用河源第十三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做一个项目管理的PPT该乍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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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了《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日&&&&&&&&&&&&&&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年)&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加快推进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年。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第一节 发展基础“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坚持加快发展不动摇,主动适应新常态,抢抓发展新机遇,务实进取,攻坚克难,围绕“两大战役”紧扣“三大抓手”,实施“四大战略”,大力开展“三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全面完成了“十二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在保障改善民生、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我市先后被国家、省评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为“十三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提升就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十二五”期间,我市新建了河源创业孵化基地和河源市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是全省最早出台配套政策的四个地级市之一,2012年我市被省政府评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优秀等次;全市回乡报到高校毕业生32404人,举办各类招聘会1526场,参加现场招聘的市、县区企业共有3327家/次,企业累计提供就业岗位32.2万个,进场求职应聘人员97.85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26.3万人;积极推动城乡统筹就业,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226248个,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7771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492人,新增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34476人,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78679人次,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动态归零。(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深入贯彻实施各项保险制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提升社保待遇水平,认真开展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完成前期调研摸底以及资金测算工作,修订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社保卡实现了在民政、残联领域的应用,筹划推进在教育、林业、农业等领域应用。推动企业、村居普遍建立社保信息公开栏,部署全面推进全市1421个村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基本确立,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并轨,扩面征缴成效突出,社会保险基金总体安全完整,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十二五”期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含离退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75.56万人、124.17万人、305万人、28.56万人、28.72万人和22.21万人,分别完成规划目标的106.9%、101.6%、100.2%、100%、100%和104.8%,参保人数五年分别增长96%、221倍、26%、19%、27%、6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1638元/月,比“十一五”期末的1060元/月增长54.5%;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100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五年分别提高82%、58%;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城镇职工达到85%、城乡居民达到75%;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78%。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有效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三)人才队伍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普惠制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基本建立,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成长环境不断改善,人才规模迅速扩大,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取得一定成效。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1217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总量106318人,高、中、初级人才比例达到6.1:44.4:49.5;高技能人才9322人,较“十一五”期末增加130.7%,占技能人才总量比例为4.0%;农村实用人才48672人;新增高级职称人才2592人。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创新实践基地3家,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6个、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1个。人力资源培训成效明显,“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2274人,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81682人次,公务员自主选学培训9868人次,公务员素质提升培训200人次,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356人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218824人次,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178679人次,创业培训9621人。&(四)人事管理进一步规范。创新建立乡镇公务员招录制度,面向乡镇机关招考公务员797人;优化了公务员队伍结构,弘扬了公务员录用工作正气,树立了我市行政机关选贤任能、公正廉洁的新形象,形成了重才、爱才、惜才、用才的良好风气。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入轨运行,公开招聘工作稳步推进,竞聘上岗制度初步建立,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87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更加规范,培训工作得到加强,自主择业管理服务工作更加完善,共接收军转干部62名。全市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社会各界对该项工作满意度逐年提高。(五)工资收入分配机制进一步建立。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薪酬调查和工资指导线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工资不断提高,创立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全市平均最低工资水平累计提高58.33%,年均增长11.67%;全市初步形成公务员津贴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欠发达地区基层公职人员津贴补贴水平逐步提高;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如期兑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全面建立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积极推进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六)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巩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 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形成。市直、东源两级指挥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并在全省范围内作了经验推广,其他县区也已部署开展。贯彻落实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河源市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制定《河源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实施重点监察,逐步建立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调解仲裁能力不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逐年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54661户,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5057宗,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9600份,为78900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5.8亿元,结案率达96%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全面覆盖,用人单位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7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2%。(七)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县(区)、街道(乡镇)、村(居)四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形成,统一灵活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初步建立,引入市场机制参与管理服务成效凸显,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万人,户籍人口持卡率,基本实现户籍人口全覆盖。(八)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一是完成全市个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省的“新三化”(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标准,不断加强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在十二五期末实现了所有中心镇建成功能齐全、标准统一、制度完善、手段先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大厅。二是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已建成功能完善、标准统一、安全可靠、管理先进的河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三是完成河源技师学院图书馆的建设。图书馆设有期报刊阅览室、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其中藏有杂志种,图书册,计算机台,电子图书万册。四是完成全市社保卡一卡通建设。全市基本实现社保卡在人社业务的一卡通,并逐步实现通过社保卡领取民政、残联等相关补贴待遇。进一步拓宽社保卡服务范围,切实将社保卡打造成政府卡、民生卡和金融卡。五是成功创建河源技师学院。经过省人社厅专家组的层层考核,市高级技工学校顺利通过技师学院评审,并成功创建河源首家技师学院,打响了河源山区技工教育的品牌。六是高标准完成市级劳动监察两网化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已基本实现劳动者互联网举报投诉、执法人员网上办案、企业用工信息自主申报和单兵设备远程调度指挥群体性突发事件等功能的灵活运用,并形成四级联动功能。全省现场会议选择在我市召开,并在全国劳动保障报头版头条推广介绍我市工作经验。专栏1&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序号指标单位年基数年目标年实际值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以内以内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离退休)万人其中:企业职工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元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一级医院)城镇居民(二级医院)城镇居民(三级医院)城乡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城乡社会保障卡户籍人口持卡率——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数量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高技能人才人——占技能劳动者总量比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注:为年累计数。第二节 面临形势“十三五”时期河源将面临新常态下的转型攻坚发展,既有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风险挑战,总体上看,机遇大于挑战,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一、发展机遇(一)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省委、省政府提出《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的奋斗目标,确保全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全局性战略,到2018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力监督各项改善民生措施的落实,突出“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坚持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来抓,将其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环节,确保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同步发展;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率先实现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内生动力。(二)发展动力不断增强。省工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战擂响战鼓,广东自贸区建设加快向纵深推进,珠三角创新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双轮发力,“五个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辐射带动力度进一步增强;河源加快融入深莞惠经济圈,深圳加大对口帮扶力度,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陆续动工和投产等等。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810.08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8.1%,五年增长69.3%;人均生产总值26401元,增长7.5%,五年增长60.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03元,增长9.3%,五年增长91.4%。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为我市绿色崛起积蓄了强大后劲,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三)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中央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发展主线,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随着新一轮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市要素市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将不断深化,改革红利将进一步释放,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社保城乡一体化、推动人事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等创造有利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将更加充足。(四)经济发展方式不断转变。把统筹兼顾、全面协调作为加快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的根本方法,更加注重城乡统筹、经济与社会统筹、改革与稳定统筹、发展与环保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更趋协调,切实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将为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提供新增长极,为事业发展孕育新潜力。(五)区域开放合作不断加强。把握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广东自贸区建设和“五个一体化”的重大战略机遇,切实增强协同发展意识,积极主动融入深莞惠“3+2”经济圈,牢牢抓住深圳“东进战略”的重大机遇,实施“南融行动”,打造深莞惠新发展轴,培育辐射带动粤东西北的重要增长极。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促进河源与珠三角地区实现优势互补发展,为促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顺畅转移、农村劳动力融入城镇、人才集聚、公共服务承载能力建设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打造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合作共赢、体制机制灵活成熟的协同发展新格局。二、面临挑战“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本地劳动力资源日趋紧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者对就业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市毗邻珠三角,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选择目标众多,相比之下,我市企业的工资福利待遇吸引力不强,还没能提供更多更好的岗位。而珠三角企业待遇方面普遍好于本地企业,不可避免造成我市劳动力资源的流失,导致我市劳动力资源日趋紧张。二是供求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岗位的技能需求与求职者素质不匹配,导致当前劳动力市场面临一线普通工人招工难和技术工人短缺、失业人员就业难,出现“招工难、就业难”两难状况。三是工业园区配套设施相对缺失滞后。全市“一区六园”的开发目前尚处初始阶段,地理位置相对偏僻,生活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娱乐休闲设施仍旧相对缺乏,加之企业人文关怀不足,员工业余生活单调枯燥,造成员工流失率高。在新常态下,如何适应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积极主动地调整就业和人才结构;如何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实施,建设人才孵化育成体系;如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等,这些都是“十三五”时期应准确把握的形势任务。(二)劳资关系日渐复杂。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分工的不断细致,人性化服务的逐渐优化,更多新型的劳动关系、非典型劳动关系将会不断涌现,使得劳资关系的认定和处理日益复杂。《劳动合同法》等新法全面施行,法律法规宣传渠道多样顺畅,劳动者维权意识逐步提高,维权成本日益降低,未来五年我市的劳动关系还将存在诸多不和谐因素。虽然我市重大和突发性劳资纠纷呈现下降趋势,但是拖欠工资、收取押金等违法侵权的现象仍然存在,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和升幅仍处于较高水平,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欠薪垫付追偿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市、县(区)劳动监察队伍执法资源有限,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权限有所缺失,劳动监察行政执法远远跟不上现实工作的要求。(三)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健全。由于社会转型和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越来越突出,并集中于社会保险体系,人口老龄化问题使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压力。社会和民众对社保管理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但现阶段社保管理服务手段仍然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此外,我市社保扩面征缴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地区基金保发放形势严峻,形势不容乐观。(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还需深化。虽然我市为引进培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出台了不少政策文件,但总体成效离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原因之一就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还存在一些障碍。当前河源高端人才聚集平台相对匮乏,至今全市尚无一所本科院校,博士后工作站仅1家,国家级高级技术企业31家,副高以上职称人数6456人,主要原因在于我市仍然存在人才引进、人才流动、人才服务、人才激励等相关政策的落实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政策配套和有机协调等问题。另外,目前人才评价存在重论文重课题、轻业绩轻贡献的问题,如何打破制度障碍、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还需要通过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来破解。第二章 总体要求第一节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主动融入深莞惠“3+2”经济圈,推进“五个一体化”建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任务,着力建设公平人社、创新人社、协调人社、法治人社、数字人社、清廉人社,坚持促改革、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着力在推动科学发展、破解深层次矛盾上奋发有为,加快建立更高水平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我市全面建设全国低碳示范城市、环珠三角新兴产业集聚地、岭南健康休闲旅游名城和现代生态园林城市,确保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更长期、更好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第二节 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发展。牢牢把握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深化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努力适应发展新要求和人民新期盼,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二)全面深化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深化改革与促进发展、调整结构和改善民生更好地结合起来,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谋划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体制机制、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劳动关系机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举措,力求取得更大成效、赢得更大红利。(三)突出市场导向。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厘清政府的职责边界,把谋划推动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调结构、转方式、优服务、强监管,科学配置公共资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化的开放理念,进一步简政放权,探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新模式,激发发展新活力,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四)强化民生保障。坚持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切身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获得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精准扶贫,实现精准脱贫,让全市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五)加快内涵发展。坚持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保持合理发展速度的同时,注重发展协调性和整体性,突出解决好区域发展不平衡、总体规模大但质量不高和基础能力不强等问题,着力补短板、增后劲、促均衡、上水平,充分体现提质增效升级的内涵式发展要求,打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升级版。第三节 发展定位立足实际,着眼未来,建立更高水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适应发展需要、顺应人民期盼,加快打造“六个人社”。公平人社。坚持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注重机会公平,建立完善民生福祉保障体系,织牢民生保障网,促进更高质量就业,率先推进社保城乡一体化,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公平享有基本保障。创新人社。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引领事业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推动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创新,率先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上实现突破,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制度支撑和机制保障。协调人社。注重均衡发展和整体效能,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加快补齐发展短板,强化基层基础能力支撑,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深入贯彻落实重点区域专项规划,以民生保障、人才支撑、项目带动和定向指导为抓手,合理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形成齐头并进的新格局。法治人社。加快民生立法,健全人社法规体系,实现法治机制更加优化、权力行使更加规范、行政管理更加高效。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职能转变,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数字人社。坚持“互联网+”思维理念,加快建成覆盖全省、联通城乡的信息网络,建立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互联共享,加快互联网平台应用和智能服务,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和服务群众效能。清廉人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打造风清气正、奋发有为、廉洁奉公的干部队伍。&第四节 主要目标(一)建设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质量稳步提升,有效控制失业风险,就业局势保持稳定,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进一步加大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对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农村劳动力、复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创业给予各项扶持,帮助其成功创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完善“双困”高校毕业生托底帮扶机制。“十三五”期间,全市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二)建设覆盖全民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以“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大服务、大数据、大培训”为抓手,以为参保对象提供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为宗旨,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社会保险城乡一体化加快推进,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参保权益平等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更加健全,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更加完善,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更加透明公开。2018年全市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8%,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9.97万人、33万人和24.9万人。(三)建设服务创新驱动的人才资源保障体系。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养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模宏大、结构优化、效能显著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人才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制定培训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有计划地对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人才进行培训。不断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和奖励机制,形成人才活力不断激发的良好局面。力争2020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47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达到135692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为7∶50∶43,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5%。(四)建设更加科学合理的人事制度改革体系。公务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考试录用、全员培训、分类管理制度逐步健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制订退役军官安置制度改革配套措施,军转干部得到妥善安置,自主择业就业指导和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五)建设更加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体系。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企业工资分配中的决定作用,完善企业工资决定及正常调整机制,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体系。稳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断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规范。(六)建设更加规范有序的劳动维权体系。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解决机制,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强化劳动监察执法效能,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加快完善我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创新劳动监察执法机制,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监控网络体系,实时监控企业用工信息。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力争2020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6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5%,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6%以上。(七)建设符合市情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完善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努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形成符合市情、比较完善、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基本建成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的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力争2020年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318万人,持卡人口覆盖率达94.93%。&&&&&&&&&&&&&&&&专栏2&&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序号指标单位年基数年目标年目标属性一、就业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预期性城镇登记失业率以内以内以内预期性二、社会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预期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约束性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约束性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约束性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约束性三、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人预期性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预期性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预期性四、劳动关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预期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预期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约束性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约束性五、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预期性注:为累计数,其中:年基数、年目标为年累计数,年目标为年累计数。第三章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第一节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一)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发展的协调,将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完善就业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将扩大和稳定就业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重要因素,建立实施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切实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规划,结合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就业,发挥政府公共投资、重大项目、产业园区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扩充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现代服务业就业容量,鼓励和扶持中小微企业积极带动就业。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将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指标,实施宏观经济决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价制度。(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和其他新的就业形态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在中小微企业就业、临时性就业以及其他形式的灵活就业,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继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扶持政策。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返乡创业试点工作,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设立河源市创业引导基金,支持发展社会天使投资,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初创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完善和落实好扶持创业各项优惠政策,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大对最具创新创业活力的青年大学生的创业扶持力度。逐步扩大创业扶持对象范围,使更多的创业群体获得创业扶持。进一步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创业服务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创业服务,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一站式”创业服务。健全失业保险促进和稳定就业机制,落实好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鉴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扶持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制度、社会保障机制,支持劳动者灵活就业、流动就业和稳定就业。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广泛宣传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营造利于创业的政策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举办形式多样的创业大赛,筛选优秀创业项目给予精准扶持、助力成长。树立一批创业典型,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三)帮扶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结合经济转型升级,通过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各类新业态,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岗位。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完善和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运用各项扶持政策,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所有未就业毕业生提供电话访问、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就业见习、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的动态管理。拓展公益性岗位安置开发渠道,做好特困人员托底安置。优先将“僵尸企业”下岗职工纳入就业创业扶持范围,分类落实各项补贴和创业资助、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妥善解决去产能淘汰企业下岗职工安置问题。完善转移劳动力就业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面向一产和二、三产业分类培训转移机制。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深入落实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的意见,推动加快建立完善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专栏3 强化就业援助服务1.就业补贴帮扶。推进就业精准扶贫,提供相应的就业补贴政策,帮扶精准扶贫对象在创业孵化基地通过从事简单的服务岗位实现就业。2.就业援助帮扶。对就业援助服务对象,开展一次政策宣讲、一次就业指导、一次岗位推荐的“三个一”基础援助;对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补贴、送服务的“五送”标准化援助;对特困就业困难人员,优先推荐公益性岗位就业。&(四)提高就业创业服务和管理效能。明确市、县、镇街、村居四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职能定位,完善服务体系,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多渠道加强市场供求信息对接。强化职业培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不分市内外、不分户籍的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逐步建立起涵盖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指导、补贴发放等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标准体系,不断优化各项就业创业服务流程。定期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发布培训需求目录。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能力培训师资队伍。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健全就业统计监测和失业预警机制。开发信息统计网络直报系统,提高就业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利用本市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做好就业失业动态分析监测。&专栏4 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计划1.乡镇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着力增强公共就业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完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系统建设和业务建设,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一体化、均等化。2.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大力扶持各类孵化器、创业园区、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创业平台,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第二节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一)促进全民享有社会保障。配套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建立社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全面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以非公有制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依法推动企业全员足额参保。对企业进行常态化执法检查,狠抓督促整改,并把参保情况作为列入失信名单、开具各类社保证明、评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表彰等的重要依据。推进建筑业按建设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办法,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设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推动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二)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畅通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通道,探索推进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一体化,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关系城乡间顺畅转移衔接。出台实施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完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做好新老制度衔接过渡。鼓励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企业年金。完善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夯实省级统筹实施基础,对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研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完善缴费激励机制,适时提高最低个人缴费标准。稳步提高养老待遇水平。坚持“先保后征”原则,继续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探索引导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项制度。优化整合大病保险政策,完善委托管理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深化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功能。完善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完善失业市级统筹制度,完善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规范和加强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健全工伤预防长效机制,完善工伤康复政策标准和服务体系。规范和强化工伤认定、鉴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务。全面贯彻落实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健全稳定可持续的医疗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差别化、可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和待遇调整机制。专栏5 社会保险城乡一体化行动计划1.探索推进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推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城乡间顺畅转移接续。出台实施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完善与其他参保政策的衔接过渡。2.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行动计划。整合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基本险加补充险为基本模式,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基金管理和经办管理,在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等环节实现互联互补。(三)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建立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切实做好预警分析。强化基金监督和内部控制,排查基金管理薄弱环节、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构建政府多部门联动响应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部门、岗位、业务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内控机制。(四)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统一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名称、标识。打造“互联网+”社保经办新模式。优化支付平台,推进医疗支付与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借助社保网页、手机APP、自助终端服务终端、电话直接办理等,实现社保简单业务线上办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直接结算工作,与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连接,实现与全省所有地级市定点医疗机构即时联网结算。实行开门立法,发布社会保险白皮书,利用各种媒介主动公开、宣传各类社会保险政策和数据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告知个人参保权益,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险信息公开。第三节 推进精准扶贫、促进精准脱贫(一)推进就业扶贫。实行专项就业扶贫行动计划,建立精准就业创业扶贫长效机制。促进有就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创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鼓励基础较好、能力较强的重点群体实现自主创业。(二)推进技能扶贫。发挥技工院校优势,开展精细化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贫困劳动力相对集中的县区建设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实施“一县一品”的特色农业发展战略,采取集中办班、现场指导、示范引导等形式开展实用性的农业科技培训。鼓励各县区结合本地区特色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开发有利于贫困人员转岗就业、脱贫致富的地方特色职业(工种)和生产类、种养类专项职业。(三)推进社会保险扶贫。强化政府对贫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托底责任,扎实推进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兜底帮扶,将贫困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确保贫困人员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建立完善社会保险缴费的政府资助兜底帮扶机制,减轻贫困人员缴费负担。完善大病保险制度,防止贫困人员因病更贫。强化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的配套衔接,实现对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加强专项跟踪服务,帮助贫困人员及时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专栏6 精准扶贫计划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对全市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集中开展精准就业和社会保障扶贫,确保到2018年底“三个100%”:一是有就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人员,100%享受精细化的就业创业服务,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创业一人,带动一批”的就业创业扶贫目标;二是有职业技能提升意愿并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100%享受免费技工教育或技能晋升培训,实现“一技傍身、稳定就业、彻底脱贫”的技能扶贫目标;三是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100%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及时便捷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社保扶贫目标。第四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加快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根据《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实施富有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工程,加速推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人才培养载体和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着力提升技能人才培养和就业水平,建立健全人才健康顺畅流动机制,建立完善人才评价激励和荣誉机制,加大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扶持力度,健全引进培养人才的配套保障措施,提升人才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国际化人才工程项目,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人才供需状况监测,定期发布高层次和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掌握人才流动规律,建立人才预警机制,为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开辟绿色通道。搭建产学研转化平台,推动高层次人才科研成果转化落地。积极培育专业化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加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专区建设。探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向交流机制,探索实行特设岗位、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宽体制外人员流向事业单位参与科技创新的途径。(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重点培养选拔一批河源急需紧缺的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大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实施力度。探索引入社会资本、风险投资、天使投资,搭建对接平台,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根据业内认可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团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人才选拔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符合基层专业人才特点和成长规律的政策措施。健全人才向基层、艰苦地区的岗位流动和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政策。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组织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等院校、大型企业现有施教机构,建设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鼓励部门、地区和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围绕使用培养人才,着眼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培训人才。深化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坚持评价与使用相结合,建立分类分层、符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特点和成长规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企业用人制度相衔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逐步下放职称评审权,建立创新型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价的新模式。加快高校、中小学教师和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探索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办法,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渠道。(三)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实施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工程,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创新政策,整合资源,发挥培训补贴作用,激发企业和员工积极性,促使培训纵深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坚持高端引领、带动全局,大力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注重产业导向、能力导向和就业导向,精准培训,积极实施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提高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提升劳动者综合竞争力。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业绩为核心,健全社会化鉴定、企业评价、职业院校评价、技能竞赛多元化评价体系。重点发挥企业等用人主体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有序推进行业组织承接水平类职业技能资格评价工作。建立新职业开发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技能水平、业绩贡献与福利待遇挂钩的激励机制。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定期开展各职业工种技能竞赛。建立以政府表彰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大力宣传、展示河源优秀技能人才风采,营造尊重技能的社会氛围。(四)全面提升技工院校办学水平。推行校企双制办学,遴选优势专业探索开展“招生即招工、招工即招生”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区分不同行业、专业,推动技工院校与大型骨干企业组建技工教育校企联盟。加大技工院校专业建设的扶持力度,开发一批技工教育精品课程,加强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吸引优秀高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员到技工院校任教,放宽人才引进政策,扩大技工院校办学自主权。鼓励教师提升职业资格水平和专业技术等级,深入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加强综合素质教育,建成一批适应我市产业发展的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培养市场所需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对专业内涵建设成绩突出、特色明显的技工院校,在资金投入、办学层次评估、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支持,促进技工院校内涵发展,从而不断优化全市技能人才结构。第五节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一)深化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实施方案,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建立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实施公务员精细化管理。在市以上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深化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改革。优化公务员考试职位分类和专业设置,完善公务员招录“四级联考”组织方式,健全公务员遴选、交流工作机制,推进人事考试基地、标准化考场和分类考试题库建设,提高考录信息化管理水平。实行定向招录、降低门槛、服务期限管理等措施,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开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改革,探索分级分类考试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制度,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从严管理,建立健全以平时考核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新机制,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的重要参考依据。围绕我市重大改革和重要工作,以寻求专项工作治理方略为目标,实施新一轮公务员能力建设工程,深化公务员骨干专题培训。加强年轻优秀公务员领导力培养,为我市行政机关储备后备人才。全面轮训,提高基层公务员能力素质。推行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制。(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明确事业单位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任职条件和聘用期限,全面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改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备案编制确定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事业单位职员制改革。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方式方法,探索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办法,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实现公开招聘制度的规范化。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宏观管理和监督制度,实行政事职责分开、管办分离的管理体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办法。重点推进公办普通高校和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推动职称评价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三)完善军官转业安置制度。严格落实安置政策,继续实施阳光安置,完善退役军官安置配套措施,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军转安置环境,实现退役军官安置、管理、保障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规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政策措施,确保我市企业军转干部稳定。第六节 深化工资制度改革(一)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在岗职工职业培训制度,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引导职工通过技能晋升实现待遇提高。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完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适时发布职业薪酬信息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推动工资分配向技术、生产一线等岗位倾斜。合理确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二)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适时适度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建立健全津贴补贴水平确定与正常调整机制,规范完善改革性、奖励性补贴制度。推进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人民警察工资制度。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和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制度。健全完善符合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第七节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度。贯彻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内容和签订程序,减少因劳动合同引发的劳资纠纷,提高劳动合同签订效率。完善工资支付办法,全面实施建设领域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规范劳务派遣,指导用工单位依法调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制定劳务派遣地方技术标准,推动行业自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三方机制职能和作用,推动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与工会协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行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体系。以企业为基准单位,逐步扩大至行业、地区,继续积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以鼓励和解、强化调解、优化仲裁、衔接诉讼为主线,改革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优化仲裁系统功能,创新“互联网+”仲裁服务平台。简化优化仲裁程序,创新办案方式,加快推进仲裁院实体化建设,规范仲裁院设置管理,推行仲裁员等级制度。加强劳动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的联动衔接。建立健全仲裁机构与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调裁审衔接和工作协调,提高仲裁效能和办案质量。(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建设。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法规政策体系,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增加基层执法力量。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大力推进三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实现市、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联网,形成网上受理、网上指挥、网上处理的劳动保障监察预防预警机制。完善责任明确的网格管理体系,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的全面统一应用,实现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提升监察执法质量和效率。开展劳资纠纷专项治理,完善多部门综合治理和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大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四)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制度。全面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大力推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提高企业和职工协商能力和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建设,明确三方工作职责,落实三方工作制度,努力实现三方协商协调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加大劳动关系问题社会公布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企业优化用工环境,提升管理水平,着重文化建设,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教育引导,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相适应的和谐劳动关系。&专栏7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行动计划1.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项目。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建设集视、听、指挥为一体的市、县(区)二级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强化预警预测、应急指挥和应急处置功能,实现市、县(区)互联互通。2.劳动监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执法职责权限,整合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职能,规范执法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培训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3.“送法进企”项目。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扩大中小微企业劳动监察日常巡查覆盖面,培育企业法律监督员队伍,推动提升企业用工管理水平,构建企业内部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一节 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建立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管理的经费投入,加强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软硬件建设,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重点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执法等工作的投入,形成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资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办法、新途径。加大对县区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和均等化水平。规范资金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和各类财政基金的监督检查,强化内审内控预警工作,确保社保基金及各类财政资金安全完整。第二节 实施重大项目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领域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实施一批基础性和示范性的重大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认真做好立项审批、资金筹集、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各项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坚持以规划带动项目建设,以项目促进规划落实,将规划的重大项目具体落实到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实施,力争更多的重点项目列入省的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实施社会保障服务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建设,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建设。实施“数字人社”试点项目建设工程,加强人社系统公共服务领域能力建设,人社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实施省集中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加强人社核心业务系统和数据的集中管理能力建设,加强人社管理决策水平能力建设。通过重大项目的实施,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第三节 加强统计监测调整优化现有统计报表制度下的指标体系科学规划和设计调查项目,优化统计调查方式,完善统计监测项目,提高宏观决策的科学性。推动统计与业务深度融合,构建具有关联性、可比性、集约性、针对性的统计指标体系,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加快建立完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数据库,规范基础数据采集,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强化数据质量。建立统计分析激励制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跟踪监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评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建立完善统计数据常态化发布机制,加强形势研判,提高数据分析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第四节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认识,切实做到以民为本。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传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引导人民群众更新就业观念,强化参保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增强“人才强市”意识,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第五节 强化规划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组织协调,把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作为考核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各有关业务部门要组织编制专项规划,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优质高效开展规划实施。各县区要做好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与市规划的衔接,制定实施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配合,落实各项相关目标任务。附件:河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附件河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建设起止年限总投资(万元)1“数字人社”建设项目建成融决策、监管、指挥、服务、展示等功能于一体,集成人社领域各业务要素,上连省厅、下接县区和街镇的综合性信息平台,实现“智慧经办、智慧监管、智慧服务、智慧决策”,打造线上线下一体“数字人社”新业态,改善和增强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35002村居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全市村(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平台项目,每个村(居)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机构牌匾、统一规章制度上墙、统一人本服务理念、统一配备办公设备、统一宣传栏等。共1426个村(居)平台,每个村居投入2万元。28523河源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河源市创业孵化基地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可孵化创业实体数量30个以上。有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管理服务机构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有配套的创业服务和完善的创业实体评估准入、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管理服务流程规范,能够提供集融资支持和一站式全方位创业服务平台。40004河源技师学院建设实训基地项目新建“校企双制”实训中心大楼,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完善实训中心基础设施;添置“校企双制”实训中心设备,新建模具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各1个,增加实习工位,打造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购置工业机器人等设备,完善一体化实训场所,确保高技能人才年培训规模达到1500人以上。35005源城区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建设项目拟在源城区的太阳广场(河源市烈士陵园旁)规划建设约1000平方米的社保经办服务大厅,方便服务源城区广大群众办理社保业务。15006源城区人社局建设项目1.源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大楼改造为“人才驿站”大楼,为企业人才搭建交流互动、学习进修、休闲娱乐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大楼用地面积7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00平方米,主体框架7层。2.结合源城区园区产业优势,将龙岭综合性培训大楼打造成源城区创业孵化基地(电商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培训大楼用地面积8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50平方米,主体框架5层。3.建设劳资纠纷应急指挥(处置)中心。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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