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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个体工商户登记责
人:企业注册处办理机构:各分局企业注册科 所在地工商所申
人:公民个人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电话131752298&935&1200&2934691166&&&&  
设定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设立登记) 1、经营者为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2、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3、有必要的资金;4、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 
提交申请材料(设立登记)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组成形式是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属于家庭经营的,还应提交其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并由申请人签字并署明与原件一致。3、《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未经名称预先登记的不提交);4、经营场所证明(流动经营的不提交);申请人自有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以上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 5、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办理条件(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 
提交申请材料(变更登记)详见《个体工商户登记指南》 
办理条件(注销登记)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提交申请材料(注销登记)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2、营业执照正副本;3、委托代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收费情况(依据、标准)收费依据:《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浙财综字[2008]99号)、《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工商财〔2012〕1号)。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20元/户;换发营业执照(4年一次)20元/户;补发营业执照10元/次;变更登记费10元/次。日—日免征。
凡我省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省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办理期限(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14:30-18:00(夏令) 
办理流程审查—受理—核准 
年检要求定期验照个体经营户如何成立公司进行招投标吗? - 知乎有问题,上知乎。知乎作为中文互联网最大的知识分享平台,以「知识连接一切」为愿景,致力于构建一个人人都可以便捷接入的知识分享网络,让人们便捷地与世界分享知识、经验和见解,发现更大的世界。8被浏览850分享邀请回答0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0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个体工商户-首都之窗-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
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来源: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日期: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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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集群注册?_阳光热线问政平台
提问: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集群注册?&&编号:179034&&
&&&&请问在东莞办理个体工商户如何集群注册?
处理状态:已回复
网友:嘎嘎的小怪&发言时间: 16:01:42&
声明:以上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和观点。
市工商局回复
关于对阳光热线179034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179034号的关于咨询个体工商户办理集群注册的信件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在道滘镇开展个体户集群注册改革试点,根据试点政策,申请人可到道滘工商分局办理个体户集群注册业务。集群注册个体户名称可使用“食品经营店”、“营销服务中心”和“商务服务中心”等表述,其经营范围可规范表述为“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特殊食品、其他类食品,以及服装、日用品、化妆品、文具、花卉等不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商品;营销服务、市场策划、会议策划、产品推广服务、市场调研服务、信息咨询等不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服务行业”。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受理人:市工商局
回复时间: 16: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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