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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恩施州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计生局、省州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恩施州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恩施州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州全面脱贫,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时期。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恩施州委关于制定恩施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特编制《恩施州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本规划是恩施州政府履行卫生计生职能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各卫生计生专项规划的依据。

(一)“十二五”事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三州战略”,全州卫生计生事业呈现出卫生计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人民群众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计生资源持续增长、卫生计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的良好局面,“十二五”时期是全州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最快、变化最大、成效最显著的五年。全州卫生计生系统始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基本宗旨,将卫生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符合恩施实际的发展道路,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十三五”时期加速推进“健康恩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五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医疗卫生计生需求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了对我州卫生的投入,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全州医疗卫生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从“十一五”时期的不到10%,上升到2014年的11.3%,2015年占10%,略有回落。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2010年15.67%,2015年为26.72%,各级财政共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投入资金724159万元,从2011年10月31日起,全州所有县市的村卫生室都实现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四年来共安排补助预算资金5984万元,有效保障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村卫生室的正常运转。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经费保障力度逐步加强,为我州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财力保障。

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根据2015年度恩施州全人群死因监测数据,按照各年龄组人口死亡率,使用寿命表法,利用计算机系统计算出的恩施州2015年平均期望寿命为80.64岁,婴儿死亡率从11.72‰下降到5.48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14.43‰下降到 7.49‰;孕产妇死亡率从21.19/10下降到9.25/10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卫生计生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5年底,全州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990个,其中医院39个(综合医院 23个、中医民族医院8个、专科医院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90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31 个,其他卫生机构1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乡镇卫生院8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3个、村卫生室2476个,门诊部10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94个;拥有卫生人员25377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9422名,全州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21219张,开放床位 22681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6.82张,执业(助理)医师 6965名,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09人,注册护士8908名,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注册护士2.68人。全州医疗机构获得国家级重点专科4个,省级重点专科38个。

多元办医格局逐步形成。全州民营医疗机构由“十二五”时期的10家增至28家(含在申报),已运营的民营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由占全州编制床位总数的5.9%提高至11.28%,开放床位数从175张上升到2516张,开放床位占比从1.39%上升到11.14%;医疗机构集团化发展成效初现,目前全州已组建医疗集团11个,逐步实现优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上下流动。

全州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数从2010年的1004.09万人次,增长到2015年的1826.43万人次,出院人次从44.08万人,增长到72.42万人次。其中医院诊疗人次从2010年的312.48万人次,增长到557.27万人次,出院人次从23.11万增长到44.73万人次。全州投资约10亿元,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妇女儿童保健体系建设。全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总资产82.38亿元(含民营医疗机构,不含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比2010年的47.43亿元增长73.69%,其中非流动资产48.56亿元,比2010年的19亿元增长1.56倍。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房屋面积从137.67万㎡增加到209万㎡,其中医院房屋面积从60.03万㎡,增加到112.69万㎡,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从66.42万㎡增长到84.72万㎡,通过多年的筹资建设,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服务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全面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11家县级医院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州级出台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方案、价格调整方案、绩效考核方案等,每个试点县围绕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人事薪酬、医保支付、医疗监管等方面出台了12项具体政策措施。破除以药补医效果凸显,取消了药品加成政策,采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设备和检验检查收费标准,降低药品价格等措施,试点县市药占比从改革前的平均35%下降到24.96%。政府办医责任得到强化。试点县通过划拨土地、发行部分政府债券、医院贷款政府贴息等,先后投入4亿多元,支持基本建设,全面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县级综合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标准。探索托管和组建医联体是我州医改工作亮点之一,促使优质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县域医疗人才外流减少,医院发展加快,群众县域内就诊率提高。改革一定程度上惠及群众。县域内实施了分级诊疗制度,引导群众合理就诊。落实遏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措施,次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总体上得到一定控制,较改革前分别降低23.5%和12%左右。通过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一卡通服务、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等一系列便民惠民服务措施,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法定传染病总发病水平呈现平稳态势,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得到了有效防控,先后控制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霍乱、手足口病等疫情的暴发流行,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得到加强。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计划免疫、慢性病管理等多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慢性病逐步得到控制。全州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327.61/10万,死亡率1.83/10万;报告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216.25/10万。全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8.39%;碘缺乏病消除率100%;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100%;卫生厕所普及率为55.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100%;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完成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供水现场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100%。恩施市、咸丰县成功创建成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妇幼健康保障能力不断加强。2015年,全州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为92.67%、89.06%,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0.72%,妇幼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100%,孕产妇健康管理建卡率98.94%,产检率98.94%;机构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99.99%,辖区产妇83.57%;儿童营养包发放实现全州全覆盖;全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100%,已婚育龄群众综合避孕率84.59%,农村已婚育龄群众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落实率76.74%。

惠民政策落实力度不断加大。全州新农合参合率已达99.39%,人均筹资额494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补偿率75.6%。2015年全州将324.9万参合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共为达到大病保险赔付标准的17695人次,赔付资金8823万元,申请发放疾病应急救助资金568.4万元。州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恩施州政发[2015]15号),让计划生育家庭享受更多优先优惠。

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利川市、宣恩县中医院正在实施整体搬迁建设,国家级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建成投入使用,广泛开展了“十县百镇千村”中医药示范单位创建和中医药“三堂一室”建设,全州已建成78家“国医堂”,7家“名医堂”、7家“养生堂”、34家“知名中医工作室”。

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加快发展,中医“治未病”工程得到全面实施,2015年中医治未病服务超过20万人次,全州中医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3058张,其中三级中医院2064张,二级中医院994张。2015年单独设置的中医医疗机构门诊总诊疗人次109.34万人次,占全州医院总诊疗人次的21.03%。中医类机构2015年出院人次共计9.96万人次,占全州医院出院总人次的22.26%。

中医创建成效明显,2013年,利川市被命名表彰为“湖北省农村中医工作十强县”,全州获评25家中医药服务示范乡镇卫生院,283家中医药服务示范村卫生室。到2015年底,全州共创建全国中医(民族医)重点专科4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1个,州级中医重点专科16个。中医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强化,有湖北省中医大师1名,湖北省知名中医2名,湖北省中青年知名中医6名;州级中医大师21名,州级中医名师20名,州级知名中医48人,州级中药大师1名,州级中药名师1名。

2015年共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1148人,比“十一五”期末增加1062人。基本形成了“院有专科、病有专治、治有专药、人有专长”的专科专病诊疗体系。

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坚持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稳妥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95%,全州对流入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免费服务率96.74%,全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位率98.39%。

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全州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全面落实,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采供血事业持续推进。我州面向临床的年采供血量已突破10吨,无偿献血率100%,临床成分血使用率持续稳定在99%以上。无偿献血工作呈现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我州被评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十二五”期间,在全州设立固定采血点12个,流动采血点覆盖全州90个乡镇,建立了采供血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开展了核酸检测工作,确保了血液安全可靠,无血液安全事故和纠纷发生。

“十二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结构不优。恩施州属老、少、边、穷地区,城市化水平不高,农村人口居多,且地广人稀,卫生计生人员总量不足、人才质量有待加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床位数相对较低。截止2015年底,执业医师(含助理)6965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09人,注册护士8908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2.68人;执业(助理)医师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为 44.56%;注册护士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为 10.92%。全州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17159人,现有在编在岗事业人员25357人,聘用人员8198人,聘用人员占事业单位在岗人员总数的32.33%;聘用人员过多不仅加重了单位的负担,且流动性较强,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当一部分自聘人员把乡镇卫生院当作见习基地,一旦考取执业资质,可能会流向其他地区、州、县级医院或民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乏培养和留用聘用人员的长效机制。医院病床使用率达到 96.23%,医护人员超负荷运转,医师日均负担门诊量7.8人次,日均负担住院量2.8床日;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差距较大,全州48%的执业医师、65%的执业护士、59%的病床、62%的业务用房集中在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农村卫生资源相对不足,乡镇卫生院设施设备依然落后,技术水平较低,服务设施不优,发展能力欠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专科医院发展相对较慢,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服务能力薄弱。同时,卫生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医疗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相对滞后。公立医疗机构开放床位所占比重过大,床位占比达88.86%。资源要素之间配置结构失衡,医护比仅为1∶1.28,注册护士配备较少。二是医疗卫生机构的负债率较高。全州各级政府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虽逐年增长,在国家加大投入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中,地方配套资金很难落实,造成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在建设中形成新了的债务,无力化解。到2015年底全州医疗机构负债总额31.55亿元,资产负债率44.31%;其中城市医院负债9.32亿元,资产负债率55.63%;县级医院负债10.35亿元,资产负债率46.18%。县级中医院负债4.07亿元,资产负债率45.67%;乡镇卫生院负债5.19亿元,资产负债率33.81%。三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亟待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足,特别是州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州疾控中心综合服务能力在全省排位靠后,指导基层和服务群众能力薄弱;重大传染病防治任务艰巨,艾滋病、结核病患者逐年增长,新发传染病与输入性传染病威胁长期存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人口素质工作任务还很艰巨;基层网底建设资金压力很大,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艰巨,乡镇卫生计生机构人员流动频繁,村医队伍老化、结构不优。四是中医药事业发展能力不足。由于历史原因,2000年前后,部分县市将中医院和人民医院合并,中医药事业发展受到了较大影响,中医药基础能力建设滞后,中医在保障人民健康中的作用逐渐弱化,中医药基础设施薄弱。我州大部分县市中医医院建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与综合医院相比,建立时间晚,建设规模小,中医医院场地和业务用房十分紧张,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够,少数中医院没有中医药特色的专科和优势病种专科,主要靠发展西医业务来维持医院发展,所提供的中医药服务不到医院医疗服务总量的30%。中医药专业人才缺乏,中医执业医师总量不足,2015年,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仅占执业(助理)医师总数的16.48%。一批具有知名度的老中医已过退休年龄,中医药人才青黄不接,中医人才断层,从医学院校毕业的中医药专业人员不愿意到基层从事中医药工作,中医药传承和基层人才短缺的问题十分突出。五是人口结构不合理,人口老龄化加剧,低生育率与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共存。人口老龄化、人口结构不合理与养老负担重相叠加,人口抚养比上升,人口红利逐渐减弱;计生服务能力不强,工作不平衡;随着城镇化提速,流动人口规模日益扩大,结构分布日趋复杂,流动人口跟踪服务管理急需加强。

“十三五”期间,全州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着众多机遇与挑战。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健康中国”的新理念,省委省政府提出我省要在中部地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州委州政府提出了“三州战略”、“建设先进自治州”、“美丽恩施”的战略目标,恩施州要全面实施“双轮驱动”和开展“七大产业链”建设,2019年全州要实现全面脱贫。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民小康,全民健康关系到全面兴州和民族发展的根本和未来。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要在“病有所医”,缓解和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必然要求卫生计生事业在体系建设、服务能力、发展环境、投入政策上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以适应恩施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疾病谱的变化为卫生计生服务创新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中,疾病发生规律出现了新变化,一方面,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疾病防治任务依然艰巨,艾滋病、结核病发病人数逐年增长,新发传染病与输入性传染病威胁长期存在。另一方面,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成为主要疾病负担,给居民健康带来严重威胁。预计到2020年我州户籍人口规模将超过 440万人,随着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约束与卫生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将持续存在,必须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服务结构,从以疾病治疗为主的模式转向综合性健康干预和健康管理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推动形成以维护健康为中心的各类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分工协作格局,完善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养老协同发展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三是经济实力增强和消费结构升级对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提供了新需求。随着经济总量增加和居民收入增长,社会公众的消费结构加速升级,食物消费的比重逐步下降,医疗保健等服务消费的比重将显著提升。同时,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后,对个性化、专业化的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更高要求,从而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格局,促进基本医疗和高端医疗服务双轮驱动、协同发展。四是新型城镇化向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提出了新挑战。改革开放以来,我州城镇化率不断提高,2014年已达到 36.1%,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公共服务二元结构矛盾日益凸显。被纳入城镇人口统计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尚未与城镇居民平等享受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同时,随着中小城镇快速发展,人口加速聚集,部分地区医疗卫生计生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资源布局调整面临更大挑战。五是人口老龄化和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对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开创了新领域。2015年底,我州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6%,随着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增长。同时,随着近年来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大量青壮年劳动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提高了农村实际老龄化程度。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各类矛盾相交织,医疗服务需求将急剧增加。老年人口医养结合的健康需求,需要更多卫生资源支撑,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更加凸显。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后,对包括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在内的公共资源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高龄孕产妇、儿童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六是健康产业链和信息化建设对加快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新平台。州委决定将健康产业链建设作为恩施州第七大产业加快发展,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充分发挥恩施资源禀赋优势,发展以富硒有机农产品为支撑的保健食品,以民族医药、中医药为支撑的医药产品,以“治未病”理念为支撑的医疗康复服务,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的健康管理等体系的健康产业,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支撑平台。同时,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计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

三、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始终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激励和约束的关系,统筹推进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深入推进实施“产城融合、双轮驱动”和“美丽恩施”战略,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进一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全面建设先进自治州和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根据区域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围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和变化的健康需求,合理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强化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的薄弱领域和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数量、规模和布局。

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正公平。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坚持总量适度发展与结构调整相结合。保持医疗卫生计生资源总量适度发展,合理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坚持中西医并重,优化不同地区之间、公有与民营之间、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之间、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等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保持协调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切实落实政府在规划、制度建设、投入保障及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确保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的公益性和居民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需求的可及性,同时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不同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

坚持实施属地化与全行业管理。全州范围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个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统筹城乡、区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不断缩小人群之间卫生计生服务利用和健康水平差异。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坚持科学发展。平衡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推动卫生计生发展方式从注重疾病治疗向注重健康促进转变,从注重个体服务向注重家庭和社会群体服务转变,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发展公共卫生、基层卫生、民营医疗服务等薄弱领域,实现卫生计生工作关口前移和重心下沉。

到2020年,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人民群众医疗卫生保健水平和主要健康指标达到省内平均水平,在全国30个自治州,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卫生资源指标处于先进行列,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人力健康保障。

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全州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岁;全州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1‰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9/10万以下。

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进一步优化。全州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达到病床数24500张;卫生人员达到3万人。按常住人口数计算,每千人口床位数7.0张,执业(助理)医师数2.6人,注册护士数3.3人,卫生资源总量居于全省前列,在武陵山地区和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处于领先水平。

重大疾病防治成果得到巩固。全州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累计数控制在2000人以内;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3%以下;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60%;基本消除麻疹;慢性病系统管理率达到90%,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率达到90%,主要慢性病发病率增长趋势得到控制。

卫生计生投入保持持续增长。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达6-7%,其中个人卫生支出降低到30%以下,财政补助支出占30%以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相适应。

持适度低生育水平。全州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下,出生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下降,出生人口素质显著提高。

(一)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按照“四个分开”的原则,有序推进全州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到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现代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形成公益性强、积极性高、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积极探索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建立补偿新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调整医疗收费项目,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有效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严格规划调控,全面执行公立医院新标准。每个县(市)设置1 所县办综合医院、1 所县办中医医院(民族医院),原则上不再新建综合性公立医疗机构。县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最多不超过1000张;床护比不低于1:0.5,未达到床护比和医护比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根据规划需要扩大规模的,须按50%以上的拟增床位储备人才。

2、巩固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有序推进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提高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引导和鼓励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支付政策,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引导医务人员和患者形成合理的用药习惯。规范执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制度,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基本药物采购品种和采购价格的协商调整机制,确保我州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正常供应。坚持分类采购、上下联动、公开透明的原则,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制度,实行药品网上阳光采购。加强药品配送管理,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健全药品监管服务体系,加强对公立医院药品供应和用药安全的全程监管。加强抗生素使用监督管理,管制抗生素滥用,促使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3、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

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就医格局,努力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县域内就诊率90%以上”的目标。加强城镇社区卫生机构基础建设,探索社区医疗机构首诊制和社区医疗机构与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模式。

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拓宽服务内容,主动适应居民健康需求和完善服务内容,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巡回医疗等服务。积极推进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转变,推行社区和乡村医生团队与居民家庭建立稳定的签约服务关系。推进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和培训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2-3 名全科医生,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 名全科医生,村卫生室原则上按每千人口配备1 名乡村医生,确保每个村卫生室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探索医养融合的发展模式。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三个一工程”,即到“十三五”期末,每个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每个居民拥有一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西医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 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4、积极推进社会办医,强力推进医养融合

加大社会办医支持力度。在调整和新增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力量举办。支持社会资本举办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医疗服务资源稀缺领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院、护理院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慢性病、临终关怀的医疗机构。社会力量可以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如城乡结合部、城市新区、开发区、郊区等地区,也可以满足多元需求,举办高水平、规范化的大中型医疗机构或向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和病理检查中心。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提升学术地位,落实医保同等待遇,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享受建设规费减免、水电汽热和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土地保障政策。加快实现与医疗保障机构、公立医疗机构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政府购买社会办医院提供服务,支持社会办医院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需要,扩大服务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机构用地,完善政府投资补助政策,通过公办民营、公办民助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发挥价格在促进民营医疗发展中的作用,民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用电、用水、用气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民营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着力加强具有较大规模的社会资本举办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的专科建设,指导建设恩施州华龙总医院的妇儿中心、脑科中心、健康管理研究,加强消化、心血管、肿瘤放疗、骨科、内分泌、风湿免疫、民族医学等七大特色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努力建设成恩施州“防、治、健、养”四位一体的三甲示范民营综合医院。指导建始县民族医院、利川市东方和谐医院等建设具有特色的各类临床重点专科,打造民营医院专科实力。

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加快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构。充分利用现有医疗服务资源,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等针对高龄、病残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老年门诊,增加老年病床数量。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要发挥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转型为老年护理院。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康复、临终关怀等老年护理服务特色科室,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床位,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引导部分非建制乡镇卫生院转型为护理院。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支持200张床位以上规模的各类养老机构设置医疗康复机构、开展康复、医学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对不具备设置条件的,依据规模和实际需求,可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对养老机构设置康复医疗机构,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规定优先审批,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范围。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到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支持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形成医疗养老联合体。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养老机构根据医疗康复的实际需求,本着就近、互利互惠原则,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等事宜。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医疗救护。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具备条件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全面推进老年人社区健康管理服务。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健康养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辖区内老年建立健康管理服务制度,加强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对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提供一次生活方式、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无缝对接。鼓励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型机构。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引导其向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规划时,要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空间。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条件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整合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可享受现行的养老床位补贴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围绕老年人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需求,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坚持养老与养生相结合,将中医治未病理念、中医养生保健、中医药康复医疗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全面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健全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增加老年床位,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之间的深度合作,积极发展养生保健、康复服务。

(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落实“一票否决”制,不断完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深度整合资源,大力提升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动计生依法治理,大力弘扬先进婚育观念,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正常。积极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全面提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水平。

坚持依法管理,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注重计生利益导向制度建设,促进计生家庭发展,帮扶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完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坚持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深度合作,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放开养老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全力推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深化诚信计生和阳光计生创建活动。大力加强便民服务,建立以人为本的新型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

2、科学整合优化基层队伍

充分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抓好行政管理、监督执法、技术服务、村居专干和协会组织等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稳定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健全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至少2名行政执法人员。大力加强公共服务供给,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等服务水平。优化配置服务结构,有效整合县、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加强村级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村级配备计划生育女专干。强化培训考核,提升基层队伍素质,稳定基层计生队伍,健全完善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 

3、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综合管理

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做好出生人口监测,确保全面二孩政策的有效实施。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两非”行为查办和处理常态工作机制,严查“两非”案件。把关爱女孩行动和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规划中,作为建设“平等、健康、文明、和谐”家庭文化的重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大信息共享力度,认真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孕情监测和服务,加强B超、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落实孕情包保制度,改善人口年龄、性别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制定有利于女孩和女孩家庭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女孩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体系,实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推进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着力抓好计划生育法定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和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的提升,注重帮助和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重点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关怀;围绕打造“健康恩施”,开展“健康家庭”创建活动,即健康的生活环境、健康的家庭氛围、健康的优生优育、健康的生活行为,全面实施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面向家庭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指导、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老年照料等服务。

5、深化流动人口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流动人口充分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健全区域协作和信息交流工作机制,加强跨省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与统计分析。深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建立多渠道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经费投入机制,逐步扩大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范围,保证流动人口在传染病防治、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和免疫接种、职业病防护、计划生育等方面享有公平的基本卫生计生保健权利,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健康权益和保障公共卫生计生整体安全。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

(三)大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加大传染病、慢性病及职业病防治力度

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加强艾滋病防治宣传,强化毒品、同性恋艾滋病防控知识宣教活动,扩大艾滋病检测、干预和抗病毒治疗覆盖面,控制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数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血安全及时,以献血者、患者服务为中心,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为社会提供安全、有效、充足的采供血服务,“十三五”期间,全州人口献血率达到1.2%,自愿无偿献血率达到100%,临床成分血使用率稳定在99%以上,努力探索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范围。切实保障全州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3%以下,其中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不超过1%;基本消除麻疹。强化对肺结核患者的发现、诊疗与管理,开展肺结核重点人群、可疑者的免费筛查和预防干预,推广成熟的快速诊断技术,提高耐多药结核病诊断能力,保证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75%,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到95%。继续做好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鼠疫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好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境外输入传染病防范与应对准备工作。继续做好流感、狂犬病等传染病以及疟疾、肝吸虫病等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消除麻风病危害。落实重点地方病分类防控策略,持续消除碘缺乏病,消除和控制氟、砷中毒。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有效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完善政府投入、医疗保障等配套政策,转变服务模式,实现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症、口腔疾病等慢性病和精神疾病的有效防控。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慢性病系统管理率达到90%,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率达到90%,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90%,使主要慢性病发病率增长趋势得到控制。落实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策略及措施,推动精神卫生工作全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效管理的比例达到90%,加强口腔保健服务。进一步明确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强化防治结合,推广全科医生家庭服务模式,实现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的有效衔接。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继续提高服务经费的财政补助标准,新增部分继续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完善重点职业病的监测和预警系统,规范劳动者职业危害防护和职业健康检查,提高职业病诊断、鉴定与治疗服务水平,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有效控制职业危害,保障职业病人合法权益。重点构建职业危害预防性健康体检、从业人员健康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为核心的职业病监测预防控制体系框架,为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奠定基础。

2、加强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预警、监测和报告信息网络体系。完善州、县级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卫生应急网络和应急预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平战结合的原则,强化卫生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加强州、县卫生应急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提高卫生应急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形成覆盖全州、上下联动,集信息收集、指挥调度、综合协调、现场处置于一体的卫生应急平台,提升卫生应急的整体性、协同性和机动性,有效应对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着力构建以综合性医院、急救中心、传染病院(区)、采供血机构和专业救治机构为骨干、以基层社区、乡镇为依托的医疗救治网络,全面提高医疗救治能力。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和健康危害因素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数据采集、网上实时报告、预警监测、指挥调度的统一管理,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保障母婴安全,推动生育全程免费服务,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以上,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将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9/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1‰以下。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努力降低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促进生殖健康和防治妇女常见病,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伤害预防,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治能力。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提高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改善妇女、青少年和儿童营养状况,抓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重点加强青少年、儿童营养和健康干预,降低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继续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4、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

推动医养结合,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调动社会各主体的积极性,共同承担养老责任,建立多方合作机制,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探索老年人快乐生活、健康养老、有效医疗的模式。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技术支撑,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广泛开展老年常见疾病及伤害预防、老年营养改善和健康保健宣传,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开展老年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有效控制和降低患病率和病死率。提高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覆盖面,扩展健康体检检查项目。发展基层健康养老服务,实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到位、养老服务和产品充足、老年人选择空间充分”的养老服务目标。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家庭。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业,推动建立老年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

5、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完善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机制,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巩固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公共卫生服务资源,转变服务模式,深入基层和居民家庭,开展面向人群的主动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保质保量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规范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流程,加强对学生群体的健康体检,做好疫苗接种、补种工作,积极推进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2020年规范化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继续深入开展老年人、儿童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继续加强健康教育,做好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工作,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提高居民防病能力。

6、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努力创造健康促进的良好环境,全面提高群众卫生素质,积极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不断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水平。继续开展“健康恩施”活动,开展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创建。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农村改水改厕,使农村居民都能饮用安全放心水、用上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使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上一个新台阶。推动卫生创建,继续开展卫生示范旅游景区、卫生示范车站等创建。针对重点疾病、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活动,继续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到2020年,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均达到80%以上。加强控烟宣传,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全面推动无烟环境创建活动,提高无烟学校、无烟机关等覆盖面。

(四)强化卫生计生监督工作

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和深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继续加强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综合执法,以加大投入、改善条件为手段,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为重点,加快改善州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的执法装备、防护设施、交通通讯、取证工具、信息网络等硬件设施条件。

提升综合监督执法能力。以公共场所监督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自律、行业管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框架,由政府部门、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按不同职责定位,履行各自职责,形成管理合力,在重点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单位推广卫生管理员制度,加强单位自律和日常卫生监管,提升监督效能和社会管理效果。

以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许可和事后监督“三道防线”为框架,以强化监管和服务并重为核心,推进过程监管;加强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技术化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监测体系,建立起通过抽检、日常监管、量化结果、数据分析指导监管的工作机制。

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强化医疗服务市场监督。积极引导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提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完善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强化属地化管理和多部门合作,构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信息监督平台,完善医疗机构“一户一档”的执业信息档案记录,加强对机构、人员的动态、连续、全程监管。进一步完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严厉打击黑诊所、游医、医托的不法行为,严肃查处“两非”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

(五)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1、提高医疗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鼓励各级医院简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流程,方便群众就医。规范医疗行为,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推广应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规范抗生素的临床使用,深化抗生素使用专项整治,推动合理用药,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推进保险经纪公司参与医疗纠纷调处,预防、化解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探索改善医患关系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疗机构就医秩序,保障医生和患者人身安全,维护合法权益。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大力推广优质护理,优化服务模式和服务流程。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改善就医环境,缩短病人就诊等候时间。强化医务人员法制和纪律宣传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督促各级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简化就医程序、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高度重视院内感染控制管理,杜绝院内交叉感染。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有重点地组织大型义诊,普及健康知识,方便群众在家门口看病就医。

2、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加强质量控制

建立和完善各专业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制定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坚持严格准入,在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准入上坚持标准,把好医疗质量第一关。加强对重点医疗技术和适宜新技术的规范化培训,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扩大实施临床路径病种,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探索推动医疗安全管理的有效路径。严格落实医疗安全核心制度,继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确保医疗护理安全。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医药代表”非法销售药品行为,有效遏制药品流通领域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实行药品全品种电子监管。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管控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指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控制公立医院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切实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

(六)全力打造中医药新型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1、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和重大疾病防治中的作用

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州、县级中医医院及中医健康养生基础建设,完成恩施州中医医院、恩施市中医院、利川市中医院、建始县中医院、宣恩县中医院的项目建设和整体迁建,建立起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和与西医医疗保健服务网络相互补充、有机结合的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促进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做大做活中医医疗服务市场。开展中医药预防和治疗慢性病的研究,在慢性病和重大疾病防治方面发挥中医药作用。鼓励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2、 依托健康养生项目,积极发展中医养生、预防保健和健康旅游等特色服务

以中医“治未病”为核心理念,坚持以人的个体健康状态为中心,依托健康养生项目,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促进中医药技术全面继承与创新,进一步彰显中医药特色优势,拓展对中医药的新需求,扩大中医药服务的新领域。建立养生保健机构,促进中医医疗器械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在医疗卫生机构分类中设置独立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具有中医预防保健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执业医师,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大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推进中医药服务与旅游产业的有机融合,提高社会的认知与认可度,加强中医预防保健知识与方法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增进和维护健康的自主行为能力。加强服务信息及服务效果宣传,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需求。

3、加强中医传统理念和现代理论研究,推动中医药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中医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中药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企业之间的合作,整合资源,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促进中医药预防保健产品的研发。建立中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培育基地,加大对中药材生产基地的扶持力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鼓励研发中药配方颗粒,放开生产和使用。鼓励和支持中医药企事业单位和技术人员在中药材、药效物质、中药新用途和制药工艺等方面及时申请中医药产品专利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加强院校教育培养,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培养一批高质量中医药人才,造就一批中医药大师和中医药名师。加强民族医药传承与发展,促进中西医结合。

(七)推进卫生科技创新和医院现代化管理

加快推动医药卫生科技进步,大力推进医药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医学科研基地建设,进一步规划和建设医学实验中心,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大力开展重点传染病、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防控技术的创新、转化医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应用,提升疾病防控综合能力和新药创制水平。

树立现代卫生管理新观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确定政府不同部门之间、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的职责范围,强化政府监管,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责任。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等形式,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转变卫生投入方式,构建长效投入机制。积极推动民营医院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民营医院的专科特色,建立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使民营医院形成自我管理、自主营运、自我约束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

(八)加快促进健康产业发展

完善健康产业行业标准和执业规范,大力发展与健康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产业,形成完整的健康产业链和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健康恩施”理念,推进“硒与大健康产业”发展,进一步延伸硒产业链,在医疗用品、保健食品等方面深度开发,全面打造硒与健康养生旅游基地。完善鼓励和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落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重点支持和规范发展以预防疾病、维护健康为目标的健康管理产业、养生保健产业、商业健康保险产业、老年护理产业、健康文化产业等,进一步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九)大力开展医疗扶贫。加大对贫困村的医疗卫生资源投入力度,切实改善村卫生室的硬件设施,配齐医务人员,提升贫困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到2019年,实现贫困人口就近就医,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升农村特别是高山片区基本医疗服务整体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保障水平。加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硬件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力度,确保每个乡镇有一所“四化”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力争到2019年前通过邻村联建或分村单建的方式,实现行政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加大医院结对帮扶力度,继续实施以支援农村卫生项目为主要形式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全面实施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障特惠政策,对贫困户参合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补助政策,完善大病救助制度,使贫困户大病患者合规医疗费用综合补助比例达到90%。制定贫困村医培训计划,2020年前对贫困村村医培训全覆盖。将贫困、特困户子女纳入农村医学专业培训项目,重点培养500名贫困户子女,让更多贫困户子女进入村医队伍,逐步解决贫困村村医在养老等方面的待遇问题。摸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状,采取因病施策、因病救助措施,解决贫困人口的大病医疗问题。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按主要指标设置年度目标,明确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加强公立医院财务成本管理,认真组织落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政府主导责任

1、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政府承担保基本的责任,切实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做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可及性、实现全覆盖。

2、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居民健康投入

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财政分级负担的投入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在中央和省投入的基础上,州、县两级政府要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力度,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投入责任。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支出的比重,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优化投入结构,优先向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专业公共卫生体系等薄弱领域倾斜,加大项目支撑力度。通过建立化债基金、财政贴息或财政直接化债等方式逐步化解公立医疗机构负债。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可持续筹资机制,保持对居民健康投入与GDP的增长水平相适应。。

(三)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治本与治标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

1、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做好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篇大文章。合理布局公立医院,以医联体为载体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落实政府责任,取消药品加成,完善政府医疗服务定价,改革运行机制、分配机制和用人制度等,构建科学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2、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完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保障经常性收支差额、绩效工资补助到位;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开展慢病管理、健康管理、巡回医疗等服务;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激励保障政策,改革职称晋升制度。

3、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制度,推动建立药品零售价格、采购价格、医保支付标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药品价格信息采集、分析和披露,引导形成药品合理价格。

4、全面实施健康促进。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调整服务模式,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体,大力宣传预防保健常识,传播大众卫生科学知识,发挥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卫生计生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从小抓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开始、从现在实施,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健康生活的良好风尚。

(四)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人才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把卫生人才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以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村卫生室村医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以全科医生培养、住院医师培训、村医临床培养为主体、以提升临床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的培训网络。制定加快卫生人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相关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卫生人才引进、培养、管理等环节,建立起尊重人才、使用人才、管理人才的科学体系。按照学科建设的需要,培养和引进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和急需紧缺人才。积极推进卫生人才工作的创新,加强医院管理人才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探索科学有效的人才使用管理激励机制,营造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良好氛围。到2020 年,把恩施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合理、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队伍。以湖北民族学院、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为依托,以卫生职业教育为支撑,打造武陵山医学教育培训中心。

(五)深入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

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健全网络服务体系,完善应用功能,强化各类信息系统融合,完善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为人民健康提供高效、快捷、优质的信息化服务,为恩施州大健康产业链建设奠定良好的信息化基础。

深入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以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为基础,以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六大业务应用为重点,以人口健康信息综合平台为枢纽,着力构建各类卫生计生机构高效统一、互联共享、业务协同的网络体系。

强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建设,实现智慧医院、远程医疗服务、远程医学教育,以及诊疗服务网络化。结合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助推智慧医疗发展,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提升全人口健康动态管理服务能力。

健全完善信息化运行机制,强化政府对信息化建设投入,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建立投资融资机制,构建信息安全系统,完善信息化动态管理,建立运行高效、管理严密、信息安全的全州卫生计生信息化科学管理体制,为打造恩施州健康云平台提供制度保障。

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合作,重点推进疾病控制、预防保健、社区卫生、医疗服务、远程医疗咨询、远程医学教育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多种类型的医学科技信息库、处理中心及安全保障系统。通过互联网技术支撑探索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充分利用畅通快捷的各项医疗卫生资源,进行深度医疗卫生计生业务整合设计与运营,切实开展医疗卫生资源管理、运行平台、运营系统、公共服务,建立医疗应用新业态,构建可穿戴设备、健康商城、健康管理、医疗服务健康云应用平台,提高医疗卫生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推动防治结合、医养结合,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居民连续的健康信息管理业务协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的精准管理。加强信息安全队伍建设,推进人口健康信息标准和安全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专栏1“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每千人口床位数(张/千人)

其中: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千人)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张/千人)

每千常住人口非公立医院床位数(张/千人)

执业(助理)医师数(万人)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千人)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千人)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千人)

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

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累计数(万人)

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

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

麻疹发病率(1/100万)

重点慢性病防治知晓率(%)

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效管理的比例(%)

慢性病系统管理率(%)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检查合格率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覆盖人口比例(%)

城乡生活饮用水抽检合格率(%)

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

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长率

专栏1 “十三五”省、州属综合医院建设投资计划

州中心医院新区医疗中心一期

恩施州中心医院新区医疗中心二期

肿瘤中心、老年康复中心、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科研教学培训楼、内科住院大楼、外科住院大楼等,建筑面积20万㎡

州中心医院新区门急诊综合楼

公寓楼、医护中心、自助配餐中心、图书室、健康活动室、行政辅助用房等,1000张床位,5万㎡

州中心医院新区医疗中心保障性住房

州中心医院医疗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

一期项目建设医疗大数据基础框架子系统、患者医疗应用子系统、管理大数据决策支持应用子系统。
二期项目建设个性化医疗服务应用、临床大数据应用子系统

州中心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培训综合楼,总建筑面积8000㎡,其中教学用房5000㎡,宿舍用房2500㎡,辅助用房500㎡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内科医技大楼建设

新建内科医技大楼一栋总建筑面积44566㎡,并配给水、消防、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大楼

新建大楼一栋,含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风湿免疫实验室、食堂等,总建筑面积1.88万㎡,其中全科医生培训基地8600㎡。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建设

改扩建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一个,建筑面积8000㎡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肿瘤中心建设

新建肿瘤中心,建筑面积5000㎡,配套相关配套设施。

专栏2 “十三五”中医(民族)医院建设投资计划

新建业务大楼及附属设施

恩施市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

按三级中医医院标准建设,设置医疗床位500张,建筑总面积5万㎡

宣恩县民族医院整体搬迁迁建建设项目(医疗区)

整体搬迁门诊楼、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40776.48㎡

宣恩县民族医院整体搬迁迁建建设项目(养老区)

新建养老区综合业务用房

利川市民族中医院整体搬迁

住院楼、医技楼及其它附属工程

利川市中医院佛宝山亚健康诊疗中心建设

新建集医疗、亚健康疗养、康复于一体的诊疗中心

咸丰县中医院老年人医养一体中心

征地3000亩,新建老年人医养一体综合楼20栋,建筑面积20万㎡

巴东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

扩建门诊综合楼5000㎡

恩施市中心医院医技楼改扩建

改扩建医技楼一栋,面积4833㎡(改建960㎡,扩建3873㎡)

利川市人民医院医技楼建设项目

建设行政综合楼及公共卫生科1万㎡

巴东县人民医院内科大楼

新建内科大楼1.8万㎡

宣恩县人民医院内科楼建设项目

主体土建、装饰,强弱电、中央空调、消防、医用气体、给排水、电梯等,建设规模1.2万㎡

来凤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

咸丰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

鹤峰县中心医院门诊医技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扩建2.85万㎡,配齐设施

鹤峰县中心医院住户搬迁及还建项目

扩大医院业务用地,搬迁126户,采取货币化安置或还建住房

建始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大楼建设

新建医技大楼1.1万㎡

专栏4“十三五”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投资计划

全州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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