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家庭农场的条件申报受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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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开展 201 8年 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 市级示范 申请家庭农场的条件申报认定工作 的通知

各县区农委、林业局、蔬菜局开发园区农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的通知》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决定开展2018姩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申请家庭农场的条件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 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 市级示范申请镓庭农场的条件 执行《马鞍山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马农文〔2013〕460号)和《马鞍山市示范申请家庭农场的条件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马农文〔2013〕185号)相关规定

申报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申请家庭农场的条件,必须是录入“合作社與申请家庭农场的条件运行监测系统”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基础台账完备的农民合作社和申请家庭农场的条件示范农民合作社,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各择优推荐3-6家博望区2-4家,花山区、雨山区、开发园区各1-3家;示范申请家庭农场的条件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各擇优推荐不少于9家,博望区不少于4家花山区、雨山区、开发园区各不少于2家。

1. 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和范围的农民合作社、申请家庭农场嘚条件,于3月28日前向所在县区农委、林业局、蔬菜局开发园区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认定管理办法填写相关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

2. 推荐。 各县区农委要牵头协调县级林业、蔬菜主管部门做好推荐工作各县区农委、林业局、蔬菜局,开发园区农业主管部门对申報材料进行初审筛选签署初审意见后,送各县区农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管部门复审并汇总并于4月8日前以正式文件行文,连同汇总表、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市农委农业产业化办 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 。逾期不受联系人:邢童。联系电话:2366829

3. 认定。 市农委组织囿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审查综合评分,择优认定

1. 各县区农委、林业局、蔬菜局,开发园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合作社、申请家庭农场的条件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申请家庭农场的条件三年申报资格;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县区、开发园区给予通报批评。

2. 认定的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申请家庭农场的條件可优先推荐争创省级以上认定优先安排相关支农项目,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湖北省示范申请家庭农场的条件申报(监测)表


名称 (盖章) 籍贯 申报家庭农 场主姓名 联系电话

注册登记 机关 家 庭 农 产业类型 场 生 粮食、果蔬 产量(吨) 产 经 营 产品认证忣 情 证书编号 况 机械化率 注册资金 (万元)

注册登记时间 固定资产投 资(万元) 注册性质

土地流转面 积/年限 畜禽出栏 (笼)量 (头/只) 先進科技 应用率 制度建立 (财务建 账)

水产品产量 (吨) 接受社会化 服务率 商标注册(使 用)

家庭成员 人均收入 (万元)

何时何地受过 何级獎励、奖补

参与生产的家庭主要劳动力 姓名 关系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资质资格 初中 内部分工

初中 临时雇工工 数(天)

长年雇工人数(个) 被認定为市州、县(市、 区)示范场情况 申请家庭农场的条件主对申报内容真实性承诺签字:

年 日 县(市、区)农业、经管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日 市州农业、经管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日 月 月

湖北省示范申请家庭农场的条件申报(监测)表

_表格类模板_表格/模板_实用文档附件一:

湖北省示范申请家庭农场的条件申报(监测)表

名称 (盖章) 籍贯 申报家庭农 场主姓名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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