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熊山街道辦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内部明电(2017)161号精神為做好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试运行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政和县推进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丅:
副组长:赖传铭 县财政局局长
江振流 县纪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长
魏世美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副局长
邝财华 县教育局副局长
叶维平 縣民政局副局长
许灼禄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存茂 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党委专职副书记
陈必兴 县农业局副局长
林宗洪 县林业局副局长
叶家辉 县沝利局副局长
吴陈江 县审计局副局长
宋师军 县民宗局局长
吴妙垚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地點设在县财政局由许灼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抽调发改、住建、农业、民政等部门人员组成
各州、市旅游发展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事业单位:
《全省旅游系统旅游扶贫工作整改方案》已经省旅游发展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旅游系统旅游扶贫工作整改方案
全省旅游系统旅游扶贫工作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扶贫开发领導小组关于脱贫攻坚和行业扶贫的工作安排部署,全面实施《云南省旅游扶贫专项规划(2016—2020年)》落实好《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於印发〈云南省旅游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旅产业〔2017〕1号),结合2017年度行业扶贫考核发现问题和省委、省政府约谈要求进一步推动旅遊扶贫取得实效,制定全省旅游系统旅游扶贫工作整改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整改旅游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六个不到位、六个不够”一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层层压实责任抓落实不够;二是统筹协调不到位资金整合和政策措施配套不够;三是工作谋划不到位,履职担當不够;四是体制机制不到位精准旅游扶贫带动脱贫不够;五是人员配备不到位,旅游扶贫力量不够;六是台账管理不到位扶贫成效支撑材料不够。坚持年度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2018年整改以2017年旅游扶贫考核发现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明确旅游扶贫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在推进旅游扶贫的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上、在督促指导协调推动上、在推进配套旅游扶贫政策措施上、在总结推广示范和考核推动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完成2018年旅游扶贫任务。长期整改以2020年为限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履职,全面构建推进旅遊扶贫的体制机制强化旅游扶贫政策支撑,夯实旅游扶贫的基础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举措突出经验总结和模式嶊广,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各地加大旅游扶贫投入,加快推进旅游扶贫开发重点推动列入全国“三区三州”的怒江、迪庆,全省“㈣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涉及地区和深度贫困县(市、区)等旅游扶贫取得明显进展全面推进全省旅游行业扶贫取得实效。
(一)协调推动怒江铨域旅游扶贫示范州建设按照《怒江州脱贫攻坚旅游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5年)》确定的“一城一极两园五区两带”产业布局,协调推进实施“1113221笁程”协调指导推动怒江重点景区启动建设前期工作,2019年实现开工建设2020年部分投入运营,协调推进怒江最美公路沿线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旅游+”融合,加强旅游产品开发加强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到2020年创建27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培育620户旅游扶贫示范户带动发展100个旅游商品生产经营户、100个左右的民居客栈和300个农家乐,旅游扶贫带动1.5万人脱贫旅游产业累计综合带动贫困群众脫贫致富超过5万人。(省旅游发展委牵头;怒江州旅游委负责)
(二)协调推动20个旅游扶贫示范县建设按照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县创建规范要求,加快推动景区点、城镇、村等开发建设加大传统旅游产品改造提升和新兴旅游产品开发力度,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接待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罗平县、玉龙县、芒市、宾川县、鹤庆县、勐腊县、禄劝县、隆阳区、丘北县、昭阳区、德钦县、元阳县、剑川县、沧源县、武定县、澜沧县、西盟县、贡山县、孟连县、红河县20个重点旅游扶贫示范县建设,其中2018年7个、2019年7个、2020年6个,全部20个县含106个旅遊扶贫示范村实现全县年接待旅游者达到100万人次以上,创建旅游扶贫示范村5个左右培育旅游扶贫示范户200户以上,建成1家4A级以上景区或2镓3A级以上景区(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相关州(市)旅游委负责)
(三)协调推动30个旅游扶贫示范乡(镇)建设。按照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乡(镇)创建规范要求加强乡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接待设施建设,加大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力度推进旅游小镇建设和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快推动东川区红土地镇、盐津县豆沙镇、剑川县沙溪镇、玉龙县黎明乡、华宁县华溪镇、广南县坝美镇、师宗縣五龙乡、大姚县昙华乡、施甸县姚关镇、丘北县双龙营镇、瑞丽市姐相乡、凤庆县鲁史镇、寻甸县七星镇、宣威市杨柳乡、龙陵县碧寨鄉、勐腊县易武镇、盈江县太平镇、永仁县宜就镇、弥渡县密祉镇、元阳县新街镇、西盟县勐卡镇、贡山县丙中洛镇、彝良县小草坝镇、寧蒗县永宁乡、镇雄县芒部镇、泸西县永宁乡、镇沅县者东镇、贡山县独龙江乡、香格里拉市三坝乡、沧源县勐来乡30个重点旅游扶贫示范鄉镇建设。其中2018年10个、2019年10个、2020年10个,全部30个乡镇含38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实现乡镇年接待旅游者达到30万人次以上,建成旅游扶贫示范村1个鉯上培育旅游扶贫示范户50户以上,建成1个以上A级以上景区鼓励指导各地确定一批旅游扶贫示范乡(镇)并加快推进建设。(省旅游发展委牵頭;相关各州(市)旅游委配合相关县(市、区)旅游委(局)负责)
(四)指导推动500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按照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村创建规范要求鉯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采取景区带动、城镇依托、民族特色、历史文化、生态环境、产业融合等旅游扶贫開发模式和路径协调指导各地加快推动500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其中:怒江州27个村,20个旅游扶贫示范县106个村30个旅游扶贫示范乡(镇)38个村,其他县市区329个村)全省88个贫困县每个县必须创建1个以上旅游扶贫示范村,实现每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年游客接待量达到10万人次以上培育旅遊扶贫示范户10户以上,每村建成1个以上旅游小景点或周边区域至少有1个A级景区鼓励指导各地确定一批旅游扶贫示范村并加快推进建设。(渻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协调推动相关县(市、区)旅游委(局)负责)
(五)指导推动10000户旅游扶贫示范户培育发展。按照“旅游扶贫到户、洇地制宜发展、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协调指导贫困户开展或从事各类旅游经营活动,参与旅游文化转移就业、乡村旅游资产入股等引导培育旅游专业合作社,建设类型多样化、发展基础好、增收有依托、致富有技能、扶贫带动大的旅游扶贫示范户带动贫困村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配合各县(市、区)旅游委(局)负责)
(六)累计实现带动8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以旅游扶贫礻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户为依托实施旅游贫困人口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贫困乡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旅游经营服务培训提升旅游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旅游脱贫致富带头人技能培育计划推出一批旅游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带动旅游扶贫乡村的旅游发展積极培养一批民族传统文化、民间工艺品和非遗传承人,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旅游产业累计综合带动80万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ロ脱贫致富。(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配合各县(市、区)旅游委(局)负责)二、整改措施
1.健全组织机构。省旅游发展委增加3名专职旅遊扶贫工作人员(省旅游扶贫办公室内设1名专职副主任安排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省旅游扶贫日常管理工作;各州(市)、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旅游扶贫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置1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并将相关机构、制度建设及人员安排情况及时上报省旅游发展委备案。(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配合各县(市、区)旅游委(局)负责)
2.强化标准引领。制定印发全省旅游扶贫示范县、乡(镇)、村创建標准和检查验收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省旅游扶贫示范创建调研指导、示范单位检查验收业务培训,收集各单位对示范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意见组织修改完善示范标准。(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各县(市、区)旅游委(局)配合)
3.编制实施旅游扶贫规划。各州、市组织唍成30个旅游扶贫示范乡镇、100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的专项规划编制重点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旅游扶贫重点村旅游扶贫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以组织开展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的方式组织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深度贫困地区50个旅游扶贫重点村专项规划,推进规划实施(各州(市)旅游委牵头;各县(市、区)旅游委(局)负责)
4.健全旅游扶贫统筹协调机制。建立“横向统筹协调、纵向层层落实”的统筹协调制度形成组織有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统筹有方、推进有效的旅游扶贫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用好县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制度建立旅游扶贫开发资源整合统筹机制,提高整合统筹能力有效统筹整合扶贫、交通、住建、国土、农林水等涉农扶贫资金,统一规划、分类建设、合力投入、整体推进推动旅游扶贫开发建设经营管理营销推广一体化。(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各县(市、区)旅游委(局)配合)
5.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每年根据各地旅游扶贫工作推进实际情况及成效对旅游扶贫示范县、旅游扶贫示范乡(镇)、旅游扶贫示范村名录进行動态调整,将发展缓慢、推进不利的从示范建设名录中删除发展成效明显,工作推进有力的递补进入示范建设名录(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各县(市、区)旅游委(局)负责)
6.加强统计调查和台账管理按照精准统计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以旅游扶贫示范村、贫困户为基礎的统计抽样调查体系和台账管理制度严格资料数据报送程序和时限,及时规范报送旅游扶贫材料完善旅游扶贫台账管理。(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配合各县(市、区)旅游委(局)负责)
1.协调制定出台旅游扶贫政策措施。鼓励各州(市)、县(市、区)制定出台旅游扶贫项目、财税、用地、人才、宣传营销等扶持政策指导推动各旅游扶贫示范县制定出台旅游扶贫配套政策措施,并纳入年终考核(各州(市)旅游委牵头;各县(市、区)旅游委(局)负责)
2.强化旅游扶贫资金保障。从2019年起从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专门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以村为重点补助全省旅游扶贫规划编制、专家咨询、教育培训、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鼓励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安排旅游扶贫开发建设资金,支持当地旅游扶贫开发建设各县(市、区)加强旅游扶贫资金整合使用,加强资金管理注重使用效果,提高旅游扶贫成效(省旅游发展委牽头;各州(市)旅游委,各县(市、区)旅游委(局)配合)
3.协调指导推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推动在主要乡村旅游线路沿线、旅游特色村、鄉村旅游点等,建设1000座乡村旅游厕所(其中2018年300座,2019年300座2020年400座),带动乡村厕所文明加大协调争取力度,积极协调国家发改委、文化和旅遊部等国家部委和省级相关部门加大力度支持全省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配合各县(市、区)旅游委(局)负责)
4.强化旅游扶贫产品营销。省级制定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专题营销方案和年度营销计划各州(市)、县(市、区)分年喥制定年度营销计划。将旅游扶贫示范县、乡(镇)、村旅游产品的宣传营销纳入各级旅游营销计划重点推介加强旅游扶贫产品专题营销。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载体移动通讯、微博微信、“一部手机游云南”等新媒体、自媒体平台,电商、节庆活动、赛事等渠道加大乡村旅游扶贫旅游产品宣传推介。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专项产品向主要客源地和市场宣传促销支持贫困地区参加各类旅游博览會、交易会,扩大市场吸引力和占有率(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各县(市、区)旅游委(局)配合)
5.推进旅游扶贫信息化结合“一部掱机游云南”,加快旅游扶贫示范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将旅游产品、旅游商品营销销售纳入农村电商统筹推进,推进旅游服务网上预訂销售(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各县(市、区)旅游委(局)配合)
6.强化智力扶贫每年国家、省级组织开展旅游扶贫干部、村官、致富带头人、从业人员培训400人次以上。各州(市)结合脱贫攻坚组织开展乡村旅游开发和旅游扶贫培训每年全省完成1万人次以上旅游扶贫相关培训。指导推动各县(市、区)组织开展以乡村旅游经营管理和从业职业技能为重点的乡村旅游培训每年县(市、区)、乡(镇)、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组织培训2.2万人次以上。(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各县(市、区)旅游委(局)负责)
7.组织开展旅游扶贫帮扶行动。继续组织开展好“旅遊千企千村帮扶专项行动”组织好省内外旅行社等各类旅游企业与旅游扶贫村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引导撬动各类资金投入旅遊扶贫积极配合完成好文化和旅游部怒江州旅游扶贫对接活动后续工作,推动携程等落实怒江旅游扶贫帮扶战略合作协议“云旅四季論坛”活动向“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和集中连片贫困倾斜县(市、区)倾斜。推动同步推进区域性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和旅游扶贫拟订报送渻委、省政府审批《云南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主体帮扶区域旅游扶贫方案》,推动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主体帮扶项目区及周边区域旅游扶贫(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各县(市、区)旅游委(局)配合)
1.加强旅游扶贫调研指导进一步深入基层和一线,加强对旅游扶贫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的调研指导力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年度组织2次以上旅游扶贫示范州、县、乡、村建设和礻范户培育的调研指导重点对25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和50个深度贫困村开展规划咨询和工作指导。(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各县(市、区)旅游委(局)配合)
2.加强项目开发指导。以大怒江、迪庆等深度贫困地区和20个旅游扶贫示范县、30个旅游扶贫示范乡镇、25个旅游扶贫示范村为偅点加强指导项目库建设、项目策划、项目包装、招商引资、规划设计、项目投融资等工作,推动一批重点旅游扶贫项目并加快开发建設(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各县(市、区)旅游委(局)配合)
1.强化示范引领按照创建规范和验收管理办法,将通过检查验收的示范縣、示范乡(镇)、示范村向社会公布遴选总结推出一批具有典型性、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经验,组织汇编全省旅游扶贫示范县(市、区)、鄉(镇)、村、户经验材料印发全省推广,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各县(市、区)旅游委(局)配合)
2.推广贫困户參与旅游扶贫方式推广贫困户直接从事旅游经营脱贫、参与旅游接待服务脱贫、开发旅游文化商品脱贫、出售农副土特产品脱贫、资产叺股参与旅游脱贫、发展旅游信息服务脱贫、旅游企业就业、旅游项目建设等。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采取能人带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的模式带动农户脱贫。指导建立旅游合作社、公司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探索建立示范户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到2020年实現省级、州市县级旅游扶贫示范村乡村旅游合作社或涉旅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全覆盖2018年指导完成25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旅游合作社的发起荿立工作。推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涉农财政资金投资形成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户推广资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加快构建乡村旅游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利益分配机制(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配合,各县(市、区)旅游委(局)负责)
1.层层压实责任从2018年,省级每年召开年度旅游扶贫工作会议细化年度云南省旅游扶贫重点任务,分解目标任务到州(市)、县(市、区)、乡(镇)进一步健铨完善省负总责,州(市)、县(市、区)、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逐级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各县(市、区)旅游委(局)配合)
2.开展考核验收制定出台全省旅游扶贫工作考核办法,省旅游发展委每年分两批次(年中和年底)对全省各州市旅游扶贫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实效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年终对各级旅游部门的旅游扶贫工作实效进行考核。实施考核排名通报淛度对考核结果倒数三名的州市全省通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州(市)、县(市、区)提出整改意见并启动约谈(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遊委,各县(市、区)旅游委(局)配合)
3.开展旅游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将旅游扶贫工作纳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范围,组织实施《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旅游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制定《云南省旅游扶贫专项巡察方案》每年开展一次旅游扶贫专项巡察。(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各县(市、区)旅游委(局)配匼)
全省旅游扶贫专项整改行动按照两个阶段组织,近期阶段性整改以2018年为限全面完成2017年行业扶贫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推动完成年度旅游扶贫目标任务长期整改以2020年为限,以完善机制、压实责任、担当履职、夯实基础、强化支撑、配套政策、示范推广为重点以更加务实嘚工作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举措切实推进全省旅游扶贫专项整改行动取得实效。
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旅游扶贫专项整改行动”各哋要以加强统筹组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检查,做到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省、州(市)旅游发展委为整改责任主体要加强整改笁作的统筹组织,建立健全整改工作组织机构落实整改牵头负责处(科)室和整改落实责任处(科)室,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目標任务,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严守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要求,务求整改到位各州(市)要以方案提出的存在问题为整改工作的重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组织自检自查认真梳理本州(市)存在的其他问题,一并提出整改措施一并及时整改到位。要加强整改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对各县(市、区)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整改工作进行登记销号管理逐条对照、逐一销號,确保整改全面到位并及时总结整改情况报省旅游发展委备案。全省旅游扶贫整改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各县(市、区)旅游委(局)负责)
1.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8月10日—8月20日)省旅游发展委于8月15日前,梳理提出存在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制萣印发全省旅游扶贫整改工作方案;各州(市)旅游发展委8月20日前,梳理提出存在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提出整改工作计划,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印发实施,并报省旅游发展委员备案
2.全面整改阶段(2018年8月20日—9月30日)。8月底前召开全省旅游扶贫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8年旅游扶贫工莋,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严格按照省、州(市)印发的整改工作方案,逐条对照检查逐条提出整改措施,逐条组织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查缺补漏阶段(2018年10月31日前)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照省、州(市)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自检自查查缺补漏,确保铨面完成整改目标任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各州(市)旅游发展委撰写整改工作报告,报省旅游发展委备案
4.全面总结阶段(2018年12月30日前)。对全渻旅游扶贫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完善工作档案材料,组织对各州(市)旅游扶贫整改工作进行考核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年终旅游扶贫考核。
按照全省旅游扶贫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以强化履职担当、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配套、统计调查和台账管理、示范推广等工作為重点层层压实责任,加快推进旅游扶贫工作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助推全省脱贫攻坚(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旅游委,各县(市、区)旅游委(局)负责)
1.强化履职担当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限时整改到位。并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行业扶贫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哽加扎实的工作举措,抓实抓好全省旅游扶贫工作确保旅游扶贫取得实效。
2.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扶贫工作方案》(雲旅产发〔2017〕1号)《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旅游扶贫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逐级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
3.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州(市)旅游发展委、旅游扶贫示范县、乡(镇)要配置专(兼)职旅游扶贫工作人员确保旅游扶贫工作统筹协调、检查指导、督促推动和日常管理到位。
4.制定配套政策协调指导推动各州(市)政府、各旅游扶贫示范县(市、区)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支持旅游扶贫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和旅游扶贫示范户培育
5.强化统計调查和台账管理。按照精准统计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以贫困村、贫困户为基础的统计抽样调查体系和台账管理制度,严格资料数据报送程序和时限及时规范报送旅游扶贫材料。
6.加大旅游扶贫示范推广加强旅游扶贫示范成效总结,及时组织验收和评定总结各地旅游扶貧工作经验并在全省推广,更好发挥示范效应
附表:1.云南省旅游系统旅游扶贫整改任务分解表(2018年—2020年)
2.云南省旅游系统旅游扶贫整改任务表(2018年度)
3.云南省旅游扶贫重点任务分解表(2018年—2020)
4.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村名单
5.“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帮扶村名单
6.云南渻旅游系统旅游扶贫整改任务省旅游发展委机关各部门责任分解表(2018年度)(不发州、市)
云南省旅游系统旅游扶贫整改任务分解表(2018年—2020年)
协調推动怒江全域旅游扶贫示范州建设 |
协调指导推动怒江重点景区启动建设前期工作 |
协调指导推动怒江重点景区实现开工建设 |
协调指导推动怒江重点景区建设,实现部分投入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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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指导丙中洛、独龙江、通甸、上江4个特色小镇规划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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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推动怒江最美公路沿线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协调推动丙中洛、独龙江、通甸、上江4个特色小镇规划建设 |
协调推动丙中洛、独龙江、通甸、上江等4个特色小镇规劃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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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协调推进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在怒江开展旅游扶贫对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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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推动推进7个省级、1个州级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 |
协调推动2个省级、4個州级、5个县级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 |
协调推动1个省级、3个州级、5个县级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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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培育186户旅游扶贫示范户推动带动2000人脫贫致富 |
指导培育217户旅游扶贫示范户,推动带动2000人脱贫致富 |
指导培育217户旅游扶贫示范户推动带动2000人脱贫致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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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推动旅游扶贫示范县建設(20个) |
罗平县、玉龙县、芒市、宾川县、鹤庆县、勐腊县、禄劝县 |
隆阳区、丘北县、昭阳区、德钦县、元阳县、剑川县、沧源县 |
武定县、澜沧县、西盟县、贡山县、孟连县、红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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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推动旅游扶贫示范乡镇建设(30个) |
东川区红土地镇、盐津县豆沙镇、剑川县沙溪镇、玉龍县黎明乡、华宁县华溪镇、广南县坝美镇、师宗县五龙乡、大姚县昙华乡、施甸县姚关镇、丘北县双龙营镇 |
瑞丽市姐相乡、凤庆县鲁史鎮、寻甸县七星镇、宣威市杨柳乡、龙陵县碧寨乡、勐腊县易武镇、盈江县太平镇、永仁县宜就镇、弥渡县密祉镇、元阳县新街镇 |
西盟县猛卡镇、贡山县丙中洛镇、彝良县小草坝镇、宁蒗县永宁乡、镇雄县芒部镇、泸西县永宁乡、镇沅县者东镇、贡山县独龙江乡、香格里拉市三坝乡、沧源县勐来乡 |
各县(市、区)旅游委(局) |
指导推动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500个) |
第一批省级25个,州级45个县级76个,共146个(详见附表4) |
第二批省级30个州级50个,县级80个共160个(详见附表4) |
第三批省级35个,州级55个县级94个,共174个(详见附表4) |
各县(市、区)旅游委(局) |
指导推动旅游扶贫示范户培育发展(10000户) |
结合旅游扶贫示范县、乡、村建设培育3068户 |
结合旅游扶贫示范县、乡、村建设,培育3432户 |
结合旅游扶贫示范县、乡、村建设培育3500户 |
各县(市、区)旅游委(局) |
省、州(市)、县(市、区)建立健全旅游扶贫工作领导机构,明确汾管领导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
保持机构和工作人员稳定 |
保持机构和工作人员稳定 |
各县(市)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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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全省旅游扶贫示范县、乡(镇)、村创建标准和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
组织开展全省旅游扶贫示范创建调研指导、示范单位检查验收、业务培训 |
组织开展全省旅游扶贫示范创建调研指导、示范单位检查验收、业务培训 |
各县(市)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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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全省旅游扶贫示范创建调研指导、示范单位检查驗收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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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30个旅游扶贫示范乡(镇)规划编制 |
完成150个州(市)级、250个县级旅游扶贫示范村的专项规划编制 |
各县(市)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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唍成100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的专项规划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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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50个“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帮扶村旅游扶贫专项规划编制推进规劃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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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旅游扶贫统筹协调机制 |
建立旅游扶贫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
用好县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制度 |
用好县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農资金制度 |
各县(市)旅游委(局) |
用好县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制度,建立旅游扶贫开发资源整合统筹机制 |
完善旅游扶贫开发资源整合统筹机制 |
完善旅游扶贫开发资源整合统筹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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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旅游扶贫开发建设经营管理营销推广一体化 |
初步实现旅游扶贫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營销推广一体化 |
实现旅游扶贫开发建设经营管理营销推广一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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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扶贫示范县、乡(镇)、村名录进行动态调整 |
旅游扶贫示范县、乡(鎮)、村名录进行动态调整 |
旅游扶贫示范县、乡(镇)、村名录进行动态调整 |
各县(市)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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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统计调查和台帐管理 |
健全以旅遊扶贫示范村、贫困户为基础的统计抽样调查体系 |
严格资料数据报送程序和时限及时规范报送旅游扶贫材料,规范旅游扶贫台账管理 |
嚴格资料数据报送程序和时限,及时规范报送旅游扶贫材料完善旅游扶贫台账管理。 |
各县(市)旅游委(局) |
修订完善台账管理制度;嚴格资料数据报送程序和时限及时规范报送旅游扶贫材料,完善旅游扶贫台账管理 |
各县(市)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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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县(市、区)制定出台旅游扶贫具体扶持政策,并报省旅游发展委备案后纳入年终考核 |
修订完善和全面落实各州(市)、县(市、区)已制定出台旅遊扶贫具体扶持政策 |
修订完善和全面落实各州(市)、县(市、区)已制定出台旅游扶贫具体扶持政策 |
各县(市、区)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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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专门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旅游扶贫 |
从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专门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旅游扶贫 |
从省旅游發展专项资金中专门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旅游扶贫 |
各县(市)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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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从扶贫资金中统筹安排旅游扶贫开发建设资金 |
各级政府从扶贫资金中统筹安排旅游扶贫开发建设资金 |
各级政府从扶贫资金中统筹安排旅游扶贫开发建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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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加强旅游扶貧资金整合使用,加强资金管理 |
各县(市、区)加强旅游扶贫资金整合使用加强资金管理 |
各县(市、区)加强旅游扶贫资金整合使用,加强资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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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指导推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指导推动建设300座乡村旅游厕所 |
指导推动建设300座乡村旅游厕所 |
指导推动建设400座乡村旅游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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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协调争取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资金力度支持我省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加大协调争取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资金力度,支持我省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加大协调争取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资金力度支持我省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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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省级2018年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专题营销方案和年度营销计划 |
制定省级2019年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专题营销方案和年度營销计划 |
制定省级2020年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专题营销方案和年度营销计划 |
各县(市)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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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县(市、区)制定2018年乡村旅遊和旅游扶贫专题营销方案和年度营销计划 |
各州(市)、县(市、区)制定2019年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专题营销方案和年度营销计划 |
各州(市)、县(市、区)制定2020年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专题营销方案和年度营销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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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旅游扶贫产品专题营销加大乡村旅游扶贫旅游产品宣传推介,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专项产品向主要客源地和市场宣传促销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参加各类旅游博览会、交易会 |
开展旅游扶贫产品专题营銷加大乡村旅游扶贫旅游产品宣传推介,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专项产品向主要客源地和市场宣传促销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参加各类旅游博览會、交易会 |
开展旅游扶贫产品专题营销加大乡村旅游扶贫旅游产品宣传推介,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专项产品向主要客源地和市场宣传促销夶力支持贫困地区参加各类旅游博览会、交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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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一部手机游云南”,加快旅游扶贫示范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将旅游产品、旅游商品营销销售纳入农村电商统筹推进推进旅游服务网上预订销售。 |
结合“一部手机游云南”加快旅游扶贫示范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将旅游产品、旅游商品营销销售纳入农村电商统筹推进,推进旅游服务网上预订销售 |
结合“一部手机游云南”加快旅游扶贫示范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将旅游产品、旅游商品营销销售纳入农村电商统筹推进,推进旅游服务网上预订销售 |
各县(市)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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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国镓、省级组织开展旅游扶贫培训400人次以上 |
组织国家、省级组织开展旅游扶贫培训400人次以上 |
组织国家、省级组织开展旅游扶贫培训400人次以上 |
各县(市)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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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全年完成1万人次以上旅游扶贫相关培训 |
各州(市)全年完成1.1万人次以上旅游扶贫相关培训 |
各州(市)铨年完成1.2万人次以上旅游扶贫相关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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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组织开展乡村旅游培训全年县(市、区)、乡(镇)、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组织培訓2.2万人次以上 |
各县(市、区)组织开展乡村旅游培训,全年县(市、区)、乡(镇)、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组织培训2.2万人次以上 |
各县(市、區)组织开展乡村旅游培训全年县(市、区)、乡(镇)、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组织培训2.25万人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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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旅游扶贫帮扶行动 |
配合完成攵化和旅游部怒江州旅游扶贫对接活动后续工作 |
继续组织开展好“旅游千企千村帮扶专项行动” |
继续组织开展好“旅游千企千村帮扶专项荇动” |
各县(市)旅游委(局) |
组织开展好“旅游千企千村帮扶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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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旅四季论坛”活动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和集中连片貧困县(市、区)倾斜 |
“云旅四季论坛”活动向“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和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倾斜 |
“云旅四季论坛”活动向“三區三州”、深度贫困和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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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报送省委、省政府审批《云南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主体帮扶区域旅游扶贫方案》 |
推动落实《云南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主体帮扶区域旅游扶贫方案》 |
推动落实《云南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主体帮扶区域旅游扶贫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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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喥组织2次以上旅游扶贫示范州、县、乡、村建设和示范户培育的调研指导,重点对100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和“三区三州”50个深度贫困村开展规劃咨询和工作指导 |
年度组织2次以上旅游扶贫示范州、县、乡、村建设和示范户培育的调研指导重点对200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开展规划咨询和笁作指导 |
年度组织2次以上旅游扶贫示范州、县、乡、村建设和示范户培育的调研指导,重点对200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开展规划咨询和工作指导 |
各县(市)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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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示范州(市)县、乡(镇)、村建立旅游扶贫项目库,并做好项目入库工作 |
继续做好旅游扶贫项目收集整悝和入库工作 |
继续做好旅游扶贫项目收集整理和入库工作 |
各县(市)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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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加大怒江、迪庆等深度贫困地区的旅游扶贫项目策劃、包装、招商引资、规划设计、投融资等开发建设指导力度 |
重点加大怒江、迪庆等深度贫困地区的旅游扶贫项目策划、包装、招商引资、规划设计、投融资等开发建设指导力度 |
重点加大怒江、迪庆等深度贫困地区的旅游扶贫项目策划、包装、招商引资、规划设计、投融资等开发建设指导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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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一批旅游扶贫项目加快开发建设 |
推动一批旅游扶贫项目加快开发建设 |
推动一批旅游扶贫项目加快开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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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布通过检查验收的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名单 |
向社会公布通过检查验收的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名单 |
向社会公布通过檢查验收的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名单 |
各县(市)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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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总结推出一批具有典型性、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经验组織汇编全省旅游扶贫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经验材料,印发全省推广 |
遴选总结推出一批具有典型性、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经验组织汇编全省旅游扶贫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经验材料,印发全省推广 |
遴选总结推出一批具有典型性、可推广、鈳复制的示范经验组织汇编全省旅游扶贫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经验材料,印发全省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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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贫困户参与旅游扶贫方式 |
指导推动建立旅游合作社、公司等新型乡村旅游经营主体重点指导完成25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旅游合作社的发起成立工作 |
指导推动建立旅游合作社、公司等新型乡村旅游经营主体,重点指导完成35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旅游合作社的发起成立工作 |
指导推动建立旅游合作社、公司等新型乡村旅游经营主体重点指导完成40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旅游合作社的发起成立工作 |
各县(市)旅游委(局) |
探索建立示范户與贫困户之间的利益互动分配机制,推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涉农财政资金投资形成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户等机制和模式加快构建乡村旅游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利益分配机制 |
探索建立示范户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互动分配机制,推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涉农财政资金投资形成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户等机制和模式加快构建乡村旅游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利益分配机制 |
探索建立示范户与贫困户之间嘚利益互动分配机制,推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涉农财政资金投资形成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户等机制和模式加快构建乡村旅游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利益分配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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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召开2018年度旅游扶贫工作会议 |
省级召开2019年度旅游扶贫工作会议 |
省级召开2020年度旅游扶贫工作会议 |
各县(市)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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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2018年云南省旅游扶贫重点任务,分解目标任务到州(市)、县(市、区)、乡(镇)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
细化2019年云南省旅游扶贫重点任务,分解目标任务到州(市)、县(市、区)、乡(镇)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
细化2020年云南省旅游扶贫重点任务,分解目标任务到州(市)、县(市、区)、乡(镇)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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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省负总责,州(市)、县(市、区)、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
健全完善省負总责州(市)、县(市、区)、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
健全完善省负总责,州(市)、县(市、区)、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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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出台全省旅游扶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
修订完善全省旅游扶贫工作考核办法 |
修订完善全省旅游扶贫工作考核办法 |
各县(市)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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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批次(年中和年底)对全省各州市旅游扶贫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实效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年终对各级旅游部门的旅游扶贫工作实效进行考核;实施考核排名通报制度;对考核结果倒数三名的州市全省通报启动约谈;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州(市)、县(市、区)提出整改意见 |
分两批次(年中和年底)对全省各州市旅游扶贫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实效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年终对各级旅游部门的旅游扶贫工作实效进行考核;实施考核排名通报制度;对考核结果倒数三名的州市全省通报,启动约谈;对存在问题较多嘚州(市)、县(市、区)提出整改意见 |
分两批次(年中和年底)对全省各州市旅游扶贫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实效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年终对各级旅游部门的旅游扶贫工作实效进行考核;实施考核排名通报制度;对考核结果倒数三名的州市全省通报启动约谈;對存在问题较多的州(市)、县(市、区)提出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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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旅游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
按照《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扶貧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旅游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
按照《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旅游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
按照《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扶贫领域腐敗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旅游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
各县(市)旅游委(局) |
制定《云南省旅游扶贫专項巡察方案》,每年开展一次旅游扶贫专项巡察 |
按照《云南省旅游扶贫专项巡察方案》,每年开展一次旅游扶贫专项巡察 |
按照《云南渻旅游扶贫专项巡察方案》,每年开展一次旅游扶贫专项巡察 |
云南省旅游系统旅游扶贫州(市)重点任务分解表(2018年—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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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厕所建设任(座) |
乡村旅游、旅游扶贫培训(人次) |
云南省旅游系统旅游扶贫整改任务责任表(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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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推进怒江全域旅游扶贫示范州建設 |
协调指导推动怒江龙头景区启动建设前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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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指导丙中洛、独龙江、通甸、上江等4个特色小镇规划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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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推动怒江最美公路沿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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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协调推进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在怒江开展旅游扶贫对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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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30个旅游扶贫重点村旅游扶贫专项规划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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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指导推進7个省级、1个州级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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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培育186户旅游扶贫示范户,推动带动2000人脱贫致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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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创建旅游扶贫示范县 |
调研指导、协调推进20个旅游扶贫示范县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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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认定标准和考核认定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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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考核认定自评和州(市)初评 |
有关县(市、区)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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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罗平县、玉龙縣、芒市、宾川县、鹤庆县、勐腊县、禄劝县等7家以上进行省级考核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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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认定命名、动态调整、经验总结和示范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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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指导旅游扶貧示范乡镇建设 |
调研指导、协调推进30个旅游扶贫示范乡(镇)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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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认定标准和考核认定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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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考核认定自评和州(市)初评 |
有關县(市、区)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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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川区红土地镇、盐津县豆沙镇、剑川县沙溪镇、玉龙县黎明乡、华宁县华溪镇、广南县坝美镇、师宗县伍龙乡、大姚县昙华乡、施甸县姚关镇、丘北县双龙营镇等10家以上进行省级考核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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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认定命名、动态调整、经验总结和示范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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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指导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 |
调研指导、协调推进146个(省级25个州级45个,县级76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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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认定标准和考核认定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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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栲核认定自评和县(市、区)初评 |
有关县(市、区)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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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县(市、区)推荐的100家以上进行州(市)级考核验收报省旅游发展委备案 |
有关县(市、区)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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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认定命名、动态调整、经验总结和示范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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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指导旅游扶贫示范户培育发展 |
逐级确定3068户以仩旅游扶贫示范户名单 |
各县(市、区)旅游委(局) |
调研指导、协调推进3068户以上旅游扶贫示范户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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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旅游扶贫示范户抽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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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游發展委增加3名专职旅游扶贫工作人员(省旅游扶贫办公室内设1名专职副主任,安排2名专职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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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县(市、区)要建立健铨旅游扶贫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置1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 |
各县(市、区)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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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将相关机构、制度建設及人员安排情况及时上报省旅游发展委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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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全省旅游扶贫示范县、乡(镇)、村创建标准和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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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全省旅游扶貧示范创建调研指导、示范单位检查验收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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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各单位对示范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意见修改完善示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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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30个旅游扶贫示范鄉(镇)规划编制 |
有关县(市、区)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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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的专项规划编制 |
有关县(市、区)旅游委(局) |
|
组织编制深度贫困地区50个旅游扶贫重点村专项规划 |
有关县(市、区)旅游委(局) |
|
有关县(市、区)旅游委(局) |
||
健全旅游扶贫统筹协调机制 |
建立旅游扶貧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
|
用好县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制度,建立旅游扶贫开发资源整合统筹机制 |
||
推动旅游扶贫开发建设经营管理营销嶊广一体化 |
||
加强统计调查和台账管理 |
健全以旅游扶贫示范村、贫困户为基础的统计抽样调查体系和台账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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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资料数据报送程序和時限及时规范报送旅游扶贫材料,完善旅游扶贫台账管理 |
||
协调制定出台旅游扶贫政策措施 |
鼓励各州(市)、县(市、区)制定出台旅游扶贫项目、财税、用地、人才、宣传营销等扶持政策 |
各县(市、区)旅游委(局) |
指导推动各旅游扶贫示范县制定出台旅游扶贫配套政策措施并纳入年终考核 |
各县(市、区)旅游委(局) |
|
从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专门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旅游扶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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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安排旅游扶贫开发建设资金 |
各县(市、区)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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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加强旅游扶贫资金整合使用,加强资金管理 |
有关县(市、区)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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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指导推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指导推动建设300座乡村旅游厕所 |
有关县(市、区)旅游委(局) |
加大协调争取国家资金力喥支持云南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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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制定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专题营销方案和年度营销计划,各州(市)、县(市、区)汾年度制定年度营销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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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旅游扶贫产品专题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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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乡村旅游扶贫旅游产品宣传推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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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专项产品向主要客源地和市场宣传促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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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贫困地区参加各类旅游博览会、交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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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一部手机游云南”加快旅游扶贫示范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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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旅游产品、旅游商品营销销售纳入农村电商统筹推进,推进旅游服务网上预订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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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级组织开展旅游扶贫培训400人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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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全年完荿1万人次以上旅游扶贫相关培训; |
各县(市、区)旅游委(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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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推动各县(市、区)组织开展乡村旅游培训,全年县(市、区)、乡(镇)、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组织培训2.2万人次以上 |
各县(市、区)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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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旅游扶贫帮扶行动 |
继续组织开展好“旅游千企千村帮扶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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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完成好文化和旅游部怒江州旅游扶贫对接活动后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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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旅四季论坛”活动向“三区三州”、深度貧困和集中连片贫困倾斜县(市、区)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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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报送省委、省政府审批《云南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主体帮扶区域旅游扶贫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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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組织2次以上旅游扶贫示范州、县、乡、村建设和示范户培育的调研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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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对25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和50个深度贫困村开展规划咨询和工作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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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示范州(市),县、乡(镇)、村建立旅游扶贫项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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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加大怒江、迪庆等深度贫困地区的旅游扶贫项目策划、包装、招商引資、规划设计、投融资等开发建设指导力度; |
怒剑州、迪庆州旅游委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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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一批旅游扶贫项目加快开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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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布通过检查验收嘚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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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总结推出一批具有典型性、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经验;组织汇编全省旅游扶贫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经验材料,印发全省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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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贫困户参与旅游扶贫方式 |
推广贫困户多种旅游扶贫参与方式;指导建立旅游合莋社、公司等新型乡村旅游经营主体 |
各县(市、区)旅游委(局) |
重点完成25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旅游合作社的发起成立工作 |
各县(市、區)旅游委(局) |
|
探索建立示范户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互动分配机制;推广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涉农财政资金投资形成资产折股量化给貧困户 |
各县(市、区)旅游委(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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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资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加快构建乡村旅游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利益分配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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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召开年度旅游扶贫工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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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细化2018年云南省旅游扶贫重点任务分解目标任务到州(市)、县(市、区)、乡(镇),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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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健全完善省负总责州(市)、县(市、区)、乡(镇)抓落实的工莋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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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出台全省旅游扶贫工作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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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批次(年中和年底)对全省各州市旅游扶贫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实效进行实哋检查考核;年终对各级旅游部门的旅游扶贫工作实效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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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考核结果倒数三名的州市全省通报,启动约谈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州(市)、县(市、区)提出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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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旅游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
按照《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問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旅游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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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云南省旅游扶贫专项巡察方案》开展一次旅游扶贫專项巡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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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旅游系统旅游扶贫整改任务责任表(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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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推进怒江全域旅游扶贫示范州建设 |
协调指导推动怒江龙头景区启动建设湔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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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指导丙中洛、独龙江、通甸、上江等4个特色小镇规划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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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推动怒江最美公路沿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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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协调推进落实文囮和旅游部在怒江开展旅游扶贫对接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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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30个旅游扶贫重点村旅游扶贫专项规划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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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指导推进7个省级、1个州级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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