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西里斯神啊,请您庇佑我,让我再次拥有来生。
赫拉斯神啊,请您赐予我勇气和战斗力,让我再次为保护我的疆土而战。
阿蒙神啊,请您保护我的灵魂,飞渡到遥远的来世。
哈比女神,请您再次眷顾我,把我带到她的身旁。
尼罗河,我的母亲,我和她一同饮下这生命之水,约定再会亦不忘却往生……
读《法老的宠妃》,漫画《砂与海之歌》所得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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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初三的时候,历史书的第一课讲的是古埃及的历史。
平时昏昏欲睡的我,唯独这一节课打起了精神。
不为别的,只为我熬夜追的那一部漫画。
漫画背景发生在古埃及,讲述了一位英国的金发女孩儿在冥冥之中戴上了黄金镯,与三千年前的伟大法老续写姻缘的故事。
只记得当初我熬夜看这部漫画的时候,被这一段又虐又震撼的爱恋弄得涕泪横流,在知道这部漫画有原型后,我疯狂的在百度上,图书馆中了解着这段感人的故事。最后幻想着自己也能像书中的女主一样,不需要间隔三千年,只要自己也能遇见那个专情的等待自己数十年的男人就好。
见我头一次这么兴致勃勃地听老师讲课,我的同桌兼青梅竹马丁程鑫有些迷惑的瞪大双眼,在看到课题题目的时候又瞬间了然的笑了笑。
“你什么时候能每节课都这么认真?”
“行,我可不打扰你专心听课的好兴致”
我的手指覆上书页,仿佛透过这个动作,我就能够穿越到埃及,穿越回三千年前,遇见那个属于我的前世。
只可惜对我感兴趣的内容,老师并没有讲太久,过了不到20分钟,便是满书晦涩难懂的知识点。我有些失望的趴在桌上,偷偷摸摸靠近丁程鑫。
“我还以为会讲什么我感兴趣的……说到底还是考试考点……没意思。”
“不过是几页书,你还想听什么?”
“说实话,真的好羡慕啊!明明贵为法老,却甘愿为一个人等待数十年,啧啧啧……”
他拿起笔,在书上写写画画。还不忘用铅笔头戳戳我的胳膊。
“小说就是小说,漫画就是漫画,都是虚构的,只有你这种单纯的小姑娘才会信。”
我不甘示弱的怼了回去,暗骂他的低情商。
“说到底,看书终究是看书,还是没有设身处地去过实在一些……”
“那就去啊,中考以后一起,怎么样?”
我盯着他的脸,不屑的笑了笑,用笔在他的草稿纸上画着图案。
“得了吧,你和你的那些好兄弟又是要去巴西看球赛,又是要去日本滑雪,说不定还要去攀珠峰呢。哪有功夫去那儿?”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时间?就问你想不想去?”
“当然了,这是我活了15年以来最想去的地方。”
还来不及和他憧憬我的埃及之旅,一根粉笔头就飞了过来,我慌慌张张的抬头,对上老师充满怒火的双眼。
悻悻地低下了头,我听见了丁程鑫的轻笑,委屈又愤怒的给了他一拳,他故作吃痛的轻轻叫了一声。
下课后,我习惯性的把我的水杯放在他桌上,他也很自觉的拿起,走出教室准备打水。
“又干嘛啊?一会抢不上打水的位置,渴死你。”
“你上课说的是不是真的?”
扔下这句话,他就走出了教室。只留我一个人坐在凳子上进行对他无限的谩骂,毕竟我一个弱小无助的初中生,怎么可能单打独斗的出国玩。再说了,我妈怎么可能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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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件事情很快就被我忘却了,初三的课业那么繁忙,还要忙着体考,信息技术考试,理化实验考试。一天天就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怎么可能留给我无限的畅想时间?
过了这一年不分白天黑夜的日子,中考终于宣告结束。成绩虽然未知,但好歹给予了我莫大的安慰。
我开始兴致勃勃的筹备出去玩的事宜,本想着拽几个好姐妹一同前往我梦寐以求的埃及。结果一个个的不是约好了和男朋友甜蜜游行,就是忙着回老家掰苞米,中考前信誓旦旦约的一大帮人,最后也都树倒猢狲散,一个不剩。
只有我一个人的旅行,还要出国,我妈是万万不会同意的。
看着期盼一年的旅行就要化为泡影,我心中的快乐也逐渐被消磨不剩。每次只能无助地盯着手里的漫画以及小说发呆,看向窗外,窗外仍旧是熟悉的小区绿植。并不是那个庄严肃穆,古色古香的地方。
就在这时,丁程鑫敲开了我家的房门,礼貌地和我妈打了个招呼,随后直奔我的屋子。
此刻的我正坐在书桌前百无聊赖,听到他这么一说后立刻站起,不料却撞到了书柜,疼得我呲牙咧嘴。
他无奈的替我揉了揉脑袋,随后将手里的票递给了我。
“你这个笨蛋,这是飞机票,去埃及的。”
话音刚落,他手里的票就被我夺了过去,本以为他是在捉弄我,没想到接过票来以后细细看了看,目的地还真的是埃及,还是一等舱。
“你……你怎么会有?”
“笨蛋,当然是买的,我和你一起,十天的旅行。”
他有些自豪的扬了扬手中的票,像极了一只受到了表扬的小狐狸。
我攥着手里的票,疑惑的发问。
“你不是和你的朋友们说好去看球……”
“改签了,他们大多有事去不了。”
他的耳朵染上了一抹红色,干咳了两声后扭过头不去看我。
“你收拾收拾行李吧,我和阿姨都说过了。她很放心,我妈也希望我们两个单独出去历练历练。”
我抓着票,爱不释手。实在不敢相信自己做了一年的梦,居然真的要实现了!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为了表达我对丁程鑫诚挚的谢意,我干脆直接跳进了他怀里,他也条件反射的接住。
“又重了,死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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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长达十个小时的颠簸,我终于抵达了那个曾经只在我梦中出现过的地方——埃及。
在真正踏及这片炙热的土地时,听见身边留着大胡子的阿拉伯人说着我听不懂的语言时,看见公路上挤着的马车,汽车时,我才敢相信,我真的到了这片地方。
丁程鑫死死的攥着我的手,在飞机上他就告诉我,在异国他乡绝对不要松开他的手。否则走丢了就可不是在国内那么简单了。
“丁程鑫……我在做梦吗……”
一只手突然在我的脸上狠狠掐了掐,我回过头去才发现始作俑者戏谑的看着我。
本着杀了他我也回不去国的原则,我拎起行李拽着他就离开了机场。
说实话,还得是丁程鑫,如果不是他机智的头脑以及优渥的家境,怎么可能订到这么豪华的酒店?
我把行李箱往地上一甩,飞奔进了阳台,那个只存在于百度上,图书馆皱巴巴的书页上,还有晦涩难懂的知识点中的金字塔就在我的眼前。朦朦胧胧的蒙着一层雾气,极度像唾手可得却遥不可及的仙境。
“是真的,可不是资料上的,见到了,满意了吧?”
不知不觉间,丁程鑫站在了我的身后,也像我一样眺望着金字塔。我回头,与他的眼神撞了个满怀。
“你只有这个时候才会叫我一声哥,平常把我使唤来使唤去也不见你乖一点。”
我不理会他,仍旧眺望着那个在我梦里我流连忘返的地方。
不知道丁程鑫的目光一直落在我的身上。
“赶飞机累了,早点休息。我去冲澡了。”
听见他这句话,我才依依不舍地收起了目光,跟着他走回屋里。
听我这么一说,他倒是很诧异,随手抄起桌上的矿泉水喝了两口,冲我摆了摆手。
“头一次这么礼貌,搞得我和你很生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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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休息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我便拖着丁程鑫在这座拥有我满心热爱的地方四处奔波。
我们在高不可攀的金字塔下感叹自己的渺小,在哈特谢普苏特女神神庙里流连忘返,在骆驼市场体验在沙漠中驰骋的感觉。
来到了帝王谷,我牵着他的手径直的向里面跑去。用憋脚的英语以及几美元的小费,终于看见了那个住在我心里将近两年的男人。
“丁程鑫……拉美西斯二世……那个特别伟大又深情的法老。”
现在的他,早已化作了一具尸骨,由于草药的浸泡以及纱布的缠裹。整具骨骸呈现深棕色,他双手交叠在胸前,安详地躺在玻璃中。令谁也无法想到他就是三千年前一统埃及,妻妾成群,被誉为埃及历史上最接近于神的法老。
“是你印象中的那样吗?”
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我知道他会是一具没有灵魂的木乃伊,但在我心里,他永远是那个英姿飒爽,专一长情的伟大法老。”
一旁的丁程鑫不说话,半响才问。
“你希望他伟大还是长情?”
“当然是长情,伟大的法老有很多,长情的只有他一个……”
我猛地抬头,他也凝视着拉美西斯二世的木乃伊,眼中是我读不透的情感。
“我可能真做不到他那么伟大,不过我一定很长情。”
而后,我们又去了女主原型的陵墓,拉美西斯二世为她打造的,埃及最盛大,最华丽的陵墓。以至于每天只有不超过500位游客能够参观。
陵墓里是琳琅满目的陪葬品,这位美丽优雅的皇后在拉美西斯二世五十岁的时候永远地离他而去。为了向她表示自己对她永久的深切的爱意,拉美西斯二世倾尽所有,为她打造了盛大的陵墓,希望他们转世能够再相会。
琳琅满目的陪葬品让我眼花缭乱,整座陵墓中几尽被填满的各色壁画让我深深感叹。
“我不是奈菲尔塔利,我死肯定不用这么多陪葬品。”
话音刚落,脑袋上就受到了来自丁程鑫狠狠的一掌。
“不许胡说,你才多大,死什么死。”
我委屈的抱着脑袋,嘟嘟囔囔。
“就是嘛,陪葬品再多有什么用,人还是回不来……”
见丁程鑫兴致不高,我决定开个玩笑逗逗他。
“丁程鑫,以后我死了,你可要把我埋在埃及啊。古埃及人信奉转世,你给我喂下尼罗河的水,转世以后我还来欺负你。”
丁程鑫的目光更加冰冷了,我只好乖乖的闭上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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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因为快乐,时间也是转瞬即逝,一转眼十天就要过去了。
最后一天,我和丁程鑫赶着早上的班车,去往了在埃及我最向往的地方——阿布辛贝勒神庙
这是一座巨大的神庙,气势磅礴。听说在每年拉美西斯二世生日的那天,当太阳从阿斯旺河畔升起,第一缕阳光便会照到他那座雕像上。就连太阳都这么眷恋这位伟大的法老。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这座巨大的神庙旁,还有拉美西斯二世和奈菲尔塔利的六座雕像。在古埃及女性的地位是不及男子的,在平常的雕像中,女性身长总是在他们丈夫的一半大小。而在这座神庙中,奈菲尔塔利居然和拉美西斯二世处于同等身高。这再次证明这位伟大的法老对他第一任王后的喜爱。
阿布辛贝勒神庙前,有众多游客在拍照。也不乏举着相机兴冲冲的我。
“丁程鑫,你说令不令人动容?这段爱情流传了三千年”
“羡慕有什么用。现在可没几个人能用这种方式铭记爱情。”
我偏过头不去理他,有不少新婚燕尔的夫妻在阿布辛贝勒神庙前拍着婚纱照,大概也希望自己的爱情能像这座历经风雨的三千年的神庙被时间所铭记。
看着这副场景,我不由得有些感慨。
三千年前,这里是一副恩爱的模样,三千年后,这里依旧如初。爱意永不凋谢。
“以后我也要来这里拍婚纱照。”
“你才多大,小不点,想的那么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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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了这段如梦一般的旅行后,我们又回归了各自平静的生活。
中考成绩出来了,丁程鑫顺利的考上了重点高中,而我擦着边儿也进去了。于是又要过三年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日子。
上了高中以后,我的各种心思都悄悄萌动。我最爱的那部漫画也早已完结撒花,只有我捏着最后的结局每天在丁程鑫的耳边逼逼叨不松口。
最后的结局既如人意,也不如人意。
他们带着对彼此的爱恋活了三世。在时间的轮回中,尽管是伟大的法老,也无能为力。不过好在在拉美西斯四十岁的时候,奈菲尔塔利终于重新回到他的身边。即使她所处的躯壳是那样柔弱,甚至疾病缠身,他们仍旧相伴走过十年的时光。在拉美西斯五十岁之际,奈菲尔塔利安详的在他怀里告别了这个她热爱的男人,她热爱的埃及。
完结的那天晚上,我偷偷溜去丁程鑫家哭了半宿。他一边给我拿纸巾,一边吐槽我看个小说都能哭成这样。我只是抽泣着,哭的话都说不出来。
只记得丁程鑫一边拍着我的背给我顺气,一边安慰我。
“他们度过了一段他们最幸福的时光,他们会再次遇见的。”
我懵懵懂懂的点头,顺带用他的衣服擦了擦眼泪。
高中三年也一晃而过,在这三年,我本着封心不再爱的原则,并没有再看过其他七七八八的小说。偶尔也会幻想一下故事的结局到底是怎样,最后考上了一所还不错的大学,丁程鑫和我如愿以偿的北上,他研读金融以便接受家业,而我为了续写我的小说梦,选择了汉语言专业。
我们一同前往北京的飞机上,他悄悄附在我耳边说。
“还没找到你命中注定的人,那就回头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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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大四毕业那年,是我们在一起的两周年之际。
毕业晚会结束当天,丁程鑫拉着我的衣角把我拉到花园。借着皎洁的月光,我看见他挥动着两张票。就像七年前那样。
我有些惊喜的接过票,又好奇他怎么突然想要带我去埃及。
他又有些尴尬的别过头去,打着哈哈说好久没去了,想再重新回去看看。
于是第二天我就被他强行拉起,一手拖着行李,一手被他紧紧捏着,登上了前往埃及的飞机。
这次埃及游,他明显比第一次轻车熟路了好多,带着我的七拐八拐的开罗小巷子里品尝地道的埃及小吃,在红海里带我自由自在的潜水。到底比斯为我披上当地具有浓厚特色的头纱。
最后一天,我们仍旧照着规矩去了阿布辛贝勒神庙。
七年了,时间真是快呀。
当时站在神庙前感叹的少年和少女此刻已经成为了彼此生命中最密不可分的那个人。
我回头拉拉丁程鑫的手,发现他的手有些微微的抖。
“你觉不觉得很奇妙?当年我还在这里羡慕那些情侣,如今我就又和你一同站在这个地方。”
“你还羡慕那些情侣吗?”
“不太羡慕了,毕竟已经有男朋友了”
“你记不记得,你当年说想在这个地方拍婚纱照?”
他背在身后好久的右手突然往我的脑袋上一拍,我一摸,居然是白头纱。
抬头一看,刚刚还站在我身旁的丁程鑫此刻正规规矩矩地单膝跪在我面前,身边早已聚集了人群。
他的手中,是一枚闪闪发亮的钻戒。
“你爱这个地方很久,所以我带你来两次埃及。一次是为了让你圆梦,另一次是为了让我圆梦。”
“你说过想在这个地方拍婚纱照,我记住了。所以今天我想在这个地方向你求婚,让三千年的爱情为我们见证,让你的一整个青春为我们见证,让这片炙热的土地为我们见证,你愿意嫁给我吗?”
太阳从阿斯旺河畔升起,第一缕霞光照在他的脸上。
恍惚间我看见了我的青春里每天晚上存活在我梦中的那个男人的脸。
此刻他就像是神一样,无数的光辉笼罩着他和我。阳光从他晶亮的眼眸中反射出来,射进我的心里。
大概三千年前,拉美西斯二世也是像奈菲尔塔利这样深情的告白。
我突然想起了那部小说里的一句台词。
“让埃及的法老单膝跪地本不合时宜,但因为是你,所以……奈菲尔塔利,你愿意嫁给我吗?”
就像是脱口而出的话一样,我感受到了深深的爱意。我相信三千年前,她,也是这样迫不及待,倍受感动的说出这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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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日子也像梦一样,我就这样糊里糊涂的和他订婚了。
本就是青梅竹马,门当户对家里人都很赞成这门婚事。
只是还记得很清楚,婚礼当天有一个环节是我不知晓的。
宣誓结束后,我们本应该喝交杯酒。此刻本应该斟满82年拉菲的高脚杯换上的确是一汪清水。
我迷茫的看向他,栽进了他满是深情的眼眸。
他接过话筒,一字一句凿在我的心上。
“我的小姑娘告诉我,古埃及的人相信转世。共饮尼罗河水的人,会遁入轮回,下一世再次相遇,我愿在今天,与她共饮下尼罗河之水,再会亦不忘却往生。”
他将高脚杯递给我,轻巧的绕过我的手腕。抬抬下巴示意我。
我看着我深爱的少年,现在已经成为我深爱的丈夫了。说实话,年少时所说的玩笑话,我都基本忘却了。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也不知这隔了将近十年的玩笑话却烙在他的心上。
我与他共饮,这尼罗河之水,约定再会亦不忘却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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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丁大总裁,就是战斗力强。结婚还不到半年就中了。从妇产科出来,他笑得合不拢嘴,我则怒翻白眼。
“不错不错,老丁家后继有人了。”
“你真烦人,还不想那么早当妈呢。”
他一把搂住我,小心翼翼又幸福的摩挲着我的肚子。
“奈菲尔塔利可是给拉美西斯二世生了三个孩子呢……咱们也努努力。”
最后受到了来自孕妇的暴躁猫猫拳。
怀孕期间,我总是极易感伤。虽说我知道他的心意,可我仍旧总是喜欢胡思乱想。
“虽然小说把她们的爱情描述的那么美好,可是拉美西斯二世还是迎娶了五个王后,妻妾成群,子嗣绕膝。万一我出了什么好歹,你是不是也要弃我而去!”
这个时候的丁程鑫总会一边替我按摩怀孕后极易发酸的腰,一边好声好气的哄着。
“他们的爱情是小说,我们的爱情是现实。”
“别再胡思乱想了,等你生产后恢复好的,我们带着宝宝一起去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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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负众望给老丁家诞下了三个孩子,和故事情节竟该死的契合,我甚至怀疑我和丁程鑫就是他们的转世。
丁程鑫虽贵为总裁,可婚后以及孕后仍旧每年抽出时间带着我们全家去旅游。
我们一起在巴西看过球赛,在日本看过飘落的樱花,在荷兰看见风吹草地见牛羊的牧场。在非洲大草原动物迁徙时拥彼此入怀。
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陪伴着彼此走过数年的时光。
儿子刚刚能够接手公司,他这个不负责任的爹就把事务全推到他身上,美其名曰早退休早陪我。实际上就是为了在家偷懒。
我们这对没有正形的爹娘仍旧天天粘在一起,虽然说不得不服老,年过半百后身体一直不太利索。但是我们仍旧坚持每年全家出去旅游一趟,纵享天伦之乐。
可是我的身子骨却越来越禁不住折腾,稍微动一动就累的要死,最后干脆转移成为良久的肺病,将我折磨的不成样子。
我看着两鬓花白的丁程鑫,想说些笑话逗他开心。
“奈菲尔塔利也是肺病,是不是很有缘分?”
每每说到这里,他总会拥住我,泪打湿我的衣襟。我笑着安慰他,眼中也满是泪水。
因为我这病,我和丁程鑫已经三年没有参与过家庭旅行这个活动了。
今年年底,我终于说服了丁程鑫,让他带我去埃及瞧瞧。
起初他还是不放心,怕我受不了十个小时的舟车劳顿。我却拍着胸脯告诉他,我可以的,我还没有那么弱。
最后他终于妥协,我们一家乘着私人飞机去了我魂牵梦萦一辈子的地方。
我们携手逛了每一处当年逛过的地方,带着我们的孩子。在埃及的土地上再次留下我们的足迹。
最后一天,我依旧让丁程鑫带着我去阿布辛贝勒神庙。
今天的阿布辛贝勒很空旷,我知道丁程鑫怕我经不住吵闹,特意包了场。
我们在雕塑前坐下,我躺在他的怀里。
“丁哥……你记不记得咱们第一次来这的时候?”
他搂我搂得很紧,点了点头。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也相伴着走过这么多个春秋。”
“我真的很爱你,第一次来的时候也是,第二次也是,每一次都是……”
他牵起我有些瘦削的手,阳光落在我们身上,像我们第一次来的那样。像他单膝跪地向我求婚时那样。
“丁程鑫……今天太阳真的晒得人很舒服,很困,你给我念那本小说吧……在我包里。儿子,你们去那边看看其他雕塑吧!”
他从我的包里掏出那本有些泛黄的书,那是我初中时攒了一个月零用钱买的。孩子们被我遣去看其他的景色,整座神庙前只有我们两个人。
他的声音很好听,虽然我已经听了大半辈子,但是我仍旧怎么都听不厌。不论是说爱我的时候,还是骂我笨的时候。
阳光很柔和,我静静的抓住他的手,享受着这一缕阳光。
迷迷糊糊之间,丁程鑫已经在读最后一段了。
“晨光洒在抱着心爱王后的拉美西斯二世身上
伊西斯奈芙特在拉美西斯50岁的一个清晨,永远告别了他钟情的埃及,他挚爱的法老”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流泪,这次也不例外。
不过这次,我躺在丁程鑫的怀里,微笑着望着他,眼角滴落泪水。丁程鑫的泪水也滴在我的脸颊上。
“你说的很对……你很长情啊丁程鑫……”
我努力冲他笑笑,他紧紧搂着我。
“你记不记得我说过?不要那么多陪葬,因为陪葬品再多,也抵不过人在身边啊……”
他不说话,只是紧紧的握着手,浑身不住的颤抖。
“以后孩子们结婚,也带他们来这里看看,看看我们是如何相爱的,看看他们父亲是如何在这里向他们母亲求婚的……”
阳光真的很刺眼,却又无限温柔。撒在我的爱人身上,我们由少年变为青年,再渐渐步入老年。丁程鑫风采依旧,只不过两鬓苍白了而已。
“我真的老了,有些事就连我也记不太真切……可是我依旧记得我们第一次到这里时……你的模样。”
“比现在应该漂亮很多吧……我都快淡忘了年轻的样子……”
他抓着我的手,摇了摇头。一个又一个的吻落在我的额上。
“我爱你,无论什么模样。”
我微笑着看着他,眸中的爱意全部归还于他。听着他在我的耳边碎碎念着。
“小死丫头……当年我真的为了你推了兄弟的球赛邀约……”
“你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真的很美……”
“还有你穿婚纱的时候……”
“我们相伴着走了好久……我很爱你……”
“你还想去哪里……我带你去……”
“你说话啊……说你想去哪里……”
“丫头……丫头……?”
孩子们回来的时候,他们的父亲正抱着他们的母亲。他们识趣的走开,为父亲和母亲留下最后单独的时光。
葬礼是父亲一手操办,他遵循了母亲的遗愿,把她留在她最挚爱的埃及。葬在了他们求婚时的阿布辛贝勒神庙旁
而后,父亲拒绝了同他们回国的请求,在阿布辛贝勒边上的一座小城定居下来。
每天早晨,父亲会准时带着那本书,以及一束花来到母亲的墓旁,轻声的读着。
“我们约定,再会亦不忘却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