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盾网络是哪些虚拟运营商的代理?

 近期,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政策,一些重点行业也对社会资本频频招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正悄然提速。但是,一些行业和领域对社会资本的开放程度如何,民营企业的参与热情有多高,也在检验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质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月21日公布了我国首批5大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的投资示范项目清单。在此前后,能源和电信等领域对社会资本开放的消息不断传来。

电老大首向社会资本开放 被指“顺水人情”

5月27日,国家电网宣布,将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设施建设。据悉,这是“电老大”首次向社会资本开放。

按照国家电网此次的决定,今后,个人若有固定车位且小区物业认可,可在车位自建充电桩为新能源车充电,享受5毛钱一度居民电价。或者,如果自家屋顶有太阳能电池板,也可自建并网设施把自家发的电卖给电网。

国家电网公司估算,这两个市场将以年均130亿元的规模增长,到2020年市场规模将达2000亿元,同时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800亿元。

国家电网拥有中国88%以上的输电线路,业务范围覆盖26个省,“一网独大”的垄断格局备受市场人士诟病,打破电网垄断已成大势所趋。

资料显示,自2002年电力系统改革启动,国家电网已在形式上分为5家区域电网公司,但实际上各个公司并未独立,只有调度权力,控制权一直都在国网。如今,当深化改革议题再起时,电网系统终于成为所有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然而也有舆论认为,直流特高压才是国网资产中最有分量的一块,但此次并没有提及。而此前传出的将实行投资开放的抽水蓄能电站、调峰调频储能项目,也并未进入国网公布的“白名单”。

针对国家电网宣布的两个开放领域,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这两个领域未来市场空间巨大,但目前市场尚未培育起来,盈利模式不明,国网只是做‘顺水人情’。”他认为,培育这两个市场,还需政府在电价补贴、税收、融资等方面出台具体政策,否则逐利的民资只会停留在观望阶段。

油气领域引入民资 市场格局未变

处于油气领域的中石油和中石化,如何向社会资本开放引人关注。目前来看,中石油的天然气管道业务改革的力度最大,而中石化则在油品销售环节向社会资本有限度开放。

继中石油5月12日宣布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所持东部管道公司100%股权的消息后,近日再发公告称其西气东输三线中段工程也开始尝试引入民资。分析人士认为,管道业务破除垄断,不再一家独大,而是多重资本“混合”,这对整个天然气行业是长期利好。

据报道,除了上述管网项目,中石油欲引入民资的还有如东-海门-崇明岛天然气管道工程、深圳迭福北LNG调峰站项目、中石油陕224地下储气库工程,中石油金坛地下储气库二期工程等项目。LNG项目其实和管道项目差不多,都是天然气运输的一个中间环节,投资规模都很大。

分析人士称,在我国天然气改革的过程中,天然气管网的独立是重要的一个环节。这类项目,作为财务投资者的民资不会有兴趣。但战略投资者或许会参与,比如燃气公司等。燃气公司参股管道可以扩大在上游气源方面的话语权。这些项目需要大量投入并在建成若干年后才进入盈利期,这对于投资者而言属于长期项目。之所以拿出这类项目主要是希望利用社会资本分担能源公司的资金压力,但又不会被挑战主导权、控制权和经营权。

中石化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先锋,首先拿出来开刀的是油气销售业务,而页岩气正在成为下一个突破口。2月19日中石化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对油品销售业务板块进行重组,同时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其中,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不超过30%。

资料显示,成品油销售业务在中国石化主营业务中,盈利能力较强、资产回报率较高。截至2013年年底,中石化销售业务板块拥有自营加油气站30532座,成品油管线超过1万公里,储存设施的总库容约1500万立方米。2013年境内成品油经营量持续增长至1.65亿吨,同比增长3.8%,零售量1.14亿吨。2012年年报显示,中石化成品油营销及分销板块当年实现经营收益427亿元。

因此,中石化能够拿出这么一块盈利的业务向民资开放,肯定是能够吸引民资进入的。投资加油站仅需100万美元左右的成本,民间资本完全有这样的能力。对于中石化来说,部分让出这块业务可将分销业务的资金转移至赢利空间更大的勘探开发业务和原油进口业务中去。

分析人士称,中国石油市场只有放开其上游领域,允许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进入上游市场独立经营,才能形成中国石油市场的真正的竞争。

电信业:虚拟运营商登场,鲶鱼效应有多大?

民营资本和外资对运营移动网络很感兴趣,他们要进入内地电信市场的话,最可能的形式就是以租借网络的形式来开展虚拟运营。由于物理网络还掌握在运营商手中,这种放开电信市场的方式并不影响大局,也不会带来投资增加。

传统的电信运营企业为保持核心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保持低成本、高效率的运营状态,将重点集中于其最为擅长的核心网络的建设与维护,对于大量的增值业务和功能化业务则将转售给更加专业的企业,合作开展业务运营。用户对于业务的质量和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样虚拟运营商就应运而生。

2012年6月28日,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民营资本进入的八大领域。内地将扶持民营资本实质性进入基础电信领域,力争在移动通信试点业务方面推出一批民间示范企业,增添电信市场竞争活力。

2013年1月8日,工信部出台《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后,业内普遍认为,虚拟运营商设立已成必然。

整体来看,虚拟运营商受制于三大基础运营商,根据协议,不能打价格战,因此并不能从根本上破除垄断。但虚拟运营商们可以结合自己业务,在细分领域推出更“优惠”的服务。

2014年3月11日首张虚拟运营商170手机号卡曝光。5月4日,虚拟运营商话机世界今日正式在杭州对外发售170号段,成为全国首个放号销售的虚拟运营商。

此次话机世界170号段在杭州对外发售,逐渐向浙江全省开放,继而进入全面商用运营阶段。170号段作为虚拟运营商的专属号段,获得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牌照的企业可以租用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网络为用户提供通信服务。

分析人士认为,虚拟运营商的出现,在电信业有了更多的竞争主体,也可能出现一些有特色面向小众的业务。同时,虚拟运营商可以更多地积累电信运营的经验,民营资本也可以渐渐在电信发展中分一杯羹。同时,虚拟运营商正在为电信市场带来“鲶鱼效应”:引入多家虚拟运营商将有助于倒逼通信业改革,促进通信资费降低和服务质量的提升,而与传统运营商差异化定位、创新服务也将成为他们在竞争中胜出的决胜牌。

虚拟运营商受传统运营商牵制作用比较大,话语权处于劣势。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宋俊德认为,目前虚拟运营商还是比较虚弱的,并没有成长起来,还没有达到可以跟三大运营商“叫板”的水平。宋俊德称,这是由我国虚拟运营商现状造成的,虚拟运营商名额的批准,由工信部组织,传统运营商最终确定名额,所以说,传统运营商的权限还是很大的。

铁路向民企投橄榄枝却遭“冷落”

发改委5月21日公布了我国首批5大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的投资示范项目清单,包括北京地铁16号线、深圳地铁6号线、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等项目。

为有效解决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的问题,原铁道部早在2012年5月就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拓宽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路建设的渠道和途径: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路干线、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煤运通道和地方铁路、铁路支线、专用铁路、企业专用线、铁路轮渡及其场站设施等项目建设;允许民营企业参与铁路工程建设各阶段的投标;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客货运输服务业务,投资铁路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维修,等等。

该《实施意见》内容齐全,但由于民营企业在资金等方面与国有企业相比有明显的弱势,民间资本的进入依然不容乐观。如在2012年下半年筹建的煤运专线蒙西华中铁路,被称为引入民间资本的典范项目。虽然代表原铁道部的投资方中铁投只占20%的股份,但仍控制了合资公司的人事权及利益分配权,其他80%的股份由15家企业分享,其中民营企业只有三家,分别占股10%、3.2%和2.5%。

铁路部门在向民企投橄榄枝,但是,面对铁路投融资对民企开放的新政策,民营资本对进入铁路投融资领域却一直持审慎态度。

分析人士认为,当前影响民资进入铁路建设的根本原因在于投资风险高、投资回报预期不明朗。铁路行业具有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以及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参与投资建设的风险较高,而另一方面,目前铁路行业收益分配、成本核算等运营管理机制复杂且不透明,亦会影响其对投资回报率的预期。

民间资本迟迟不进入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国家需要发债,但是却一直不放权,民资进入也只是限制在散户的进入,根本没有话语权,所以他们在观望。同时,铁路作为自然垄断企业,还存在定价和成本补偿的矛盾。

一个典型案例是,2013年10月22日四川省公开宣布川南铁路建设向民间资本开放、在投资占比上没有约束。然而直到今天,该建设项目尚无任何民间资本介入。

民营银行能否让金融加快成为一池活水?

今年3月11日,首批民营银行试点名单公布。银监会确定5个民营银行试点方案,试点采取共同发起人制度,每个试点银行至少有2个发起人,同时遵守单一股东股比规定,分别由参与设计试点方案的阿里巴巴、万向、腾讯、百业源、均瑶、复星、商汇、华北、正泰、华峰等民营资本参与试点工作。

中国民营银行是各地、各级、各类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银行。民营银行的资本金主要来自民间,按市场机制自主运作,目的是为企业搭建一个资金平台,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在实体经济部门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长期难以根治的背景下,民营银行的设立被寄以厚望。

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即“金十条”)提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2014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步推进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及融资中介服务机构”。

民营银行试点方案筛选标准主要有5条:一是有自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二是有办好银行的股东资质条件和抗风险能力。三是有股东接受监管的具体条款。四是有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和特定战略。五是有合法可行的风险处置和恢复计划,即“生前遗嘱”。

监管方面,目前第一责任制是属地监管。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在哪儿试点,就由当地银监局负试点责任,加强沟通、协调、服务和跟踪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

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将为民营银行探索差异化的监管,确保试点既积极又稳妥。在试点中,要突出市场经济的决定作用,完善公司治理体制,突出特色化业务,差异化经营,体现服务小微企业,服务社区的这样一种功能特点。突出风险和收益自担的商业原则,突出股东行为监管,尤其是防止股东的关联交易和他的持续注资的能力和风险承担的能力。

从治理角度来看,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指出,在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中,股东能有效介入银行治理,按照自身意愿选择管理者,并遵循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委托-代理问题,而且,由于实际控制人的存在,或许也可以形成对行政干预的抵制。此外,在股东主导经营的情况下,银行会更多地考虑资本损耗问题(因其直接增加了股东的成本),固有的规模扩张冲动或会因此而有所缓解。此外,新发起设立的民营银行,因为试点的性质,还可以尝试一些现有体制下难以开展的一些重要制度创新,特别是股权激励等。

原标题:虚拟运营商:“虚火”骤降之后

  而在掌握用户消费行为方面,据《中国电子报》记者了解,由于虚拟运营商并不拥有网络,同基础运营商的网络对接目前只是简单的传送话单,具体的计费点等详细数据仍然在基础运营商的网络中。也就是说一个用户具体打了多少电话,使用流量的具体方式等消费行为目前虚拟运营商仍无法掌握,至少在现阶段虚拟运营商还无法做到精准地掌握用户。尽管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和推动有关虚拟运营商同基础运营商计费系统接口方面的行业标准,但因涉及到三大运营商的计费体系以及各方面的利益博弈,能否最终成型尚不得而知。

  另外在IT系统对接方面,由于不同的基础运营商的系统集成形式各不相同,使得虚拟运营商在同基础运营商的计费系统对接上也存在一定挑战,特别是同两家或者三家的基础运营商合作时,在计费系统搭建以及同基础运营商系统对接方面需要花费更多时间。一名从事运营商IT系统对接的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在系统对接方面,最大的挑战在于预付费业务的实时扣费。“因为这需要虚拟运营商的计费网络实时不断地同基础运营商的网络进行互联,基础运营商计费系统还要跟自己的网元、交换机不断地进行交互,对于自建计费系统的虚拟运营商而言,属于系统建设难点。”该人士表示。

  另外,对于虚拟运营商自身而言,转售业务相当于虚拟运营商整体业务的一个子模块,需要嫁接在现有业务模块的基础之上,但目前大部分虚拟运营商在转售业务的基础之上往往又成立了转售公司和转售事业部,成为平行的业务关系,这也给虚拟运营商在自身业务发展上带来了难度。“不光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也有‘山头’,如果转售模块发展得好,大家都有钱花那相安无事,但如果转售业务发展遇到困难,那其他部门配合的积极性也会有问题。”一位虚拟运营商人士坦言。

  “批零倒挂”仍是最大挑战

  今年下半年,基础运营商很可能还将继续下调资费,虚拟运营商面对的竞争压力将愈发加大。

  在批发业务上,“面粉”贵于“面包”这个问题一直是虚拟运营商发展的起步阶段很难绕过去的一道坎。目前国内虚拟运营商领域面对的最直接的挑战也正在于此。特别是随着基础运营商加大4G业务推广力度之后,虚拟运营商的号卡业务在价格方面较之基础运营商几乎没有任何竞争力。

  “虚拟运营商从基础运营商获得的批发价格普遍较高,尤其随着作为市场上的新进入者,如果价格上毫无竞争力,那开展经营确实会比较困难,在发展用户的过程中需要面对一定的财务压力。而随着4G竞争的加剧,估计今年下半年,基础运营商很可能还将继续下调资费,虚拟运营商面对的竞争压力将愈发加大。”Strategy Analytics无线运营商战略高级分析师杨光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

  据了解,为解决虚拟运营商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工信部每月会不定期召集基础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开会。“批零倒挂”的问题曾多次在会议上被提出,但基础运营商以“这由产品成本决定的市场行为”为由拒绝降价。

  “‘批零倒挂’现象实际上是反映了我国电信市场上相对开放竞争的下游领域与相对 闭垄断的上游领域的矛盾,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矛盾应该有赖于更为宏观的产业结构顶层设计以及国资改革的推进,这肯定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杨光说。

  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运营商人士对此表示认同。“对于基础运营商而言没有降价的动力,对于商业合作前提下的市场行为,监管部门如果直接干预价格也有违电信资费市场化的初衷。基础运营商也在考虑价格调整,但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每一个点的调整意味着自己‘割肉’。”该人士这样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

  为缓解“批零倒挂”现象,杨光建议监管部门进行一定的干预,比如对批发价格调整或重新协商的周期做出一定要求,使虚拟运营商获得的批发价格可以跟得上基础运营商零售价的下调速度。杨光还表示可以考虑引入在国际市场上已经较为成熟的MVNA模式,允许MVNA企业聚合多家MVNO的业务需求,提高与基础运营商的议价能力。

■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电信业向民间资本开放的最新一道口子,是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1月8日,工信部网站公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称,决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以“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试点时间初定两年,自试点启动的一年内,拟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中资民营企业可提出参与试点业务申请。

《征求意见稿》列出了12项保障措施,其中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硬性”要求颇多,具体包括:试点期间,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运营商至少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向转售企业提供的业务接入质量不得低于自营业务的接入质量;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转售企业的需求,结合码号资源情况,分配连续号码资源或整个号段供其使用;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其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最优惠零售价格水平等。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6日。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向民资开放的呼声由来已久。2005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非公36条”已解决了民营资本进入电信业的市场准入问题,而2012年6月,工信部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将引导民资进入电信业八大重点领域,其中就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中国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昨日称,《试点方案》是对《实施意见》的落实,使民营企业在电信领域的业务能有一些作为,国家以后会对另外的七个领域进行试点、放开,可以说《试点方案》标志着电信重点领域开放的开始。

所谓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不具备移动网络的企业从基础运营商处购买移动通信服务,再整合自身资源、通过自有渠道对外销售。从事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企业即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一般称虚拟运营商。

移动虚拟运营在国外已经开展多年。据《人民邮电报》1月7日给出的最新数据,全球共有1100多家移动虚拟运营商,其中大部分位于欧洲、北美等发达地区,2011年全球共有移动虚拟运营商用户1.05亿户,占全球移动电话用户数的1.8%%。

早在2005年中国就曾传出“虚拟运营商管制将放开”,然而之后几年,电信运营商重组和3G牌照发放提上议事日程,放开不了了之。

业内普遍认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可进一步引入竞争,继而促进服务提升和资费水平下降。之前有传言称,明年6月将发放一批虚拟运营商牌照事宜。但这一关于时间点的说法未获官方证实。

对于腾讯可能率先拿牌的相关提问,腾讯公司昨日未予回应。

电信业分析人士付亮昨日对早报记者称,不应将关于移动通信转售的讨论过分集中在腾讯一家企业上,类似淘宝、国美、苏宁、天音、迪信通等本身也有网络的,将来可能会有更多合作机会。

付亮进一步说,淘宝有大量的地面推广人员,其客户(小卖家)有类似的移动通信服务需求,淘宝可通过阿里云整合通信、互联网服务。而国美、苏宁优势在营业网点,易建服务网络。

对于征求意见稿的发布,部分受访通信增值业人士表态谨慎。某主营通信增值类业务的上市公司高管昨日称,按照企业的发展规划,肯定会涉及基础通信业务,但现在进入太早,企业还要针对自身的发展状况与政策的进一步走向来做决定。

可见的是,《征求意见稿》中对于申请民企资质仍有相当门槛要求。

付亮直言,即使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开放,民营企业在行动前也要想清楚。

按付亮的说法,申请企业虽然不需要建设物理网络,但运营的服务体系、后台建设也需要庞大的投入,成本回收的速度难以预计,实际上进入门槛还是挺高的。

“仅依靠单纯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很难生存。”付亮称,其前文提及的企业则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源进行整合。

在付亮看来,拥有位置服务、移动游戏业务、企业信息化等业务的互联网企业、电商企业、传统的ICT(ICT是信息、通信和技术三个英文单词的词头组合,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简称ICT)企业以及手机终端厂商,均可能申请成为试点企业。

“在政策层面上,国家已经降低门槛,没有了更多的要求,只要符合资质的民营企业都可以尝试进入。”曾剑秋亦指出,既然是投资,企业肯定要充分评估风险。

原中国科学院秘书长、通信技术专家侯自强进一步说,基础电信运营商在传统通信业务垄断程度较高,新进者一定要思考是否有创新业务模式,否则很难获得成功。

不仅是业务类型需要考虑,虚拟运营商也要明确自身的规模。付亮表示,传统虚拟运营商要从区域性市场切入,然后逐步寻求机会铺向全国。

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秘书长李易还警告,不同于其他行业,电信行业实际上受政策限制太多,民营资本进入后,能否发挥自如还要考量。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2月,中移动总裁李跃在回答“如何看待微信”的提问时,曾开玩笑说“不敢得罪”。腾讯董事长马化腾随后隔空回应:腾讯与运营商的关系是上下产业链承载关系,不是外界所说的对立和并行的关系。马化腾还透露,腾讯准备在广东尝试与运营商创新型的合作,但至今没有更多相关消息被进一步披露。

观察人士普遍认为,于三大运营商而言,短期内,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向民资开放试点的冲击有限。

“冲击不会太大。”侯自强说,三大电信运营商垄断地位是很明显的,用户群庞大,而虚拟运营商培育用户需要一定时间,规模也难以匹配传统的经营者,“批发和零售谁更有优势?”

付亮进一步说,虚拟运营商要购买移动通信服务,使用基础运营商的物理网络需要付费,自己赚的钱被分走了一大块。

“三大电信运营商之间实际上还可以通过虚拟运营商的业务扩展,向对方的传统势力范围开拓。”付亮称。

以腾讯为例,付亮说,腾讯与三大运营商一直是竞合关系,还很难脱离运营商发展。

“很多人都说腾讯的微信对运营商的几乎全线业务造成威胁,说腾讯会革了电信运营商的命。事实上,(腾讯)直接进入该领域的话,竞争激烈、用户需求等方面也没有什么特色,反倒产生负面效应。”付亮说。

“在市场开放后,公平是需要考虑的因素。比如基础运营商提供服务时收取的价格以及所提供质量,虽有保证性的条款,但在落实时未必能有好的反映。”李易这么说。

在李易看来,线路、频谱在基础电信运营商手中,其对自营业务进行优先是难免的,而且有些技术上的指标差别也不好评判,问题是出现在基础电信运营方面,还是其他方面。

而且,一旦转售企业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产生纠纷,如何处置也是个问题。

付亮直言,电信管理机构有时并不能发挥很好的效果,“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矛盾有时都解决不好,有‘和稀泥’现象,何况现在转售企业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关系更为复杂,这二者存在合作、竞争与服务的关系。”

财新网昨日援引参与方案制定的工信部内部人士的话称,在《试点方案》制定过程中,工信部就已充分考虑为基础电信运营商、转售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管是让运营商占据上游主导权、虚拟运营商无所作为,还是让虚拟运营商分流用户、造成运营商危机,都是走向了极端。”

所谓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不自建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必须建立客服系统,可依需建立业务管理平台,计费、营账等业务支撑系统。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不包括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的转售。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为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

(一)必须为中资民营公司。

(二)必须配备专门的客服系统和客服人员,建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公布监督电话,受理用户投诉,有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和市场退出善后处理方案。

(三)可依需建立计费管理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

(四)应成立安全管理部门,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一)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保障在试点期间至少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

(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向转售企业提供的业务接入质量不得低于自营业务的接入质量。

(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转售企业的需求,结合码号资源情况,分配连续号码资源或整个号段供其使用。

(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其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最优惠零售价格水平。

(五)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与转售企业签订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

(六)转售企业在出具长期服务保障措施证明的前提下,可采用预付费方式开展业务,最多只能向用户预收1年的服务费用。

(七)转售企业如提前终止试点经营的,其发展的用户原则上由为其提供基础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承接。

(八)转售企业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服务质量问题,由试点地区电信管理机构所属申诉受理中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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