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体育院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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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到优秀的学院是所有体育生的梦想,那么中国排名前十的体育学院到底是哪些呢?今天排行榜123就来为您盘点全国十大体育学院,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想去的那所大学!

  创办时间 :1953年

  武汉体育学院原名中南体育学院,成立于江西南昌,1955年迁至湖北武汉。截至2011年,该学院拥有9个国家体育总局研究培训基地,如中国皮划艇赛艇高水平人才基地、国家体操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等。



  天津体育学院致力于培养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等高级体育专业人才,学院的竞技运动水平居国内前列,如摔跤、游泳、男子、女子跳水等运动项目成绩卓越。



  创办时间 :1958年

  吉林体育学院始于1958年的长春体育学院,吉林省唯一一所高等体育专业院校。学校师资力量优异,截至2020年2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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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体育学考研有哪些院校推荐?快和学姐一起了解

图文详情 考研报考指南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简称“考研”。是指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机构为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的总称,由国家考试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初试和复试组成。是一项选拔性考试。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大学数学等公共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专业课主要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加入全国统考的学校全国统一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中外合办等。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国重点大学,亦称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是一个历史上的称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国家重点支援的大学。1978年,国务院确定88所全国重点大学(恢复文革前60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并增加28所高校为重点大学)。从1978年到1981年陆续追加11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至1981年共99所重点大学。在上世纪90年代全国高校体制改革后,”全国重点大学“这一名称不再被政府官方所使用。

全国重点大学一般都具有较长的历史,为社会输送过许多较为杰出的人物,培养了大批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立下了卓越功勋,从而获得了社会的高度认可。

  • 综合、理工、财经、政法、医药、农林等

“全国重点大学”的由来,要追溯到上世纪50―60年代。1959年,当时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中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20所高校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到1960年又增加了44所大学为重点大学。1978年,国务院确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88所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上世纪末,经过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我国高校形成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为主的新体制。除少数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高校以及行业特殊性强的高校继续由国务院委托教育部和其他少数部门管理外,多数高校由地方管理或以地方管理为主。而“全国重点大学”的提法政府官方也不再使用。建国以来国家历次所确定的重点大学多为教育部直属高校。[1]

1954年12月,教育部在《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

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中,指定以下6所学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农业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医科大学,现北京大学医学部)。

1959年3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以下20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1-2]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大学、北京航空学院(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农业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现哈尔滨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兵学院(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现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现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

1960年10月22日,中央决定在原来20所(16+4)重点大学的基础上,再增加40所重点大学,指定以下60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1、文理(苏联式综合大学)13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现中国海洋大学)、兰州大学;

2、工科14所:清华大学、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大连工学院(现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工学院(现东北大学)、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华南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3、专门性大学33所:北京航空学院(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农业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同济大学、中南矿冶学院(现中南大学)、华东纺织工学院(现东华大学)、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现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对外贸易学院(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学院(现北京体育大学)、北京石油学院(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质学院(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邮电学院(现北京邮电大学)、北京钢铁学院(现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矿业学院(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铁道学院(现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学院(现北京化工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现西南交通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大连海运学院(现大连海事大学)、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学院(现武汉大学工学部)、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现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学院(现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学院(现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山医学院(现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成都电讯学院(现电子科技大学)

上国语学院(现上国语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农学院(现南京农业大学)

1978年,国务院确定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88所院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11所):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

省领导(5所):云南大学、西北大学、湘潭大学、新疆大学、内蒙古大学。

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12所):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大连工学院(现大连理工大学)、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华南工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化工学院(现华南理工大学)、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3]、浙江大学。

双重领导,科学院为主(1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双重领导,国防科委为主(1所):长沙工学院(现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

双重领导,三机部为主(3所):北京航空学院(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学院(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双重领导,四机部为主(2所):成都电讯学院(现电子科技大学)、西北电讯学院(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双重领导,五机部为主(2所):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华东学院(现南京理工大学)。

双重领导,六机部为主(2所):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船舶学院(现哈尔滨大学)。

双重领导,八机总局为主(1所):哈尔滨工业大学。

双重领导,冶金部为主(3所):北京钢铁学院(现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工学院(现东北大学)、中南矿冶学院(现中南大学)。

双重领导,水电部为主(3所):华东水利学院(现河海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学院(现武汉大学工学部)、河北电力学院(现华北电力大学)。

双重领导,石化部为主(2所):华东石油学院(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化工学院(现北京化工大学)。

大庆油田党委领导(1所):大庆石油学院(现东北石油大学)。

双重领导,煤炭部为主(2所):四川矿业学院(现中国矿业大学)、阜新煤矿学院(现辽宁技术大学)。

双重领导,一机部为主(5所):合肥工业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南岭校区)、东北重型机械学院(现燕山大学)、湖南大学、镇江农业机械学院(现江苏大学)。

双重领导,交通部为主(1所):大连海运学院(现大连海事大学)。

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4张)

双重领导,铁道部为主(2所):北方交通大学(现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双重领导,纺织部为主(1所):上海纺织工学院(现东华大学)。[4]

双重领导,轻工部为主(1所):西北轻工业学院(陕西科技大学)。

双重领导,建材总局为主(1所):武汉材料工业学院(武汉理工大学)。

双重领导,地质总局为主(2所):武汉地质学院(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长春地质学院(现吉林大学)。

双重领导,邮电部为主(1所):北京邮电学院(现北京邮电大学)。

双重领导,农林部为主(1所):华北农业机械化学院(现中国农业大学)。

双重领导,中央气象局为主(1所):南京气象学院(现南京信息大学)。

双重领导,测绘总局为主(1所):武汉测绘学院(现武汉大学信息学部)。[5]

双重领导,国家海洋局为主(1所):山东海洋学院(中国海洋大学)。

双重领导,教育部为主(2所):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1980年复名华东师范大学)。[6]

双重领导,农林部为主(1所):华北农业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

双重领导,林业总局为主(1所):云南林业学院(现北京林业大学)。

省领导(2所):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现江西农业大学)、大寨农学院(现山西农业大学)。

卫生部直属(1所):北京中医学院(现北京中医药大学)

双重领导,卫生部为主(4所):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中山医学院(现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四川医学院(现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

外交部直属(1所):北京外国语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

双重领导,最高人民法院为主(1所):西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双重领导,外贸部为主(1所):北京对外贸易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文化部直属(1所):中央音乐学院。

双重领导,国家体委为主(1所):北京体育学院(北京体育大学)。

双重领导,中央主管民族工作部门为主(1所):中央民族学院(中央民族大学)。

*为新增28所全国重点大学。

1978年至1981年,中央陆续追加(恢复)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南京农学院(现南京农业大学)、成都科学技术大学(现四川大学)、中国首都医科大学(现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语言学院(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现南方医科大学)、山西农业大学、西北农学院(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沈阳农学院(现沈阳农业大学)、华中农学院(现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农学院(华南农业大学)、西南农学院(现西南大学)、铁道兵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上海第二医学院(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等院校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

改革开放初,中国共有100余所全国重点大学(含第四军医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文革前确定的重点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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