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多少失去的岁月,是什么歌?

一首歌的感情语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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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的地方,离我住的地方很近。做车两站地,大约10分钟,走着去的话,估计得三十多分钟了。但我仍每天走着去上班,其实,并非我讨厌坐车,而是我烦等公车的过程,一帮人,站在那傻等,死盯着每辆过来的公交车,如果不是自己要坐的那辆,偶尔还会叹气,着急。我最烦等!如果让我选择等的话,我还不如去等死,那样直接的多。其实我觉得与其要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来的公交车,到还不如先向前走着,从第一分钟,走到第三十分钟。对!这样很可能我会错过很多车,但他至少能确保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终点。这才是我想要的!
   其实,如果可能的话,我还真想一直这样走下去,从黑夜走到白天,从喧闹走到宁静,从城镇走到乡村,从高山走到小溪,从沙漠走到大海。累了,躺在地上就可以休息,渴了要碗水喝,饿了就弄点吃的。
   在公司,经理出去办事的时候,可以偷着听两首歌。今天在翻歌的时候,竟然在一个文件夹里发现了几首老的流行歌,也不知道谁下的。我挺抵触老流行歌的,我觉得听老流行歌曲的特俗,特别是拿个手机大声放的那种,而老歌我就不抵触,因为最起码能让我装着高雅,歌曲是什么不重要,好不好听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属于哪种。没办法!有些东西就是因为不想喜欢,而不喜欢的。没别的理由。
   看了两眼这些歌,竟然发现里面有张宇《单恋一枝花》,记得马哥曾经唱过。暂且也没别的听了,就这歌吧!
  别死守天长地久海枯石烂
  你又何必单恋一枝花
  别死守天长地久海枯石烂
  边听着,马哥在KTV对着屏幕撕心裂肺喊的表情,一一的又浮现在眼前,夸张的动作,震撼的嗓音,紧闭的双眼。仿佛一切就发生再上一秒。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有人喜欢听老歌了,其实并非他们真的喜欢听老歌,而是他们喜欢的人与事恰巧都凝结在老歌里面。歌一旦老了,就会凝固成一种回忆,里面凝固上了很多人很多事,很多开心笑语,很多心酸愁虑。当你听他的时候,他就会引你走向记忆的深入,让你想起关于这首歌的种种记忆。
  我已经很久没有听新的流行歌曲了,偶尔也只是看看我喜欢的那几个歌手出没出新歌,也不是不喜欢,没听怎么能说不喜欢呢!我觉得即使是新歌,也要等他不流行了还可以听,那才有味道。记忆是个沙漏,他只会让你把一些永远也愈合不了的伤痛,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开心往事给留下,其余的一点一点的帮你删除。现实,只不过是将来的过去,很多你觉得珍贵的东西在未来都会被删除,不一定会禁得住时间的考验。以后,你都会怀疑,现在是否真的存在。当你在生活中,迷茫时,是落时,找不到方向时,用一首老歌,来当你打开记忆的钥匙,回忆那些以前让你刻骨铭心的事。让你觉得你不孤独,不孤单,让你知道你曾经真的活过,并以后还将活下去。那....一定是最温存的事了!
  每次和一朋友聊天的时候,她的聊天窗口上,总是嘣着各式各样的新音乐。一次她让我推荐几首好听的歌,我告诉她我挺长时间没听新歌了。然后她说我已经老了!有时候我就想,我是不是真的老了,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偶尔对小朋友做下好事,称呼也直接从哥哥进化成叔叔了。看来我还真有老的嫌疑。老就老吧!谁没年轻过?你们老过吗?真是的! 我前脚你们后脚。迟早你们也有喜欢听老歌的时候。我在前头坏笑的等你们。我就不相信一首歌都没把你们的回忆给凝进去。如果真没有,那你能告诉我你活过吗?
  每次上班的时候路过一小广场,广场上一群老太太在那跳扇子舞。不过每次走过的时候他们总放一首歌。
  寂寞的我在风雨之后
  醉人的笑容你有没有
  大雁飞过菊花插满头
  时光的背影如此悠悠
  往日的岁月又上心头
  远方的人向你挥挥手
  每唱到朝花夕拾杯中酒的时候,他们就一起狂甩一下扇子。很有同志们,给我冲啊!!!的感觉。他们天天这首,听的我都快忍不住要吐出来了,但每次听这歌的时候,总让我不自觉的想起小时候的一些事。
  应该是夏天,老爸下班回家,再忙完家里的一些事,在太阳还没有下山的情况下,就会搬出一个凳子,坐在门口,拿着吉他,开始自弹自唱,老爸总是弹很多歌,唱很多歌,其中就有这首。有时候我站在旁边听着,有时候也搬个凳子坐着。还记得那时,房子前面有个花坛,花坛里种这一颗柳树还有绚烂的开着的花。弹到太阳懒洋洋的不舍得的下去的时候,老爸才进屋。
  要不是这首歌,我还真不知道我会不会把它忘记。即使,在多年之后我想了起来,到底还能不能分清,这是昨天的梦,还是曾经真的发生过的事。
  希望不会忘掉老毕唱《大舌头》的疯癫。
  希望不会忘记河马唱《单恋一枝花》时的动情。
  希望不会忘记新华唱《一生有你》时的认真。
  希望不会忘记小新唱《大约在冬季》时的严肃。
  其实说起这些,也并非我怀旧,只是恰巧我喜欢的东西都变成了过去,我只是想记住他们,记住曾经发生过。当然!这不也代表我不喜欢现在,将来, 他们迟早,都会变成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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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说起这些,也并非我怀旧,只是恰巧我喜欢的东西都变成了过去,我只是想记住他们,记住曾经发生过。

  因为怀旧吧,以前的歌很有意境,现在垃圾太多.怀念从前

  代表的是曾经的经历, 是一种回味,是用旧时对自己的激励
  虽然只有26岁,但我的音乐文件夹里都是老歌,
  同宿舍的小朋友都叫我“老掉牙”

  因为很有味道,所以喜欢。
  现在的个都是商业作品,没有味道

  我电脑里的歌都是十年前的,我发现那些老歌总能勾起我一些记忆,让我想起很多我失去的东西,失去的爱情,失去的友情,失去的岁月,失去的激情,失去的一切一切。。。。。。

  我很喜欢老歌的,每过一段时间就要从网上当记忆中的老歌,甚至于有于台烟、杨庆煌、陈汝佳等等

  老歌里有我们的记忆和心情,一首歌一个故事.一段人生就在一段旋律里走过.

  老歌里有我们的记忆和心情,一首歌一个故事.一段人生就在一段旋律里走过

  为什么要听老歌,我觉得是一种人性本能中那种游离现实,需要时不时麻醉下自己的精神上的需要。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会越来越留恋过去,但过去的不会再重来,只能停留在记忆中,并且越来越模糊,越来越难抓的住。而老歌并没有改变,无论时光如何变迁,还一如既往,每次老歌响起的时候都像我们第一次听到时那样亲切自然,只有在老歌熟悉的旋律中,我们才有时空穿越身临其境回到过去的感觉,关于青春的记忆才会变得清晰,老歌让我们找回了过去。
  每个人年少的时候都有很多的不如意,而且主要是感情方面的,如错过了某个人,青春不再的时候,回过头去看看,自然有无限的惆怅和感慨,刚才看到前面有个帖子让大家写出每个人最喜欢的一首老歌,我就写了高凌风的那天晚上:那天晚上有美丽的月光,没和你走在小路上,那天晚上有美丽的月光,没让你依偎我身旁。。。老歌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旋律和歌词就唱出了我们青春的惆怅,唱出了我们对过去的感慨,所以我们会喜欢。
  所以老歌就像我们的精神鸦片一样,会让我们暂时忘记现时的种种烦恼,进入一个温暖的属于我们自己的精神世界,也许像星巴克一样,老歌给我们营造出了一个创越时空,自由飞翔在自己过去世界里的第三空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喜欢听老歌,也许是孤独寂寞,也许是觉得现在的歌太商业化了,总感觉现在的很多歌手不是为了唱歌而唱歌,而是为了钱而唱歌。

  天空还蒙蒙亮,太阳刚在地平线上露出了一丝金色的光泽。

  我推开窗户,看见了女佣Anna采摘下的一朵红玫瑰,这是我从小就有的习惯,我很喜欢在每天早上打开窗户的时候看到玫瑰花。

  这是今天清晨开放的第一朵红玫瑰,表面还蒙着一层薄薄的水汽,轻轻一晃,水汽凝结成一滴晶亮的水珠在花瓣上抖动,像个顽皮的小孩子。

  我闻了闻这支初绽放的玫瑰,然后将这支玫瑰别在了窗边的栏杆上。

  我愣愣的注视了玫瑰一会儿,心情好像突然变好了,虽然还是改变不了今天下午吴世勋要来家里吃饭的事实。

  “亲爱的,赶紧把睡裙换下来,洗漱完出去跑会儿步,然后去餐厅吃早饭吧。”妈妈敲了敲门,“别在窗前吹风了。”

  “克洛伊小姐,下午要来的那位先生是您的男朋友吗?”Anna问道。

  “不是哦,他是我的一个朋友,和我演过电影。你看过吗?《深度催眠》或者《The red box》?”

  “那部,我看过,Sehun Wu 先生是吗?哦,天呐,他超级帅!”

  下午我站在林荫道旁边等吴世勋的车过来,心中的思绪繁杂纷芜。

  我还没有告诉爸妈我和朴灿烈在一起的消息,估计他知道吴世勋来我家会吃醋,我也没敢告诉他。

  虽然我昨天本想拒绝来着,但是好像也编不出什么有说服力的理由,要是一味地拒绝,别人还以为我和他闹矛盾了。

  等了没一会儿,吴世勋来了。他提前下了车,踏着叶缝透下来的阳光,碎了一地,他扬起明亮的笑脸,月牙眼弯弯的,“雪优。”

  妈妈好像特别喜欢吴世勋,自从进入家门的那一刻,我就被忽视了。

  “世勋呐,你喜欢吃什么水果啊?我叫她们去洗。”

  “世勋,晚上吃法餐和中餐,可以吗?”

  “世勋啊,你平时工作忙吗?这次准备在巴黎待几天啊?”

  “我过段时间准备带优优去她爷爷家,你也一起去吧?”

  “妈咪,”我实在受不了了,“你怎么总是围着世勋问问题啊?”

  “没关系,阿姨。”吴世勋笑了笑,“平时雪优忙着拍戏,要是没空,您也可以找我聊聊天。”

  “你这孩子真热心肠,好孩子。”妈妈愤愤的看着我,“雪优的确,在中国,连着一两个星期都不打视频过来,不知道想我的?”

  “妈咪,我当然想你呀!这时差的问题,我也克服不了啊。”我抱着妈妈的胳膊,蹭了蹭她的脸。

  妈妈有时候就像个长不大的小女孩,还是需要人宠着捧着。

  所以,我的神色突然黯淡了下来。爸爸,你为什么还要伤害她呢?

  壁炉里噼里啪啦作响,火光忽明忽暗。

  我带着吴世勋在后花园里转了转。后花园是妈妈亲自打理的,没有雇佣花匠。因为妈妈说照顾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这里种了一大片我最喜欢的红玫瑰,还有各种叫不出名的鲜花,微风吹过,带起阵阵清香。

  “这是你从小生活的地方吗?”吴世勋问道。

  “也不算是吧,我七岁之前是在爷爷家生活的,在瓦纳西,是个小镇,那里人少风景也美。”

  “瓦纳西是一个很有名的旅游胜地。”

  “对,”我转过头来“我们进去吧,太阳要落山了,风还挺冷的。”

  我先让吴世勋去客厅坐坐,然后去后厨帮帮忙。

  等我出来的时候,没看见吴世勋。

  我走到二楼楼梯口,看见了他。

  吴世勋独自站在黑漆漆的走廊里,楼廊的墙上挂的都是我和家人的照片。

  “你站在这里干什么呢?这里漆黑一片的。”我走上去,打开了灯。

  “我在看你小时候的照片。”

  那些照片大多是我三四岁到十四岁的照片。

  “你小时候长的很像洋娃娃,完全是个欧洲人的样子,长大就有亚裔混血的模样了。”

  我只顾着看照片出神,每一张照片上的我都笑脸如靥,“我以前还是很幸福的吧?”

  我摇摇头“我不知道,也许吧。”

  自从知道爸妈之间的感情裂痕,我似乎都不怎么敢相信爱情了,因为爸妈之前的恩爱我不是没见过,我不是没有把他们当成爱情模范,可现在,他们亲手打碎了我的美好幻想。

  即使朴灿烈对我百般爱护,也不足以让我回到之前那个坚信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东西的状态了。

  我可能太偏执了吧,我不允许任何有瑕疵的爱情存在。否则,我宁愿从未有过。

  餐厅里,长长的餐桌上摆满了精致的银色器皿,瓷器,刀叉,明晃晃的金色烛台上插满了高高点燃的白色蜡烛,罩着精巧的玻璃罩,整个家里灯火通明。

  爸爸和吴世勋聊的也挺投缘,人文地理,音乐话剧,运动健身,甚至是理财金融,都能聊到一起去。

  我暗暗惊讶吴世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博学多识,他真的不再是之前那个偶尔幼稚,腼腆的大男孩了,完全变成了一个成熟的男人。

  用过晚餐后,我们去花房喝茶,花房的外面垂着满墙的蔷薇花。

  我押了一口乌龙茶,忽而又想起朴灿烈,我的心口酸涩了起来,我们的爱情可以维持多久呢?我不是一个悲观者,但是现在已经完全处于混沌之中。

  只可惜这时的我已经堕入美梦的深渊,我什么也看不清楚,什么也听不到。

  晚上爸妈执意要吴世勋留下来,因为天色太晚,路途又远。

  我洗完澡,去书房转了一圈,看看能不能找到本既有趣又不影响早睡的书。我从书橱里拿了一本,然后走回房间。

  我走到门口时,旁边客房的门从里面被打开了,吴世勋站在门口,看了看我手里的书。

  “《追忆似水年华》?”

  “看过,我很喜欢马塞尔·普鲁斯特的文字,”吴世勋半倚着门框,“‘每天清晨有多少双眼睛睁开,有多少人的意识苏醒过来,便有多少个世界。’”

  “所以你会尊重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我想起之前吴世勋在采访时候说过的话。

  “对。”吴世勋点点头。

  “‘唯一真实的乐园是人们失去的乐园。幸福的岁月是失去的岁月,’”我不甘示弱,“那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是不是都是徒劳?”

  “当然不是,我亲爱的女孩,你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和能力,彼此相爱过就是最大的幸福。”

  吴世勋把我引到房间里,“请坐吧。”

  房间里开着橘黄色的灯,床头柜的烛台上插着三根香薰蜡烛,正散发着幽暗的冷光。

  吴世勋靠在柔软的深蓝色枕头上,继续和我讨论着这个话题。

  “你喜欢里面的哪个人物?”

  “因为她总是以一种探索的、从未焦虑的、也不苛求的态度去看她所爱的人,并且愿意温柔,她不是天生温柔,是愿意做这样的人。”

  “嗯,我也很喜欢她。”吴世勋点点头赞同了我的观点。

  不知不觉,时间过了很久。回去睡觉之前,我笑着对吴世勋说“谢谢你陪我度过了这段时间。”

  “我看的出来,今天晚上你一直心神不宁,怎么了?和朴灿烈吵架了?”

  我摇摇头,“不是,你别担心,没什么大事儿,我会调整好的。”

  “随时欢迎你来找我聊天,别忘了我可是你的药引。”

  我会心一笑“谢谢。”

  第二天,因为还有工作,吴世勋一大早就回去了,在我起床之前。

  我撑着朦胧的睡眼,下楼看到司机在搬行李箱。

  “小姐,先生要去柏林出差。”

  “哦哦。”我觉得有些奇怪,爸爸去柏林的次数也太频繁了吧?那边有什么重要的合作商,值得跑这么多次?

  一转头,却看见妈妈站在楼梯口,眼神竟然有些哀伤。

  我有种不好的预感。

  “妈咪,你实话告诉我,爸爸这到底因为什么?”绝不是出差那么简单。

  “那个女人,在柏林。”妈妈语气平静的吓人。

  “那你为什么还要放任自由?”我感觉血压一下子升到了脑门。

  妈妈绝对不是会忍气吞声的人。

  “呵,”妈妈冷笑了一声,“已经好几年了,名存实亡的婚姻,不要也罢,但是家族不允许这样的丑闻出现。”

  “乖女儿,你要明白,我们不是可以肆意掌控自己人生的人,我们肩上背负着各种责任,有时候知道正确的选择是什么,只能无可奈何。所以,”妈妈摸了摸我的头发,“你的人生,我们不干涉,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可是,爸爸做出这样不可原谅的事,你们的感情已经出现了杂质。”

  “没错是这样,但是你还能叫他一声爸爸,说明这并不是一个多么罪不可赦的错误。我也不会原谅他,现在我们更像是合作关系,他是一个优秀的商人,最懂得利害关系。”

  “你也不希望家支离破碎吧?你也不希望你爸爸的名誉受损吧?如果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知道,一大把年纪,受得了吗?”

  “不过这也不是最重要的。”

  “那最重要的是什么?”

  “我爱他,他也爱我,只不过我不是唯一的那个,但很巧,他也不是。”妈妈耸耸肩。

  “什么?”我惊讶的看着她。

  “但是,我并没有突破底线,没有□□出轨。但是在这个浪漫的国度,你知道吗?你从小生长的地方,这和贴面吻一样正常。”

  “妈咪,你们自己的人生选择,我尊重你们。”

  “优优,爱情是有保质期的,可能有那么一两个人很幸运,遇到了没有保质期的爱情,但是我们要拥有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比如智慧,健康,财富等等。”

  “等你遇到爱情的时候,再慢慢悟吧。对哦,你都21了,怎么还不谈恋爱?我女儿这么漂亮,应该很有市场才对啊。”

  “妈咪,其实……我有男朋友了。”

  “啊?谁呀?你怎么不告诉我?”

  我把朴灿烈的情况和妈妈说了一下。

  “我还以为你能和世勋发展发展呢,没想到啊。”

  “怎么和吴世勋吃了一顿饭就这么喜欢他?”

  “我总觉得他可以做我女婿,唉,不说了,什么时候把朴灿烈带回来看看。”

  其实我也想让朴灿烈见见我爸妈,但是一般是要谈婚论嫁了,才要正式登门求婚的。不过我们家从来不讲这些虚礼。

  我和朴灿烈说了这件事儿,没想到他后天正好有法国的行程,答应我明天就到。

  “不急的,看你时间。”

  “怎么不急啊,我怕没几天你就要要回中国,就等不到了。我们也好多天没见面了,太想你了。”

  “嗯嗯,知道你想我。”

  “我好紧张怎么办?这么快就要见岳父岳母了?”

  “哈哈哈,丑女婿迟早要见的嘛。”

  “你是说我丑吗?”朴灿烈委屈巴巴的问道。

  “哎呀,当然不是,我的灿烈世界第一帅!”

  其实我也挺紧张的,幸好爸爸不在家,不然我都不知道那个场面如何hold住。

  朴灿烈果然第二天就到了,看起来精心打扮过,帅气的仿佛下一秒就要上台领奖。

  虽然看得出他挺紧张的,但还是完美的完成了见家长的亮相。

  妈妈的眼神告诉我她很满意。

  我示意Anna看和妈妈其乐融融的朴灿烈,“那才是我的男朋友。”

  “哇,这位先生也很帅,他是上次的奥斯卡影帝,对吗?我们全家人都很喜欢他。小姐,你们真的很般配。”

  我听了这话,心里自然是喜滋滋的。

  中午吃饭的时候,妈妈问道“灿烈啊,你们平时工作都那么忙,和彼此相处的时间也不长吧。”

  “阿姨,您放心,我和雪优每天都联系的,我只要一有空就去中国陪她。”

  “妈咪,这就是我们俩的事儿了,别操心太多。”

  “行行行,你这个丫头,你们俩好好的就行。来,多吃点。”妈妈给朴灿烈夹菜。

  下午时分,隔壁的卡洛先生邀请我们去做客,因为他家的狗狗做了一个好看又时髦的造型。

  卡洛先生大概八十几岁了,看着我长大的,同时也是一位非常令人满意的邻居,和我们家关系特别好。

  他年轻时做过一位水手,随海漂游,后来经商,主要和古董打交道,办过很多拍卖会,并且也是一位狂热的收藏家。

  卡洛先生知道朴灿烈是我的男朋友之后,坚持要送他见面礼。

  “灿烈,卡洛先生把我当亲孙女,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知道卡洛先生讨厌别人的拒绝,这样显的他是一个虚伪的慈善家。

  于是朴灿烈随卡洛先生走进了壁橱室。

  我坐在沙发上,那只名为奥莉的牧羊犬正在脚边转悠,一下子把玩具球踢出去好远。

  “小家伙,你可真调皮。”我跑过去捡球,听到了朴灿烈和卡洛先生的对话。

  “朴先生,这里都是我的收藏,你尽情的挑选。”

  我有些好奇的探出脑袋,看见朴灿烈低下头垂着眸,对壁橱里一只小巧刻有绿色生命之叶的打火机似乎青睬有加。

  那个我听卡洛先生说起过,是十八世纪里一对有情人的遗物,感兴趣收藏起来罢了,说不上什么可以作为传家宝的存在。

  卡洛先生捋了捋胡子,他身形笨重,近年来很少出门,难免对上门拜访的客人多了几分热络。

  “我能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你选择了它吗?”

  朴灿烈长长的眼睫下垂,疑视那件他挑选的礼物,大提琴的声音响起,温柔又凛冽,沉着如钟声响彻厅堂。

  “我的爱人有时候会抽烟,我想也许它可以陪伴着她。”

  “难道你不为自己着想吗?挑点自己喜欢的。”

  卡洛先生又为他打开了壁橱,继续说道“也许你得知道一点,它只是我这里最便宜的一个宝贝,这样一来你可就错过了与这些价值连城的宝贝共进晚餐的机会。”

  朴灿烈素手拾起那枚鎏金岁月里沾有风尘与沧桑感的打火机,他抬起头勾着笑意回答,“我知道,卡洛先生,但是这个就足够了,谢谢您的慷慨。”

  我会抽烟的事情他知道,但是我从来没有在他面前抽过,因为自从和他在一起之后,我好像再也没有感到焦虑不安,不需要尼古丁的慰藉。

  甜蜜的爱情是可以使人盲目的,但是现在我满心满意的全都是朴灿烈,全都是那虚无缥缈的缱绻,巨多且繁拥,挤满了我空荡荡的心头。

  其实这几天我开始有些害怕,不知道我们俩的未来是什么,那样的模糊充满着未知。

  也许在一起之后的缠绵实在彻底改变了我的心境。我甚至情愿他像从前那般偶尔热情,常常冷淡,也不大自在的对着他现在黏人的模样。

  这些使我惶恐不安,小偷般捂着心脏,不得安生。

  “你能一直爱我吗?”从卡洛先生家出来,我停下脚步,问朴灿烈。

  “你会不会像我爸那样,装着一副疼爱我的模样心里面想着的却是要远远的离开。”

  他站的离我三步之遥,头上顶着昏黄的路灯,顶着夏日里最后一抹绿叶的梧桐树,那抹绿飘然下至,多情的人温柔的伸掌去捧,直到它安然的躺在他掌心,朴灿烈才出言回我。

  “夏天里勤奋的蜜蜂不应该落的一个无疾而终的下场。你勤劳的爱意,我想要回复。所以,我永远不会骗你,更不会先你一步离开。如果你不想,我可以永远不放手。”

  “灿烈,我一点也不会因为你说的这些话而觉得安心。”

  “为什么?和我在一起不开心吗?”

  “不是,”我摇摇头,“任何一段亲密关系的开始我都带着冲动,我喜欢你也许是因为我对目前的你有占有欲,有探索欲,那以后呢?我不敢保证。”

  “所以,你是害怕自己会先离开?”

  “都怕,因为曾经的我是那么崇拜我爸,是那么向往爸妈的爱情,轰轰烈烈,仿佛信仰一般,可是,我现在觉得,没有一段爱情是经得住考验的。”

  “你太悲观了雪优,”朴灿烈握着我的手,“爱就是现在的我爱着现在的你,不要想太多。”

  不知不觉,我们已走到塞纳河畔,一盏盏连成一条明线的河灯,被照映成蔚蓝色的江面,悠悠然然地倒映出当晚的碎月,零零星星的星灯,

  朴灿烈的手很热,攥着我走,安静的像大部分散步的情侣。

  我手上戴着他送给我的情侣戒指,他看了眼里只柔柔的发笑,泌了杀人的蜜糖,只一下又一下的轻啄着我的手背,宝贝般揉搓会儿,再啄一口。

  暮夏里的木槿花开了,红的发俗,叶又绿的千篇一律。

  我们站在树下安静的看着街口对面那卖旧书的老婆婆,几个小孩子嘻嘻哈哈的围着,很有街头的热闹。

  晚上,朴灿烈就在我家住下。虽然之前我们都睡在一个房间,但是毕竟妈妈在家,还是让他睡客房。

  临睡前,我去客房找朴灿烈,他揽我入怀,我用力的在他洁白娇嫩的颈边嗅吻他的气味,他刚洗过澡,用了我的沐浴露,水蜜桃的气息包裹着他,垂着刘海,稚嫩的出如一位将将成年的小男孩。

  我躺在朴灿烈的怀里,他强壮有力的胳膊圈住我。

  我几近撒娇的口吻,“灿烈,你讲故事给我听,好不好?”

  朴灿烈宠溺的笑笑,拿起床头上的书,看封面“《狼来了》?你这么大了,还看童话书?”

  我心里咯噔一声,这书是昨天吴世勋看的。

  朴灿烈没在意,修长的手指翻开一页,低沉的嗓音娓娓道来:

  “ Farmers heard his cry and thought .(农夫们听到喊声,以为他又在说谎,大家都不理睬他,没有人去帮他,结果放羊娃的羊都被狼咬死了。)

  故事讲完,朴灿烈合上书,掺着笑意撑着头侧卧下来,一指无所事事的玩着我的头发,勾过去,在鼻下闻了闻。

  “所以,雪优,你不要当放着羊又撒谎的小孩。”

  “我是放羊的小孩,那你呢?你是什么?”

  他人翻了过来,压在我身上,唇也覆下,温润的口舌轻轻柔柔的舔咬,我含糊不清的反问道,像含着万重州府远的星光与周年,轻快、柔情脉脉。

  “我是你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农民,为你斩除祸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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