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31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丽景北街1号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党彦宝、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宁夏聚汇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3月28日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登记地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宁夏银川市丽景北街1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请股东在参加会议前仔细阅读。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梁龙虎先生、郭瑞琴女士、赵恩慧女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及下属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党彦宝、卢军、雍武、刘元管、高建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每三年对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一次审议和披露,公司本着实事求是、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拟签订2022年-2024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双方盖章生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项目建设委托管理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党彦宝、卢军、刘元管、高建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333,360,000股扣除回购股份19,543,506股后,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的股份7,313,816,494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047,678,237元。
因公司2021年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以现金方式捐赠300,000,000元,用于以捐资助学为主的公益慈善事业及其他公益活动,为了维护非限售股股东利益,公司限售股股东拟对非限售股股东做出全额补偿。补偿以后限售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以现金方式捐赠50,000万元,用于以捐资助学为主的公益慈善事业及其他公益活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党彦宝、卢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真实、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工商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非限售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cn)。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
2021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9,993.5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322,225.79万元,其他业务收入7,767.74万元。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