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被冻结,即日起生效还是24小时生效?

北京时间2月28日下午5点,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宣布了此前世界反兴奋剂机构诉孙杨和国际泳联一案的仲裁结果,从今天开始孙杨被禁赛8年。根据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规定,如果对此次裁决结果不满,可于30天内就非常有限范围内的原因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秘书长在声明当中表示:“孙杨没有完整地配合反兴奋剂机构的检查,没有给出有力的证明——为何破坏样本,所以触犯了相应的反兴奋剂法规,委员会决定对孙杨禁赛八年,禁赛期从今日起。但是孙杨此前所取得的成绩仍然有效,根据瑞士法律,这次裁决的结果仍然可以上诉。”

  孙杨之前取得的成绩仍旧生效,不会被剥夺,包括去年世锦赛的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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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会计不免感慨,2018年不是刚改了吗?2019年怎么又改了呢?

估计仔细看了2019年新更改的内容,咦,在2018年更改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又拆开了,难道合着不好用?

还有一个好消息!更方便会计们工作啦!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一些项目的填报口径,下面我们详细去看下。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动如下: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根据“专项储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说明:预示着国家更加重视高危行业,未来的福利应该也会越来越好。(忍不住期待我们“高危”会计职业的福利也越来越好呢!)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6、根据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7、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说明:根据5条、7条变动,预示着未来会计的工作会越来越方便,明确了填写口径,以后就不用东找西找的纠结填在哪项里了,方便又省脑!

特意为大家整理了财务报表新旧对比表格,一目了然哦,马上收藏起来吧: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9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称新租赁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我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本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我部于2017年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称新金融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称新收入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2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3、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或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本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结合本通知的格式对金融企业专用项目之外的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我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

2.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

附:新版资产负债表如下:







现金流量表不会做怎么办?

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与财政部在2018年及以前发布的历次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相比,发生了哪些变化?


注:“格式一”和“格式二”分别对应通知的附件1和附件2。

——报表项目变化:两项分拆、一项新增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该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期末账面价值

按照采用折旧(或摊销、折耗)方法进行后续计量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非流动资产,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折旧(或摊销、折耗)的部分,仍在各该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

“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下一行


关于“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利息收入”应反映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确认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

列入“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通常包括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损失;企业在不同交易中形成的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和损失不得相互抵销,分别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填列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内容删除了债务重组利得和损失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变化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该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报表项目变化:两项分拆、四项新增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新增“使用权资产”项目反映承租人企业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新增“租赁负债”项目反映承租人企业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期末账面价值


补充“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其他权益工具”项目说明

按照采用折旧(或摊销、折耗)方法进行后续计量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非流动资产,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折旧(或摊销、折耗)的部分,仍在各该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租赁负债,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反映

“其他应收款”项目中的“应收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目中的“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尚未收到或已到期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

——报表项目变化:一项新增,两项位置调整

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补充 “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项目下的“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一)持续经营”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说明

本文来源:会计圈那点事儿、安永微信公众号、财政部、大白学会计,大白学会计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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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欧洲站VAT强制征税法案还未平息,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19年1月1日,新的包装法(VerpackG)生效并取代现行适用的包装条例 (VerpackV),德国新包装法旨在集中回收包装废弃物。

VerpackG法令强制性要求在德国出售的产品需向德国授权机构LUCID申请注册VerpackG,且在德国市场销售商品的企业需遵守新包装法案在内的所有法律和法规。

否则将会在德国无法入库或销售商品。如不遵守德国这条新法案,将面临高达五万欧元的罚款!

卖家们心力交瘁:VAT还没搞定又来一个德国包装法?在这个行业IQ没有2000是彻底玩不下去了!

-----这是一条科普知识的分割线-----

德国新包装法是一个法律性强制法,强制生产商或是出售商,第一次销售的产品含有包装(包括外部包装,最终零售包装,饮食业所用的抛弃式容器/盛器,运送包装材料等)。

商家都需要注册和认领许可证,包装法中强制出售商必须申报出售的包装材料,种类和重量。

新包装法重新定义的条款

1、销售包装不一定必须与消费者一起作为废物实际发生,以便被视为需要与包装双系统签订合同(首次为德国市场的私人终端消费者提供包装商品的人应参加回收注册,以便支付未来的处置费用)。

2、使用包装方案获得许可的销售包装将被定义为用于销售的主要和次要包装,主要与使用后的消费者一起发生; 这些必须100%通过包装方案许可

3、二次包装(Umverpackung)将被视为销售包装。

4、运输包装现在明确被视为销售包装。

据悉,大多数在线零售商将首次将包装放入流通中,因此必须注册许可证。

首次投入流通的包装材料包括用于保护货物的包装,用于处理或用于调度货物的材料。这些主要是纸箱,也包括填料等包装材料。VerpackG强制许可适用于产品包装以及用于发货的包装。

新的包装法案对卖家有何影响

VerpackG法令影响到所有根据《包装法令》有义务确保收集和回收商业销售产品中的包装材料的公司。

(小编呀,官腔太重表示看不懂)

换句话说,它适用于所有制造商和/或零售商,这些制造商和/或零售商是个"将包装产品(无论大小)直接在柜台上的现场零售业务或在线销售给最终客户的。

所有参与者,包括跨境电商/在线零售商,都有义务根据新的包装法进行注册。

速卖通、亚马逊、eBay、Wish"第一等跨境电商平台也同样适用于该新包装法案。

卖家不注册会有什么后果?

(1)如果不注册,新要求可能会为您的产品销售制造障碍。在完成Zentrale Stelle的注册之前,包装的商品不能在德国上市。即使您的公司每年只在市场上放置一件商品,这些要求仍然适用。

(2)如果没有注册,您可能会在德国遭受高达5万欧元的巨额罚款,任何错过的申报都将根据销售重量处罚上万欧元的滞纳金。

此外,该新法案还将鼓励包装生产商将可回收性的考虑纳入到包装设计中。所有企业都必须在包装中心注册网站登记,以保证市场准入。

跨境电商卖家应如何注册

德国政府已指定一个“中央机构”(ZentraleStelle)作为包装生产商注册,类似于德国当前的WEEE注册机构EAR。

附带VerpackG注册官网通道:

2.销售税识别号(增值税号);

4. 列出所有品牌名称,首次根据系统参与要求在市场上进行商业包装。如果您想在没有品牌名称的情况下将产品投放市场,请再次输入公司名称(请不要输入:没有名称或没有品牌等)。

我们建了一个亚马逊卖家交流群,里面不乏很多大卖家。

现在扫码回复“ 加群 ”,拉你进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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