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造人你是否无可替代的说明顺序

  尊敬的善心的您,您好!

  我叫Michael(英文名),我家住在福建省建瓯市建安街道巨力活塞厂职工宿舍,2011年初,建安街道对活塞厂宿舍区24户住户进行征房拆迁工作,我家在建瓯巨力活塞厂宿舍区有两套房,已居住20年,房屋是我母亲及我弟弟的,我与母亲为处理房屋拆迁事宜,于2011年6月1日从厦门赶回建瓯,至今已395天过去了,我家房子被强拆破坏、征房问题至今还未解决!为了统一协调处理房屋,我母亲及我弟弟将房屋征收赔偿事宜全权委托我处理,我母亲的房屋街道不给计算公摊面积、储藏间面积,我弟弟的房屋少计算公摊面积,少计算我家约30平方米的面积,现在到哪买房都要计算公摊面积啊!在395天的维护房屋权益的过程,我们家人遭受了巨大的生理、心理的伤害!对我们家人的迫害,大家可以到我的优酷视频空间看看,苦不堪言!视频空间地址:;

  下面具体的说说建瓯市建安街道官员是怎样组织群众工作,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在2010年11月,建安街道丁和顺书记在建安街道组织了活塞厂宿舍区24户住户进行征房拆迁的动员工作,同时发放了安置方案通知,24户的邻居们在动员会上就对安置方案不计算公摊面积、不能回迁、每平方米以不到3千的货币补偿的条款等表示强烈的反对!同时24户邻居们共同拟写了“拆迁要求”给予建安街道政府,要求给予计算公摊、回迁、及拥有房屋产权双证等,街道仅同意给予房屋产权双证及部分房屋给予计算较低的公摊面积,街道官员还说:你们的职工宿舍是没有产权证的,是属于国有资产,安置房可以给你们产权双证,已经是体现政府人性化的造福百姓的优惠政策;我们这24户的职工,很多工龄都在二三十年,整个活塞厂宿舍有二三百户的职工宿舍,其中有3栋宿舍是3层以上的建筑,当年活塞厂国企倒闭时,对3层以上的职工宿舍进行了房改,拥有了房屋产权双证,对三层以下的职工宿舍的房子说:在以后房屋动迁时再进行房改手续,所以房改政策应该是我们这些职工宿舍应该享有的正当权益,怎么就成了现在安置拆迁的头等优惠政策了呢?街道官员还对房屋没有产权进行一再的强调,说我们这24户职工要知足!天啊!那三栋房改的房子,有很多职工的工龄还没有我们这24户的职工工龄长啊!同样是活塞厂职工,就因为宿舍分配在3楼以上的职工可以享受房改权利,我们这24户居住在2层或1层宿舍职工就不能享受房改权利?所以,房改是我们24户的正当权利;

  还有,房屋拆迁应该是市拆迁办负责的工作,我们这24户宿舍为什么是街道政府负责征房拆迁?听闻是因为地产开发商与建安街道合作,建安街道操作出让国有土地给予环雄地产公司开发商业住宅,地产开发商要给建安街道政府在征收的土地上建设建安街道政府办公楼,如若这样,房屋还没有征收,百姓还没有安置的情况下就先把土地给卖给个人企业!建安街道能行使操作国有土地出程序吗?这样做是否违反国家法规?政府出让国有土地不是国土资源部的工作吗?不知是否属实?此点尚待考证;

  此次的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是建安街道陈宣传委员(建安街道宣传委员)现场主要负责,起初街道官员宴请24户中有政府工作人员背景的家庭及较有声望的职工一道赴宴,宴请时对大家说:要配合政府拆迁工作,否则,有政府工作人员的家庭不给予支持,会影响到有政府工作人员家庭背景的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因此,有政府工作人员的家庭迫于担心影响家里儿女工作的压力,早早的就签署了补偿协议,以体现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以保证家人在政府能够正常的上班;自签署协议的邻居搬走一户后,陈宣传委员就带着拆迁工程队,不顾住户要求拆迁房屋要在大家都签署补偿协议后再行拆迁,否则会严重影响百姓的居住生活,政府是党的队伍,是为人民服务的,对刻意破坏百姓小区生活行为的反对,态度恶劣的对已搬迁的房子进行强行拆除,严重影响到其他住户的生活安宁,特别是家里有小孩在读书的住户影响最大,小孩很害怕,巨大的拆迁敲击声严重影响孩子们的学习,部分家长迫于担心孩子,也无奈妥协;

  建安街道为了征房拆迁的工作达成,竟然还在我们24户的邻居中花钱聘请政府征迁临时工(一个姓杜,一个姓陈,这两人真是道德沦丧,同厂、做邻居20年,不帮忙也就算了,竟然还厚颜无耻的来迫害我们),征迁临时工们跑到原先宿舍有房屋过户的职工那儿告知房子拆迁有补偿的事,为了经济利益,原先的房主们就都跑来对过户后的住户要求经济价值给予,部分住户因迫于承受不了原先住户滋扰及拆迁废墟环境的压力,妥协了;在2011年5月时,建安街道为了达成征房拆迁工作,竟然向活塞厂宿舍区24户住户提供虚假安置房设计平面图,在安置房还没有设计方案时,试图让24户拆迁户完全相信安置房的存在,达成住户尽早搬离的目的,弄虚作假(虚假的安置房设计平面图,24户住户,每户都有一份,要自行复印)!陈宣传委员为了扣除街道翁副书记负责的征迁小组中其中一户拆迁户翁副书记已同意计算的10多平方的洗浴间,陈宣传委员说洗浴间是后期个人搭盖的,不予计算面积,住户请翁副书记同在24户宿舍区向陈宣传委员理论,陈宣传委员在24户宿舍区竟然对翁副书记大声咆哮、大打出手,态度恶劣至极,当时,许多邻居们都亲眼所见,陈委员对同事尚且如此,可想对我们住户的态度;有住户房屋面积约50平方米,要求给予人民币16万元的补偿,被街道拒绝,说货币补偿只能按照文件要求给予补偿,每平方米只能补偿2940元进行补偿,要与安置方案保持一致,而后这位住户只能无奈选择了当时提供虚假平面图的安置房,然而,在2010年5月建瓯的商品房售价,高的已达7000多元,我们宿舍区对面的住宅小区的房价都已达每平方米5500元;2011年5月31日为街道政府的最后签订协议拆迁日,5月31日后,24户还剩下4户;在2010年的6月,第20户搬走的邻居家的面积约50平方米,他们家以货币补偿了20万元,在2011年的11月,第21户搬走的邻居家的面积约50平方米,他们家以货币补偿了22.5万元;同样在2011年的11月,第22户搬走的邻居家的面积约37平方米,他们家以货币补偿了17.8万元;这就是建安街道政府公平、公正的做法?!

  2011年6月1日,我为了家中房子的事情,辞去在厦门的工作,同母亲一道回到建瓯,看到了陈委员(宣传委员),他向我宣传了安置方案的政策后,接了电话说要开会就匆匆离去;2011年6月拆迁房屋工程队在拆迁隔壁房屋时故意将砖瓦砾倾倒在我家屋顶、道路,致使房屋渗水严重,房屋发霉严重,道路出入房屋行走困难,我母亲的鞋子,在这样被破坏得凹凸坑洼的砖瓦砾道路上行走,已损坏了几双鞋!建安街道陈宣传委员在与我洽谈拆迁安置工作时,还强调告知我建瓯二处口安置房会在2012年5月交付使用,然而共9层楼的安置房到现在已经2012年6月30日,才建设到楼体封顶,欺骗啊!我对陈宣传委员的工作心态已失去信心,故向陈宣传委员要求要与街道政府负责人丁和顺书记沟通房屋赔偿事宜,我在建瓯的家里从2011年的6月一直等到2011年10月的下旬,陈宣传委员才来通知我到建安街道与丁和顺书记沟通房屋征收事宜;我们家在2011年6月的时候就被拆迁队将我们家拆迁得完全暴裸在天空下,2010年的6、7、8、9、10月,正是建瓯最为炎热的夏季,高温时室外温度达45度,室内温度都达到约38度,晚上在家中的床上热得睡不着,风扇吹的都是热风,身上还淌着汗水,我母亲有高血压疾病,在每天用药的情况下,血压时而都高达150汞注,痛苦折磨!苦不堪言!我们家的房子在晴天酷暑!雨天漏雨!百姓为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却遭受如此的非人虐待!因如上的遭遇下,街道又不与计算公摊面积,并且我们早期的国企宿舍是公用的阳台、洗浴间、洗手间等,这些公共设施的面积,建安街道竟然全部不予计算,我问陈宣传委员:你们给我家只计算房间及厨房的实用面积,那请你去帮我到市场上买一套只卖房间及厨房的房子,开发商对阳台及洗手间、走道都不计算费用的房子给我,我们家现在住在这儿好好的,可以一分钱都不用花费,若以街道政府给予的补偿面积,我们家还要花费近10万元方可买下两套约60平方米的房子,我们这孤儿寡母的家庭,经济这么困难,钱到哪儿去拿?政府不照顾也就算了,还要克扣我们家约30平方米的面积,是何道理啊!陈宣传委员不予回答;街道最后计算给我们家两套房子共92.45平方米的面积,少了约30平方米的面积;2012年10月下旬,我与丁和顺书记沟通后提出就街道政府的计算方式,我们家地处一楼,日后是可以建设商业经营使用的,要求以1比3的方式给予计算赔偿面积(听闻在建瓯市的安置拆迁中,是已经有过这样的赔偿先例的),丁和顺书记断然拒绝,对近5个月的拆迁迫害及酷暑环境却只字未提,说是我们自己自找的;这就是人民的父母官吗?拆迁破坏职工宿舍给予我们家带去的痛苦生活,丁和顺书记表示他一点责任都没有!

  2012年3月,建安街道的吴宗云主任邀约与我沟通房屋安置事宜,最终告知我92.45平方米面积,每平方米以5000元给予补偿,我们家17平方米的仓储间按一平方米面积计算给予5000元补偿!说是自行搭盖的,两套房子补偿合计约46万元,对长达10个多月拆迁迫害及心理、生理伤害、没有工作及经济收入,表示同情;17平方米的仓储间面积才给予一平方米的赔偿,当年活塞厂原先同意给我们24户建设仓储间,后期因活塞厂效益不好,拿不出搭盖资金,活塞厂领导同意让我们住户自行搭盖,活塞厂搭盖的房子,街道给予补偿,活塞厂因资金不足,我们住户自行花费搭建的仓储间岂不是更应该给予补偿吗?我们家住在宿舍,仓储间我们一直都可以正常使用,政府征房了,我们要搬走,仓储间面积就不予计算,我们家仓储间就没了,这是什么道理?对这样不合理的赔偿结果,我们家人表示不能接受;

  2012年3月建安街道陈宣传委员带着10余人的街道官员,采用暴力而无任何批文的情况下强拆我家电表,还扬言是为电线路改造,我母亲站在电表箱底下保护电表,五六个街道女官员将我母亲在地上强行拉拽五六米,当时我用相机记录,但有一位叫叶保正的流氓(曾经被判刑入狱,现在为建瓯环雄地产陆修强总经理工作,环雄地产公司是征收土地后的地产开发公司)绕到我身后击打我的后脑,我的相机及手机都摔到地上,叶保正趁机将我的相机抢走,强行拉拽我母亲的视频被破坏,事后我才知道建安街道十多人的官员中有便衣警察安插在人群中,当时如果我动手还击拉拽人员,警察就将我刑拘,真阴险啊!然而,建安街道带来的供电局改造线路的两名电工根本不是供电局的职工,竟然是外请的社会电工,戴着国家电网的安全帽,而且,强拆电表那天下大雨,这两位电工是在雨天、户外、电线杆上带电施工,这种电工操作是违反供电法规!

  自进入2012年后,水岸蓝桥(我们家征地后的商业住宅项目名称)的工程队曾多次使用大型挖掘机对我家房子的道路、地基进行破坏,乘机挖断我家的水管及电线,期间有一次我为了连接被挖断的电线时被电击,险些造成人身意外;2012年3月19日在夜里趁我及家人熟睡时,水岸蓝桥施工方用大型推土机把我家通往厨房的道路推断;2012年3月叶保正带着拆迁队的老张使用电锯将我母亲的房屋固定的木梁锯断,致使我母亲的房屋变成危房,在锯房梁期间还威胁着我,不允许我拍照记录罪行;2012年3月将我弟弟的房屋地基用挖掘机破坏后还在地基旁挖深坑并且在深坑中蓄水,企图让地基垮塌破坏房屋;2012年4月6日下午15:50上海碧城集团陈翔其董事长领导的建瓯市水岸蓝桥住宅项目开发商陆修强(总经理)、谢总带领着弘安建筑(水岸蓝桥项目的建筑公司)的黄总、刘总及大型挖掘机在没有任何政府批文或口头告知的情况下,对我母亲的厨房进行强制拆除,弘安建筑的黄总、刘总两人将我死死抱住,不让我阻止挖掘机强拆,我报警后,警察到达强拆现场,强拆人员及强拆挖掘机离强拆现场约20米,我告知警察要抓捕强拆人员及强拆挖掘机,警察没有抓捕,是陈思遥警官给我做的强拆过程笔录,做完笔录后警察就走了,至今强拆人员都没有被抓捕;2012年4月10日,水岸蓝桥的叶保正带着两个年轻人,指挥着两位电焊工用铁板将我们家通往厨房的通道隔断,我想阻止,叶保正就大声的叫骂,怒目圆瞪,一副想动手打人的模样,还将铁板制作的铁门用钢丝锁锁闭,致使我们家人不能通往自家的厨房,流氓行为啊!2012年4月11日晚23:30,流氓叶保正带领着大型挖掘机及七八人同样是没有任何政府批文或口头告知的情况下再次对我弟弟的厨房进行强行拆除,强拆时因通往厨房的铁门紧锁,我们家人无法到自家的厨房阻止强拆,当时弘安建筑公司的黄总及刘总同样是拉拽着我及我的家人,使我们无法法阻止叶保正等强拆,报警后,警察到达强拆现场时,强拆挖掘机还在继续强拆挖掘我弟弟的厨房,警察到达强拆现场10分钟后,警察才制止住挖掘机强拆,我请求警察要抓捕扣押强拆挖掘机及人员,警察还是没有抓捕,而是看着挖掘机及参与强拆的人员离开,事后,警察登记了我的电话及身份证号后说:明日上午再联系相关部门处理,便离开了;警察是人民的卫士,为何不抓捕犯罪份子!建瓯市建安街道政府官员陈宣传委员在强拆后的第二日也站在强拆后的现场看着挖掘机继续挖掘着我家却没有作任何阻止挖掘机挖掘我家房子的举动,没有王法啊!目无法纪!

  2012年4月12日,忍无可忍的我独自前往福州省政府上访,在福州的几日里,弘安建筑公司的黄总给我打来几次电话,对我说不要去上访了,同意给我们家50万元的房屋补偿,同时另外再给我3万元当做这10个多月我没有经济收入的补偿,只要我回建瓯,环雄地产总经理陆修强愿意与我谈房屋补偿的问题;就在福州这几日里,我的家人也给我打了多次电话说:既然开发商愿意洽谈,就回建瓯先沟通,房子强拆的事到时一并洽谈,早些将房子的事处理完;4月18日我回到建瓯,跟我洽谈的是弘安建筑公司的黄总,黄总说陆总家里有急事来不了跟我谈,同时说:之前说的同意给我们家50万元的房屋补偿,另外再给我3万元当做这10个多月我没有经济收入的补偿,现在改成为:同意给我们家46万元现金,余下的7万存在环雄地产公司吃利息,叫我相信黄总,半年之后再将7万元给予我们家;我感觉严重遭受了欺骗!鉴于各方的因素,我代表家人向黄总提出了每平方米5950元的补偿(因黄总之前同意我母亲的房子可以以每平方米约5950元的价格补偿),3万元的关于我这10个多月没有经济收入的补偿,1万元的因强拆损失的家庭物品补偿,1万元的17平方米的仓储间补偿,合计约60万元;黄总说:陆修强总经理断然拒绝,说只能按照他提出的条件进行补偿;天啊!我们家都退步到如此地步,环雄地产竟给予如此不合理的结果,欺人太甚!我们家人只有选择继续维权、上访之路!

  我们家人还有遭受太多太多房屋拆迁的迫害!395天,日日度日如年、心惊胆颤,我母亲为巨力活塞厂企业工作了30年,今年已经65岁高龄,母亲40岁时,我的父亲就过世了,那年我才12岁,读五年级,她一人靠着微薄的工资拉扯我们家3个孩子长大!到了晚年就连一套住宿的房子都不安宁!自从4月6日环雄地产将我家厨房强拆后,我65岁的母亲就感觉天塌了,母亲习惯了在厨房操持一日三餐,现在厨房没了,母亲每日都要往返于10多公里的亲戚家吃饭,母亲心力交瘁!痛苦万分!每天就像丢了魂一样!做儿子的我看着母亲憔悴的状态,同样心如刀绞!我弟弟已经33岁了,因我们家庭经济条件差,至今还未结婚,现在连房子都要没了!未来的生活要怎么办?!

  建瓯市建安街道政府要征房,环雄地产要开发商业地产,就把平民百姓的家强拆成这样吗!他们怎么能有如此大的权力,为所欲为!目无王法!恳请善心的您为我们家主持公道啊!

  发帖人:Michael(英文名) 联系电话: 2012年06月30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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