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中心一般要配置什么设备?

显示控制产品,包括指挥中心所需各类视频显示控制设备和控制软件。

  • 本系统是基于先进的网络化编码算法而开发的一款专业的可视化分布式协作管理系统,凭借其在专业显控领域的独特优势,为各领域专业化显控系统搭建提供全面的、系统的、专业的图像管理平台。北清视通DVC系列产品结合“神经元网络”算法,摒弃传统的“集中”结构,将多个子系统有机集合,打造一款专业化、网络化、综合化、多功能的平台化的处理系统,并可根据具体环境应用制定完全匹配的...

  • ADU6000系列可视化多合一显控平台是一款配置灵活的集拼接控制、无缝矩阵、环境控制、平台可视化解决方案为一体的综合应用系统。ADU6000系列信号处理部分是采用高性能的硬件设计,完美支持各类高清晰数字/模拟信号切换处理,并支持双向RS-232、双向IR信号分配切换功能。还能将一个完整的图像信号划分成多个信号,分配给多个显示单元,同时组成一个大的显示屏幕来显示动态画面,为各行业的多种音视频系统的平...

  • MV9000系列是创新型高标清多格式混合切换矩阵,支持多种视频信号包括CVBS、VGA、DVI、HDMI、SD-SDI、HD-SDI等,涵盖了目前视频和图形领域所有常见的视频接口形式,满足广大用户现实应用中多种视频接口类型、多种分辨率需要混合切换的需求。MV9000系列矩阵最大特点是支持任意格式的视频和图形输入,切换至任意格式视频和图形输出,也就是说该设备除一般视频切换矩阵的功能外,还具备不同视频...

  • Demux-8系列万能解码工作站,具有多通道IP流媒体解码输出能力,基于超强视频处理硬件平台,同时支持MPEG2、MPEG4、H.264、H.265、AVS、WMV等多种格式编码算法,在显控系统中可作为多通道解码器、或电视墙拼接器使用。本设备通过千兆以太网口接收IP视频流数据,经视频解码处理后,可输出VGA/RGB、DVI、HDMI或SDI多种视频信号。Demux-8万能解码工作站除具备多路视频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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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由于监控系统的维护不受重视,致使很多监控设备刚刚投入使用就被损坏,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首先,管理部门对监控系统维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没必要投入太多的人力、物力及财力,因而在管理过程中忽略对监控系统设施的管理,导致系统的后期管理和维护跟不上。
其次是没有一个完备的、有计划性的监控设备维护实施方案。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的监控设备数量达上百台,而且分布在整个航站楼的一层、一层夹层、二层以及二层夹层和地下一层,设备的维护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工作,这些监控设备分类并制定出维护方案,把复杂繁琐的工作变得条理化,明确化。当某个设备出现故障时,专业技术员可以很快调出这个设备的相关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相关资料,并采取针对性的维护措施,有效的提高设备的维护效率。
第三是监控设备的采购中过多的考虑了设备的性价比而忽视了监控系统及设备后期的维护和保养。监控设备品牌过多、产品供应商过多,厂家售后保障措施不到位等等原因,导致监控设备使用一段时间后,设备故障不断、损坏率不断攀升,最终不得不对原有设备进行大面积更新,出现重复投资、浪费严重的现象。
为了做好监控设备的维护工作,维修中心配备相应的人力、物力(工具、通讯设备等),负责日常对监控系统的监测、维护、服务、管理, 承担起设备的维护服务工作, 以保障监控系统的长期、可靠、有效地运行。
   1、维护基本条件
古话说的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监控系统的维护来说也是一样的道理,对监控系统进行正常的设备维护所需的基本维护条件,即做到“四齐”,即备件齐、配件齐、工具齐、仪器齐。
通常来说,每一个系统的维护都必须建立相应的备件库,主要储备一些比较重要而损坏后不易马上修复的设备,如摄像机、镜头、监视器等。这些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就可能使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必须及时更换,因此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备件,而且备件库的库存量必须根据设备能否维修和设备的运行周期的特点不断进行更新。
配件主要是设备里各种分立元件和模块的额外配置,可以多备一些,主要用于设备的维修。常用的配件主要有电路所需要的各种集成电路芯片和各种电路分立元件。其他较大的设备就必须配置一定的功能模块以备急用。这样,经过维修就能用小的投入产生良好的效益,节约大量更新设备的经费。
3) 工具和检测仪器齐
要做到勤修设备,就必须配置常用的维修工具及检修仪器,如各种钳子、螺丝刀、测电笔、电烙铁、胶布、万用表、示波器等等,需要时还应随时添置,必要时还应自己制作如模拟负载等作为测试工具。
2、设备维护中的一些注意事项
在对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维护过程中,应对一些情况加以防范,尽可能使设备的运行正常,主要需做好防潮、防尘、防腐、防雷、防干扰的工作。
1) 防潮、防尘、防腐
对于监控系统的各种采集设备来说,由于设备直接置于有灰尘的环境中,对设备的运行会产生直接的影响,需要重点做好防潮、防尘、防腐的维护工作。如摄像机长期悬挂于棚端,防护罩及防尘玻璃上会很快被蒙上一层灰尘、碳灰等的混合物,又脏又黑,还具有腐蚀性,严重影响收视效果,也给设备带来损坏,因此必须做好摄像机的防尘、防腐维护工作。在某些湿气较重的地方,则必须在维护过程中就安装位置、设备的防护进行调整以提高设备本身的防潮能力,同时对高湿度地带要经常采取除湿措施来解决防潮问题。
只要从事过机电系统的维护工作的人都知道,雷雨天气一来,设备遭雷击是常事,给监控设备正常的运行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监控设备在维护过程中必须对防雷问题高度重视。防雷的措施主要是要做好设备接地的防雷地网,应按等电位体方案做好独立的地阻小于1欧的综合接地网,杜绝弱电系统的防雷接地与电力防雷接地网混在一起的做法,以防止电力接地网杂波对设备产生干扰。防干扰则主要做到布线时应坚持强弱电分开原则,把电力线缆跟通讯线缆和视频线缆分开,严格按通信和电力行业的布线规范施工。
I. 每季度一次设备的除尘、清理,扫净监控设备显露的尘土,对摄像机、防护罩等部件要卸下彻底吹风除尘,之后用无水酒精棉将各个镜头擦干净,调整清晰度,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控设备机体内,确保机器正常运行。同时检查监控机房通风、散热、净尘、供电等设施。室外温度应在-20 ℃~+60℃,相对湿度应在10%~100%;室内温度应控制在+5℃~+35℃,相对湿度应控制在10%~80%,留给机房监控设备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II. 根据监控系统各部份设备的使用说明,每月检测其各项技术参数及监控系统传输线路质量,处理故障隐患,协助监控主管设定使用级别等各种数据,确保各部份设备各项功能良好,能够正常运行。
III. 对容易老化的监控设备部件每月一次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老化现象应及时更换、维修,如视频头等。
IV. 对易吸尘部份每季度定期清理一次,如监视器暴露在空气中,由于屏幕的静电作用,会有许多灰尘被吸附在监视器表面,影响画面的清晰度,要定期擦拭监视器,校对监视器的颜色及亮度。
V. 对长时间工作的监控设备每月定期维护一次,如硬盘录像机长时间工作会产生较多的热量,一旦其电风扇有故障,会影响排热,以免硬盘录像机工作不正常。
VI. 对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如:网络设备、服务器系统、监控终端及各种终端外设。桌面系统的运行检查,网络及桌面系统的病毒防御。
每月定期对监控系统和设备进行优化:合理安排监控中心的监控网络需求,如带宽、IP地址等限制。提供每月一次的监控系统网络性能检测,包括网络的连通性、稳定性及带宽的利用率等;实时检测所有可能影响监控网络设备的外来网络攻击,实时监控各服务器运行状态、流量及入侵监控等。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并进行相关的处理。根据用户需要进行监控网络的规划、优化;协助处理服务器软硬件故障及进行相关硬件软件的拆装等。
VIII. 提供每月一次的定期信息服务: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抢修、维修、维护、保养记录表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监控中心负责人。
安防监控系统维护的十点要求
1.定期检查录像回放,防止因偶然发生的情况而使录像设 置发生改变。
2.定期检查录像回放,通过检查录像回放来发现是否有时间段录像没录上,从而查找问题,防止到事故发生时发现这段时间没录上,而有损失。
3.定期检查监控系统是否在录像,防止突然断电而使软件数据库损坏,如果数据库损坏而未被修复,那么就会发生不能录像的情况,这时就要手动修复数据库。
4.定期检查操作系统系统日志,防止出现硬盘损坏,而使系统不能录像
5. 保持监控系统系统电脑环境的干净,防止灰尘太多,湿度高,温度高而使硬盘,系统主板等硬件出问题。
6. 定期检查系统线路,防止发生线路断掉的情况,或是漏电的情况。
7. 定期检查设备联线,防止发生线与设备连接松动,而使设备工作不正常
8. 定期检查网线与设备连接处,防止网线脱落,松动而使系统工作不正常
9. 定期清洁前端摄像机,防止灰尘天长日久影响监控系统效果。
10. 定期检查室外防护装置,防止设备被毁。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是安全技术防范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先进的、防范能力极强的综合系统,它可以通过遥控摄像机及其辅助设备(镜头、云台等)直接观看被监视场所的一切情况,可以把被监视场所的情况一目了然。同时,电视监控系统还可以与防盗报警系统等其它安全技术防范体系联动运行,使其防范能力更加强大。
1、闭路监控系统能在人们无法直接观察的场合,却能实时、形象、真实地反映被监视控制对象的画面,并已成为人们在现代化管理中监控的一种极为有效的观察工具。由于它具有只需一人在控制中心操作就可观察许多区域,甚至远距离区域的独特功能,被认为是保安工作之必须手段。 依据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规章和标准,根据甲方提供的平面图进行初步设计。方案中,我们力求结合了不同部位有不同要求的特点,在达到通常监控效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监控,以促进和完善保安工作为目的。
2、设计思想及原则 系统功能完善,人防技术相结合,力求经济实用。 系统性能可靠、结构灵活,留有扩展余量,应用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系统运行安全可靠,易于维护。
3、监控系统设计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5-94
4、监控系统的特点和组成
闭路监控系统能在人们无法直接观察的场合,却能实时、形象、真实地反映被监视控制对象的画面,并已成为人们在现代化管理中监控的一种极为有效的观察工具。由于它具有只需一人在控制中心操作就可观察许多区域,甚至远距离区域的独特功能,被认为是保安工作之必须手段。闭路电视监控系统(CCTV)能提供某些重要区域近距离的观察、监视和控制。系统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一般在系统应设置电视摄像机,以实现全方位监控。系统的主要设备应配置电视监视器、录像机和画面处理器等,使用户能调看任意一个画面和遥控操作任意一台有遥控功能摄像机的云台和变焦功能。
闭路监控系统主要由下列几部分组成: 产生图像的摄像机或成像装置;如摄像机、镜头等。 图像的传输与控制设备;如视频线、信号放大器等 图像的处理与显示设备;如硬盘数字录像机、大画面显示器等。 切换系统:在一台数字硬盘录相机上通过显示器依次切换显示多个摄像机的图像,可以进行重点的切换画面显示,切换时间可以调整。即使摄像机数量增加,监视器也不必增加,所以该系统可以节约成本,非常经济。 分割系统:把一台数字硬盘录相机可以实现画面多分割以同时显示4个到16个摄像机的图像,只需一人就能够同时监视多个场所的现场情况。所有摄像机图像可以编程成组或切换在1台高清晰度监视器上同时分割显示,也可以自由切换选择按顺序单独显示或设置为4、9、16分割等显示状态。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产生了一种结合画面分割和数字录像相结合的设备----硬盘录像机。本系统中的摄像机图像送入16路硬盘录像机录像,录像可以回放,以便为管理提供证据。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主要是:摄像机的清晰度、系统的传输带宽、视频信号的信噪比、电视信号的制式、摄像机达到较高画质和操作的功能以及系统各器件的环境适应度。设计根据用途选择合适的系统配置,CCTV监控系统能够满足您多方面的需求:
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广泛应用于社会各个部分,是当今最为有效的安全设施之一。我公司向设计的方案提供要求更高的综合性、数字化的监视系统,确保的安全。
5、系统方案 对于不同的建筑,不同的目的在制定系统方案时,必须考虑全面,制定突出自身特点的安防系统。依据CCTV工程中的经验法则:监控系统设计考虑安装的地点、现场光线,控制系统的配置要求,线路的走向等方面。 对于一套电视监控系统,其是否能够很好的发挥作用,不仅仅取决于其所选设备的先进程度,更主要的是在于系统监控点的设置。根据多年从事安防工程的经验,根据公安部门刑侦取证的要求,作出如下布防系统,形成一张严密的监控网络,从而可以实时发现,有效控制,迅速处理突发事件。
6、1控制部分 系统的中央控制部分直接决定了系统的功能和档次,好的中央控制部分可以使系统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和先进的系统功能,使电视监控系统与其它系统具有良好的联动性。系统采用硬盘录像机和矩阵切换器方式,同时显示所有的摄像机图象的方式来进行同步观察和录像。
6、2显示及记录部分 显示部分由17寸电脑显示器组成,以9画面和单画面方式显示处理器输出的信号, 用硬盘录像机对系统的信号进行录像.
6、3传输系统 选用合资厂生产的高质量RG-59视频专用电缆作为传输媒体,保障信号的高质量传输,并且如果信号传输距离大于250米,加入视频处理设备,保障控制室的信号清晰,符合标准要求。
6、4摄像部分 本系统选用**公司的彩色高清晰度摄像机,其彩色水平清晰度为480TVL,最低照度可达0.01Lux(F1.2),信噪比可达50dB(AGC OFF),具有自动增益(最大30dB),电子快门等功能.配以室内/外防护罩,即达到监控的目的又美化环境。
解码器与监控的关系1 前言
在当前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中,采用单片机技术完成对镜头、云台(多点)的控制,已得到广泛应用。随着单片机应用技术的发展,各大公司厂家推出一系列新产品。我们选用ATMEL公司的T89051单片机应用在多点控制的闭路电视监控的解码器研制项目中,达到了设计要求,使解码器研制水平有所提高。
   一般监控系统由监控主机、切换箱和多个摄像点(云台、镜头)组成,而云台和镜头的控制都是由主机通过解码器完成的,解码器在监控系统中起重要作用。
解码器接收从主机和各分控台发出的控制命令,解码器来控制电动云台、变焦镜头、防护罩的雨刷和灯光及摄像机的电源开关。
(1)完成对电动变焦镜头控制(焦距、无圈、变倍)
(2)完成对电动云台控制(上、下、左、右、自动巡视)
(3)完成对雨刷,电源等控制(通过继电器)
(4)完成就近对云台、镜头的控制(通过附加小键盘)
采用AT89051单片机作为解码器核心,AT89051内部具有4KEPROM,128×8RAM,2个16位定时/计数器,1个全双工串行口,该单片机具有MCS-51系列单片机的所有特性,这些性能特点,满足了设计要求。
在系统中,解码器与控制主机的连结采用二总线串行通讯方式,所有解码器均并联在总线上。解码器以主机接收串行口RS-485控制数据信号,正确接收后,与本地址相同的解码器才能接收上位机命令。单片机系统输出控制信号驱动相应控制对象(云台、镜头等)。
   (1)控制输出接口
   镜头采用三可变变焦镜头(6线),镜头内部电机为双向驱动。这样结构决定控制时采用单向互锁驱动。如图2,继电器的动作由单片机的P1.0端口控制,当P1.0端输出低电平时继电器J1吸合,P1.0端输出高电平时,继电器J1释放,完成对镜头一组单向驱动控制。
云台由于成圈工作电压要求变流电,所以通常使用双向晶闸管驱动。光电耦合器MOC3041的作用是触发双向晶闸管以及隔离单片机系统。MOC3041输入端接AT89C51输出控制端,由A189C51P0口控制。当P0.0输出低电平时,双向晶闸管导通,驱动云台一方向动作;当P0.0输出高电平时,双向晶闸管断开。MOC3041内部带有过零控制电路,MOC3041输出端额定电压400V。云台由双向晶闸管驱动,双向晶闸管须满足:额定工作电流为云台工作电流2-3倍,额定工作电压为云台额定电压2~3倍,我们选用TLC336A芯片。
解码器地址可由DIP开关拨码设定送至单片机P2口。为了提高系统抗干扰能力,采用看门狗电路。
系统软件设计的主要任务,正确接收上位机发出的数据,经系统判断后发出指令驱动云台和镜头等。
系统软件采用模块化设计,主要由主程序、定时器中断服务程序、驱动程序等组成。  主程序主要完成所有寄存器状态、端口初始化、装载T0、T1时间参数、设置所选择的工作方式,设置中断优先级。下面以中断程序为例说明其软件实现。  在编制软件时应注意,由于镜头结构采用双向驱动方式,为了正确执行动作,避免损伤镜头电机,在输出光圈正向动作时,应先关闭光圈反向,(SETB P1.0,CLR P1.1),执行云台输出时也是这样,例如输出云台自动巡视时,应先关闭云台(上、下),这两向动作。
由于采用AT89C51单片机,使解码器乃至整个监控系统稳定性有所提高,并且单片机结构简单,易于维护,功能可靠,程序修改方便,并且降低了解码器成本,具有很好的推广价值。
作者单位:赵群(黑龙江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赵晓辉(七台河房产设计室)
高晓晶(哈尔滨龙江电工厂)
      张平(黑龙江省客车厂)
毕海瀛(双鸭山矿务局车荣小区)
[1] AT89系统单片机技术手册。
  [2] 余永权等著,单片机应用系统的功率接口技术。
IP网络摄像机问题与解答
1.什么是IP网络摄像机?
答:在装有网络摄像机的远处通过因特网进行远程监视的网络统合管理、储存影像。是将网络服务器、控制软件( TCP/UDP)和电子邮件等功能集于一体的网络设备。
2.网络摄像机与普通的可视网聊照相机(WEB CAM)有什么不同?
答 : 网络摄像机是由计算机、WEB CAM、网卡、监控云台及控制器、操作系统、WEB Server软件组成。故不用增添 另外的PC或软件,只要连接电源和LAN电缆就能在远处看到影像。但是,WEB CAM是因为自身没有伺服器,而是以用户 PC的O/S为基础的,所以在安全性、画质等性能方面显著落后于网络摄像机。而且最大的差别是松下网络摄像机独有的自配镜头远程转动控制。
3.IP网络摄像机使用的影像压缩方式是什么?
4.影像的传送速度多快?
答 : 最多每秒可压缩、传送15帧画面影像。但是传送速度是随着接入者的PC配置和网络容量以及线路状态的不同而不同,所以不可能每位接入者都能看到以最大传送速度传送的影像。
5.同时接入的用户最多可以达到多少名?
答 : IP网络摄像机把可以同时接入的接入者数限制为30名,如果超出则画面呈现蓝色。
6.IP网络摄像机提供上下左右移动和变焦摄影功能吗?
答: IP网络摄像机因为内装有可以控制上下左右移动和自动变焦摄影功能的云台,左右各165度、上 下0-90度,所以在远处也可以控制这些功能。
7.以连接的网络回线的种类都有哪些?
8.装在外部时,网络回线可以延长多少米?
9.IP网络摄像机是否可以安装在室外使用?
答:因为型号 KX-HCM10的IP网络摄像机是应用于室内的,所以它是不防水的;但松下已经推出了应用于 室外的IP网络摄像机(KX-HCM230)它具有防潮,防晒等功能。
10.IP网络摄像机对操作系统及浏览器有何要求?
答: IP网络摄像机支持任何操作系统和浏览器来观看影像。
11.使用网络摄像机同时可观看多少个画面监视?
答:使用 IP网络摄像机可设置增加另外三台IP网络摄像机,所以在一个浏览窗口即可同时监视4个网络摄像机的画面,当然你也可以打开多个浏览窗口查看多组画面。
12.能否把看到的影像储存起来?
答:可以通过 Email,FTP方式方便地储存影像。
13.IP网络摄像机有传感器输入/输出功能吗?
答:使用 IP网络摄像机可以通过自带的传感器或可选的安全传感器来触发它,通过时间设置使其自动地 向您的邮中发送email图像。
14.IP网络摄像机的安全性如何?
答:可以通过管理员设定,用户通过密码才可以登录观看。
15.IP网络摄像机所需的带宽是多大?
答:IP网络摄像机正常浏览所需带宽一般在500K以上,但以56K速率的MODEM接入也可以观看到图像,但 有一定的延迟现像。
16.除此之外,IP网络摄像机还有哪些功能?
答:可以用 IP网络摄像机做的其它的主要功能有以下几种:
- 调整影像分辩率及清晰度的功能。
17.为什么设置网络摄像机后,仍无法用浏览器连接查看网络摄像机?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是我国安全防范领域第一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该规范总结了我国安全防范工程建设20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技术成果,是一部既具有实践性、适用性,又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该规范对安全防范工程的现场勘查、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严格的质量要求,较好地贯彻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对我国安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该规范的贯彻实施,对于确保安防工程的质量,维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安全防范工程设计、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安全防范工程检验、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该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共有8章,36节,384条,501款。其中9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一)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安全防范工作是公安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安全防范行业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经济产业。由于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安全需求的全面增长,特别是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同时规划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已成为安防业和建筑业的共同需求。和消防安全系统一样,技术防范系统是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防范设施。与消防系统工程不同的是,我国消防工作上有消防法,下有一系列配套的消防产品标准和消防工程标准,消防工程的建设一直被纳入工程建设的计划管理之中,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由于起步较晚,法规尚不健全,一直未能正式纳入国家工程建设的计划管理之中,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国安防事业的发展。TC100成立十多年来,已先后制定了4项关于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行业标准、两项关于安防工程设计规范的国家标准和三项安防工程管理行业标准。根据我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产品标准与工程建设标准分属于两个标准体系,标准的主管部门也不同,而TC100以前制定的上述标准,基本上是按照产品标准的模式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标准的内容、格式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未纳入国家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也未得到建设部的批准和认可。因此,在标准实施的过程中遇到许多困难。
当前,我国安全防范行业的发展十分迅速,除生产研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企业外,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的企业遍及全国各地,特别是智能建筑业的迅速兴起,社区安防工作的迫切需求以及国家重点要害部门、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风险的加大和防范措施的加强,都需要有一套相应的标准,对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进行规范。因此,制定安防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就成为当务之急。它不仅是公安业务的需要,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急需。
制定《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将对规范国内安防行业和相关产业的工程建设起到积极作用,对于智能化建筑、社区安全防范和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将起到推动作用。安防工程的建设纳入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可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施工和资源浪费。该规范的编制和批准、发布、实施,将对我国安全防范事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确保安防工程质量、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公民安全都是极有意义的基础技术工作。
   1999年5月,公安部科技局向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发出了“关于立项编制安防工程设计规范的函”(公科安[1999]19号),受到建设部的高度重视。
   1999年6月24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回函公安部科技局“关于同意组织编制《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函”(建标标[1999]31号)。
   2000年9月4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又致函公安部科技局“关于同意编制《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规范》等4项国家标准的函”(建标标[2000]73号)。
   1999年和2000年,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标[号)和《2000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中正[1999]19号),受到建设部的高度重视。
1999年6月24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回函公安部科技局“关于同意组织编制《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函”(建标标[1999]31号)。2000年9月4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又致函公安部科技局“关于同意编制《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规范》等4项国家标准的函”(建标标[2000]73号)。
   1999年和2000年,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标[号)和《2000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中正式批准了该系列标准项目的立项,并先后三次划拨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共17万元。
   1999年11月,全国安防标委会(SAC/TC100)向公安部科技局申报了“公安部科研项目论证申请书”,11月18日,公安部科技局组织召开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技术规范》项目论证会。
   2000年3月2日,公安部科技局发布了“关于召开《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工作会议的通知”(公科安[2000]04号),并于3月21—22日在北京召开了标准编制工作会议。
   2000年6月21日,公安部科技局发布了“关于编制《建筑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系列标准的通知”(公科安[2000]13号)。
   2000年7月25日,公安部科技局发布了“关于2000年度部级科研立项申请的批复”(公科研[号),同意立项,并拨款30万元。
   2000年8月20日,TC100向公安部科技局上报了《公安部部级科研项目合同书》。
   2000年10月16日,公安部科技局领导签署了“公安部科研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至此,《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作为公安部部级标准化研究项目,正式列入公安部科研项目计划。
   3.项目组织与实施
   在公安部科技局的领导和支持下,TC100秘书处承担了该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在充分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标准、资料和对安全防范工程进行调查研究与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公安业务管理的需要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建设的实际,将该项目拟定为系列标准项目,共分为11个分册。这十一个分册的内容是:
   第一册:安全防范对象风险等级的划分与安全防范系统防护级别的确定
   第二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文物系统博物馆类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第三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金融系统营业场所类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第四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空港、车站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第五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第六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智能型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第七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第八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实施及验收规范
   第九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检测规程
   第十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评估标准
   第十一册:建筑物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一、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二、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三、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四、防爆安检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999年11月18日,公安部科技局组织召开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项目论证会,来自公安部科技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和建设部、国家文物局、中国民航总局的安防工程技术专家共14人参加了论证会。到会专家对实施该项目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建筑物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同时规划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已成为建筑业和安防业的共同要求。它是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防范措施。安防工程的建设纳入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协调,不但可以确保安防工程质量,而且可以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施工,为国家节省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制定《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是十分必要的,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技术基础建设。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随着智能建筑业的兴起,社区安防工作的迫切要求以及重要部门、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加强,制定《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系列标准已成为当务之急。
在项目的可行性方面,与会专家经过论证认为,鉴于安防标委会成立十年来,已先后制定了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因此,制定《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加之该项目编制组聚集了国内安防行业和建筑行业的一大批知名专家和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员,所以,该项目立项和实施方案是可行的。但专项标准的制定因各种原因所限,可能需要延长一段时间。
   论证会期间,与会专家还就系列标准的名称、内容及编制大纲的拟定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初步将该系列标准确定为16项分标准。这些标准是:
   1)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2)文物系统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包括博物馆、珠宝店、档案馆、图书馆、文化馆等)。
   3)金融系统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包括货币、邮票、有价证券印制企业;金融单位营业场所、储蓄所、金库等)。
   4)军工产品储存设施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包括军工产品库、各类重要物资库、危险品储存库)。
   5)空港(车站、码头)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主要是候机厅、安检厅、检票厅、货场等)。
   6)民用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包括各类居民住宅、住宅小区等)。
   7)公用建筑(智能型)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包括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厂房、智能大厦等)。
   8)安全防范工程施工规范(包括设备安装、综合布线等)。
   9)安全防范工程质量检验规范(包括系统、子系统、设备的质量检验等)。10)安全防范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11)入侵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12)视频监控系统设计规范。
   13)出入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
   14)防爆安检系统设计规范。
   15)实体防护系统设计规范。
   16)安全防范联网系统设计规范。
2000年3月21日至22日,公安部科技局在北京召开了“公安部《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系列标准编制筹备(启动)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公安部、建设部、铁道部、国家文物局、中国民航总局、国家计委国家物资储备局、航天机电集团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领导、专家以及安防业、智能建筑业界的优秀企业和公司的工程技术代表共40余人。公安部科技局副局长刘正风、靳秀凤处长、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焦占栓副司长、卫明副处长、勘察设计司王早生处长、住宅产业化办公室梁小青副主任等出席了开幕式并发表了讲话。
会议期间,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卫明副处长向起草小组成员介绍了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并解答了有关问题。会议决定成立由公安部、建设部等有关单位领导组成的标准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起草小组,决定标准编制工作办公室设在TC100秘书处,并迅速启动标准草案的起草工作。与会代表认真讨论后认为:由于《实体防护系统设计规范》和《安全防范联网报警系统》两项分标准的编制时机尚不成熟,暂缓编制。这样,将原计划的16项分标准缩减为14项,并初步确定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系列标准的编写大纲以及14项分标准的编写小组及成员。会议要求各编写组对各章节的编写大纲进行细化,尽快形成标准草案(第一稿)报送TC100秘书处。
在近3年的标准草案起草过程中,编制工作始终在公安部科技局、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坚强领导和具体指导下进行。TC100秘书处和编制组全体成员通力合作,顽强拼搏,形成了一个团结和睦的战斗集体,涌现出许多好人好事。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施夏海高工在身患重病的情况下,仍以高昂的斗志,旺盛的激情,积极参与标准的编制工作,他不顾身体不适,经常奔波于民航、铁路两大部门,协调起草工作,直到逝世前,仍不忘标准的编制工作。正是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TC100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全体成员的艰苦努力,才使得系列标准的编制任务得以按计划基本完成。
   4.标准起草过程
   (1)第一次编写工作会议
   第一次编写工作会议于2000年10月11~13日在北京召开,公安部科技局靳秀凤处长、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杨瑾峰处长、TC100主任委员黄家齐、秘书长刘希清和标准起草成员共39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对标准草案(第一稿)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标准的属性问题:根据我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这套标准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的质是基础性技术标准,故其属性应定为强制性标准。
2)决定将草案第一稿设置的14个分标准整合为5项标准,即1项总规范和4个专项规范。
   总规范名称定为《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专项规范名称分别为《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防爆安检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总规范和专项规范配套使用,编写时可相互引用。
   3)对编写人员进行了调整,组成11个编写小组,分别负责总规范各章和专项规范的起草工作。
   4)确定了系列标准的编制计划进度。
   (2)第二次编写工作会议
   第二次编写工作会议于2001年3月27—29日在上海召开。公安部科技局靳秀凤处长、李明甫副处长、TC100刘希清秘书长和标准起草成员共42人出席了会议。上海现代设计集团总工程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编制组组长温伯银教授作为嘉宾应邀出席会议,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编制工作的情况和经验。
   与会代表对《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等4项标准草案(第二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在保持总体框架不变的情况下,对各章节条文提出了具体的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对各起草小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协调。
   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由于条件尚不成熟,暂缓制订。
   (3)第三次编写工作会议
   第三次编写工作会议于2001年10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30余名标准编写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安部科技局司同军局长、靳秀凤处长、李明甫副处长、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杨瑾峰处长、TC100黄家齐主任、刘希清秘书长出席了会议。
   杨瑾峰处长代表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充分肯定了编制组前期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就标准草案的进一步修改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他要求注意标准在体例、内容上的协调,强调总规范在整体上的完整性、统一性和综合性,要求处理好共性各章节与个性各章节的关系,把握好技术上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与会人员根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指示精神,用了三天的时间,结合4项标准草案(第三稿),对系列标准的总体架构、系列标准中总规范与专项规范之间的相互关系、各规范内部相关章节技术内容的衔接与呼应以及标准的体例、格式等进行了大会讨论和分组研究,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方案。
   (4)第四次编写工作会议
第四次编写工作会议于2002年7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公安部科技局刘烁副局长、靳秀凤处长、李彤副处长,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吴路阳工程师、TC100刘希清秘书长和30多名标准编写人员出席了会议。会上,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吴路阳工程师传达了杨瑾峰处长对系列标准草案(第四稿)的修改意见,强调“总规范应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国家标准,而不是标准汇编”,希望编制组认真协调各章内容,避免内容的重复和矛盾,并处理好总规范与专项规范之间的关系。与会人员经过三天认真、细致的工作,对系列标准草案(第四稿)的内容逐章逐节进行了讨论。按照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要求,本次会议对总规范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对其章节重新进行了整合,要求各编写小组尽快按新的标准体例完成对文本的修改。
   (5)第五次编写工作会议(统稿会)
   统稿会议于2002年8月9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TC100刘希清秘书长、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吴路阳工程师和各编写小组的主要起草人参加了会议。经过三天认真细致的工作,与会人员对标准草案(第五稿)逐章逐节进行了讨论,并当场修改形成了标准草案(第六稿),会议紧张而有成效。
   (6)征求意见稿的形成
   统稿会议结束后,TC100秘书处又对草案第六稿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总规范和专项规范统筹考虑,对总规范各章节的条款再次整合,重复的条文进行了删节,要求一致的条文相互引用,使得标准文稿结构更趋合理,条理更趋清晰,表述更趋准确。经公安部科技局初审后,于2002年11月正式确定为征求意见稿(第七稿)。
   (7)送审稿的形成
为使系列标准的技术内容符合我国国情和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建设部第24号令《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安部科技局于2003年1月6日在北京召开了相关部门的预审会,征求对草案第七稿的意见;会后公安部科技局又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文物局、铁道部、中国民航总局、国家计委国家物资储备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函征求意见,各单位于2003年2月先后返回意见。其中,中国人民银行就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的5.3节提出了重大的修改意见,为此,TC100秘书处施巨岭副秘书长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史奇中高工、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的鲍世隆高工、时毓馨研究员等一起在上海进行了近20次的现场考察和会议座谈,广泛征求了银行系统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5.3节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形成了标准草案第八稿(送审稿)。
   2003年3月23日至25日,公安部科技局在厦门召开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送审稿)审查会。公安部科技局王俭局长、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杨鲁豫司长、福建省公安厅王小洪副厅长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设置了领导小组、专家代表小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小组、标准编制人员代表小组。来自公安部、建设部、国家文物局、中国人民银行、铁道部、中国民航总局、国家计委国家物资储备局等管理部门的代表以及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公安大学、全国安防标委会的专家代表和标准编制组的代表共61人参加了对标准送审稿的审查。根据建设部第24号令《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会议听取了标准编制组的送审报告,并就标准的技术内容、章节设置、编写格式以及标准中涉及的重要技术问题,向编制组成员进行了质询,编制组成员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答辩和解释。
   审查会议在专家代表小组组长陈龙研究员、副组长杨志蓬高工的主持下进行,所有参会人员共同对标准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逐章逐节逐条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气氛热烈,畅所欲言,充分发扬了学术民主,对标准送审稿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一致通过《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送审稿,并认为该规范的章节设置、内容、结构合理,是我国安全防范领域第一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该规范总结了我国安全防范工程建设20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技术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是一部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该规范的实施,对保证安防工程质量,维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专家组一致认为,该规范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会后,编制组根据与会代表的意见汇总形成了“标准审查会意见汇总表”,并对《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送审稿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统编,形成了标准报批稿。
在标准报批稿上报、审查期间,根据建设部国家标准专家审查组的意见,编制组又对报批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全面梳理和修改;特别是针对强制性条文的设置问题又组织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召开多次小型会议,进行讨论和研究,最后确定了9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建设部审查通过了《规范》报批稿后,又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进行了会签。2004年10月9日,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该《规范》。
   (二)标准的属性、级别及其在安防标准体系中的地位
   1.关于标准的属性与级别
鉴于安全防范工程特殊的使用目的和使用要求,编制组认为该标准的属性和级别应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这一意见在《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送审稿审查会议上得到领导小组及专家小组的确认。根据建设部第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的要求,在征求了相关管理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后,编制组提出了9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并得到建设部批准。(详见:建设部公告第27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2.本系列标准在TC100标准体系中的地位
全国安防标委会1999年起草的TC100标准体系表,公安部科技局于2002年正式批准(见公科质[2002]95号文)。根据TC100标准体系表,《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属于安全防范工程专业的基础性通用标准,是安全防范工程建设的总规范,其下层还有《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等系列专项规范,它们都是安全防范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规范》主要内容的确定及章节设置
   1.关于标准的名称
安全防范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安全防范技术、安全防范系统、安全防范工程也是近20年来开始面向社会、步入民用的一个新的技术领域。对于传统的安防而言,建筑物(构筑物)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物防设施,是安全防范的基础手段之一。各种电子信息产品或网络产品组成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如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通常是以建筑物为载体的,但它在本质上又有别于传统的土木建筑(结构)工程,属于电子系统工程的范畴,因此,如何科学、准确地界定该标准的名称,是一个较难的问题。
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曾使用过: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建筑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等多种名称。编制组经过多次讨论认为,由于该规范的实际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相关内容,已超出了工程设计的范围,故不能叫“设计规范”,应定义为“技术规范”,与之相关的几个专项规范的重点应放在“设计”上,故定为“设计规范”较为合适。在《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送审稿审查会议上,将该规范名称确定为《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2.关于总规范与专项规范的关系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总规范与专项规范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领导密切关注的问题,也是编制组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经过多次讨论,在第三次编写工作会议上这个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总规范是母规范,在整体上应具有完整性、统一性、综合性,应包括目前安全防范领域常用的各子系统和各种风险级别的防护对象;在技术上应把握系统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内容上应包括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共性要求,对于各种高风险对象的个性化要求,在满足共性要求的基础上突出其个性。专项规范是对总规范的补充。由于总规范已包涵了工程施工、检验、验收等通用要求,因此各专项规范的重点应放在相应子系统的工程设计上,并尽可能写深、写细,便于操作。
   3.关于总规范的章节设置
总规范的章节设置是个很困难的问题,主要是如何根据各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问题。这个问题经过多次讨论,直到第四次编写工作会议时才得到较好解决。总规范应是一个完整、独立的国家标准,不能搞成“标准汇编”,各章节应相互协调,前后照应,避免重复和矛盾。根据这一要求,经过认真研究,总规范的内容最后确定为八章,将高风险对象集中作为一章(共设6节),普通风险对象作为一章(共设2节)。
   4.关于“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的原则
   “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是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方针。本规范虽然是技术规范,但在整个规范中都始终强调了物防、人防的重要性,贯彻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方针。基于这一方针,在技术系统的设计中,必须坚持“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的原则,才能真正发挥技防系统的作用,这是20多年来安防管理工作经验的结晶。
   5.关于高风险对象的安防工程设计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由于使用目的的不同,面临的安全风险各异,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不同的部位或区域,由于使用目的、所处位置不同,其安全风险也不同,而防护对象风险等级的确定,只能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或部门的相关法令、法规、规章进行界定。总规范中所确定的“防护级别与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原则以及第4章的具体内容,遵循了这一原则。总规范中对应各级防护级别所采取的技术防范措施,都是在实践应用中逐步形成的,较为成熟的,并具有可操作性。需要指出的是,总规范中所列举的高风险对象,范围是比较窄的。至于其他高风险对象的确定,应依据国务院第421号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
   6.关于普通风险对象的安防工程设计
   通用型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小区的安防工程,近几年来发展迅速。国家建设部、科技部、公安部都分别进行过示范工程的试点。总规范吸取了这些示范工程中的有益经验,把其作为总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样做一方面适应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措施。
   7.安防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内容的确定
在工程建设界,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项内容一般很少集中在一个标准(规范)中,本规范之所以将其集中在一起(分列为各章)主要是考虑到安防行业管理的特殊需要和使用者的方便。相关技术内容是根据公安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广电部制定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提出的,有些条款参考了IEC国际标准(如部分术语),有些章节是根据安防工程的实践(如现场勘查、系统检验、工程验收等)经验提出的。这些内容都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是成熟的。
8.关于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中的有关问题
   总规范的第3章设置了13节。其中关于安全性设计、电磁兼容性设计、可靠性设计、集成设计等内容在一般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中是比较少见的。这些内容的确定,意在综合电子系统(设备)的设计要求,突出安防系统工程的特点,有些提法具有一定前瞻性。
   (四)与相关标准的比较和协调关系
   1.与国外标准的对比
   与SAC/TC100对口的IEC/TC79委员会发布了一系列安防产品标准和若干个系统标准(共约20余项),但尚不完备,尤其缺乏工程建设的标准。英国国家标准(BS)和美国UL标准中有若干系统设计和设备安装方面的标准(主要针对银行、商业系统),但均不涉及工程检验和竣工验收,本规范吸收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相关内容,但在总体上比上述标准内容更全面、更系统、更适合我国国情。
   2.与现行国家标准的对比与协调
国内工程建设界尚未发布过安全防范工程建设方面的专门标准,编制组查阅了968个我国现行建筑标准、规范、规程(涉及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施工、建筑机械、建筑设备、建筑材料),与公共安全有关的标准约40余个,但大都涉及消防系统工程,较少涉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内容,仅有2000年发布的GB/T5031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第7章和2003年发布的GB50339《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8、13章对安防系统的设计和验收分别提出了相关要求;1992年发布的JGJ/T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对“防盗报警”、“民用闭路电视”提出了相关要求。国内信息产业、广播电视行业发布过一些与安全技术防范相关的技术标准,如:GB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199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等,但由于使用环境的不同和预防、打击犯罪的特殊需求,这些标准并不能满足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特殊要求。实际上,GB/T50314—2000、GB50339—2003两项标准,和本规范一样,都是在1999年(或以后)立项并启动的,只是由于本规范的内容庞杂,编制周期过长,因而批准发布在后。本规范的许多起草人都参加了上述两项国标的起草或审查工作。因此,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注意了与上述国家标准的衔接与协调,它们的主要内容并不矛盾,但强调的重点不同。对于安全防范工程而言,本规范的内容更系统、更全面、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总之,技术系统涉及安全技术防范各相关子系统,技术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全部质量要求的《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是目前国内外安防技术界和工程建设界均未制定的技术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讲,《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的颁布,的确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
   3.与安全防范行业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对比与协调
   (1)安全防范行业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现行标准介绍
   TC100成立十多年来,先后制定了四项关于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行业标准、两项关于安防工程设计的国家标准、四项关于安防工程建设的基础标准和五项安全防范子系统的专项标准。这些标准是:
   GA26—1992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27—200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28—1992货币印制企业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38—2004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GB/T16571—1996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GB/T16676—199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GA/T74—2000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0—2004安全防范工程费用预算编制办法
   GA308—2001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368—2001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394—2002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72—1994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2)正在制定中的标准有:
   GB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社区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GA联网型楼寓对讲系统技术要求
   GA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3)相关标准的使用与协调
   根据我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产品(系统)标准与工程建设标准分属不同的标准体系,标准的主管部门不同,标准的格式、内容、审查、批准、发布、实施监督等的具体要求也不同。因此,这些标准在使用中的衔接、配合、协调相当重要。执行本规范时应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1)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确定,应执行GA26、GA27、GA28、GA38等相关标准。根据国务院第421号令的要求,TC100还将根据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陆续制定其他高风险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一系列标准,以保证国务院令的贯彻实施。
   2)就标准的具体分工和定位而言,凡是系统标准(系统的技术要求)是从公共安全管理和用户需求的角度提出要“做什么”的问题,而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规范、工程技术规范)应解决“如何做”或“怎样做”的问题。因此,在执行本规范及其下属专项规范的过程中,可同时参照执行相关的GA标准(如GA308、GA/T367、GA/T368、GA/T394等)。
   3)GB/T16571、GB/T16676两项国家标准,可与本规范配套执行。TC100已决定,将根据公共安全管理和用户的需求,按系统标准(技术要求)的模式,对这两项标准进行修订,实现“做什么”和“如何做”的良好协调。
   4)工程施工与检验的问题,本规范已规定的比较详细,目前不打算再定新的标准。关于工程监理的问题,因情况较为复杂,是否制定专门的“安防工程监理标准”,需要进一步研究。
5)关于工程竣工验收问题,本规范的第8章和GB50339标准的第8章都是以GA308为基础编制的,基本内容是一致的。GB50339是将安全防范系统定位为建筑智能化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从智能建筑的角度,对建筑智能化系统中安防系统的功能验收提出了验收要求。本规范不仅对系统功能,而且对系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等性能的验收提出了要求,内容更加全面、系统。从安防工程验收的全面要求(固定目标与移动目标)来讲,GA308更基础、更全面,因此,GA308仍可继续执行。
   (五)《规范》的主要特点及实施后的效益分析
该规范是以国内安防行业为主体制订的第一部较完备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它是国内安防技术界、智能建筑界和相关部门的众多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共同努力的结晶,是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团结协作的产物。该规范遵循“质量责任重于泰山”的宗旨,对安防工程建设中的现场勘察、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的各个环节都提出了严格的质量要求,贯彻了工程建设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体现了质量是“做”出来的,不是“检”出来的质量管理理念。
   该规范的配套性、兼容性、互补性较强,因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该规范的章节设置、内容结构较为合理,编写格式符合国家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要求。总规范和几个专项规范既是各自独立、完整的标准,彼此间又互相衔接,相互照应,便于使用。总规范的内容涵盖了安防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各个质量环节,对于参与安防工程建设的各方的质量责任都有明确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
总规范提出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应遵循的七项基本原则、安全防范三种基本手段和三个基本要素(探测、反应、延迟),以及安全性设计、可靠性设计、电磁兼容性设计、环境适应性设计、系统集成设计等观点具有创新性,既总结了我国安防工程实践的经验,又吸收了电子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的新要求,能较好地适应科技发展的趋势,体现了安防标准化与时俱进的精神。《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对规范国内安防行业管理和安防工程市场监督将起到积极的技术支持作用,对于公共建筑、社区安全防范和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9·11恐怖事件之后,安全防范工作已成为国际国内、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社会治安的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已成为全面奔小康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社会意义非常重大。安防工程的建设纳入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可以避免由于重复设计、重复施工造成的资源浪费。确保安防工程的质量,可以有效地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认真贯彻、实施这些标准,有利于从业企业的平等竞争、提高企业的市场信誉度和经济效益,从而为社会、企业、用户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规范》贯彻实施中今后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
   1.关于“实体防护系统”的问题
在总规范的起草大纲中,曾将“实体防护系统”列入编制内容之一。考虑到建筑物(构筑物)本身就是一个实体防护系统,从大安全的角度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墙体的材料、厚度、承重、受力以及结构抗震等要求,也是“安全防范”的要求,但这些内容基本上是建筑(结构)设计的内容,不宜列入本规范;至于门、窗、各种通道口的设计、材质的选用等直接涉及出入口的安全,具体使用情况比较复杂,难以作出统一的规定,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的防护对象提出不同的要求。因此,“实体防护系统”暂未列入本规范的内容。今后是否单独制定标准(规范)或在《规范》修订时予以补充,需要进行研究。
   2.关于“安防工程效益评估”的问题
该问题曾列入总规范,并在草案第二稿中写了一章,但在讨论中,大家感到安全防范工程有效性的评价问题,应包括技防、物防、人防的有机结合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综合评价,单从技术角度对安防工程的效益进行评估,很不全面。且“评估”问题应是一个较长时期的综合统计结果,难以在规定的相对短的时间内做出科学、客观的评估。所以在第二次编写工作会议中决定将这章取消。目前,TC100已向公安部科技局申请设立“安全防范系统评估”科研项目,并已得到公安部科技局的批准。该科研项目计划2005年年底完成。将来,TC100将在该科研项目成果的基础上制定此类标准,以便从根本上对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进行科学、合理、全面的评价。
   3.关于其他高风险对象的安防工程设计问题
本规范仅对文博、银行、民用机场、铁路车站、国家重要物资存储等部门高风险对象的安防工程设计提出了要求。实际上,还有许多高风险的对象(如核设施,水利设施和城市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军械库等)未能纳入。我们认为:高风险类的防护对象也具有共性,一个规范不可能包罗万象,相关对象可以借鉴或参考。按照国务院第421号令的有关规定,TC100将与有关部门协商,陆续制定其它高风险对象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标准。
   4.关于大型体育场馆的安防工程设计问题
   关于体育场馆、大型集会的安防工程设计规范,国家体育总局已在国家标准委立项,国家标准委要求TC100积极参与。TC100已委派专家参加了有关标准的起草工作。今后TC100将与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共同做好有关标准的制定工作。
   5.关于“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该规范作为系列标准的一个专项规范,已列入建设部的标准制修订计划。由于防爆安检系统工程的技术要求、系统构成、使用管理模式相差很大,相关技术发展很快,加之该系统既可建在建筑物内长期使用,也可以移动方式临时使用等特点,该专项规范的起草工作难度较大,还需进一步调研、论证。TC100将抓紧这项工作,争取尽快启动该专项规范的起草工作,并力争尽快完成。
   6.关于几个专项规范的问题
   总规范和专项规范的起草工作基本上是同步进行的,除《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外的其它三个专项规范,均已形成送审稿,即将召开审查验收会。因为总规范是母规范,是系列标准的基础,只有它的框架定下来了,专项规范才便于进一步完善。目前,总规范已批准发布,TC100将尽快完成专项规范。因此,各相关方应密切关注专项规范的批准发布时间,并在总规范的实施过程中,配套执行专项规范。
   本章是编制《规范》的指导思想和编写原则,共有6条,无强制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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