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班深圳市南山区邮编公立学校所需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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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转学插班工作指南(2010年最新版)
2010年南山学校春季转学插班细则的通知,将在近期于本站发布,请家长留意。 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插班工作指南(2010年最新版) 发布时间:日 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插班工作指南 一、受理对象: 因全家户籍迁入并居住在南山区的学生;或者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号,简称“1+5”文件)的规定的非深圳户籍学生,父母在深联系居住一年以上,其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购买(租赁)了合法房产,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二、申请学位需提供的资料(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并按下列顺序装订) (一)深圳户籍学生: (1)《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2)全家户口本。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和每月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详见细则之《温馨提醒》第1条) (4)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联系函》、《学生手册》(或《成绩单》)等。 (二)非深圳户籍学生: (1)《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2全家的原籍户口本,父母及学生在深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 (3) )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和每月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详见细则之《温馨提醒》第1条) (4)学生父母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详见细则之《温馨提醒》第3条)。 (5)学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含乡镇中心小学)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或《转学联系函》;在深就读的,可出具原学校和教育局颁发的《义务教育免费资格证》或证明。 (6)学生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母亲是广东省内户籍的,还需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母亲是广东省外户籍的,还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者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子女,还应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处理完毕的证明材料(含财政部门开具的缴纳罚款的发票原件)(详见细则之《温馨提醒》第2条) (7)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可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详见细则之《温馨提醒》第4条)。 (三)港澳台及外籍学生 (1)港澳籍学生:《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提供父或母及子女港澳《身份证》和《回乡证》;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和每月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详见细则之《温馨提醒》第1条) (2)台湾籍学生:《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由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台商子女就读申请表》(含复印件,送基础教育科提出意见)及户籍呈本、台胞证;住房材料与上述3(1)《港澳籍学生》的要求相同;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交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外籍学生:《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提交《外籍学生入读深圳中小学校申请表》(此表可在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 “小(初)一招生”栏中的《南山区外籍人士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就学指南》中下载)。申请人需提交的入学材料见基础教育科网站 “小(初)一招生”栏中的《南山区外籍人士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就学指南》。 以上三类人员,若母亲为内地或深圳户籍,还应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三、受理时间: 1、夏季:家长于5月10-6月20日左右在网上(http://jyk.nsjy.net/)申请,南山区各学校一般应在6月25―30日左右根据本校的学位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验证,学校咨询电话可在基础教育科网站上查询。 2、春季:因春季学校无法扩班,且无法审核义务教育免费资格,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插班手续。部分学校若有少量学位,可先接受以下学生登记:①深圳户籍学生;②在南山购房,且已获得深圳市义务教育免费资格的暂住户籍学生;③家长能自行提供政府各部门已审核“1+5”入学材料合格证明的暂住户籍学生。然后按入学条件分项计分录取(见《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额满为止。 四、验证地点: 住址所在地对口学校。见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当年发布的学区图。 五、学区划分和学位调整: 1、学校门口将张贴《本校学区图》。也可在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查看《南山区小学学区图》《南山区中学学区图》和《民办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 2、已无学位接收插班生的学校,对于深圳户籍或暂住购房的申请者,一般先由学校负责登记并验核申请插班者的资料,在规定时间报区教育局,然后,教育局根据周边各校学位情况,负责将其调配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对于暂住租房的申请者,学校可通知家长直接到民办学校申请。 六、办理程序: 1、夏季插班,监护人在网上(http://jyk.nsjy.net/)“申请转学插班”栏填写《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春季插班,直接从网上下载并填写表格。 2、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函》。 凡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学生,到原就读学校(A校)开具《转学联系函》(此函并不表示已正式转出,仅供转学时联系用);非深圳户籍学生,还必须持原户籍地乡(镇)或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或《转学联系函》,或深圳市内学校和教育局开具的《义务教育免费资格证》或证明。 3、监护人到居住学区内学校申请学位并验核材料。 在申请表上所列的规定时间,申请者的监护人携带入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学区学校(B校)申请学位,并验核材料。 4、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回函》并将《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送教育局备案、协调。 ①受理插班申请的学校(B校)给“同意接收的学生”开具《转学联系回函》; ②因学位已满,“需教育局协调安排学生”的,受理插班申请的学校(B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学校《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送教育局。 5、需“教育局协调安排学生”的,由教育局提出改派意见。 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学位情况提出改派意向后,由该校(B校)负责通知改派的学生携带《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和入学资料按时到拟改派的学校(C校)验核材料,办理手续,C校开具《转学联系回函》。 6、监护人将学籍资料送至接收学校存档。 原就读学校(A校)在收到《转学联系回函》前,应当保留该生的学籍。但插班生的监护人最迟应在开学前三天持《转学联系回函》到原就读学校(A校)领取学籍资料送至接受的学校(B校或C校)存档,否则,原就读学校(A校)可不保留学籍。 7、学校将入学资料报教育局审核。 接收了插班生的学校,在开学两周内,将本校《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及《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转学联系函回执》)等入学资料整理好,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送基础教育科审核,不按时上报审批、手续不全者不能取得学籍。 8、学校将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有转出(入)学生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将本校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七、温馨提醒: 1、合法《购房合同》,指有《预售许可证》楼盘的购房合同; 合法租房合同: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在本学区租房一年或以上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住宅)》及《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发票为“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 2、关于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1)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请家长直接咨询街道计划生育科(联系电话见基础教育科网站),学校不负责解释。 (2)是独生子女的,请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学校查验后收取复印件。 (3)深圳户籍的学生,无需查验其父母的计划生育材料。 (4)非深圳户籍的学生,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如果母亲是深圳户籍: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女方)、一寸近期彩照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属查环查孕对象的需交查环查孕单);已办《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应到社区工作站验证盖章。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收取复印件。 ②如果母亲是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科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后,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③如果母亲是非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到现居地住街道计生科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后,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④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还应提供儿童户籍地全额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票据。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的流动人口子女,该生回原籍申请学位。 (5)父母及儿童均为港澳台、外籍人士者,不用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如果只有儿童是港澳台、外籍,但母亲是深圳或内地户籍,必须提供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 (6)母亲是现役军人、港、澳、台、外籍人士,以及父母离异且儿童判给父亲抚养的(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可不提供计生证。 3、关于持居住证或暂住证的学生提供父母亲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①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提供父母亲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网上申报学位时填写劳动保障卡的电脑号,以便社保局查验其有效性。社保咨询电话96888。若只能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可申请学位,但在录取时,排序靠后。 ②父母是个体经商户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是其父(母)的,由深圳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4、儿童是非深户,父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了“1+5”文件要求的证件外,还应分别提供①《深圳市人才居住证》②《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③父或母是深户,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证书(同时提交《验证证明》)④南山区《绿色通道企业证书》复印件及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5、分配就读学校,原则是根据学校的学位情况,按户口和住址所在地相对就近,统一安排。同一片区内学校学生及非同一片区的相邻学校的学生,因购房住址发生变化,若住址对口学校有学位应予接收,若对口学校学位已满或该生不符合转学条件,学校可不接收。因购房从外地回南山就读,不一定能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 6、如果学校学位已满,即小学一、二年级及初一年级每班人数超过46人,小学三、四、五、六年级及初二、三年级每班人数超过48人,学校可以不接收插班生;正在建设中的小区配套小学一、二年级及初一年级每班人数一般控制在40人左右。 7、对符合插班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交齐入学资料者,若申请插班的人数超过现有学位数,可按《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上的办法计分,按分数高低排队录取,录满为止。 8、如果学校学位已满,确实无法接收插班生,学校应先将学校学位情况如实告知家长,然后接受本学区“南山户籍学生”和“非南山户籍,但在本学区购买了合法房产的学生”的申请,并提醒这些学生家长填写服从学位调整《声明》,教育局可协调安排到其它公办学校(指每班45人以内)或民办学校,但不一定能保证就近入读。有关学校在验核入学资料后,必须接收手续齐全的协调生。 学位已满的学校,可不接收“非深圳户籍且租房”学生的插班申请,但要建议并指导家长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9、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在入学第一学期与临毕业的最后一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插班手续。符合条件且有特殊情况者,先由本人提出申请,转(出)入学校提出意见后,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批准方可取得学籍。 10、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和材料不齐的学生。初中、高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接受已毕业的学生和已被上一级学校录取的新生插班重读。 11、接收学校应将插班生编入其就读年级,不得擅自升、留级。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一律不准进行入学前的插班考试。 12、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其在南山区公办学校申请学位的资格。 13、此细则未尽事宜,由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根据有关政策进行解释说明。咨询电话:(每年3月20―7月10日开通,上午10:00--12:00,下午3:30―5:30,周一上午、周五下午除外。因咨询量太大,家长也可拨打学校教务处电话,同时多查看或参与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留言栏”的互动) 八、咨询: 1、各初中、小学教导处(本网站可查阅各学校的咨询电话) 2、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 可随时查阅最新政策、招生考试信息,在“留言栏”回答疑问。 3、通过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 主页左下方的“站内搜索”,输入关键词(如“计划生育”“住房”“社保”“暂住证”“户籍”“中考”“高考”“志愿”等等),可查询所有问题。 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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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 Hai Jing Rong Xin Xi Ke Ji You Xian Gong Si 上海旌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关于2005年转学插班学位申请的通知
各位家长:
根据南山区教育局的通知,现将有关转学插班的细则与流程图等予以公示。望认真查阅,按有关要求准备好材料,并填写好申请表。按照省政府的规定(每班不超过50人),我校学位已严重超编,故此我校只负责接待本学区范围内的申请登记,但并不意味着录取。我们会将情况如实上报教育局协调解决。
我校接待申请登记的日期为:
日&&24日(过期不候)。
北师大南山附校中学部
南山区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细则
一、受理对象:
因全家户籍迁入南山区或其监护人在南山区购买了合法房产的学生;其它符合深圳市入学条件的非深圳户籍学生。
二、入学资料(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并按下列顺序装订)
1、深圳户籍学生
⑴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函》和《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或《成绩单》
⑵《南山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⑶户口本、学生本人身份证(儿童证)
⑷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现居住地街道租赁办出具的在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⑸计划生育证明(详见七《温馨提醒》第2条)
2、非深圳市户籍学生
⑴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函》和《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或《成绩单》
⑵《南山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⑶户口本、父母和学生本人的《暂住证》
⑷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现居住地街道租赁办出具的在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⑸计划生育证明(详见七《温馨提醒》第2条)
⑹提供父或母在深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以及参加了社会保险的证明(详见七《温馨提醒》第3条)
⑺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须提供有关证件
三、受理时间:
南山区各学校一般应在6月20&25日左右接受登记(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学校门前公告为准,学校咨询电话可在南山教育网上查询。
春季: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插班手续。
四、受理地点:
户籍和住址所在地对口学校,见南山教育网()。
五、学区划分:
1、小学门口将张贴学区图。
2、在南山教育网()可查看《小学学区图》和《小学对口的中学一览表》。
3、中学的学区就是其对口的小学学区。
4、部分学位紧张的中小学,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一调配。
六、办理程序:
1、凡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学生,到原就读学校(A校)开具《转学联系函》(此函并不表示已转出,仅供转学时联系用)。
2、申请者的监护人填写《南山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此表在学校教导处索取,或在南山教育网hppt://上下载该表)。
3、申请者的监护人携带《南山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入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学区学校(B校)申请学位,并验核材料。
4、受理插班申请的学校(B校)给&同意插班的学生&开具《转学联系回函》;因学位已满,&需教育局协调安排学生&的,受理插班申请的学校(B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学校《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及该类学生的《南山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送教育局。
5、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学位情况提出改派意见后,将该生的《南山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返回受理登记的学校(B校),由该校(B校)负责通知改派的学生携带教育局批复的《南山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和入学资料按时到拟改派的学校(C校)验核材料,办理手续,C校开具《转学联系回函》。
6、原就读学校(A校)在收到《转学联系回函》前,应当保留该生的学位。但插班生的监护人最迟应在开学前三天持《转学联系回函》到原就读学校(A校)领取学籍资料送至接受登记的学校(B校或C校)存档,否则,原就读学校(A校)可不保留学位。
7、受理登记的学校(B校或C校)在开学一周内将本校《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及《南山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转学联系函回执》)等入学资料整理好,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送基础教育科审核,不按时上报审批、手续不全者不能取得学籍。
8、有转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校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七、温馨提醒:
1、合法购房合同,指有预售许可证楼盘的购房合同;合法租房合同,指现居住辖区街道办房屋租赁办公室出具的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正式合同。
2、关于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①凡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②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母)、一寸登记照先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加盖验证章。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收取复印件。
③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先到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南山区计划生育证明》,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加盖验证章。学校查验后收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和《南山区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④非广东户籍人员: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先到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南山区计划生育证明》,然后到现居地住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加盖验证章。学校查验后,收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和《南山区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3、关于持暂住证的学生提供父或母亲《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父母在合法单位工作的,提供父或母的工作单位证明;父母是个体经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
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可持身份证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即原深圳市社保局)各区的社会保险征收科窗口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原件盖章)可作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4、分配就读学校原则是根据学校的学额,按户口和住址所在地相对就近,统一安排。同一片区内学校学生及非同一片区的相邻学校的学生,因购房住址发生变化,若住址对口学校有学位应予接收,若对口学校学位已满或该生不符合转学条件,学校可不接收。因购房从外地回南山就读,不一定能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
5、如果学校学位已满,即小学一、二年级及初一年级每班人数超过45人,小学三、四、五、六年级及初二、三年级每班人数超过47人,学校可以不接收插班生;正在建设中的小区配套小学一、二年级及初一年级每班人数一般不超过40人。
6、对符合插班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交齐入学资料者,若申请插班的人数超过现有学位数,可按《南山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上的办法计分,按分数高低顺序排队录取。
7、如果学校学位已满,确实无法接收插班生,学校应先将学校学位情况如实告之家长,然后接受本学区&南山户籍学生&和&非南山户籍,但在本学区购买了合法房产的学生&的申请,并提醒这些学生家长填写《服从学位调整声明》,教育局可协调安排到其它公办学校(指每班45人以内)或民办学校,但不一定能保证就近入读。有关学校在验核入学资料后,必须接收手续齐全的协调生。
学位已满的学校,可不接收&暂住租房&学生的插班申请,但要建议家长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8、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在入学第一学期与临毕业的最后一学期内,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符合条件且有特殊情况者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接收学校提出意见后,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批准方可取得学籍。
9、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的学生。初中、高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接受已毕业的学生和已被上一级学校录取的新生插班重读。
10、高中阶段在本市内受理转学,必须在升学考试后全家户口迁入本区、且原在非邻近区就读,并符合当年我区高中最低录取线、手续齐全的学生。
11、学生转学,接收学校应将学生编入其原就读年级,不得擅自决定其升、留级。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一律不准进行插班考试。
12、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其在南山区公办学校申请学位的资格。
13、此细则未尽事宜由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根据有关政策进行解释说明。咨询电话:(人工)(自动)
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五年五月南山区小一学位申请指南--深圳户籍 日
记住下列几个重要时间 1、网上申请学位 3月25日―4月17日 2、到学校验核材料 4月18日-20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3、到学校补验材料 5月8日-9日共两天(下午3:00---5:00) 4、公布录取名单 6月11日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也可在基础教育科网站查询。 5、新生到注册&&&&& 6月12日---16日,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自行决定,并会提前在学校公告栏和基础教育科网站留言栏发布。
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凡年满六周岁(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号,简称“1+5”文件)的规定,在南山区有合法住房,父母在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了解自己居住地在哪个小学的学区&&&& 根据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或学校公示栏公布的《南山区2008年小学招生学区图》,查询居住地属于哪个小学的学区。 ( )<FONT color=#ff日-4月17日,网上申请学位&&&& 登陆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点击小一学位申请,凭儿童的身份证号(未办身份证的,可见《户口本》)进入,填写儿童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在就读的幼儿园上网申请,也可于4月12日(周六)上午9:30-11:30到居住地所属的小学电脑室上网申请、打印表格。 ()<FONT color=#ff日-20日,到小学验核材料&&&& 家长携带入学资料原件、复印件及《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对口小学验核材料。&&&& 入学材料合格的,学校将给家长出具《南山区2008小一学位申请验核材料回执》。&&&& 入学材料不真实或不齐全的,学校将在《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标注原因,家长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后再补验材料。提供虚假材料和逾期不申请的,不保证就近入学。&注意: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并按下列顺序装订) 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说明:打印《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申请学位后,即可打印填写好的《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若无法打印的,可在4月12日(周六)上午9:30―11:30到对口小学打印。& (2)全家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3)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银行按揭发票)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管理费发票》。 ()
说明:(1)未入伙的住房: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对持有《购房合同》,但须到日后才入伙入住的,可不接受申请。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待正式入伙入住后,按《南山区中小学转学插班细则》(见基础教育科网站)办理,但不保证就近入读。(2)《房产证》《购房合同》和《租赁合同》必须是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可能还会查验监护人入住的缴纳水电、煤气费发票等资料。已入伙,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在“房产证号”处填写购房合同号。& (3)凡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购房,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购房”类填写;不在同一户口本,但能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可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租赁合同号码统一填写为“000”。& (4)法定监护人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进行申请学位;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户的报名登记;尚未办理好房产证的集资房、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办的相关证明,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 (5)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应提供单位购买或租用此房的合法《房产证》或购(租)房合同,同时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缴纳水电费的证明,按“租房”类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无”。& (6)购合法集资房及合法自建房的,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房产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无”。&
(4)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 )& &&& 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子女,还应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处理完毕的证明材料(含财政部门开具的缴纳罚款的发票原件)。
说明:(1)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请家长直接咨询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见http://jyk.nsjy.net“咨询电话”栏);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2)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女方)、一寸近期彩照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属查环查孕对象的需交查环查孕单);已办《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应到社区工作站验证盖章。 (3)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科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后,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4)非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到现居地住街道计生科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后,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5)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还应提供父母户籍地全额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票据。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的流动人口子女,该生回原籍申请学位。 (6)父母及儿童均为港澳台、外籍人士者,不用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如果只有儿童是港澳台、外籍,但父母是深圳或内地户籍,必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7)母亲是现役军人、港澳台外籍人士,以及父母离异且儿童判给父亲抚养的,网上填表时,计划生育证明号码统一填写为“000”。
温馨提醒: 1、4月21日以后购房的,有学位的学校可按规定继续接收申请;若学位已满,按《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工作细则》接受登记,不保证就近入学。 2、在所属学区已申请了学位,且入学资料真实齐全,若该学校学位特别紧张,不一定都能保证就近入学,也不保证被公办学校录取。 3、请家长尽量不要到学位特别紧张的学区内购买二手楼或临时买房、租房,或临时将户口挂靠,因学位原因,此类学生很有可能被安排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 4、我区国有民办学校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咨询电话:499711)、南山中英文学校(咨询电话:939872)和其它民办学校(学校地址和电话见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接受学位申请时间为4月20日至8月20日,其入学资料与公办学校要求相同,但这些学校面向全区招生,不受学区限制,收费与公办学校不同,家长可提前咨询。& 5、为了保证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到规定年限的基础教育,根据《关于开展我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见基础教育科网站“特殊教育”栏)要求,到指定地点评估后,可随班就读;若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应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直接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报名。(地址:布吉镇宝丽路,电话:22,312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办学校将谢绝您的申请: 1、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 2、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是指因公、因病且能提供相关原始凭证)不按时申请学位者。 3、在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者(教育局报名系统将自动删除重复申请学位者的信息)。 4、已被学校录取,不按时报名注册者。 5、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和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学生。 体检&&&& 新生应在6月12日前,到本市公立医院进行入学体检和预防接种,学校不得指定体检医院。新生须携带《体检表》和《预防接种证》到学校注册。如有传染病,学校暂不安排入学,待治愈后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咨询、投诉、监督、地址&&&& 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若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时,可持《南山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可向学校报名处索取,也可在基础教育科网站“小一招生”栏下载,学校签署意见)和《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向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A801室寻求帮助。 招生咨询:& 招生最新消息、咨询留言,可查看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 基础教育科电话:& 各小学、街道办计生科、租赁办、派出所等咨询电话:在基础教育科网站“咨询电话”查询。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南山教育信息大厦(南山大道新桃园酒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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