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情侣在朋友圈出售蓝色小药丸
会让人处于兴奋状态最后失去知觉
醒来之后想不起之前发生的事,彻底“断片”!
2018年2月上海市嘉定区邮编嘉定公安接到报警称,有囚在贩卖这种“蓝精灵”的药品经过侦查,警方在犯罪嫌疑人袁某进行交易时将其当场抓获,并于同一日将同案犯、其女友叶某抓獲。日前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从检察院获悉叶某出生于1993年,由于失眠从他人处购买“蓝精灵”,服用後感觉甚好
从2017年12月起,她在朋友圈销售“蓝精灵”而袁某则在女友的指示下送过几次货。
两人被抓获后警方分别在两人住所查获“藍精灵”共计120余颗,药片外层为白色内里为蓝色,外包装名称标识为日本产的“JC不眠症治疗药”十分具有迷惑性。
“这个药吃了会‘嗨’跟吸毒一样。”两人的供词显示他们对别人购买“蓝精灵”当作毒品吸食的目的十分清楚。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此次查获嘚“蓝精灵”含有的成分是氟硝西泮。氟硝西泮有催眠、遗忘镇定、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的作用,其中催眠和遗忘的作用更为显著与酒精合用时可出现过度镇静和精神运动损害,有时甚至会出现兴奋、错乱等反应在中国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坊間氟硝西泮更常被称为“约会强暴药”“迷奸药”。
“对于此类非法贩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談会纪要》(2015年武汉会议)中作了定性,‘行为人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贩卖国家规定的能够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承办检察官解释道“因此,虽然不同于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但本案中我们缴获的药片系新型毒品,同样可认定为毒品”
5月2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两人提起公诉5月10日,该案宣判叶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袁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氟硝西泮为日本处方药,溶解于水中为无色日本生产企业为防止该類药品被用于犯罪,故而在药中加入染色剂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尤其是女性朋友在公共场合遇到陌生人递来的蓝色饮料,务必谨慎鈈要轻易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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