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聊吧县长

河北7市28县市区 党政一把手集中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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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河北多地党政一把手集中调整,涉及廊坊、保定、邯郸、唐山、沧州、衡水、邢台7市的28个县(市、区)。唐山 李忠任丰润区委书记据丰润电视台,12月18日上午,我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会议宣布了省、市委关于我区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纪兴龙同志不再担任丰润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李忠同志任丰润区委委员、常委、书记。孙辉福任玉田县委书记据玉田县政府网站,12月18日上午,玉田县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会上宣读了玉田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职务任免的决定:孙辉福任玉田县委书记,朱文军任县委副书记、提名县长人选。免去付振波玉田县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廊坊 李桂强任香河县委书记据香河广播电视台微信,12月18日,香河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市委关于我县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经省委批准:王凯军同志不再担任香河县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李桂强同志任香河县委书记。市委决定:王文强同志任香河县委副书记;李桂强同志不再担任香河县委副书记职务。保定 王彦清任涿州市委书记12月18日下午,涿州市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及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保定市委关于涿州市党政正职职务调整的决定:王彦清同志担任中共涿州市委书记,不再担任中共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陈宇同志任涿州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涿州市市长候选人。王月衡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涿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韩晓杰任高碑店市委书记据今日高碑店报,12月18日,我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保定市委关于我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韩晓杰同志任高碑店市委书记,不再担任高碑店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王江同志任高碑店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高碑店市市长候选人。李保森同志不再担任高碑店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沧州 刘建华任新华区委书记据沧州市新华区政府网站,12月18日下午,新华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会上宣布了河北省委、沧州市委关于我区党政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刘俊义同志不再担任新华区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刘建华同志任新华区委书记;井学祥同志任新华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区长候选人。朱春燕任黄骅市委书记据黄骅市委宣传部微信,18日下午,黄骅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会上宣布了河北省委、沧州市委关于我市党政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潘海瀛同志不再担任黄骅市市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朱春燕同志任黄骅市市委书记;宋忠秋同志任黄骅市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市长候选人。刘志明任泊头市委书记据泊头电视台,12月18日下午,我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传达了省委、沧州市委关于泊头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谢荣珂同志不再担任泊头市市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刘志明同志任泊头市委书记,不再担任泊头市长、市委副书记职务;张荣霞同志任泊头市委委员、常务委员、副书记,泊头市政府市长候选人。尹卫江任河间市委书记据河间周报,12月18日下午,河间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会上宣布了河北省委、沧州市委关于我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调整的决定:朱志明同志不再担任河间市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尹卫江同志任河间市委书记;王少杰同志任河间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河间市政府市长候选人。衡水 孙文欣任景县县委书记据景县新闻网18日消息,孙文欣同志任中共景县县委书记,平荣峰同志(提名)景县人民政府县长。邢台 刘果芳任沙河市委书记据沙河报社微信,12月18日下午,沙河市领导干部会议召开。会上宣布人事任免决定:根据省委通知,省委批准:刘果芳同志任沙河市委书记,免去曲斌同志的沙河市委书记职务。邢台市委决定:刘果芳同志兼任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免去其沙河市委副书记和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不再担任沙河市市长;王文玉同志任沙河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兼任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提名沙河市市长;免去曲斌同志的沙河市委常委、委员和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职务。唐树元任宁晋县委书记据宁晋县委宣传部微信,12月18日下午,县委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市委关于县委主要领导干部职务任免的决定:唐树元同志任宁晋县委书记,免去张西军同志的宁晋县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市委决定:唐树元同志任宁晋县委委员、常委,兼任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免去张西军同志的宁晋县常委、委员和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职务。刘彦涛任清河县委书记据清河县广播电视台微信,12月18日下午,全县领导干部会议召开。宣布河北省委、邢台市委关于清河县委主要领导干部的调整任免决定:刘彦涛同志任清河县委书记,兼任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免去其清河县委副书记和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免去丁辛戈同志的清河县委书记、常委、委员和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职务;王俊红同志任清河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兼任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提名为县长人选。杨辉提名任内丘县县长据内丘县委组织部微信,12月18日,我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会议。会上宣布:杨辉同志任内丘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兼任内丘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提名任内丘县县长,免去李晓波同志县委常委、委员和内丘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不再担任内丘县县长。邯郸 靳禄兵任丛台区委书记据邯郸市丛台区委宣传部微信,12月18日下午,邯郸市丛台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会上宣布河北省委、邯郸市委关于丛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靳禄兵同志担任邯郸市丛台区委书记,免去丛台区委副书记职务,不再担任丛台区区长职务;李学军同志任丛台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丛台区区长候选人;免去穆伟利同志的丛台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潘利军任复兴区委书记据复兴区委宣传部微信,12月18日下午,复兴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会上宣布了河北省省委、邯郸市委关于复兴区区委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李文海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复兴区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潘利军同志任中共复兴区委书记。乔向华任邯山区委书记据邯山区委宣传部微信,12月18日下午,邯山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会上宣布河北省委、邯郸市委关于邯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乔向华同志任邯山区委书记,免去邯山区委副书记职务,不再担任邯山区区长职务;张才芳同志任邯山区委副书记,提名为邯山区区长候选人,不再担任邯山区常务副区长职务;免去何志刚同志的邯山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赵洪山任肥乡区委书记据邯郸市肥乡区政府网站,12月18日下午,肥乡区委书记赵洪山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公开资料显示,赵洪山此前任邯郸市肥乡区政府区长。侯有民任永年区委书记据邯郸市永年区政府网站,12月18日,邯郸市永年区在永年会堂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大会,宣读了省委决定:任命侯有民为永年区区委书记。杜树杰不再担任永年区区委书记,另有任用。牛颖建任峰峰矿区区委书记据峰峰矿区区委宣传部微信,12月18日下午,峰峰矿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会上宣布了河北省省委、邯郸市委关于峰峰矿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张跃峰同志不再担任峰峰矿区区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牛颖建同志任峰峰矿区区委书记;陈珍礼同志任峰峰矿区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区长候选人。魏雪生任武安市委书记据武安市报社微信,12月18日下午,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在武安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宣布了省委、邯郸市委关于武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魏雪生同志任武安市委书记,免去其武安市委副书记职务,不再担任武安市市长职务。强延峰同志任武安市委副书记,提名为武安市市长候选人,不再担任武安市常务副市长职务。免去张臣良同志的武安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汪涛任涉县县委书记据涉县外宣局微信,12月18日下午,涉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市委关于涉县党政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汪涛同志任涉县县委书记,免去其涉县县委副书记职务,不再担任涉县县长职务;邢晟同志任涉县县委副书记、提名为涉县县长候选人,不再担任涉县常务副县长职务;免去李书生同志涉县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薛洪志任成安县委书记据成安县委宣传部微信,12月18日下午,成安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市委关于成安县委主要领导的任免决定:薛洪志同志任成安县委书记;王现坤同志不再担任成安县委书记,另有任用。董鸣镝任广平县委书记据广平县政府网站,12月18日晚,广平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市委关于广平县党政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董鸣镝同志任中共广平县县委书记,免去其中共广平县县委副书记职务,不再担任广平县县长职务;祁富强同志任中共广平县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李增良同志中共广平县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孙志英任邱县县委书记据邱县县委宣传部微信,12月18日下午,邱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会上宣布了河北省省委、邯郸市委关于邱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李红光同志不再担任邱县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孙志英同志任邱县县委书记;李剑青同志任邱县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县长候选人。苏万通任临漳县委书记据临漳县委宣传部微信,12月18日下午,临漳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会上宣布了河北省委、邯郸市委关于临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苏万通同志任临漳县委委员、常委、县委书记;李明朝同志不再担任临漳县委书记,另有任用;于保叙同志任临漳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县长候选人。提名马洪广为鸡泽县县长候选人据鸡泽县网信办微信,12月18日,鸡泽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会,宣布中共邯郸市委关于鸡泽县政府主要领导调整的任免决定:提名马洪广同志为鸡泽县政府县长候选人,免去侯有民同志的鸡泽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鸡泽县县长职务,另有任用。提名李凡为曲周县县长候选人据曲周县政府办微信,12月18日,我县召开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大会,宣布市委关于我县政府主要领导调整的任免决定:提名李凡同志为曲周县县长候选人,免去薛洪志同志的曲周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曲周县县长职务。热点新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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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水禅心 创建于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六巡视组于日至8月27日,对内丘县进行了巡视,2015年12月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县委高度重视,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集中时间和精力,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巡视组向县委反馈意见后,县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议,逐项逐条学习领会省委第六巡视组要求,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意见。对一些面上问题不等不靠、先行先改;对一些典型问题和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摸底,做到查深摸透,所有问题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坚决防止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召开高规格整改落实大会,全面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动员全县上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立说立行、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认真制定方案。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内字〔2015〕25号),对整改涉及到的具体事项列出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对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节点、按步骤、有条不紊进行。同时,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实行一周一调度,并在规定范围内通报。
三是层层压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县委其他常委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13个分组。将巡视组提出的主要问题分解为具体整改任务,按照县委常委工作分工,每项整改任务分别由相关县委常委牵头具体负责,并明确了整改工作责任单位,逐项制定工作方案,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巡视期间,巡视组共交办我县各类腐败问题线索35件,本着立行立改、边整边改的原则,对问题线索全部进行了初核,立案24件、谈话函询2件、了结9件;移交司法部门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其中科级5人。这些问题的查处,推进了巡视整改工作,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县委常委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和部署,主要是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开展形势分析、加强制度建设专题研究少,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方法措施”“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对分管单位和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还停留在学习文件层面上,存在上紧下松、压力递减”问题。
一是巡视反馈意见后,县委先后3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研究制定了《内丘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内丘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内丘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量化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厘清了“两个责任”内容,明确了问责情形和方式。二是严格落实工作报告制度。2015年下半年和今年1月份,县委、县纪委以及县委书记和县委各常委两次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党委(党组)、纪检组(纪委)主要负责人也分别向县委、县纪委书面报告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三是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就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全县9个乡镇和80多个县直单位,分头召开会议对所联系分管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四是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两个责任”学习剖析会的通知》,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围绕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召开学习剖析会106次,深入学习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和省市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系列重要讲话、指示和论述,剖析整改问题5类112个。五是在《内丘报》开辟了“主体责任书记谈”栏目。同时,结合基层党建述职,组织各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向县委、县纪委进行了述责述廉,在党员干部中进一步形成了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六是制定了《关于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质询的实施方案》,决定自2016年起在全县开展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质询活动。
2.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较真不够,问责不力,查处有份量、有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较少以及结合实际抓典型、抓警示教育不够有力,未形成强有力的震慑”问题。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各类违纪案件154件,同比增长43%,其中大案要案73件,同比增长48%,党政纪处分148人。巡视反馈意见后,共查处各类违纪案件40件,其中大案要案15件,同比增长56.4
%。一是把查办“小官巨贪”作为纪律审查重点,2015年12月份以来,累计查办基层所站、村“两委”负责人等案件27起,其中村官腐败案件11起。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研究制定了《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的实施细则(暂行)》,2015年12月份以来,先后对7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对7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出台了《中共内丘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各成员单位共享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线索的暂行规定》《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问题线索和案件移送信息查询机制,为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集中力量办大案提供了有力支撑。四是在县行政审批局等7个单位探索实践纪工委“驻一托N”派驻改革工作,发挥纪工委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着力解决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五是着眼于强化警示教育,提高震慑,对近期查处3起典型案件中的14名人员进行了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创办了《纪委提醒您》简报,在“鸽城清风”官方微信中开设了“每日一纪一提醒”专栏。六是建成了王胜同志先进事迹展览馆暨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基地,成为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领导干部的生动大课堂和新时期学习新典型的有效载体。目前,已吸引全县党员干部千余人前来参观学习。
3.关于“讲规矩、守纪律意识淡薄,个别党员干部和部门违规行事,有的部门违反禁令,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私自变通,违规收费”“有的基建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和有的项目先签订合作协议开工建设,后发布招投标信息,虚假招投标”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了《内丘县集中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县教育、卫生、项目建设等领域收费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共计检查收费单位51家,其中学校18个,医疗卫生机构13个,涉及项目建设收费单位20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收费台账、收费公示不规范等问题责令进行了整改。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及时纠正和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二是组织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县2013年以来竣工和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县审计局对招投标中存在问题的项目出具了审计报告和整改意见,所涉及的项目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印发了《内丘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单位凡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必须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县行政审批局),并严格按照“统一受理登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安排场地、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统一费用收退、统一资料保存、统一电子监察”的八统一机制运行。否则,不仅不予拨付资金,还要严肃追究责任。四是认真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化集体决策事项的范围和决定程序,修改完善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物资采购事项等相关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二)违反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有些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兼职取酬”问题。
印发了《关于排查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兼职取酬的通知》,组织全县1573名党政领导干部如实填写了《内丘县党政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情况排查表》和《内丘县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排查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进行公示后,由工商、民政部门逐一进行了核实。目前,对存在违规经商、兼职取酬问题的8名同志,已由县纪委给予其相应的党政纪处分,现已整改到位。
2.关于“部分党员干部自律不严,违规行事,有的领导干部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对全县82个单位155辆公务用车逐一进行了审查和登记造册。对巡视组反馈的个别单位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并违规借用下属单位小汽车问题,县纪委进行了立案查处。今后,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纪违规的情况,将从严从重处理。
3.关于“有的干部在负责行政审批工作中,明示或暗示申请人请客送礼,吃拿卡要”问题。
对巡视组反馈的以上问题,经认真调查后,给予县有关单位相关人员党政纪处分。同时,为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组建了县行政审批局,划转了原来分散于19个部门140项行政审批权和16项其它职能,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全流程公开,并由县纪委派驻监督,从根本上杜绝了审批中“吃拿卡要”问题。
4.关于“部分农村党员干部侵占集体财产、截留挪用惠民资金”问题。
对巡视组移交的农村党员干部侵占集体财产截留挪用惠民资金等较为集中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其中移交检察机关处理1人。在此基础上,为防止相关问题发生,一是按照“权力清单化、履权规范化、监权常态化”的思路,制定了农村“两委”干部权力清单,建立健全了“村监会”及村务公开、“三资”管理等一些管权监权制度机制。对全县309个村的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共纠正不及时、不真实公开问题12个。二是制定出台了《内丘县扶贫项目及专项扶贫资金实施细则》,成立了扶贫项目及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小组,确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到位。三是建立了村级财务年审制度,组织召开了“村级财务全覆盖性审计工作调度会”,由审计局牵头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各乡镇“村财乡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四是围绕公共卫生资金、粮食补贴资金、危房改造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办案行动。2015年12月份以来共查处相关案件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
(三)违反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质量不够高,造成一些重大项目决策不科学”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认真总结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认真做到“四个坚持”:坚持调查研究、坚持征求意见、坚持科学评估、坚持集体讨论。三是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常委会决定重大问题时,县委书记坚持最后表态发言,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杜绝“家长制”、“一言堂”现象;加强四套班子之间的沟通协调,每隔一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重要事项,协调研究重大问题。四是召开了高质量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在对照检查中见人见事见思想,开展了严肃认真的同志式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了民主集中制建设。
2.关于“一些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造成违法占地,干部群众对此反映较多”问题。
对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4宗土地问题,按照“四个一批”的措施(拆除一批、瘦身一批、补办一批、缺件上报一批),进行了整改。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从规划、审批、监察等各环节认真查漏补缺、堵塞漏洞,研究出台了《土地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规范土地收储供应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同时,加强国土、发改、规划、住建以及各乡镇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对土地违规问题进行源头管控。
3.关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执行组织纪律不严”、“党组织工作制度要求没有落实”问题。
一是实行主题党日活动备案制度。按照“冀发〔2014〕35号”文件规定,根据市委“2+4+6”主题党日工作要求,制定《内丘县主题党日活动备案登记表》,各级党组织按相关要求定方案、定时间、定人员、定场所,并填写《备案登记表》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把联系群众的实效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定制《党章》《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本》《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党建会议记录;建立“三会一课”台账,详细记录党支部召开“三会一课”的时间、次数、内容等情况,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到位,不与全体职工会混淆,不与业务工作会混淆。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县各级党组织在1月份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敢于揭短亮丑,会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四是提升党性修养,强化教育管理。日,举办了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日至1月27日,开展了“冬季万名党员大培训活动”,采取集中授课和远程教育、互联网平台等方式对全县所有14000余名党员进行了培训。印制党员党性“八问”卡,督促每名党员自我查找、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党员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五是加强日常监督,派出2个督导组,抽查了47个基层党组织,对发现的组织生活不健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组织生活质量不高、范围不广等问题当场进行了指正,并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重新对全县14628名党员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将长期不与组织联系,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不合格党员,列为处置对象,目前正按程序进行处置。
4.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未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
印发了《内丘县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按照要求,按时、亲笔、如实、准确填写了个人有关事项。目前,已按要求对全县74个单位82名党政一把手的《个人事项报告》进行了规范建档。
5.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通过提拔或平级交流、免去违规提拔职务、职务与职级并行、核定领导职数等方式消化整改,截止目前共消化超配领导干部62名,占超职数配备74人的83.78%,超额完成省、市的要求。在超职数人员未消化前,超职数单位不得新提拔领导干部。下一步,将根据超配的不同情形,采取交流调整一批、退休消化一批的方法,制定详细解决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消化解决,力争到2016年底将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彻底解决。
6. 关于“县域干部遗留问题仍比较突出”问题。
按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积极稳妥处理好,逐步消化解决好”的要求,成立了专项管理小组,制定了《县域干部管理办法》,对目前51名在职科级县域干部进行另册管理、限制使用,在干部调整过程中对县域干部不再新提拔使用。对担任过单位主要负责人的8名科级县域干部不再安排重要岗位,在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将正职县域干部安排为单位副职,目前已对5名县域干部整改到位,剩余3名将逐步消化解决。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超编”问题。
通过分流、调整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具体为:(1)党群口共超编55人,其中行政编制超编40人,实行编制外管理;事业编制超编11人,调配至其他空编单位工作;工勤编制超编4人,待今年公车改革时进行人员分流或向其他空编单位调整。(2)政府口机关事业单位共超编212人,其中行政超编80人,政法专项超编16人,机关其他编制超编4人,上述人员均实行编制外管理;工勤超编16人,待今年公车改革时进行人员分流或向其他空编单位调整;事业单位超编96人,由超编单位向空编单位进行调整。在超编问题未完全解决之前超编单位不再新进人员。
8.关于“干部人事档案问题较多,有的干部档案资料不全,对‘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查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审核,印发《内丘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内组〔2015〕10号),按照政策,统一标准,对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开展专项审核。二是完善档案材料,对干部档案存在的短缺材料、“三龄二历一身份”认定不准确等问题进行彻底地清查处理,制定《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登记表》,凡散材料经“三审”(由报送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加章、档案管理人员审核签字、管档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入档。三是制定《内丘县拟提拔科级干部档案审核登记表》《内丘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动档案审核责任表》,对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新进干部队伍人员的“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严格任前审核把关,做到任前审档“全覆盖”。四是建立干部档案材料归档“三不”制度,即:档案材料不规范不归档,档案材料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不归档,档案材料涂改严重、涉嫌造假的不归档。五是定期开展安全保密、规范管理、查借流转、任前审核等制度和环节的督导检查,逐步建立“全覆盖、好操作、无缝隙、能追责”的干部档案管理体系。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在工作指导和安排上,重考核、重名次,在项目建设上包装夸大,形式主义现象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严把项目落地关。项目签约落实前,严格执行项目评估会审制度,对项目环保、能耗、投资强度、容积率严格把关,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通过评估会审的项目,县发改局再次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力求项目业主做实投资金额。二是加强巡查。对在建项目加强巡查力度,发现项目建设与立项手续不符的及时纠正,约谈项目业主或企业法人,督促其限期整改,否则核减其用地规模,追究其违约责任。三是严格项目验收。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按程序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核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度,出具验收报告。达不到协议约定的,核减其用地规模,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四是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制定出台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服务质量,理顺项目进入退出机制,杜绝项目夸大投资、项目失真等问题。
2.关于“落实‘八项规定’不严格”“个别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另设账户,违规使用经费”“有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造成不良影响”“个别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问题。
及时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加大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力度。一是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成10个督查组,将全县各单位、饭店、小区进行网格化划分,逐一明确“责任区域”,实行“每周一督查、定期一通报”。2015年12月份以来,共组织督查15次,印发通报2期。同时,组成4个巡查组,针对公车管理、“三公经费”使用、津补贴发放、办公用房面积、执法服务等十个方面,以实地询问、查阅资料、查看发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开展“解剖式”“起底式”“办案式”检查。巡视意见反馈会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二是编印了《规矩》一书,从说话、吃喝、娱乐、旅游、公车、办公、会议、接待、人事、培训、津贴发放等十几个方面,对党员干部应遵守的规矩和纪律进行了明示,成为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的“行动指南”。三是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内丘县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实施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以及“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坚持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使用,2015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659.96万元,较2014年905.25万元减少245.29万元。四是进一步加大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嫁娶歪风力度,重申了关于严禁婚丧事大操大办有关要求,严格实行婚庆事宜事前承诺报告,事中派员监督制度,不断强化“不敢”氛围。
3.关于“各级各类会议比较多,影响基层集中精力抓落实”问题。
对会议实行计划管理,从严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拟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每月初由主办单位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计划草案,进行报批。能不召开的会议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简化程序,压缩时间,大幅减少了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县直单位“一把手”到县开会的次数,使其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工作落实。落实无会月制度,原则上每年8月不召开任何全县性会议;围绕发挥好县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制定了《关于建立重点工作强力推进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全县重点工作强力推进总指挥部,由县委书记任总指挥长,县长任副总指挥长,县人大主任和政协主席任总督导。总指挥部下设八个重点工作指挥部,由相关县领导任指挥长和副指挥长。总指挥部直接调度各指挥部重点难点工作,减少全县性的大型会议。通过压缩会议的次数和规模,使基层干部有更多的时间抓落实。
4.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形式主义和怠政懒政问题;有些干部满足于开会部署任务,跟踪调度和较真督查不够,干部下基层走马观花、流于形式,工作中谨慎有余、担当不够,机关干部作风漂浮、慵懒散现象时有发生、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一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活动,自2015年12月下旬开始至2016年1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了“怠政懒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对3起懒政怠政、不作为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和曝光,起到了有效震慑作用。二是制定了《关于强化督查问责推进重点工作高效落实的实施方案》,由县纪委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组成八个工作督查组,开展“一对一”督查,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慵懒散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不落实等问题。三是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抽调人员成立“督考中心”,对96个单位的目标任务及每月工作进度进行“每周一督查,每周一通报”,有力推动了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紧盯各项整改任务,全力以赴抓整改、不折不扣抓落实。以“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为载体,以“较真问责年”和“干部思想作风整顿年”为契机,着力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一)持续用力抓整改,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把整改工作盯紧盯牢,确保每个问题都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持续用力抓好整改落实;对一些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大力开展综合整治,确保实效。
(二)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体制机制,夯实各级党委(党组)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
(三)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增强看齐意识,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以更大力度持续推进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祛除“四风”,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效。全面总结巡视整改工作经验,注重预防、注重治本,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大力推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年7月5日至9月5日)。联系电话:3(工作时间);通信地址:内丘县扁鹊大道269号内丘县委巡视联络办;邮政编码:054200;电子邮箱:
中共内丘县委
2016年7月5日
(C)中共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北省监察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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