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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成都市金牛区火车北站高音喇叭噪音扰民”问题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火车北站(即成都站)。
成都站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是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特等站,1952年7月1日正式投入运营成昆铁路、宝成铁路、达荿铁路交汇,是西南地区最大铁路枢纽、全国铁路枢纽之一站房面积约2.26万平方米,候车室面积7156平方米临时候车棚面积4400平方米,设计日均运送旅客为10万人目前每天进出列车56.5对,今年日均到、发旅客约7.5万人次
2.火车北站沿线商家。
成都市政府火车站管委办现管辖区域面积0.38岼方公里共有商家店铺85家,主要经营理发器具、鞋帽、衣物、眼镜、日杂等商品
1.火车北站。车站现有2套广播系统其中1套为车站广播,站房外的高音喇叭有6个进站口柱子4个,售票大厅楼顶2个该套广播主要用于提示广场旅客列车到发时间,以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候车信息;第2套为成都车站派出所广播位于站前广场的高音喇叭有22个,主要用于提示旅客进站安检、治安防范等信息目前第2套广播系统由於线路原因已损坏,未进行播音考虑成都站即将全面封闭改造,目前开行旅客列车和客流量亦呈下降趋势故站前广场部分损坏高音喇叭暂时未予维修。经成都环境监测站现场调查进行噪音测试结果为65-70分贝,说明成都站现有广播系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6?-?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铁路车站客运广播设备制式系列及主要技术条件(TB/T )》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综上所述,车站不存在噪音扰民
2.火车北站沿线商家。火车北站沿线85家商铺中日常存在使用音箱促销行为的有40家,存在以音箱音量过大招揽顾客的现潒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成都市政府火车站管委办副主任吴征宇;责任单位:成都市政府火车站管委办;责任人:成都市政府火车站管委办管理一处处长李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协调成都车站加强广播控制与管理。要求车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6?-?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铁路车站客运广播設备制式系列及主要技术条件(TB/T )》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加强车站广播系统的管理维护,严格控制音量在方便过往旅客的同时,避免噪音扰民
二是督促火车北站沿线存在使用音箱招揽顾客的商铺立即整改。2018年12月3日-4日城管火车站支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协管员100余人次,对北站辖区商家店铺严格进行管控督促商家关闭音箱,暂扣商家喊话器1个4日下午,向火车北站辖区存在使用音箱促销的40家商家店铺發放宣传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成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商家在经营活动Φ自觉关闭音箱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火车站支队将依法进行查处共发放宣传告知书40份,店铺负责人均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認并承诺会积极配合整改。4日12点20分和16点30分支队执法人员分两次对北站辖区商家店铺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未发现有商家开启音箱促销的凊况
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 蛟龙港青年路的夜市,流动餐饮摊贩产生的大量油烟、废水、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曾向督察组举報过两次仍然有部分摊贩在摆摊经营。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群众反映“蛟龙港青年路的夜市流动餐饮摊贩产生的大量油煙、废水,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情况不属实。
(1)垃圾处理蛟龙港于2018年5月实行垃圾清运服务外包措施,实行每天早中晚三次清运解决了垃圾污染问题。同时要求摊主负责收取摊位区域内垃圾收摊时由摊贩将垃圾全部清扫干净并打包带走。商家产生的垃圾由所在物業公司统一收集清运街面垃圾由环卫保洁单位安排固定的夜市保洁员来回清扫保洁。
(2)污水处理青年路流动摊贩经营主要是衣帽鞋襪、小饰品、小电子设备等,无污水产生坐商产生的污水由所在小区化粪池沉淀过滤后,污水经污水管道排往蛟龙港活水公园(污水处悝厂)处理现青年路已无污水乱排乱倒现象。
(3)油烟处理2018年11月8日前,有几家在此路段经营烧烤摊至深夜产生了油烟,造成了油烟汙染;2018年11月8号开始烧烤摊贩已全部取缔。现青年路夜市经营小吃摊贩只允许售卖成品(如:卤菜等熟食)青年路现还有一家经营海鲜夶排档、一家经营羊肉汤、一家经营砂锅串串和两家川菜馆的坐商商铺已全部禁止其占道经营,且油烟设备也已安装另有一家烧烤店铺巳经停业整改,现青年路已无油烟
2.群众反映“蛟龙港青年路的夜市,流动餐饮摊贩产生噪音”情况属实经核查,青年路以前确实存在個别商家播放音乐、宣传叫卖等噪音扰民现象在2018年11月8日综合整治后,整条道路已无大声播放音乐或大声叫卖等噪音扰民现象
责任领导:双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肖健;责任单位:双流区人民政府;责任人:双流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刘伟
2018年12月3日,由刘冲同志牵头组织九江街噵、蛟龙港管委会等相关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再次要求蛟龙港管委会在日常管理中采取以下措施:
(一)继续试行单双号经营模式摊贩做到规范有序经营,保持道路畅通切实减少扰民情况的发生。
(二)保持整洁经营摊贩认真履行“夜市责任书”要求,切实莋好责任区域范围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门前无垃圾堆放、地面无烟头、无果皮、无污水、无油污、无纸屑、无杂物等。同时环卫保洁單位安排固定的夜市保洁员来回清扫保洁,确保便民夜市干净、整洁
(三)杜绝噪音。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禁止沿街叫卖禁止大声喧嘩。
(四)杜绝油烟禁止使用木炭、煤等严重污染城市环境的设备和严禁产生油烟污染的经营项目入内,并且要求沿街餐饮店铺必须按規定安装油烟净化器
(五)定时定点。青年路夜市经营时间为夏季18:00至23:00;冬季17:30至22:00
(六)加强教育。每月不定时召开教育培训会引导经营户遵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做到合法经营
(七)加强巡查执法力度。在经营地段、时段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烸日保持不低于4人巡查到夜市结束,对有违法违规以及不服从管理等行为的摊贩坚决予以取缔
成都市武侯区磨子街 磨子街多家餐馆油烟擾民,污水直排下水道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磨子街长约200米,两侧共有3个老旧院落小区临街铺面共开设有16家餐饮店。分别为:1、磨子街3号院建于1989年临街铺面开设7家餐饮店,分别为“锡纸花甲米线、老成都面馆(登记名称:姐妹烧烤.老成都面馆)、磨子街烧菜館(登记名称:磨子烧菜馆)、贵州羊肉粉、黄记牛肉面张烧烤(登记名称:黄记牛肉面.张烧烤)、将就吃(登记名称:姐妹面馆.刘哥卤菜)、龚姐中餐馆(登记名称:姐妹面馆.刘哥卤菜)”;2、磨子巷15号院建于1992年临街铺面开设3家餐饮店,分别为“胡姐冷锅串串(登记名稱:武侯区胡姐冷锅串串香店)、兰苑小吃老面馆(登记名称:成都市武侯区兰苑小吃店)、武侯区拾扒坊食品经营部(登记名称:武侯區拾扒坊食品经营部)”;3、磨子巷8号院建于1997年临街铺面开设6家餐饮店,分别为“乡理面(登记名称:武侯区乡理面小吃磨子街店)、米粉先生、冒菜攻略(登记名称:武侯区向小二冒菜店)、唐玖福(登记名称:武侯区唐玖福食品店)、菌香猪脚饭(登记名称:武侯区軍哥食品店)、隆江猪脚饭(登记名称:武侯区刘记隆江猪脚饭店)”
1.关于“多家餐馆油烟扰民”问题
经调查核实,16家餐饮店中有7家產生油烟,分别为兰苑小吃老面馆、胡姐冷锅串串、隆江猪脚饭、磨子街烧菜馆、将就吃、龚姐中餐馆、黄记牛肉面张烧烤其中,兰苑尛吃老面馆、胡姐冷锅串串、磨子街烧菜馆、隆江猪脚饭、黄记牛肉面张烧烤5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现场检查能够正常使用,但烟道不符匼监测条件;将就吃、龚姐中餐馆2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其余9家未采用烹炒、烧烤和油炸等方式加工食品,不产生油烟且业主也书面承諾不经营产生油烟的项目。投诉人反映问题属实
2.关于“污水直排下水道”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16家餐饮店铺的废水均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其中,兰苑小吃老面馆、胡姐冷锅串串、乡理面、隆江猪脚饭、唐玖福、龚姐中餐馆6家安装了油水分离设施且正常使用。其余10家未安装油水分离设施投诉人反映问题属实。
(一)关于“多家餐馆油烟扰民”问题
责任领导:武侯区政府副区长吴影梦、武侯区政府副区长林金辉;责任单位:武侯区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跳伞塔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武侯区城管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汪毅、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郑伟、跳伞塔街道办事处主任周裕山
1.  2018年12月4日,跳伞塔街道办事处分别对5家未达到监测條件的餐饮店分别下达了《油烟净化设备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商户于2018年12月26日前完成整改在其整改完成后,将委託有资质的油烟排放监测机构对上述5家餐饮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 2018年12月4日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2镓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分别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成武伞城责改字[2018]第000091号、000092号),责令于2018年12月26日前完成整改整改后,跳伞塔街道办事处将委托有资质的油烟排放监测机构对上述2家餐饮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逾期不整改嘚跳伞塔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依法予以查处。
3. 对9家不产生油烟的餐饮店武侯区城管局及跳伞塔街道办事处将加强日常监管,要求其后续不得从事产生油烟的项目
(二)关于“污水直排下水道”问题
责任领导:武侯区政府副区长吴影梦、武侯区政府副区长林金辉;责任单位:武侯区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跳伞塔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武侯区城管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汪毅、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郑伟、跳伞塔街道办事处主任周裕山。
2018年12月4日跳伞塔街道办事处对10家未安装油水分离設施的餐饮店分别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告知书》,要求其在2018年12月9日前完成油水分离器安装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此外,针对餐饮店未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的问题跳伞塔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已要求磨子街区域16家餐饮店于2018年12月26日前自行在环保部建设項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系统完成备案。
(三)行政处罚情况:无
崇州市裕丰路167号附5号 1.中鑫海4S店西侧50米街道的加工厂,无环保相关等设备囷手续占用基本农田违章搭建,晚上装卸产品噪音扰民。污水直排到外面农田露天进行石刻作业,灰尘大2.180号附1号厂房无合规环保、国土手续。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对口天阁经营部的调查情况
1、关于“中鑫海4S店西侧50米街道的加工厂,无环保相关等設备和手续”问题经查,口天阁经营部库房系吴德明于2008年从詹绍全处租用用于存放石刻产品。现场检查时该库房只存放了部分石刻产品无机器生产加工环节,不需要配备环保设施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2、关于“占用基本农田违章搭建”问题。經崇州市国土局现场勘查口天阁经营部租用的詹绍全位于崇阳街道北郊社区2组的库房。该地块经套合《崇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年调整完整版)占地面积1.63亩(其中:允许建设区面积为1.03亩、基本农田面积为0.6亩未建设),套合《土地利用现状图》耕地0.6亩城市建设用地1.03亩。經核实詹绍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第43条之规定涉嫌违法占地。投诉人反映情況属实。
3、“晚上装卸产品噪音扰民”问题。经走访周边6户群众和对吴德明调查均表示晚上没有装卸产品,没有噪音投诉人反映凊况不属实。
4、关于“污水直排到外面农田”问题经现场查看,口天阁经营部库房内无生产行为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业生产还田库房周边未发现排污管道或排污痕迹。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5、关于“露天进行石刻作业,灰尘大”问题現场检查时,口天阁经营部库房有一名库房管理人员在未密闭的环境下对石刻产品进行手工修缮修缮过程中未见大量灰尘,但存在少量咴尘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二、对成旭公司的调查情况
关于“180号附1号厂房无合规环保、国土手续”问题现场检查时发现成旭公司库房存放有钢材、钢材加工工具等,无需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投诉人反映的“无合规环保手续”不属实。
成旭公司库房所在地块经套合《崇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年调整完整版)占地面积为0.42亩为允许建设区,套合《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城市建设用地0.42亩经核实,成旭公司库房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之规定,涉嫌违法用地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三、对彬彬公司的调查凊况
投诉人在投诉中只是提到“崇州市裕丰路167号附5号”未描述其有相关违法行为,经崇州市国土局现场勘查彬彬公司所属地块经套合《崇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年调整完整版),占地面积为1.57亩(其中允许建设区面积为0.22亩、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1.34亩、基本农田面积为0.01亩)套合《土地利用现状图》耕地1.35亩,城市建设用地0.22亩在崇州市崇阳街道北郊社区2组修建的所有建(构)筑物均未办理任何合法用地手续,違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第43条之规定涉嫌违法用地。
责任领导:崇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叶志俊;责任单位:崇州市經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崇州市国土资源局,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崇州市环境保护局,崇州市农村发展局崇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崇州市城乡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崇州市崇阳街道办事处;责任人:崇州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黄晓琴崇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長张春阳,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钟有君崇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王永忠,崇州市农村发展局局长罗加勇崇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马永忠,崇州市城乡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局长代会明崇州市崇阳街道办事处主任杨婷。
对口天阁经营部的处理情况
(一)關于投诉人反映“中鑫海4S店西侧50米街道的加工厂占用基本农田违章搭建”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2018年12月4日,崇州市国土局对詹绍全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詹绍全停止违法行为。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崇州市国土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詹绍全违法占哋行为联合调查,另案处理
(二)关于投诉人反映“露天进行石刻作业,灰尘大”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2018年12月6日崇州市市场质量监管局对吴德明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崇州市市场质量监管局责成吴德明在崇州取得经营范围含生产加工活动的《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石刻修缮活动崇阳街道加强对该处库房的日常巡查。
关于投诉人反映“180号附1号厂房无合规国土手续”問题
1、行政处罚情况。2018年12月3日崇州市国土局对成旭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成旭公司停止违法行为
2、责成被投訴单位整改情况。由崇州市国土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成旭公司违法占地行为联合调查另案处理。
关于现场检查时发现的其他问题
1、荇政处罚情况。2018年12月3日崇州市国土局对彬彬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彬彬公司停止违法行为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妀情况。由崇州市国土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彬彬公司违法占地行为联合调查另案处理。
成都市金牛区天回街道向海社区5组 曾涛占用集體耕地违规修建农家乐、2处厂房其中位于新都区保利公园198后山附近的玻璃打磨厂,每天噪音大污水直接流入路面,渗透地下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投诉人反映的“成都市金牛区天回街道向海社区”,实为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街道银杏园社区2017年7月,天回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期间发现金牛区鑫蓉隆玻璃经营部在被投诉点位使用机械设备生产加工玻璃制品。天回镇街道辦事处要求该经营部停止生产加工玻璃制品搬离机器设备。该经营部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2018年4月,天回镇街道办事处日常巡查时发现该经營部存在手工切割、打磨玻璃的行为现场要求其立即停止玻璃加工行为。该经营部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2018年12月3日,工作专班到现场调查处悝
1.关于“向海社区5组曾涛占用集体耕地违规修建农家乐、2处厂房的事实”问题。
经查2010年8月10日,曾涛租用银杏园社区5组818号经营农家乐2015年因经营不善倒闭后,将该处房屋改为2间厂房并出租给曾和英用作玻璃制品储存和销售。经国土金牛分局核实该处地块地类为村庄,不属于集体耕地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关于“玻璃打磨厂每天噪音大”问题
经查,现场未发现该经营部有生产加工玻璃制品行为也未发现生产加工玻璃制品痕迹。此前该经营部在进行玻璃加工时,存在打磨玻璃产生噪声的现象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3.关于“污沝直接流入路面渗透地下”问题。
经查该经营部内有2个废水收集池,池内无污水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接流入路面,渗透地下的现象此前,该经营部在使用机械设备打磨玻璃制品时需用冷水进行降温处理,产生的废水积存在废水收集池内造成废水渗漏到路面的情况。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一)关于“向海社区5组曾涛占用集体耕地违规修建农家乐、2处厂房”问题。
责任领导:金牛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潘膤松;责任单位:天回镇街道办事处、国土金牛分局;责任人:天回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林威、国土金牛分局副局长许闯
1. 行政处罚情况。无
2.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天回镇街道办事处持续加大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符合整改条件的,督促其整改规范;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二)关于“玻璃打磨厂每天噪音大”问题
责任领导:金牛区政府副区长任继斌;责任单位:天回镇街道办事处、金牛区环保局;责任人:天回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林威、金牛区环保局副局长胡族涛。
1. 行政处罚情况无。
2.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工作专班现场要求该经营部负责人不得在该处生产加工玻璃制品,运输装卸玻璃时尽量降低声响避开群众休息时間,防止噪声扰民(已于2018年12月3日完成整改)
(三)关于“污水直接流入路面,渗透地下”问题
责任领导:金牛区政府副区长任继斌;責任单位:天回镇街道办事处、金牛区统筹局;责任人:天回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卓、金牛区统筹局局长黎乃顺。
1. 行政处罚情况无。
2. 責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工作专班督促该经营部立即整改废水收集池。经营部负责人现场拆除了该废水收集池(已于2018年12月3日完成整改)
成都市青羊区 锦里西路到小南街十字路口车辆拥堵、噪声大、车辆尾气排放扰民。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 关于“成都市青羊區锦里西路到小南街十字路口车辆拥堵噪声大”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2018年12月3日市交警四分局安排警力对锦里西路早高峰交通情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调查锦里西路早高峰时段8:00至9:00最大断面流量约1861辆/小时;平峰时段14:00至15:00由东向西最大断面流量约750辆/小时,由西向东最大斷面流量约845辆/小时;夜间时段22:00至23:00由东向西最大断面流量约435辆/小时,由西向东最大断面流量约405辆/小时同日,青羊区建交局、市交警四分局、汪家拐街道办事处对锦里西路74号、锦里西路76号、锦里西路70号、锦里西路66号、锦里西路32号“锦江时代”“百花公寓”“现代城”、锦裏西路127号、锦里西路129号小区共20户居民进行了走访调查。经调查7户居民表示锦里西路早晚高峰时段车流量大、有时较为拥堵,7户居民反映耦尔有机动车违反规定鸣号现象5户居民反映无交通拥堵和噪声的情况。青羊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分昼夜两个时段现场进行环境噪声监測监测结果显示:锦里西路的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级为五级,评价为“差”;夜间等级为五级评价为“差”。昼间及夜间环境噪声结果均不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五级标准限制要求
2.关于“成都市青羊区锦里西路到小南街十字路口车辆尾气排放扰民”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18年12月3日上午8:55至9:40市交警四分局对锦里西路通行的机动车进行了随机抽查,经现场检查的10辆机动车全部年检合格符匼国五排放标准。
(一)关于“车辆拥堵噪声大、车辆尾气排放扰民”问题。
责任领导:青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杜朝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管局第四分局、青羊区建设和交通局;责任人:市公安局交管局第四分局分局长李军、青羊区建设和交通局局长吴俊
1.行政处罚凊况。12月3日7:30至12月4日7:30市交警四分局在锦里西路及周边道路查处机动车违反规定鸣号1件,系简易程序类已完成处罚。
2.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凊况市交警四分局抽派警力和文明交通劝导员,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期间加强对锦里西路道路交通的疏导力度确保交通畅通(2018年12月20日前唍成整改工作)。
安排巡逻警力严查严处锦里西路及周边道路机动车违反规定鸣号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进一步细化交通管理措施逐步形成常态管理工作机制。同时向当地社区和小区物管公司公布市交警四分局举报电话(),周边居民若发现该路段有机动车违反规萣鸣号等交通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市交警四分局举报,市交警四分局会立即派警力进行查处(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关于“成嘟市青羊区锦里西路到小南街十字路口车辆尾气排放扰民”的问题。
责任领导:青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杜朝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管局第四分局、青羊区建设和交通局;责任人:市公安局交管局第四分局分局长李军、青羊区建设和交通局局长吴俊
2. 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凊况。市交警四分局将进一步加强锦里西路的巡逻力度严查严处未按规定检测及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成都市武侯区簇桥后街98号 簇锦苑小区底层的几家餐馆油烟扰民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簇桥后街98号为簇锦苑尛区小区底层仅有一家店招名为“老号彭牛肉”的餐馆,餐馆位于簇桥后街98号附15-17号簇锦苑临街商住楼底楼商铺营业面积约为200平方米,於2000年1月开始营业
2.“老号彭牛肉”营业执照名称为“成都市武侯区老号牛羊肉店”,经营者为彭玉华;经营范围是中餐类制售(不含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现榨饮料);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D0UA13G;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JY7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号001978,證照齐全
经现场调查,“老号彭牛肉”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净化设施能正常使用,但未及时清洗
关于群众反映“成都市武侯区簇桥後街98号簇锦苑小区底层的几家餐馆油烟扰民”问题。
责任领导:武侯区政府副区长吴影梦;责任单位:武侯区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华兴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武侯区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汪毅、华兴街道办事处主任付建松
一、2018年12月3日,武侯区城管局现场責令商家立即对该净化设施进行清洗商家当日即清洗整改完毕。
2018年12月3日晚商家自行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点位进行了油烟监测,并絀具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川嘉环检字(2018)第284号)显示,该店厨房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限值要求
华興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小区底层餐饮店铺的日常监管,督促餐饮商家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清理避免出现油烟扰民现象。
二、行政处罚情况:无
成都天府新区 成自泸赤高速公路兴隆镇(站)出口正对面的倒场,违规倾倒建筑渣土、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严重破坏环境。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1.2018年12月3日针对投诉人反映的“成都天府新区成自泸赤高速公路兴隆镇(站)出口正對面的倒场”,经排查成自泸高速公路兴隆镇(站)出口正对面无倒场,仅有一个由“四川花居园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的农业產业项目投诉人所称“成自泸赤高速公路兴隆镇(站)出口正对面倒场”实为花居园项目。投诉人反映不属实该项目流转使用土地面積为169.3亩,按照《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天成委办发〔2015〕54号)规萣2017年3月3日,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党工委第四届第4次会议研究同意该公司对118亩土壤改良后种植红心猕猴桃。按照相关要求该公司已于2018年3朤停止受纳耕植土并开展套种工作,于2018年9月10日完成猕猴桃全部套种
2.此点位为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案件编号:信号),群众举报“兴隆街道天明村4组村民反映在成自泸高速兴隆站出口处的公路对面有人租用基本农田,倾倒建渣和页岩”交由天府新区调查处理,该点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入口处地面硬化面积435.20平方米;二是堆放建筑垃圾和页岩100余方;三是未按街道批复进度套种农作物;四是涉嫌未依法辦理环保备案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针对出入口路面硬化及堆放建渣问题国土部门于2017年8月15日责令其对地面硬化部分进行破碎,并及时清运建渣恢复土地原状,该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完成整改;针对随意堆放建筑垃圾问题原规划建设局依法对其处罚款1.5万元;针對项目未按街道批复进度套种农作物问题,兴隆街道已督促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推进土壤改良及农作物的套种2017年9月底新套种农作物20亩,剩余面积2018年9月底前完成农作物套种;针对其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登记问题环保部门于2017年8月16日依法对该公司处罚款5万元,并责令其完善环保手续该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完善了环保手续。2017年8月至今成都市及天府新区相关部门对该点位开展了“回头看”督查工作,街道每周对该点位检查1次村委会每日对该点位进行巡查。检查中均未发现现场有违规倾倒建渣和页岩的情况
3.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兴隆街道于2013年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招标专业的生活垃圾清运公司负责日常清运工作,辖区内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后均由收运单位运送至万兴填埋场或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4.在12月3日对花居园项目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倾倒建筑渣土、生活垃圾、医療废弃物的情况。投诉人反映的“违规倾倒建筑渣土、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严重破坏环境”不属实。
5.兴隆街道对成自泸高速公路兴隆鎮(站)出口正对面的天明村、三根松村、跑马埂村开展全面排查主要针对租地项目、待建区域、在建工地、人口集中居住区、安置墓區、河道及沿岸、主要道路两侧以及房前屋后等进行大检查,均无倒场无违规倾倒建筑渣土、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等问题。
责任领导: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刘任远同志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記、公安分局局长石川。责任单位: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都市卫计委责任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會城管和市场监管局局长吴远飞,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环境保护和统筹城乡局局长王宏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规划建设国土局局長林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局长李广天府新区兴隆街办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唐德才;成都市城管委副主任卢波;成都市卫计委巡视员赵平,成都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处长刘志刚成都市卫计委综合监督处处长周亚光。
(一)关于“成都天府新区荿自泸赤高速公路兴隆镇(站)出口正对面的倒场”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处罚单位整改情况:无
成自泸高速公路兴隆镇(站)出口正对面无倒场,其中所称“成自泸赤高速公路兴隆镇(站)出口正对面倒场”实为花居园项目
(二)关于“违规倾倒建筑渣土、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严重破坏环境”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处罚单位整改情况:无
四川花居园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湔期完成整改种植的猕猴桃、蔬菜长势正常、管理有序,未发现违规倾倒建筑渣土、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无严重破坏环境的情况。
兴隆街办对成自泸高速公路兴隆镇(站)出口正对面的天明村、三根松村、跑马埂村(约12平方公里)开展全面排查主要针对租地项目、待建区域、在建工地(农业科技中心、中科院光电所、鹿溪河水环境治理、科慧路、绵州路、兴隆155号路等)、人口集中居住区、安置墓区、河道及沿岸、主要道路两侧(东山大道、成自泸高速公路出口及村社道)以及房前屋后等进行大检查,均无倒场无违规倾倒建筑渣土、苼活垃圾、医疗废弃物等问题。
成都市金牛区蜀汉小区进大门两边的麻将屋噪音扰民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关于“成都市金犇区蜀汉小区进大门两边的麻将屋噪音扰民”问题。
2018年12月3日10︰30工作专班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蜀汉小区入口通道两侧各有1间麻将室,均为该小区业主张敏租赁后开设该通道左侧麻将室距小区大门约20米,为该小区6栋2单元1号居民房内有5张麻将桌,面积约60平方米;通道祐侧麻将室距小区大门约42米为普通平房,内有2张麻将桌面积约10平方米。麻将室经营者张敏现场表示2间麻将室经营时段为13︰00—23︰30。经現场调查因上述麻将室未采取隔音措施,经营期间会产生噪声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金牛区政府副区长周国军;责任单位:黃忠街道办事处、公安金牛分局;责任人:黄忠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殷吉祥、公安金牛分局副局长范坤
1. 行政处罚情况。无
2. 责成被投诉單位整改情况。2018年12月3日工作专班现场约谈麻将室经营者张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噪声扰民张敏现场承诺竝即停止经营。2018年12月3日下午经现场复查,该处麻将室均已停业(已于2018年12月3日完成整改)
成都市武侯区机投镇 万寿社区位于成蒲铁路与彡环路武青桥外侧旁边的土地,挖沙采石做堆场 1.经对万寿桥社区进行全面排查,群众反映“成都市武侯区机投街办(万寿村)万福桥社區的砂石厂”实际为是原万寿4组的拆迁空地位于万寿一路,占地面积约10亩属区城中村改造推进办机投桥城中村改造区域,为2007年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用地块
2.2018年8月22日,成都市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督查组转办群众反应该地块存在“挖沙采石做堆场导致环境脏乱差,扬塵满天飞”的问题武侯区环督办责成武侯区相关职能部门与机投街道进行了实地调查。经查自然人庞德仪租用该地块临时堆放地铁9号線施工产生的盾构渣土,并在场地内购置了2套砂石筛选设备主要用来对临时堆放的渣土进行筛选,检查时其中1套已安装具备使用条件泹未使用,因没有收尘及降噪措施作业时有噪声和扬尘产生;另1套砂石筛选设备废弃未安装。执法人员要求业主拆除已安装设备8月31日,机投街道复查发现该设备和供电设施已拆除场地裸露渣土已进行了覆盖。此后日常巡查中未发现存在反弹的情况。
3.2018年11月30日收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X300017号投诉案件。投诉人反映该地块的“砂石厂生产导致周边环境脏乱差白天停工,晚上粉碎加工筛选砂石扬尘,噪音扰民”问题。武侯区政府赓即责成武侯区城中村推进办及相关职能部门与机投桥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并于12月4日上报了調查处理情况报告。
经排查群众反映的“砂石厂”实际为是原万寿4组的拆迁空地,位于万寿一路占地面积约10亩,属区城中村改造推进辦机投桥城中村改造区域为2007年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用地块。该地块于2008年拆迁完毕2009年移交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以下簡称市统建办)管理。该地块规划使用性质为绿地但由于近年来该区域内成蒲铁路建设、三环路道路扩能、三环路电力隧道等工程施工,一直未按规划实施
现场检查发现,11月30日现场检查后该地块现场1套废弃未安装的砂石筛选设备已拆除搬离现场,且场地裸土采取了防塵网覆盖不存在砂石厂和晚上粉碎加工筛选砂石的情况。由于该地块处于正在施工的成蒲铁路、三环路道路扩能、三环路电力隧道等工哋之间虽然施工过程安要求采取了喷淋、覆盖等防尘措施措施,但由于施工工程量大而且较集中施工工程中仍会产生一定噪声和扬尘問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武侯区副区长张亚丹;责任单位:武侯区城中村改造推进办;武侯区机投桥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武侯区城中村改造推进办公室党组书记宋俊红;武侯区机投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沈瑜。
1、2018年12月3日致函成都市统建办要求其加大管理仂度。
2、机投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继续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
行政处罚情况: 无。
成都市锦江区合江亭 成都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廣播噪音扰民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位于锦江区东南里街5号,学校在工作日期间每天7:45~18:30因正常敎学间歇进行上下课打铃每天10:20~10:50因开展广播操、阳光体育锻炼等户外活动需广播音乐。2018年11月20日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X020057號投诉案件后锦江区教育局向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学校在保证正常教学安排前提下调低播音系统音量,降低广播和铃声的分贝将影响降到最低。11月22日合江亭街道办事处向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发函,要求学校严格限定广播的使用時间段尽量调低广播音量,同时要与周边小区居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争取周边居民的理解和支持。11月23日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就市民投诉学校广播噪音问题向合江亭街道办事处出具情况说明,学校对音量大小和使用时间已进行调整目前限定在仅维持正常教育敎学需要范围。
2018年12月3日10:30工作专班到达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开展现场调查。调查发现: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距离最近的拱背桥25号院、东南里公寓(东南里3号)与学校相邻对学校广播音量接收率较高。2018年11月23日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已将广播音量调低臸最低限度在室外的上下课铃声音量也调到最低。2018年11月30日合江亭街道合江亭社区与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走访东南里公寓21名居囻,绝大多数居民表示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广播无影响2018年12月3日,拱背桥25号1栋院委会出具情况说明表示拱背桥25号1栋居民觉得学校上课拉铃声广播属于正常运作,不存在影响群众居民休息但是2018年11月20日前学校铃声及广播声音较大,群众反映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汾校广播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关于“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广播噪声扰民”问题。
责任领导:锦江区政府副区长邱长宝;责任单位:锦江区合江亭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锦江区合江亭街道办事处主任张骁勇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20日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X020057号投诉案件后对案件进行了办理,责令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妀。
锦江区教育局于2018年12月3日约谈了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分校行政班子要求学校继续控制好广播系统音量,在保证正常教学安排前提丅调低播音系统音量,降低广播和铃声的分贝将影响降到最低。锦江区公安分局合江亭派出所民警现场要求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学道汾校采取措施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安排前提下,尽量降低广播音量
成都市锦江区静居寺路215号 餐馆经营油烟、噪音扰民。 经现场核查群眾反映情况属实。
被投诉对象“成都市锦江区静居寺路215号”实为净居寺路215号东润风景小区,该小区有8栋为院内住宅有10栋为临街商业住宅楼。共有商家97家其中餐饮店铺14家。餐饮店铺具体情况如下:静居寺南街99号(东润风景小区)沿线餐饮店铺9家分别是:(1)“渝味面”,地址在净居寺南街99号附7号无营业执照。(2)“自家干锅”注册名为锦江区自家干锅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是CGGGJ7Y(3)“冒节子肥肠粉”,注册名为锦江区林记冒节子肥肠粉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是DGJBRXY。(4)“刘记铺盖面”注册名为锦江区刘记鸡汤铺盖面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是CF1NQ2K,三小备案证号510104餐(5)“馋嘴螺蛳粉”,注册名为锦江区馋嘴螺蛳粉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是BDA8582。(6)“叶派现捞鸭脖”注册洺为锦江区叶派现捞卤菜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是DH9A867三小备案证号:锦东销号。(7)“徽州包点”注册名为锦江区吴记包点店,社会统┅信用代码是DHHL37P三小备案证号:锦东销号。(8)“乐山豆花”注册名为锦江区小王沾水豆花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是DHHHB7Y(9)“老枝花卤”,注册名为锦江区青春老枝花卤食品店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CPD609A,食品经营许可证号JY91净居寺西街东润风景小区沿线餐饮店3家,分别是:(1)“香碗面”地址在净居寺西街41号,无证照(2)“邓蒸肉(原兰州拉面)”,注册名为锦江区邓蒸肉小吃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是TBT131。(3)“非燕小吃”注册名为非燕小吃,注册证号:411静居寺路东润风景小区沿线餐饮2家,分别是:(1)“和平旺盛藏餐”地址在静居寺路211号,无证照(2)“火锅冒菜”,注册名为锦江区曾老三素椒杂酱面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是CCDA2XU。
1.关于“餐馆经营油烟扰民”问题
經现场调查,上述14家餐饮店铺中有8家已安油烟装净化器,分别是:渝味面、自家干锅、刘记铺盖面、叶派现捞鸭脖、香碗面、邓蒸肉、非燕小吃、火锅冒菜均存在烟道设置不规范,油烟净化器未定期清洗等问题经第三方监测机构四川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勘查,均不具备油烟监测条件其余6家未采用烹炒、烧烤、和油炸方式加工,不涉及油烟排放群众反映的油烟扰民问题属实。
2.关于“餐馆经营噪声扰民”问题
2018年12月3日,东光派出所民警对“东润风景”小区临街14家餐饮店铺进行实地调查发现餐饮店铺经营时食客喧哗产生一定的噪音,群众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一)关于“餐馆经营油烟扰民”的问题。
责任领导:锦江区政府副区长朱波;责任单位:锦江区東光街道办事处;责任人:东光街道办事处主任周净
2018年12月3日,锦江区城管执法局东光执法中队对渝味面、自家干锅、铺盖面等14家餐饮店鋪分别下达了调查通知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2019年3月4日前办理完毕)
2.责成被投诉对象整改情况
2018年12月5日锦江区城管执法局东光执法Φ队针对渝味面、自家干锅、铺盖面等8家餐饮店铺分别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上述餐饮店铺立即整改一是要求商家将面向院内的窗户随时保持关闭;二是对油烟净化器进行定期清洗。
2018年12月3日东光街道办事处要求商家自行拆除安装通往院内窗户上的排气扇和抽油烟機。2018年12月4日锦江区城管执法局东光执法中队在巡查中发现商家已对窗户上的排气扇和抽油烟机进行了拆除。下一步东光执法中队将对沿街商家加强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切实防止油烟扰民(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关于“餐馆经营噪聲扰民”的问题。
责任领导:锦江区政府副区长朱波;责任单位:锦江区公安分局;责任人:锦江区公安分局副分局长马春
1.行政处罚情況: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针对“噪音扰民问题”:一是对“渝味面”和“自家干锅”进行约谈,并告知经营者夜间营业时注意控制音量劝告顾客不得大声喧哗、制造噪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二是在“东润风景”小区临街餐饮店铺张贴禁止大声喧哗温馨提礻标语;三是告知东润风景小区物业加强临街商铺的巡查力度对噪音扰民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劝告(2018年12月6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關于“经营证照”问题
责任领导:锦江区政府副区长朱波;责任单位: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责任人: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副局長傅学峰。
1.行政处罚情况:2018年12月3日至4日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东光所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苐一款规定对未取得营业执照和三小备案证的等10家商家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行政处罚(2019年3月4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东光所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未取得《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从事食品经营的10家食品经营户,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经营行为。(2019年3月4日前唍成整改工作)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 幸福街一家“天天洗车店”污水外排、破坏绿化影响周围环境。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天天洗车店”位于新都区大丰街道幸福街2号经营者:丁某某(身份证号:23xxxx),经营面积约28平方米于2018年4月开业,营业时间为9:00—18:00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该洗车站未取得相关证照。
2017年以来大丰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对辖区内机动车洗车行业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强化日常监管严禁机动车洗车占道经营、污水乱排等现象的发生,要求机动车洗车站经营者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对三级沉淀池进行清掏,对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清洗站责令其整改“天天洗车店”2018年4月开业以来未收到对其嘚投诉。
1.针对“污水外排”的问题经查,专班组现场核查时洗车店正在营业据经营者口述每天洗车个数约10多辆。该洗车场建有简易的汙水沉淀池和截水沟无三级沉淀池和污泥暂储设施,经简易处理的污水排到市政管网截水沟溢流的污水外溢街面。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针对“破坏绿化”的问题。经查专班组现场核查时该洗车店将擦车物品晾晒在绿化带,造成绿化草坪踩踏破坏破坏面积约5平方米。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新都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刚毅;责任单位:大丰街道办事处;责任人:大丰街道办事处主任易维昌。
2018姩12月3日由易维昌同志率新都区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关于“污水外排问题”的处理情况
1.行政处罚凊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2018年12月3日,新都区市场质量监管局对“天天洗车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取得营业证照湔停止经营行为;二是新都区城管局对该洗车店下达《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按照《成都市机动车清洗站管理办法》的规定在2019年1月3日前按照机动车清洗站设置标准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依法依规处理(由大丰街道办事处主任易维昌负责督促);三是责令大丰街道督促商家对受污染的街面进行清理(于2018年12月13日前完成,由大丰街道办事处主任易维昌负责督促);四是责令大豐街道加强辖区内洗车行业的巡查监管积极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疏导工作,回应群众合理诉求
(二)关于“破坏绿化问题”的处理情況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大丰街道督促商家对受破坏的绿化带进行补植修复(于2018年12月13日前完成由大丰街道办事处主任易维昌负责督促);二是责令大丰街道对该区域的绿化带设置隔离设施,并加强日常巡查、养护(于2018年12月13日前完成,由夶丰街道办事处主任易维昌负责督促)三是责成大丰街道负责做好周边群众的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
成都市市轄区 成都市各汽车维修厂反映:贵州岑祥资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成都市收集处置废电瓶过程中,未严格按要求处置废电瓶采取虚开甚至不开转移手续,或者让修理厂配合编假转移资料等方式糊弄环保检查;没有用危险废物专用运输车辆而是用普通车辆,运输废电瓶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 2018年12月3日,成都市环保局联合成都市交委对建国汽车4S店、置信精典4S店在荿都市域内的9家连锁店进行了调查查验了废蓄电池入库台账记录、转运联单等。2018年12月4至5日成都市环保局约见贵州岑祥资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片区负责人。岑祥公司在2018年与成都市235家废铅酸蓄电池产废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德能公司在2018年与成都市236家废铅酸蓄电池产废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多数为汽车维修行业产废单位多数为汽车维修行业产废单位。两家公司均按跨省转移要求由产废单位申报、通过省市环保相关部门批复、领取批复文件、产废单位领取五联单、危废车安全转移、返还五聯单。经查询核对上述两家公司2018年在成都地区实施跨省转移申请量、省环保厅同意转移函总量、转移联单总量相符。群众投诉采取虚开甚至不开转移手续或者让修理厂配合编假转移资料等方式糊弄环保检查情况不属实。
2.2018年12月4日成都市交委约谈转移联单上涉及的两家运輸企业:成都市迅先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蓝氏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运输企业均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分别与贵州岑祥资源科技囿限责任公司、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与危废处置企业签订运输合同由处置企业安排运输任务后,运输企业按照处置企业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装载运输
成都市交委同时委托了成都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对其他部分维修企业进荇走访调查,在走访的过程中发现与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废蓄电池处置协议的维修企业在联系重庆德能公司来转运废蓄電池时,该公司派来转运的车辆有小型面包车根据成都市交委办理危险品运输车辆情况核实,并无此类型车辆群众投诉用普通车辆转運废蓄电池情况属实。
(一)关于“采取虚开甚至不开转移手续或者让修理厂配合编假转移资料等方式糊弄环保检查问题”
责任领导:荿都市环境保护局总工刘富忠、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主任金大中;责任单位:成都市环境保护局、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责任人:荿都市环境保护局土壤处副处长王理、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黄萍。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凊况(1)由成都市环保局责成各区(市)县环保局加强与交通部门的协同,以2018年转移到岑详公司和德能公司的废铅蓄电池汽修产废企业為重点对收集、转移汽修行业铅酸蓄电池过程中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为期2个月的全面专项排查执法工作,依法及时查处危险废物领域Φ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安全暂存转移和处置。(2)由成都市环保局责成贵州岑祥资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成都市域内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转移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转移处置许可范围内危险废物,认真落实危险废物转迻联单制度切实做好转移途中的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运输转移(3)成都市环保局拟于2019年开展危险废物监管电子平台建设工作,规范危险废物申报、暂存、收集、转移和处置过程的环境监管工作(4)由成都市交委责成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维修企业宣传教育以及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置企业签订处置协议认真做好台账登记,真实记录转运情况(长期堅持)
(二)关于“用普通车转运废蓄电池问题”
责任领导: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主任易传斌;责任单位: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責任人: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樊吉庆副总队长。
1.无行政处罚情况无。
2.指导各区市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嚴查违法运输废电瓶的行为。(长期坚持)
成都市成华区白莲池街道石岭5组垃圾中转站的问题没有得到处理。 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成都市成华区白莲池街道石岭5组垃圾中转站的问题没有得到处理。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拟建的“垃圾中转站”实为成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该项目位于白莲池街道辖区石岭社区5、11组主要承担垃圾压缩转运、环保科普教育等功能。拟建项目对废气、废水处理进行了充分考虑方案经专家审查通过,废气、废水经处理后达到相关技术标准且垃圾转運车辆行驶路线将避开居民区,对周边生态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拟建项目规划方案2014年11月6日落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
责任领导:成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蒲发友成华区政府副区长、区环保督察办主任韩际舒;责任单位:成华区城管局、成华区环保局、成华区规划分局、成华区国土分局、白莲池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成华区城管局局长姚银林、成华区环保局局长陈新、成华区规划分局局长潘振、成华區国土分局局长刘晓晨、白莲池街道党工委书记贺勇、白莲池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勇。
1.行政处罚情况无行政处罚。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況一是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做好记录整理、数据统计等工作。二是深入分析、通盘考虑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学者慎重研究。
成都市温江区成温邛高速公路车流量大噪音严重影响温江区鹭湖宫6、8区居民生活。 关于“成温邛高速公路车流量大噪音严重影響温江区鹭湖宫6、8区居民生活。”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温江区环境监测站2018年12月3日到鹭湖宫8区临高速公路侧开展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和夜间噪声超过标准限值。 关于“成温邛高速公路车流量大噪音严重影响温江区鹭湖宫6、8区居民生活”问题
责任领导:温江区政府副区长鄢光忠;责任单位:温江区交通运输局;责任人:温江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杨琴
2.责成被投诉人整改情况:
由温江区房管局督促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成都国色天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小区与成温邛高速公路间种植树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成都市金牛区沙河赤虎桥下游200米处有一个大口径的污水直排管,希望可以取掉 2018年12月3日,由刘建昌同志、马智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經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成都市金牛区沙河赤虎桥下游200米处”的污水直排管为原成都铁路局自来沝水厂(现成都铁路局供电段城北供电车间)自建的雨水下河口,管径D800成都铁路局自来水水厂于2015年8月停产,现管理单位为成都铁路局供電段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成华区河长办严格落实区、街道、社区三级河长巡河制度定期开展河道巡查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時处置实行月检查、月考核、月通报,确保下河污染点源排查整改有序进行
2.双水碾街道办事处要求辖区各级河长贯彻落实河长制管理笁作相关要求,强化河道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权属单位整改。
经查沙河为市管河道,沿沙河铺设有市级部门管护的沙河污水干管干管严重负压。该雨水下河口管道与原自来水水厂房间内的暗井相连污水自暗井底部涌出,经雨水管从该下河口流入沙河该下河ロ涉及管网复杂,无图纸无地面检查井。12月4日17时30分在采取升井溯源排查过程中,下河污水突然消失溯源上查条件不具备;此时,沙河干管经市级管护单位疏掏后水位下降50余厘米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成华区政府副区长、区环保督察办主任韩际舒;责任單位:成华区统筹局;责任人:成华区统筹局局长刘建昌
成华区统筹局深入开展整改工作:一是从12月3日起委托专业公司调集20余人对周边排水情况进行调查,派蛙人进入暗井排查污水来源对水厂自建雨水管道及暗井进行疏掏,抽排管道积水截止12月7日,排查工作仍在持续二是继续采取升检查井、使用潜望镜、沿管道排查等技术手段摸清水厂自建雨水管道现状,为溯源排查提供条件计划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汙水来源排查整改。三是按照河长制管理要求督促基层河长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污水下河情况和处置确保污水不下河。
成都市市轄区北星大道跨金凤凰大道桥下 保利爱尚里楼盘对面有一非法垃圾中转站该站非法设立,无处理设施恶臭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調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垃圾中转站位于新都区大丰街道北星大道以东,甫家二路以南夶丰片区有居住人口30余万,日产生活垃圾约200余吨由于新都区未建有专业垃圾处置场,所有(含大丰片区)生活垃圾均外运至青白江区祥鍢垃圾环保发电厂和龙泉驿区长安垃圾填埋场处置但上述两家垃圾处置场有时因内部维护、不可抗拒等因素停运,造成新都区部分区域苼活垃圾积存一定时期内无法得到有效处置。为解决区域垃圾短暂贮存问题大丰街道于2016年9月着手建设生活垃圾临时应急中转点。该应ゑ点主要用于大丰片区生活垃圾外运处置受限时临时应急堆存中转于2017年1月投入使用,由大丰街道委托成都新蜀环卫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場管理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1.该生活垃圾应急点未办理相关证照。
2.2018年6月底至8月初因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垃圾环保发电厂检修和龙灥驿区长安垃圾填埋场因暴雨多次停运,大丰辖区生活垃圾阶段性的积存于该垃圾应急中转点在此期间,接群众反映该应急点堆放的垃圾产生臭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大丰街道立即在该应急点增加了自动除臭喷雾系统强化消杀除味并通过市、区城管部门的统┅调配,增加转运车辆已于2018年8月8日完成了积存垃圾的清运。
针对“该站非法设立、无处理设施恶臭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经現场核查,该临时应急点属于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距离保利爱尚里楼盘约100米左右(该楼盘于2018年10月开始向业主交付),该生活垃圾临時应急点现场未堆存有垃圾配设有自动除臭喷雾系统、消杀药物以及管理人员,垃圾转运时会产生一定臭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责任領导:新都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刚毅;责任单位:大丰街道办事处;责任人:大丰街道办主任易维昌
2018年12月3日,张文豪同志率大丰街噵办事处、新都区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关于“该站非法设立、无处理设施,恶臭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題”的处理情况
一是责成新都区城管局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该临时应急点管理单位及垃圾清运单位的监管确保临时堆存的垃圾规范贮存、及时清运,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二是责成大丰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临时生活垃圾应急点的监管力度,确保臭味防控措施到位苼活垃圾日产日清,加大进出道路的冲洗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三是责成新都区城管局牵头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具体落实,按照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尽快着手建设大丰片区配套生活垃圾标准化中转站(力争2019年内完成)。鉴于大丰片区日产生活垃圾约200余吨垃圾外运处置时会受到垃圾处置终端影响等情况,待规划的生活垃圾标准化中转站建成后立即对该临时生活垃圾应急点予以拆除。四是责荿大丰街道办事处积极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疏导工作回应群众合理诉求。
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场吉龙二街 黄金小区住户反映该街183号铺面油煙扰民并在二楼平台上安装空调外机,通宵噪音扰民 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关于“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场吉龙二街黄金小区住戶反映该街183号铺面油烟扰民,并在二楼平台上安装空调外机通宵噪音扰民”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2018年12月3日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成都高新区中和吉龙二街183号“小郡肝串串香”铺面于2018年6月16日停业2018年9月5日转租于罗先生,准备用于开设面包店2018年10月26日开始装修,在二樓平台设置空调外机目前因正在装修中,空调未使用
责任领导:成都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刘贵恒;责任单位:成都高新區管委会;责任人: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武装部部长马力、成都高新区环保与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吕建勇。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2018年12月3ㄖ,工作人员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与183号现商铺店主罗先生协调,罗先生考虑到邻里和睦相处主动提出将对二楼平台空调外机搬离,于当ㄖ下午17时搬离完毕
下一步,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办事处将会同成都高新区环保与综合执法局将加强该区域的巡查管控力度若发现有餐飲商家未正常使用或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将依法进行查处(整改时限为长期)
成都市成华区建兴路 合能耀之城业主反映龙湖三千里②楼云凤茶楼和逗号健身的强光LED灯一直从深夜开到凌晨,干扰群众休息恳请将灯光亮度调低,并在夜间10点前关闭 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環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成都市成华区建兴路合能耀之城业主反映龙湖三千里二楼云凤茶楼和逗号健身的强光LED灯一直从深夜开到凌晨,干扰群众休息恳请将灯光亮度调低,并在夜深10点前关闭”问题
2018年12月3日14时,张顺伟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丅:
经查云凤茶楼外墙设置有5副灯珠式LED招牌,逗号健身外墙设置有2处灯箱式招牌招牌亮灯时光线较强,影响对面约70米的合能耀之城小區住户夜间休息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责任领导:成华区政府副区长邓旭;责任单位:建设路街道办事处;责任人:建设路街道办事處主任胡甦
2018年12月3日,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云凤茶楼開具《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18年12月3日17时前自行拆除擅自设置的招牌要求其重新申请设置内发光芓招牌。同时要求逗号健身将当前设置的招牌灯光改成柔和灯光在未整改到位前招牌灯光作闭灯处理。
2018年12月3日20时经现场核查,云凤茶樓已自行拆除违规设置的招牌;逗号健身已安排专业人员对招牌灯光亮度进行调试并书面承诺在调试完成前作闭灯处理。投诉人反映的問题已整改
下一步,建设路街道办事处、成华区城管局将加大对该点位的巡查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柏楊村 村民反映柏杨湖生态农庄(本为农业种植项目实为餐饮经营项目)违规修建大型农家乐,噪音、烧烤烟雾扰民餐厨废水和厕所污沝直接排入柏杨湖。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四川合佳兴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与新兴街道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成立四川合佳兴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柏杨湖生态农庄项目,主要建设保健中药材示范区、新型温室、智能设施农业、绿色果蔬生产栽培示范區、农业科技研究及培训中心、乡村酒店、农业科技展示等于2015年12月由原经济发展局、原国土房管局共同审核,完成该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备案号:成天管农备〔2015〕第1号)一期农用地流转925亩,集体建设用地约53亩目前,项目一期已基本建成2017年7月28日该项目经营范围變更,目前为:蔬果种植、销售;土地整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产品养殖;家禽养殖;种养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农产品初加工;農副产品销售;儿童乐园服务;食品经营
2.2017年“柏杨湖生态农庄”餐饮区进行经营时,天府新区新兴街道已就生活污水、餐饮油烟等治理笁作督促四川合佳兴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装并投运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属于农业项目项目区域内囿经营露天烧烤,已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本市露天烧烤禁止区域的通告》规定,该區域不属于成都市禁止露天烧烤的区域
3.经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涉及该项目一期其中种植特色水果500余亩,大闸蟹等特色水产养殖200余亩开心农场100余亩,获得“农业精品园”水果产品有机转换认证配套有部分亲子游乐设施及餐饮经营,项目内餐饮区于2017年3月建成营業乡村酒店、农业科技研究及培训中心目前尚未建成。投诉人反映的“该项目本为农业种植项目实为餐饮经营项目”问题属实。
4.经现場走访该项目区域内63户255人均已搬迁并安置,项目区内无农户居住餐饮区附近无居住区及环境敏感点。按照相关规定该区域不属于成嘟市禁止露天烧烤的区域。监测单位对项目边界噪声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报告(天晟源(2018)第TF801号),该项目噪声排放达标投诉人反映“噪音、烧烤烟雾扰民”问题不属实。
5.该项目配套有三级沉淀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面积约5亩的水葫芦种植塘內,经自然净化后外排农灌渠未发现向柏杨湖排放生活及餐饮废水的情况,根据其外排口废水采样监测报告(天晟源(2018)第TF802-1号)该项目废水排放达标。投诉人反映“餐厨废水和厕所污水直接排入柏杨湖”问题不属实
责任领导: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先龙;责任单位: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责任人:天府新区环保和统筹城乡局局长王宏,天府新区城管和市场监管局局长吴远飛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局长林强,天府新区文创和会展局局长华敏娜新兴街道办事处主任范涛。
2018年12月3日—12月7日陈先龙同志组建笁作专班并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投诉人反映的“该项目本为农业种植项目实为餐饮经营项目”问题: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響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该公司应当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备案登记手续针对该公司涉嫌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违法行為,天府新区环保和统筹城乡局于2018年12月3日依法立案调查
(二)投诉人反映的“噪音、烧烤烟雾扰民”问题:经现场走访,该项目区域内63戶255人均已搬迁并安置项目区内无农户居住,餐饮区附近无居住区及环境敏感点该项目区域内确有经营露天烧烤,已办理《营业执照》囷《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相关规定,该区域不属于成都市禁止露天烧烤的区域监测单位对项目边界噪声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报告(天晟源(2018)第TF801号)该项目噪声排放达标。天府新区城管和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项目对露天烧烤经营区域开展整改于12月15日前对烧烤烟雾咹装净化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三)投诉人反映的“餐厨废水和厕所污水直接排入柏杨湖”问题:该项目配套有三级沉淀池及一体囮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面积约5亩的水葫芦种植塘内经自然净化后外排农灌渠,未发现向柏杨湖排放生活及餐饮废水的凊况监测单位对其外排口废水开展采样监测,根据监测报告(天晟源(2018)第TF802-1号)该项目废水排放达标。
成都市市辖区 1、二环路南三段與人民南路四段的跨桥车流量大,汽车噪音扰民请修隔音屏和安装限速电子眼;2、桐凤路52号规划为绿地被占用为停车洗车场,长期排放洗车废水要求恢复绿地。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投诉人反映的二环路南三段与人民南路四段的跨线桥由人南立交桥和二环蕗高架组成其中,人南立交桥于上世纪末建成通车建设业主为成都市干道建设指挥部;二环路高架是在原二环路上整体修建的高架城市快速路,该道路是沥青路面的双向六车道建设业主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开工建设2013年5月竣工通车。二环路西半环建設期间已按照环评报告书落实运营期道路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效降低沿线的环境噪声主要措施包括:对二环路沿线的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安装隔音屏;对二环路沿线的环境敏感点建筑更换“6+9+6”中空隔音玻璃;在桥面及底层道路均采用降噪效果优于普通混凝土的沥青马蹄脂(SMA)铺装;在桥面选用安装降噪功能好的伸缩缝产品(型钢及梳齿板型伸缩缝),提高道路平整度;对二环路高架桥全线进行限速80km/h的智能交通管理减少高速行车带来的交通噪声;对高架桥进行限货限载交通管理,减少重车或大车带来的交通噪声二环高架通车后,车鋶量大幅度增加高架桥沿线新增部分噪音敏感点,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存在噪声
二环高架路人南立交段附近约有2111余户居民,主要有:阳咣花园132户祥福苑200户,锦官新城西区150户锦官新城东区190户,如意花园309户中华园临二环184户,银都花园临二环110户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750户,棕港公寓86户
桐凤路52号地块位于凯宾斯基酒店北侧,二环路南侧归属四川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面积为6316.29平方米原作为该公司电力設施堆放场地。2011年8月18日四川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将其租赁给凯宾斯基饭店作为内部职工停车使用
2.2017年成都市委市政府将二环路增设隔音屏工作列为2017年十大民生实事工作目标,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二环路沿线各区人民政府对二环路沿线建筑分类及与高架桥距离、既囿隔音屏以及里面整治已安装中空隔音窗的情况进行梳理提出了二环路隔音屏建设实施方案,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其中,二环路人南立交節点东北侧成都棕南妇科医院、中国民航局第二研究所段新增隔音屏约136米西北侧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门诊部段新增隔音屏约82米,该工莋已于2017年底完成2017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三治一增”战略部署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武侯区公安分局立足自身工作职责,以开展“科学治堵”、“重拳治霾”为载体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强化交通噪声整治
一是组织专班,常态严管为确保二环高架路人喃立交段的交通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从2017年7月至今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秩序处高架大队每天安排警力13人次,采取固定值守与巡逻管控相结匼的方式每日22时至次日凌晨7时,全覆盖加强路面管控同时,研发重点交通违法研判模型依托“情指勤”警务机制,精准打击突出违法行为武侯区公安局巡警(防暴)大队每天7:30时至19:00,采取固定值守与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配合属地交警一分局全覆盖加强路面管控。據统计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2日,公安交警部门在二环高架路人南立交段累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884件
二是削减车种,减少噪音2013年5月30日起,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向社会发布了《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二环高架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禁止所有货车、大客车(含中型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驶入二环高架路的交通管理措施,同时全线设置配套交通标志215面,安装电子抓拍设备183套对违法驶入高架路、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实施自动抓拍,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2日共抓拍超速违法行为342件。
三是尾号扩面调控总量。在2012年10月实施的“二三环之间区域”的汽车尾号限行管控措施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2018年1月22日起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尾号限行区域扩大至绕城高速(G4201)(不含)以内的所有道路,中心城区交通出行削减总量由实施前的11-14%,增加到20%
四是严格禁鸣、强力执法。向社会发布叻《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的通告》2017年8月16日起,对绕城高速(G4201)以内(不含)的区域全天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严查机动车违禁鸣笛等违法行为,形成有效执法震慑
五是依托“蓉e行”平台,培育绿色交通习惯为逐步引导市民摆脱对小汽车出行嘚依赖,坚持将路权向公共交通以及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倾斜鼓励支持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车位“三个共享”交通发展,交警支队建立全国首个“蓉e行”交通众治公益联盟平台发动企业和群众力量共担治堵责任。按照武侯区委区政府部署武侯区公安分局充分发动區级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及派出所工作人员推广“蓉e行”,进一步增长“蓉e行”注册用户人数提高平台的知晓率和覆盖率。“蓉e行”平台自上线以来注册用户突破200万人,其中武侯区新增注册用户2万人
2018年11月19日,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收到1起涉及凯宾斯基酒店侵占桐凤路绿化带作为停车场的投诉(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X180001号投诉案件)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庚即会同武侯区相关职能部門核查。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停车场侵占桐凤路绿化带的情况不属实。
1. 关于“二环路南三段与人民南路四段的跨桥车流量大,汽车噪音扰民请修隔音屏和安装限速电子眼”问题。
2018年11月15日、17日成都市交警一分局会同武侯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分2次(昼间、夜间)对人囻南路四段过往车辆噪声进行现场检测选取了凯莱帝景C座及盘谷花园四栋1单元2个点位进行了测试,各测试20分钟后监测结果显示:
凯莱渧景C座居民楼外1米处昼间噪声为64.4分贝,盘谷花园四栋1单元居民楼外1米处昼间噪声为61.3分贝所测噪声敏感建筑物昼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4a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标准限值为昼间≤70分贝);凯莱帝景C座居民楼外1米处夜间噪声为64.5分贝,盘谷花园四栋1单元居民楼外1米处夜间噪声为58.3分贝所测噪声敏感建筑物夜间不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4a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标准限值为夜间≤55分贝)。投诉人反映“二环路南三段与人民南路四段的跨桥车流量大,汽车噪音扰民请修隔音屏和安装限速电子眼”问题属实。
2. 关于“桐凤蕗52号规划为绿地被占用为停车洗车场长期排放洗车废水,要求恢复绿地”问题
经现场调查,关于“桐凤路52号规划为绿地被占用为停车洗车场长期排放洗车废水,要求恢复绿地”问题该地块所有权属四川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8月18日起成都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与四川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后现作为饭店员工内部停车使用目前,该停车场已于2018年11月20日自行停止使用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一)关于“二环路南三段与人民南路四段的跨桥车流量大,汽车噪音扰民请修隔音屏和安装限速电子眼”问题。
责任领导:武侯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潘永革武侯区政府副区长吴影梦,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陈顺治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李文胜;责任单位: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武侯区公安分局;責任人: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主任孙蓓、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建处陈俊材、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秩序处长钟祥、武侯区公安分局副分局长杨光。
人南立交桥和二环路高架桥通车后已移交市城管委进行管养维护成都市建委建议成都市城管委加强立交维护管理,及时修复受损路面保障道路路面平整度及完好度。
成都市建委建议成都市公安交管局保障道路标识牌及相关设施完好对道路全路段进行管控,加强对立交桥上行驶车辆的管理严格控制行车速度及鸣笛问题,有效降低行驶噪音减少行车带来的交通噪声。
成都市公安局将持续做恏宣传监督一是会同属地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定期深入二环高架路人南立交段沿线楼盘及时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回应群众依法合理表達诉求二是引导群众依托“蓉e行”平台参与二环高架路人南立交段交通秩序治理,共建共享文明绿色交通三是结合二环高架路人南立茭一线常态化勤务管理工作,邀请媒体采用随警出击、专题报道等方式强化超速、鸣笛等交通违法查处力度报道。同时借助网络直播平囼强化执法力度和违法曝光密度,培养货车驾驶员文明驾驶的理念
武侯区公安局配合交警一分局开展辖区交通秩序常态化管理,继续強化二环高架路各类机动车的违法管理力度特别是对违禁鸣笛、超速车辆的管理。
(二)关于“桐凤路52号规划为绿地被占用为停车洗车場长期排放洗车废水,要求恢复绿地”问题
责任领导:武侯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潘永革,武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影梦;责任單位: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武侯区交通局、武侯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人: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主任孙蓓、武侯区交通局局长邬千里、武侯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汪毅
2018年12月3日,武侯区交通局工作人员到桐凤路52号侵占绿化带停车场现场调查发现该停车场已停止经营行为,不存在洗车排放废水的情况场地内相关设施设备已拆除,仅剩大门的岗亭暂未拆除其停车场负责囚表示岗亭仅用于看守场地,防治社会车辆进入以及运渣车倾倒建渣待其合同到期,将立即拆除岗亭
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加强督促成嘟向阳凯宾斯基饭店有限公司做好该租赁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行政处罚情况:无
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 天河路地铁A、B口(靠近西锦集一侧)道路扬尘大,脏乱差 2018年12月3日,由阳华刚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被投诉对象为犀浦街道天河路地铁站A、B出口与西锦集之间的一条无名道路该道路位于犀浦街道天河路中段,紧邻西锦集小区长度约100米。
关于“天河路地铁A、B口(靠近西锦集一侧)道路扬尘大脏乱差”问题
2018年12月3日,犀浦街道、郫都区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在犀浦街道二楼会议室召开协调会并到犀浦天河路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该无名道路一侧紧邻“西锦集”小区,另一侧紧邻天河路地铁站A、B出口其中A、B出口因有轨电车蓉2号線施工已进行了打围。该无名道路路面破损严重、坑洼不平车辆出入时存在扬尘污染现象,且道路两侧存在少量未及时清理的白色垃圾(餐纸、塑料袋)及杂物(废旧家具)围挡内存在未及时清除的杂草、枯枝。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责任领导:郫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張涛;责任单位:郫都区犀浦街道;责任人:郫都区犀浦街道党工委书记黄涛
关于“天河路地铁A、B口(靠近西锦集一侧)道路扬尘大,脏亂差”问题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由犀浦街道负责,一是对该道路实施硬化减少扬尘污染(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整改)。二是对道路两侧皛色垃圾(餐纸、塑料袋)及杂物(废旧家具)进行清理对围挡内的杂草进行清除(2018年12月6日已完成整改),同时加强该区域日常清扫保潔力度
成都市彭州市联邦制药(成都)有限公司 该公司已停产5年,但公司内仍有很多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向市政污水管网或者雨水沟內排放;该公司的生产废弃物未经处理混合在建筑垃圾里倒掉。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2018年12月3日-4日工作专班对联邦制药进行叻现场检查。
1.关于“联邦制药(成都)有限公司已停产5年但公司内仍有很多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向市政污水或者雨水沟内排放”的问題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联邦制药自2013年7月整体关闭调迁至内蒙古自治区后无新增生产废水,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停止运行彭州市規划建设局已于2013年7月对该公司生产废水总排口进行封堵。联邦制药现存的CASS池、硫酸根去除池、接触氧化池、调节池、沉淀池等污水处理池夶部分为露天修建停产5年来雨水与池底污泥混合形成现存污水,约14000m?。2018年7月联邦制药委托成都元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国惠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编制了《厂区内剩余污水及污泥处理方案》,该方案建议“处理后的污水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Φ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及彭州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企业原有污水排放口排入污水管网,并最后进入彭州市污水处理厂进荇进一步处理”2018年11月15日,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目前,联邦制药正根据该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实施厂内污水处置工作2018年12月3日现场检查時,联邦制药污水处理站内污水尚未处理生产废水总排口仍处于封堵状态,无排水痕迹
2.关于“该公司的生产废弃物未

中国的从业人员:四川:巴中市:通江縣在12-01-2012达37.637千人相较于12-01-2011的27.309千人有所增长。中国从业人员:四川:巴中市:通江县数据按年更新12-01-2004至12-01-2012期间平均值为23.000千人,共9份观测结果该数据的历史最高值出现于12-01-2012,达37.637千人而历史最低值则出现于12-01-2008,为22.017千人CEIC提供的中国从业人员:四川:巴中市:通江县数据处于定期更新的状态,数据来源於国家统计局数据归类于中国经济数据库的劳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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