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生源地贷款申请表格,续贷.托克托县教育局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申请表盖哪的章?去教育局时带什么材料,除了不用贫困证明,都和新代_百度知道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申请表盖哪的章?去教育局时带什么材料,除了不用贫困证明,都和新代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申请表盖哪的章?去教育局时带什么材料,除了不用贫困证明,都和新代的一样吗???
(1)资格审查单位就盖两个章即可,即:村委会(居委会);乡镇 (街道) 民政部门。 县(市、区)资助中心就是当地教育局 (有的是民政局) 的章。(2)你办的地方的生源地贷款吧!这个我也不太清楚,我办的是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所以不一样!我办的时候首先得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网上进行注册,注册完之后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官网里,进去之后点贷款申请流程,按照那个步骤填写,输完后点提交,这样就会出现贷款的那个表,然后将那个表导出,打印复印。然后直接拿去村委会,乡镇里的领导以及资助管理中心这三个地方进行盖章,盖完后资助管理中心会给你一张回执单,带上那个单子回学校,学校会给你盖个章,让你寄回资助管理中心,寄回之后就等于差不多办成了!因为这个有名额限制,所以可能会有办不成功的人!具体的我不能说清楚,办的时候你可以多问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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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工作要点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印发&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要点的通知&(黔教函【2015】9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于5年(不含5年),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三)贷款用途:只能用于学费和住宿费,不能用作生活费。
(四)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
二、首次贷款办理申贷材料及流程
首次贷款学生申贷材料:
o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o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o户口薄原件
o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o贫困证明,即家庭经济贫困认定证明
贫困证明单位: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薄上,需携带双方户口薄原件。
办理日期:申请受理开始日期: 日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 日
回执接收截止日期: 日
(一)首次贷款学生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n)后,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
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并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盖章。
4.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贫困认定,再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申请表》上仅需一个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5.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即贷款回执单)。
6.高校报到后,将贷款《受理证明》(即贷款回执单)交给班主任老师,再由学院负责贷款的老师统一报送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在国开行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信息。
三、再次贷款(简称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续贷款学生申贷材料:
o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o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o《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贵州省内学生填写
o《贵州民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贷款学籍证明》—省外学生填写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薄上,需携带双方户
口薄原件。
备注: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籍证明要求各学院在特此证明处盖学院公章,学院负责贷款老师收齐后统一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10办公室加盖资助中心公章。谢绝学生个人前来办理。
申请续贷办理日期:申请受理开始日期: 日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 日
回执接收截止日期: 日
注意事项:学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2次。对于一年内登录不
超过2次的同学,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贷款申请。
(一)再次贷款学生
1.续贷学生必须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n)填写续贷声明(如果密码忘记不能登录系统的,可以联系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重置密码),续贷内容要求: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没有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n)填写续贷声明的将不能办理本年度续贷手续。续贷声明办理日期:—。同时要求各学院负责贷款的老师统计本学院的续贷学生名单,于日之前将纸质和电子名单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10办公室。要求以专业为单位统计。即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学生在一张表上。比如:理学院—12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统计在一张表里。13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统计在一张表里、14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统计在一张表里。样表里的学费金额和住宿费金额必须准确无误,我中心根据你们提供的学住费标准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里。一旦错误就会影响学生2015年度的续贷。
2.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将贷款《受理证明》(即回执单)交给班主任老师,再由学院负
责贷款的老师统一报送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在国开行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信息。
四、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密码怎么办?
方式一:自己找回密码
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页面右下角的“忘了密码您可以通过密码提示问题重设密码”超链接。选择“回答系统问题找回密码”,录入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号、系统预留的QQ号和一份合同号,输入新密码并确认。或者选择“根据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输入正确的提示问题答案后,输入新密码并确认。
方式二:请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重置密码
致电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经办人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系统内重置密码。
方式三:拨打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重置密码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五、申请办理贷款展期
办理对象: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将继续攻读硕士或专升本的我校2015年毕业生,请到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办理。
六、特别提醒(本年度不能申请助学贷款学生)
1、本年度应征参军入伍学生
2、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生(特指省民委提供学费的学生)
3、成人教育学生
贵州民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贵州省内学生填写
2:《贵州民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贷款学籍证明》—省外学生填写
3:《贵州民族大学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学生名单》模板
附件【】已下载次附件【】已下载次附件【】已下载次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图,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图,生源地助学贷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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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凤阳县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来源: &&&作者:&&&nbsp&【浏览次数:473次】&
2014年凤阳县国家开发银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号)文件、《2014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正常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2014年我县将继续开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一、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本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贷款。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4.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5.经乡镇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
⑴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⑵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⑶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⑷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⑸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⑹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⑺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⑻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父母因为以上原因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需出具由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规模和用途。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高职、本科院校每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为元之间100的整数倍,硕士研究生贷款每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为元之间100的整数倍,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
(四)贷款利息。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五)本息回收。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9月20日偿还)。借款学生毕业后2年(含毕业当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按借款合同约定不还本金,但需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每年除11月外的每月20日为提前还款日,学生需在当月1-10日通过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可选择一次性结清或部分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六)同一学年度,已经获得其他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其他行的助学贷款。
三、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
1.首次贷款学生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2.续贷学生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声明,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二)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首次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前往乡镇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乡镇民政部门确认属实的,在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栏相关位置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填写日期,经办人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续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
(三)现场受理
1.首次贷款学生
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⑴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证明原件;
⑵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
⑶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并由父母方或学生方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关系证明》原件;
⑷如共同借款人不为父母,并由乡镇民政部门出具了父母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仅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确认双方均在本辖区即可。县资助中心留存乡镇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原件。
2.续贷学生
&&&&&对于续贷学生,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3.现场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日至9月15日。
4.受理部门
凤阳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账户开立
国家开发银行委托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理机构,受托办理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回收。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支付宝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
(五)签订合同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连同合同文本二份交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
(六)高校录入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登陆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合同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日,如逾期未录,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
四、贷款发放与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审批通过后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根据合同借款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合同回执所载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留在借款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中,借款学生在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提现使用。
五、特别提醒
(一)国家开发银行开通了助学贷款95593呼叫中心,借款人如有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该电话。
(二)借款人提供的资料须及时准确,合同文本须字迹清晰,填写规范,不得涂改。对于审批不通过的合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将不再受理。
(三)借款人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提醒高校资助部门及时录入合同电子回执。
(四)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五)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六)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七)如国家有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八)学生要牢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并经常登录系统(每年至少2次),查询个人贷款情况(包括贷款审批情况、还款计划等);及时更新个人或共同借款人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及时接收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确保个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联系信息准确、畅通。
&&&(九)学生要据首贷“受理证明”中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及时登录支付宝,进入个人用户进行密码修改(注意记忆,一旦忘记,必须通过支付宝公司才能找回),并加以实名认证,确保账户正常使用。
&(十)本指南凤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为便于交流联系,欢迎加入凤阳县助学贷款QQ群(只要入一个即可。先从群1开始,额满后再入下一个)。
&QQ群1:&&&&QQ群2:&&&&&QQ群3:&
&&&&&服务热线:&&电子邮箱:&&&&
&EndFrag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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