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 公安部登记在公安网上登记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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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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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宝活动e租宝是倾力打造的,以融资租赁债权交易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公司全称为“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总部位于北京。e租宝是一家以专业化、定制化为特点的基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线上投融资平台,是国内首创的通过引入保理机制实现投资者资金自由赎回的服务平台,以提高投资者体验度、保障投资安全为服务宗旨,为投资者推荐风险低、收益适中的优质产品,法律机制健全,投资自主、赎回自由。e租宝致力于探索多层次融资租赁市场间的融通渠道,为出租方、承租方和投资者搭建一个高效、直接的融资桥梁,提供中间市场支持,构筑轻松自由的投融资环境;通过提供融资租赁交易信息,实现金融资产价格发现,优化融资租赁市场投资结构,加强防范市场风险,推动资本多渠道引入和合规流动;逐步打造覆盖全国的专业化、标准化的融资租赁交易投融资平台,争当中国融资租赁产品的创新工厂,促进中国融资租赁市场的发展和产品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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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项目准入标准明确,独立部门专职受理;
合规:资深律师专业审查,保障项目合规合法;
尽调:尽调团队实地考察,客观取证深入分析;
初审:客观评估融资需求,交叉检验调研结果;
评审:多行业专家360度评审,独立风险评估官一票否决;
贷后:实时监控承租主体,定期评估合作机构,留存战略伙伴。
创始合伙人
毕业于法国佩皮尼昂大学UniversityofPerpignanenFrance,国际管理硕士(DESS)。 王民&创始合伙人
本科毕业于,金融投资学研究生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拥有经济师、担保经理、证券从业等职称和资质。
CTO首席技术官
毕业于,计算机硕士,拥有融资租赁管理师、信贷风险管理师等多个职称。王兰兰&COO首席运营官
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经济学学士,拥有经济师、金融理财师等多个职称。
e租宝日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
日e租宝平台上线
日&“e租年享”、“e租月享”上线发布
日“e租乐盈”上线发布
日“e租乐享”、“e租富盈”、“e租富享”上线发布
大小:5.08M
分类:办公软件
版本:01.01.0009
要求:Android&1.6&以上
网站: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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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户注册,简单轻松2.手机投资,方便快捷3.查看收益,每日暗喜4.快速提现,及时安全公司介绍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钰诚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总部位于北京。钰诚集团是以融资租赁主导的金融服务为核心的,集高新技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拥有经营规模超过百亿的大型融资租赁公司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依托集团百亿资本,钰诚集团创新性的将融资租赁与互联网金融相结合,打造了以融资租赁债权交易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e租宝。微信订阅号、服务号:金易融-e租宝。
日7时许,e租宝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公司因经营合规问题,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同时发现该公司网站已经无法打开,APP端也加载失败。据新浪科技实地探访,12月7日早间9点左右,将近80名警察进入北京市呼家楼附近的安联大厦对e租宝母公司钰诚集团进行调查。安联大厦10层及27层都是钰诚集团办公地,截至下午5点30分,警察仍在办案中。 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信息称,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2月底,批准逮捕涉嫌利用“e租宝”平台在当地分公司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林某飞、郭某影等9名犯罪嫌疑人。广东省揭开了e租宝案的冰山一角。多位知情人士对财新记者透露,e租宝一共涉嫌非法吸存近400亿元,目前有关部门查封资产近150亿元。此前e租宝官网显示,截至12月3日,e租宝注册用户已达489.9万人,累计投资金额为729.53亿元。有关部门查明,由于存在“刷单”等反复投资的行为,e租宝涉案金额近400亿,牵涉投资人近80万人。 2016年1月警方公布e租宝非法集资500多亿。事件影响日,P2P平台三农资本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因“某宝”事件的持续发酵,引发了P2P行业的市场恐慌,大量投资人都在申请赎回自己的投资款项,打乱公司原有的发展规划,因此决定暂停业务。
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日,备受关注的“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此外,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这个曾风靡全国的网络平台真相究竟如何?钰诚集团一众高管头顶种种“光环”之下隐藏着怎样的黑幕?“新华视点”记者日前经有关部门批准,对办案民警、主要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企业进行了深入采访,还原了钰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钰诚系”)利用“e租宝”非法集资的犯罪轨迹。
打着“网络金融”旗号非法集资500多亿
“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并对其运营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
办案民警介绍,2015年底,多地公安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发现“e租宝”经营存在异常,随即展开调查。
公安机关发现,至日,“钰诚系”可支配流动资金持续紧张,资金链随时面临断裂危险;同时,钰诚集团已开始转移资金、销毁证据,数名高管有潜逃迹象。为了避免投资人蒙受更大损失,日,公安部指挥各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对丁宁等“钰诚系”主要高管实施抓捕。
办案民警表示,此案案情复杂,侦查难度极大。“钰诚系”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涉及投资人众多,且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经营交易数据量庞大,仅需要清查的存储公司相关数据的服务器就有200余台。为了毁灭证据,犯罪嫌疑人将1200余册证据材料装入80余个编织袋,埋藏在安徽省合肥市郊外某处6米深的地下,专案组动用两台挖掘机,历时20余个小时才将其挖出。
警方初步查明,“钰诚系”的顶端是在境外注册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有北京、上海、蚌埠等八大运营中心,并下设融资项目、“e租宝”线上销售、“e租宝”线下销售等八大业务板块,其中大部分板块都围绕着“e租宝”的运行而设置。
办案民警表示,从2014年7月“e租宝”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钰诚系”相关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警方初步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
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三步障眼法制造骗局
“‘e租宝’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在看守所,昔日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总裁张敏说,对于“e租宝”占用投资人的资金的事,公司高管都很清楚,她现在对此非常忏悔。
“e租宝”对外宣称,其经营模式是由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然后在“e租宝”平台上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发标融资;融到资金后,项目公司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则向投资人支付收益和本金。
办案民警介绍,在正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赚取项目利差,而平台赚取中介费;然而,“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副实。
“我们虚构融资项目,把钱转给承租人,并给承租人好处费,再把资金转入我们公司的关联公司,以达到事实挪用的目的。”丁宁说,他们前后为此花了8亿多元向项目公司和中间人买资料。
采访中,“钰诚系”多位高管都向记者证实了自己公司用收买企业或者注册空壳公司等方式在“e租宝”平台上虚构项目的事实。
“据我所知,‘e租宝’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雍磊称,丁宁指使专人,用融资金额的1.5%-2%向企业买来信息,他所在的部门就负责把这些企业信息填入准备好的合同里,制成虚假的项目在“e租宝”平台上线。为了让投资人增强投资信心,他们还采用了更改企业注册金等方式包装项目。
办案民警介绍,在目前警方已查证的207家承租公司中,只有1家与钰诚租赁发生了真实的业务。
有部分涉案企业甚至直到案发都被蒙在鼓里。安徽省蚌埠市某企业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公司曾通过钰诚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向银行贷过款,对方因此掌握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但直到2015年底他的企业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他才从公安机关处得知自己的公司被“e租宝”冒名挂到网上融资。“他们的做法太恶劣了,我希望公安机关严惩这种行为,还我们一个清白。”王先生气愤地说。
根据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平台只进行信息中介服务,不能自设资金池,不提供信用担保。据警方调查,“e租宝”将吸收来的资金以“借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形式进入自设的资金池,相当于把资金从“左口袋”放到了“右口袋”。
不仅如此,钰诚集团还直接控制了3家担保公司和一家保理公司,为“e租宝”的项目担保。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爱君表示,如果平台引入有关联关系的担保机构,将给债权人带来极大风险。
“高收益低风险”的承诺陷阱
“1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这是“e租宝”广为宣传的口号。许多投资人表示,他们就是听信了“e租宝”保本保息、灵活支取的承诺才上当受骗的。记者了解到,“e租宝”共推出过6款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间,远高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投资人张先生表示,“e租宝”的推销人员鼓动他说,“e租宝”产品保本保息,哪怕投资的公司失败了,钱还是照样有。
投资人徐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拿10万块钱比较的话,在银行放一年才赚2000多块钱;放在‘e租宝’那边的话,它承诺的利率是14.6%,放一年就能赚14000多块钱。”
投资人席女士则称,自己是被“e租宝”可以灵活支取的特点吸引了:“一般的理财产品不能提前支取,但‘e租宝’提前10天也可以拿出来。”
对此,李爱君表示,最高法在2010年出台的关于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解释里明确,不能用承诺回报引诱投资者。实际上,由于金融行业天然的风险性,承诺保本保息本身就违背客观规律。银监会更是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进行风险提示。
但是,“e租宝”抓住了部分老百姓对金融知识了解不多的弱点,用虚假的承诺编织了一个“陷阱”。为了加快扩张速度,钰诚集团还在各地设立了大量分公司和代销公司,直接面对老百姓“贴身推销”。其地推人员除了推荐“e租宝”的产品外,甚至还会“热心”地为他们提供开通网银、注册平台等服务。正是在这种强大攻势下,“e租宝”仅用一年半时间,就吸引来90多万实际投资人,客户遍布全国。
非法吸取的巨额资金被钰诚集团自用
据警方调查,“钰诚系”除了将一部分吸取的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外,相当一部分被用于个人挥霍、维持公司的巨额运行成本、投资不良债权以及广告炒作。
据多个犯罪嫌疑人供述,丁宁与数名集团女高管关系密切,其私生活极其奢侈,大肆挥霍吸来的资金。警方初步查明,丁宁赠与他人的现金、房产、车辆、奢侈品的价值达10余亿元。仅对张敏一人,丁宁除了向其赠送价值1.3亿的新加坡别墅、价值1200万的粉钻戒指、豪华轿车、名表等礼物,还先后“奖励”她5.5亿元人民币。
“钰诚系”的一大开支还来自高昂的员工薪金。以丁宁的弟弟丁甸为例,他原本月薪1.8万元,但调任北京后,月薪就飞涨到100万元。据张敏交代,整个集团拿着百万级年薪的高管多达80人左右,仅2015年11月,钰诚集团需发给员工的工资就有8亿元。
多位公司高管称,为了给公众留下“财大气粗”的印象,丁宁要求办公室几十个秘书全身穿戴奢侈品牌的制服和首饰“展示公司形象”,甚至一次就把一个奢侈品店全部买空。
不仅如此,2014年以来,“钰诚系”先后花费上亿元大量投放广告进行“病毒式营销”,还将张敏包装成“互联网金融第一美女总裁”,作为企业形象代言人公开出席各种活动。
公司的花销在水涨船高,资金回笼的压力也越来越大。雍磊说,“e租宝”只要一天没有新项目上线,丁宁就会立刻催问。
实际上,“钰诚系”的高管们对公司的实际状况都心知肚明。“‘e租宝’的窟窿只会越滚越大,然后在某个点集中爆发,账上没钱还给老客户,也不能还给新客户。”张敏说,自己曾在2015年9月让公司的数据中心进行测算,结果显示,“e租宝”的赎回量将在2016年1月达到9亿,此后赎回量逐月递增。
这个预测,与公安机关此前的分析结果非常吻合。
丁宁坦言,钰诚集团旗下仅有钰诚租赁、钰诚五金和钰诚新材料三家公司能产生实际的经营利润,但三家企业的总收入不足8亿,利润尚不足一亿。因此,除了靠疯狂占用“e租宝”吸收来的资金,“钰诚系”的正常收入根本不足以覆盖其庞大的开支。
“e租宝”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根据“e租宝”案件中已经查明的种种犯罪事实,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这些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介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4个构成要件:第一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假借合法的经营形式来吸存,第二是以媒介、短信、推荐会等形式公开吸存,第三是通过私募、股权等其他的手段来承诺还本付息或者回报,第四是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的人吸存。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平台公开向全国吸存,还对外承诺还本付息,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对于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如果还存在挥霍性投资或者消耗性支出导致财产不能偿还的情形,就构成了集资诈骗罪。”他认为,“e租宝”案的犯罪嫌疑人投资高档车辆和住宅、向员工支付高工资等挥霍行为,体现了他们主观上非法占有投资者资金的目的,这是导致吸收来的资金不能偿还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他们涉嫌集资诈骗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李爱君则指出,金融是一种以高风险为特征的行业,因此老百姓在投资前更需要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知道任何投资行为都要风险自担;而如果投资者参与的金融活动涉嫌违法犯罪,就将承担更大的风险。
最新进展: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取证追赃挽损
办案民警介绍,由于“钰诚系”的资金交易庞杂,财务管理混乱,其资金流向还在调查之中。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与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通力配合,加快工作进度,全力以赴进行调查取证、追赃、甄别涉案资产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资人的损失。为了便于投资人报案、完善案件处置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已经搭建起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并将于近期挂接在公安部官方网站上启用。
有关部门表示,投资人应及时、主动报案、登记信息、提供证明材料,避免因不及时、不如实报案、登记而损害自身合法利益;同时,请投资人依法维权,不信谣、不传谣、不受蛊惑,不组织、参与各类非法活动。涉嫌犯罪的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调查、退缴违法所得,争取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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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宝被查最新消息,多地接踵收紧互金监管
  e租宝被查最新消息,多地接踵收紧互金监管,详见以下内容:
  1月11日,深圳经侦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e租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
  深圳经侦通报表示,该市公安机关已经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请投资者及时到居住地派出所报案,反映投资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和追赃挽损工作,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最大限度追缴涉案资产。从日开始,&e租宝&网站以及关联公司因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嫌违法经营活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1月12日,零壹研究院院长李耀东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此前,官方对于&e租宝事件&并没有明确定性,此次深圳经侦首次对该事件进行了定性,并明确其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李耀东透露,&e租宝事件&之后,包括深圳、上海等地在内的互联网金融发达地区纷纷收紧了互联网金融企业工商注册。&可以看出,目前收紧不仅仅是针对P2P,而是针对所有的民间金融和民间理财。&
  e租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此前有消息称,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进行调查。北京及各省区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了专项处置工作机构,并开展有关工作。
  据盈灿咨询介绍,从日开始,全国各地投资人纷纷通过贴吧、微信、QQ建立维权交流群,互通有无并商讨对策。由于QQ群的交流渠道更为开放,投资人在其中的维权交流最为活跃。根据其舆情监测系统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10日下午2:30,e租宝维权群的数量已达到114个。
  从维权群中的讨论来看,投资人的投资金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其中不乏投资金额在50万以上的大额投资人。
  值得一提的是,盈灿咨询还发现,有不少经e租宝&理财师&介绍投资的投资人,而这些投资人对e租宝在网上的舆论知之甚少。
  当天,盈灿集团副总裁兼网贷之家首席执行官石鹏峰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e租宝暴露出来的问题在于,其平台资金来源和去向均成谜。
  盈灿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0月份,共有309个借款公司在e租宝平台上发布借款标,借款标共计649个,有292家企业在借款之前发生过注册资本变更,占比达94.5%。更前,这些企业的注册资本平均为154万,变更后达2714万。多达302家公司在借款之前发生过法定代表人变更。变更后,有32人在2家以上的借款公司中任法定代表人。
  &截至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冻结了e租宝的全部资产,并且也在追讨有关资产。我们建议,涉事投资者应该在全面收集证据之后去就近的派出所或公安部门进行登记或报案,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石鹏峰如是说。
  地方政府收紧互金监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采访当中获悉,近期,各地方政府连续发布的一系列禁止宣传和严格准入的措施,已经将目光瞄准了与P2P融资相关联的互联网金融理财领域。
  其中,深圳、上海相继宣布暂停互联网金融平台注册,北京开始暂停&投资类&企业注册登记。
  日,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率先发布了《关于加强个体网络借贷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这是继P2P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出台后的首个地方网贷监管政策。
  1月11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根据市金融办《市金融办关于暂停全市互联网金融企业商事登记注册的函》(深府金函〔号)文件要求,自日起,暂停全市新增互联网金融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商事登记注册。
  商事主体名称行业用语为&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不再核准,经营范围表述为&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也不再核准。已在网上申请但1月1日尚未核准的,也不再办理登记。石鹏峰认为,由于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P2P行业的监管权责划归各地政府金融办。各地金融办展开了积极应对,上述暂停工商注册登记只是其中的一个配套措施而已,主要是为了保护投资者。
  石鹏峰称,&如果在监管细则及各项配套措施正式落地之前,对此不加以限制的话,任何人都可以注册一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但实质并非开展P2P的公司。&
  当天,北京一家P2P平台负责人也坦言,有的平台理财产品也引进了大量P2P理财产品,还有一些产品则借助P2P通道或概念,进入到定向委托投资、结构化理财、代客购买/代客理财领域,并已经形成趋势化效应。(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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