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大学生消费行为的研究互联网消费安全有哪些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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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络行为法律规范及安全教育对策研究
编辑:younian
  [摘 要]伴随新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手机WAP技术革新,网络和大学生的学习生活越来越紧密,互联网给大学生带来了许多令人震撼的变化,一方面网络方便快捷地拓宽了学生的视野,使大学生知识体系更加丰富。为交流思想、休闲娱乐活动提供便捷,对提高大学生文化素养有很大帮助。另一方面,由于网络上资源纷杂,大学生网络行为法律规范出现不少问题,尤其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3G、4G网络的出现,学生网络活动更加频繁,网络行为违法失范增多,侵害被侵害不断增长,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文章在国家网络法律法规等政策的指导下,借鉴国内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基础之上,浅析大学生网络行为法律规范的现状,提出安全教育方面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失范;安全教育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new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especially mobile phone WAP technology innovation, networking and college students learn life more closely, the Internet has brought to the students a lot of shocking change, on the one hand the network quickly and easily broaden the students' vision, so that students knowledge richer. For the exchange of ideas, leisure and entertainment activities to provide convenient, to improve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cultural qualities of great help. On the other hand, since the network resources confused, college students network behavior legal norms many problems, especially with the advancement of Internet technology, 3G, 4G networks emerge, students network activity more frequently, increasing anomie illegal network behavior, violation was abuse is growing, which can not but arouse our attention. Article, under the guidance of national networks and other laws and regulations, policies and research results on the basis of domestic scholars, college students network behavior of the status quo of legal norms, proposed safety education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Safety Education Strategy
  一、大学生网络行为法律规范的相关概述
  (一)网络行为的概述
  网络行为是指在电子网络空间里发生的人的各种各样的行为活动,这类行为活动虽然所依托的&场域&和&平台&不同,但是正好与人们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行为活动对应起来。又称为电子行为、虚拟行为、上网行为。
  大学生网络行为主要有:其一,利用网络交流沟通的社交行为,主要表现在用QQ、微信、陌陌等聊天、微博、人人、facebook等主页、贴吧等论坛。其二,信息查找行为,主页表现在:网络搜索查找与阅读浏览自己有兴趣的资料,获取消息和知识。其三,休闲娱乐行为,主要表现利用网络相关软件娱乐如听音乐、看电影、玩网络游戏。其四,学习行为,凭借网络平台海量信息知识学习,主要表现在网络课堂、网上图书馆、网络学习软件等,其五,消费行为,利用网络平台购买物品如网络购物、竞拍等。其六,网络行为失范行为,主要表现为网络诈骗、黑客入侵、病毒传播、侵犯人格权、肆意践踏知识产权等行为。
  (二)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的概述
  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指网络失范行为的对象是大学生,大学生自身在网络应用的过程中为达到某种目的或者谋求自身利益侵犯他人,表现出来的所有违背道德和违法犯罪的法律行为,从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上从网络违背道德到网络违法直至到网络犯罪行为。
  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是利用电脑病毒入侵、破坏网络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制作传播网络信息垃圾;恶意诽谤,传播谣言,发布不健康言论;借助网络平台进行诈骗;侵犯他人网络隐私;浏览、下载、肆意传播不良信息,窃取他人商业秘密、人肉搜索,沉迷网络游戏或公开兜售文章、侵犯知识产权等。目前阶段这些行为在大学生网民中不算少数。
  二、大学生网络行为法律规范问题
  (一)大学生网络法律规范意识、学习网络法律知识问题
  法文化和&法秩序& 在网络环境下还没有培养起来,网络违法犯罪惩罚力度不大,还没有建立起来信誉体系和追责体系,法律惩慑和预防效果甚微;有些大学生总以为网络是虚拟空间,所以可以不负任何责任地发帖、转帖,为了博点击率,罔顾公序良俗,目前不少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法律意识还比较淡漠,对其个人网络行为法律性质认识比较模糊,个别大学生存在道德约束自控能力不足,违规的行为相对多,&任何形式的法律活动都是以一定的法律意识为引导的自觉活动,人们法律意识的性质、程度、内容在某种程度上是衡量社会文明的标志&。[1]大学生网络法律规范意识是高校学生内在认同网络法律规范的价值基础之上,能够理性地行使权利,积极主动地服从规则。&法制&意识现今并没渗透到每个人的意识行为中,作为虚拟性、隐蔽性并存的网络,脱离了现实社会的约束,网络活动受到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力更弱,一些大学生往往难以自我遵从法律。在大学生内部甚至存在着对网络法律规范普遍性漠视,出现的是&学但不用&、&知却不信&、&明知故犯&的不接纳、不认同态度,造成了网络法律规范作用效果甚微。
  网络法律知识是指人们对网络法律的性质、目的和作用的认识和了解,对网络法律内容的把握以及对网络法律的良好运用&。[2]而&在不了解规范要求的前提下,网络行为主体遵从规范的可能性就必定要大打折扣了&。[3]
  以下两个方面体现了大学生网络法律知识的匮乏:其一,主观方面,大学生根据实用主义,对网络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缺乏主动性,他们倾向于学习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等实用性较强的法律知识,喜欢听案例分析和怎样打官司的知识,对网络法律法规缺少关注度;其二, 客观方面,由于网络的特殊性,加之我国网络立法的时间还不太长,不少大学生对网络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十分了解。目前,在高校的专业设置中,很少能找到调整网络安全行为方面专业领域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目前高校大学生教学所通用的《法律基础》教材中关于网络法律法规的内容很少,直接导致了大学生网络法律安全基础知识的缺失,使得大学生网络法律规范意识淡薄。结果现今大学生虽热衷于上网,但对于网络法律法规却知之甚少,对网络行为的善恶还不能做出理性的判断,好多人并不清楚哪些网络行为违法,哪些网络行为构成犯罪,极易做出错误的法律判断意识,客观形成淡薄的法制观念。
  (二)大学生网络法律规范适用、网络违法违规问题
  法律规范引导、保障大学生网络行为活动合法性、合规性。而大学生网络行为活动的依法展开,对网络社会具有指引和保障作用。大学生对网络法律规范的适用主要由网络法律实践活动来体现,即大学生按照网络法律法规规范进行网络行为,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合法的网络权利,积极使用网络法律法规来解决出现在网络世界中的各类麻烦、纠纷。在网络活动中大学生不会主动依法约束自己违法失范的行为,在遇到纠纷时不借助法律反而消极应对,这是致使高等院校网络法制教育困难重重,收效不大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一是与网络的特殊性相关,因网络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快速性等特性,造成了司法实践中&侦破案件难、诉讼审判困难、影响消除艰难&等复杂困境,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大学生适用网络法律的信心。其二是由于我国现阶段网络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性不健全,个别处存在不一致;高位阶法律侧重比例小;低位阶规范侧重太多,对不良信息行为的执法解释不明确,公众理解不一,导致部分网络行为无法可依。部分高校大学生在传统性网络活动中的守法、用法及承担责任等方面都表现得比较规范,但还有一些大学生的网络行为随意性太强,缺失规范性,出现网络行为问题时候,倾向于自认倒霉等非法律手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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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络行为法律规范及安全教育对策研究]网友评论
<div class="ds-thread" data-thread-key="65182" data-title="大学生网络行为法律规范及安全教育对策研究" data-image="">大学生网络消费心理特征及行为指向研究
一、引言二、研究方法和调研对象三、问卷分析1.大学生网络消费心理特征调查(2)对待新事物的看法和为网络服务付费的意愿。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虽然总体来说大学生的消费仍然处于满足“生存需要”阶段,即吃饭穿衣仍然是支出的主要方面,当然这和他们的经济不能独立有很大关系,但大学生因其自身追求时尚的特点和独立生活的需要,他们更需要受尊重、人际交往,以及自我实现,所以他们在消费的心理上呈现一种追新求变的态势。此次调查显示对于新事物或新技术好奇或设法接触,以及要求设法实现拥有的占98.7%,这比较符合大学生朝气蓬勃、追求时尚新颖的特征。调研结果同时显示,有近50%的大学生不愿意为网上提供的服务额外支付费用,只有10.4%的大学生愿意为网上服务支付额外费用,有40.3%的大学生视情况来定是否愿意付费。这类现象表明,网络的普及还不够广和深,大学生对待网络消费的态度还不是非常积极,同时也说明网络文明的宣传还不到位。另外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人们的生活水平等也制约了网络消费的发展,网络的发展还处于初步阶段。2.大学生网络消费行为指向分析(2)大学生网络消费行为特点分析。上网地点调查发现在学校周围网吧33.8%,学校机房49.8%,宿舍或家里15.2%。说明大学生还未达到电脑的普及,鉴于地区发展和经济的因素尚不具备独立进行网络消费的能力。登陆购物网站的频率调研数据显示,大多数的大学生只是偶尔登陆购物网站,每次上网都登陆的只占2.6%,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对于登陆购物网站存在不确定因素。这些表明当今大学生不是完全的网络消费者,他们可能是由需求产生或是网络宣传的影响进而产生欲望的。大学生上网的主要内容是浏览信息、查资料或学习、网上下载、聊天、玩游戏,以及收发邮件的比例占97.1%。网络已经融入大学生的生活中,休闲娱乐业成为了上网的主要目的。虽然浏览信息、查资料或学习认识仍是大学生上网的普遍选择,但同时休闲娱乐也上升为大学生上网的主要目的。这些表明与过去相比,大学生在网上对于信息、服务的多样性和娱乐性追求有所提高。网络不仅是学习的主要工具,也是休闲娱乐的重要活动之一。此次调查显示大学生对于网上购物的支付手段,首选银行汇款,选银行汇款的占24.2%,其次依次为网上银行22.9%、第三方支付22.1%、邮局汇款15.6%。此外还有一些其他方式诸如货到付款这主要考虑了安全性的必要,还有手机支付的方式,在访谈中大学生都表示这种方式也存在很大的风险。3.调查分析总结(1)大学生的消费特征对其网络消费行为有一定的影响。对于网络消费,大多数的大学生随着年级的增加他们对于网络营销的态度越正面,年级越高对于网络经验越成熟,进行网上购物的行为就越理性、积极;性别与对待网络的态度有关;专业的差异,偏文科的大学生由于课程少,而且少了整天计算的烦恼,空闲的时间较偏理科的学生要多的多;月消费水平与网络购物相关性较小。(2)大学生的网上购物的态度,以及意向对其网络消费有成正比的影响。调研显示能够尽情投入网络世界的大学生一般都能享受到网络所带来的乐趣,并对于网络才生亲近的好感,这样他们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般会愿意为网络的服务付费,并且从于网络的接触过程中了解网上购物,偏好于网络,自然会转移接受网上购物这一便捷的消费方式。(3)大学生的网络经验对其网络消费也有成正比的影响。大学生们对网络重要性的认知程度会随着上网时间的增多而逐渐加深,不同的大学生对网络在自己大学生活中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很大差异。一般来说,大学生网龄的长短与他们对网络重要性的认知程度成正相关;大学生们随着网龄的增加,会从全方位的考虑购买决策的正确与否。对于产生购买的动机很理智,在如何选择商家上,会通过网络上的论坛对此商家的评价、征询朋友的意见、搜索商家本身的知名度和诚信度等方法搜集信息,有效比对,然后综合考虑比较网络风险系数,再做出购买的决策,这符合拥有较高素质大学生的纯粹消费者身份的特点。(4)感知风险度与大学生网络消费成反比。网上购物的风险指的是产品质量风险、安全性风险(网络欺骗或欺诈、人身及健康风险、财产风险、安全感心理风险等)、商家诚信度的风险、机制不健全权益无法保障的风险、配送的风险等,这些限制了大学生网上消费的步伐。为了规避风险他们会尽量减少网上购物,即使购物也是在那些知名度大的商家去选择。四、研究结论与展望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报告称,2007年我国网民将月收入的10%左右投向互联网领域,国内互联网用户消费总规模达3988亿元。而大学生网络消费者将成为互联网消费的主体。同样,对于网络消费的前景,大学生被调查者大多数对网上购物报有正确的心态,大多数的大学生很看好网上购物,对于网上购这种新的消费方式持正面的态度,调查对象50%以上的学生认为网上购物的前景一片光明,认为网上购物随着人们观念的改进和接受会被更多的人所采用的消费方式。目前网络消费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网络商家的信誉问题。调查显示大学生对于网上商家的诚信度和名誉度有明显的质疑态度。从调查结果分析看,目前网络商家有诚信度与信誉度的缺失、安全性不确定,风险大、质量无保证、机制不健全;宣传不到位;权益无法保障、售后无法保障或达不到要求的共占95%。从社会角度来说,政府以及企业应联手出台新措施、新制度保障网络消费安全,只有这样网络消费才能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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