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 大白科技为什么要坚持股份给成尚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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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时间: 02:49  
  证券代码:000925证券简称:众合科技公告编号:临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完成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临《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完成的公告》”。现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临《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和稳定,切实保护各类投资者的权益,拟定了增持众合科技股份的计划。
  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尚科技”]、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网新”])计划于 2015 年 7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众合科技的股份,增持的金额不低于 3400 万元,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购买的公司股份。
  一、 截止本公告日增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8 月 18 日,浙大网新通过平安证券“平安――稳盈 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购买公司股份377,0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2%;增持金额为 7,975,640.00 元。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5 年 8 月 26 日,浙大网新通过平安证券“平安――稳盈 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购买公司股份468,3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4%;增持金额为 7,011,653.00 元。
  日至10月9日,成尚科技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收益互换方式增持公司3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94%,增持金额为4,375,959.05元。
  日至日,成尚科技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收益互换方式增持公司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02%,增持金额为127,226.62元。
  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于日停牌(公告:临),日复牌(公告:临)。
  日,成尚科技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股票收益互换方式增持78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24%,增持金额为14,996,260.11元。
  补充协议内容:
  1) 本次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中,成尚科技向长城证券支付100%履约保证金,长城证券未向成尚科技提供任何融资安排。
  2) 成尚科技与长城证券双方非一致行动人,标的证券的所有权归长城证券所有。
  3) 标的证券的投票权归长城证券所有,成尚科技仅具有投票建议权。
  截止本公告日,浙大网新增持前持股数量为62,536,486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9.30%,本次增持845,300股,增持完成后, 浙大网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381,78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78%;成尚科技增持前持股数量为40,204,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40%,本次增持股,增持完成后,成尚科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3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89%。
  二、浙大网新和成尚科技本次购买行为符合《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购买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浙大网新和成尚科技承诺在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购买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补充律师对本次增持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增持人于本次增持股份时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境内自然人,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
  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之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主体资格。
  2、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次增持股份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增持人就本次增持股份事宜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股份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的增持人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的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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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2)
  上述互保额度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住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501室
  2、法定代表人:史烈
  3、注册资本:821,711,995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日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46
  6、公司税务登记号码:679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承包工程(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工程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及产品的制造、销售;网络教育的投资开发;生物制药的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承接环境保护工程。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销售和集成、订制软件等。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9.56%的股权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浙大网新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用于补充经营流动资金,满足本公司与浙大网新生产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
  2、浙大网新的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偿债能力良好,一致同意为浙大网新提供担保并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2、反担保情况:公司股东浙大网新为本次担保相应提供等额担保。公司为浙大网新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浙大网新提供担保余额2,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3%;浙大网新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8%;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87,516.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4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我们认真核查,公司与浙大网新之间的担保和互保系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同时浙大网新为本次关联担保事宜提供了反担保,能够有效防控风险。
  鉴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关联担保发表的意见:
  浙大网新 2015年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情况稳健,在浙江省各金融机构拥有良好的信誉,同意与之建立担保关系。同时浙大网新为本次关联担保事宜提供了反担保,能够有效防控风险。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并同意提交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公告编号: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度为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6 年3月16 日上午10:00 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 号双城国际 4 号楼 17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为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与地铁业主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因办理进口免税需要,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进出口”)需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的一些轨道交通项目的进口设备开具关税、增值税凭保放行的保函。
  鉴于该关税保函的开立直接影响到公司轨道交通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意为其提供担保仅用于众合进出口开立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轨道交通业务相关的关税、增值税凭保放行的保函使用。
  相关担保额度详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1)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24号中融大厦901-13号
  (2)法定代表人:叶效锋
  (3)注册资本: 壹佰贰拾万元
  (4)成立日期:日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079
  (6)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经济技术交流服务。
  (7)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8)与本公司没有关联
  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众合进出口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该担保额度仅用于众合进出口开立与我司或全资子公司的轨道交通业务相关的关税、增值税凭保放行的保函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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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1亿元,同比减少2.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99.72万元,同比增加6444.31万元。  2015年上半年,公司重新确立自身的品牌定位为“中国领先的IT全案服务商”,并明确提出全面投身“互联网+”,调整战略导向从“Computer+X”全面转入“互联网+X”,发力云计算和大数据,致力于提供智慧城市、智慧商务和智慧生活三大领域的IT全案服务,分别面向城市管理、产业经济和社会民生提供互联网化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在新的战略导向下,公司不仅在IT技术、商业模式策划、资本运作、渠道重构、业务运营等方面,帮助客户实现互联网化转型,做转型顾问;同时自身从组织架构、业务布局、运作模式、思维方式、技术储备、人才引进等各方面也进行互联网化转型与重构。由于受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增加等因素影响,收益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公司2015年上半年实现盈利4,699.72万元。  2.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现金方式收购网新电气72%股权、网新信息100%股权、网新恩普24.47%股权、普吉投资78.26%股权。收购的公司均是“互联网+”、智慧城市业务领域的IT企业,在智慧交通、智慧会展、智慧园区、智慧健康以及智慧人社五大领域为客户提供互联网化解决方案与运营服务。  在报告期内,公司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技术,在智慧人社、智慧政务、智慧金融、电子商务等领域有所突破。公司与华媒控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推进互联网+传媒等多个领域的合作。  在品牌建设上,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015年度中国互联网行业领军企业奖”、“2015年行业领军企业奖”、“2015年度中国金软件金服务十大杰出企业奖”、“2015Cloud500云服务运营商”、“2015Cloud500创新云应用开发商”等多项荣誉。同时再次入选IAOP 2015全球外包企业100强;并荣获思科大中华区“2015年度最佳Service Provider技术架构合作伙伴”全球大奖(Global Award); 入选“浙江省电子信息产业百家重点企业”。  (1)智慧城市  在报告期内,公司基于云为客户提供全价值链的增值服务,利用积累的行业高端的核心技术及行业差异化能力资源,继续推进以社保一体化、市民一卡通、智慧人社、智慧交通等产品为核心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群,更方便高效地帮助政府客户规划智慧城市建设,获得浙江省智慧城市促进会“年度先进集体”荣誉。  在市民一卡通领域,公司继续推动传统市民卡向互联网服务和大数据增值应用服务的升级转型。公司承接的克拉玛依市民卡工程是国内首个基于公安部eID电子身份证平台的市民卡工程,为将来市民卡的互联网应用拓展提供有力工具;公司中标浙江省义乌市社会保障·市民卡项目,同时基于原有的市民一卡通解决方案增设了智慧医疗“诊间结算”服务。  在智慧人社领域,公司继续开拓多个部级、省级行业客户和多个地市级客户。公司成功中标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汇总版一期软件开发项目;中标浙江省全民参保登记管理系统项目,该项目是全民参保工作的全国试点,对浙江省内市场巩固,以及省外推广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中标全国首个省级机关养老保险项目——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项目,为公司拓展全国各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赢得先机;中标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应用系统维护及新项目开发项目;中标江苏省丹阳市人社局金保工程项目;此外,基于核心三版的宁波市统一征缴及养老系统二期正式试运行上线,河南信阳养老信息系统成功上线,河南省驻马店市社会保障一体化系统顺利上线,充分彰显了公司在人社业务领域信息化建设上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  在智慧政务领域,公司承担的工信部电子发展基金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公司中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一期黄标车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中标浙江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备份网络建设项目施工集成项目;中标四川省商务厅商务在线监管会商系统项目;中标昆山市统计局宏观数据库二期项目;与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签订信息系统集成开发合同;并中标国内首个智慧工会平台项目——杭州市总工会“智慧公会工作平台项目”,更好地实现线上线下为职工群众服务,助力其向“互联网+”转型升级,并计划下半年积极拓展新的智慧工会行业信息化服务。  在智慧交通领域,公司推动杭州停车服务的互联网化,助力杭州市成为全国首家采用支付宝进行路边停车自助缴费的城市,重构传统城市停车管理。  (2)智慧商务  公司致力于为企业创造价值,帮助企业在其价值网络中获得更高的价值定位。因此公司深入剖析企业的内外部价值链,从业务流程改造到合规性管理,从信息流到物流、资金流,从市场渠道重构到产业链上下游合作,网新为企业提供全链条的增值服务,借以在"互联网+"的时代,帮助企业在全新的竞技场上占领先机。  在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为中国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云化”业务提供服务。公司成功获选“北京联通2015年度ICT合作伙伴”,并为北京移动CMNet城域网六期工程服务;公司中标北京IT承载网扩容工程和中国联通北京宽带计费认证系统(BIAS)网管优化改造和软件扩容工程。此外,公司还参与雅砻江企业级数据中心建设;参与网新新云联数据中心及私有云建设。  在智慧金融领域,公司持续为、贵州银行等核心客户提供定制化开发服务;公司为上海群畅开发的金融票据业务管理平台成功上线;公司在恒盈量化交易系统的框架内打造的股指期货套利交易平台成功上线,目前已在量道投资的产品中正式投入应用;公司与西安银行签订开发资源购置协议;公司与绍兴银行合作打造新一代外汇牌价系统,已相继在鄞州银行、民泰银行上线;公司为中韩人寿、信泰人寿开发的新契约在线录入系统成功上线。  在互联网+制造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中标浙江能源集团核心应用基础平台建设项目;为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Bosch China)提供STDF数据解析系统开发等多项技术支持;并且与成功签署并交付智能家居管家系统的功能测试、接口测试以及性能测试项目。  在电子商务领域,公司与杭州觅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美食分享平台APP。在智慧物流领域,公司为安徽烟草公司宿州公司提供智能配送系统开发服务。  在企业身份服务领域,公司协助浙江省工商局继续推动企业数字证书的发行和服务工作,同时企业数字证书开通新应用——网络办理住房公积金,真正实现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全覆盖。  基于前期在老挝市场的开拓与积累,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老挝分行的信息化项目已顺利交付;电信领域的LANNIC项目已启动。  (3)智慧生活  在智慧助残领域,公司继续为中残联提供中国智能残疾人证和残疾人服务体系的IT和规范标准服务,在报告期内,逐步在中残联体系内开展地方平台的试点,并计划在下一阶段推动残疾人卡及残疾人服务平台同市民卡的结合,以及在各试点城市的落地。同时积极拓展依托中国残疾人服务网的就业频道,基于用户数据资源和服务平台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增值服务,打造的“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  (4)技术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建设,获得多项企业证书。公司成功通过CMMI5体系,强化项目管理过程与服务质量。  在大数据、云计算领域,公司推出私有云自动化解决方案(PCAS)群、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BADP)、统一身份与访问控制管理平台(IAM) 等技术产品和服务,目前已经成熟地运用在国内外项目中。并且公司自主研发首款大数据新闻聚合阅读产品——“摘客”移动端APP上线。  公司坚持基于“大、物、移、云”技术进行业务创新,建立面向多领域的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如:品牌厂商电子商务解决方案、互联网金融解决方案、智慧物流路线规划系统、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等。其中品牌厂商电子商务解决方案、互联网金融解决方案均获得工信部举办的第十九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金奖;自主研发的《市民卡的“互联网+”民生通服务平台》项目获2015年度“国家金卡工程金蚂蚁奖—创新产品奖”;自主研发的“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能物流配送系统”成功上榜《2015年(第一批)杭州市物联网推广示范应用项目》;“网新恩普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摘得2014年度 “浙江最佳创新软件产品”奖;“恒信互联网融资交易系统”获2014中国优秀金融IT产品和解决方案奖;“恒天恒信新一代互联网融资生态链系统”申报年(十三五)杭州市电子信息产业重大项目。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处置股权投资收回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偿还贷款增加所致。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本期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294.05%,主要是本期处置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本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728.92%,主要是本期应收款项增加及上年同期收回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所致。  本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610.53%,主要是本期处置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本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662.09%,主要是本期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因筹划重大事项,我公司股票自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我公司拟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于日发布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正式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在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积极配合下,对收购标的企业进行了法律、审计、评估等各方面工作,最终确定了发行草案。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议案,公司股票于日复牌。日,公司召开2014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受理该行政许可申请。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632]号)。截止至报告日,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今年年初制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稳步发展,详见本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部分。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在信息技术领域的深厚技术积淀,规模化的大型信息系统开发能力  以公司与浙大共建的一系列联合技术中心的科研力量为内核,公司十多年来积累了计算金融技术、Linux兼容内核、智能互联的数据交换系统、嵌入式软件、残疾人信息无障碍等一系列核心技术,并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电子支付、人工智能等领域积极进行技术储备。同时,公司以全球布局的十二大软件开发交付基地为主体,具备从需求规划、研发阶段承接国际大型软件系统项目的卓越开发能力。基于以上先进技术,网新能为各类行业客户做定制开发,成为客户转型“互联网+”的连接器。  2.深入垂直行业的云应用解决方案能力  网新在智慧城市各个行业领域均拥有国内顶尖的行业专家智库,积累了行业高端的核心技术及行业差异化能力资源。公司已经形成了以社保一体化、市民一卡通、智慧人社、智慧交通等产品为核心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群和以智慧金融、电子商务等产品为核心的“智慧商务”解决方案群。基于对行业的深入了解,网新擅长与其行业客户相互激发,帮助客户在其所专长的领域找到行业痛点,开辟新蓝海,实现基于自身能力和资源的互联网化释放。  3.大型项目总包实施管理能力  网新经过15年的技术积累、大型现代化项目管理经验积累,具备从咨询设计到软件开发、软硬件总集成、运营维护,再到云架构、云迁移的大型工程总包实施能力。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2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3.3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史烈先生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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