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品牌网是传销骗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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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1大民族品牌衰落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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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成为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中国GDP已跃升世界第二。在此过程中,中国品牌经历了从制度建设,到品牌推广直至初步繁荣,涌现了一大批知名品牌。
但是,纵观整个发展全局,中国品牌发展并不成熟,中国在世界经济中仍然扮演着“世界加工厂”的角色。在全球各大城市的商场中,随处可见“中国制造”的商品,但却难以寻找到“中国品牌”的影子。可以看到,中国是一个制造业大国,却绝不是一个品牌强国。
据统计,占全球品牌仅3%的世界名牌却拥有着全球销售总额的一半左右,而全球最有价值的十个品牌中美国就占有了八个。显然,品牌不仅代表一个企业的形象,更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象征。
创建一个知名品牌是项艰巨的工程,甚至代价高昂,但毁掉一个品牌就在一念之间。我们遗憾地看到,近几年中国企业有相当多的优秀民族品牌,毁于一旦或趋于消亡。
然而,曾显赫一时的中国名牌,与其说是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被湮没,不如说是深陷法律风险而最终趋于消亡。可以看到,中国企业家在品牌法律风险管理面能力不足,已成为中国品牌之殇的最重要原因。
为此,《华夏时报》与北京智维律师事务所一起,对曾经在中国市场上叱咤风云、家喻户晓,如今却近乎没落乃至消亡的典型品牌案例进行整理,揭示其所存在的法律风险,一方面追思已逝或正在消亡的品牌,另一方面,为中国正处于发展中的品牌敲响警钟,更为中国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提供借鉴。
最会跳舞的火腿肠——“春都”
品牌事迹:
因一则“会跳舞的火腿肠”广告,春都火腿肠红遍大江南北,从此开创了中国以西式灌肠系列产品为主导的新兴产业,推动了中国食品[6.29 1.29%]加工业的历史性变革。春都几乎成为了当时火腿肠的代名词,轻松取得80%的市场占有率。
衰亡经过:
春都的品牌没落主要是因为一次品牌危机事件而引起的。日,因生肉的冷库突然起火,存放在冷库里的2600吨原料被毁,损失达4000万元。大火过后,冷库里被烟熏火燎过的生肉,按规定应全部废弃,但春都集团的领导觉得可惜,就把熏烤得不太厉害的一些生肉,混进了生产火腿肠的合格肉里。随后遭竞争对手造谣陷害,进货商纷纷退单,春都集团元气大伤。
中国的火腿肠产业基本形成后,市场上又出现了双汇、郑荣、金锣等新生品牌,竞争态势急剧恶化。公司经营陷入怪圈:“销售不畅—资金紧张—原料质次价高—质量滑坡—销售不畅”。1998年11月,外商撤资。2001年,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春都集团公司,将上市募集的大部分资金偿还外商。但这没能从根本上挽回春都品牌经营上的颓势,随后几年春都持续亏损,为了保壳,作为上市公司的春都在第二次资产重组时,不得不将食品产业完全从上市公司剥离。
春都在品牌危机管理方面存在着严重的法律风险,其最终的爆发是导致企业品牌衰落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公司品牌经营存在运作能力不足,品牌危机发生后的十余年时间,春都未能重塑品牌形象以恢复市场消费信心。
同时,产品质量管理能力不足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春都产品在经营过程中,产品质量一直是其软肋,作为火腿肠的大品牌,质量难以与其品牌定位相匹配。
最有面子的嫁妆——“凤凰”自行车
品牌事迹:
创建于1958年5月的“凤凰”品牌,半个世纪前成为国内自行车累计产销量第一的民族品牌。上世纪70年代,大街小巷里“凤凰”牌自行车随处可见。“凤凰”被人们视为吉祥和高贵的象征,甚至成为姑娘出嫁时一份很有“面子”的嫁妆。90年代初,国内(大陆)出口的自行车有三分之一都是凤凰生产。连续8次在全国同类产品质量评比中荣获第一名,获国家银质奖。
衰亡经过:
1986年前后,凤凰开始了以扩张为主要方式的经营。扩张后,凤凰被眼前形势大好的假象蒙蔽。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国的自行车零部件生产厂及整车厂数量猛增,自行车市场已经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行业进入饱和期。
对此,凤凰没有增强自身竞争力,而是逐步收回品牌使用权,使自己逃离数量竞争。然而,经过多年的联营,那些小型制造商都具备了相当的生产能力,在脱离凤凰之后,纷纷成立自己的品牌,与凤凰展开激烈的竞争。同时,台资和外资自行车公司抓住混乱局面,打入大陆市场。2001年,公司决策者在探索电动自行车生产上畏首畏尾。新战场开拓不尽如人意,传统市场又面临蚕食。凤凰始终未能一飞冲天,打开新局面。
可以看到,凤凰采取联营而非控股的方式,使一些小型制造商具备了相当的生产能力后,脱离凤凰,成立自己的品牌,与凤凰展开激烈的竞争,品牌经营模式风险明显。而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变化,开发新产品的意识淡薄,大大忽略了新市场的重要性,市场竞争中创新意识极度缺乏。
此外,当凤凰国内的市场占有率持续下滑之时,公司并没有寻求有效的手段去改变现状,而是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国外市场,却遭遇了反倾销税的重大打击,市场经营模式上风险加剧。而在人才方面,面对企业的集团化,忽视了其重要性,使得公司在改革上无创新之举。
最火的日化品牌——“活力28”
品牌事迹:
“活力28、沙市日化”的广告语曾一度响彻大江南北,“活力28”成为家喻户晓的民族品牌。1982年,“活力28”率先在国内推出国际第三代洗涤用品——超浓缩无泡洗衣粉,开创了中国洗涤行业新纪元,市场占有率最高时曾达到76%,是当之无愧的“中国第一日化品牌”。
衰亡经过:
活力28在鼎盛时期和其他企业一样,扩大产业规模急缺资金却无法通过上市融资,无奈之下,谋求合资。1996年,活力28集团公司与德国美洁时公司合资成立湖北活力美洁时洗涤用品有限公司。活力28以品牌和设备作价出资9000万元占合资公司40%的股份,合资公司享有活力28品牌50年的无偿使用权。合同约定的合资公司洗衣粉产量的50%使用活力28品牌的承诺并没有兑现,前3年共投入1.84亿元用于活力28宣传的广告费用也成了一纸空文。
自1996年底,合资公司正式投产开始,德方投资者将公司“活力28”商标“冷藏”起来,彻底丢掉了“活力28”品牌在中国市场上树立起来的内涵。生产、销售并大规模投入广告宣传主推“巧手”品牌系列洗涤用品。最终,“活力28”基本淡出中国市场。7年之后,虽然中国公司回购“活力28”商标成功,但无力回天。
“活力28”品牌所表现出来的法律风险是中国企业品牌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中经常出现的法律风险。一方面,中方品牌持有人往往不能对品牌实际价值进行合理评估,以致在合资合作经营中遭受损失;另一方面,中方企业往往不能取得对品牌的实际控制权,并由此经常陷入被动局面。此外,当品牌利益遭受损失后,中方企业并不能有效地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这些因素构成了中国民族品牌之殇。
最具活力的运动饮料——健力宝[2.73 0.00%]
品牌事迹:
“健力宝”诞生于1984年,含有“健康、活力”的保健意义。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后一炮走红,被誉为“中国魔水”。2004年,世界品牌实验室编制的《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中,健力宝品牌价值以102.15亿元排行第43位,列饮料业第一名。
衰亡经过:
随着饮料市场竞争的加剧,健力宝销售额逐年降低,企业形象不断淡化,特别是2002年5月健力宝公司推出了“第五季”和“爆果汽”,并把几乎所有精力投入到了上述品牌,健力宝几乎被边缘化,市场份额越来越少。同时,健力宝公司法人治理出现问题,公司一直不能处于一个正常机构应有的状态,直接助推了健力宝品牌的衰亡。
事实上,法人治理问题一直是健力宝公司多年无法解决的顽疾,直接导致健力宝品牌的灭亡。而健力宝多品牌经营战略蕴含的法律风险则是健力宝品牌衰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同时,健力宝抽调主业资金用于外围投资的决策失误,分散了健力宝的资金和管理资源,这也是造成健力宝品牌消亡的重要原因。
最具竞争力的民族电子品牌——“爱多”
品牌事迹:
“爱多”电器公司成立于1995年,年轻的爱多在年仅26岁的胡志标带领下迅速崛起。公司以“务实、团队、专业、创新”的企业理念,先后获得中国最具有竞争力民族品牌激光影碟机类第一名,全国城市市场占有率达第一名。
衰亡经过:
1998年,爱多便开始出现财务危机,到了1999年上半年,公司危机终于总爆发。随后,胡志标被迫去职。2000年4月份,胡志标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拘捕,后终审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5万元。“爱多”商标被拍卖,“爱多”品牌彻底覆灭。
可以看到,爱多公司为聚人才只重人治,无视企业制度建设,爆发了企业品牌危机。而企业决策机制不健全,胡志标“亮剑”式的领导风格,成为企业品牌及公司高层发生法律风险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同时,与新科等竞争对手的恶意竞争,使得原料采购、生产、销售等多环节混乱、成本增加等,这是造成企业危机的又一重要法律风险。最后,难以对家电行业市场的快速变化及多元化的市场需求进行有效把握,令“爱多”品牌最终走向失败。
最会营销的保健品——巨能钙
品牌事迹:
日,北京巨能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不久,公司便与中国原子能研究所合作,购进数台骨密度仪,摆上北京的商业中心和热闹的居民小区,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免费骨密度仪测试活动。此举一经推出便一炮打响,开创了巨能钙营销新纪元。
衰亡经过:
2004年,《河南商报》在显要位置刊登了“巨能钙含有双氧水”的大幅文章。一石激起千层浪。事件发生后,巨能钙销量一落千丈,并波及到了其他补钙产品,巨能钙开始陷入亏损状态。2005年1月,巨能实业总部不得不大量裁员,各销售分公司因销量严重下滑、资金周转困难而纷纷倒闭,“巨能”覆灭。
中国民营企业家长式的管理模式,缺乏来自内外部有效的监控、反馈和制约机制,使得决策正确性难以保障,这是造成包括巨能在内的诸多民族品牌失败的重要原因。
同时,企业未能有效建立一套品牌危机法律风险处理机制,致使发生品牌危机后不能及时、有效应对,这使得巨能企业在品牌管理方面面临重大法律风险。此外,企业品牌战略规划缺失,把企业整个品牌维系在单一产品之上,致使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整个品牌遭遇灭顶之灾,这无疑是巨能品牌法律风险爆发并导致巨能品牌覆灭的主要原因。
最意想不到的问题奶粉——“三鹿”
品牌事迹:
“三鹿”品牌的拥有者石家庄三鹿集团是集奶牛饲养、乳品加工、科研开发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三鹿奶粉、液态奶被确定为国家免检产品,2006年被《福布斯》评选为“中国顶尖企业百强”乳品行业第一位。
衰亡经过:
2008年6月,兰州市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宗肾结石病症的幼儿,随即展开调查,并报告卫生部。随后短短两个多月,该医院收治的患婴人数迅速扩大到14名。随着事件的深入调查,事件渐次显露,三鹿奶粉被检出三聚氰胺超标,且全国有6个婴儿死亡,逾30万的幼儿患病都可能与食用三鹿毒奶粉有关。
9月13日,卫生部指出,“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事故是一起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12月19日,三鹿集团借款9.02亿元付给全国奶协,用于支付患病婴幼儿的治疗和赔偿费用。12月下旬,债权人石家庄商业银行和平西路支行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对债务人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12月23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三鹿集团破产。2009年5月,“三鹿”牌及相关保护性商标以整体打包的方式以730万元人民币售出。
三鹿在品牌危机爆发前期,只注重企业发展的规模、效益和速度,没能对企业产品质量提高有足够的认识,由此引发了食品类企业重大企业法律风险。
可以看到,三鹿在企业做大做强后,对法律制度及社会责任的漠视,是造成三鹿品牌最终衰亡最为重要的原因,这也是中国大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的非常突出的法律风险。同时,三鹿集团在法人治理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大股东把控专权,肆意妄为,公司缺少必要的内部控制,导致公司灭亡。
最体贴的美颜伴侣——“美加净”
品牌事迹:
“美加净”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是上海家化[0.00 0.00% 股吧 研报]众多知名品牌的代表之一。在最辉煌的时候,年销售额达3亿元,占全国化妆品市场的1/10。
衰亡经过:
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家化在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的指令下,与美国庄臣公司合资成立了露美庄臣有限公司。合资后由于经营不善,露美、美加净两个曾经著名的品牌市场占有率逐年降低,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也大不如从前。在1994年,上海家化虽出巨资回购了“美加净”商标,但“美加净”作为一个尘封太久的品牌,再加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当时的辉煌根本无法再现。
“美加净”品牌与其他中国民族品牌一样,在合资后中方却难以对该品牌进行有效的控制,甚至中方在合资经营中股权被逐步稀释,最终完全淡出合资公司,实际上造成了中方的巨大亏损。“美加净”品牌的衰亡实际上正是遭遇了中国企业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不慎的法律风险。这也成为了中国品牌之殇的主要因素之一。
最会营销的保健品——巨能钙
品牌事迹:
日,北京巨能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不久,公司便与中国原子能研究所合作,购进数台骨密度仪,摆上北京的商业中心和热闹的居民小区,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免费骨密度仪测试活动。此举一经推出便一炮打响,开创了巨能钙营销新纪元。
衰亡经过:
2004年,《河南商报》在显要位置刊登了“巨能钙含有双氧水”的大幅文章。一石激起千层浪。事件发生后,巨能钙销量一落千丈,并波及到了其他补钙产品,巨能钙开始陷入亏损状态。2005年1月,巨能实业总部不得不大量裁员,各销售分公司因销量严重下滑、资金周转困难而纷纷倒闭,“巨能”覆灭。
中国民营企业家长式的管理模式,缺乏来自内外部有效的监控、反馈和制约机制,使得决策正确性难以保障,这是造成包括巨能在内的诸多民族品牌失败的重要原因。
同时,企业未能有效建立一套品牌危机法律风险处理机制,致使发生品牌危机后不能及时、有效应对,这使得巨能企业在品牌管理方面面临重大法律风险。此外,企业品牌战略规划缺失,把企业整个品牌维系在单一产品之上,致使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整个品牌遭遇灭顶之灾,这无疑是巨能品牌法律风险爆发并导致巨能品牌覆灭的主要原因。
最意想不到的问题奶粉——“三鹿”
品牌事迹:
“三鹿”品牌的拥有者石家庄三鹿集团是集奶牛饲养、乳品加工、科研开发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三鹿奶粉、液态奶被确定为国家免检产品,2006年被《福布斯》评选为“中国顶尖企业百强”乳品行业第一位。
衰亡经过:
2008年6月,兰州市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宗肾结石病症的幼儿,随即展开调查,并报告卫生部。随后短短两个多月,该医院收治的患婴人数迅速扩大到14名。随着事件的深入调查,事件渐次显露,三鹿奶粉被检出三聚氰胺超标,且全国有6个婴儿死亡,逾30万的幼儿患病都可能与食用三鹿毒奶粉有关。
9月13日,卫生部指出,“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事故是一起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12月19日,三鹿集团借款9.02亿元付给全国奶协,用于支付患病婴幼儿的治疗和赔偿费用。12月下旬,债权人石家庄商业银行和平西路支行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对债务人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12月23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三鹿集团破产。2009年5月,“三鹿”牌及相关保护性商标以整体打包的方式以730万元人民币售出。
三鹿在品牌危机爆发前期,只注重企业发展的规模、效益和速度,没能对企业产品质量提高有足够的认识,由此引发了食品类企业重大企业法律风险。
可以看到,三鹿在企业做大做强后,对法律制度及社会责任的漠视,是造成三鹿品牌最终衰亡最为重要的原因,这也是中国大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的非常突出的法律风险。同时,三鹿集团在法人治理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大股东把控专权,肆意妄为,公司缺少必要的内部控制,导致公司灭亡。
最体贴的美颜伴侣——“美加净”
品牌事迹:
“美加净”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是上海家化[0.00 0.00% 股吧 研报]众多知名品牌的代表之一。在最辉煌的时候,年销售额达3亿元,占全国化妆品市场的1/10。
衰亡经过:
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家化在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的指令下,与美国庄臣公司合资成立了露美庄臣有限公司。合资后由于经营不善,露美、美加净两个曾经著名的品牌市场占有率逐年降低,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也大不如从前。在1994年,上海家化虽出巨资回购了“美加净”商标,但“美加净”作为一个尘封太久的品牌,再加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当时的辉煌根本无法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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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动创办于2005年,老品牌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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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龙头企业真龙头?谈海尔质量问题――让人心痛的民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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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53 发布在
&&&&引自21CN IT频道&&&&自从本刊于2007年第5期杂志上发表了《“投诉门”:海尔制造》与《质量问题久拖不决海尔缺失真诚》两篇文章之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相当的反响,诸多读者纷纷置疑海尔在相关事件中所表现出的态度和具体行为。当然大家也纷纷表示作为当前我国家电和集团化的龙头企业,海尔集团在具体商业运作及售后服务的过程中肯定会遭遇更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或许这样的案例应该在更大意义上是给予海尔人一个深刻的警醒。然而仅仅事隔一个月之后,本刊由通联单位渠道又获得了消费者对于海尔电脑的新投诉,这不由让记者想起了海尔所宣传的令人记忆深刻的“零投诉”口号。既然能够提出这样的宗旨,为何在实践操作中却不能更加切实的予以履行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呢?在海尔“零投诉”的背后却存在着消费者这样那样的不满,那是否海尔在其售后服务上还存在未尽完善的行为呢?消费者对于海尔产品的种种置疑是不是也直接反映了海尔产品有可能存在某些缺陷或是不足呢?记者对此进行了具体的调查和了解。&&&&海尔品牌电脑却配盗版软件&&&&案例:上海的消费者沈女士于日在上海宏图三胞PCMALL大宁店购买了一台海尔台式电脑,营业员表示同意在电脑中安装正版的WindowsXP操作系统企业版并承诺能通过网络进行更新。然后沈女士在回家后使用中发现该操作系统是盗版的,也无法上网更新。为此她于6月26日上午与海尔客户服务中心联系要求上门处理,客服人员表示海尔品牌电脑是否配备安装正版操作系统是在机箱上有纸条注明的,如果是没有的要加收费用才能安装正版操作系统。但是这些情况当时营业员并没有和消费者说明,而目前事情仍无法得到解决。&&&&“一个国内知名企业竟然在电脑上安装盗版操作系统”在了解过程中沈女士对此愤慨地表示:“作为一个消费者对于在购买的品牌电脑中却安装了盗版的操作系统实在是无法理解,我们国家一再努力打击盗版侵权行为,而我们的知名企业却知法犯法盗版侵权。”&&&&据记者调查了解,由于改革开放的发展,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面对国际通行的严格的知识产权标准和规定,因此为适应国际大环境通行管理与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对于包括计算机操作系统在内的软件在版权归属、分划及具体执行上都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尤其是针对计算机操作系统,2006年4月,国家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财政部等四部先后以行政部委规章的形式颁发了《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进口计算机在国内销售,销售前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而海尔的客服人员却表示海尔品牌电脑是否配备安装正版操作系统是在机箱上有纸条注明的,如果是没有的要加收费用才能安装正版操作系统。须知依据上述法规的规定,即使消费者未具体说明且未多付费用,海尔厂商也不能以任何形式的理由和借口在其销售的电脑中配置盗版的操作系统软件,因为安装过程本身即属于一种侵权的违规行为,而与消费者的需求和商家给予的承诺并无影响。而营业员作为厂商的代表,在给予相关承诺之后却在实际操作中未能切实履行,更是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模糊、虚假、夸大宣传成海尔产品问题核心&&&&而在深入了解和调查的过程中记者发现,如果说上述案例更多的是基于产品销售之后服务环节中所产生的具体问题,那么在海尔不断持续的发展过程之中,其产品本身也屡屡受到消费者的质疑,海尔在产品本身中所反映出的具体问题乃至批次产品所集中反映出的瑕疵近年来屡见报端。如果说服务过程中所面对的矛盾很大意义上还是对于突发售后问题的弥补、改良与解决,并非海尔相关人员有意而为了话,那么产品本身所存在问题,在批次产品中所暴露的设计、宣传瑕疵,是不是能更深刻地反映出什么呢?事实上近几年在涉及冰箱、洗衣机、橱卫产品、电视、热水器等在内的5大类海尔家电商品中,由于海尔利用设计技术、工艺等内容,对产品进行虚假、夸大地宣传或者是对概念的模糊,从而引起消费者置疑的事件屡屡发生,不一而足。甚至在相关媒体对具体内容进行客观报道之后,海尔集团依然置若罔闻,采用相同的手段对产品进行推广,其行为令人不得不感到困惑。例如目前在本土市场上依然热切宣传的海尔两主导产品:“不用洗衣粉”的洗衣机与采用“防电墙”技术的热水器,事实上海尔在进行宣传中相关不恰当的做法与宣传主题、内容早已为诸多媒体所指出。&&&&“不用洗衣粉” 还是“不放洗衣粉”&&&&案例:2004年5月,消费者王先生购买了一台海尔XQSB50-J98A“环保双动力”洗衣机,而其价格比一般洗衣机要高。“之所以选择这款售价高昂的洗衣机,完全是冲着说明书上宣称的不用洗衣粉就可以洗涤衣物的功能。”他表示,而这符合他工作中专业的水处理需要。购回洗衣机后,为了确保实验的条件,王先生连续一周对该洗衣机运行过程中的水质进行监测,以测试洗衣机的性能是否能够达到实验的需要。然而,他发现,这款号称不用放洗衣粉的洗衣机,在没有添加洗衣粉的情况下,运转一定时间后竟然出现了大量的泡沫,但是仅仅对水进行电解处理不会产生这样的结果的。随后对泡沫取样分析的分析结果是:里面竟然含有类似表面活性剂的物质,而这是洗涤剂的关键成分。在排除了水质受到外来物质污染的可能性后,王先生发现原来在洗衣机洗涤桶内部上方装有一个容量约为3升的扁形塑料箱,里面装满了橘黄色的液体,而在这个盛有橘黄色液体的容器底部有一开口,用塑料管和一个小泵相连,然后通入洗衣机内筒。王先生试着用夹子夹住了连接塑料箱与洗涤桶的塑料管道,阻止了橘黄色液体进入洗涤桶,之后洗衣机运行的时候内桶不再有泡沫产生了。王先生认为,海尔是在玩弄环保概念,用虚假的宣传糊弄消费者。&&&&随后各有关媒体都就此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与有关业内专家进行了咨询。中国家电研究院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洗衣机部主任鲁建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在使用该洗衣机时,的确省去了投放洗衣粉的麻烦,但并不表示该洗衣机使用的技术已达到无须添加任何化学洗涤成分便可洗干净衣物的水平。”鲁建国认为“海尔试图将不‘用’洗衣粉与不‘放’洗衣粉混为一谈,事实上并不高明。”&&&&之后媒体又与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取得联系,该协会向记者表示:“这种做法可以打个比喻,一个人为了欺骗别人,对外人说我不吃饭,但是他在背后却吃面条。”“环保双动力”采用两项新措施:一是采用电解水装置,使系统形成碱性环境;二是在洗衣机装有一个储存有“改质剂”的装置。该协会副理事长吴允炎告诉记者,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曾组织专家对海尔该款洗衣机做过检测。经专业检测,海尔XQSB50-J98A机内内置的液体,成分为表面活性剂,这是洗衣粉(液体洗涤剂)中使用的精华成分。上述两项措施对该款洗衣机的清洁力有所提高,但并没有告诉消费者“改质剂”的实质是什么,它能用多长时间?用完了怎样更换?保质期多长时间等等。这些隐情对消费者来说是一种欺瞒行为。协会就这些问题与海尔方面进行了交涉,但至今海尔没有做出正面答复。&&&&那么这款洗衣机的实际洗衣效果究竟如何呢?该协会表示,他们委托国家轻工业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五家大型企业,对该款洗衣机按照国家标准检测方法进行了检测。该款洗衣机由于采取了新的措施,使其性能优于该公司同类产品,洗净率在国内洗衣机中名列前茅。但该机器与普通洗衣机用添加市场上销售的洗衣粉来对比测试,在去污效果、白度保持、对洗涤物的磨损程度等方面都比较差,与其所宣传的功能差距更大,不具像其所宣传的那样的效果。吴允炎指出,海尔致力开发“不用洗衣粉的洗衣机”,目前该技术还不成熟,在尚有许多工作需要做的阶段如此宣传,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厂家应该以求实的科学态度,本着对消费者,对相关行业负责的态度,让消费者得到更多的实惠。&&&&而某业内专家则更加直接地表达了业内对电解性质洗衣机的态度:“而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不用洗衣粉的电解水洗衣机,主要是针对受污并不严重的衣物,这种洗衣机平均洗净比一般只能达到0.6到0.7。实际上,电解过程需要持续20分钟以上,才能充分电解出H离子和OH离子。海尔这款洗衣机的电解水过程,是水流从自来水水龙头经过电解槽,再流入洗衣桶的过程。由于这个电解过程时间很短,很难电解出足够数量的OH离子,大多数水都是以自然水状态流入内桶进行洗涤,所以不可能达到最佳洗净效果。”&&&&随后本刊记者也走访了目前本土国美、永乐、苏宁等几大家电卖场,发现尽管距离“揭露事件”的发生已近3年,但目前海尔“不用洗衣粉”的洗衣机目前依然作为海尔洗衣机中的一个主要系列在销售中,而目前的销售型号变为XQGB60-Q1269与XQGB60-Q1069。在专柜边还专门设置了一个电解水过程的演示装置试图像具有购买需求的消费者反映其工作原理,而在宣传手册上依然可以看见这样的内容:它采用海尔独创的不用洗衣粉技术,将自来水电解为弱碱性离子水,快速分解衣物上附着的污垢,不用洗衣粉就能让衣物快速洁净。&&&&“防电墙”实为“隔电墙” 大力宣扬却为他人之作&&&&目前本土市场上另一大力宣传中的海尔产品即为其采用了“防电墙”技术的电热水器。海尔从2003年开始便一直着力于“防电墙”技术的营销推广,将热水器安全问题推上了顶峰,直至国家有关部门颁布新国标。由于“防电墙”的相关技术指标已经纳入并生效成为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因此这似乎也成为海尔集团能借以推动宣传的最好形式。但即使在如此的“权威”之下,谁又曾想到海尔的“防电墙”专利权却会被法院宣布全部无效。&&&&“海尔研发的所谓‘防电墙’完全是模仿了我们明佳的‘隔电墙’技术!”“时间落后整整八年不说,技术上也就仅仅是把我们佳源‘隔电墙’技术中的最后泄漏安全电流由0.02毫安改成了10毫安。”深圳明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佳公司)一位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对此表示:“10毫安是普通漏电开关工作电流的标准,相比之下,我们佳源数据上更科学、精确,也更安全。对海尔的这种做法,我们表示非常遗憾,但法律将是公正的。”&&&&据了解,早在1993年,明佳公司就申请了电热水器有关“隔电墙”技术的专利权,并于1996年再次申请了相关专利。据介绍,“隔电墙”其实是一种简称,它确切的表述应该是“水电阻衰减隔离法”。水也像任何物体一样是有电阻的,它是利用了水本身所具有电阻的这种特性,通过对通水管绝缘材质的选择和对水管口径、距离的科学确定,在人与热水器内胆之间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电阻,这样即使热水器本身漏电时,热水器进出水两端的电压也会被水电阻衰减到人体可以承受的安全电压。经权威部门测试,采用“隔电墙”技术的热水器在模拟漏电后进出水口两端的泄漏电流只有近乎0.02mA/Kw,这样从产品结构上使用户的安全得到了根本的保障。&&&&据此,2003年8月明佳公司针对“海尔防电墙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审查,深圳明佳公司对“隔电墙”技术已经申请专利权。在法律上,海尔的“防触电型电热水器”虽然具备专利法要求的新颖性,但不具备创造性,因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日作出决定:认定海尔的“防触电型电热水器”专利权全部无效。&&&&海尔对无效决定表示不服,于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一中院审理判定,驳回青岛海尔微波制品有限公司要求撤消无效决定的诉讼请求,维持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海尔“防触电型电热水器”专利无效。&&&&此后,海尔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在日开庭前夕,海尔又主动撤回诉讼。这就意味着“防电墙专利”案最终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海尔专利无效的判决。由于海尔在最后时刻撤诉,备受关注的海尔“防电墙专利”案历经4年终于尘埃落定。终审以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判―――青岛海尔有限公司“防触电型电热水器”专利权完全无效而告终。因此实不知为何至今海尔仍在本土市场中对相关专利加以宣传推广,国标固然是保障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有力工具,但是它并不是一个已经被宣布无效的专利的合理“保护伞”。&&&&模糊数字概念 电视尺寸可“缩水”&&&&案例:深圳消费者李小姐于2005年11月份购买了一台海尔L42A9-AD的液晶电视,在销售过程中营业员表示该电视采用的就是42寸液晶显示屏,但是李小姐在购买之后的一次测量中发现该电视显示屏的实际对角线长度为102cm,即该电视的液晶屏实际尺寸为40寸。对此李小姐重新联系了海尔服务人员,而海尔工作人员最初的解释是:这是技术上的问题,这块屏还是42寸的,但由于技术原因包含进机器内部,所以显示出来的屏只有40寸,整个42寸系列的机器里面都是这样的,不单是这一台。而随后由于事态发展,海尔深圳分公司彩电负责人李先生的说明是:这是李小姐理解偏差,型号L42A9-AD并不代表电视就是42寸,而促销员说是42寸的,是促销员工作不到位,有失误的地方。&&&&在随后的采访进行中,李小姐和媒体均发现:当时海尔公司网站上该型号彩电产品详细资料中的产品尺寸也标示为42寸,而在李小姐的投诉发生之后,海尔立即将公司网站上关于L42A9-AD液晶电视机的产品详细资料撤下随后又对产品尺寸进行修改的事情,海尔网站负责人王先生表示,关于L42A9-AD这款产品尺寸的错误是由于录入人员在录入时的失误,发生此事之后才将产品尺寸改为40寸,并表示,海尔公司愿为这一网站上的失误对广大消费者表示诚挚的道歉!&&&&而从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来看,很难理解从卖场到网上录入,海尔工作人员为何可以在严格的管理体制之下一错再错,似乎他们刻意对该尺寸讳莫如深,而对于型号表征为L42并不代表42寸的显示面积,似乎更像是一种文字上的游戏,而这样的玩味尤其适合于面对如此数字间的纠纷,因此当下文中的海尔冰箱状况出现的时候,难免让人发现那熟悉的行为所反射出的影子。&&&&“节能”冰箱不“节能” 文字游戏假充真&&&&案例:2004年4月,湖南消费者王女士购买了一台海尔BCD-208K/AS节能冰箱,但运转两天后发现,该冰箱耗电量与原有的旧冰箱似乎相差无几。随后她就此事向工商局进行了投诉。接到投诉后工商局将一台相同型号的海尔冰箱于日委托国家轻工业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测武汉站进行了检验。在海尔BCD-208K/AS宣传资料上明确标明:“日耗电量仅为0.34度”“每10升耗电仅0.016度”“3天只用1度电”,然而,检测的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该冰箱的日耗电量为0.47度,比海尔宣传的0.34度高出0.13度,也远远超出了国家明文规定冰箱实际耗电量与标称耗电量幅度应在15%之内的要求。随后8月12日,一份有关海尔“涉嫌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讯问通知书从工商局发出,该通知书的送达对象是海尔集团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此前,湖南省工商局函复常德市工商局,正式授权津市工商局立案查处。&&&&节能冰箱却不具有“节能”的效果,这可能是令人无法意料的,然而某业内人士在事发之后便向媒体表示:“事实上,海尔对于这一款节能冰箱的宣传从2003年年初便已经开始,并且已经涉嫌虚假宣传。”“很长的一段时期内,海尔是以‘GEF节能大奖’为口号来进行该款节能冰箱的宣传,但海尔尚没有获得以此奖项进行节能产品宣传的权利。”据悉,GEF节能大奖由我国政府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协会)共同组织颁布,在业界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而只有在评选中获得国家环保总局的授权,企业才有借助“GEF”字样进行产品宣传的权利。&&&&然而,海尔究竟有没有获得该奖项,海尔究竟有没有以此奖项进行节能产品宣传的权利,甚至受到了其他品牌竞争对手质疑。科龙冰箱的一位市场负责人称,在去年9月开始的GEF评选中,共有科龙、海尔、新飞、西门子品牌的各一款节能冰箱入围,而最终的“节能明星大奖”将只有一款产品获得。随即,科龙送去参评的容声209S节能冰箱收到了来自评选委员会发来的大奖认可函,并且被国家环保总局授权可正式在产品宣传中使用“GEF”字样。然而此时,海尔利用“GEF”对其产品BCD-208K/AS的宣传也在市场中开始出现。虽然目前的很多宣传彩页已经被海尔“收回”",但记者还是辗转找到了几张海尔冰箱的宣传单页,其中最显眼的一张彩图上赫然标明:GEF节能之最――日耗电量0.34度;另外一张宣传单上则明确写出:目前GEF节能冰箱国家级别抽检只有一次,唯一日耗电量小于0.4度的产品是海尔的BCD-208K/AS。而对此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一位负责宣传的徐姓小姐表示:写出“GEF”并不代表已经得到这个奖项。&&&&“零甲醛”实为标识不当 夸大宣传无异作茧自缚&&&&即使针对本刊已详尽报道过的海尔厨房系列产品,目前也仍在其他相关方面受到了广泛的质疑。&&&&日,海尔整体厨房在京发布了2007年新品,其中一款名为FO零甲醛厨房的新品成为众人的关注焦点。按照海尔方面的介绍,经国家人造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海尔F0零甲醛整体厨房的甲醛释放量接近为零。因为在日本的质检机构做同类检测,当受检板材的甲醛释放量小于0.1mg/L时,该设备所显示的检测结果为“0.0mg/L”,因此据海尔方面称,他们根据这一结果来定义了自己的“零甲醛”厨房。&&&&甲醛,是国家在产品中严格控制其含量的强力杀菌剂,在甲醛含量单位中通常用E1、E0来表示在产品中的甲醛含量极少,因此相关的计量标准也风行家居圈,成为企业“验明正身”、招揽顾客的好招牌。而此次海尔宣传的所谓“F0”,就很容易让消费者以为这是家居行业新出的一个类似E1、E0的甲醛计量新标准,却鲜有人知这只是海尔橱柜生产过程中必须使用的一种胶,而对于海尔宣称的"零甲醛"更有消费者误认为是甲醛含量完全为零的产品。对此,海尔方面对所谓“FO零甲醛厨房”的解释是:在生产中使用了FO胶而产品甲醛含量又接近为零的环保型厨房。&&&&对此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主任吕斌表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产品达到E0标准的要求甲醛释放量小于或等于0.5mg/L,当甲醛释放量极度接近零时业界都习惯统称为零甲醛。“海尔FO零甲醛厨房的甲醛释放量仅为0.1mg/L以下,把这样的产品称之为零甲醛产品也就不足为怪。”但是小于0.1就等于0?甲醛释放量接近为零就等于零甲醛?这个算法恐怕是不成立的。而记者在查阅相关资料时也并为发现,国家对零甲醛的含义也未有类似解释。&&&&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对此指出,根据《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如果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而海尔整体厨房的“零甲醛”标识已经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让许多消费者误以为其甲醛含量完全为零。“海尔此举属于标识不当,有误导宣传的嫌疑。”&&&&对此,某业内人士专门指出,其实零甲醛是不可能的,连空气和水里面都多少会含有一些甲醛,更何况是一些建筑原材料和化学用剂,但关键在于其含量是否超过国家标准。“海尔这个品牌在中国可谓是家喻户晓,其数亿元的品牌价值其实就足以保证其产品质量,根本无须用零甲醛这个名不副实的名称来宣传。此外,随着消费者消费观点的改变和品牌意识的加强,甲醛含量也并非消费者最关注的地方。”该业内人士指出,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的做法只会是作茧自缚。&&&&后记&&&&在林林总总的事实背后,让我们再看看在开篇中所发出的疑问:海尔宣传“零投诉”口号。既然能够提出这样的宗旨,为何在实践操作中却不能更加切实地予以履行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呢?在海尔“零投诉”的背后却存在着消费者这样那样的不满,那是否海尔在其售后服务上还存在未尽完善的行为呢?消费者对于海尔产品的种种置疑是不是也直接反映了海尔产品有可能存在某些缺陷或是不足呢?如果说服务过程中所面对的矛盾很大意义上还是对于突发售后问题的弥补、改良与解决,并非海尔相关人员有意而为了话,那么产品本身所存在问题,在批次产品中所暴露的设计、宣传瑕疵,是不是能更深刻地反映出什么呢?&&&&海尔是拥有悠久发展历史和优良发展业绩的企业,当年张瑞敏的“怒砸冰箱”为其产品在质量上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信誉,也确立了质量管理的典范,但是通过上述的诸多事例,我们还是无法回避地看见,难道所有问题的发生都是无法为注重质量的海尔人所先知先觉的么,都是仅仅由于工作过失造成的么,都是在消费者的提醒或是投诉之下才能发现的问题么,即使如此,那么在诸多的问题被媒体反馈之后呢?其实监督何尝不是一种善意的关爱,中国何尝不需要一个世界级的品牌。但是任何一个世界级品牌的树立都无法回避的是必须以质为本,而这个质量至上的核心理念必须深深地扎根于心中,只有这样,才能在产品的宣传、销售、推广的各个环节都能切实地贯彻履行,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多样化的竞争中走得更强、更远;同时,一个品牌想要在这激烈的市场中生存就必须得有诚信,也只有诚信才是永不锈的“尚方宝剑”。&&&&来源:福建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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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能够提出这样的宗旨,为何在实践操作中却不能更加切实的予以履行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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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59 &&
以个人实际使用经验看,海尔电器算国产很好的。不过我家里所有产品都有10年历史了,从未出任何问题,现在的产品质量难道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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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53 &&
18:30:58&&的原帖:以个人实际使用经验看,海尔电器算国产很好的。不过我家里所有产品都有10年历史了,从未出任何问题,现在的产品质量难道下降了?作家电维修2000年至今,想对海尔说:曾几何时,你响当当的质量,交口称赞的服务,如日中天的品牌,何竞坠落至营销靠忽悠,服务靠址淡,产品质量犹如江河日下千里,,,,要不俺上传几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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