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09年税后经营利润利润为1000万,注册公积为2000万。 根据

共有292个结果
按发布日期降序
[。  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转增个人股本  44、查核企业以盈余公积、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外的资本, 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9、查核企业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 公积等,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是否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浏览次数:[4][公积:通过企业非营业利润所增加的净资产,包括接受捐赠、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盈余公积:企业从税后净利润,   今天我们继续精读“财务智慧”这本书,聊聊三大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 里面都有什么大门道儿。  首先,我们来看看利润表。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如一个月、一个季度]浏览次数:[10][》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企业会计, 实际投资350万元,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50万元  贷:实收资本——甲股东 300万元  资本公]浏览次数:[11][。这些企业应当根据公司法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根据上级公司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和专项税后利润等。对于最后留给企业,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 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必须计提盈余公积的阶段(即法定公积金累计额未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浏览次数:[2][。  提醒:  (1) 提取比例一般为净利润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 ,可以不再提取;  (2) 盈余公积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盈余公积;另一种是任意盈余公积;  (3) 法定盈余公积, 和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与否由他们的名称就可判断,“法定”必须提取;“任意”即自己决定提取]浏览次数:[13][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暂不缴纳个税。但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转增股本的,则视同分派股利缴纳20%的个税, 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实收资本,不需交个税;②其他途径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实收资本需要交个税;③盈余公积转实收资本, ,需要交个税;④未分配利润转实收资本,需要交个税。从本质上讲,②③④是公司经营中形成的利润,①是股东]浏览次数:[2][“资本公积”。甲公司经过两年房地产开发、销售,在清盘时进行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清算时,地价成本均按, 企业所得税,在将税后利润分给股东时还要征收一道所得税,其集中体现便是公司对个人股东分红还要被征收20,   一、案例  上海市的三个自然人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立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注册资本8000万元]浏览次数:[6][,所有者权益4000万(实收资本1500,盈余公积1000,未分配利润1500)。  甲公司终止投资有四种, 转让方案交的企业所得税最多,税后利润最少,原因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对应部分未享受免税待遇;  2、先, 分配后转让股权方案,未分配利润对应部分享受免税待遇,盈余公积对应部分未能享受免税待遇;  3、先转增资本]浏览次数:[10][。实际当中,部分企业账面连年亏损,但其注销时,净资产仍大于投资额(可能是之前历史原因形成的资本公积等原因所致, 没有贡献,但对有税后利润,需要向自然人股东分配利润的企业而言,白条支出可以降低利润分配环节股东个人所得税, 。  案例:有利润企业白条支出降低利润分配个税  一家企业,自然人持股,企业所得税后利润1000万元,分到]浏览次数:[8][分配”账户。与利润形成及分配核算相联系的账户有“应付利润”、“盈余公积”、“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税前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税后利润)  利润总额(税前利润, 和运用“应收账款”、“预收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  4、利润及其分配的核算  利润构成的关系式可以分步]浏览次数:[4]
答:1、个税手续费返还,是给单位的,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一部门的
单位是扣缴义务人,为全体员工代扣代申报代缴个税的某人或某几个..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自2016年11月..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
云南勤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案例:0甘肃方正税务师事务有限责...案例:4陕西新富德税务师事务所有...案例:5昆明誉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案例:0云南勤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案例:0云南勤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案例:0云南勤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案例:0武汉思威尔税务师事务所有...案例:0甘肃中瑞税务师事务所(普...案例:2武汉思威尔税务师事务所有...案例:0宜昌神州税务师事务有限公...案例:1宜昌神州税务师事务有限公...案例:0陕西新富德税务师事务所有...案例:0四川君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案例:0云南中税联众税务师事务所...案例:0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查看: 2600|回复: 9
&& 1.甲公司2013年实现税后利润1000万元,201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00万元,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预计2014年需要新增投资资本500万元,目标资本结构(债务/权益)为4/6,公司执行剩余股利分配政策,2013年可分配现金股利(B )万元。
&&  A.600  B.700
&&  C.800  D.900&&&&2013年可分配现金股利 =×60%=700(万元)&&为什么没有考虑计提10%的法定公积金?
2. 股票股利的意义主要有(AB )。& &选项C的表述为什么不正确? A、使股票的交易价格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从而吸引更多投资者 B、以较低的成本向市场传达利好信号 C、通过增加股票股数降低每股市价,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D、能直接增加股东的财富&&
3. 信号理论认为,通常随着股利支付率增加,会导致股票价格的上升.信号理论有这样的结论表述???
再加一道计算题 ,轻一P298 第12题
甲公司2014年的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00万元,2014年税后利润为400万元,公司目前仍需要按法律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但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甲公司预计2015年需要增加投资资本500万元,目标资本结构(负债/权益)是40/60,。如果采用剩余股利分配政策,考虑下列计算:
最高可分配股利额= 200+400*(1-10%)=560& &????如何理解
利润留存=500*60%=300
股利分配=400-300=100
年末未分配利润=200+300-400*10%=460&&????如何理解
求大侠指点!!!!感激不尽!虽然老师说这节内容不多,不太难,可我咋就觉得碰到所有者权益的这些东东就有些搞不明白呢?
谢谢你们啦!!! 55555
剩余股利分配政策是公司对本期净利润的处置的决策,依据是优先利用留存收益满足在目标资本结构下的未来股权融资需求,本期净利润扣除留存收益得到该政策下分配的股利。法定盈余公积是相关法律和会计准则下对留存收益下的二级科目,与企业股利政策无关。最高可分配股利即不考虑股利政策,合乎会计准则企业所能支付股利的最大值。本期增加留存收益提取盈余公积后得到本期增加未分配利润,加上期初即得到期末未分配利润。
亲,你好。第一小题和股利分配计算题,你可参看财管教材P271.
我这里把我对教材理解简单说一下。先看那个选择题。咱们无异议的是,公司需要从本年利润里拿走的资金是500*0.6=300万,这部分是本年利润的留存。那么本年提取的公积金=100万呢?也属于留存收益对吧,所以300万里已经包含公积金的计提。那公积金计提有什麽用呢?它是限制留存的,即公司本年留存最少是100万,也就是说从本年利润里最多拿出=900万用于分配股利。所以700万用于股利分配是没问题的。
你把这个理解了,就明白计算题中“最高可分配股利额”是怎么算的了?原先未分配利润是可以用于股利分配的,所以那个200万你应该明白。然后从公积金计提可以知道”本年利润“中用于股利分配的金额不能超过400*0.9=360万,所以“最高可分配股利额”=200+360=560万。而本年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金额=400-500*0.6=100万元不超过360万限额。
剩余股利分配政策是公司对本期净利润的处置的决策,依据是优先利用留存收益满足在目标资本结构下的未来股权 ...
那你的意思是说,本期利润留存是300,其中包括了计提的法定公积400*10%=40, 那么供未来使用的权益投资资本不就只剩下300-40=260了? 就不是500*60%=300了呀~ 不知道我这样理解是不是有问题的呀~~
亲,你好。第一小题和股利分配计算题,你可参看财管教材P271.
我这里把我对教材理解简单说一下。先看那个 ...
公司需要从本年利润里拿走的资金是500*0.6=300万,这部分是本年利润的留存。那么本年提取的公积金=100万呢?也属于留存收益对吧,所以300万里已经包含公积金的计提。那公积金计提有什麽用呢?它是限制留存的,即公司本年留存最少是100万,也就是说从本年利润里最多拿出=900万用于分配股利。所以700万用于股利分配是没问题的。
所以是说,未来为了保持目标资本结构,为了满足权益投资需求300万,我要留存300, 但是其中包括了100的法定公积,那么就是说未来如果我要去投资,可以动用这100的法定公积?
A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5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股价为50元。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拟每10股配2股,配股价25元/股,配股除权日期定为日。假定配股前每股价格为56元,不考虑新募集投资的净现值引起的企业价值的变化。
&1&、假设所有股东都参与配股,计算该公司股票的配股除权价格、配股后每股价格以及每份股票的配股权价值;(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2&、假定投资者李某持有100万股A公司股票,其他的股东都决定参与配股,分别计算李某参与配股和不参与配股对其股东财富的影响(计算结果保留整数),并判断李某是否应该参与配股;
&3&、如果把配股改为公开增发新股,增发1000万股,增发价格为25元/股,增发前一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为56元/股。老股东认购了800万股,新股东认购了200万股。不考虑新募集资金投资的净现值引起的企业价值的变化,计算老股东和新股东的财富增加。(增发后每股价格的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财富增加的计算结果保留整数)
(1)由于不考虑新投资的净现值引起的企业价值变化,所以,配股后每股价格=配股除权价格& & ?????怎么理解,’新投资的净现值引起的企业价值变化‘是指什么呢?如果考虑了,配股后每股价格又应该如何计算?
(3)由于不考虑新募集资金投资的净现值引起的企业价值的变化,所以,普通股市场价值增加=增发新股的融资额&&????这里又应该如何理解?
为什么说 股票股利 会使’每股净资产‘下降?
那你的意思是说,本期利润留存是300,其中包括了计提的法定公积400*10%=40, 那么供未来使用的权益投资资 ...
盈余公积可以转增资本的,只不过公司法有限制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亲,你好。第一小题和股利分配计算题,你可参看财管教材P271.
我这里把我对教材理解简单说一下。先看那个 ...
谢谢你的解答!!
可是在剩余股利分配政策下,不是只有’本年利润‘才能用来分配股利么?
Powered by Discuz!
& Comsenz Inc.企业撤资方式及其所得的政策解析
我的图书馆
企业撤资方式及其所得的政策解析
企业撤资方式及其所得的政策解析2007年A公司与B公司各出资1000万成立C公司,各占50%的股份。2015年8月A公司决定从C公司退出,B公司表示同意。截止2015年8月,C公司账面反应净资产为29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2000万元,盈余公积300万元,任意盈余公司150万元,未分配利润450万元。A公司退出有三种方式:一是直接调回资金,一次性由C公司支付2000万元;二是履行法定撤资程序后,由C公司一次性支付2000万元;三是股份由B公司认购或转让给第三人,如果由B公司认购,则由B公司一次性支付2000万元;如果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一次性支付2000万元。请问:1.终止投资经营是否可以直接调回资金?2.公司注册后股东是否可以撤资?3.是否可以由公司回购本A公司所持股份?4.撤资和转让股权在企业所得税上有什么区别?解析:一、为收回资本而采取直接调回资金的做法行违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时,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实际缴纳出资额,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资本。为此,股东对出资额必须如实缴纳,非经法律程序不得随意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对抽逃资金的行为,《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直接调回资金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抽逃资金的行为,是法律严格禁止的。二、公司有权减资,但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股东会的11项权利,其中就包括“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的权利。因此,你公司有权减少C公司的注册资本,但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一是由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二是财务公示制度。财务公示是公司必须履行的一项程序。《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三是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需要说明的是:减资的额度还应注意个别行业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制额的规定。新公司法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情况出外。所以,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C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股票。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购回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由此可见,在特定情况下,公司可以以本公司名义收购本公司的股份。四、撤资与股权转让二者在企业所得税上有所区别。“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最终会导致股东发生变化。股权转让,只是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买卖。“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则专指投资企业通过清算、退股方式从被投资单位撤回或减少股权投资。A公司股份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或者是通过减资收回投资方式,终止投资经营所收取的款项是一样的,但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并不一样。1、采取转让股权方式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A公司初始投资成本为1000万元,转让股权收入(包括留存收益在内)2000万元,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1000万元,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采取减资方式收回投资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的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A公司分回的2000万元现金中,1000万元属于投资成本收回,根据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股息所得900×50%=450(万元),剩余的0=550(万元)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此,A公司取得的450万元股息所得为免税收入,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取得的550万元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由此可见,转让股权所得虽然包括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该留存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企业所得税规定股权转让所得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也就是说,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视同财产转让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撤资方式,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分配金额确认为股息所得,即作为免税收入。为什么企业撤资应确认股息所得而股权转让又不确认股息所得?要滤清其中的缘由,我们从受让股权再转让进行分析:假设A公司的股份是由D公司收购,如果D公司又将受让的股份从C公司撤资,撤资时留存收益未发生变化。首选,在D公司投资成本的确认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企业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投资成本;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D公司应确认投资成本为2000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的规定,D公司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2000万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450万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的550万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也即是说,D公司撤资时应确认股息所得450万元为免税收入。因为股息所得为免税收入,如果在A公司股权转让环节也应当确认股息所得,D公司撤资时再确认一次股息所得,也就相当于同一免税收入被确认两次,显然不符合企业所得税规定。所以,在企业所得税制度设定上,将股息所得放在投资人退出投资活动或企业注销清算环节予以确认,在未终止投资经营之前的股权转让环节暂不确认股息红利所得。&
TA的最新馆藏[转]&[转]&[转]&[转]&
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该文档贡献者很忙,什么也没留下。
 下载此文档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主要有两种途径
下载积分:1500
内容提示: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主要有两种途径
文档格式:DOC|
浏览次数:300|
上传日期: 12:20:25|
文档星级: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 1500 积分
下载此文档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主要有两种途径
官方公共微信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
国内股息利息红利所得&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编著:陈桂芳 &&&来源:会易网&&&时间: 11:55&&&
&&&字体大小:
1、相关政策规定及解读:  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摘自国税发[1994]89号文  &&&&&&& 近接一些地区和单位来文、来电请示,要求对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执行的要尽快纠正。派发红股的股份制企业作为支付所得的单位应按照税法规定履行扣缴义务。  摘自国税发[号文&  一、在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以现金或股份及其他形式取得的资产评估增值数额,应当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城市合作银行负责代扣代缴。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摘自国税函[号文    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  因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号)精神,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代扣代缴。  摘自国税函[号文&  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企业原有盈余积累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1名或多名个人投资者以股权收购方式取得被收购企业100%股权,股权收购前,被收购企业原账面金额中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未转增股本,而在股权交易时将其一并计入股权转让价格并履行了所得税纳税义务。股权收购后,企业将原账面金额中的盈余积累向个人投资者(新股东,下同)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一)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已全部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中,对于股权收购价格减去原股本的差额部分已经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企业股权后转增股本,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即:先转增应税的盈余积累部分,然后再转增免税的盈余积累部分。  二、新股东将所持股权转让时,其财产原值为其收购企业股权实际支付的对价及相关税费。  三、企业发生股权交易及转增股本等事项后,应在次月15日内,将股东及其股权变化情况、股权交易前原账面记载的盈余积累数额、转增股本数额及扣缴税款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四、本公告自发布后30日起施行。此前尚未处理的涉税事项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3号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可以将有关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为了支持企业改组改制的顺利进行,对于企业在这一改革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的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现明确如下:   一、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摘自国税发[2000]60号文&  福建巨星集团公司(集团所有制企业)改制为福建巨星股份有限公司,将历年积累的盈余公积金的一部分,以职工原始投入资金及投入时间按比例用股票形式分配给职工,增加职工个人股本。  上述处理,实际上是企业以红股的形式分配股息和红利,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0号,以下称通知)中规定的资产量化,不能按照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职工个人增加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在分配给职工个人时代扣代缴。摘自国税函[号文&  1.自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股东转让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4.在股东转让该部分股权之前,企业依法宣告破产,股东进行相关权益处置后没有取得收益或收益小于初始投资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尚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不予追征。  5.本通知所称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  6.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股东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继续按照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分期纳税政策。摘自财税[号文&&&&&&& (一)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并符合财税〔号文件有关规定的,纳税人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其他企业转增股本,应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上市公司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转增股本(不含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执行。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文&2、实务操作及解读:2.1、会易网实务&&&&&&& 1、剖析溢价增资及股东退股涉税问题&&&&&&& 案例:2008年有限公司原股东a、b两个自然人,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2011年新股东以直接注资形式进行增资,其中100万为实收资本,3500万为资本公积,2012年公司股改,注册资本由1100万增加到5100万元,以资本公积3500万及留存收益1000转增股本,净资产折股后注册资本为5100万,账面结存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00万元,2014年新股东协议退股,注册资本由5100万元减至5000万元,新股东减少包括注册资本100万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00万元、留存收益3400万元,合计4000万元。&&&&&&& 第一环节:留存收益转增股本,这部分要交个人所得税,同时增加股权的计税成本。资本溢价转增的部分不征个人所得税,也不能增加股权的计税成本。因此应纳税所得额就1000万元留存收益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应纳税额为1000万元×20%=200万元。&&&&&&& 增资来源于资本溢价的部分,其实还是源于投资者的投入资金,而非公司的盈利。如果按照国税发[号和国税函[号等文件规定的精神,对股份制企业用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事实上,在公司法出台之前,股份制企业既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又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如果仅根据条文字面将股份制企业的股票溢价仅仅解释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溢价,而不认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溢价,实际上就违背了所得税的一项基本原理,甚至是税制的一项基本规则,即税收不能侵蚀资本,不能对资本本金征税。&&&&&&& 第二环节:对于退股,视为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只考虑收回金额与初始投资计税成本的差额问题,对差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初始投资计税成本为投资方实际付出的现金,只是在会计上有的形成实收资本,有的形成资本溢价。因此新股东投资时投入3600万元,退出时得到本金及补偿金4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万元-3600万元)×20%=80万元。&&&&&&& 减资实质上是投资的归还,退出时,会计科目都发生变化,无论从什么会计科目退出,最终归还的都是本金及补偿金。编著:毛一星2.2、国家税务总局12366问答精选  1、集体企业改制成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将剩余的净资产分给职工,量化给职工的资产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集体企业如果改制成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0号)规定:  (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编辑:陈& 航&&& 陈桂芳&& 陈晴清&&
点击浏览器工具栏的分享让更多人看到好文章
我要留言:会易网欢迎读者留言,留言不对外显示,部分留言会被选进文章,我们保留编辑与出版的权利,对被选进文章的留言我们将标注作者姓名。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 福州中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闽ICP备号
服务电话:0、&&&&邮箱: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81号福建电影机械厂18号楼7层&&&&
微信端二维码手机浏览本页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未分配利润补注册资本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