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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有些东西,没有就是没有,不行就是不行。值得看下去的故事【江苏师范大学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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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似乎很无语:“***回我呵呵是什么意思?贴吧玩多了吧你,你一臭屌丝也敢对我说呵呵?”“呵呵就是qnmlgb的意思,还要我翻译?”她这么直白,我自然不会落后。“一句话,借不借?”“不借。”“你竟然敢说不借?张翔,你胆子够大啊!”女神看上去有点发火了,她一发火就喜欢直接叫人名字,这一点一直都没变。“我跟你没什么关系,谁搞大的你问谁要去。”“张翔难道你不喜欢我了么,你就忍心让我这样受苦么?”看我口气也颇为强硬,女神很快软了下来。“喜欢。忍心。”我的回答很干脆。 “没什么事的话我继续看书了。”我直接下了qq,不想聊下去了。为了避免麻烦,我直接关掉了手机,把veer扔在了桌子上。这手机当初是在淘宝花了500块买来的,看重的就是它的外观小巧,当然更主要的是便宜。最主要的大概就是这手机知道的人相对较少,更确切地说是知道它便宜的人少,不像中兴华为的便宜机器一拿出来就一股浓稠的屌丝气质荡漾。可惜系统被抛弃,连一些有通话屏蔽功能的软件都没有,这点真是麻烦。(我不是做广告的...) 我叫张翔,没错,就是你们口中经常说的那个翔。南京一所大学一本的学生,祖上N代都是农村人。翻译过来就是世世代代都是穷比的意思。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所以中学学习成绩还不错。但是上了大学之后,才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成绩真的连翔都算不上。和普通的大学狗一样,我大学整天就知道玩,玩dota(tx的游戏不玩,会被人怀疑智商的),于是学业也因此荒废了,不少都是低分飘过,还有一门挂了。像我这样的很多人,我那时就知道有一个很搞笑的称呼——屌丝。没钱的都是屌丝,那时候我们整个班大多数人平时都喜欢开玩笑(也不知是不是真的开玩笑)说自己是屌丝。 林珞是我在大一上学期认识的女孩,我们是在围棋社认识的。我之所以参加围棋社是因为听学长说里面妹子多。那时候的林珞打扮地并不出众,皮肤也没有现在擦得那么白,一举一动也没现在这么妖娆撩人,头发也只是简单地扎在脑后,清雅恬淡。我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她了。虽然她在围棋社那么多靓丽的美女里,鸡窝鹤群,照理说应该被那么多莺莺燕燕埋没了才对。但喜欢一个人从来没有那么多理由,特别是对于我这种没有什么感情经历的人。“她会发光啊!”我想这就是我最初的感觉。于是我就开始了所有人都会的桥段,送早餐,送礼物,一步步接近。三个月后她也终于答应了当我的女朋友,我觉得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还掏几十块钱的巨款买了几斤糖发给我和她的同学吃。我觉得我的春天来了。 或许男人就是这样,得到手之后就不懂得珍惜,就没有之前没追求别人那时热情、殷勤。亦或许林珞她本身并不喜欢我,她之前寂寞那么多年,如今只是喜欢被人喜欢着、宝贝着这种感觉,施予具体对象是谁,这并不重要。或许这也是我当时竟然能够追她到手的原因。所以我后来才明白,林珞的离开其实不怪她。大概是第一学期末,(一个学期也不过四个多月,所以说其实我们在一起不过一个多月而已)大家都要回家,所以忙活着买票。我那时候正在dota,她发消息过来了:“我要买票,你陪我去。”“网上买”回她这一条短信直接导致了我猴子在野区被对面撒粉捉杀,遗物又要延后了。不过我没有生气,对于自己女朋友,这点包容还是要有的。 “我没网银,我觉得拿到实体票心里更踏实。但是我一个人要排那么长的队,又不高兴去。”“过几天吧,不急”我又死了一次,队友已经开始骂了。——猴子你吃屎的啊,不会玩滚!——猪一样的队友啊!对面的,我们的猴子是**。——尼玛你不长眼睛啊,你看看小地图上红点少了很多就不要一个人带线了!代笔!艹!“马上就要放假了,我怕票会没有”“我忙着呢,过几天”
死了两次了,我必须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去打钱,所以就敷衍了事。心里开始抱怨,女人就是麻烦。后来我发她短信她再也没有回,我觉得事态有些不妙。 她终于回了一个短信我赶紧拿出手机来看——“分手吧”没有加标点符号没有露出半点难过情绪的——分手吧我就这么被甩了?!那一刻我真的觉得天都塌下来了,人生一片灰暗,我的初恋就这么跟我说分手?!我tm还想跟你过一辈子! 事后我才从她的闺蜜口中听说那天下午她把同样的话跟一个她同班的对他有点意思的高富帅也说了一遍。高富帅叫做高博,高高勃起的高,知识渊博的博。高博姓高,家里又有钱,人送外号自然就是高富帅。高博当时大手一挥,说不去——回答跟我差不多放假我用车送你回去吧,省得你跑一趟吧。对了,晚上吃个饭吧。 那天我在她楼下等了一夜,她还是没有理睬我半分。我很不解,难道情侣间连一点点的宽容都不能给么?难道我就因为玩游戏没有理睬她而是失去了自己的初恋么?我想那时候我是有点怨恨她的。既然你没有跟我一起走下去的决心,那当初又何必答应我。你不知道这样伤我更深么?——当初的我竟然如此单纯很可惜那天晚上月明星稀,没有下一场有氛围的雨,所以我不能够文艺在雨中大哭。但是被常年撸坏的身子终于还是赶上了一场疾病,我发了几天烧,在宿舍躺尸了几天。烧得晕乎乎的时候我还在想,失恋的时候要在晚上拿个啤酒瓶走在大街上灌自己,背景要是酒阑灯池那种,焦距对着我,然后背景就退化成一个又一个颜色的圈圈,这样才能够凸显自己受伤了,灰常颓废的样子。最好配上一段文字——你把我伤の好深,要是换成——人生若只如初见,那就更完美啦或者是拍一张黑白的大头贴,胡茬要很明显,像梁朝伟一样。清醒后我才觉得我想多了,屌丝的照片再怎么做后期处理都是屌丝的。 那段日子我现在都记忆犹新,没有目标,觉得生活好像缺了一块。如同行尸走肉,做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可笑的是,一个屌丝的存在之所以可悲是因为就算屌丝如此颓废给别人看,也没有一个人哪怕是一头猪对一只猴子说——你看那个人好像一条狗。我就是这样,就算是伤心绝望也不会有人在意,不会有人来安慰我。就好像当初我跟林珞在一起时在人人上发的类似于秀恩爱的状态,到现在还没有人回应。都要快生蜘蛛网了,呵呵。后来不知怎么回事,林珞又跟我偶然联系起来了。只是那时候的林珞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看上去带点农村气质单纯少女了,而是擦得跟白骨精一样白,穿着非常暴露,说话带着嗲气的妖娆女人。 qq上也显示着高贵的——爱疯qq在线人人上也显示着张扬的——来自人人爱疯客户端然后发着和她高富帅男友——高博的恩爱照,下面通常都会涌现一大堆评论,祝福羡慕的,各式各样的口水。而我也从她的初恋兼前男友过渡到屌丝她甚至不愿意承认我是她的初恋,因为她觉得有点丢脸。我的前男友是个纯屌丝——这种话换那个女的都不会想说的。所以林珞不见了,取而代之的一个趾高气昂的林珞女神——这是她自己对我说的“我现在是女神了,你这个臭屌丝”所以我大概也能理解她又回过头来跟我这个臭屌丝联系——就是冲着来恶心我的,换个词,侮辱 我不知道她和高富帅之间发生了什么,高富帅为什么连2000块都拿不出来但我又很清楚她和高富帅之间发生了什么,是个性关系吧其实2000块钱我还是拿得出来的,但是我不想跟这个女人再扯上什么关系了。说这个再字有点牵强。说是初恋,可能我真是活在自己幻想里,我们几乎没有一起吃饭一起出去游玩,我甚至连她的手也没有牵过。所以她说的很对,我不是他的初恋。高博才是,因为他们上床了。 抛开失恋的最初的那几个月,我痛下决心,以后不玩游戏,好好读书,天天向上。
我开始信奉这个一句话:努力的屌丝不是一定能够逆袭,但是不努力的屌丝肯定逆袭不了。同学们说我肯定坚持不了,dota这么好玩的游戏岂是说抛下就能够抛下的,你忘了你的天梯积分了么?你忘了上次被虐说要找会场子了么?你忘了我们说好的好基友并肩战斗一辈子的么?dota不只是一个游戏,他是我们战斗的见证。他是你一个人守高地时四张tp过来的感动,是美杜莎终于憋出双圣剑背靠世界之树翻盘的刺激,是幻刺一刀爆屎的爽快,是团战五个人心有灵心的配合...你真的丢得下么?我笑了笑,呵呵当然丢得下,因为我把电脑砸了。说是砸了,倒也不是。只不过稍微敲敲打打让他硬盘有点损坏,其实摔电脑的时候我还是有点忐忑,要是真摔大发了就对不起爸妈花这么多钱给我买笔记本了。好在我人品好,摔得不是严重,能够开机但是怎么都无法进入系统,应该是里面某根的连接线断了。我胡乱臆测。我电脑那时候还在保修期内,就算认为损坏只要一口咬定是它自己坏的,就可以免费帮你修。只不过修的话一定要拿回家去修,特别麻烦。所以没有电脑用的日子,我成功把dota,或者说游戏给戒掉了。 在没有电脑的日子,我一直去图书馆看书,除了有关于自己专业课的书,各式各样的课外书都看。我始终坚信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不是叫我们对着h书撸。我记得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讲有关于杨澜的,都说女孩要富养,但是那时候杨澜家境并不好,她的舅舅还是伯父就从小一直带她去图书馆看书,久而久之,杨澜就成了一个有涵养的人。一个人无法让自己物质富有,那就让自己精神富有。 我还是觉得屌丝之所以屌丝,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心态。我看到过网上有个人说,他有一个朋友,因为做假账入狱了,后来出狱了,身无分文,就问朋友们借钱置办了一身好的装扮。然后约了数不胜数的泡,泡了数不胜数的妞,有护士有售楼小姐有医生有高官情妇。而且每次出去约会吃饭喝酒没有掏过他自己一分钱。我当时就震精了,真是我辈楷模。 我去把我遮住眉毛的头发剪短了不过我没有减平头,我还是不适合减那么暴露脸型的发型。于是我留了个齐刘海我本身五官并不难看,只是偏瘦一点,现在一改以前颓废的气质,倒也有几分正太的模样,这点竟然出乎我的意料。 在图书馆啃书的那段日子,我也受到了不少触动。我反省自己,自己现在的专业是被调剂过来的,要说喜欢还真的谈不上,我将来就真的要干这样的工作?然后混吃混和得过且过算计着什么时候能够贷款卖得起房子,然后一直拼命工作成为城市里的随处可见的一抔灰尘?人的悲哀之处就是每个人都不同,但是绝大多数人都不能够证明自己与众不同。我开始问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我在高考之前喜欢写作,作文是我最有优势的一块。我还喜欢唱歌,但是没多大的技巧,只在五音齐全这个程度上。 我开始看不起那些整天玩游戏的人,对自己未来没有规划的人但是我绝对不能表现出来,因为现在跟他们没有区别我和他们一样是屌丝所以我要改变,如果我失败了,我什么也不会说如果我成功了,我一定会小人得志即使有些事情不能改变,我踏马也要让他们知道即使蚂蚁也能够大象痛苦几下的,我踏马也要让当初那些拽的二五八万侮辱我的人倒在我脚下吃尘 大一下学期清明节回家我把电脑修好了带回学校我开始思索如何真正利用好它经过深思熟虑我开始在网上写小说,我知道这是一条绝对挤死人的路,付出和回报绝对不成正比的一条路但是我决定了,一方面是为了兴趣爱好,算是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吧,另一方面是锻炼自己一下,还有一点自然是存着变成大神幻想。除了这个,我还尝试自己写一些短的文字、小说,投稿到杂志社,结果自然都是石沉大海。 不过我并不泄气,因为我现在只是业余的把它当作自己兴趣来做,就不会泄气只要我不停写,不断看,总有一次中标的。至少,我现在做的都是比别人多做的,就算一场空——我本来就是一屌丝,也没什么好失去的。 我放下了手机,也放下了对于过去一年的回忆。对我来说这并不心酸,也没什么好辛苦的。
我只不过把别人玩的时间用在看书上,反而觉得很充实。相反,当初不知道做什么就去玩游戏的感觉反而很空虚。我正在看的是林清玄的散文,果然智慧无穷不知不觉就看了一下午,太阳西沉。突然有人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背。 我回头一看,一张可爱的脸跟我凑得很近。“崔蕊,是你啊。”“我找了你一下午,你怎么不鸟我”“我手机关了”“陪我去超市”“好” 崔蕊是大一新生,也就是所有大二学长嘴里心里都心心念念的学妹。崔蕊身高不高,160都不到,长得也比较可爱,有点大小姐的性格。让我这样的萝莉控很是心动。我们是在新生群里认识的。对于我这样的屌丝,自然很少有除此以外的渠道认识女孩。不过幸运的是在群里她一般很晚才会出现,而我通常也要熬夜到很晚,所以交流就比较多。不过我和她之间的距离很遥远,遥远到我根本不敢有所放肆的想法。就好像一个平民是不回去妄想娶到一个公主的。 她的世界里永远都是车展 美国 日本 苹果这样的关键词我觉得一般能够去国外一趟的人,特别是欧洲美洲这样的,都是有钱人所以她是有钱人,我是穷比有时候我会觉得很搞笑,我跟她认识就因为我们都睡得晚这个相同点么。而她也只是想到我的时候才找我,并没有别人所想的有机会更进一步那样种种。在她眼里,我只不过是一个稍微好玩点的人,听话的人。除此以外,无他。她说她读博肯定要出国的,我更加不敢有异样的念头。“呦,在看林清玄啊?”“上次听你说你放他的散文在枕边,睡前看一篇。”“这么搞笑?”“我这不是妄图接近您崇尚高洁的灵魂么”“看你表现啦”跟崔蕊对话老是找不到边,不过看着这么一个矮我半个头多的小萝莉用这种有趣的口气讲话确实让人心里很愉快。 “话说你是怎么找到我的?”我问“正好过来找本书,就看到你在这里发呆。”我对前半部分话深信不疑,因为以她的性格,绝对不会因为电话不通而大动干戈来这么大的图书馆找一个人,所以只会是巧合。“把手机打开。”崔蕊有点不满地说道。“干嘛?”“要让你看看你的罪证,敢不接我电话不回我短信,我找你的时候你敢不在,我很不开心!”崔蕊撇了撇嘴。“好。”一边走出图书馆我一边掏出veer。“咦?你的手机好有趣,我好像从来没见过。”崔蕊好奇地问道,的确她可能除了爱疯和高端安卓以外,其他手机都没见过。“500块钱买的便宜货。”我很豪爽地说道。“才不信。”她不信。果然是这样,买这么一款小众的机器就算你报出它的真实价格,别人对照它的外观一猜想就会觉得你在说谎。把一款高价手机说成500块的便宜货,别人却不会认为你是屌丝,只会觉得你很低调。低调大概是一种美德,每个屌丝与生俱来的美德。“嗡嗡嗡”手机已开机就开始不停震动起来。果然有好几个短信和未接来电,但是数量好像有些超常。我刚想打开看看,手机又震动起来。是林珞的电话。她打过来干什么,我不是明确地说不借了么?这年头借钱的都是大爷了么?我看了看身旁的崔蕊,按了接听键放在耳边。“喂?”“臭屌丝,还关机!以为关机我就找不到你了么!”电话那头传来林珞暴怒但是听上去略成熟的声音。成熟大概是因为她现在是女人了吧。“你烦不烦?”电话里的声音太大,被旁边的崔蕊听见了,我有点不好意思。“挂了。”我没等她继续发飙,直接把电话挂了,开到无声模式。这女人真是越来越不可理喻了,还真把我当奴隶一样看待, 不就是傍上个有几个臭钱的男人嘛,还真以为就是自己有钱了。劈头盖脸就骂,以为我真是好欺负的么。我眼睛瞥向身旁的崔蕊,看她神情没多大变化。 我把手机放进口袋。身后一阵高跟鞋踢踏的声音响起。“张——翔——!”是林珞,她这一声叫的有点响,我有点不好意思。
路上的几个人回头看了看,想知道到底是谁取了这么一个可笑的名字。我也回头了。“啪!”一只纤纤玉手穿云破水而来,直接打到我脸上,上面长长的假指甲在我脸上划出一道痕迹。是林珞。这么巧?还是应该说......冤家路窄?人生何处不相逢?这样也能碰见,怎么说这也是大学校园,不比高中时候低头不见抬头见。我们林珞自分手后几乎没见过面,但是怎么说也有点情谊,所以不用分辨就认得出来对方了。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但是没想到林珞竟然手上功夫如此了得。没有经过定位瞄准,能够在我回头的一霎那准确命中我的左脸。那些回头想看看张翔到底是哪个衰人的同学也没有再把头转回去,因为他们看到了有趣的事。大学和外面社会的很大一个区别是,大学里发生了一件什么事,很少有人会围观,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是知识分子,不能再去做那些凡俗大妈大叔大婶之流才做的低俗事,但他们会远远地看,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在他们眼中,我就是一个被馅饼砸中的屌丝,牵着萝莉新欢,正派女友过来捉奸。冤枉,我到现在还没有牵过女生的手。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自然也不会让她失望。“啪!”我迅速抽出右手甩在林珞脸上。林珞捂住脸后退,眼睛睁得大大的,非常难以置信。她眼中怯懦的臭屌丝竟然敢打她?他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么?老娘我貌美如花他也下得去手?老娘可是她的女神!“你敢打我?!”林珞眼中的震惊马上又变成怨愤。“来而不往非礼也。”我偏过头看了看崔蕊,她表情淡淡的,似乎也没有半点不耐烦。“你不是说喜欢我的么?你现在有了新欢就翅膀硬了?敢对我不屑一顾了?”林珞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有点羞愧,早知道我下午的时候就不在qq上说这个的。我总觉得像林珞这样的女人崔蕊是瞧不起的,大体上在大街上就打人和泼妇是没啥两样的。而我现在和林珞纠缠不清,不,是她和我纠缠不清也会被崔蕊看不起。 “我说的喜欢是大意义上的喜欢,这跟男女情感无关。我喜欢你我也喜欢她,”我指了指身旁的崔蕊。崔蕊笑了笑。“她也不是我的新欢,你也不是我的旧爱。你不配和她相提并论。”我现在有点明白为什么当初林珞不愿承认和我有过一段感情了。现在我看到林珞这不可理喻像疯女人一样的行为,觉得有点恶心。林珞听了我的话之后有点懵,似乎还在思考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还是不愿意相信我一个臭屌丝也敢这么说自己。“醒醒吧你,你其实并没有什么可骄傲的。”说完这句话之后我突然觉得心中舒畅,抑郁之气顿失。“我现在有的都是我自己争取的,我不需要靠别人而活,所以我活得肆无忌惮。”我接着说。“你以为你是一个择木而栖的凤凰,其实只是站在枝头沾了点贵气的麻雀。”林珞的脸以可见的速度扭曲着,我想她大概已经消化了我说的话了。 于是她走了,我知道她的骄傲,她自然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下哭得梨花带雨。我自然也不会伸出手拉住她说宝贝我错了,你打我骂我好了,请你原谅我吧。我只是转过头对崔蕊说了句,“走,去超市吧,耽误你一点时间了,不好意思。”“没关系。”崔蕊对我的事情并没有什么好奇心,也没有问我跟林珞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因为她对我没什么兴趣,对我的事情自然也不会有兴趣。“刚刚你说喜欢我?是不是真的?”崔蕊问这句话的语气很平淡,并没有那种类似于试探的语气。我深吸了一口气,想了想该怎么回答。“那当然啦!你这么可爱又这么聪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善良勇敢,勤劳能干!是个人就肯定会喜欢你!”有时候把真话说得很真,也能起到掩饰的作用。崔蕊听了我的话,露出了笑容,眯起了眼睛。“那是当然!我这么口耐!不过你这么当面夸我我还是会不好意思的额!以后你qq上说就行了!我会害羞的!”崔蕊说话很有趣。那些原本抱着看骂街戏心态而回头的人也不露声色地回到了既定的轨道上,深藏功与名。
现在他们看我跟一个萝莉有说有笑的,更加确定了我这个屌丝是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砸中了,不少屌丝可能还在心里骂我。骂我大概就是嫉妒我。崔蕊其实真的跟我生活没什么交集,她在学校忙活于各大部门,偶尔和哪个部长一起吃顿饭,参加什么演讲比赛,其余时间就是在学习。周末就是在南京的各个商业街、酒吧还有一些娱乐的地方。她深谙每一个我不知道的名牌,可能随便去一个酒吧里面的最低消费就是四位数。除了偶尔会喊我出来买东西其他大概就没什么了。前面说过了我比较听话,所以她可以找个拎东西的。“晒晒你!”送她到宿舍门口,我把东西交到她手上。“吓?”“就是谢谢你的意思啦!我发明大!”崔蕊看上去很自豪。“没什么的,这点小事不要对我说谢谢。”我淡淡道。确实没什么好感谢的,我觉得我能为她服务就是我的荣幸了。“哇!这么感动!”“没什么好感动的,也不要轻易感动,小事一桩。”我挥了挥手,“再见了。”“嗯。”“今天晚上9.30到操场来。”几天后我在图书馆看书时veer一震,对面桌的原来看书十分投入的女孩不满地看了我一眼。女孩烫着贴身卷,染着亚麻色,看上去倒也精致。尤其是皱着眉,特别有韵味。我点头致歉,把手机放到口袋里。这几天林珞也没有再来羞辱我,或许我那天说的话太重了伤到了她,或许是让她幡然悔悟,或许是让她看清我的嘴脸,总之我不再是那个任她欺凌的屌丝。9.20我收拾东西,背上包离开图书馆,往操场方向走去。校园的夜色总是能够让人讨厌。灯光晦暗的地方,总是会有情侣在拥抱亲吻。屌丝们在看到男人在女人身上乱摸时总是会在心里qnmlgb。嗡嗡手机又震了。“你再不来我就走了。我数到十,我就走。”这是短信啊,怎么数?我把手机放回口袋,加快了脚步。手机还没落底,第二条短信就来了。“一”我意识到了,加速奔跑。“二”这么快就二了!“三”我望着前面的一大段路,就算我使出跑五十米的力道也到不了啊,不管了,尽力吧。......“十,我走了!”看到这条短信的时候,我快走到操场门口了,正好看到崔蕊从里面出来。“不好意思来晚了。”我看了看时间,还没到9.30“这不还没到时间嘛......”我辩解。“我不管!我比你先到,那你就是迟到了!在国外,绅士是不会让淑女等的!我叫你9.30来,你就应该20分就来!”崔蕊仰着头,对我颐指气使。“好吧。”我摊开手,耸了耸肩,“我本来就不是什么绅士,我就是一个屌丝而已,不过下次我会早来的啦。”崔蕊听了我的话,眉头都皱在一起了,似乎更加不高兴了。“不要跟我说你是屌丝,你自己都看不起你自己,怎么要求别人看得起你。”说完她往足球场中央跑去,我紧跟其上。
“啊,躺地上就是舒服啊!”崔蕊一躺地上又变成原来那个没心没肺的小萝莉了,枕着书包,躺成一个大字型。我也躺成一个大字型在她旁边。“今天累死我了,看了一天的书,中午还跟我们部部长吃了个饭,超级high!”崔蕊继续说着。“哎呦天上怎么星星一颗都没有啊,是空气污染太严重了么。”“你看,那边有颗星星在飞。”其实是飞机。“嗯对,旁边的红的大概就是它的卫星了!”我附和。“这里通常是情侣来的地方。”看她不说话了,我随便扯皮。“谁说的,这里是公共场所,你看那边就有两个女的一起来的,那边还几对男的。”“他们就是情侣......”我说。“话说......那天的那个女的是怎么回事?”崔蕊说话很有跳跃性。“你想知道?”“你不说就算了。”崔蕊很干脆。“我说......”然后我把事情的前前后后都跟她说了一遍,没有任何隐瞒,也不是什么九曲十八弯的感人事,自然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我说,她凭什么叫自己女神?”崔蕊气鼓鼓的。“我也不知道,可能因为她是我的初恋吧。”我叹道“难道打扮得骚一点就是女神了?”崔蕊不依不饶。“很明显她是瞧不起你,嫌你穷,不能给她更好地生活,所以她去找有钱人想要好吃好喝。这没有什么错。”没想到崔蕊是这样一个评论。“可能对你来说她就是十恶不赦婊子,但是在我看来,这没有什么不公平的。”崔蕊目光灼灼,我赧然。“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崔蕊转过头来,萌萌的脸蛋对着我。“一个女人把自己的青春花在学习上,让自己丰富充盈起来,就是为了提高自己本身的价值,目的就是找到拥有更多资本的买家。”“她们幸幸苦苦读了这么多年书,幸幸苦苦踩着那么多人的前途前进,难道就是为了嫁给一个屌丝?如果这就是她们的目的,那她们大可以辍学在家养猪耕地。”“这就是赤裸裸的交易,没有资本的人就要被淘汰。”“埋怨吧,嫉妒吧,愤怒吧。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天下哪来公平?”崔蕊笑了笑,我觉得这笑有点诡异。似乎是在嘲笑我。我一句话也不说。我只是觉得她的话很有道理,但是有的地方却又说不通,却又无法具体说出来。“你这么说就是把所有人看成是无情感的机器了,那么还有很多女孩跟穷男孩过日子的例子,人的情感是最为奇妙的东西了,这是金钱无法比拟的。”我辩驳。“呵呵。”崔蕊又露出那种令我觉得害怕的笑容。“例子嘛,总是要举个例才鲜明,才回引起大家共鸣嘛。”她继续说。“不知道你以前有没有写过这样的议论文,说明女人的创造力不比男人低。”她说。“很多人当然都会说啦,居里夫人获得诺贝尔奖,修女特蕾莎,绞尽脑汁也就这么几个啦。”她自答。“其实这根本没法论证,大多数人就是刻意放大那些微小的,让愚蠢的人看似它很大,很有道理。然后无视那些更大的。”“对啊,居里夫人,特蕾莎,冰心,那又怎么样?但是绝大多数有成就的还是男性,这么九牛一毛的女性有可比性?”崔蕊自说自话。“这里我忽视别人吹毛求疵说历史对于女性的歧视,镇压。我们这里就事论事,认真你就输了。”“所以嘛,其实你说的即使有,但绝对不会很多。”“你说爱情无法用金钱衡量,那只是钱不够多而已。另外,那些始终如一跟穷男孩的过一辈子的,大概是因为没有其他买家的,或者买家不肯出更高的价。”“说了这么多,我有点口干。”崔蕊停了下来。她一停下来,我突然觉得夜晚的操场好安静。“那你呢?”我突然窜出来这么一句。崔蕊没有鸟我,看着天空,一只手放在自己肚子上。“肚子上的肉又多了,我要减肥了。”这又是什么莫名其妙的。“感情什么的,都是有钱人玩的。”崔蕊叹气。我突然想起上学期上选修课时艺术鉴赏的老师说的一句话:在明朝,鉴定师是有钱人才能做的。人家有钱,有兴趣,然后去收藏,眼界就会逐渐高了。没钱谈什么兴趣,收藏这个兴趣是高雅的有钱人才玩得起的。
有钱才谈感情,没钱——你连活着都成了问题,或者——你都没法生活得很好,还奢求什么更高级的?人活着,首先得要活着。换言之,我就是个活得不好的人。或者说,生不如死。人的悲哀之处就在于每个人都不同,但是绝大多数人都不能够证明他与众不同。因为他们活得不好,所以不能够去奢望其他更加高级的。? 我突然想起以前看到的一篇文章。有个报道说京城某官的一个女孩没有参加高考,自己努力考上了国外的一所大学,实现自己的理想。文章后面说,这篇报道把我们所有人当猴耍。我们没有在京城当官的父母,也付不起出国留学的钱。所以这样的事例永远都是他们的,和我们无关。我突然觉得很绝望。“不过,我刚刚所说的什么女人读书就是为了提升自己的通货价值,这些大概都是说屌丝女人的,就比如你的女神。”崔蕊突然出声。“对我来说,我并不需要靠勾搭什么男人来实现我的价值。我就算在家什么都不做都足够我活得很好。我现在几乎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我不缺什么,我可以尽情享受自己的理想。所以那些规矩对我并不适用。”“所以你也不要在我面前说你自己是屌丝,这个我超级讨厌。”“在我眼里,你跟那些高富帅之间的差别不是钱,而是——他们可能比你稍微会玩一些,毕竟他们夜店酒吧什么去得多吧。不过大多数高富帅除此以外很无趣,他们不懂得培养自己的内在,就靠着父母养活自己呗。没有理想,草包一个。”“如果真的出现一个有思想有理想的高富帅,我想那才是对我来说真正的高富帅。”崔蕊咽了口口水。“渴死我了。”崔蕊说的这段话可能是这么多年来对我影响最大的一句话,直接让我不去在想刚刚联想到的绝望。对啊,那些屌丝女人离开我就是为了提升自己的价值。那我为何不直接追求一个本身价值就是顶尖的人呢?我开始反思。 “好啦,回去吧!”崔蕊站起身来,扭了扭脖子。“我回去晚了,阿姨会说的!我还要整理一下班级事物!很忙的!你要知道我跟你在这边躺一会儿是很不容易的!”“那是自然,我这是有幸享受您的荣光。”我拍了个很假的马屁。“切,算你识相。”崔蕊甩了甩手,背上书包走人。 晚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当然不是躲在被子里撸,而是在好好消化今天所得的东西。但是好多东西听上去有道理,但是又觉得它不可行,甚至有些荒唐。按照崔蕊说的话,难道屌丝追白富美跟高富帅追白富美是在同一起跑线的?显然不可能 当天晚上我是觉得我是会失眠了,但是早上醒过来的时候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睡着的。就是这么奇怪。经过上次的交流后,崔蕊跟我的关系算是深了不少。可能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她开导了我,叫我不要自卑。我也yy想是不是她想泡我才跟我说这些话的?yy自然只会是yy而已,每次我都会很坚决地否定这么想法的。 我和宿舍的人交流不多,因为我一有空就去图书馆看书,他们大部分时间都窝在宿舍,能够看到彼此的时候大概也就早上和晚上。你大概可以说我是个不受欢迎、孤僻的家伙。所以吃饭一直都是我一个人。现在一个人端着盘子放在我对面。很突兀。你坐错位置了吧?我在心里默想。“我没有坐错位置。”来人坐了下来,说了这么一句话。?我记得我是在心里默念啊,这交流是怎么产生的? 我抬头,来人是个高富帅。“高富帅?”高富帅世界上有很多个,但是当我说出口叫一个人,那么他就是高博。“不敢当,朋友们看得起我而已。”高富帅就是高富帅,说话都是这么圆润。高博捋了捋袖子,拿起筷子。这个动作看上去都那么高富帅。“张翔?”“你知道还问我?”我可没有高博那种修养,毕竟他抢了我的初恋,虽然我对林珞不再有什么其他想法。但是一事归一事,这是男人间的战斗。“呵,我只是确认一下,毕竟这个名字既大众又屌丝。”高博看我语气不好,也口中带剑
不愧是高富帅,既...又...这样的高级句型随手拈来。“偶不,我说错了,大众的就是屌丝的。以前家里买的大众已经垃圾场了。”高富帅显然没有退让一步的想法,反而步步紧逼。我在这上面是没什么发言权的,所以只能够忍辱。“说吧,你不会无聊到跑来就是耻笑我。有屁快放!”我明白把话说清可能是逃离窘境的唯一方法。“你——以前跟林珞那个婊子上过?”高博伸出一只手掩住脸的一侧,跟我轻声说。霎那间我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高博跟林珞上过床后,发现她不是处,把她扔了,但是他当时还是**了。后来林珞怀孕了,林珞没钱打胎,就来求助于我。真是因果报应屡试不爽啊。我突然想开怀大笑。咦?不对。我这屌丝连林珞的手都没牵过,跟不要提上过她了。但是高博的表情不似作伪,要是假的话他现在也不会坐在我面前了。难道林珞真的以前有过男人?我开始怀疑。但是当初那么容易就追到手,还有看她的生涩样,应该也是第一次感情。不过女人心,海底针。你永远也不知道下次她会给你吃什么样的巧克力。不过林珞那贱女人管我鸟事,暂且不去想她。但是眼前却有一个好机会让高博不舒畅一番。我撅起半个屁股,凑到高博身前,同样伸出一只手遮住脸的一侧,挤出一点淫笑。那表情,要多下贱有多下贱。“她是不是跟你说骑自行车摔破的?”我对着高博提了提眉毛。“还是说以前中学练跳舞一字开绷坏了?”我挤眉弄眼。“还是说——我说她以前上厕所尿太急把膜给崩坏了?”我哈哈大笑。我知道高博这一刻一定非常想把盆子扣我脸上,然后一顿猛揍。可惜这里是食堂,他也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干什么出格的事。“你知道的,林珞虽然脸不是很好看,但是身材不错。那屁股,挺又翘,那胸部,不堪一握,滑又嫩,那滋味!”其实我不知道。“就像这个一样!”我用筷子夹起一块鸡肉吃掉!高博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你是不是很喜欢?——”“咦?这鸡肉味道有点怪”我没有说下去,转移了话题。“好像是昨天晚上的,这臭食堂忒不人道了。为了这么点小钱竟然把昨天剩下的二手鸡肉翻新。”“来!你尝尝是不是?”“哦不对,您是高富帅,可不会吃这种二手食物。”我撇了撇嘴,把鸡肉放进嘴里嚼了嚼,故意把动作做得很夸张。聪慧如高博怎么会不知道我暗指什么,我就看着他的脸色一点点变黑,最后他终于忍不住了。“哼!小子我会要你好看的!”高博直接把还没吃的饭盆端走倒掉去了。我继续一个人津津有味地吃着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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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高富帅的这次交锋看似是我占了上风,但其实高富帅他还是高富帅,而我还是屌丝。大海少了一滴水他还是大海,粪坑加了一滴水也不会变成臭水沟。我跟他之间是质的区别。我不知为什么高博知道林珞不是处之后就不要她,高富帅难道不都是玩玩就过的么,还这么讲究?我不是高富帅,所以我永远不会明白他的癖好。就像法海不懂爱。后来的今天过得风平浪静,高博也没有找我茬“要我好看”。其实我真的很想要我自己好看,奈何基因不争气啊。不过这么长时间的思索,我终于在写作方面找到了一些其他的出路。我开始写一些结合自己大学所学专业的小说。我学的是医学,就可以尝试写一些重口味比较血腥的东西。我可以把一个人死状描写得比较生动,包括器官的位置,还有血迹。一般写到这种东西就离不开杀人,悬疑案,推理什么的,这点是我现在欠缺的。所以最近的一段日子我窝在图书馆,把林清玄的散文放在一边,开始钻研推理小说。 我一边看书,一边往note10.1里面打上一些自己的灵感。笔记本电脑太笨重,放在书包里几乎要把我这被撸坏的身子压垮。并且崔蕊的短信经常需要我奔跑,身后有座大山的确不利于快速前进。可能有人奇怪我为什么不买ipad?非要买什么棒子国的垃圾安卓?价格也不是差太多。一方面,买这玩意儿我花了我之前所有的积蓄,的确是没有再多的钱了。另一方面,我不想让别人误认为我有钱了,认为我逆袭了,认为我不是屌丝了。屌丝竟然不想让别人认为他不是屌丝?呵呵脑子有病了吧。但是这种误解确实让人很无力,反正我只是打打字而已,也没什么差别。 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又开始震动起来。嗡嗡对面的女生抬头颇为嫌弃的看了我一眼,对我打扰到她看书表示不满。?亚麻的头发,贴身的卷发,看上去有点味道的女生?竟然是上次那个女生?这么巧?我竟然到现在才发现。那个女生也是抬头才发现我就是上次那个同样用手机震动吵到她的烦人的男人,皱了皱眉,把吃惊的表情掩盖了下去。 我拿起手机一看——林珞的电话。林珞自从上次的矛盾之后跟我就再也没什么联络,这次竟然又来电话。现在是晚上8点,图书馆窗外的路灯已经亮起,三三两两的行人在灯下撕扯出来幽长的影子。直觉告诉我可能有一些非同寻常的事。但是我不想跟这个女人扯上任何关系,毅然决然地按掉了电话。我把手机捏在手心,免得对面的女生又来嫌弃我。嗡嗡嗡——手机又开始震动,我再次按掉。如此反复了几次,林珞终于不再来电。手机仿佛失去了它的力气,终于归于颓然。 为了保险,我把手机调成无声模式了。我之所以不像上次那样直接关机是因为崔蕊说我要随时待命,不能够错漏她的任何一条消息。不然有我好看的。又是有我好看的,其实我也想要好看的啊摊手。 我时不时地看手机,免得错过上级发来的任何一条指示。然后又扑身于推理小说中去,时不时记下一些段子。终于有一次我意识起来拿起手机,看到崔蕊发过来的短信。-9.10 9.30操场见!我一看,已经十五分了。按照崔蕊的说法,我必须在20分之前赶到。现在看到是不可能的了,我只能尽快了。总之不能让大小姐等太久。我囫囵地把东西往包里一丢,手机调回振动模式,冲出图书馆。跑到半路,手机开始震动。我知道这是崔蕊开始倒数了,等它震到第十下的时候,我就要面对崔蕊的冷酷了。虽然她不会发火,但是我不忍心让她不开心,不忍心让她不爽快。所以我开始疯狂地跑。 这一下终于显现出常年撸坏的身子的坏出了,才跑这么一点点路就要吃不消了。但是没办法,我只能坚持。我甚至还在yy今天以后我一定得戒撸,好好锻炼身体,不然追不上人家。我开始疯狂喘气,好在过了前面这个转弯口就是操场的大门了。
我没有减速,继续向前奔跑,因为口袋里十次震动已经结束。我要快点到达崔蕊面前。 可能是因为喘气的声音在耳边盘旋,导致我对外界的感应力下降,所以直到我冲到这个转弯口我才发现——这tm竟然有摩托车开过来!在这一刻我想到了这摩托车肯定是那些印度阿三们的,因为白天经常能够看到他们在校园里横冲直撞,我现在甚至能够问道扑面而来他们身上的劣质香水味。我还想到了以他们这种速度撞在我身上我到底会以何种璀璨的方式在半空中进行抛物线运动。我甚至在想,这tm不是小说,为什么会发生这么狗血的事情。这tm也不是韩剧啊!就算是韩剧!男猪脚难道不是都有一个整过容之后看上去人模狗养的妹子么!我更在想,崔蕊是不是在走出来了。然后看到我后来倒在血泊里,会不会放声大哭,然后吼道“你醒醒啊你醒醒啊”我唯一做不了的事情就是躲避。这被常年撸坏的身子啊。 但是事实证明阿三们在校园里敢开着摩托车横冲直撞是有根据的。他们摩托车的刹车很好,或者是他们的技术很好。摩托车看到横里突然窜出来一个不畏惧死亡的拼命三郎,首先自然是吓一跳。但是阿三们本身的身体素质的基因要比我好,所以他反应过来了。我就看到阿三一只脚点地,然后摩托车诡异地侧滑过去,多么逍遥潇洒。我虽然逃脱被碾压的命运,但是显然阿三功夫还未到家,摩托车的排气管还是磕到了我的脚。我在夜晚的路中央转了几圈,最后还是倒地,头磕到了地上。首先是晕乎乎的,其次是腿上的疼痛,我赶紧蜷缩起来。我在地上看到阿三和他高傲的摩托长没有停下他的脚步,扬长而去,不带走一片尾气。“这***阿三!”我虽然头晕,但是还是能够清醒地骂人。 崔蕊歪着头从操场大门走出来,自然是看到了我被撞得闻鸡起舞这一幕。我倒地后她马上奔过来。我把脸往地面靠,有点不好意思,竟然在学校里被摩托车撞了......撞了也就算了,竟然还没死。而且手脚全都健在,就受了点轻伤,都不能让别人同情一下。“你没事吧?”崔蕊语气有点着急。 “我扶你去医务室!”崔蕊一只手抓住我的肩膀,另一只手放到我的腰后把我扶了起来。“没事,死不了。”我扯了扯嘴,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不要笑啦,你嘴角都扯破了!丑死了!”崔蕊放在我腰间的手狠狠地捏了我一把,我没有叫起来,也没有说痛,因为脑子实在是有点晕,而且要腰上的痛远远比不上脚上的痛啊。直接无视了。 崔蕊159的身高扶着我这173身高的人确实有点吃力,她人小,力气又小,我这一只脚还是翘起来不能着地的,身体的大部分力量自然都靠在了她身上。不过好在医务室离操场并不远,可能就是为了防备在运动过程中受到伤害的同学吧。“麻烦你了。”我很不好意思,这个时候我没心思想着吃豆腐什么的龌龊思想。“我说你怎么那么蠢的!在那个地方也能被撞!你就不听听声音!摩托车呜!呜!呜!这么大的声音你也听不见?”崔蕊特的学了摩托车的声音,表示强调。我当然不能说大小姐你要我这么短时间内赶到,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什么都听不见,就听见自己喘气声了。我也不会去说。我不会让她觉得这件事跟她有一点关系。“没办法,我从那边走出来被下水道的阴井盖的边缘蹭到了一下,然后一下子冲出去了,没收住......”我尽量让借口变得可信些。
“借口!你以为我是傻瓜!”崔蕊突然加大了音量。“我...额...好吧。”崔蕊是个聪明的家伙,果然不容易忽悠,所以我选择沉默。好在医务室一下子就到了,也不用觉得没话题而尴尬。不愧是学校的医务室,里面的医生果然是经验丰富,一下子就把我当时的情况全都还原了出来。最后检测结果就是我的右腿小腿被撞到了,不过还好只是撞到了肌肉,没有伤筋动骨。要在宿舍好好修养几天,总之是不能够做什么剧烈运动了。其实我真没有剧烈运动可做,老师你不用这么提醒我。崔蕊在一旁静静看着,不发一言。崔蕊把我扶到宿舍门口这一段路上奇怪地没有说话。怎么就一会儿,反差这么大?不过崔蕊在想什么我也不会去猜度,她的思想速度大概不是我能够追上的,所以我不自掘坟墓。“你回去吧,这几天就不要走动了。”崔蕊在宿舍门口跟我说。“我......还要吃饭呐.....”“吃泡面!”崔蕊大声说。“好吧......”作为屌丝,泡面自然也是必不可少的装备。艰难地扶着墙壁跳会宿舍房间里,我才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我的包一直背在我身后,不知道里面的平板有没有坏掉。我赶紧翻出来开机。谢天谢地,因为收拾的时候放得比较乱,所以平板在书的中间,可幸没有摔坏。我开心地笑了,这大概是屌丝的笑容。宿舍的其他其他几个人正在热火朝天地玩着游戏,键盘声音啪啪啪地想起,时不时吼几句——插眼插眼!——***,快来参团!——啊!他在追我他在追我!啊!我要死了我要死了!呃啊——熊德你tm能不能不要再单机打野了,这都什么时候了你怎么还没强袭然后偶尔传出来大波可欧之类的声音。我摇了摇头,洗漱一番上床去了。打开电脑,像往常一样登上qq,打开邮箱,看看投的稿有没有回信。“尊敬的xxx您好,恭喜您,您的文章已经被编辑通过将刊登在xx期上,但是由于刊登需要缴纳文字税,所以先请您汇款500到中国银行账户***,等到杂质发行后会将稿费转到您账上。”艹,这么拙劣的骗人把戏!我之前已经受到过N封了!“看你的文笔,你的年龄应该不是特别大。文字稍显稚嫩,且有点故作老成。情景的衔接上面还是有一点问题,如果你能够把这些方面改进一下的话。我觉得还是有可能的。”这是另外一封,这应该是真的。不容易啊,有屎以来第一次收到正经的回信。虽然是批评指正,但是好歹有了一点希望! 宿舍的其他人对我身上的伤除了最基本的问候以外也不做多少深究,毕竟这么坑爹的事发生在自己宿舍的确不是很光荣的。我谨遵崔蕊的教诲,次日没有去上课。本来大多课程都是期末突击一番,去不去教室其实跟自己学到多少东西没多大关系。不少人都是去走个过场,然后趴在桌子上玩手机或者睡觉,去教室就是图个心理安慰。现在才开学没多久,很多课讲得也不是很深入,我更是在宿舍呆得心安理得。反正都是看看书,打打字什么的。心静,自然哪里都差不多。快11点半了,我准备少点热水就开始泡面大计了。屌丝吃泡面可以用袋子吃,这是我一个舍友教我的,后来我就爱上了这种便捷快速的方式。把方便面面饼折成两半,然后放在热水瓶壶盖里窝着,倒上热水,用夹子把开口夹紧。这样不需要洗碗,花一包面的钱就可以享受到一桶面的待遇啊。真是智慧。我记得我初次见到这么神奇的吃法是叹为观止。我已经烧好开水,正准备剥开方便面五彩斑斓的外衣享受它金黄色的身躯的时候,手机震了。“马上下楼,我在你宿舍楼下等你。我数到十。”是崔蕊的短信。尼玛,又来!我现在手脚不方便啊大小姐,又来折磨我!经过一晚上的休息,腿上擦破皮的地方也已经结痂了,嘴角摔碎的地方也愈合了。但是行动能力还是大大受损,没有几分钟我是别想下楼,但我还是强忍着腿上的痛苦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往楼下走去。
自己yy的还是转的?
等我使出万般变化到楼下的时候,发现崔蕊还在宿舍楼门口等着。按照她原来的报数速度,这一路够她数到100了。她竟然没走?我才意识到放在口袋里的手机没有再震动过。艾玛坏菜了,难道校医没有检查出来我的大腿神经可能绷断了?我走到崔蕊面前。“我...咳咳...”我挠了挠头。让她等那么久,我都不知道怎么开口。“十!算你准时!”崔蕊直接接过话茬。“吓?”“这是午饭,接着!我不知道你爱吃什么,你爱吃不吃!”“我走了!白白!”崔蕊没有让我回话,说完直接说白白。她甩了甩手,左右摇摆着走了。不知怎么的,看着她一巅一巅远去的身影,我的心里有种莫名的失落,还有一种能言的喜悦。崔蕊竟然带饭给我吃?!在我回到宿舍打开饭盒饕餮的时候,我脑子里还是想着崔蕊竟然给我带饭那句话,心里喜滋滋的。男人都会想要一个妹子,在冬天的时候给他织围巾、织手套,或者偶尔带个早饭给自己,风大的时候理理自己的领子,总归会有种情侣当家人的感觉。现在我就有这种感觉。“呦!妹子带的?”舍友们回来后,看到我在吃丰富的盒饭,语出惊人。毫无疑问我的舍友们也都是大光棍,在我眼里他们大概是比我更加屌丝的屌丝。当然我对此是不会跟任何人说的,毕竟大家要一起生活这么长时间。万事以和为贵。“嗯。”我混着吃饭的声音应和了一声。“什么?!你刚刚说什么?”他们以为自己听错了。“是的啊,我刚刚不是说了嘛。”我心里再次美洋洋的,我想我的表情大概是很得瑟的。yy着的得瑟。看来舍友们很吃惊,因为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一个比他们更加屌丝的屌丝,不过他们也不会说,万事以和为贵嘛。就大一上学期那会儿我追上林珞这事儿已经让他们感觉很不解、不满、无语了。后来我被甩,他们虽然口头上安慰了我几句,但想必心里还是很舒畅的。现在有女生给我带午饭了!所以他们心里开始惊涛骇浪了!难道这小子又要脱单了?不行,这绝对不能忍。我似乎能从他们的表情读出他们的心思。“听说你跟一个学妹走得很近?”他们开门见山。“那个学妹长得很萌?”“嗯。”“矮矮的?”“嗯。”“今天穿什么样的衣服?”“粉红色的中裤和——碎花短袖。”“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一个舍友面露难色。“但说无妨。”我大手一挥,差点因为不平衡而摔倒。“我们刚刚在三餐看到她和高博在一起吃饭。”舍友一脸正经。? 当时第一感觉就是不相信呗。很明显他们就是编造假货来埋汰我!而且里面竟然还有高博!难道你们不知道他是我的敌人吗!当然可能他没把我放在眼里。都说了要以和为贵了,你们不要再这么搬弄是非了好吗!我觉得我当时是生气的,所以我没有鸟他们,自顾自地吃饭去了。后来的几天我也没有和他们有过交流,我本身就和他们没什么交流。我的情绪突然变得很低落。我觉得我宁愿去相信他们说的是真的。因为崔蕊给我带的午饭就是从三餐买的,那个包装我认得出来。但这不能说明什么,可我还是愿意去相信他们说的是真的。我原本喜滋滋的好心情被舍友的一番话完全浇灭了。我吃完继续窝在书桌上看书,但是一点也静不下心来。后来索性躺床上睡觉去,但是翻来覆去又睡不着。难道高富帅在追崔蕊?还是他们已经是那样的关系?我开始揣测其中的可能性。我对高博是惧怕的,因为他抢走了林珞,让我失恋了。那种刻骨铭心的痛苦我想我是很难忘记的。所以我惧怕。所以我惧怕他再次动手,把崔蕊抢走。想到这里,我对自己呵呵一笑。什么叫做把崔蕊抢走?崔蕊本来就不是你的,何谈抢走?臭屌丝不要以为崔蕊对你稍微好一点你就有机会攀上枝头变凤凰了,其实她这只是对朋友的关心!换句话来说,随便一个朋友都可以受到她这样的对待。你不要想多了!像崔蕊这样优秀的人怎么可能看的上你,别想了煞笔!我在心里这么批判自己。
人就是贱。贱在贪得无厌。我觉得我就是一只在低井里的癞蛤蟆,接近崔蕊就是为了享受她发出的无上荣光。我想要靠近她,因为她身上总能够散发出让人开心的因子,我疯狂迷恋在她身边的感觉。我觉得能够看见她就是一种幸福,看到她的笑脸,看她走路的姿势,看她矮矮的个头,看她喜欢摇头晃脑,头发乱飞,看她生气的时候嘟着嘴鼓着腮帮,看她开心地时候眼镜眯成一条缝,露出白白的牙齿,看她发短信过来“我数到十我就走了!”看她说自己发明的一些奇怪的词汇,看她漫天璀璨灯光里却又慢慢隐去在黑夜里的背影。嘿,我能摸摸你的头么?我突然想起一句话,最苦不过求不得,所以才应该放得下。我现在才恍然大悟,原来崔蕊才是我的女神。林珞跟她比起来,屁都不算。后面的几天里,崔蕊还是像以前那样发短信数到十给我送早饭晚饭。每次都是我到的时候她才把最后一个十给数出来。我则是小心翼翼地控制住情绪不去想崔蕊到底是和谁在甜甜蜜蜜地吃饭。然后回宿舍捧着饭盒甜甜蜜蜜地吃饭。我也计算过这几天里崔蕊带过来的饭盒,大多数都是三餐的,偶尔会有一餐二餐四餐。我不去想这里有什么关系,我只是觉得崔蕊可能比较偏爱那个食堂,或者仅仅是因为三餐离得比较近而已。一个星期后,我照例受到短信往楼下跑去。这一个星期来,除了早饭以外,还有崔蕊周末回家的两天以外,崔蕊每天都给我送两顿饭。很准时。等我跑到楼下的时候,崔蕊站在门口,把饭盒往我手里一放。“看你下来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伤应该好得差不多了吧!你不能再偷懒了!从明天开始要认真读书上课,不能迟到早退!”“我走了白白!”崔蕊又是没有跟我有什么交流就直接走人了。我无奈的看着她离开,心里终于空而不荡了,因为有东西荡大概还是不空的。我看着手中的饭盒,大概我最幸福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吧。我当初怎么不伤得重一点呢?这样坏个一两个月那就有一两个月的美好时光了!我突然想起来这么一个星期的饭钱都没有给崔蕊,全都是她掏的钱。那我什么时候还给她呢?我摇了摇头,这点小钱她应该看不上眼的,若是真还她,反而显得自己小气了。所以我很光棍地把这件事抛到脑后了。生活一切都回到了正轨上,可喜的是经过我一个星期的修改,我写的一篇短篇小说终于能够在杂志上发表了。虽然是在三流杂志的最后的版面,但怎么说也是我的进步,我的努力终于有了一点点回报。心里美滋滋的。我听从崔蕊的话,每天坚持上堂不迟到早退。课余时间继续窝在图书馆看书记录,也乐得清闲自在。崔蕊也很少来联系我,大概是大学生活步上正轨了,部门和班级有很多事情要忙活。反正我是这么想的。 中午放学后,我背着包去食堂吃饭。自然是一个人。不知出于什么心思,我这次打算去三食堂吃。走到食堂门口,我看到食堂前的广场上有人在宣传什么活动。走近一看,是校园十佳歌手——多么熟悉的活动。这大概是所有大学包括高中初中小学甚至幼儿园最最普及的一个活动了。唱歌和画画大概是属于很大众的活动,不像乐器跳舞,前者是要是人都能上来捣鼓两下,入门要求很低。所以适用范围广,参加人数多,更加受欢迎。我脑子一转,想起来去年听到的那所谓的校园十佳歌手的歌声,其实也不怎么样。走的后门吧?去年我是这么想的。没想到这种无聊的活动也有内幕。所以我这次决定参加。其实这原因跟上面没什么关系,我只是想表现自己。屌丝是低调的,想要逆袭的屌丝是低调且闷骚的,我要明骚。三天后初赛,目的是淘汰掉一些捣乱的,来凑热闹的音乐爱好者。签完名字留下学院和电话号码,我走上了三楼食堂。我走进门,停留了一小会儿,四处环视。我到底在找什么?
我也不知道。打完饭随便找了个没人的位置坐了下来。顺便吐槽一下中午的食堂总是很挤的,空位置总是像小萝莉一样一出现就被大叔们恶扑上去了。我坐下后再次堂而皇之的四处环视了一下。我知道我这个动作很屌丝,很煞笔。但是我就是忍不住。我到底在找什么,我很不心安。现在我心安了,因为我找到了。舍友们没骗我。我看到了高博和崔蕊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没有其他人。从我这个方向能够看到崔蕊一边吃一边说着什么,眯着眼睛,总之很开心的样子。我能够看到高博的背影。高富帅的背影都差不多,但是我就是能从这么多180+的背影分辨出他就是高博。舍友们没骗我。我自己猜的也没错。我如坠冰窖。我偏过头,忍住不去看他们。也不让崔蕊发现我。这个时候我突然很害怕崔蕊看见我,我想不通这是什么道理。或许?他们只是普通朋友关系?朋友之间偶尔吃个饭很正常的嘛。你真是的,小肚鸡肠的。但是舍友上次也看到了,说不定他们一直是这样的。不会的啦,崔蕊很忙的,哪有那么多时间和别人约好然后一起来食堂。再说,你忘了她之前一个星期都给你送饭了?所以就算很多次也不能说明什么的。我偏过头后,却听到了另外一个让我震惊不已的消息。“你知不知道我们学校有个女的晚上在校外被轮x了?”邻座的一个男生小声地说道,满脸痘痘的脸挤出一点神秘的表情。我往他们那边靠了靠,对于这种事男人总是很有兴趣知道内幕的。“只是知道,不详细啊。好像是一个多星期前的事情了,学校把这件事情封锁了啊,你知道什么内幕么?”他对面的一个男的问道。“封锁有什么用,封锁也只能让外界不知道。我们这些内部人员还是能够捕风捉影知道不少消息的。”痘痘男生侃侃而谈。“那个女生应该也不是什么好货,你想如果是普普通通地夜晚外面回来,路上明晃晃的路灯亮着,路口又有摄像头,怎么会被xx?”“那是怎么回事?”对面的男生问出了我想问的一句话。“听说是在金帝会所的附近被那啥的,那边阴暗有没有什么保护...”痘痘少年用了听说。“你知道的,那种地方...很有可能那个女的就是刚从那里下班,然后出门就被一群大汉...嘿嘿。”痘痘少年淫笑一声。对于这种状况,大家总是会往女生本身就不是什么好货方面揣测。“可能她自己也爽了呢!”对面的男生小声地说道,非常配合语境。我听得津津有味。“那个女生叫什么名字?什么学院的?”对面的男生继续问道。 “叫...叫什么来着?我想想。”“叫什么?”“林..林...”我有种不好的预感。“叫林珞。”痘痘少年终于说出来了。不可能!一定搞错了!说不定是同名同姓的!“xx学院的。”痘痘少年接着说。我手一时没握住筷子,掉在了地上。林珞就是xx学院的。我捡起筷子的时候正好看到崔蕊端着盆子跟着高博往回收池那边走。她看到了我,但什么表情也没有,就装作没看到。我确信她看到了我。但是我没心思去想其他的。我突然想到一个星期前我被撞的那天晚上,林珞不停地打电话给我,但是我一次又一次无情地按掉了。这可能就是林珞在向我求助。不!肯定是在向我求助!
我可以想象我一次又一次按掉电话但是她仍然不懈地打给我。那个时候我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但是我没有接,我按掉了。我也可以想象她那时候的绝望。手机归于颓然时她的心归于绝望。我没有心思吃饭,直接端起盆子走人。“这煞笔,筷子掉地上去拿一双再吃好了哇,竟然不吃了,这还没动几口呢。”我离开时听到了痘痘男生对我的评论。没错我就是煞笔。我不知道是该感谢他还是该痛恨他的多嘴。我这是怎么回事?不是早就说好了不想跟那个女人扯上什么关系了么?当初决然地一次又一次按掉电话难道不就是为了表明自己的决心么?可是你知不知道你这次决心间接导致了她被轮x?我还是把这个罪过归功于我自己。没错,龟公就是我。后面的几天我再次活在行尸走肉的形态里。崔蕊没有理我,林珞更不会。我从来没有一次觉得我是如此地多余。我自私自利,我目中无人,我一事无成。我只会活在自己的幻想里,以为自己能够靠一些无用功获得一点点成功。然后真的去获得谁的芳心种种。其实在高富帅眼里只是小孩子过家家而已。他们的一个屁就可以把我辛辛苦苦花了很多年建造起来的高塔崩坏。我甚至连救人都救不会。我怎么救自己。十佳歌手的初赛我还是去参加了,因为他发短信到我手机上了。于是我顺利地成了60个里面参加复赛的人,毫无难度。那天去参赛是随便唱首歌都行的,我选了首杰伦的白色风车,没什么难度,一路下去没有打结也没有打嗝。反观去参加的不少人,都是走调的走调,破嗓子的破嗓子。他们就是来捣乱的音乐爱好者。我还看到了有个胖子带着魔声的耳机往我地歌唱,浑身抖擞,以为自己很nb,浑然不知自己走调到爪哇国去了。我看着他耳机上的两个b。我觉得真像啊。这是这些天来我心情好的日子。 同样是一个b,往北走就是nb,往南走就是sb,所以说人生最重要的是方向。我觉得我很有阿q精神。我看着胖子,在心里笑了起来。我知道2b的耳机价格不菲,比和他同样质量的猪肉要贵得多。我嘲笑他,因为我觉得我至少有点地方能够胜过一些有钱人。胖子就是那个走错方向的b,他更适合去当杀猪的。我觉得我不能再这个状态下去,有点不正常了。 那天晚上我的手机里短信来了个不速之客。与其说是不速之客,倒不如说我期待了很久。是林珞的短信。她终于来短信了,她也只能来短信。因为她怕我电话不接。“八点钟在水池旁见面。”又是八点钟,上次她打电话给我我没接也是在八点钟。我知道我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包括她到底是去干什么,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但我又害怕见到她。我始终觉得一切都是我一手造成的。是我毁了她。我一直都在怕这怕那。水池不是一个水池,是在教学楼附近的小河,河畔种着一行柳树,树旁是石子路,路旁有长椅。是情侣出没的地方。我7.50的时候就到了。等了几分钟,林珞才姗姗来迟。林珞已经不是女神林珞。她今天没有打扮得浓妆艳抹,或者贴着很长很锋利的假指甲。也没有穿得很暴露,露出大片大片的河山。也没有穿高跟鞋,混在路上发出笃笃的声响。她穿得像大一刚入学那样。就像我当初觉得喜欢一个人就是这么没有理由没有道理的一件事。就是让我第一次觉得喜欢一个人,就是她会发光啊这种脑残情绪。林珞穿着一身淡蓝色连衣裙,裙摆齐着膝盖。腰间往内束起,美好曲线毕露无疑。胸脯虽然不是特别高耸,但是好在形状不错。领子不高也不低,看不到沟。不会火。所以看上去和以前还是有不同的,现在更加成熟诱人些。总之看不到之前像妓女一样咄咄逼人的气质。我心里有些萌动。“怎么来得这么早?”林珞走到我面前,语气淡淡的。我站起身来,让她先做到长椅上我再坐下。
“你以前都是要我等你的。”林珞转过头来看着我。以前都是要我等你的。不是么?每次我都很不耐烦,我要游戏我要玩。追上了以为万事ok了,没有以前那么热忱然后终于离我而去。每一个电话我都不接,一次一次地按掉。她在等我拿起手机,然后跟我说你在哪快来救我。我不该让任何人等我。只应该我去追别人。时不我待,失不再来。“现在我习惯早到了。”我回复道,心有点酸。“怎么又穿成这样了?这样也挺不错的。”为了让我的语气更加平和,我加上了后半句。“这样可以吸引客人。”林珞还是这样淡淡的语气,没有任何波澜。似乎在讲一件无关紧要的事。就好像我今天午饭吃了十块,明天会下雨,京城又遇风沙,斤三胖又胖了十斤这样无关紧要的事。我张大了嘴巴,几乎能把胖子的2b耳机塞进来。“你...你...你...”我的心理很表情还来不及完全统一,话也说不出来。“没错,我就是在从事那种行业,你们所看不起的行业。”林珞说完长吁一口气。“所以你不必觉得自责,对我来说那只不过是一次性接了很多客人而已,可惜的是他们没付钱。”林珞撕开了面具之后也不怕了。“呵呵,只不过痛一回,休息个几天又是满血满蓝复活了。用你的话说。”林珞笑得像一个鬼。最后的话她大概是在嘲笑我。林珞还是那个一直瞧不起我的林珞。可我还是觉得她真的变了,似乎不需要伪装了,撕破了可以活得很真实。我不知道怎么继续对话,如鲠在喉。林珞继续说:“你想知道么?”我点头。我除了点头说不出什么话,因为我觉得我根本什么都不明白。我不明白她,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走上这条路,我不明白她在说出这种话的时候心里是什么样的感受,我也不明白她是喜是悲,在“工作”的时候到底是苦是痛。“我从来没有对你提起过我的家庭。”看得出来你家境也不是特别好,我自然不会多嘴。“我父亲在我小时候就去世了,我妈带着我改嫁。”我捏了捏我的脸,确定我这不是在做梦。我大概可以猜到接下来林珞要讲的就是她在继父家过得很不好,继父也有个孩子,经常欺负她。这是电视剧或者小说里通用的三流桥段。“叔叔很爱我的母亲,对我也很好。”林珞称呼她的继父叫叔叔。我猜错了。“叔叔有个儿子,我们生活在一起。他的儿子对我们很抵触,经常对着我们母女俩大吵大闹。”“吃饭的时候会发神经把碗往地上摔,有时候说我妈烧的菜太难吃就直接往我和我妈妈身上仍。”“脾气很暴躁,我妈做家务的时候他把水桶倒翻,家里水流的到处都是。晾在外面的我们母女俩的衣服也经常被他涂涂画画甚至丢掉。”“叔叔不在家他就对我母亲肆意辱骂,说都是因为我母亲这个婊子,他自己母亲才会离开。”“我们母女念在他年龄小,不懂事,也不去计较什么。毕竟这是叔叔的骨肉,母亲作为一个外人不好管教什么。”“有时候叔叔真的看不下去了,就狠狠地抽了他一顿。”“一打他就大声哭,哭得邻里乡亲都能听到。”“邻居什么的就都来劝说,说不要打了不要打了,没母亲的孩子也怪可怜的。”“叔叔的儿子就开始说自己的母亲,母亲在的时候从来不打他,现在老子有的新欢,儿子也不认了。”林珞一连串说下来,平缓稳定的语气。?
所以我们一直以来都没办法治他,也就让他肆意妄为。我们就当他还小不懂事,等长大了懂事了就会明白我们的苦心了。”“可惜啊。”林珞的语气开始变化了。“呵呵。他不懂。”“那是我在读高中的时候,叔叔的儿子还在读初中。”“因为他实在缺少教养,学习成绩也差,就不怎么读书开始当小混混。”我觉得故事开始有点假,这不是真实的世界。“小破孩一个图样图森破,以为当混混很帅气很潇洒,以为会有很多鲜花和掌声,以为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这种。煞笔一个。”我在这里看到了以前的林珞。“有天晚上叔叔生病住院了,我妈妈去医院陪他。”“家里就剩我和他两个人。”“晚上我在睡觉的时候,突然被痛醒。”林珞的语气陡然凌厉起来。我眉头一皱,站起身来。“才发觉我被脱光了绑在自己床上,叔叔的儿子正在我身体里‘工作’。呵呵。”林珞努力做出平淡的样子说出了这句话,然后惨然一笑。露出半边牙齿,然后笑容隐没在黑暗里。我有点反胃,我很想吐。我一只手捂住肚子。一只手伸出手指对林珞吼道:“哈哈哈!开什么玩笑!林珞你什么时候编故事的能力和演戏的能力这么出色了!你tm一位这是三俗小说么!你以为这是悲惨滥情电视剧么!”我后退一步。“你以为你说得很动人我就会相信你么!你以为我还是以前的张翔么!nonono!我不是!我不会这么容易上当受骗!”“要真有这事当初你会不告诉我?用得着留到现在?”“哈哈哈!林珞你骗不到我的!你是博取不到我的同情心的!”我再次后退一步。我觉得我大概疯狂了,这片河边的情侣大概都听到了我的嘶吼。洋气点来说,这就叫歇斯底里。人是种很奇怪的动物,一旦发生了超出了他们预料的事情后,他们宁愿欺骗自己说不可能。但是心里其实早就一清二楚,这就是事实。还偏偏要假装不是这样。我大概就是这种最最平凡的人了。我去他mlgb我后悔今天来了,我应该像以前那样对林珞不理不睬。可世上没有后悔药吃,很多事情都不能改变。就比如我今天站在这里,强忍着肚子里翻江倒海。就比如林珞几年前的晚上,被他的弟弟拿下了一血。我还是想用一个比较喜剧的词去修饰这个动作,也还是在自欺欺人。“你看,你还是一个屌丝。”林珞语气又变成平静。我突然有点佩服她。“你还是不愿意相信事实,以为生活就是你所经历的那样已经算是痛苦了,以为局调就是像新闻联播那样一片和谐么?”“屌丝就是屌丝,连面对现实的勇气都没有。”“你没见过就不存在?就是小说就是电视剧?呵呵。”今天林珞的呵呵用得有点多。“你说你变了?变得厉害了?你还是那个鸟样?”“我之所以今天才跟你说,是因为我要离开了。”“离开这里,因为我已经呆不下去了。” “没有报警。”林珞继续说她的故事。“因为他是叔叔的儿子。”“叔叔回来后知道了这件事,把他的一条腿打断了。”就像在说把一条狗的腿打断了一样。“他儿子发出杀猪般的惨叫,这次叔叔把门关的很好,任何邻居来敲门都不开。”“叔叔跪在我的面前,求我原谅他,原谅他儿子。”“我妈妈泣不成声,不知所措。”“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叔叔的儿子在医院躺了几个月,回来后再也不像以前放肆暴躁了,但人却更加阴沉。可能是一条腿断的印象太过深刻了。”“他见我有些害怕,我见他也有些害怕。我们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我甚至害怕我的房间,害怕这个家。所以我想要读大学,我要离开这里。”我的心跳到现在才平复过来,又做回椅子上。但是这么大的信息量的冲击,我的肚子还是不太适应。有种要呕吐的感觉。“叔叔的儿子总归是像样了些,不过总还是在混着,也不会有什么出息。”“后来我上了这所大学,就遇见了你。”林珞转过头看盯着我,那眼神让我有点发毛
所以我们一直以来都没办法治他,也就让他肆意妄为。我们就当他还小不懂事,等长大了懂事了就会明白我们的苦心了。”“可惜啊。”林珞的语气开始变化了。“呵呵。他不懂。”“那是我在读高中的时候,叔叔的儿子还在读初中。”“因为他实在缺少教养,学习成绩也差,就不怎么读书开始当小混混。”我觉得故事开始有点假,这不是真实的世界。“小破孩一个图样图森破,以为当混混很帅气很潇洒,以为会有很多鲜花和掌声,以为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这种。煞笔一个。”我在这里看到了以前的林珞。“有天晚上叔叔生病住院了,我妈妈去医院陪他。”“家里就剩我和他两个人。”“晚上我在睡觉的时候,突然被痛醒。”林珞的语气陡然凌厉起来。我眉头一皱,站起身来。“才发觉我被脱光了绑在自己床上,叔叔的儿子正在我身体里‘工作’。呵呵。”林珞努力做出平淡的样子说出了这句话,然后惨然一笑。露出半边牙齿,然后笑容隐没在黑暗里。我有点反胃,我很想吐。我一只手捂住肚子。一只手伸出手指对林珞吼道:“哈哈哈!开什么玩笑!林珞你什么时候编故事的能力和演戏的能力这么出色了!你tm一位这是三俗小说么!你以为这是悲惨滥情电视剧么!”我后退一步。“你以为你说得很动人我就会相信你么!你以为我还是以前的张翔么!nonono!我不是!我不会这么容易上当受骗!”“要真有这事当初你会不告诉我?用得着留到现在?”“哈哈哈!林珞你骗不到我的!你是博取不到我的同情心的!”我再次后退一步。我觉得我大概疯狂了,这片河边的情侣大概都听到了我的嘶吼。洋气点来说,这就叫歇斯底里。人是种很奇怪的动物,一旦发生了超出了他们预料的事情后,他们宁愿欺骗自己说不可能。但是心里其实早就一清二楚,这就是事实。还偏偏要假装不是这样。我大概就是这种最最平凡的人了。我去他mlgb我后悔今天来了,我应该像以前那样对林珞不理不睬。可世上没有后悔药吃,很多事情都不能改变。就比如我今天站在这里,强忍着肚子里翻江倒海。就比如林珞几年前的晚上,被他的弟弟拿下了一血。我还是想用一个比较喜剧的词去修饰这个动作,也还是在自欺欺人。“你看,你还是一个屌丝。”林珞语气又变成平静。我突然有点佩服她。“你还是不愿意相信事实,以为生活就是你所经历的那样已经算是痛苦了,以为局调就是像新闻联播那样一片和谐么?”“屌丝就是屌丝,连面对现实的勇气都没有。”“你没见过就不存在?就是小说就是电视剧?呵呵。”今天林珞的呵呵用得有点多。“你说你变了?变得厉害了?你还是那个鸟样?”“我之所以今天才跟你说,是因为我要离开了。”“离开这里,因为我已经呆不下去了。” “没有报警。”林珞继续说她的故事。“因为他是叔叔的儿子。”“叔叔回来后知道了这件事,把他的一条腿打断了。”就像在说把一条狗的腿打断了一样。“他儿子发出杀猪般的惨叫,这次叔叔把门关的很好,任何邻居来敲门都不开。”“叔叔跪在我的面前,求我原谅他,原谅他儿子。”“我妈妈泣不成声,不知所措。”“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叔叔的儿子在医院躺了几个月,回来后再也不像以前放肆暴躁了,但人却更加阴沉。可能是一条腿断的印象太过深刻了。”“他见我有些害怕,我见他也有些害怕。我们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我甚至害怕我的房间,害怕这个家。所以我想要读大学,我要离开这里。”我的心跳到现在才平复过来,又做回椅子上。但是这么大的信息量的冲击,我的肚子还是不太适应。有种要呕吐的感觉。“叔叔的儿子总归是像样了些,不过总还是在混着,也不会有什么出息。”“后来我上了这所大学,就遇见了你。”林珞转过头看盯着我,那眼神让我有点发毛
“其实我一直都是喜欢你的,至今。”我如受雷击。开什么玩笑,你玩够我了么。人是种很奇怪的动物,一旦发生了超出了他们预料的事情后,他们宁愿欺骗自己说不可能。我还真是这么俗套的人。我为什么不信?是她离我而去,给我一个永生难忘的回忆。是她反反复复,回过头来找我羞辱我看我笑话,一句一个“臭屌丝”。我以为那以后,我在她眼里,就是一条狗。我的心跳再次加快,我似乎能够感受到身后的河面也在波动。“我大一上学期临近放寒假的时候,得知我妈得了重病,我迫切地想回到妈妈身边。”“可是你只顾着玩游戏,连买票的时间都抽不出来。”“我当时那个气,就觉得你没人性,跟着你一点前途也没有。”“但是高博肯帮我,我答应把我送回家,他至少肯睬我。我不管他有什么目的,但表面上他很诚恳,对我很好。”“他不玩游戏,我只要找他他就会放下手中的事情来为我解答,他不会嫌我烦。”“尽管我不是很喜欢他,但是他也不错。所以我不要你。”“你有什么用?”我睁大了眼睛,喉咙上有股火气冒出来,却发作不出,干涩到流血。我有什么用?我也想有用!我也想要有个好爹好娘不愁吃穿不用每天晚上奋力到很晚才去睡,不用想着买什么东西更加省钱,不用想着怎么才能够让自己写的东西更出彩博得别人哪怕一眼。我想到了林珞。我发现我真的没什么用。刚刚的呐喊也都是在放屁。当我没说。 我们年轻的时候,或者说是无知的时候,总是想找到一个自己真正爱的人才敢把放开身心去在一起。可是后来我们发现这样的人很难遇到,或者说是根本不可能。所以我们发现有一个人虽然没有看到时心中萌动的感觉,但是他长得还行、人也比较温柔、家境还不错,这样等等不好不坏的因素。最主要的还是他温柔体贴,能够随叫随到。所以我们屈服了。为了这些能够说得出来的理由。我们管这样的人叫做“还不错”而那些一面眼缘让我们奋不顾身的人,我们管他叫做“很喜欢”我们找不多“很喜欢”。但是我们寂寞,所以就凑合着过吧。我不知道我算不算得上林珞的很喜欢,也不知道她毅然决然离开我是不是因为高博“还不错”。高博有钱,他能够支援我家不是特别充裕的经济。”“至少,那次他送我回家,顺便去看我妈,把所有的医药费住宿费给付了。”“在女人眼里,男人最帅的时候莫过于掏钱的时候了。”“所以其实牺牲一点点真实情感能够获得这么多,挺值。”“可惜啊,高博跟我上床后发现他不是我的第一次后就把我扔了。”“可恨的是他竟然还让我怀孕了。”“他不听我的任何解释,对我又打又骂,我突然觉得很无力。”“人无完人,没想到高博还有这样的情结。”“我也不想说什么了,尽管当年我也不是自愿的。”“他的离开反而让我觉得有点轻松。”林珞叹了口气。“我就是一个烂女人,烂到骨子里的女人。”林珞再次自嘲地一笑。没想到高博竟然有这种情节,高富帅不是通常都是玩玩就过了么,这tm要求还这么高,我qtmlgb的。不管怎么样,高博始终是我的敌人。我听了林珞的这句话,心中五味杂陈,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我还忘不了你,所以我后来还是和你联系了。但是每次我都是羞辱你,骂你。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过去的伤痕让我精神失常。还是我痛恨你的不争气。”“我找上你,你却对我不理不睬。”“我真的很想狠狠地抽你。”“幸运的是我付诸事实了,那天运气好,正好看到你。”“所以我毫不犹豫打了你。”“可是你竟然还手打了我,还这么看上去正气凛然地撕开我的面具。”林珞的语气开始哽咽。“你知道么。”林珞声音开始模糊。“你以为你过得很幸苦,很不如人意,你以为你吃尽了苦头,你以为自己很悲惨。”“你以为自己埋藏了很多心酸。”林珞没有说下去。我仿佛听见了她流泪的声音。我知道她便面上在说我,其实是在指她自己。我的喉咙泛上来一股浓浓的酸意。不是胃酸,是心酸。我伸出一只手,把她搂在我胸口。我的胸口瞬间湿了。这是我第一次把一个女生搂在自己怀里。我感受到林珞哭泣的时候身躯微微抽动。我感受到林珞的身躯原来这么羸弱。我感受到她隐藏了那么多年的苦水,在心底深处泛滥成灾。原来我真的不懂她。 “不要说下去了。”我终于说出一句话,发现自己语气也在颤抖。我感受到怀中的人儿头轻轻点了一下,泪水成片成片漏下来滴在我的裤子上。 那天晚上并没有发生让人遐想的夹克肉丝那样的香艳画面。没有干柴烈火欲火滔天生生不息两人拾柴火焰高。我只是抱着林珞在河边的长椅上坐了一晚。后来我没有说我要回宿舍了,我们回去吧这样破坏气氛的话。我知道她现在需要一个肩膀,所以我即使被她靠得脱臼也不会动一下。所以我一直等到了天亮。一晚上我想了很多,但又没想什么。因为我一直在循坏着想一个人,还有有关她的事。我不想理清头绪,我生怕理清后我会更加纠结难受。所以我宁可让它混乱着。天刚亮时候,林珞终于醒了。她从我怀里坐起身来,理了理头发,用手擦了擦眼角的泪痕。抬头望了望天,神情又恢复成冷淡的样子。“一夜了。”林珞不知道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在跟我说。“是的。一夜了。”我重复了她说的话。“不好意思要你在这里陪了我一夜。”林珞竟然在对我表示歉意。“没什么。”我盯着林珞,想要抓住的她的每一个表情,每一寸变化。“我要走了。”林珞的语气变得冷漠。我看着她不说话。她昨天就说她要离开。我知道她说的我要走了是什么意思。我不愿意去想她为什么要离开。我想我知道,但我不愿意戳破那层纸。我只知道她意已决。我只知道她唯一的选择就是离开。“什么时候走?”“就这两天吧,把退学手续办了。”“...不回来了?”“还回来干什么。”“噢。”我沉默了。“再见。”林珞站起身来,淡蓝色的连衣裙像天空那样澄澈洁净。我突然有点恨眼前的这个女子。我想我以后很多年都忘不掉这个画面了
我知道她要走了。她不会再回来了。我以后再也不会碰到第二个林珞了。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林珞已经不见了。我心里空荡荡的。我不知道我对于林珞是什么样的情感,是掩盖在惧怕厌恶下的深深的喜欢,还是因爱而生出的无穷的厌恶。我摇了摇头,不再去想它。我知道世上很多问题都是没有答案的。我是个庸人,不去自扰。世上本无事,只怕有心人。怕的就是有心啊。我去食堂吃了点早饭然后等图书馆开门后去里面睡了一会儿,然后再回到宿舍睡。这样的好处是门口的阿姨不会追究我为什么这么早会从外面回来,这叫迂回战术。回宿舍自然是倒头就睡,一晚上没睡加上脑子超频直接导致头脑有点发热。在林珞还在的时候我还能凭意志坚持下去,现在没了支撑,也不用坚强给谁看了。手机一晚上没有充电现在大概已经是自动关机了,我也没工夫去搭理它。现在才是真正的没什么人会找我吧。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大概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我没有手机怎么知道的时间?因为我是被舍友们热闹的dota声吵醒的。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已经能够从他们打dota时的语气里听出大概时间来。一般他们8点钟开始玩,那时候的声音是最兴奋热烈的。可喜可贺我那时候没被吵醒。9点到10点这个区间他们会有点烦躁。10点多的时候他们会有种焦急的快感。因为学校晚上11点断网。我起床洗了个澡,没有打扰他们玩游戏,他们自然也不会来搭理我。洗完澡虽然肚子饿,但是我还是昏昏沉沉的。发烧了,该死的。这被常年撸坏的身体啊。我爬上床继续睡觉。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5点左右了。粗略一算我三次差不多加起来睡了20小时。这大概就叫做心力交猝的后果。醒过来自然不是自然醒,一方面是肚子太饿了,接近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另一方面是睡的时间太长了,头愈发痛了。发烧会在睡觉中发酵。 我不喜欢吃药,所以还是想依靠身体本身的免疫系统复原。吃完早饭我再次去图书馆开始自己的看书记录生涯。我现在除了这个就不知道干什么了。我现在状态很差。我给自己借口来低落。不能换电池的手机就是麻烦,我到现在才打开早上刚充满电的veer,放在桌子上。 手机开始疯狂震动起来。嗡嗡嗡,嗡嗡嗡...坐我对面的女生抬起头来,对我怒目而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该感慨一下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小了,还是这个图书馆太小了。对面的女生烫着贴身的亚麻卷发,脸上的怒气掩盖不了她一张还稍有姿色的脸。撅起的小嘴真是让人看了就像把她吃掉。早晨的阳光从我背后透过来,照在我们桌子上。我喜欢坐在这里是因为这里可以看到晚上外面稀稀疏疏的灯火,像漫天的星光。我想她喜欢坐在这里是因为这里看到早晨像红心鸭蛋一样诱人太阳。抱歉请理解我饿了一整天才吃过东西的人的感受。在她眼里自然是和她自己笑容一样迷人温暖的晨光。仅仅在图书馆看了空调的情况下。我挡住了她的阳光。她不是第欧根尼。我也不可能是亚历山大大帝。但是我现在的确很鸭梨山大。因为我这是第三次打扰她看书了。而且每次都是打扰到她的时候我们才把对方认出来。人生何处不相逢。但是我现在毫无人性。因为给了自己低落的借口。 桌上的veer在持续震动着。我把它拿起来,低着头,刻意不去跟对面的女生有交流,拉开椅子坐了下来。“晚上9.30操场见!”“我数到十!你不来,我就!走!了!”“一”“二”..“十!你真的不来!我走了!”“你还没来!你真的不来了!”“你怎么不回我!”“我真的走了!”“我!恨!你!你让我等了这么久!”“白白!”这么一条条短信加上一个个的感叹号自然对我原本就不是特别灵活的脑袋是一种巨大的冲击。
我曾经问过崔蕊:“为什么你打字都要加上感叹号?”“这样表明我是很认真地再跟你讲话啊。”崔蕊仰着头对我说。“如果我哪次不加感叹号了,一个可能是我生气了。”崔蕊低头继续说道。“还有的可能呢?”“不告诉你。” 所以我对于崔蕊最后发过来的“我恨你!白白!”这句话我并没有胡思乱想。崔蕊的情绪是有严重的即时性的,一般的小事她睡一觉就忘记了,自然像我这样的无足轻重的事情不会真的言重。我把手机揣在兜里,免得它下次震动又对面的女生鄙视。不得不说我可能是脑子烧坏了,若是换成往常我肯定是第一时间回复:“对不起对不起,昨天我xxxxxxxx,所以没看到!”“瑞瑞饶命!”“我不是故意的!瑞瑞我错了!”但我现在竟然只是把手机踹口袋里然后趴桌子上看书。甚至无视对面女生时不时投来的鄙夷的目光。过了一会儿我收到了校园十佳歌手组织发来的短信,要我中午去参加复赛。是60进15的比赛。随便啦,一个小小的民间玩意儿还弄得这么庄重。我揉了揉了脑子,企图让它清醒一点。虽然我只是抱着打酱油的心态去参观参观,但是我还是要负责任地把那些实在是没有自知之明的家伙踢下场。比如那个2b胖子。复赛的地方是在活动中心的舞台上,大概是真的想要搞的像模像样一点。不过没有观众,只有评委。我看到了那个2b胖子。胖子带着2b耳机。颜色鲜明的2b耳机。吃完午饭恢复一点精力的我确信我没有看错。只有胖子能够忍受在夏末的时刻脖子上放这么一个东西让自己觉得自己看上去帅气逼人。我觉得他带上2b耳机囤积的热度不亚于我现在围一个围巾。我忍受不了,因为我是瘦子。胖子看上去神色如常,他大概习惯了。那的确是个逼人。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本该被淘汰。现在他出现在这里,我更加讨厌他了。我觉得我一定要打败他。虽然他可能跟评委们已经打过招呼了。所以我要晋级,我要跟着他,然后踩在他的肥脸上。然后把他的内裤抽出来围在他脖子里。告诉他,围在脖子里的只可能是围巾。——当然,后面的我只是想想而已。评委都是大二大三的学生,大概是上届的前几名,还有就是合唱团的成员。我总觉得用这样正式的称呼很别扭,搞的他们好像真的很了不起一样。因为他们坐在台下,像极了那些选秀的评委。让想到了杨三十二郎那张充满yp气质的脸。“好,这一次我们还是选择任你们唱什么。”台下一个带着眼镜的皮肤白白的男生绷着脸说道。看上去他是头。“但是由于人数较多,一共有60人,每个人一首那就要好几个小时。”“所以一次上台两人,一个这边一个那边。歌只要唱一半就好了,一般歌都是分好几段的,现在我们就是把那些重复的舍去。OK?”好煞笔的OK“我们目的就是看看大家不被别人影响的能力。”“好,现在报到名字的人两个人留在台上,其他人下来。”戴眼镜的那个男生抖了抖手中的笔,翘起二郎腿,像老板一样往后靠去。他真像一个精英。呵呵。我学会了像林珞那样的笑。
可惜的是我没有和胖子分在一组,不然我肯定会像唱国歌那样用祖国伟大的气场把他轰成渣渣。幸运的是我没有和胖子分在一组,因为胖子把另一个人打败了。于是我也晋级了,真是太水了。什么时候我竟然有了像那些nb小说主角的猪脚光环,每次比赛都能够晋级,危急时刻总有贵人相助,偶遇到的妹子一般都是xx宗主、族长的女儿,喜欢的女人一定会爱上自己,猪脚左拥右抱她们还是琴瑟协调,那些厉害的家伙在猪脚弱小的时候一次又一次地放过他,有人狂妄地看不起猪脚主角一定会用实力让他“大惊失色”、“此子竟然恐怖如斯”。不得不说我那时候智商下降了一个等级。直到我下午趴在桌子上发呆时回忆起来才发现,明明只有比赛一轮,为什么60人就剩下来15人?合理的解释就是评委们是打分制的。所以我即使跟胖子狭路相逢,我也未必会被他淘汰下去。因为我唱的是霍元甲。我相信在我唱出高潮的花腔时一定不会被他被2b耳机覆盖的喉咙发出的混着脂肪味道的声音影响到的。 下午又是在昏昏沉沉中度过,常年后排的我无法享受被老师口若悬河的唾沫星子宠幸的荣光,也没有和配合老师的讲课不停笔记和点头的交流,更加不可能在老师提了一个贯彻古今中外各科各目的难题毅然举手昂头挺胸不打嗝地把结果说出来后受到广大学渣的满眼星星的崇拜或者试图听懂学霸但是cpu超频太多直接当机趴桌上的无奈。学霸你也不懂爱,后排就是好睡觉。虽然崔蕊前些日子要求我要上课好好听讲不迟到早退,但是我现在对于崔蕊说过的话有那么一点抵触。我觉得崔蕊是别人的人,她说的话我听什么,又是自卑心在作祟。 吃晚饭的时候我收到了十佳歌手组织者一个电话。“晚上6.在活动中心**,15个人比赛完后要表演一个节目,切勿迟到。”果然是比较重要的东西才回电话嘛。我放弃了去图书馆的打算,心里有点小惋惜。回宿舍整理好东西洗了个澡然后穿上宽松的T恤中裤出发去活动中心。 夏天日长。身在女生比例明显高于男生的学校就是心情愉悦。走在路上全是白花花的腿,各式各样的超短裤和裙子。硬长粗壮黑,软短细香白。应有尽有。有时候中午去图书馆大厅里看书,就可以看到一排排腿齐刷刷地靠着栏杆。那个时候你可能需要护舒宝贴你一脸。 鉴于崔蕊对我的深刻教育,我提前十分钟到了那里。“好,张翔来了,我们人就到齐了。”那个戴眼镜的白白的男生看到我推开门进来,对着其他人说道。-.-原来我...还是来晚了...“张翔...”“翔...自由飞翔...好名字啊”“好大一坨翔”他们听到眼镜男人高声叫我名字,纷纷对我的名字表示了莫大的兴趣。我很不解为什么他们到现在才注意到我的名字,中午你们难道没听到么?“翔,羊羽。穷儒公羊羽。”一个男生低声说道。这又是什么玩意儿? 不过我因为这个名字,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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