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可以停掉手机号码码被公安停掉 我怎么查是哪个公安局封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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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董家窑派出所:  本文通告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监察室:  本文通告并请求全球华人、华裔进行监督:  一、案情详述  1、日下午,在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梅海波(综治办副主任)的办公室,我曾当汤赛丁(管理处副主任兼综治办主任)、梅海波、孙乐运(管理处集体土地上房屋与土地征收办公室主任)的面指控管理处及长巷村没有取得任何批文而进行征收,孙乐运主任当即拿来了一份厚达十几页的文件,我瞥了一眼,是南昌市东湖区政府办公厅发出的一个文件,题目是《南昌市东湖区二七北路铁路沿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通知》。  插入备注:这份通知的内容我三年前就已经知道了,我当年马上公开发表了《呈请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不要胡闹》、《呈请南昌市东湖区房管局答疑解惑》,不久,区政府和区房管局就停止、放弃了对下沙沟地块(含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土地征收。  我说:“我的邻居胡名权家及长巷村二组的房屋均离二七北路铁路沿线远着呢,中间隔着一大片(江西)造纸厂的宿舍,造纸厂的宿舍没拆迁,长巷村二组的房屋却拆迁了,何也?”  汤赛丁副主任说:“赶紧拿规划图过来,查一下,看看是不是在拆迁红线范围内。”孙乐运端坐未动,他的肢体语言提示我:不在拆迁红线范围内,所以孙乐运端坐未动。  孙乐运说:“(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与长巷村签订了土地收购协议,22万元一亩,我们是帮助市土地储备中心拆迁,拆完了,土地就归属市土地储备中心。”  孙乐运说漏嘴了,我赶紧提声、兴奋地宣布:“两位领导听好了,他一会儿说是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征收项目,一会儿说是市旧城改造的征收项目,你当我们三个人是傻瓜啦?!”  孙乐运急赤白脸地抢白:“我的意思是说在征迁过程中,国土局呀、房管局呀、旧城改造指挥部呀,等等职能部门都得介入进来,跟你没法谈。”他站起来,企图开溜。  我说:“你别走哇,听我说十五分钟,好吗?”孙乐运勉强又坐了下来。  我拿着一份打印的《江西南昌:关于免于恐惧的声明》(21页),说:“(这篇文章的打印稿我已提交给管理处和长巷村各一份),这篇文章,你看过吗?”孙乐运说:“我哪有时间看。”但是,十几分钟后,当我向他介绍我与挖掘机司机交涉时的情况时,他的情绪很浮躁,说:“不用说了,你的文章我已经看过。”  我又拿出《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办理黄剑平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复印件,说:“这份《处理意见书》您看过吗?”孙乐运没出声。  我说:“这份《处理意见书》是梅海波同志根据您的口述写作的,您作为重点项目办主任和长巷村主管二组的副书记,您向梅海波同志提供了书面报告、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吗?”  这一问,应该戳到了他的痛处,他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故意暴跳如雷,籍此规避回答。他假装怒不可遏地表演:“我呸,你是公安局的啊?!”  2、没有批文、没有委托、没有命令并欺诈多多  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及其长巷村在南昌市东湖区早在三年前就已放弃、停止征收的情况下,在区政府、区房管局没有委托、没有命令、没有公文、没有公函的情况下,在没有取得任何批文的情况下,(备注:这些批文包括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立项批文、用地预审报告的批文、年度投资计划的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的批文、房屋拆迁许可证、金融机构出具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证明、开工报告的批文),以出奇的低价(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下、同区域商品房的售价为一万二千至两万元左右)征收农房。  动迁时向农民灌输“又得钱又得房”、“拆一还一”的安置方案,但协议书中没有明确写上这一句,三年多过去了,农民盼望中的回迁房连影子都没有。农民们上当了尚不自知,农民们哪做过生意,签过合同。他们哪知道每一条、每一句都要在协议书中写明。“又得钱又得房” 、“拆一还一”的安置方案以先入为主的方式,在他们的脑海里已经形成了思维定势,如果贤士湖管理处及长巷村以协议书为依据拒绝提供回迁房,农民们连哭都不知道向哪里去哭!  而且,集征办和长巷村牛逼的很,在强拆农房时,顺带强拆邻居单位的建筑物,明确针对我家寻衅滋事,可谓无法无天,有恃无恐!  3、乙方不具备征收方的主体资格  根据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集体土地上房屋与土地征收办公室主任孙乐运的当面陈述,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集征办及长巷村村委会充其量是征收方的帮办,协助征收方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征收方应该是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南昌市推进旧城改造指挥部、或其他单位,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及长巷村不具备征收方的主体资格,而且,在协议书中,我看到:署名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实际加盖的却是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农房征收章(4),故从纯法律的视角判别: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和长巷村村委会为乙方、农民为甲方,双方签订的征收协议书因乙方不具备征收方的主体资格而无效。  日下午,汤赛丁副主任在梅海波办公室当我面说:“管理处和长巷村是受征收方的委托(而工作并签订征收协议)”。既使如此,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和长巷村村委会只能作为代理人出现在征收协议书中。  4、征收单价奇低且没有支付价款  根据我早已公开发表了的《强拆追踪之十九:敲骨吸髓、大发民难财的都有谁?》一文中的记述,1、档案袋中没有收款收条、转账单据或其他凭证,可视为三年多过去了,农民们(被征收户)至今没有实收货币补偿款。2、除第一户外,其他户主和分户主均未填写其手机号码,其身份证复印件全部模糊不清,除个别头像有一点模糊的影像,绝大多数的头像全黑。故这些征收档案严重涉嫌造假。3、货币补偿的单价低得出奇:接近一千元每平方米。同地块的商品房的购置价约为一万七千元每平方米。4、协议书中没有明确写上得钱又得房,即:得了这样低的补偿单价计发的货币补偿后,是否还有权按“拆一还一”的方案获得回迁房。5、被征收人(农民们)在贤士湖管理处及其长巷村精心组织的男女老少齐宣传、齐洗脑、齐蒙蔽之下,以为有权按“得钱又得房”、“拆一还一”的方案获得回迁房,否则,打死他们也不会同意,他们正望眼欲穿地盼望回迁呢。至今已达三年多的过渡期,这么长的过渡期,使用的正是“温水煮青蛙”的方法,即:在舒适的温水中,逐渐麻痹村民们的警觉,逐渐销蚀村民们抗争的意志和毅力,用谎言不断地安慰,村民们在幻想与期望中等待。  日下午,在其办公室,综治办副主任梅海波说:“你看到的可能是猪圈啦或其他辅助性建筑的补偿单价。”  我说:“不是辅助性建筑,52点几个平方米,就是长巷村二组办公室楼梯口旁边的那一家,二楼已经被拆毁了,还剩一楼。”  梅海波说:“根据市里的规定,城中村农房的补偿单价为2310元每平方米,过渡费8元每平方米。”  我说:“有这样的规定?”梅海波没回答。  5、宅基地  协议书中,有意遗漏了应该给予农家宅基地的补偿。  6、法治的悲哀及其灾难性的后果  综上,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及长巷村利用土地利益分配制度的薄弱环节,征收与补偿监察机制的缺乏,利用自身的威权和便利,滥用职权,在房屋拆迁许可证都没有取得的情况下,逞强凌弱、坑蒙诈骗、偷梁换柱、借题发挥、大肆掠夺(抢劫)、大发民难财,而且,将集征办自己施工、拆迁捏造成江西省创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拆迁,强拆大批农房,造成大量城中村居民流离失所,这种人为的祸害让农民们痛苦不堪!  7、因果关系  综上,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及其长巷村牛气冲天,在强拆农房时,为了侵占围墙内的土地,寻衅滋事、顺带强拆邻居单位的建筑,并施放烟雾弹,转移视线,嫁祸于人。其违法、犯罪行为本身存在过错,其违法、犯罪行为与我的权益受损存在因果关系。这种过错与因果关系足以支持我向以上两单位维权、索赔。  8、民以法为天  对弱势人群而言,民以法为天,没有法律的屏障、保护,他们最容易受到欺负和凌辱。我以法律的视角和思维,宣示了违法征收的危害,这是一个没有严格履行应有的法律程序的征收个案。  9、已发表二十六篇文章  有关本事件,在本文之前,我已经发表了二十六篇文章,按发表的先后为序,它们分别是:《南昌:挖围墙、埋房屋、砸窗户,如此寻衅,天理何在?!》、《南昌:寻衅拆迁,综治主任说:“我们还可以不理你!”》、《南昌:强拆发生后,治保主任说:“可能是拆迁公司擅自行动!”》、《邪门:南昌长巷村强拆农房时一并强拆邻居建筑》、《妙语连珠:我对网友“非撕不可”的回复的回复!》、《南昌东湖:呈请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哀求信》、《欺诈、抵赖、偏狭、虚伪, 您见过如此履职的公职人员吗?》、《南昌:贤士湖管理处虚构拆迁公司,推卸强拆责任!》、《江西:我真可怜,请求调解遭遇抵赖、欺骗和推诿!》、《忍辱负重:饱受蹂躏之后,我仍然竭力促成调解!》、《江西南昌:关于免于恐惧的声明》、《黄剑平致以江西省人民政府的紧急求助信》、《南昌:综治办副主任梅海波凭空编造&处理意见书&》、《南昌:综治办副主任梅海波凭空编造&处理意见书&(补充了漏记)》、《 劲爆:南昌:综治办副主任梅海波如此继续抵赖和狡辩!》、《江西:不心虚,不悔改,誓将抵赖进行到底!》、《106张拆迁现场的照片已经上传并发表成功 》、《江西:遭强拆后,项目办主任孙乐运如此对我吼叫、辱骂!》、《强拆追踪之十九:敲骨吸髓、大发民难财的都有谁?》、《江西:征迁分指挥部再三寻衅滋事,天理何在?!》、《江西:强拆追踪之二十一:通过网络喊话!》、《强拆追踪:虚构拆迁公司和挖掘机司机如此隐身!》、《我家的权益受损与违法拆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强拆追踪之二十四:集征办主任孙乐运出尔反尔!》、《强拆追踪之二十五:管理处主任黄际财的接访纪要》、《江西:关于贤士湖管理处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报案》。  10、我家权益受损的证据及其所能证明的事项  日下午,在梅海波办公室,我逐一向汤赛丁副主任(兼综治办主任)展示了我手机中拍摄的主要照片,汤主任认可这些照片能够证明以下事项:  (一)、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长巷村,它的自然村全部属于城中村,近日,在拆除其二组“钉子户”胡名权家时,有人指使挖掘机司机故意挖倒相邻的省一建公司的三十米左右的围墙,利用拆迁垃圾掩埋围墙内的两间平方、一长溜停车棚,我是省一建公司宿舍楼的1楼住户,我家后窗完全被拆迁物掩埋,掩埋之前,有人指使挖掘机司机故意将挖掘机换上直径半尺左右的钻头,对准我家木窗左下角钻了一下,导致木窗左下角从外往里地被挤出了墙体,该窗的多数玻璃被打破了,每当下雨天,雨水顺着掩埋物的间隙流进室内。  (二)、木窗紧贴内墙面,距离外墙面有半尺左右;挖掘机的抓斗在放下斗中的物体时,物体是垂直下落的,根本不可能对木窗产生巨大的、斜面的冲击力,从而把木窗左下角从外往里挤出墙体;而且,我发现,掩埋物与窗面之间存在大量间隙,只有一处接触,这个接触点的木窗上的钢筋没有丝毫向里弯曲;站在室内观察,右侧竖立的窗框的正中有一根木隼,木隼中有一根钢筋,钢筋贯穿木隼并埋入了右边墙体,这根钢筋的直径有1厘米左右,木隼破裂,钢筋暴露并从外往里弯曲,足见从外往里的这股力量很大;根据以上特点和日常生活常识,我判定:挖掘机换上直径半尺的钻头后,对准我家后窗的左下角故意钻了一下,我家木窗左下角才会从外往里挤出墙体!备注:被钻的点位,人站室外时称木窗左下角,人站室内时称木窗右下角。注意:木窗的其它三个角没有被挤出墙体!  (1)、注意:钻一下发生在掩埋之前。  (2)、围墙是那种很大、很重、很长、很宽的红岩石砌成的,除了借助挖掘机,一般无人能推倒它。  (3)、围墙内有两间现浇水泥房和一长流车棚,两间现浇水泥房除了借助挖掘机,一般无人能摧毁它们。  (4)、被埋的平房和车棚现在还有残留物裸露在外,这就是最直接的证据,现在还可以随时来观看、考证!  (5)、我家窗前堆成小山的掩埋物,这些掩埋物全部是楼房拆除物,这些拆除物形状不一,大小不一,重量不一,边角锐利,不借助挖掘机的抓斗,无人能够将这么多楼房拆除物迅速转移、堆积到我家窗前并埋没窗户。  (6)、时间、地点也吻合。  (7)、挖掘机的驾驶员我认识并有过多篇发表文章中记述的对话和其它情节,他说过是村里请他来的,我可与他对质并指认他,他是一个活着的人证。  (8)、《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办理黄剑平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提到的杨雪兰,她是我的1楼邻居,她是一个活着的人证。大院内的其他几十户“钉子户”成员也是一个个活着的人证。  (9)、以上事实和证据形成了一条完整无缺的证据链,完全能够证明损坏是挖掘机造成的。  (10)、拆迁现场的拆除物堆成了一个“凹”字形,中间和四周都可以堆放拆除物,由此可见:现场容纳拆除物绰绰有余,没有必要堆放到围墙内的我家窗前并完全掩埋窗户,这种掩埋行为、堆放行为和钻一下的行为都是故意挑衅行为!  3、围墙内遭到掩埋的、残留的水泥现浇房之一和之二的照片,残留围墙的接口形状的照片。  4、拆迁现场遗留现状的近景、远景、侧景等各个角度的照片若干。  5、围墙内的残留车棚的照片。  6、室内拍摄的、我家后窗地面的脱落物的照片。  7、室内拍摄的、我家后窗的全景。  8、我家后窗的右下角,手机放在后窗的右下角、从下往上拍摄的,后窗的右下角被挤出墙体的照片。  9、我家后窗的近照,窗外的掩埋物清晰可辨。  10、车棚内外的多张照片。  之后,我对汤主任说:管理处、村里或两者之一与拆迁公司之间一定有拆迁的书面协议,主管干部一定有拆迁公司及其挖掘机司机的手机号码,主管干部打电话询问一下,事情不就清楚了嘛,现场有那么多证据,他们赖不掉,他们不说实话,我请公安介入并调查,他们要倒大霉,并同样得供出指使者是谁。  汤主任承诺:管理处和村里会组成调查组当面对拆迁公司及其挖掘机司机进行调查,查清真相。  但是,汤赛丁副主任居然出尔反尔。日下午,汤赛丁副主任(兼综治办主任)在梅海波的办公室说:“孙乐运同志说:与挖掘机司机打过电话了,他不接电话,你去公安局报案吧。”我说:“那你把挖掘机司机的手机号码报给我。”汤赛丁副主任说:“你去向孙乐运索要,我不知道。”  汤赛丁副主任给我看了几十秒钟的手机录像,由于图像太小,我只看到一堵墙倒下,我无法辨认是否是在拆胡名权家的房屋(我的邻居),而且,拆除胡名权家的房屋历经了十一天,几十秒钟的手机录像太少了,证明不了什么问题。  11、民事调解方面的诉求
(在此省略)  12、违反《信访条例》(在此省略)  13、违反《信访条例》的事件试举  (一)、梅海波工作不严谨、敷衍塞责  (1)、我曾询问过梅海波的职务和职责,他说:“我是管理处综治办副主任,具体负责信访。”  (2)、日下午,在梅海波的办公室,我对汤赛丁(管理处副主任兼综治办主任)和梅海波表示:综治办应该履行人民调解职责,主持调解工作。  梅海波说:“我们在给你做协调工作,你承认吗?”  我说:“承认,你们确实做了一些工作,但很不尽职,很不负责任,你执笔书写的《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办理黄剑平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很多叙述内容与事实不符,连时间都写错了。”  梅海波说:“我是根据孙乐运的口述写作的。”我说:“孙乐运给过你书面报告和书面材料吗?(口说的他可能不认账,口说的容易出现差错。)”  梅海波说:“这个不能告诉你。”  我说:“我是当事人和受害人,怎么不能告诉我?”我向汤赛丁副主任投去求助的目光,汤赛丁副主任躲开我的眼光,我说:“我请监察室主任来问你,行吗?”梅海波说:“他要立了案,我才回答他,否则,我不理他。(就像不理你一样。)”  插入备注:下班时,我们正好碰到监察室主任徐礼平,我说:“徐主任,您问问:孙乐运同志是否给过他书面报告和书面材料,他据此写作《处理意见书》。”梅海波说:“他要立了案,我才回答他。”徐礼平同志当时未语。其实,根据《监察法》,在立案前,监察人员可以采取走访、询问等一些初级的侦查方法,为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我说:“你自己说过,《处理意见书》(指《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办理黄剑平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文稿未经任何领导班子成员的签发和签名。(我认定:由此加盖公章有违公章管理规定。)”  梅海波说:“领导们都看过。”我说:“看过有什么用,没人签名就等于没人负责。”梅海波说:“比如”,我说:“就事论事,每一个事情都千差万别,别比如,比如哪成?何况,你们至今没有向我送达《处理意见书》的原件。”梅海波说:“你拒签怪谁?”我说:“怎么是我拒签,《处理意见书》中充满了错误和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处理意见书》上加盖的是贤士湖管理处的公章,经办人员必须当面送达、当面答疑解惑,长巷村二组组长胡玮娜当时同意我的意见,叫我别抄了,主动提出复印一份给我,所以,你们没有完成送达的程序。”梅海波说:“你已经知道了《处理意见书》的全部内容,复印件与原件有什么区别?”我说:“如果我要起诉、报案、举报(指向监察机关),人家只认原件不认复印件!”梅海波说:“我们委托别人送达,怎么就不可以?”我说:“不可以。(刚才已经说了原因。)要不这样:你(指梅海波)、汤赛丁、孙乐运三人当面将原件送达我,当面保证对《处理意见书》尽到了审查、考证之责,我马上签收!”梅海波和汤赛丁都不出声。  (3)、日下午,梅海波同志在其办公室对我说:“集征办确实有挖掘机,但这不能证明集征办就一定没请拆迁公司拆迁。”  集征办至今没有提供其与所谓的拆迁公司(江西省创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县蒋巷西路xxx号)签订的拆迁施工协议书给我看,孙乐运还无中生有地说给过拆迁施工协议书的扫描件给我,其实给的是江西省创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一些放大了一倍的证照的扫描件,而且,已经得到考证:这些证照是伪造的。所以,根据我的日常经验、常识、智商,参考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的相关规则,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集征办能举证而故意不举证,应当承担其不利后果。  (4)、日下午,梅海波同志在其办公室对我说:“你家后窗被破坏,被某个东西钻了一下,也许是晚上有人携带电锤钻了一下。”  我说:“不可能,因为:1、 后窗已经被拆迁杂碎完全掩埋了,‘钻一下’发生在掩埋之前。2、电锤钻一下只会将木窗钻一个孔,不会将木窗的一个角挤出墙体。3、电锤需要电源,其从哪里接线?”  (二)、汤赛丁拒绝履职  日下午,汤赛丁副主任(兼综治办主任)在梅海波的办公室说:“孙乐运同志说:与挖掘机司机打过电话了,他不接电话,你去公安局报案吧。”我说:“那你把挖掘机司机的手机号码报给我。”汤赛丁副主任说:“你去向孙乐运索要,我不知道。”  汤赛丁副主任给我看了几十秒钟的手机录像,由于图像太小,我只看到一堵墙倒下,我无法辨认是否是在拆胡名权家的房屋(我的邻居),而且,拆除胡名权家的房屋历经了十一天,几十秒钟的手机录像太少了,证明不了什么问题。  汤赛丁副主任至少三次粗暴地对我喝斥:“你别老找我,我以后不理你,你应该去找孙乐运和处里分管长巷村拆迁的指挥长。”我说:“处里分管长巷村拆迁的指挥长是谁?”汤赛丁副主任说:“你去问孙乐运。”  我说:“你是贤士湖管理处的副主任,管理处领导班子成员之一,兼任综治办主任,即:你分管信访和调解。”  汤赛丁副主任说:“我不负责信访,信访由另一位副书记负责。”  我说:“综治办主任应该主持调解,起码应该协调调解。”  看得出,管理处的以上表态、敷衍和造假是经过了精心设计的,管理处不想澄清事实的企图和为此设置障碍,孙乐运多次规避与我见面、以及他多次不接我的电话并不回拨,这些事情均进一步证明孙乐运心虚,他有自知之明。  (三)、孙乐运满嘴跑火车并出尔反尔  日10时50分左右,我正在家中睡觉,听到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长巷村二组公职人员梁春在门外喊我的姓名,我已经听出了是他的声音,让他稍等,我正在穿衣。开门后,我把他请进屋内,指着被破坏的后窗的西侧中间的木隼说:“你来看,木隼都破裂了,足见从外面钻一下的力量很大!”  梁春紧随我走到窗前,说:“不用看了,我上次已经看过了。”  我指着窗外的建筑物拆除碎块说:“看,把我家后窗完全给掩埋了。”  梁春说:“他(指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自备挖掘机的司机)可能不知道这里住了人。”  我说:“不可能,因为他还向我的1楼邻居杨雪兰借过铁锹,怎么可能不知道这里住了人?!”  梁春他走到门外,说:“我奉命来给你送达一份文书,上面有我单位的公章。”  他手中拿着两份一模一样的文书,我接过其一一看,上面加盖的不是他单位的公章,而是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的公章,他是长巷村二组公职人员,不是贤士湖管理处的公职人员,更不是贤士湖管理处的经办人员,对该《不予受理告知书》的相关疑问不能作出解释,所以,他根本没有资格送达这份文书,更何况今日是星期六,双休日之一,所以,文书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要打一个问号!  我说:“这份文书日上午你们二组组长胡玮娜已经通知过我去领取,(现在将日期改成了日),我拒签拒领,我已经向省长信箱和省委民声通道网站上传了相关文章(指《我家的权益受损与违法拆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前几天省信访局已经给我的的手机发过两次短信通知,大致的内容是该信访件省长信箱已经受理并转办,所以,你的文书我更不能签收,更何况‘管理处已经有复核意见了’,‘ 复核意见’在哪里?你也没给我,我更不能签收。”  我又说:“孙乐运曾当面说过我请求调解的方法不对头,他会帮忙协调,他不能出尔反尔,不接我的电话,躲我,他是强势者,我是弱势者,躲我干嘛?”  梁春用手机给我拍了一个照,边走边说:“我只是奉命行事,我回去交差了。”  我说:“你等等,我当你的面给孙乐运打一个电话。”梁春说:“这就对了,孙乐运既是村里主管二组的书记,又是管理处集征办(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的主任。”电话里传来“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  我说:“对了,孙乐运说他之前是梁村长主管二组,梁村长是你吗?”梁春远远地说:“梁村长是我弟弟,他现在已经不在村里工作了。”我见他已经走远了,便回转回家,再次拨打孙乐运的手机,居然通了,并且,孙乐运接听了电话,我说了一大堆后,征询他的意见,电话里居然没有回音,我以为他挂机了,把手机从耳边拿到眼前一看,手机正在通话中,通话持续了4分多钟,然后,我又持续呼叫:“孙主任、孙主任、”通话持续到5分28秒时,对方挂机。我当机立断,又拨了过去,通了,孙乐运接听了电话,我说:“您刚才怎么不说话?”孙乐运:“已经说了一大堆,你已经看过录像了,不是我们的责任,是拆迁公司的责任,我们要报案了。”我说:“录像只有几十秒,拆迁持续了十一天,什么也证明不了。你答应给我看村里与拆迁公司之间签订的拆迁施工协议,但却一直未履诺,你们根本就没有请拆迁公司,挖掘机是你们集征办自备的,司机就是坐集征办最西边的那个小伙子,假如你坚持说请了拆迁公司,你把拆迁公司和挖掘机司机的手机号码报给我。”孙乐运说:“我不是已经将与拆迁公司之间签订的拆迁施工协议给了你吗?”我说:“没有,你只是给了所谓的拆迁公司的一些证照的扫描件给我,这些证照已经证实是伪造的,你把拆迁公司和挖掘机司机的手机号码报给我。”孙乐运说:“我没有拆迁公司和挖掘机司机的手机号码,你找村里索要。”说完,他挂了电话。十几分钟后,我两次拨打长巷村二组组长胡玮娜的手机,本想向她打听村里谁有拆迁公司和挖掘机司机的手机号码,但二次手机里均传来:“您拨打的手机已办理用话提醒,是否挂机?”胡玮娜没有回拨,她与孙乐运当时极有可能就在一起。  (四)、黄际财出言不怕犯忌(节选)  (1)、日16时左右,我走进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黄际财主任的办公室,说:“您是黄际财主任吗?”他说:“是。”我简短自我介绍后,黄际财主任说:“知道,有人给我汇报过。”他请我到会议室谈,到达会议室,我正要落座,他又说:“就我们几个人,还是到我办公室谈。”事后我想,这种变化的背后应该是有深意的:他与我一前一后走进会议室,表明他接待过我,马上回转他办公室,原因是会议室里有录音录像设备,他要规避录音录像。我说:“您的办公室电话是多少?”他没回应我。  (2)、黄际财主任立即招集了汤赛丁(管理处副主任兼综治办主任)、梅海波(综治办副主任)、胡玮娜(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长巷村二组组长)、梁春(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长巷村二组干部、公职人员)在黄际财主任办公室集体接访,黄际财主任当我的面打电话给孙乐运(贤士湖管理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兼长巷村主管二组的副书记),严令孙乐运过来共同接访,我听到黄际财主任在电话里说:“你组里的事,我必须接待人家,你跟天伟请一下假,我带他到你村里去接访啰?”由此可见,孙乐运以种种借口规避接访,他心虚。  (3)、在接访过程中,我整整陈述了四十多分钟,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和相关事情表述的清清楚楚,有条不紊。  (4)、之后,黄际财主任说自己是贤士湖管理处的法人代表,是营级军队干部专业,他曾亲率几个副手动迁,假如他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动迁,他会(光明正大地)拖一车泥土倒在我家门口,(完全封堵我家的大门进出,而不是偷偷摸摸地破坏我家的后窗、利用拆迁杂碎完全掩埋我家的后窗。)  黄际财主任在指令梅海波检查我的手机没有处于录音状态,没有携带录音笔之类的录音器械后,才放胆、无忌地、大声地说出以上和以下话语。  (11)、黄际财主任说:“你污蔑国家的棚改政策,宣传部有规定,这样的文章是不能发表的。”  我当即说:“根据我国《宪法》,公民有言论自由。根据《民法通则》,公民可以发表文章。”  黄际财主任说:“所以没对你进行封号。”  我心里想发问:怎么给我扣上了这么一顶大帽子?怎么又跟棚改政策扯上关系了?我居住的这一片,没有棚屋,更没有棚户区,连瓦房都很少见,既使有,也是建筑很牢固的瓦房,没见有危房。  (12)、黄际财主任说:“你啊,别发那么大轮子,我接不了。围墙、平房、车棚都不是你家的,你就不要管了。”  我说:“我退一步,平房、车棚我不管,围墙和倒进围墙内的拆迁杂碎我一定要管。”  黄际财主任说:“破坏了你家的窗户,埋掉了你家的窗户,我们给予你一千元的补偿。”  我说:“三千,我写作并发表了二十四篇文章,你知道要花费多少时间、精力、网费吗?死了多少脑细胞?”  黄际财主任说:“好了,好了,给你加五百。”  我说:“三千,这是底线。”  黄际财主任说:“好了,可以商量。”黄际财主任对胡玮娜和梁春说:“你们去拍一些现场的照片来给我看。”我对胡玮娜说:“你的手机里有照片啊!”胡玮娜说:“我把它们删掉了。”我说:“我的手机里有。”我在手机里点了几张主要的照片给黄际财主任看。  黄际财主任对胡玮娜和梁春说:“你们还是需要去拍些现场的照片过来。都下班吧,早就过了下班的时间。”  我说:“明天我再来找您?”  黄际财主任说:“不需要,你跟组里的同志谈好就可以了。”  胡玮娜叫梁春随我回家,把屋里屋外的照片用手机拍了一些。  14、“挖掘机司机”骂我妈  日11时38分左右,我来到二组的办公室,对胡玮娜说:“孙乐运主任星期六上午在电话里说,他不知道拆迁公司老板和挖掘机司机的手机号码,请我向你们索讨。”胡玮娜说:“好的,下午我会发信息给你。”我说:“您现在不能给我吗?”胡玮娜说:“我还得去打听。”  日15时左右,我打第三个电话,胡玮娜才接听,她说:“还没反馈给我,反馈了我马上会发给你。”15时07分,xx给我的手机发来了如下手机号码:。  日07时25分,我拨打xx,发现该号码原来是胡玮娜的手机之二。  日07时57分,我拨打,有人接听后,我问:“你是王登贵吗?”他说:“你有什么事?”我说:“你公司有挖掘机吗?”他说:“有。”我说:“请挖掘机施工怎么算?是按天算还是按工程量算?”他说:“按天算。”我说:“多少?”他说:“挖什么?”我说:“土方。”他说:“你要多大的挖掘机?”我说:“你公司有好几台挖掘机吗?”他说:“是的。”我说:“你是王登贵本人吗?”他说:“不是。”我说:“你是王登贵什么人?”他久久不回答,我说:“你是挖掘机司机?”他说:“是。”我说:“实话跟你说了吧,我叫黄剑平,住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南路下沙沟8号,属省一建公司职工宿舍楼1楼,日至3月15日,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长巷村请”我刚说到这里,他把电话挂了。马上(08时02分),我又拨了过去,他接了,我说:“你刚才怎么把电话挂了?”他说:“你们怎么总找我?你有证据吗?你看见是我吗?如果不是,你怎么办?”我说:“现场只有你一台挖掘机,3月15日下午4点左右,我找过你,还拿了一根烟给你抽。”他大声地骂了一句,而且是骂我妈,我妈我爸都已经过世了,我来不及好好孝敬他们,心中无限内疚和自责,他们在我心中神圣的地位是不容许任何人亵渎和玷污的,我当时就想回骂,但我还是非常理性地隐忍了,这时,我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在手机里传来:“他姓钱,金钱的钱。”他应该又把手机要了回去,他说:“不是我干的,挖掘机有五万台,你去报案吧!”然后,他挂了手机。事后,我分析,那个女的应该是他老婆,她的意思应该是:坏事不是她老公干的,干坏事的人是一个姓钱的人。  15、拒不履行调解协议  日10时51分左右,我到达二组办公室,胡玮娜说:“经我与孙总争取,他只答应给你二千元,超过二千元由我、梁春、李小华三人分担,二千元还是由我们先垫付,事后向拆迁公司追讨,这种事情我们的惯例都是支付二千元。”  我心中本就因挖掘机司机的态度恶劣而窝火,我说:“三千元是底线,我本就不甘心,但我已经答应了黄主任,也就算了。”梁春说:“黄主任只答应了一千五,没有答应三千。”我说:“黄主任说三千可以商量,这意思就是答应了,我们现在就去找黄主任?”胡玮娜说:“跟我们说就可以了,人家黄主任哪有时间天天接见你。”我说:“那你打电话跟领导请示吧,三千元是底线,绝对不可动摇,少一分也不行。”胡玮娜于是关起门,在另一个房间通了十几分钟的电话,说:“孙总不同意,只能给二千。”我说:“司机操骂我妈,我心里本就窝火,不同意就算了!”说完,悻悻离去。  事后我分析,胡玮娜为什么只给我司机的手机号码,不给拆迁公司老板的手机号码,说明他们其实真的没有请拆迁公司,“这种事情我们的惯例都是支付二千元”,说明他们经常有预谋地干这种事!他们有一整套抵赖的成熟经验。  16、舆论  1、经使用百度、谷歌、360、搜狐、雅虎、必应等中外搜索引擎搜索,至今为止,有二千多家次的中外媒体公开发表了我写作的以上二十六篇文章。  2、人民日报是中共中央的机关报,人民网是其官网,人民网强国社区百姓监督栏目于 03:51:13发表了我以网名“2018依法博弈”而写作的《强拆追踪之二十五:管理处主任黄际财的接访纪要(有后记)(原创首发)》,截至日阅读人数已达535个,点赞2次。   3、人民日报是中共中央的机关报,人民网是其官网,人民网强国社区百姓监督栏目于 08:04:34发表了我以网名“2018依法博弈”而写作的《我家的权益受损与违法拆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创首发)》,截至日阅读人数已达27051个,点赞8次。  4、人民日报是中共中央的机关报,人民网是其官网,人民网强国社区百姓监督栏目于 04:02:40发表了我以网名“2018依法博弈”而写作的《江西:强拆追踪之二十一:通过网络喊话!(原创首发)》,截至日阅读人数已达7218个,点赞1次,跟帖回复1条。发表该文的还有许多媒体、网站。  5、人民日报是中共中央的机关报,人民网是其官网,人民网强国社区百姓监督栏目于 01:23:49发表了我以网名“2018依法博弈”而写作的《关于对江西省政府信访局通知的回应(原创首发)》,截至日阅读人数已达6311个,点赞4次。发表该文的还有许多媒体、网站。  6、人民日报是中共中央的机关报,人民网是其官网,人民网强国社区百姓监督栏目于 04:42:54发表了我以网名“2018依法博弈”而写作的《南昌东湖:呈请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哀求信(原创首发)》,截至日阅读人数已达7282个,点赞4次,跟帖回复1次。发表该文的还有许多媒体、网站。  7、人民日报是中共中央的机关报,人民网是其官网,人民网强国社区百姓监督栏目于 10:54:59发表了我以网名“2018依法博弈”而写作的《南昌:寻衅拆迁,综治主任说:“我们还可以不理你!”(原创首发)》,截至日阅读人数已达3658个,点赞8次。发表该文的还有许多媒体、网站。  二、从上文中提取到以下多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1、在没有批文、没有委托、没有命令、欺诈多多、单价奇低、有意遗漏宅基地补偿、无专项并充足的资金、连《房屋拆迁许可证》都没取得的情况下,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及其长巷村擅自开展土地和房屋征收,拆毁大批房屋。  本人认为,在没有严格履行征收程序和手续的情况下,在没有严格履行拆迁程序和手续的情况下,就算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及其长巷村与村民们签订了一份无效协议书,其拆迁行为仍然应该认定为强拆行为,这种强拆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4项的规定,明确属于寻衅滋事行为。我请求公安机关对强拆的组织者、参与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  2、集征办和长巷村牛逼的很,在强拆农房时,顺带强拆邻居单位的建筑物,明确针对我家寻衅滋事,可谓无法无天,有恃无恐!  根据以上(本文第一章第9节)中的指证和指控,其挖围墙、毁坏并掩埋两间平房、毁坏并掩埋一长流车棚、将大量拆迁杂碎倒进围墙内、对准我家后窗钻一下、打破我家玻璃、用大量拆迁杂碎完全掩埋我家后窗的行为都是故意地挑衅行为,这种有明确目的、目标的挑衅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4项的规定,明确属于寻衅滋事行为。我请求公安机关对强拆的组织者、参与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  3、南昌市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集征办及长巷村将其自己施工、拆迁捏造成江西省创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拆迁,如此捏造事实、嫁祸于人、诽谤他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2项的规定,明确属于诽谤行为。我请求公安机关对诽谤的组织者、参与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节选)
(在此省略)  四、回执  请求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接到我以本文为报案信的报案时,出具受理《接受案件回执单》给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立即进行调查。  我请求派出所的值班领导立即派遣两位办案人员,各自携带出警记录仪,由本报案人带领,拍摄现场录像,本文第1章第10节提到的现场至今保存完好。后续工作,请严格按以上列举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条款办理。  五、不要碰瓷  恳请被告及其利害关系人不要利用自身的人脉、权势、资源,明里暗里地碰瓷,阻止、陷害并报复我向派出所提交本报案信。  此致  敬礼!  黄剑平、  、、、  日  后记1:人民日报是中共中央的机关报,人民网是其官网,人民网强国社区百姓监督栏目于 09:14:36发表了我以网名“2018依法博弈”而写作的《强拆追踪之二十七:关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报案!(原创首发)》,截至日阅读人数已达4198个,点赞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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