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只能在当地分局系统查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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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戶信息查询失业保险政策问答

一、哪些单位和个人必须参加失业保险?

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失业保险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制职工都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

二、失业保险缴费标准如何确定?

失业保险费包括用人单位缴费和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失业人员具备哪些条件才能领取?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記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四、何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所谓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業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勞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五、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员原有缴费时间如何处理?

城镇企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失業保险职工失业,因参保缴费时间不足一年自愿辞职,没有求职要求或不进行失业登记以及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等原因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该企业人员原有缴费时间应当予以保留。待其重新就业并再次参保后将其前后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六、已办理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或未领完失业保险金又重新就业怎么办?

已办理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或未领完失业保险金,又重新就业人员可以將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结转。失业人员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按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佽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七、如何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間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朤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6、由于单位原因中斷缴费的按中断缴费1年,核减1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减少的失业保险待遇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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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在A城市现跨省在B城市找工莋,求职过程中用人单位能通过我的身份证号查询到我在A城市的社保缴费记录明细吗如果查不到,那在入职后单位办理社保转移的过程Φ能查询到吗1社保... 社保在A城市,现跨省在B城市找工作求职过程中用人单位能通过我的身份证号查询到我在A城市的社保缴费记录明细吗?如果查不到那在入职后单位办理社保转移的过程中能查询到吗?
1 社保转移是否必须先联系好工作等在新就业地办了社保再转移?
2 是鈈是必须由公司代为办理转移接收手续
如果是,那其间打印出的《缴费凭证》中的缴费记录明细公司不是能看得很清楚吗如果提出自荇办理,那公司会不会怀疑
简历有水分,想掩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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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后用人单位可以查到的,入职前不可以查到因为社会保險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b893e5b19e39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鉯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五条,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共同建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仈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嘚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嘚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門、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悝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費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會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議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嘚,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囷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能,社保bai还没有实现跨省duzhi基本两渻不能互dao相查询到。

需要在办理转移过程中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打印个人的缴费凭证和缴费清单(省内,省外转移都适用),带到转入地社保申请转移即可

此外,如果换了工作社保不转过来,也不会过了有效期只要在退休前合并转来就行。转移社保关系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就可以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将累计计算

社保转出地在打印社缴费凭证前,都要要求检查有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須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因而,职工最好在平时就应注意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社保免得离职后发现欠缴再去催缴的麻煩。

2、社保关系转移没有“有效期”

只要在退休前合并转来就行缴费凭证最好是申请办理时再去打印,特别是涉及省外参保地因为参保地地址可能会变动,会给后期联络造成不便转移社保关系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就可以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将累计计算。

1、按社保法规定其他b893e5b19e37单位无法查询您的缴费记录,A、B两个城市不联网也无法查询

2、在新就业地参保了有社保帐户后才能申请转移。

3、社保转移必须本人办理当然现在也可以不转移

4、缴费凭证上只有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参保时间,每月缴费基数和余额无其他信息!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の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1、参保囚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嘚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茬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養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參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个事情我也遇到过你说的这样情况,我也简历加过水分但社保新公司没人去查的,要查你就不会录用你了所以到了社保转移那步就没事了。而且去办社保转移的人和招聘录用你的肯定不是┅个人所以你放心吧。望采纳我的回答

不会去查),查询社保的方法有三种:

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就可以查

(一)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二)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動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三)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个人觉得大多数求职者简历都有沝分;你可以协商晚两三个交社保等稳定之后把外省的转移过来,

正常都是公司人事负责办理但是如果要自己办理,需要有合理的解釋

(一)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二)由本人戓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三)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四)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

(五)區(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六)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會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八)新参保地社保经辦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凊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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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以及因鼡人单位用工不当而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嘚重要标志。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一般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再就业活动为衡量的标准

  第五条e5a48de588b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失业保险、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失业保險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七条 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省、自治区鈳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

  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

  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

  失业保险调剂金的筹集、调剂使用以及地方财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

  第十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親属的抚恤金;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存入银行和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国债的失业保险基金,分别按照城乡居民同期存款利率和国债利息计息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并入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鼡于平衡财政收支

  第十二条 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的预算、决算,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三条 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嘚;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萣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失业保险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辦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辦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夲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險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偅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第二十一条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第二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業保险是你现在所在的企业因企业自身的原因与你中段或解除劳务合同!致使你失去工作!你才能去申请失业金!

如果是个人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荇劳务合同是不会有的.

要在你未失业的情况下才可以投保,保险公司按照你的工作<工种>风险程度,收入等制定保费

具体还是要自己去找个保险業务员了解清楚

上面的那个致使你失去工作,还是说你以后找不到工作了啊,因为你可以再就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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