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区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就业指导培训通知书时间过期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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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在线问政活动1000例——失业人员管理专题(50问)
市人社局在线问政活动1000例——失业人员管理专题(50问)
中国 青岛 崂山网站www. 发布时间:日
| 来源: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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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网民网友6143问: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现在公司正在给我办理离职手续,请问失业证的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答:首先,由用人单位办理解聘备案手续;之后,个人持单位转交的《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按通知的要求参加统一的职业指导后;个人携户口簿、《失业登记通知单》和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证。
  2、网民669问:请问《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如何获得?到哪里参加统一的职业指导?
  答:《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由为您办理解聘备案的就业服务机构出具,交给用人单位,再由单位转交给个人。个人按《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市内四区在区就业训练中心,五市三区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参加职业指导。
  3、网民网友6143问:我单位没有了,没有办理注销手续,我想再就业,怎么办理失业证?
  答:您可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首先,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由劳动仲裁裁定你和单位已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其次,个人持仲裁裁决书办理解聘备案(市内四区到延吉路38号,五市三区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最后,个人携户口簿、《失业登记通知单》和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4、网民1236183问:我原先的单位(私营)一年多没给我缴各种保险了,我现在也不在那干了,该单位现在还没注销,我怎么办失业证? 
  答:您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责令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和办理解聘备案手续的申请,经劳动仲裁后,持仲裁裁决书办理解聘备案、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证。
  5、网民失业问:2000年合同到期后,没有与单位续签合同,然后自动离职了,后来单位也没有给我办理失业手续。离职后,我一直干个体,也没在意失业证的问题,现在想办失业证,怎么办?
  答:您可联系您原所在单位,由其为您补办解聘备案手续;之后,个人凭《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
  6、网民咨询问:我的失业证丢了,应该怎么补办?
  答:个人可持身份证、户口簿、书面补发申请和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补发《失业证》。 
  7、网民怎么办问:我大学毕业,来到青岛工作一年半之后辞职在家,没有办理任何失业手续,也没有续交保险。09年12月找到新单位,现在公司要求签合同必须持失业证,才能办理保险。如何办理失业证?如何重新投保?
  答:您需要首先联系原工作单位,由其为您补办解聘备案手续,之后个人持《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户口簿、一寸免冠照片等,到户口所在街道保障中心办理个人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然后,新工作单位持劳动合同、您的《失业证》和《招用人员登记表》等办理就业备案手续,最后,再到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8、网民培训问:去年参加过一次失业人员培训,现在想换一个专业再培训可以吗?
  答:可以的。失业人员每年可以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但第二次参加的培训应该是不同工种或提高层次培训。比如说,您去年参加了汽车修理工的初级培训,今年还想参加培训的话,或者是换一个工种进行培训,或者是参加汽车修理工的中级培训。
  9、网民追求问:我刚从一单位失业,如果享受失业金的话,需要带什么材料到哪里去办理呢?
  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持职工个人档案、单位和区(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已签章的《失业人员登记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市内四区单位到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解聘备案服务窗口、五市三区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市、区就业服务中心,为职工办理解聘备案和档案转移手续,并申请核定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
  10、网民失业人员问:申领失业金需要什么条件?
  答:根据失业保险政策规定,领取失业金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1、网民求助问:失业后办理失业登记,当时单位没有给办理招工手续,失业部门要求提供招工表,怎么办?
  答:您需要通过原单位补办招工手续,获得《招用人员登记表》;如您不是个人辞职,单位和个人都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就能获得领取失业金的资格。 
  12、网民牛牛问:我是农转非人员,参加过工作,但单位没给投保,现在自己投保,请问我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
  答:按我市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参保的,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不缴纳失业保险。由于您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因此不能领取失业金。
  13、网民candy问:青岛现在每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
  答:我市目前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市内七区每人每月510元;五市每人每月450元。同时,每月随失业保险金发放一定数额的门诊医疗补助金,市内七区为每人每月26元,五市为每人每月23元。
  14、网民777问:失业金标准什么时间调整?
  答:经省政府批准、我市自日起,我市市内七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调整为510元,五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70元调整为450元。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随失业保险金发放的医疗补助金也相应调整,市内七区的医疗补助金由每人每月21元调整为26元,五市的医疗补助金由每人每月19元调整为23元。
  15、网民7问:失业金最多享受几年?
  答:根据国家失业保险政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
  16、网民网友问:我去年参加工作的,当时签了一年的合同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这个月合同到期了,想问一下,如果办失业可以领多长时间的失业金?
  答: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根据规定,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五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
  17、网民问:以前在别的单位投过社保,没有享受失业金,如果以后失业,失业金可以累计计算吗?
  答:我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定,2004年11月后,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重新就业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可以按累计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18、网民53问:我今年1月从独资企业失业,独资企业给我办理了失业证,可以享受24个月失业金,但我找了家个体户,上了5个月班,他从1月给我办理了投保,我没享受过失业金,这个月他解雇我了,我的失业证怎么办?失业金怎么领取?
  答:首先,应由您最后工作的单位,到单位所在地就业服务中心为您办理解聘备案手续;之后,个人持单位转交的《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按通知的要求参加统一的职业指导;然后,个人携户口簿、《失业登记通知单》和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证。因您本次就业不满一年,根据政策规定,可继续申领就业前封存的失业保险金。
  19、网民53问:57岁了失业了找工作不好找,失业金能不能申领到60岁退休?
  答:根据国家规定,失业金申领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从您反映的当前年龄来看,失业金不能领取到60岁。
  20、网民咨询问:我单位有名职工长期不来上班,旷工,按照公司规定,我们予以开除。已经电话通知这名职工到单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可这名职工一直不来公司签字。我单位应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通知职工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可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形式。通过上述形式之一送达后,单位不再承担由此造成的个人不能享受失业金的责任。
  21、网民msn问:我是一名失业职工,因为住在郊区,每月去领取失业金签字很是不方便,能不能取消每月的签字呢?
  答: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申领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到申领经办机构申报,经审核符合领取的,才能将个人的失业保险金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22、网民问号问:我是本市原农业户口,但是不是也应享受失业金? 
  答: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就业期间,单位已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且个人已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的,失业后,个人可按月享受失业金;如个人没有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失业后,不享受失业金,但可申领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
  23、网民路人问:我2003年从一家工作了5年的台企离职,应聘进一家国企,这之间并未领取过失业金,一年后也就是2004年在这家国企离职,办理了失业证,也未领取过失业金。请问我现在还能领取吗?需要什么条件?
  答:按您所说的情况,2004年时,经审核不符合申领失业金条件,如从那时起,您一直失业到现在,则目前仍不能领取失业金。待您将来再次就业,并按规定投缴失业保险满一年、且不是因个人原因失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24、网民???问:失业女性在街道办的社保,只缴纳了养老和医疗保险,如果生孩子能否报销?
  答:自由职业者投保不缴纳生育保险,不享受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申领失业人员生育补助。另,我市对女性失业人员配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费用,按照我市生育保险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25、网民咨询问题问:我在单位一直缴纳生育保险,如果我从单位离职失业,怀孕生育期间,还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吗?
  答:根据我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您在生育前,所在单位必须连续足额为您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方能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您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向您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申领办理生育补助金手续。
  26、网民咨询问:我是城阳区城镇失业人员,目前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需要缴纳档案管理费吗? 
  答:按照我市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免收档案管理费。但从事灵活性就业或创业的,由档案管理部门签订协议委托管理档案的,按照协议约定可收取档案管理费。
  27、网民需要帮助的人问:以前在一个私营公司工作,缴纳了各种保险,去年公司负责人找不到了(公司还没注销),保险也被停缴近一年了,必须个人垫交公司拖欠的保险费吗?
  答: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私营、外资企业职工或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工,因工商注销、吊销而关闭的、或是因老板逃逸无法寻找的,以及通过人民法院或劳动仲裁出具法律文书判定补缴但无法执行的,可由职工提出书面申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暂时封存欠费信息,先行办理保险关系转移及失业手续。以后补缴欠费后,恢复缴费信息。
  28、网民事业单位问:原在事业单位工作,2002年失业,在到年龄退休时如何领养老金 
  答: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已与原单位解除了用工关系,不再是事业单位职工,因此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但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可申请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29、网民询问问:我现在是失业人员,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能否以个人名义办理社会保险?
  答:失业人员可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请携带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到交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
  30、网民就业人员问: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后,原单位工作人员说档案找不到了。应该怎样查询档案去向?
  答:首先联系原单位,了解档案是丢失、损毁或流向其它部门等情况,再根据其提供的情况,到相关部门联系。若原单位已为您办理解聘备案手续,市内四区户口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解聘备案档案管理服务区联系查找。
  31、网民1889问:失业后自己缴保险一直到退休,退休待遇和在单位一直到退休一样吗?
  答:按照现行政策,不管是灵活就业人员还是企业就业人员,其退休时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是一样的,与职工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水平、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多缴多得。
  32、网民市民问:我现在享受失业金,预计领取到今年10月底,我在8月底或9月初将生育,请问我的生育住院费能报销吗?怎么办?
  答:按照我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生育补助金。
  对纳入统筹范围的生育费用,依据不同生育类型实行包干一次性支付使用(如正常分娩费用上限1400元,剖宫产费用上限2400元)。属包干范围内的费用,按照70%的比例据实支付,超出包干范围的费用,由失业人员个人自己负担。
  33、网民市民问:我现在正在领失业金,听说领失业金期间可以不投保,前几天去医院检查,医生建议住院,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住院的话可以报销吗?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因病需住院的,符合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疾病病种的,由本人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批准,可在指定医院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凭治疗证明及相关单据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医疗补助金申报手续,经审核后,可按医疗费的70%报销。
  34、网民1232问:外地城镇户口工人在青岛投保3年了,解除合同后可否享受失业金待遇? 
  答:外地城镇户口人员按规定在我市投缴失业保险满一年,且不是个人辞职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需回原籍,相关失业保险待遇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转回原籍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如继续在青岛常住,符合条件的,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按月申领失业金。
  35、网民失业人员问:我是前几天失业的,想问一下解除合同到什么地方办理?
  答:如果原单位是市内四区的,到市北区延吉路38号一楼市就业服务中心解聘备案窗口办理;如果单位是五市三区的,到单位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36、网民8998问:我今年把户口从济南迁到青岛来了,现在刚找到一家单位要给我办就业,让我提供失业证,该怎么办?
  答:户口由外地迁入我市的人员,可按以下程序办理失业登记:①本人持户口簿、学历证明、个人档案等相关证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经保障中心核实后,开具《职业指导通知单》。②登记人员持《职业指导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区、市培训中心参加职业指导后,由区、市培训中心在《职业指导通知单》上加盖&已参加指导&章。③登记人员持《职业指导通知单》、《失业登记通知单》、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失业证》或《求职证》。
  37、网民青岛人问:我原来是市南区的一名失业人员,为了方便照顾老人,把市南区的房子卖了,搬到四方区和老人一起住,户口也迁到了四方区,还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答: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户籍所在地在我市十二区、市间变更的,个人应持新户口簿(或户籍准迁证明)、《失业证》或《求职证》,到原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说明情况,申领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迁出手续,领取《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其中正在按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同时领取《失业保险基金转移单》;之后,个人持新户口簿(或户籍准迁证明)、《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基金转移单》,到新户籍所在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迁入手续。失业人员的个人档案同时递转。
  38、网民咨询11问:我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我个人应该办理什么手续?
  答:在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您办理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后,您应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参加职业指导通知单》和《失业登记通知单》,参加由各区(市)统一组织的职业指导后,在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登记通知单》、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明、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五市及城阳区到市、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或《求职证》。其中,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凭《失业证》或《求职证》按月申领失业保险金。对用人单位已送达《失业登记通知单》,失业人员个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两个月不办理失业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9、网民sun问:失业证有效期是多久?过期了怎么办?
  答:失业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并实行年审制度。持《失业证》的失业人员应于到期前15日内到原发证机构进行延期审验,未经审验的《失业证》不在视为有效证件。
  40、网民问询66问:正在领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去世了,有没有丧葬费?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死亡的除外)的,由失业人员直系亲属持死亡证明及相关单据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41、网民蝴蝶飞飞问:听说现在企业和职工解除合同后,可以自己在网上做备案登记了,请问有这回事吗?怎么个操作法?
  答:是的。今年6月份起,我市已开通了劳动用工的网上登记业务。用人单位在申请开通这项业务后,当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就可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点击右下方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在首页[办事大厅]中选择&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栏目,录入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42、网民影响问:企业自己在网上登记解聘合同后,还需不需要再到人社部门的窗口办理手续?
  答:用人单位在操作网上解聘备案登记后,对其中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应于劳动用工登记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连同职工档案等,市内四区用人单位到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五市三区用人单位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对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只需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操作,无需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
  43、网民协保问:我是一名协保人员,能不能申领协保人员就业补助?
  答:市属及市内四区属企业办理协保手续,已享受完失业保险待遇后对从事灵活性就业,能够提供就业证明且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经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核查公示情况属实,并纳入就业管理的协保人员,在每月11日前,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400元就业补助。
  44、网民协保问:我是一名协保人员,因患病,没有能力再去找工作上班,对我这样的人有没有保障?
  答:市属及市内四区属企业办理协保手续,已享受完失业保险待遇后,因身体有病等原因不能从事工作,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协保人员,每月11日前,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450元生活补助。
  45、网民协保问:现在协保人员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自日起,协保人员的就业补助标准,是每人每月400元;生活补助标准是每人每月450元。
  46、网民随军家属问:我是一名随军的军嫂,现在没有工作,有《失业证》,请问对我这样的,政府有没有帮助?
  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已办理随军手续并取得当地常驻户口,申领了《失业证》(正在享受失业金的人员除外)且非个人原因未就业,无收入的现役军人随军配偶,可以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补贴待遇。您可以到您配偶所在部队提交申请,由部队报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47、网民there问:我现在正在领失业金,在交通银行投保,想申请保险补贴,会不会影响我领失业金?
  答: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规定,正在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如果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个人未领取的失业金就会封存,不能同时既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体额,又同时领取失业金。
  48、网民百晓生问:我现在刚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请问我的档案应该由哪个部门接收?收不收费?
  答:您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后,如果您马上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可以由新单位和原单位进行沟通,将您的档案直接由原单位转递给新单位;如果您没有找到新工作、个人想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那您的个人档案将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接收,在您失业期间,实行免费管理,当您再次就业后,新单位应及时办理提取档案手续。
  49、网民小林问:我在09年办了营业执照,一下把18个月的失业金全领了,7月份失业金标准涨了,我能不能享受?
  答: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青人社发〔2010〕5号),明确规定:&本次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标准调整的适用范围为日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和&协保&人员(不包括日前,已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自谋职业人员)。&根据刚才您说的情况,您不在这次失业金调整标准的范围内。
  50、网民云中漫步问:我有青岛的失业证,现在准备落户到深圳,当地要求我提供青岛的失业证明,请问哪个部门能给我出证明?
  答:《失业证》或《求职证》,是证明我市失业人员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您可以直接向深圳有关部门出示您的《失业证》或《求职证》。对已持有有效《失业证》或《求职证》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另行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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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可以的。失业人员每年可以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但第二次参加的培训应该是不同工种或提高层次培训。比如说,您去年参加了汽车修理工的初级培训,今年还想参加培训的话,或者是换一个工种进行培训,或者是参加汽车修理工的中级培训。
  9、网民追求问:我刚从一单位失业,如果享受失业金的话,需要带什么材料到哪里去办理呢?
  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持职工个人档案、单位和区(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已签章的《失业人员登记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市内四区单位到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解聘备案服务窗口、五市三区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市、区就业服务中心,为职工办理解聘备案和档案转移手续,并申请核定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
  10、网民失业人员问:申领失业金需要什么条件?
  答:根据失业保险政策规定,领取失业金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1、网民求助问:失业后办理失业登记,当时单位没有给办理招工手续,失业部门要求提供招工表,怎么办?
  答:您需要通过原单位补办招工手续,获得《招用人员登记表》;如您不是个人辞职,单位和个人都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就能获得领取失业金的资格。 
  12、网民牛牛问:我是农转非人员,参加过工作,但单位没给投保,现在自己投保,请问我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
  答:按我市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参保的,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不缴纳失业保险。由于您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因此不能领取失业金。
  13、网民candy问:青岛现在每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
  答:我市目前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市内七区每人每月510元;五市每人每月450元。同时,每月随失业保险金发放一定数额的门诊医疗补助金,市内七区为每人每月26元,五市为每人每月23元。
  14、网民777问:失业金标准什么时间调整?
  答:经省政府批准、我市自日起,我市市内七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调整为510元,五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70元调整为450元。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随失业保险金发放的医疗补助金也相应调整,市内七区的医疗补助金由每人每月21元调整为26元,五市的医疗补助金由每人每月19元调整为23元。
  15、网民7问:失业金最多享受几年?
  答:根据国家失业保险政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
  16、网民网友问:我去年参加工作的,当时签了一年的合同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这个月合同到期了,想问一下,如果办失业可以领多长时间的失业金?
  答: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根据规定,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五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
  17、网民问:以前在别的单位投过社保,没有享受失业金,如果以后失业,失业金可以累计计算吗?
  答:我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定,2004年11月后,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重新就业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可以按累计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18、网民53问:我今年1月从独资企业失业,独资企业给我办理了失业证,可以享受24个月失业金,但我找了家个体户,上了5个月班,他从1月给我办理了投保,我没享受过失业金,这个月他解雇我了,我的失业证怎么办?失业金怎么领取?
  答:首先,应由您最后工作的单位,到单位所在地就业服务中心为您办理解聘备案手续;之后,个人持单位转交的《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按通知的要求参加统一的职业指导;然后,个人携户口簿、《失业登记通知单》和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证。因您本次就业不满一年,根据政策规定,可继续申领就业前封存的失业保险金。
  19、网民53问:57岁了失业了找工作不好找,失业金能不能申领到60岁退休?
  答:根据国家规定,失业金申领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从您反映的当前年龄来看,失业金不能领取到60岁。
  20、网民咨询问:我单位有名职工长期不来上班,旷工,按照公司规定,我们予以开除。已经电话通知这名职工到单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可这名职工一直不来公司签字。我单位应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通知职工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可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形式。通过上述形式之一送达后,单位不再承担由此造成的个人不能享受失业金的责任。
  21、网民msn问:我是一名失业职工,因为住在郊区,每月去领取失业金签字很是不方便,能不能取消每月的签字呢?
  答: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申领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到申领经办机构申报,经审核符合领取的,才能将个人的失业保险金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22、网民问号问:我是本市原农业户口,但是不是也应享受失业金? 
  答: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就业期间,单位已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且个人已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的,失业后,个人可按月享受失业金;如个人没有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失业后,不享受失业金,但可申领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
  23、网民路人问:我2003年从一家工作了5年的台企离职,应聘进一家国企,这之间并未领取过失业金,一年后也就是2004年在这家国企离职,办理了失业证,也未领取过失业金。请问我现在还能领取吗?需要什么条件?
  答:按您所说的情况,2004年时,经审核不符合申领失业金条件,如从那时起,您一直失业到现在,则目前仍不能领取失业金。待您将来再次就业,并按规定投缴失业保险满一年、且不是因个人原因失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24、网民???问:失业女性在街道办的社保,只缴纳了养老和医疗保险,如果生孩子能否报销?
  答:自由职业者投保不缴纳生育保险,不享受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申领失业人员生育补助。另,我市对女性失业人员配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费用,按照我市生育保险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25、网民咨询问题问:我在单位一直缴纳生育保险,如果我从单位离职失业,怀孕生育期间,还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吗?
  答:根据我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您在生育前,所在单位必须连续足额为您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方能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您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向您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申领办理生育补助金手续。
  26、网民咨询问:我是城阳区城镇失业人员,目前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需要缴纳档案管理费吗? 
  答:按照我市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免收档案管理费。但从事灵活性就业或创业的,由档案管理部门签订协议委托管理档案的,按照协议约定可收取档案管理费。
  27、网民需要帮助的人问:以前在一个私营公司工作,缴纳了各种保险,去年公司负责人找不到了(公司还没注销),保险也被停缴近一年了,必须个人垫交公司拖欠的保险费吗?
  答: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私营、外资企业职工或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工,因工商注销、吊销而关闭的、或是因老板逃逸无法寻找的,以及通过人民法院或劳动仲裁出具法律文书判定补缴但无法执行的,可由职工提出书面申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暂时封存欠费信息,先行办理保险关系转移及失业手续。以后补缴欠费后,恢复缴费信息。
  28、网民事业单位问:原在事业单位工作,2002年失业,在到年龄退休时如何领养老金 
  答: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已与原单位解除了用工关系,不再是事业单位职工,因此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但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可申请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29、网民询问问:我现在是失业人员,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能否以个人名义办理社会保险?
  答:失业人员可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请携带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到交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
  30、网民就业人员问: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后,原单位工作人员说档案找不到了。应该怎样查询档案去向?
  答:首先联系原单位,了解档案是丢失、损毁或流向其它部门等情况,再根据其提供的情况,到相关部门联系。若原单位已为您办理解聘备案手续,市内四区户口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解聘备案档案管理服务区联系查找。
  31、网民1889问:失业后自己缴保险一直到退休,退休待遇和在单位一直到退休一样吗?
  答:按照现行政策,不管是灵活就业人员还是企业就业人员,其退休时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是一样的,与职工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水平、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多缴多得。
  32、网民市民问:我现在享受失业金,预计领取到今年10月底,我在8月底或9月初将生育,请问我的生育住院费能报销吗?怎么办?
  答:按照我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生育补助金。
  对纳入统筹范围的生育费用,依据不同生育类型实行包干一次性支付使用(如正常分娩费用上限1400元,剖宫产费用上限2400元)。属包干范围内的费用,按照70%的比例据实支付,超出包干范围的费用,由失业人员个人自己负担。
  33、网民市民问:我现在正在领失业金,听说领失业金期间可以不投保,前几天去医院检查,医生建议住院,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住院的话可以报销吗?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因病需住院的,符合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疾病病种的,由本人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批准,可在指定医院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凭治疗证明及相关单据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医疗补助金申报手续,经审核后,可按医疗费的70%报销。
  34、网民1232问:外地城镇户口工人在青岛投保3年了,解除合同后可否享受失业金待遇? 
  答:外地城镇户口人员按规定在我市投缴失业保险满一年,且不是个人辞职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需回原籍,相关失业保险待遇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转回原籍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如继续在青岛常住,符合条件的,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按月申领失业金。
  35、网民失业人员问:我是前几天失业的,想问一下解除合同到什么地方办理?
  答:如果原单位是市内四区的,到市北区延吉路38号一楼市就业服务中心解聘备案窗口办理;如果单位是五市三区的,到单位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36、网民8998问:我今年把户口从济南迁到青岛来了,现在刚找到一家单位要给我办就业,让我提供失业证,该怎么办?
  答:户口由外地迁入我市的人员,可按以下程序办理失业登记:①本人持户口簿、学历证明、个人档案等相关证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经保障中心核实后,开具《职业指导通知单》。②登记人员持《职业指导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区、市培训中心参加职业指导后,由区、市培训中心在《职业指导通知单》上加盖&已参加指导&章。③登记人员持《职业指导通知单》、《失业登记通知单》、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失业证》或《求职证》。
  37、网民青岛人问:我原来是市南区的一名失业人员,为了方便照顾老人,把市南区的房子卖了,搬到四方区和老人一起住,户口也迁到了四方区,还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答: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户籍所在地在我市十二区、市间变更的,个人应持新户口簿(或户籍准迁证明)、《失业证》或《求职证》,到原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说明情况,申领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迁出手续,领取《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其中正在按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同时领取《失业保险基金转移单》;之后,个人持新户口簿(或户籍准迁证明)、《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基金转移单》,到新户籍所在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迁入手续。失业人员的个人档案同时递转。
  38、网民咨询11问:我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我个人应该办理什么手续?
  答:在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您办理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后,您应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参加职业指导通知单》和《失业登记通知单》,参加由各区(市)统一组织的职业指导后,在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登记通知单》、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明、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五市及城阳区到市、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或《求职证》。其中,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凭《失业证》或《求职证》按月申领失业保险金。对用人单位已送达《失业登记通知单》,失业人员个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两个月不办理失业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9、网民sun问:失业证有效期是多久?过期了怎么办?
  答:失业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并实行年审制度。持《失业证》的失业人员应于到期前15日内到原发证机构进行延期审验,未经审验的《失业证》不在视为有效证件。
  40、网民问询66问:正在领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去世了,有没有丧葬费?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死亡的除外)的,由失业人员直系亲属持死亡证明及相关单据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41、网民蝴蝶飞飞问:听说现在企业和职工解除合同后,可以自己在网上做备案登记了,请问有这回事吗?怎么个操作法?
  答:是的。今年6月份起,我市已开通了劳动用工的网上登记业务。用人单位在申请开通这项业务后,当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就可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点击右下方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在首页[办事大厅]中选择&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栏目,录入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42、网民影响问:企业自己在网上登记解聘合同后,还需不需要再到人社部门的窗口办理手续?
  答:用人单位在操作网上解聘备案登记后,对其中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应于劳动用工登记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连同职工档案等,市内四区用人单位到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五市三区用人单位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对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只需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操作,无需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
  43、网民协保问:我是一名协保人员,能不能申领协保人员就业补助?
  答:市属及市内四区属企业办理协保手续,已享受完失业保险待遇后对从事灵活性就业,能够提供就业证明且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经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核查公示情况属实,并纳入就业管理的协保人员,在每月11日前,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400元就业补助。
  44、网民协保问:我是一名协保人员,因患病,没有能力再去找工作上班,对我这样的人有没有保障?
  答:市属及市内四区属企业办理协保手续,已享受完失业保险待遇后,因身体有病等原因不能从事工作,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协保人员,每月11日前,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450元生活补助。
  45、网民协保问:现在协保人员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自日起,协保人员的就业补助标准,是每人每月400元;生活补助标准是每人每月450元。
  46、网民随军家属问:我是一名随军的军嫂,现在没有工作,有《失业证》,请问对我这样的,政府有没有帮助?
  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已办理随军手续并取得当地常驻户口,申领了《失业证》(正在享受失业金的人员除外)且非个人原因未就业,无收入的现役军人随军配偶,可以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补贴待遇。您可以到您配偶所在部队提交申请,由部队报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47、网民there问:我现在正在领失业金,在交通银行投保,想申请保险补贴,会不会影响我领失业金?
  答: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规定,正在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如果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个人未领取的失业金就会封存,不能同时既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体额,又同时领取失业金。
  48、网民百晓生问:我现在刚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请问我的档案应该由哪个部门接收?收不收费?
  答:您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后,如果您马上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可以由新单位和原单位进行沟通,将您的档案直接由原单位转递给新单位;如果您没有找到新工作、个人想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那您的个人档案将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接收,在您失业期间,实行免费管理,当您再次就业后,新单位应及时办理提取档案手续。
  49、网民小林问:我在09年办了营业执照,一下把18个月的失业金全领了,7月份失业金标准涨了,我能不能享受?
  答: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青人社发〔2010〕5号),明确规定:&本次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标准调整的适用范围为日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和&协保&人员(不包括日前,已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自谋职业人员)。&根据刚才您说的情况,您不在这次失业金调整标准的范围内。
  50、网民云中漫步问:我有青岛的失业证,现在准备落户到深圳,当地要求我提供青岛的失业证明,请问哪个部门能给我出证明?
  答:《失业证》或《求职证》,是证明我市失业人员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您可以直接向深圳有关部门出示您的《失业证》或《求职证》。对已持有有效《失业证》或《求职证》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另行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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