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不小了,欲一直在找一个人歌词陪伴一生,谁给个...

我该怎样寻找快乐,总感觉一人时心会痛,但内心总想找一个能够陪伴我一生的人。_百度知道
色情、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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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样寻找快乐,总感觉一人时心会痛,但内心总想找一个能够陪伴我一生的人。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失恋了啊
不是,而是内心孤独。想找一个人陪伴,
但找不到,觉得心麻木了,
介绍个游戏给你
炫舞浪漫爱
什么游戏!
跳舞过家家音乐
那也急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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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一个人结婚(第一部分)
.cn 日&12:01 新浪论坛
&&&&作者:碎碎
  想找一个人结婚
  作者:碎碎
  林喃今年27岁了。
  27,这是一个说大还没有大到不可收拾,还能让30来岁有了皱纹和赘肉的女人英雄气短的年龄,又是一个说小却也老大不小,想来就让林喃心跳加速的年龄。现在,每次站在镜子前,林喃凝视着那张暂时还找不到抬头纹和鱼尾纹,还能称作姣好明媚的脸的时候,心里都感到一阵阵不甘:怎么一下子就跨到27岁的门槛了呢?
  现在,她害怕――甚至忌讳――被人问起年龄。每到这时,她或者会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莞尔一笑,说,你看呢?
  在对方说出一个比她实际年龄小好几岁的数字后,她会说:嗯,差不多吧。以一种含含糊糊的方式把对方的好奇打发掉――她长着张娃娃脸,对于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小几岁这一点,她是有几分自信的。
  或者,她会耸耸肩,以故作夸张的口气大大咧咧地说,我呀,老大不小了,快30喽!然后在别人一迭声地“不可能不可能”中笑嘻嘻地不置可否,让人觉得她不过是夸大其辞。
  再不,就是矜持地懒洋洋地说,20来岁吧。至于是21还是29,你自己琢磨去吧。
  其实,每一次成功地掩饰了自己的年龄之后,她都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滑稽与无聊,虚弱和可笑。可是,下一次,她还是会不遗余力地旧戏重演。这简直成了她绕都绕不过去的障碍。
  对于一个未婚女□(这个尴尬的年龄,她不知该称自己“女孩”还是“女人”。说“女孩”吧,有老黄瓜刷绿漆――不嫩装嫩之嫌,连她自己也要倒胃口;说“女人”呢,她又还没结婚,自称“女人”总容易让人生起暧昧的想象)来说,好时光已经一去不返――现在,她不能不无限追忆早先几年,那时候她是多么的年轻。真正的年轻,从身到心,可以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地告诉别人自己的年龄,眼神里是亮晶晶不设防的坦然:21岁,22岁,或者23岁。那些蓓蕾初放温文尔雅的数字,那种让人不急不躁安然无忧的年龄,仿佛青春永远是无边无际的,仿佛“大龄”永远是遥遥无期的。
  其实,说到底,真正可怕的还不是年龄本身,如果她这会儿有了家的话,不要说27,就是再大再老,她都可以心平气和的,还不至于愚蠢到幻想躺在20岁的门坎上岿然不动――真正让她觉得可怕的,是27了,她还没有结婚,当然没有结婚也不要紧,关键是,还没有找到一个可以结婚的人,还没有一个可以向父母、亲友、包括不相干的人交待的――男朋友。
  所以,27,对林喃来说,就不能不显得空前的逼人,空前的夺命,空前地让人呼吸困难,手足无措,简直要摧毁她全部的自信与耐心。
  是她脑子有问题生理有毛病?还是她糟糕透顶?再不,就是她挑三拣四地眼皮翻上天,最后落得个老大徒伤悲?
  不,都不是,事实上,她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
  她长得不难看;家境不错,一个几乎可以让虚荣心强的人滋生骄矜与优越感的家庭,不过,她是不会那么浅薄的,事实上,她的眉眼和表情总带着小户人家的随和与亲切;她20岁就大专毕业,毕业后分配在省直机关工作,在上了几年班备感机关生活的无聊无趣之后,就一咬牙加入考研大军,两年前,也就是她25岁的时候,考取了这座省会城市一所全国重点大学的研究生。这会儿,林喃是这所美丽的大学校园里一名研二的学生。至于眼光,或者说找男朋友的标准,她并不是虚荣之辈,不像时下的那些“时尚”女子,自己不怎么地,倒要求男方身高必1米80,相貌必一表人材,月收入必×千以上,房子必三室两厅等等――她是那种如果自己不能出人头地当官发财,也绝不指望找个什么样的男人,凭借一副婚姻的阶梯,就能过上可以让人想入非非的生活的人。
  总之,她不仅十分正常,而且以她的“条件”(她讨厌“条件”这种说法,她觉得这个词赤裸而且无耻),足以让人相信,她几乎就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的,可以很容易找一个很好的男人结婚的。她也一度相信,自己应该是好的,一定要等着那个让自己深爱,也深爱自己的人出现,绝不能将就凑合――可是,现在的事实是,她27岁了,在相当多的人眼里已是“老姑娘”了,那个在想象中一定存在一定出现的人,却还是没有出现。
  就像一件人人都觉得好的东西,却始终无人问津,找不到一个真正的买主,那么,它的价值就始终得不到兑现。
  总有熟悉的不熟悉的,相干的不相干的人很有兴趣地问,林喃,男朋友是哪儿的呢?――到了这把年龄,人家不先问你有没有男朋友,而是上来就问男朋友是哪儿的,很有把握的样子。
  林喃便总是竭力以冲淡的、不以为意的口气说,没男朋友,还没找好呢。那问的人便表示十二分的怀疑,要么认为她没有以实相告,要么就觉得万分不可思议,便换了一幅犀利的,也是探究的眼光去看她。这时候,她就会觉得头皮一紧,心里是十二万分的惭愧,仿佛让人家巨大的心理期待落了空,是自己莫大的不是,也是莫大的悲哀――是啊,怎么会这样呢,怎么会落到这等田地呢?
  捱到这个年龄,要说感情经历还是一片空白,就像是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片净土一样,也绝不可能。她不是没有遇到过她爱的人。
  最开始让林喃情窦初开的,是她的一个中学同学。那时候,他的座位就在她正对着的后面,他们是真正的“同窗”。不过,那时候,因为升学的压力,因为男女生之间无形的清规戒律,他们仅仅有过属于眼神之间的“神交”。林喃暗暗地注意和喜欢他,是因为他在全班也是全年级拔尖的学习成绩,和异常可亲可爱的模样。他身上奇妙地统一着好学生所有的聪颖、好学和调皮男孩所有的淘气、有趣,他总能为全班――包括在课堂上,给大家带来轻松的笑声和可爱的乐趣。林喃的眼光默默地注意他,捕捉他,包括用心体味他说的每一句话――虽然他的话没有一句是对她说的,感受他无处不在的气息,偷偷打量他微微鬈曲的头发,他在教室里和男生奔跑笑闹时,挽起的裤脚下露出的那一截匀称挺拔的小腿……
  那是一种悄无声息、不为人知的喜欢。那种喜欢不是大人们想当然的视为洪水猛兽的“早恋”,那是一种健康的,纯净美好的,一无所求的喜欢。那种喜欢让人忍不住想发疯又绝不会发疯,让人绝望又绝不会绝望。而这一切,都只发生在她的内心,它甚至完全不需要他的知晓和回应。它含蓄内敛,如一株静默的郁金香,无论开放得怎样热烈恣肆,都不会花瓣向外蓬勃舒展,而是永远像一朵花骨朵,护紧它颤巍巍的花蕊。何况,那种喜欢根本就不会――也不敢――热烈恣肆,它只是聚拢在灯罩里的一簇火苗,温柔,安静,不会有熊熊的燃烧和郁勃的热量。
  中学毕业后,他们天各一方。林喃考取了本省省会城市的一所高校,一个平淡无奇的学校和一个她几乎没有任何兴趣的专业。他则考取全国一流的一所著名学府(这一直令她自惭形秽)。依然是没有什么联系。直到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以后,她分到省城,而他则在江南的一座历史名城工作。在她以为,他们这一生,再也不会有真正的相遇相知之后,他们却又在一个同学家里一大帮同学参加的聚会上见了面。
  对她来说,他还是那么撩人,撩人得让人望而却步,优秀得近乎完美。那种优秀是那种不论在大的方面还是小的细节,都能体现出来的尽善尽美,恰到好处。他的好能OO@@、柔柔曼曼地钻到人的心里去,就像淡淡的花香,像冬日温煦的阳光,让人觉得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舒服、熨贴,好到你不可以想象有多么好。
  后来,当同学们从饭桌上走下来,又带着豪兴在牌桌和麻将桌前团团坐定的时候,林喃因为不会,就坐在一个角落里翻着同学家的一本旧杂志。如果没有和他的走近,这该是一场后来不会有任何记忆的平淡无奇的聚会――没有想到的是,不大一会儿,他端着一杯茶向她走来。准确无疑地。
  他在她的身边坐下,很自然地和她聊了起来,坦然,从容――和他那么近、那么近地单独坐在一起,可以静静地看着他,感受他。那是她做梦都不曾有过的奢侈。他很会说话,或者说,很有聊天的能力。以他的智慧和风趣,不知不觉地就打开了她心中尘封多年的窗牖――那是她以前不愿意向任何人敞开的。
  而他,显然是懂她的。
  当然,她不会也不愿意让他知道,她对他始自少年时代的倾心与暗恋,那种甜蜜的,也是无望的心动。那种喜欢到绝望的喜欢,并不需要对方知道,也不奢望对方能报以同样的喜欢……她没有对他说这些。他们更多的,是一直在聊着抽象的话题――是那种即使说具体的事,也是从抽象的角度去谈的……所以,实际上他们说的话并不是很多,很快――他们说得不多,可是却能感觉内心的胀满,还有,内心氲氲而起的一种形而上的优雅。
  他们就那样坐着聊了一个下午,直至夜幕降临,直到华灯初上,在周围鼎沸的麻将声和吵闹声中――那声音一点儿也没能影响他们的谈话,也没能影响她的花苞初绽一样的情怀,整个世界都在她的眼里遁去,只剩下了他,他的清澈的注视和清澈的笑容,连周围的空气都变得优雅和纯净。
  那个冬天的下午,那个幸福的下午,那个林喃记忆中最值得珍藏的一个下午,成了他们最初的开始……她终于明白了,有的人,你们相识多年,却还是不了解,也没有想要了解的欲望;有的人,你们只认识三个小时,却足以了解和想象他的全部。
  生命中有了那样一个下午,她觉得多年虚掷的光阴都得到了抵偿。
  那是她生命中第一个让她满心欢喜,喜欢到了只能仰慕和珍视,喜欢到了不敢喜欢的地步的人。春节过后,他们便又回到各自的生活轨道。他们工作和生活的城市相距千里,她回到了没有他的城市,带着驱之不尽的怅惘与无从填充的寂寞。单身几年来,她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是寂寞的,自己原来是多么多么的寂寞。
  但是,在这种虚空之外,竟也有她不愿意承认和深想的庆幸。
  是的,庆幸。她也有点儿庆幸他们并没有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因为,越是感觉到他的好,她便越是自惭形秽,越是感觉到他非同一般的优秀,便越是自卑得难过,有一种不可克服的疼痛的自卑;想要和他无限走近,又想拼命地躲开――需要一种现实的距离完成这种逃避。
  她害怕现实的粗糙与赤裸,损坏心中纯美的感觉,她宁愿在彼此都看不见的想象中,获得和体味一切。想象让一切美好,忧伤(她觉得这样的忧伤让人高贵),让一切意味深长。
  他们仅仅以通信和电话的方式开始了联系。她发现自己其实是很喜欢这种不见面的联系方式的,无限的朦胧,这可以让她放松,把心底深处的自卑隐藏起来,不让他看见。
  他们的关系小心翼翼又无比微妙。她情愿把他当作一个梦,只可以想象却不可以实现的梦。梦终归只是梦――现实再好,也终究没有梦好的。他们在那种微妙的危险中体验着心智与情感的双重冒险,那种冒险带来的适度的快意与奇妙的满足。他们像是在深过脚面的河水里淌水过河,却试图不打湿裤脚,又像是自认技艺高超的人在踩钢丝,煞费苦心地维持着平衡。
  他们的信件和电话往来尽管频仍,从表面上看却始终没有偏离正常的朋友和同学这一“合法”形式,而实际上,在内心深处,他们都知道,这种关系是有些暧昧不明的,它比朋友多一点儿,又比恋人少一点儿――不是没有真情的碰撞,心动的焦灼,也不是没有彼此心领神会的默契与惊喜,但是,他们宁愿以调侃打趣的方式,以故作夸张的无谓的口气,把那些东西掩饰过去。他们宁愿表现得漫不经心,他们都想让对方感到轻松,他们都不想让对方深想。因为,他们不在同一个城市(在那时候,这不能不是一个很大的现实障碍)。
  她可以感受得出,也许,他也是喜欢和欣赏她的(当然,她知道他永远不可能像她那样,喜欢到自卑到绝望,比如,她因为对他的爱他而备觉自己是不完美的,她无法想象让他去面对自己的全部,面对自己身体以及精神的哪怕是些微的瑕疵和遗憾),但似乎还不至于肯为一份朦胧的、悬在空中的情感不顾一切。他是个沉静内敛,不事张扬的人,他做事稳健,追求完美,凡事都会瞻前顾后。而她,越是觉出他的千好万好,越是害怕真的和他走在一起。更何况,这样做,肯定还会有许多他们彼此都无法把握的艰难和承担――倒不是怕那些艰难,而是他们都怕那些艰难会伤了对方,扼杀了预期的感觉。
  所谓近情情怯吧。
  再说,那时候她对自己的生活和工作都不满意,她觉得自己活得很灰色,很失败(但她从不愿意向他诉说),面对那么好的一个人,那么美得令人屏息的情感,却没有同样美丽的心情匹配,她觉得尤为不堪――她注定是要逃避的。
  两个人就这样在捉迷藏似的“相见不如怀念”中过了近两年。任何一种情感,都不可能永远悬在半空中,一定会升上去,或者掉下来的。终于,他在良久的沉默之后,给她写了一封信,他问她:一段情宁愿短暂精彩,还是先去问它有没有将来?
  那是陈淑桦的《爱的进行式》里的一句歌词。
  他没有自己做出选择,而是让她来为这未名的感情做出决断。这让她觉得,这是对她的最大尊重。当然,反过来,可能也是一种聪明的撤退。毕竟,她想,他是男人,他完全可以主动为这份感情指明归路的――可是,他把这个两难选择交给了她。
  当然,那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她选择了退,而不是进。虽然也有遗憾,也有伤感,但更多的,竟是一种自我牺牲的自我宽慰与满足。她一点也不怨他,她觉得并且永远觉得,他做的一切都是好的,都是勿庸置疑的。何况,那份感情,那份她一开始就视作清洁神圣,只属于精神的感情,似乎是天然地就不属于现世的。她不可以想象,把它安置在一种叫做婚姻的形式里,接受现实的打磨和淘洗,她宁愿把它供奉在心灵的神龛,当作天边的彩虹,一道只可以领略不可以触摸的风景。
  她觉得这样的遗憾无比美丽――因为没有占有他,她永远地拥有了他。
  她最后写了一首诗送给他:与你相逢/当是生命的狂喜/与忧郁/我愿意啜饮
  他平静地,应该也是意料之中地接受了她的选择。那一段感情就这样无疾而终。
  后来,听说他在当地找了个女孩。又据说那女孩对他非常主动,两人很快结了婚。林喃不愿问他有关她的任何情况,但她不无酸楚地暗暗设想,那女孩不知该有多么优秀可爱,多么风华绝代,多么旷世难觅。
  但是,再后来,林喃听同学们说,那是一个相貌、谈吐、能力都极平平的人,没有一个人认为,她能配得上他。不过,那女孩极有来头,家境非同一般,父母在当地极有地位和势力。
  当然,这一切现在都与林喃无关了。她相信,不用想也能相信,他会过得很好的,他有那个能力,也有那个现实可能。他是从不会做错什么的。
  如果说,第一次恋爱――从严格意义上说,也许那是只属于她一个人的恋爱――给予她以纯美回忆,那第二次恋爱所给予林喃的,则是致命打击,是伤筋动骨万劫不复的伤痛。
  那一次恋爱,她是飞蛾扑火地去爱的,爱到不能后退,爱到遍体鳞伤。那一场恋爱,却是她永远无法向人诉说的,那是无法启齿无法敞开的一段经历。
  因为,他是一个有家的人。
  不要说别人,现在,就是她自己也不愿相信,她会犯那样一个俗滥透了的错误,她林喃是谁啊,要理性有理性,要心计有心计,要智慧有智慧,可是她犯了。她一度自我安慰她没有错,可现实不能不让她承认,那是一个血淋淋的错误,而且,她输得一塌糊涂,血本无归。
  他们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他的经历、才华和能耐在他的圈子里是一个传奇,为人津津乐道。表面看来,他是那种雅俗共赏的人,而实际上,他是个活得很聪明,很投机亦很取巧,懂得最大程度地向社会认同的人,他深谙并且懂得执行社会上畅通无阻的法则和“真理”,这注定了他能成为社会利益的最大获得者,而取得世俗意义上的成功。
  而成功,是愈发能使一个男人不同凡响的。林喃正是从佩服他开始爱上他的。虽然,林喃原以为自己不俗。他长林喃十岁。他们相识的时候,正是他的,也是一个男人的最好时候:年富力强功成名就,又经过数载婚姻生活的滋养和女人的调理,成熟老道得正当火候。也许实在是因为他的“优秀”,那种社会学意义上的优秀――当然,后来她知道了,优秀背后,不过是惊人的无耻;能干背后,也不过是更擅长的能骗。
  她自忖不是容易想入非非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孩,她开始也并没有爱上他,而只是带着对他的天然的信任,以朝圣者的心态走近他的。
  他俘虏她的手段就是拼命对她好,拼命地投其所好。她喜欢怎样的,他就是个怎样的人;他拼命地一遍又一遍地告诉她,她是他见过的最优秀的女孩,她是让他惟一充满激情地爱过的女孩……似乎是,他本人还没怎么打动她时,他对她表现出的深深的爱意和欣赏却打动了她,他的滚烫的热辣辣的激情飞溅挟风裹雷的的话,无一例外地击穿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本能的不可抗拒的虚荣心,洞穿了她的全部幻想。
  然后,他对她说我爱你。再然后,他说其实,我是个非常不幸的人。我要离婚。他向她诉说和妻子之间种种种种的不合谐,他精神上多年来的抑闷与痛苦……而她,从未对他有过防备心理,以为他说什么,事实上就是什么的,何况,他的表情他的眼神――那些强烈的真挚的动情的表情和眼神,她从未想过,也不能相信,那一切,都不是真的。
  恋爱不仅让男人智商下降,也同样让女人智商下降。似乎是从他的眼里,她才发现了自己的价值,才知道自己有多么好多么珍贵多么不同流俗(他一再这么告诉她的)。这是一种好得让人陶醉的感觉。她终于爱上了他。不仅爱,而且怜惜――那么优秀的人,却过着那么不堪的生活,他的痛苦让她痛心。她要拯救他,让他过上很好的生活,有着共同精神生活的生活。她这样想。
  当然,在拯救他的同时,自己也会获得最大的幸福。她毫不怀疑。她是怀着爱他和拯救他的心态想要和他结婚的,她相信和他结婚是他们两个人的福祉,一种巅峰的幸福。当然,他也口口声声说一定会离婚的,一定要娶她的。
  于是,她开始了等待。她等得既耐心,又焦灼,既信心百倍又惊魂不定,直等得他对她的热情消褪,等到他闭口不谈离婚之事。这时候,她觉得自己已经体无完肤没有退路了――怎么退呢?爱情,信念,青春,身体,……她也根本没想过要退的,她早已爱得不可收拾舍他其谁了,岂是想回头就回得去的。越是这样,她越是觉得自己不能输,或者说输不起,一定要得到他,一定要和他结婚。她不仅更加离不开他,而且只能加倍地对他好,甚至,为了得到他,她不能不带着计谋去爱。是的,带着计谋,忍辱含垢,她一定要让他觉得她的好和娶她。
  她原以为自己可以活得清白,坦荡,磊落,可以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的,可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爱,她只能活得苟且,拼命,藏藏掖掖,心力交瘁,又欲罢不能。他是她的太阳,她却是向日葵;她是风铃,而他是她的风。那样的一份爱,那样上不去又下不来的爱,她内心绝望却又不敢绝望,无比怀疑却又不敢怀疑。
  是的,她怎么敢怀疑呢?与其说不敢怀疑他,不如说不敢怀疑自己倾尽了全部的爱情,那已成为她全部的寄托全部的支撑。这时候,他成了她的施主,而她只是个乞讨化缘者。
  这注定是一出悲剧。
  如果没有后来的事,她不知道她还要等多久,会等到怎样的结局,是无休止地耗下去,还是……她想不出会怎样。当然,也不用她想了,现实替她出示谜底了。这“后来的事”,是终于有一天,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发现了他一直还有别的情人,做着和同她在一起时同样的事……那刹那间的景象和给她带来的感觉,让她的思维刹那间永远定格,恨不能毁灭一千次……
  两记响亮的耳光结束了他们之间的故事。
  这简直是三流小说才有的故事。这样的遭遇彻底颠覆了林喃对世界,对人类的看法。
  摊上这样的事――她想她为什么摊上这样的事,她一次又一次地想自杀,一次又一次地设想无数种自杀的方法,与情境。每一次设想,都像真的一样,在她的心里涌起无数的快意。她想死给他看,表达自己的刚烈与绝望,给他最强烈的震憾与痛悔,让他从此生不如死。
  当然,她没有。因为,连死都是无名的,为人不齿的。她算什么呢?这一切,又算什么呢?
  那些日子,白天她一如既往地上班,做需要她做出谨小慎微循规蹈矩样子的机关职员;夜晚,她守在自己的小屋,静静地倾听世界崩溃的声音,倾听内心的嚎叫,总有一种想要尖叫,狂奔的冲动。
  是的,那种歇斯底里的尖叫,赤足飞舞的一路狂奔……一生的泪水在那时流尽。她想,她永远地告别了青春。
  青春是什么呢?青春是对生命有着美好的希冀,对爱有着透明的渴望。她想,她是再也不会有的了。再也不会。
  这是她第一次真正地经历男人,她生命中万劫不复的投入和冒险。这一场爱成了林喃心头一记响亮的鞭痕,一个永不能触摸的旧梦。他对她做的一切,让她不能不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幸不可以吞咽,没有什么丑陋不可以容忍。
  当时间的潮水渐渐地冲刷去那一场旧事曾经的爱与痛,幸福与耻辱时,她发现自己对他已不再有爱,亦不再有恨,她相信,这才是对他的真正超越。她绝非是自我安慰地庆幸,幸好没和他结婚,不仅仅因为他的没有节操,更因为她清醒地惊觉,爱他爱到了没有自己,爱到了抛弃自己和背离自己,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不是一种可耻,也是一种可悲。有了这样的心态,林喃无异于死而复生。她惟一弄不明白的是,他对她是不是曾有过真爱,如果没有,为什么却能那么知她懂她,好得没有裂缝;如果有,为何又能在爱她的同时还能拥有别的女人――这,也许是永远超出她的想象力和理解力的。
  这一场浩劫让她变了,是骨子里的变,她变得静如止水,淡如秋菊。对于自己的不再纯洁,她亦懒得再耿耿于怀――是的,纯洁,天知道,她曾经多么在意这个。
  不仅是纯洁,更重要的是拥有纯洁的那种感觉,那是多么好的感觉。就像读大学时,在很多考试中大家都抄,她不抄。她讨厌抄的那种感觉,抄的那些动作,那种龌龌龊龊她不能忍受,不能忍受那样做之后内心的不洁感,和审视自己的厌恶感。
  她知道对于几乎所有的男人来说,“纯洁”之于一个未婚女□都像脸蛋一样重要,可现在,她失掉了这个。现在,她只能相信,纯洁是一种精神――她只能这样自我安慰。她相信并且愿意相信,自己依然是好的,相信自己在精神上依然是洁白如初的。
  她不能不这样告诉自己,安慰自己,她不能不这样在心理上拯救自己,还有自己的感觉。她需要这样的感觉,万分地需要。纯洁是一种精神。她在心里对自己说。
  在这个冷面、坚硬的尘世里,任何尖锐的伤口,都是只能让它自愈的。她的脸上看不出风尘,她只能让自己变得冷硬,再冷硬。她的眼神甚至因此变得更加清澈,神态更加从容,模样更加无谓,而她的心里,早已是也无风雨也无晴。
  可是,她并不能只生活于自己的内心,她曾经有过一个“情人”,或者说曾做过别人的“情人”这件事,因为他的社交面和知名度,也因为她周围一些人影影绰绰的耳闻目睹,不可能没有一些风言风语,而她的失败,注定了她无力承担的真实,她的付出和她的幻灭――假如她们结婚了呢,那她还可以坦然,无畏,甚至演绎一场“佳话”之类的东西。可是,没有。这种事对于一个年轻未婚的女□来说算什么呢,这是一个她不能想的问题。她无法面对别人饶有兴趣的问题,闪烁暧昧的眼神。
  现在,她最需要的是什么呢?
  她想她现在最需要“有朋友”这样一个事实――而不是“爱”――来打消别人的好奇。她想她不再需要爱,而只需要一场踏实、稳重、平平淡淡过日子的婚姻,给家人和自己的年龄一个交待――不是对自己,而是对别人,有个交待。她需要做出这么一个交待――已经体无完肤了,再衣不蔽体,可怎么过呢?
  她不能不十万火急地觉得,婚姻于她,实在是迫不及待刻不容缓的一根救命稻草。现在,她需要这根稻草。
  事到如今,她不愿意后悔。她从不后悔。她想她也许因此贬值不复从前了,可是她又愿意相信并证明,自己依然是完好无缺的。她恨恨地想,有什么大不了的。她较劲儿似地活着,疯狂地学习工作,疯狂地锻炼身体,远离快乐远离舒适,在自虐般的挤压里获得一种惩罚性的快意。这一年,林喃25岁,她考上了研究生,重又走进美丽的大学校园。她想,她终于可以迈进新的生活,她将而今迈步从头越,扔垃圾一样看也不看地让过去的一切见鬼去吧,她将身心如洗,面对新的人群――而她,就要从这里,找到一个可以结婚的人。
  她想,这应该不是难事的,她以为,校园里会有她期望的一切。
  学校的男女研究生寝室不在一个楼,而且还不在同一个生活区,男生楼在理科区,女生楼在文科区,步行从文科区到理科区要十来分钟。不在一个区,就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男研究生与女研究生吃饭不在一个餐厅,自习不在一个教室,散步不在同一条小路,各自有着不同的生活轨道与活动圈子,不要说彼此接触了解谈情说爱,就是能在校园里“巧遇”都不太容易。剩下的,只有上英语和政治两门公共课的时候大家才有机会见面,而上课的时候,大家只能埋头忙于听课,一下课便男女生各自为伴,背起书包作鸟兽散,连眉目传情都来不及,而属于研究生的集体活动又少到几乎没有。
  多遗憾。林喃想。退一步讲,即使不存在“吊”一个的想法,大家能考到同一所学校,在同一个校园里读书挺不容易的,却不能有更多的结识机会,只能隔区相望,形同陌路,认识也如同不认识一样,实在可惜,何况这样也不利于大男大女们的心理健康。
  再放眼研究生队伍,以应届生居多,应届生的年龄大都在22岁上下,好时候还长,和林喃相比,委实太“嫩”。不要说他们基本上无缘发现林喃,就是能够“发现”,一个正当妙龄的小伙儿去找一个比自己大几岁在校园里已算大龄的女□,除非奇迹发生,否则总会有心理障碍的。再说那些和她同样参加工作后考上的吧,倒是颇有一些和林喃相当,但不是早已婚娶,甚至业已拖儿带女,就是“大浪淘沙”之后的剩余,鲜有让人打得起精神的。当然也有苍海遗珠,但研究生和本科生不同,许是年龄大了肚里墨水多了,“深沉”了,与本科生相比,他们少了热情与无畏,多了老气横秋的矜持与保守,他们宁愿患得患失坐失良机,也不会轻举妄动,而且据说男生们私下里认为,男研究生+女本科生是最佳组合,既能烘托男人略胜一筹的优越感,而且比起女研究生来说,本科生更为年轻可爱,少些讨厌呆板的学究气,所以,男研究生的首选是本科生。何况,大学校园里本科生本来就是资源无限,可以从容选择择优录取的。
  在这种情况下,林喃倒是也遇上过几个颇能入眼的,甚至让人心里一动的,但也就是想想而已。男女生之间本来说话的机会就不多,再上门去追,连个由头都不好找的。而且以她的心性,人家没有主动,她是断不会倒过来去追人家的。要是有别的女生这么做,她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还会欣赏佩服,可是轮到自己还是做不来。她惟一能做的最主动的姿态,是假如有这么一个人摆在她面前,她会在他面前竭力表现出自己全部的好来――仅此而已。
  林喃感到了自己的尴尬。她惟一能做的,只有等待。徒劳地等下去,无望地等下去,等待奇迹的发生,等待不可能出现的奇迹。
  原以为,奇迹是无处不在的,是一不小心就可能遇上的,而实际上,她越来越意兴阑珊地意识到,在现实生活中,奇迹是鲜有发生的,而所有能发生的也绝不会轮上她。
  这是一个不会再有奇迹发生的年代。
  寝室里一共住四个人。除林喃之外的另外三个都是应届考上的,一帆风顺得让人嫉妒。年龄最小的茜茜入学时只有20岁,已有两年恋爱史,男朋友对她好得够呛,每天准时有两个电话。可她还是抱怨男友对她不够好,不懂她的心,对他的热度有一搭没一搭的,似乎是想爱又爱不起来,分又一时分不开,而且也没见她有痛下决心要分手的样子。她说他们不会结婚,她们之间并不是很合适。林喃想到底是年龄小,心性就大不一样,她还耗得起,婚姻对她还无比遥远。另外两个,小乔22岁,思思23岁,不用说也都有了男友,分别是她们高中和大学时的同学。她们都对林喃上班五年,却迄今没有男友搞不懂。
  林喃苦笑,惭愧地苦笑。她看得出她们眼里的东西,有猜测也有同情。正是青春好年华,恋爱的大好季节,有人疼有人爱是件幸福的事。她们也都有些为林喃着急――都25岁了,不是一个可以再掉以轻心蹦Q蹦Q的年龄了,女人的青春实在没几年的。
  面对她们的单纯和透明,她只能嗫嚅,那种内心排山倒海一样的嗫嚅……那时候,在她一生中最好的时候,她爱他爱得天昏地暗,为了他,她拒绝了所有的人――那时候追她的人很多,她一个也没放在眼里,何况有他在那儿比着,他们在她眼里统统黯然失色。也有不少人给林喃介绍男友,她总是推辞不见,她以为,她是一定会跟他结婚的,她相信他对她的爱,相信自己的好自己的付出一定会让他战胜一切和她结婚的。可是,这样做的结果是,他的所作所为和一个无比生动的事实,给她扇了一记世界上最响亮的耳光。她想,这,也算是自取其咎。
  大学校园一定是世界上最适宜爱情生长的地方了。餐厅里,情侣们两两对坐,你喂我一勺我喂你一口,毫不避讳,让人眼热;校园里风景好的去处,诸如小河边,树林里,草丛中,小径上等一切幽深僻静的地方,无一不是校园情侣的集散地。林喃在心里把这些地方叫做“风月场所”,绝少流连。晚上,从教室里看完书回来,林喃背着书包踩着自己的影子回宿舍,宿舍楼下总会有几对情侣在缠绵地作着最后的拥吻,林喃总想目不斜视地走过去,却又很难禁得住诱惑,用眼角的余光小心翼翼地瞥上一眼,以自己的孤独测量他们的幸福,那幸福是要加倍的。有一首歌叫《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她想,那么自己是可耻的吗?她低着头顺着脚下的台阶拾级而上,她看见自己的脚尖交替,一下一下机械地向上抬,抬不动似的,却一下一下踩疼了自己的寂寞――她总是低着头,以眼睛看着鼻子、鼻子看着嘴巴的姿势上楼,这样可以任自己的表情不负责任地僵硬着,而不用堆出一脸无味的笑与人打招呼。
  每天晚上11点前后,照例是女研究生楼一天中最喧闹的时候。理科生从坐了一天甚至站了一天的实验室里走出来,文科生从泡了一天的图书馆里回来,都要在11点宿舍楼大门落锁之前赶回去,水房里哗哗啦啦的流水声洗漱声,走廊里的走路声说笑声,而最撩人的该是寝室里此起彼伏急促的电话铃声了。往往是一阵电话铃声响过之后,便有人站在门口对着水房、卫生间大着嗓门喊,×××,电话!便有人回应,噢――来了。然后便是拖鞋吧嗒吧嗒奔跑的声音。林喃寝室里的电话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响过数次,可谓“炙手可热”。电话一响,除了林喃,她们都恨不得先接为快的。她从不和她们争,即使是她坐在电话旁,也会大度地向着她们中的一个说,你来接吧,肯定不是找我的。她知道,没有一个她盼望的电话。而茜茜、小乔和思思三人的电话几乎都是“长话”,也就是短话长说的那种,这时候,她们的声音总是格外地温柔甜美,仿佛涂了蜜,音量较平时低一倍,语速较正常慢一倍,音调也是经过处理的,湿润,绵软,黏腻,像溏心鸡蛋里一戳就淌出来的清亮清亮的蛋黄,能把人化掉――她知道,她们并不是刻意装成那样的,而是不由自主,不由自主就成了那样的。
  隔三差五地,林喃父母也会打来电话。他们在说过家里的琐事,问过她的身体学习之后,总要加强语气再问她的“个人问题”。特别是妈,其心思之急迫,用词之强烈,早已到了有损她自尊的地步了。个人问题怎么样了?还没遇到合适的?怎么,没人给你介绍吗?那么多同学,就挑不出一个?这事儿可不能再拖了,我和你爸有时都急得睡不着觉……今年春节一定给我带一个回来!怎么,找不到?找不到春节就别回来……这是妈惯用的话语。她听着妈的声音,一边拼命捂着话筒――她怕电话漏音让茜茜她们几个听见,虽然她们即使听见了,可能也不会笑话她的,可她依然觉得那很难堪――一边不耐烦地恨不得一下就把电话挂掉,连声说嗯嗯嗯,是是是,知道知道。然后忙不迭地挂上电话。
  妈还以为她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以为她还是黄毛丫头不知轻重,妈不知道,她嘴上不动声色,心里不知要比她们更急多少倍,而且,因为知道父母的着急而比她们更甚地着急。
  可是,又能怎样呢?她原也是我行我素的,是内心自足的,是大无畏的,依她的心性,遇不到合适的就是独身下去也没什么不好,一个人更能过得海阔天空随心所欲,清静而快乐,孤独而充实,那该是种不错的状态。可是,可是她怎么可能想怎样就能怎样呢,父母,亲戚,朋友,同学,周围的人,哪一种存在都不可能让她心安理得心无一累地做到那样。即便有人承认独身不错,但因为绝大多数的人都选择了结婚生子,所以你也必得那样,“绝大多数”人总不会有错的――独身的压力和烦恼,肯定比随大流地赖好找一人结婚的更大。她知道她难有独身的勇气和力量,至少现在没有。
  她不是单个儿的人,而是群体中的人,她需要老老实实地生活在大家的视线里,遵守共同的社会法则。
  先前设想的有着良多“机遇”的明媚无忧的校园生活没有得到兑现。林喃抱着书在校园里穿行,在教室里端坐,在图书馆翻阅资料,她的表情依然是矜持的,沉静的,甚至也是面带微笑的,只有她自己知道,其实她的心是皱皱巴巴的,是咻咻喘气的,是像核桃壳那样坑坑洼洼的,是有很多蚂蚁在啃噬的,是有着一个巨大空洞的。
  晚上,夜色深沉的时候,她一个人去操场散步。在空旷的跑道上,在阒静的夜色里,沿着椭圆形的跑道走下去,一圈又一圈。风有时会轻柔地在耳边漫过,像情人挠的痒痒,有时又会凌厉地吹着唿哨,在耳边呼呼作响,吹起所有的凉意,让人凉到没有感觉。操场一侧高高的看台上没有人,偶尔也会有黑黢黢的人影,远看是一个,近看却是两个――两个人抱得太紧,看起来就只有一个那么大。月色好的时候,看台的台阶上常有人站着吹箫,箫声忽而潜入夜色,忽而直抵云霄,简直要把人的魂儿都收了去……这么好的月色和洞箫,要一个人来消受,也许应该知足,应该感恩,可很多时候,太美好的东西让一个人消受,实在是一种残忍一种奢侈一种浪费,尤其是,当你心里还有一个巨大空洞的时候。这时候,她总想发疯般地找一个人来思念,找一个人来怀念,找一个人,填满内心所有的空虚。
  只是,所有的往事都已不可触摸,所有的记忆都不可穿越,所有的情怀都化作了虚空。
  这样的时刻,这样好得残忍好得让人发疯的时刻,她不能想念过去,也不敢希望未来……真的能不想过去吗?实际上,不想过去是不可能的。她会想起他――她第一个喜欢上的人,虽然,那种想起已变得淡淡,可还是会想。他现在应该过得很好吧,他拥有了一个妻,一个富贵的妻,一个一定待他很好的妻――她不相信,他那么好的一个人,能被他娶回家的女人能不对他好……
  只是,现在,他们已经相隔如重山。想起他,依然会有挥不去的惆怅,挥不尽的感伤。是的,感伤。
  感伤该是世界上最动人的一种情愫,它比忧郁要淡,比痛苦要轻,比幸福要深透。她喜欢,她是那么喜欢他给她带来的一切,理解他做的和对她做出的一切,包括他选择和另外一个人结婚……那一切,依然还是可以在心里细细翻拣的。
  还有他,她总是要避免想到他――对于他和他们的那一段过去,她不能深想,那依然是尖锐的、深入脊髓的刺痛,是无法正视的一种存在。无论她能表现得多么坚强多么无谓,多么完好如初,那终究是不一样的。她知道,真正完好如初毫发未损的是他,他会让自己过得很好很好的。现在,他一定生活得很幸福并且更加幸福,他是那种永远不会让自己受苦的男人……不过,都过去了,她真的不愿再去恨他,不是因为他不可恨,而是她必须让他带来的一切真正离她远去。她不要活得像个怨妇。只有把过去冲刷干净,才有可能面对新的未来。
  转眼间,研一的下学期亦过去大半,林喃在她平静的焦灼和焦灼的平静中走到了26岁。现在,她对“校园奇缘”已没了任何指望,对家人只有连她自己也厌倦了地继续搪塞了。
  这时候,她认识了吴晓泓。
  认识晓泓,是在一次林喃和茜茜破天荒去理科区餐厅吃饭时认识的。他们正好坐在一张快餐桌上,大家都模模糊糊地有些面熟,他蛮有礼貌地和她们打了招呼,自报家门介绍了自己的名字,院系,专业,也问了她们的,还把自己的菜往她们面前推,要大家共享。
  林喃暗暗地打量了他一番,但见他生得其貌不扬,头很大,脖子却很细,眼睛细小,鼻梁漫长。他操着一口流利的京味儿普通话,显然挺能侃的,而且很善于把握自己说话的节奏、语气和音调,抑扬顿挫得像是嚼着根青翠萝卜,说得十分上口。他表现出对这场意料之外邂逅的高兴,还有对与两位女生共进午餐的适度的兴趣与兴奋。
  后来,林喃便知道了晓泓的一些情况――这个容易,只消“顺便”问一下与他同在历史系的女同学即可――也无非是因为并不多的一点好奇。他的经历似乎有那么点儿意思:现年28岁,大学上了六年,原因是本来先在一所工业大学读自动化控制专业,两年以后,他发觉对正学的专业毫无兴趣,转而喜欢文学,便要求退学,他父母拿他没辙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为他转学,最后转到另外一所大学的中文系从大一读起。大学毕业后,先在北京工作,三年后又杀了个回马枪,考回母校读研,研究方向竟然又转向古代史。从自动化控制到古代史研究,这个跨度可够大的,林喃对他有了更多的好奇,也对这种勇气肃然起敬。至少,她想她是没这个勇气的,她总是想把自己的兴趣、追求与在社会上和在别人眼里的价值结合起来中庸地考虑。这家伙这么能折腾挺不容易的,她想。要说学校里的那些研究生,甭管看上去多么貌不惊人,背后都有两把刷子让人小觑不得的。有人说,每个研究生背后都有一部血泪史,这话还是有些道理的。只是,上到了研究生这一步,又到了这把年纪,更觉高处不胜寒,越发要把锋芒收敛起来,表现得更加平易持重不动声色而已。
  这之后,晓泓便常有电话打过来,找她们聊聊天。若是茜茜接电话呢,他会先和茜茜说一阵,再问林喃在吗,然后和林喃聊一会儿,若是林喃接电话呢,他也会先和林喃说一阵,再问茜茜在吗,也与茜茜侃一会儿。一视同仁,十分周到。林喃和茜茜也很照顾他的情绪,比较配合,拿着电话老熟人似地说笑一通,过后也就完了,没什么心理负担。
  应该说,他是比较善于聊天的那种,有点儿贫,可以哗啦哗啦地一直讲下去,像拧不住的水龙头,林喃和茜茜几乎只用竖着耳朵听就成了;他的声音听起来还算娓娓,总能足够清晰完善地传达他的意思;他也还算风趣,往往在一本正经地谈点什么之后再来些调侃,他对她们显然有种天然的信任和好感。
  再后来,他又试着邀请她们一起出来吃饭,去小河边散步,周末去学校礼堂看电影。也许是因为他还算有趣,林喃和茜茜只要没什么事儿,都不忍拂逆他的美意,他们在一起时会起劲地揶揄打趣,他经常会给她们一些可爱的恭维,她们也都不以为意,一笑置之倒也轻松……他们渐渐熟稔了起来,可以没轻没重地开些玩笑,暂时驱逐研究生生活的沉闷和呆滞。
  这一年的六月已走向尾声,这一学年也走到了尽头,而校园里的花草树木却到了最为葳蕤恣肆的时候,这是它们的最好时期。林喃不敢认真清点自己,她不知道这一年来她都干了些什么,似乎什么也没干,只有一大堆混乱的纷至沓来的胡思乱想,还有无休无止的操场上鬼魅一样的漫步。
  是的,胡思乱想,发呆,幽灵般地走来走去,这是她每天最多和最长时间的状态……而想得太多,就失去了行动的能力。也许,是情感的空缺内心的焦虑让人觉得活得一片空白。她觉得更糟的是,她对自己无能为力,只能听任自己的心一点点走向沉寂与灰暗。她不是不知道,快乐不单是一种性格,更是一种能力,别人都能快快活活,能吃能睡,高枕无忧地活着,就你整天活得闷闷不乐灰头土脸的,有什么劲啊,累不累啊。
  这世上有那么多快乐的理由,人人争相狂欢,可是你却不能活得好好的,除了证明你是个笨蛋白痴之外,还能证明什么呢。
  她万分明白这些,可是,她还是不能――她知道她活得不彻底,既没有决绝的勇气,也没有“守节”的力量,既冲不出去,也回不来,注定了内心困兽一样的左奔右突,尴尬困顿。
  马上就该放暑假了。这个美丽得透明的夏天,这个火热得要爆炸的夏天,林喃觉得她的低迷与绝望像地上潜伏的暗流四处奔突,像胀满汁水的水果,一碰就要流出来……六月的最后一个晚上,有一场面向一年级研究生的大型Party,内容是外籍英语老师教授苏格兰民族舞,这个Party也是和外教的告别晚会――二年级就不再开设英语课,也没有别的公共课了,所以这个Party也是不同院系、专业的同学们之间最后的团聚,最后的狂欢。
  晓泓照例在楼下等林喃和茜茜,三个人一起去舞厅。他们进去时舞会还没开始,四周的椅子上已坐了不少人,林喃迅速扫视了一下屋内,发现男生们坐一边,女生们坐一边,天然地分成了两极――虽然再仔细一看,完全可以看出,不管男生女生,都是精心修饰过的,女生们穿着鲜艳漂亮的衣裙,男生是笔挺的衬衣领带长裤,都与平时疏于料理的样子大不一样,室内还飘荡着一阵阵香水味儿――他们煞费苦心,披挂整齐,却偏偏不坐一起,装模作样保持着距离,在这最后的时机。
  我们――都在过着装模作样的生活,林喃想,虽然,这装模作样几乎已经昭然若揭,可大家依然要一脸认真地装模作样,远离内心。谁装得越像,谁就越他妈的成功,人们都是多么可爱呀。林喃与茜茜手拉着手当然地,在女生这边坐下――她们也需要这样――也只能是这样了。她们在用眼睛的余光打量和感受着男生那边,却只能,在女生这边坐下――大家彼此彼此罢了。她想。
  这个晚上外教教了好几种苏格兰民族舞,有四人舞,八人舞,还有十二人舞,外教要求男女搭配分组学着跳。男生女生的手终于有机会“合法”地拉在一起了,大家的鼻尖上都亮晶晶地闪着汗,裙裾飞起来,高跟鞋响起来,长发飘起来,这最后的一晚,终于有机会大家脸对脸地站在一起……晓泓也来找过林喃跳,似乎和她一起跳的最多――他轻轻握着她的手,她偶尔会小心地看着他,他的眼神似乎是温柔的,不是咄咄逼人很带电的那种,让人觉得安全。
  快十一点的时候,曲终人散,人们各自散去。林喃和茜茜走出来向寝室楼走去。但是,两个人牵着手越走越慢,越走越慢,虽然明知道寝室楼马上就该锁大门了――似乎都不愿就此告别这个夜晚,不想让这最后的一夜就此睡去。茜茜忽然在一棵梧桐树下停住了,趴在林喃身上说,忽然很难过,真的……林喃心里也一阵怅然,拍着她的肩,无力地说,今晚不是很高兴的吗?她苦笑了一下说,刚才很高兴,现在忽然就想哭,每当这样的时候就这样,受不了,简直是有病。
  两人靠在梧桐树上,林喃抱住茜茜的肩头不动,听梧桐树叶被风撩动的簌簌声响,也为这一年级的最后一夜伤感――一种巨大的无法安顿的虚空。咱们不回寝室了,在操场上走一夜,好吗?茜茜抬起头看着林喃说。
  林喃忍住了忽然想打的一个呵欠,说,也行。虽然她已经感到困了,宁愿回寝室蒙头睡去,可是茜茜想这样疯狂,她不忍拒绝。她想她愿意陪她。就像在她要疯狂的时候,茜茜也从不会觉得奇怪,也会奉陪一样。一年的共同生活,已使她们像情人一样相爱。她们惺惺相惜。
  两人向操场走去。茜茜忽然又说,咱们叫上晓泓怎么样?林喃笑了,说我也这么想到了,不过,我可没有勇气叫。茜茜说走,咱们去给他打电话。两个人跑到电话亭,茜茜拿起电话打到他寝室,人不在。再打传呼,很快回了过来。茜茜在电话里说,你现在在哪儿呢?……一块儿去操场坐坐好吗?……怎么,你现在就在那儿?她笑着和林喃对视了一下,又对着电话说,好的好的,我们这就过去,一会儿见!
  到底是年轻,茜茜一会儿陷入致命的伤痛,一会儿就又兴奋起来了。两人手挽着手快步走去,刚才的伤感几乎一扫而空,只剩下忽然升起的隐隐的兴奋,还有一种脱轨的快意。现在,她们走得比刚才快多了,却忽然又不知心里该想些什么,内心的兴奋几乎让人感觉不安,甚至羞耻,可是,那样的兴奋还是气泡一样地冒出来。她们一边走,一边又感觉到这个决定的冒失――也许是有点冒失的――不知他,到底会是怎样的,不知道,这个夜晚会是怎样的,也不知道,她们自己心里想要的又是怎样的,好像是想要让这个夜晚特别一些,要不管不顾地挥霍这个夜晚,有点冒险的――又好像不仅仅是这些……冒失就冒失吧,她们不想后悔,带着对那未知的好奇……何况,她们是两个人,她们不用紧张害怕,而且也少了些暧昧,可以冠冕堂皇些吧,她们这样想……她们在心里安慰自己,她们不知到底该怎样想才好。
  赶到操场,晓泓正站在那里等她们,他向她们扬了扬一只手里的一袋啤酒,还有另一只手上的一袋食品,笑着说,好荣幸啊,难得两位美女想到叫上我。他的脸上在路灯下还有汗迹,看来他是赶在她们来之前,匆匆出去买这些东西的。林喃和茜茜都有些感动,她们握着的手捏了捏。
  是啊,想叫上你,又怕你是“好孩子”不敢出来,我们鼓起好大勇气才敢叫你的。林喃逗他说。
  你们才是“好孩子”呢,以后,你们干什么坏事都别忘了叫我啊。走,咱们找个地方,坐下喝酒去。
  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心情,也许是适合喝点酒的。操场上已经阒无人声,一弯月芽温柔地躺在碧空中,宝石样的星星寂寞地眨着眼睛。他们走到操场正中,盘腿坐下,不管地下的灰土尘埃,这个夜晚,她们不要再装模作样,不要再婆婆妈妈,她们,或许还可以想怎样就怎样,只要她们乐意。她们这样想。
  晓泓用牙把啤酒瓶咬开,他们一人手里掂着一瓶啤酒,三只啤酒瓶在夜色里碰得叮当一声响,她们愿意表现得豪爽,无忌――这是夜晚,是已到子夜的夜晚,夜色,是她们安全的外衣……有些事,一定是在夜晚才做得出的吧?有些话,也一定是在夜晚才说得出来,才想要说的吧?……夜晚的人,一定和白天的这个人是很不一样的,或者不太一样的吧?就好像,白天里的雄心壮志一到了夜晚,可能完全变得虚弱可疑,不堪一击;而深夜里的沉思冥想想入非非,一俟天亮,到了阳光底下,也可能完全面目皆非,成为光天化日之下最大的笑谈。是的,一定是这样的,她林喃是这样的,茜茜是这样的,也许有很多的男□女□,都难免会是这样的吧?
  他们在月色星光之下,在渐渐起了露水的草地上,喝酒,说话。晓泓给她们讲男生楼里的笑话,他的大学生活,在北京的生活,他的家人,一些看过的电影,好像还讲了别的什么……她们也给他讲。手中的一瓶啤酒很快报销,又打开一瓶新的。当她们喝完两瓶的时候,开始感到了眩晕,天在转,操场在转,人也在转,这种感觉也很好――她们这么想,可以胡说八道,可以不负责任,可以没有思想,可以没有心,有一种脱臼的快意,她们喜欢这样的感觉。后来,她们索性躺下来,就那样躺在操场裸露的土地上,晓泓也躺了下来,整个天空都俯向他们的脸。一个多么新鲜的夜晚。
  不知有几个小时过去了,他们都始终没有睡意,酒劲儿上来了,又下去了,他们重又变得清醒。清醒而平静。不远处的几盏路灯还在幽幽地亮着,他们轻声说话,间或会笑一下。有时候,他们说得很多,有时候,他们说得很少,很安静,像是不知该怎么说,又像是进行不下去了……这个夜晚,主要都是晓泓在说话,她们在听。对林喃和茜茜来说,似乎是,当有一些话要说的时候,常常却又什么也说不出,更多的,只能是缄默,是欲言又止欲说还休,是不知到底该说些什么和想些什么――说什么都已变得艰难,一开口便觉得远离……当然,什么也不说,任空气凝滞,可能也是不合适的是有点难耐的――好像晓泓就这么觉得的,所以,他便似乎是理所当然责无旁贷地说下去。以至于,到后来,他什么都说,想到什么说什么的。
  后来,茜茜问晓泓,暑假打算干什么啊?
  看看书,把一篇论文写完,然后就是照顾我妈,中间有一个月的时间,我得每天陪我妈去医院挂吊针。
  你妈怎么了?林喃问。
  其实现在控制住了,问题不大了――我妈前两年得了乳腺癌,后来做了手术,切除了,现在已没什么事了,不过还需要巩固,所以还得去打针。他让他的语气里透着轻松。
  他说得那样具体,“切除了”……她们没有想到,不能想下去――有些残酷。那么具体的程度,应该是不相宜的,何况他是男人,她们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她们沉默――又似乎对视了一下,然后迅速地收回。她们不知该说什么。
  停顿了一会儿,茜茜问他家里别的还有什么人。有啊,他说,有一个哥。我哥已成家,搬出去另过了。
  你哥有小孩吗?茜茜又顺口问道。
  没有。刚结婚那会儿我嫂子怀过一个,是个葡萄胎,做掉了,从那以后我嫂子身体一直不好,现在想要小孩好像也很不容易了,不知以后怎样。
  再一次没有想到……“葡萄胎”是什么意思,林喃搞不清楚,好像在报纸上见过介绍,现在想不起来了――她们都没有再问下去,现在,此时此刻,她们都不想知道,也不需要知道。
  她们不知道心里是不是涌上来了一点什么东西……她们其实是不忍心失望的,因为这个学期的最后一夜,因为这个夜晚的月色风轻,因为是她们叫的他,因为这个有点儿不轨的,可以让人心动的夜晚……也许已经有了什么裂隙,悄无声息,悄然弥漫,她们不愿意正视不愿意深想,她们,是想要保住这个夜晚的完整和美好的,诸如此类……
  早晨六点寝室楼开门的时候,林喃和茜茜匆匆地赶回去,几乎是急不可耐地,她们都不想再议论过去的这个夜晚,只想在天光大亮之前,钻到床帘里去,似乎是不能正视过去的这个夜晚,甚至还有自己,又似乎不是这样……只是想,想在太阳升起之前,让自己闭上眼睛,深深地睡过去,睡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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