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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21期
习近平要求加快各领域科技创新掌握竞争先机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5月30日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九大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加快各领域科技创新,掌握全球科技竞争先机。这是我们提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出发点。他指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目标是,到2020年时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到2030年时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使我国成为世界科技强国。
  习近平指出,纵观人类发展历史,创新始终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的重要力量,也始终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不创新不行,创新慢了也不行。如果我们不识变、不应变、不求变,就可能陷入战略被动,错失发展机遇,甚至错过整整一个时代。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应对发展环境变化、把握发展自主权、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经济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必然选择,是更好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谋划,加强组织,优化我国科技事业发展总体布局。
  习近平就此提出5点要求。
  一是夯实科技基础,在重要科技领域跻身世界领先行列。推动科技发展,必须准确判断科技突破方向。判断准了就能抓住先机。科学技术是世界性、时代性的,发展科学技术必须具有全球视野、把握时代脉搏,及时确立发展战略,坚定创新自信,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作出更多原创发现,力争在重要科技领域实现跨越发展。
  二是强化战略导向,破解创新发展科技难题。当前,国家对战略科技支撑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迫切。党中央已经确定了我国科技面向2030年的长远战略,决定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力攻破关键核心技术,抢占事关长远和全局的科技战略制高点。成为世界科技强国,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必须拥有一批世界一流科研机构、研究型大学、创新型企业,能够持续涌现一批重大原创性科学成果。
  三是加强科技供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科学研究既要追求知识和真理,也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必须在推动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上来一个根本性转变,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性发展,大幅增加公共科技供给,让人民享有更宜居的生活环境、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更放心的食品药品。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要协同发挥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我们最大的优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要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新机制。要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引领科技体制及其相关体制深刻变革。要制定和落实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各项政策,加强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力度。要优化科研院所和研究型大学科研布局,夯实学科基础,培育新兴交叉学科生长点。要尊重科技创新的区域集聚规律,建设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
  五是弘扬创新精神,培育符合创新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政府科技管理部门要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制化优势。
  李克强要求从三方面落实和完善支持创新政策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议上强调,要落实和完善支持创新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
  一是补好基础研究短板。加大长期稳定支持力度,到2020年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组建国家实验室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高校主力军作用,调动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性,增强原始创新能力。
  二是突破应用研究产业化瓶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创新机制,部署推进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形成一批既利当前、更惠长远的新产业领域和经济增长点。
  三是大力推动协同创新。依托互联网打造开放共享的创新机制和创新平台,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创客等创新主体协同,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协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与科技创新协同以及区域创新协同,加速释放创新潜能,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李克强指出,要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推进科技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选人用人、成果处置、薪酬分配等方面,给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科研更大自主权。让科研人员少一些羁绊束缚和杂事干扰,多一些时间去自由探索。完善保障和激励创新的分配机制,提高间接费用和人头费用比例,推进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把创新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结合起来,解决&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改进科研活动评价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
国务院确定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更大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会议指出,深入贯彻5月30日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大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对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培育新动能,增强发展内生动力,迈向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确定,一是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最终结余资金可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
  二是大幅提高人员费比例。增加间接费用比重,用于人员激励的绩效支出占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比例,最高可从原来的5%提高到20%。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及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按规定标准开支劳务费。
  三是差旅会议管理不简单比照机关和公务员。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确定业务性会议规模和开支标准等。
  四是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可自行采购和选择评审专家。对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
  五是合理扩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建项目自主权,简化用地、环评等手续,对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同时,要落实和研究完善股权激励政策,建立科研财务助理等制度,精简各类检查评审。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完善内控机制,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营造更好科研环境。
&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发布
  据悉,审计署6月1日公布了《&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简称《规划》)。这是第一个全国性的国家审计工作五年规划,对&十三五&时期全国审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作出了安排部署。
  《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审计工作的目标要求,强调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部署要求,围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贯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贯彻党政同责、同责同审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更加完善,更加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规划》指出了&十三五&时期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强调要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不能以新出台的制度规定去衡量以前的老问题,也不能生搬硬套或机械地使用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的旧制度规定来衡量当前的创新事项,坚持依法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客观求实,坚持鼓励创新,坚持推动改革。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强调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从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入手,始终坚持&两手抓&,并突出着力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着力推动依法治国、着力推动深化改革、着力推动政策落实、着力推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着力维护经济安全、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规划》还阐述了&十三五&时期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民生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涉外审计等各领域审计的具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并从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加强审计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审计法治化建设、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加强和改进审计理论研究、加强审计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保障《规划》落实到位的措施。
央行称加强金融改革势在必行
  央行副行长陈雨露5月29日出席2016金融街论坛时指出,我国金融业改革的着力点是构建现代金融体系,微观层面要遵循市场化改革方向,有序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构建激励相融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在宏观层面,则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货币政策体系和金融监管框架,消除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维护金融稳定。
  陈雨露认为,当前货币政策调控与宏观金融管理面临新要求,金融行业有三大问题值得高度关注:
  一是货币供给与杠杆率的问题。数据显示,截至4月末,我国广义货币(M2)的余额已经达到144.5万亿元,同比增长12.8%。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已达到99万亿元,同比增长14.4%,货币供给和人民币贷款的增速都高于名义GDP的增速。同时,2015年末非金融企业杠杆率迅速增长到160%左右的高水平。但与高货币信贷增速和杠杆率并存的是,在社会层面还是不断发出要求进一步放宽货币政策的要求。
  二是金融业快速发展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问题。2016年一季度金融业增加值占同期GDP之比已经高达9.9%,创历史新高。与金融业快速发展并存的是,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各地区和行业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对于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小微企业、三农,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依然是金融业发展的短板,金融发展的普惠性还亟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现代金融发展的趋势与有效监管问题。一方面我国金融业的综合经营趋势日趋明显,另一方面,影响金融稳定的因素在不断的增多,金融机构信用风险加速暴露,民间借贷和互联网叠加的风险不断显现,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等各个市场之间的相互联动和传染的状况在上升。这些都表明现行的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当前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
  因此,针对上述问题,陈雨露认为,加强金融改革势在必行,且金融改革的体制性目标和中期任务越来越明确。体制性目标是有效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当中的决定性作用,中期任务是切实建立有利于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管理框架。
  具体来说,陈雨露将金融改革概括为七方面:一是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健全多层次、互补型、功能齐全和富有弹性的金融市场,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的比重,降低杠杆率。二是深化金融机构改革,重点建设科技金融体系、绿色金融体系、普惠型农村金融体系和特惠型扶贫金融体系,补齐金融发展的短板。三是稳步推进金融创新,降低实体经济融资的成本。四是扩大金融业的双向开放,高效配置境内、境外两种资源,同时提高中国在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当中的制度性的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五是健全金融基础设施,降低金融市场交易成本,推进金融法制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六是与时俱进改革货币政策框架,在推动货币政策框架从数量型调控为主,向价格型调控为主逐步转型的同时,稳步构建目标利率和利率走廊机制,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完善中央银行沟通机制。七是建立更加有力、有效的国家金融安全网,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切实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两部委发文要求建立PPP项目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
  财政部和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着力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
  今年以来民间投资的大幅下降,引发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据悉,国务院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组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也即PPP模式。
  通知要求各地通过合理确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运营年限,确保政府补贴适度,防范中长期财政风险。通过适当的资源配置、合适的融资模式等,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挖掘PPP项目后续运营的商业价值,鼓励社会资本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运营效率,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收益。要建立动态可调整的投资回报机制,根据条件、环境等变化及时调整完善,防范政府过度让利。
  通知指出,各地要与中国PPP融资支持基金积极做好项目对接,推动中央和地方联动,优化PPP项目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坚决杜绝各种非理性担保或承诺、过高补贴或定价,避免通过固定回报承诺、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顺利实施。对于涉及多部门职能的政策,要联合发文;对于仅涉及本部门的政策,出台前要充分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确保政令统一、政策协同、组织高效、精准发力。
两部门公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债市配套措施
5月27日,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多个配套文件。
  具体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出台的《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发布的有关操作指引。
  这些配套文件都是为了落实今年2月发布的人民银行的3号公告,即许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各类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投资产品,以及养老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通过备案的方式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自主决定其投资规模。截至2016年3月末,共有300家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央行在5月27日傍晚的&答记者问&中重申,符合条件的中长期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市没有额度限制。
  对于投资者关心的资金汇入汇出和兑换问题,&答记者问&指出,汇入的本金既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汇出的资金币种结构应保持与汇入时的本外币比例基本一致,上下波动不超过10%。
  外管局的《通知》指出,首笔汇出可不按上述比例,但汇出外汇或人民币金额不得超过累计汇入外汇或人民币金额的110%。
  现阶段,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现券交易,并可基于套期保值需求开展债券借贷、债券远期、远期利率协议及利率互换等交易。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参加行还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交易。
  央行&答记者问&介绍,未来人民银行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允许其他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交易。
  目前,除了境外央行类机构、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参与特定的外汇交易,其他境外机构投资者暂不能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
  央行称,未来将继续研究推动外汇市场的对外开放,循序渐进扩大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机构范围。
  另外,以QFII和RQFII身份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完成备案、开户等手续后即可开展投资,投资额度、比例、汇兑等相关行为仍应遵守现行QFII/RQFII的有关规定。
  为规范备案管理,央行上海总部出台的《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若境外机构投资者自备案完成之日9个月内汇入的投资本金不足其备案拟投资规模的50%,需重新报送拟投资规模等信息。
  在通过备案制提供更多便利的同时,央行将加强事中事后监测,包括加强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和跨境人民币资金大额异常流动的日常监测,督促结算代理人认真履行真实性审核和信息报送义务。
证监会七举措扶持私募健康规范发展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5月30日在参加&中国私募基金业2016论坛&时表示,政策扶持和加强监管是促进私募基金健康规范发展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要研究推进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牌照,提高保险资金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比例,同时要探索对行业的分类监管,规范私募基金募资行为。
  李超指出,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要看到行业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不少问题。如市场规范化水平亟待提高,违规运作时有发生;行业潜在风险大,非法集资呈频发态势;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仍待进一步完善。
  李超指出,政策扶持和加强监管是促进私募基金健康规范发展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对规范运作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既是培育私募基金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迫切需要。另一方面,在当前&私募乱象丛生、非法集资频发&的特殊时期,如果任由这种局面继续下去,势必破坏私募基金发展的行业生态,损害整个行业的形象。
  李超表示,在政策扶持方面证监会正在积极推进七项措施。一是在已经明确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恢复在新三板挂牌的基础上,做好后续融资和投资运作的服务与引导工作。二是在已经明确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试点在新三板做市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通过做市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三是研究推进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牌照。四是推动为公司型、合伙型等各种组织形式私募基金创造公平税收环境,推动完善细化创业投资基金税收优惠政策。五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比例,鼓励企业年金和各类公益基金等长期资本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六是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开发符合支持创新创业需求的金融产品,研究发行股债结合型产品,提高创投机构的募资能力。七是支持有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适时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在监管方面,李超指出,证监会将以行为规范为主,着力从五个方面构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特点的适度而有效的监管及自律体系。一是准确把握市场进入制度,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专营性和合规性、从业人员资质和基本的展业保障等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二是完善合格投资者制度,规范私募基金募资行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证监会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安排与程序,以防范违规募集和非法集资行为。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证监会正研究开发私募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私募基金信息统计和风险监测指标体系,以及时掌握行业发展状况,发现风险隐患。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倒逼市场机构在事前即树立合规意识。证监会努力构建起包括&机构自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个案检查&在内的立体式现场检查制度,并加快建立私募基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五是探索分级分类监管,完善分类公示制度,建立私募机构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机制。证监会将根据私募机构的合规守信情况和不同类型私募基金的特点,研究制定分级标准,在风险监测、现场检查、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不同监管要求,并实施差异化监管安排。在此基础上,完善分类公示制度,一方面对合规水平和诚信水平较高的机构给予有力激励,另一方面对违规失信机构给予应有的诚信约束。
李超强调,监管部门既不能任由私募行业野蛮生长、损害投资者利益,也不能因噎废食、阻碍甚至扼杀行业正常发展;行业协会应在自律管理、促进合规、抵制不良、维护行业秩序和社会形象、强化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私募基金管理人要努力打造行业品牌,认真做好机构内部的合规管理;投资者要积极参与基金治理,促进形成基金产品&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良好投资文化。
新三板分层方案出炉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股转公司)5月27日正式发布《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对比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可以发现,三套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的标准和共同标准有多处调整。
  标准三&市值+股东权益+做市商家数&变化最大,将&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改为,&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增加&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一项。&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和&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未变。
  此前投行人士表示,不追求盈利能力的&标准三&&相对来说比较好操作,好多公司都是通过这个渠道往创新层里靠。&
  不过此次修改后,股转公司此次明确了&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含义,一方面意在强调市值为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另一方面是为防止个别公司通过停牌等方式调控市值,导致市值失真或缺乏市场认可度,规定做市市值的计算期间最长不超过120个转让日,并增加了&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的要求。
  标准一&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股东人数&,删除了&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一条,保留&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和&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股转公司解释称,目前股转系统合格投资者人数较少,大部分挂牌公司交易不活跃,股权集中,股东人数较少,且标准一针对的多为绩优成熟型公司,投资价值比较稳定,因此吸收市场意见相应予以调整。
  标准二&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营业收入+股本&没有变化,仍为三个条件&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层级每年一调整 造假剔除
  在共同标准方面,将&最近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50%&修改为&最近60个可转让日实际成交天数占比不低于50%&,进一步明晰了成交频率要求的含义;将&挂牌以来(包括挂牌同时)完成过《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的发行融资&修改为&近12个月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包括申请挂牌同时股票发行),且融资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明确了发行融资的时限要求和最低融资额要求,以提高共同标准的合理性。
  与此同时,为防止部分挂牌公司通过虚假信息披露、市场操纵等不合规手段进入创新层,分层管理办法还增加了强制调整的情形。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认定之日起20个转让日内直接调整至基础层,一是挂牌公司因更正年报数据导致财务指标不符合创新层标准的;二是挂牌公司被认定存在财务造假或者市场操纵等情形,导致挂牌公司不符合创新层标准的;三是挂牌公司不符合创新层公司治理要求且持续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四是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还修改了挂牌公司层级划分和调整的规定,将&如果第一年不符合的,挂牌公司应当及时发布风险揭示公告,第二年仍不符合的,应当调整到基础层&的表述,修改为每年层级调整时,不符合创新层维持标准的挂牌公司,应当调整进入基础层。
股转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场分层不是将挂牌公司简单地分为&好与坏&&优与次&,而是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和具有不同市场需求的挂牌公司提供与其相适应的资本市场平台。
上交所取消信披暂缓豁免事前申请
  5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宣布6月10日起将正式取消沪市上市公司&暂缓或豁免信息披露&的事前申请制度,改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标准自行审慎判断。
  依照一直以来沿用的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也有某些特殊情形下暂缓或豁免披露的规定,但必须要事先进行申请。
  对于取消这一事前申请,上交所方面称主要有两个考虑,一是为了持续推进信息披露监管的转型;二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交易所自身的自律监管行为。
  上交所表示,随着&直通车&等信息披露监管转型的推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在不断增强。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是上市公司一项常规业务,也已运行多年。据统计,上市公司暂缓或豁免披露申请的90%以上是符合规则要求,并能获得通过的,因此事先审核的必要性有限。因此从监管角度看,改革这一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
  另一方面,这样可以进一步规范交易所的自律监管行为。从实践情况看,上市公司事前提交的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少数可能带有一定的敏感性。因此,将原有的事前申请改为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进一步规范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行为,避免监管人员事前接触到相关敏感信息。
  上述业务指引共有13条,分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办理原则、适用标准与条件、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事中事后监管等事项作了规定。
  对于取消&信披暂缓或豁免&的事前申请,交易所给出了两个约束条件。对此交易所方面称,取消事前申请程序后,可能出现少数公司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就此,交易所将根据规定,采取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一是强化事中监管。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的,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二是加强事后处分。对于滥用暂缓、豁免程序的,及时予以纪律处分或采取监管措施。
  在取消事前申请规定的同时,上交所这一业务指引还要求上市公司自己须做好审慎判断,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并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负有相关保密责任。此外,内部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在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上交所此次制定的业务指引,在与《股票上市规则》总体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对适用标准中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进行了具体释义。
上期所引入交易限额制度
  6月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3个实施细则修订案,引入交易限额制度,完善手续费制度、限仓管理制度以及大户报告制度等,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据了解,上期所同批修订的还包括《结算细则》、《套利交易管理办法》。
  引入交易限额制度
  据了解,修订后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引入交易限额制度,交易所在综合判断市场交易情况后,可以对不同的上市品种、合约,对部分或者全部会员、特定客户,实施交易限额制度,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由交易所另行公布。套期保值交易不适用交易限额制度。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引入交易限额制度主要是为了防范期货市场交易过热等情况。修订后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对该制度设专章作出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界定了交易限额的含义,交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在某一期限内开仓的最大数量;二是确立了交易限额制度的运行机制,交易所在综合判断市场交易情况后,可以通过发布通知、公告等形式,对部分或者全部会员、特定客户在不同的上市品种、合约上采取日内开仓交易量限制;三是套期保值交易不适用交易限额制度。
  &交易限额制度是一种新的市场风险控制措施,我所将会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综合判断市场整体情况,充分评估实施后可能对市场的影响,审慎推出。实施前我所会向市场公布交易限额制度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该负责人说。
  完善手续费等制度
  此次修订的《结算细则》完善了手续费制度。上期所表示,近年来,在应对期货市场风险时,交易所除采取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调整措施外,也会适时运用手续费调整机制。实践证明,手续费调整机制在抑制短线交易、调控市场过热行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修订后的《结算细则》一是进一步明确交易手续费的调整机制;二是增加申报费、撤单费等的计收措施,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收取申报费、撤单费等费用,具体计收标准以及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同时,《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还调整了铜、铝、锌、螺纹钢、线材期货合约在交割月前一个月及交割月对期货公司会员的限仓方式,由目前的数额限仓调整为比例限仓,该比例值设置为25%。该修订内容适用于铜、铝、锌、螺纹钢和线材的1608合约及其后续合约,铜、铝、锌、螺纹钢和线材的1606合约、1607合约仍按照原持仓限额规则执行。另外,将铜、铝、锌、螺纹钢、线材5个期货品种在期货公司会员达到或者超过持仓限额后的处置方式,从强行平仓调整为&不得同方向开仓交易&。上述调整与交易所其余9个品种保持了一致。
此外,在要求期货公司会员对达到交易所报告界限的客户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修订后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还要求期货公司会员妥善保管有关大户报告的客户签字原始文件或电话记录等其他证明文档,以健全期货公司会员在大户报告制度中所应当履行的职责,提高大户报告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审议通过CRM规则修订
消息人士6月2日透露,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金融衍生品专业委员会近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CRM业务规则修订,主要变化是加入了CDS(信用违约互换)和CLN(信用联结票据)的业务指引,这两个市场关注已久的新产品距推出渐行渐近。
  3月份曾有报道称,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对有关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业务规则进行了修订,这为CDS及CLN衍生品的推出奠定了基础。
  消息人士提供的修订后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规则显示,CRM参与者包括金融机构参与者、非法人产品参与者以及非金融机构参与者。其中,金融机构参与者可与所有参与者进行CRM交易,非法人产品参与者以及非金融机构参与者只能与金融机构参与者进行CRM交易。
  信用违约互换业务指引称,CDS指交易双方达成的,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信用保护买方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方式向信用保护卖方支付信用保护费用,由信用保护卖方就约定的一个或多个参考实体向信用保护买方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金融合约,属于合约类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业务参与者开展信用违约互换交易时应确定参考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公司、合伙、主权国家或国际多边机构),并应根据债务类别和债务特征等债务确定方法确定受保护的债务范围。
  信用违约互换产品交易时确定的信用事件范围至少应包括支付违约、破产。根据参考实体实际信用情况的不同,可纳入债务加速到期、债务潜在加速到期以及债务重组等其他信用事件。
  而信用联结票据业务指引则指出,信用联结票据指由创设机构向投资人创设,投资人的投资回报与参考实体信用状况挂钩的附有现金担保的信用衍生产品,属于一种凭证类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于2010年推出的CRM规则填补了中国信用衍生产品市场的空白,在这一规则下,推出了盯住单一标的债券的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MA)及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两个产品。但因此后中国信用债鲜有实质性违约的发生,该项产品渐被市场所淡忘。
  不过随着经济基本面疲弱令企业经营压力进一步加大,今年中国信用债违约风险暴露料更甚于去年,年初至今已有山东山水水泥集团、云峰集团、广西有色、南京雨润等多个违约案例出现。
保监会启动对险资部分投资业务检查
消息人士5月31日透露,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开展保险机构部分投资业务内部控制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宣布开展保险机构部分投资业务内部控制管理专项检查。
  此次被纳入专项检查的主要有三类投资业务:股票、股权和不动产,包含境内和境外市场。这是一次针对保险资金核心业务投资风险的防微杜渐行动。
  专项检查的目的是掌握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股票、股权和不动产投资交易的内部控制管理情况,摸清投资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整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有效防范投资管理风险。
  从逻辑上来说,股票、股权和不动产均为保险机构的核心投资业务,由于信息披露的不透明,具备不正当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操作性。但鉴于保监会历来对保险投资保持高压的监管态势,因此目前整体风险可控。
  但这并不代表监管职责的放松,&放开前端,管住中后端&是近年来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核心基调。消息人士称,此次专项检查的机构范围包括:取得股票、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管理能力备案的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投资管理机构进行股票、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的保险公司,以及受托保险资金投资股票、股权和不动产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主要针对上述公司于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之间的内控管理情况。
  检查重点主要聚焦于四方面:一是股票、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的内部控制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比如重点检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是否充分发挥等;二是股票、股权和不动产投资决策流程的合规性,比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授权范围投资、先投资后授权及其他未按相关规定决策的投资事项等情况;三是股票、股权和不动产投资交易行为控制和合规性,比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和操纵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股票、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的风险控制和稽核监控情况,重点检查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对资金运用业务监督情况,以及保险资金运用内部稽核和外部审计的情况。
  此次检查将分为公司自查整改和监管部门督导抽查两个阶段展开。具体至每个阶段的检查细节:2016年6月至7月中旬,各保险机构组织开展自查、处理整改和撰写报告;2016年7月下旬至9月下旬,保监会将审核评估各保险机构的自查报告,结合各机构报送的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选取重点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各地方保监局将配合进行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自查要求或现场检查发现严重问题的保险机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通知并要求各保险机构尽快制定并实施自查工作的具体方案,并对重点制度规范、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针对性检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不回避、不隐瞒。&同时,保监会鼓励各机构自查自纠、主动揭示存在问题并认真整改。&
  根据检查要求,在落实整改的过程中,各保险机构要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区分问题性质,分别进行整改。对制度机制和内控管理存在漏洞的,要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内控体系;对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保监会整顿保险资管通道业务
  日前,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清理规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道类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银行存款通道等业务的清理规范工作。
  此次清理规范是为&进一步加强受托投资管理,防范资金运用风险,避免出现因内控措施不严导致资金被不法分子挪用或诈骗等风险事件。&
  业界表示,目前保险资管通道业务规模超过万亿,其中以银行存款通道为主,占比大约在85%以上,这也是此次成为清理重点的原因。
  据了解,保险资管的存款通道业务,主要是指资金来源与投资标的均由商业银行等机构确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等形式接受商业银行等机构的委托,按照其意愿开展银行协议。
  简言之,操作方法是银行借用保险资管计划,将银行的同业存单变成协议存款,将收益较低的同业存单变成协议存款,银行可以增加1个百分点~3个百分点的利差收益,而保险公司不承担主动管理职责,投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却可以收取一笔通道费。
  通知显示,此次清理规范工作以公司全面自查为主, 会将根据非现场监测情况,对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其中自查内容包括投资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在清理规范期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暂停新增办理通道类业务。
  保监会要求,各资管公司要在日前完成自查及清理规范工作, 并报送通道类业务自查报告。对存在风险的相关业务,公司应当及时整改,并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对已经发生损失风险的,公司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据了解,通道类业务近年不仅在保险资管,也在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中都有快速发展的势头。通道类业务具有三大特征,即免尽职调查、投资指定而不需要承担主动管理的风险、以及到期原状返还,使得通道业务具有监管套利的属性,这也是大获发展的重要原因。目前,基金子公司的通道已经受到相关规定的约束。
国家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印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6月1日发布《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能源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一批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能源技术装备、关键部件及材料对外依存度显著降低,我国能源产业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形成。到2030年,建成与国情相适应的完善的能源技术创新体系,能源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能源技术水平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支撑我国能源产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进入世界能源技术强国行列。
  行动计划指出,虽然我国能源科技水平有了长足进步和显著提高,但与世界能源科技强国和引领能源革命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一是核心技术缺乏,关键装备及材料依赖进口问题比较突出。二是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不够突出。三是创新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四是缺少长远谋划和战略布局。
  行动计划明确了能源技术创新的15个重点任务:
  一是煤炭无害化开采技术创新。2030年实现智能化开采,重点煤矿区基本实现工作面无人化,全国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95%以上。
  二是非常规油气和深层、深海油气开发技术创新。2030年,深-超深层油气资源有效开发,勘探开发埋深突破8000米领域,形成米有效开发成熟技术体系。实现深远海油气田工程技术有效开发达到4000米水深,深海油气勘探、钻井以及开发生产关键工程技术与装备完全国产化。
  三是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创新。研究二氧化碳低能耗、大规模捕集技术,建设百万吨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系统示范工程。
  四是先进核能技术创新。开展深部及非常规铀资源勘探开发利用技术研究。推进快堆及先进模块化小型堆示范工程建设,实现超高温气冷堆、熔盐堆等新一代先进堆型关键技术设备材料研发的重大突破。开展聚变堆芯燃烧等离子体的实验、控制技术和聚变示范堆DEMO的设计研究。
  五是大型风电技术创新。研究适用于200-300米高度的大型风电系统成套技术,研发100米级及以上风电叶片。
  六是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创新。2030年实现大规模氢的制取、存储、运输、应用一体化,实现加氢站现场储氢、制氢模式的标准化和推广应用;完全掌握燃料电池核心关键技术,建立完备的燃料电池材料、部件、系统的制备与生产产业链,实现燃料电池和氢能的大规模推广应用。
其他9个重点任务包括: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高效太阳能利用技术、乏燃料后处理与高放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技术、高效燃气轮机技术、先进储能技术、现代电网关键技术、能源互联网技术、节能与能效提升技术,以及生物质、海洋、地热能利用技术等方面的创新。
两部委推进电力管线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据悉,为鼓励电网企业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共同做好电力管线入廊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5月31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电力管线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意见。
意见要求统筹管廊电网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城市编制管廊专项规划,要充分了解电力管线入廊需求,事先征求电网企业意见,合理确定管廊布局、建设时序、断面选型等。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编制电网规划,要充分考虑与相关城市管廊专项规划衔接,将管廊专项规划确定入廊的电力管线建设规模、时序等同步纳入电网规划。
  意见要求城市组织编制管廊年度建设计划,要提前告知当地电网企业,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已经纳入电网规划的电力管线,电网企业要结合管廊年度建设计划,将入廊部分的电力管线纳入电网年度建设计划,与管廊建设计划同步实施。
  意见明确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入廊管线单位应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鼓励电网企业与管廊建设运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有偿使用费标准或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供参考收费标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或暂不具备协商条件的,有偿使用费标准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号)要求,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各城市可考虑电力架空线入地置换出的土地出让增值收益因素,给予电力管线入廊合理补偿。
▲审计署严查借统筹整合之名搞政绩工程等问题
  审计署办公厅5月27日发布&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的意见&。意见指出,在推动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相关政策落实中,必须牢固树立脱贫实效导向,不仅要推动把&零钱&变&整钱&、&死钱&变&活钱&,更要推动把&整钱&、&活钱&用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上,促进提高脱贫成效。
意见要求严肃查处借统筹整合之名,搞楼堂馆所、&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切实保障统筹整合过程中的资金安全和绩效。在审计中,既要揭示一些部门和地方&情况不明决心大&胡乱花钱,造成浪费的问题,也要反映&前怕狼后怕虎&不敢花钱,贻误脱贫攻坚战机的问题。
  ▲我国将放开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5月28日在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表示,中国将加快实施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推进以服务业为重点的新一轮对外开放。
  他说,中国将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建立面向全球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积极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发展的管理体制、促进机制、政策环境和监管模式,着力构建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和市场化的营商环境,为中国与世界各国在服务贸易领域深化合作创造有利的条件和公平的竞争环境。
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中国服务贸易年均增速达到14.5%,为世界平均增速的2倍。2015年,服务贸易进出口达到7130亿美元,同比增长14.6%,居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第二位。&服务贸易的发展对中国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助推作用。&高虎城说,&十三五&期间,中国服务贸易将迎来一个全面发展的黄金时代。预计到2020年,中国服务进出口额将超过1万亿美元,为各国服务企业提供巨大的市场和重要的合作机遇。
  ▲国务院发文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
  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企业为主体,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为抓手,改善营商环境,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着力提高消费品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要,实现消费品工业更加稳定、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
  《意见》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住制约消费品工业提质增效、创造品牌、转型升级的关键问题,支持企业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满足消费升级需要的产品和服务,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促进供给升级和需求升级协调共进,推动消费品工业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到2020年,消费品工业传统优势得到巩固提升,新兴产业不断壮大,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三品&专项行动取得积极进展,品种丰富度、品质满意度、品牌认可度明显提升,产品和服务对消费升级的适应能力显著增强。
  在&增品种&方面,《意见》提出,将推进&提高创意设计水平、增加中高端消费品供给&、&发展智能、健康消费品&、&发展民族特色消费品&三大发展措施;&提品质&方面,将通过&开展国际对标&、&加强质量精准化管理&、&推进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保障药品和优质原料供应&四大手段予以实现;&创品牌&方面,则会以&提高品牌竞争力&、&培育知名品牌&、&完善品牌服务体系&、&推进品牌国际化&的方式,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为了确保&三品&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意见》还提出了七项保障措施,其中包括:完善市场准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监管、完善产业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发挥协会作用、加强舆论引导。
  《意见》还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着力完善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围绕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沪深交易所发布停复牌新规
5月27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指引,严格控制上市公司停牌时限。指引中表示上市公司涉及重大资产购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而在连续停牌时间上,沪深交易所略有差异。上交所称,连续筹划重组的,停牌不超过5个月;而深交所则表示,公司筹划各类事项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
对此,市场人士预计,停复牌规则应该是以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停复牌时间历史数据为依托进行制定,沪深交易所历史数据不同,所以会有相应差异。
▲发改委将采取三项措施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5月30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详细介绍了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赵辰昕表示,十三五时期,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一是要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并发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完善港口建设费、废气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垃圾处理费等单项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规范罚没财务处理处置政策,制定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制度。二是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全面落实中央和省两级已出台的各项取消、停征、免征收费基金的措施,全面实施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工作。三是推进非税收入管理立法,加快起草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将非税收入纳入法制化轨道。
非税收入就是政府财政收入中除了税收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比如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行政性收费收入、彩票公益金、罚款没收收入等,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形式,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但目前非税收入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地方,收费项目多、环节多、数量大,还有一些地方非税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这些现象都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下一步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快解决。
▲能源局就国家石油储备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能源局5月31日公布《国家石油储备条例(征求意见稿)》。
能源局在意见稿的说明中称,在起草过程中,有意见提出,成立或指定机构对政府储备实行统一管理。考虑到目前委托大型石油企业管理石油储备基地的实际做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国家设立或者委托有关单位负责石油储备基地运行管理。同时规定,设立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既体现目前做法,又为将来的改革留有余地。
  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石油储备设施建设运营,国家石油储备单位可以租赁企业石油储备设施存储政府储备石油。主要考虑,体现市场化改革方向,促进多种经济成份参与政府储备设施建设。
采纳有关石油企业和专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储备石油的收储、轮换原则上应当通过交易市场公开进行。
▲住建部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制
据悉,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近日,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了20条政策和制度措施。
  按照这一意见,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应当本着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原则,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可以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和完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各项监管手续,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
意见提出,工程总承包企业要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和完善组织机构,形成集设计、采购和施工管理于一体的组织体系。要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标准、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等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各类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示范引导,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扩大工程总承包的影响力。行业组织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企业诉求,开展政策研究,组织人才培训,总结交流经验。住建部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创新建设工程管理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进各项制度措施落实,促进工程总承包进一步发展。
▲四部委联合发文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围绕改革总体目标,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精干力量,抓紧编制本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按照用十年左右时间完成改革任务的总体要求,倒排时间,合理安排改革进度,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确保如期实现改革目标,并要重点明确3-5年率先实现改革目标的地区范围。
  《通知》强调,各地要坚持多措并举,狠抓任务落实。要把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补足补强,为各项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根据农业水价改革目标合理制定价格调整计划,把握调价时机、力度和节奏,确保调整后的农业水价可接受、可实施。水资源紧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的农业水价要率先调整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条件具备的地区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同时,要积极筹集资金,建立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通知》明确,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强化培训宣传,围绕推进改革开展专门的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政策落实不走样、见实效;加大对改革内容的宣传解读,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农业部将从四方面加快推进国产奶业转型升级
  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6月2日在第七届中国奶业大会暨2016中国奶业展览会上表示,近年来,我国奶业主要受自身竞争力不强和国内外市场环境影响,一直在困难中前行。比如我国奶业饲料、人工、技术、管理等生产成本过高,奶牛养殖和乳品加工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消费者对国产乳品信心不足。同时,最近两年,进口低价乳制品冲击与消费增长放缓&两碰头&,造成我国奶业产品销售不畅,奶农卖奶困难。他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业部将从四个方面发力,加快推动我国奶业转型升级:
  持续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继续实施奶牛遗传改良计划,扩大奶牛生产性能测定范围,发挥奶牛育种联盟的作用,加大优秀种公牛培育和良种推广力度。继续推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养殖小区转型升级和规模牧场建设,力争奶牛养殖规模化率每年提高2至3个百分点。
  持续加强优质饲草料生产体系建设。抓好扶持政策落实,扩大奶牛优质饲草种植规模。继续推进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每年新增优质苜蓿种植面积50万亩。&粮改饲&试点范围扩大到整个&镰刀湾&地区,2016年试点县达到100个,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达到600万亩以上,优先满足奶牛养殖需求。
  持续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完善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国8500个奶站和6000辆运输车实现全覆盖、动态化、精准化监控。继续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重点加强婴幼儿奶粉奶源监管,严厉打击生鲜乳违法添加行为。
  持续加强行业发展成就展示和消费引导。让消费者了解和信任我国奶业的相关政策支持、监管保障和安全生产能力。今年农业部将通过组织拍摄播放奶业公益广告、发布中国奶业质量报告、支持奶协举办中国奶业D20峰会等多种方式,引导消费者认知国内奶业现状,提振奶制品消费信心。
中纪委要求国资委对央企存在的一些问题督促整改
  据报道,根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6月1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向国资委党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日至4月29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对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视。
  中央第十四巡视组组长陶治国指出,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弱化,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进度较缓,改革系统性、针对性、时效性不够强;实施监管有欠缺,存在越位、错位、不到位等问题,追责问责制度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对央企存在的一些问题督促整改不力。党的建设缺失,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一些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淡漠,不严格执行党内制度,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以及存在&带病提拔&、干部结构不合理和轮岗交流少等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两个责任&落而不实,监督合力不足,执纪问责偏轻偏软;奢靡享乐敛而未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廉洁风险形势严峻复杂,以权谋私、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突出。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及有关方面处理。
  陶治国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巡视发现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做好巡视整改。二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根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穿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强化&五大发展理念&,抓紧向&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职能转变,抓紧制定和完善国有企业改革各项配套制度,加大央企改革试点和总结推广力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强化监督职能,严格管理应管事项,坚决放手不该管事项。三是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切实增强党员意识,严格落实党内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收交党费,对党员管理不规范、基层党委长期不换届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导向,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干部结构,探索创新央企选人用人的机制制度。四是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认真落实&两个责任&,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党委书记要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强化管党治党意识,以上率下,对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四种形态&,认真核实巡视移交问题线索,专项治理违规兼职取酬。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对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要重新梳理,在坚持中深化,严格对照落实。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姜信治指出,国资委党委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要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做到知错就改,&不贰过&,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巡视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国资委要求央企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国资委办公厅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国资委和国有企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各类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根据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建立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做好招聘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相关信息,要在本企业网站开辟招聘专栏,提高招录工作的透明度,对拟录用人员应进行公示并明确监督渠道,推动实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通知说,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发展新常态,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加大,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更加复杂,各级国资委和国有企业要统一思想,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稳增长、调结构中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各类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通知说,要采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去工作,完善工资待遇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办法,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
  通知并要求,各级国资委和国有企业要深入贯彻关于援疆、援青、援藏的总体部署,尽力吸纳新疆、青海、西藏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央企业要继续组织开展好三地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
上海将争取在十三五末85%国资布局到四大领域
  5月27日,在上海市政协重点协商办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专题提案座谈会上,上海市国资委主任金兴明介绍,在&十三五&末争取85%国资布局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等4大领域。
  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上海主要是实施&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今年&三个一批&清单共219个项目。
  金兴明表示,上海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要以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为重点,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而在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中,金兴明表示,上海还将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制定上海市员工持股实施方案,重点在整体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等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试点,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做优做强。
  数据显示,目前上海国资系统集团层面整体上市公司是7家,占到上海国资竞争力产业集团的1/3。其中&十二五&之前完成整体上市的1家,&十二五&期间完成6家。尤其是2015年,包括绿地集团、城建集团、现代集团在内的3家企业已经实现整体上市。
人社部称就业结构继续向三产转移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5月30日公布的4月份11省市就业调查数据显示,人力资源市场求人倍率环比上升,多数监测省份企业用工人数有所增加,就业结构继续呈现从第一、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的趋势,就业总体形势保持平稳态势。
  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对数据进行解读称,从监测的十几个省市用工数据来看,企业用工有所增加,用工大省广东的企业用工人数已经连续两个月增加,这是很好的趋势。
  4月份11省市人力资源市场求人倍率(招聘人数与求职人数之比)为1.12,环比上升0.03,同比下降0.04,但下降的态势有所缓和。
  4月份,广东省651家监测企业员工总数为45.7万,比上月增加0.7万,连续两个月增加;福建省90家监测企业员工总数为15.4万,比上月增加0.1万,结束了此前连续四个月减少态势;浙江省10,421家监测企业员工总数为266.6万,与上月持平;江苏省920家监测企业员工总数为65.6万,比上月减少0.4万,安徽省1,000家监测企业员工总数为81.2万,比上月减少0.6万。
  郑东亮表示,对去产能行业企业集中的局部地区规模性失业风险需予以高度关注。人社部门按照多渠道分类安置的思路,从市场化就业、政策扶持、就业能力培训、就业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障兜底等多方面提供服务和支持。
  江苏省反映,4月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但全省经济发展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传统制造业企业用工更趋稳慎,特别是去产能行业企业集中的局部地区规模性失业风险需予以高度关注。
  浙江省表示,随着春节后招用工旺季结束,企业普工需求得到明显补充,4月份市场供求回落明显。同时,今年节后供求旺季持续时间较往年有所缩短,加工制造、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传统劳动密集型行业用工需求相对低迷,对劳动者求职就业产生一定压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此前表示,稳增长根本是为了保就业,要尽早建立统一的就业信息数据平台,就业数据与经济数据同等重要,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
国务院正式印发&土十条&
  据悉,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国务院5月31日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
  针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3个&十条&的编制工作。其中,&大气十条&、&水十条&分别于2013年、2015年发布实施。
  &土十条&的总体要求是,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12.670, 0.41, 3.34%)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土十条&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土十条&的主要指标是,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土十条&要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其中,要发挥市场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发行股票。探索通过发行债券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开展试点。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牵头,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参与)
九部门发布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指导意见
6月2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能源局、海洋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是指划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指标约束,将各类经济社会活动限定在红线管控范围以内。
  一是设定资源消耗上限。合理设定全国及各地区资源消耗&天花板&,对能源、水、土地等战略性资源消耗总量实施管控,强化资源消耗总量管控与消耗强度管理的协同。、
  二是严守环境质量底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综合考虑环境质量现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污染预防和治理技术等因素,与地方限期达标规划充分衔接,分阶段、分区域设置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强化区域、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质量达标地区要努力实现环境质量向更高水平迈进,不达标地区要尽快制定达标规划,实现环境质量达标。
  三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蓄洪水、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保持自然本底、保障生态系统完整和稳定性等要求,兼顾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科学划定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领域生态红线,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有效遏制生态系统退化的趋势。
我国首次划定风电、光伏利用底线
  据悉,在我国大力推广新能源发电之时,今年一季度,弃风电量却同比增长85亿千瓦时,弃光情况在光伏产业中也愈发严峻。针对这一情况,国家发改委在5月31日发布了《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详细规定了光伏发电、风电重点地区的最低保障收购小时数,这也是我国在多次提及保障性收购后,第一次划定具体收购门槛。
  具体来说,光伏发电、风电的重点地区根据目前存在问题的严重性被分为一类和二类,各地的保障性收购小时标准不同,其中光伏发电最高门槛为1500小时,最低1300小时;风电最高为2000小时,最低1800小时。
  以宁夏、甘肃嘉峪关、新疆克拉玛依等地为例,按照《通知》规定,保障性收购小时数为1500小时,也就是说,如果当使用情况低于这个数量时,政府必须出手购电,以扶植新能源发电企业。
  &这一举措相当于'兜底',解决了部分地区光伏、风电无法消纳的问题,有利于短时间内减少弃风、弃光的现象&,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宝石,&但是在全国电力大范围过剩的环境下,仅依靠这一政策难以解决问题。未来,还是应该减缓弃风、弃光严重地区的风电、光伏建设。同时,还要争取在其他市场前景相对广阔的城市进行布局,才能避免弃风、弃光问题的长期存在。&
环保部将开展钢铁、煤炭行业排污费征收专项稽查
环保部5月27日宣布,决定组织开展钢铁、煤炭行业排污费征收专项稽查工作,促进钢铁、煤炭行业环境污染防治的规范化管理。
稽查范围方面,2015年度钢铁行业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烟尘等污染物排污费征收,煤炭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以及焦化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烟尘等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情况是本次稽查重点。
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试点秸秆综合利用
  财政部日前宣布,今年财政部通过整合和调整增加预算安排10亿元资金,会同农业部围绕加快构建环京津冀生态一体化屏障的重点区域,选择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10个省(自治区)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试点。
  据悉,中央财政试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由试点省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多元利用、农用优先,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通过政策鼓励扶持,引导农民自主自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露天焚烧。
  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要求坚持农用为主,以肥料化、饲料化促进种养结合,推动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生物腐熟还田、养畜过腹还田,因地制宜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秸秆成型燃料、秸秆食用菌种植等能源化、燃料化和基料化利用。
  各地可通过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支持提高秸秆工业化利用水平,对已经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的生物质燃油、乙醇、秸秆发电、秸秆多糖、秸秆淀粉、造纸、板材等,积极研究加快产业扩张和技术扩散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秸秆工业化利用率和利用水平。
  同时,鼓励各地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快培育发展秸秆收储运等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并将农机购置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扶持措施与秸秆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形成政策合力,做大做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基础平台。
财政部、农业部在要求试点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管理服务和资金监管的同时,明确对试点省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考核后三名的省份将退出试点范围,以期实现试点省份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和有利于推动试点工作开展的激励约束机制。
宁夏大气污染防治清单确定十大项目治理期限
  5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列出2016年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清单,并确定十大项目污染治理期限。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清单包括燃煤工业锅炉淘汰项目、工业烟粉尘治理项目、工业堆场治理项目等10个清单,内容涉及具体企业公司名称、治理措施以及完成治理期限。其中,燃煤工业锅炉淘汰项目清单中,确定淘汰398家单位的430台燃煤工业锅炉,五市要分别于今年9月、11月、12月底前完成淘汰任务;石化、煤化工、生物发酵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要于9月底完成;要对41个煤场、渣场、料场、原料堆场进行扬尘污染治理等。
  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还将对138家企业的216台设备进行除尘改造,对12家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立大气环境超级监测站、平罗县城区空气自动站、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网络、生态功能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备机。全区59家企业的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还将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按照目标,到2017年全区地级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0%。
中国或可将碳税和碳市场组成政策组合拳
哈佛大学校级教授乔根生(Dale Jorgenson)近日表示,鉴于现在设计的全国碳排放权市场还不能覆盖所有的碳减排,对没有覆盖到的行业或企业,可以通过征收碳税刺激企业进行碳减排,形成一个碳税和碳市场的政策组合拳。&这意味着一部分减排尤其是大的高耗能企业的减排可以通过碳市场解决,而剩下的,比如小企业,可以通过碳税解决。&
  碳税(carbon tax)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emission trading system,简称ETS)是目前全球减排中推行的两种政策实践。前者向化石燃料使用方征税,比如英国、德国以及北欧等国均采用之。后者是设定总量后、将排放权分给企业,并形成碳排放权市场激励减排,目前规模最大的是欧盟ETS,此外加拿大BC省也在实行。
  即使不考虑两种制度并用的复杂,碳税短期内也不会在中国得以实行。在3月20日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财政部长楼继伟介绍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新动向时,明确表示中国将不会单独设立碳税,而是会将碳税安排在目前准备的税种里作为一个税项,如环境税或资源税。2016年资源税改革扩大范围并未涉及碳税。
  2006年,中国开始围绕碳税进行系列研究,包括制度设计、对经济影响等,但最终并没有征收碳税,而是逐步坚定转向ETS。
  2011年,中国首次将温室气体控制写入&十二五&规划,同年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以逐步推广。2015年《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中国宣布计划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将覆盖钢铁、电力、化工、建材、造纸和有色金属等重点工业行业。2016年初,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将2016年视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攻坚时期,国家、地方、企业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全国ETS建设。
  通过观察中国碳市场的试点建设,乔根生认为,七个碳试点市场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企业参与度也比较高,为全国推广碳市场提供经验。
  &中国现有碳排放试点配额的发放主要通过向企业免费发放配额来完成,拍卖的比例很小,政府从拍卖中得到的收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开征碳税获得的税收收入则可以用于其他税种的减税,从而刺激经济。&乔根生解释,开征碳税(所得收入)可以用于降低其他的税,从而缓解对GDP的影响。乔金森的研究领域包括信息技术、经济增长、能源环境、收税政策、投资行为以及应用经济学。
  碳税和碳市场孰优孰劣的讨论盛行气候变化圈,认为碳税劣者所持理由,可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直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表文章一窥,包括认为碳税对经济负面影响更大、效果更不确定、接受程度较低等。支持碳市场者不乏构想未来建成全球连接的ETS者。
  &要建立全球统一的碳定价体系,一些学者认为碳税优于碳交易。&乔根生提到,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拉加德和世界银行行长金墉,他们倡议全球统一的碳税。中国目前已经决定先走全国碳市场,2017年全国碳市场建立后可以考察下一步引入碳税政策的情况。
  乔根生此行来京参加碳税以及资源税相关研讨会,会上加拿大学者介绍了加拿大BC省的碳税政策的经验。该省2008年开始征收碳税,另一方面降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结果发现BC省的经济增速快于其他省份,他们将此归功于碳税的刺激作用。
&我们的建议是如果引入碳税,最好开始时从较低税率开征,再逐渐提高税率的水平。&同乔根生教授合作研究的经济学家Mun S. Ho表示。&这是因为从低税率逐渐提高到高税率,可以减少对经济的冲击,持续上扬的碳税价格信号可以刺激企业进行低碳转型,早点布局,这也是加拿大BC省碳税的经验之一。&
二十个城市入选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
  国家发改委5月27日发布关于做好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天津、沈阳、哈尔滨、上海、南京、青岛、厦门、武汉、广州、深圳、重庆、成都、西安、乌鲁木齐、郑州、保定、临沂、赣州、岳阳、义乌等20个城市为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
  通知要求,一是加强城市物流规划等工作,突出发展战略创新。试点城市要加强顶层设计统领城市物流发展,立足城市产业发展和区位特点,统筹物流与三大战略、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的关系,创新物流发展战略思路,正确把握发展方向,科学制定或完善发展规划,形成与国家战略相契合、与城市总体战略相融合的城市物流发展战略。
  二是推进城市物流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突出政策环境创新。试点城市要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物流创新发展,围绕现代物流发展的实际需要,立足简政放权和多部门统筹协调,创新体制机制设置和制度安排,营造有利于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环境,探索行之有效的政府管理手段和创新做法。
  三是完善城市重大物流设施布局建设,突出基础条件创新。试点城市要积极发挥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在引导和支持城市物流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围绕自身物流发展战略需要,科学设计和不断优化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及功能,创新重大物流设施建设模式,探索提高城市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的有效办法,夯实城市物流创新发展基础。
  四是推动专业物流领域发展,突出运行模式创新。试点城市要紧扣物流实际运行,围绕自身在发展中形成的特色和优势物流领域,例如多式联运、工业品物流、城市配送、冷链物流、农产品物流等,加大配套设施建设以及管理政策设计,引导和促进专业物流领域获得创新突破发展,形成可复制和推广的实际运行创新成果,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五是推动区域物流一体化发展,突出协作创新。试点城市要注重发挥城市带动功能,以建立现代化的区域物流服务网络为目标,探索区域物流分工协作发展模式和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区域物流基础设施、信息等的互联互通和功能共享,促进物流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区域物流一体化发展。
  六是培育物流企业发展,突出发展动力创新。试点城市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活动中的主体作用,针对现代物流企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应用互联网思维等开展供应链管理、优化物流资源配置等新特点和新需求,创新管理手段,引导和支持物流企业进行经营和服务创新,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培育创新动力。
重庆市出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二十条&
  日前,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科委同步制定印发了《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形成了全市大力度、大规模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二十条&举措,以推动全市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二十条&举措主要内容分为&政策包&和&服务包&两类。
  &二十条&之政策包举措:
  1、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低于3万元的免收增值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减按50%计算、执行20%的所得税税率;新开办的享受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两年补贴。
  2、入驻众创空间、创业就业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的,给予5万元以内的创业补助、15万元的创业扶持贷款,以及场地租金、生产经营设备购置、商业贷款贴息等后续扶持项目的补助。
  3、成立时间3年以内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参加相关认定赛事并获得优胜名次的,由各种子投资基金给予最高30万元免息信用贷款或20万元公益参股。
  4、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奖励200万元,对挂牌新三板的奖励100万元,对股份制、非股份制科技型企业挂牌重庆OTC科技创新板的奖励25万元或5万元。
  5、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
  6、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认定次年起,连续三年按照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的额度给予返还,每年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作为研发专项资金补助。
  7、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实际额度不超过6%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8、高新技术企业免缴科研与生产建设用房城市建设配套费。
  9、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金融机构,按照总额30%、单笔不超过150万元给予坏账损失补偿,其贷款实际利率应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的150%。为质押贷款提供担保或保险的公司,给予每笔贷款金额1%的担保费和保险费补助。
  10、优先将高新技术产品尤其是首台套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向科技型企业发放创新券,用于购买科技服务;鼓励国有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科技成果转化激励。
  &二十条&举措的&服务包&包括:
  11.设立各10亿元的种子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各区县、园区、高校、院所以及社会资本共同组建创投基金,提供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股权投资服务。
  12.设立科技融资风险担保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坏账损失补偿资金,引导银行、担保、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质押、信用担保等贷款服务。
  13.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OTC)设立科技创新板,提供B2C众筹募资服务。与证券交易所合建网络路演中心,提供面向全国的投融资对接服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开展网络债权众筹服务。
  14.发展多层次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提供价值评估、交易撮合、成果筛选与推介等服务。
  15.大力发展品牌众创空间,建立覆盖全区县和新兴产业的众创孵化体系,为创客提供研发、检测、中试和创投资本、创业辅导等全链条孵化服务。
  16.建立重庆科技资源共享网络平台和服务基地、集成中心、用户工作站等服务体系,采取&代理制&&融资租赁&等方式,提供科研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技信息等服务。
  17.指导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帮助开展竞争对手监控、目标市场知识产权态势分析、突破专利壁垒,规避侵权风险。指导开展专利价值评估和专利技术引进、许可、转让,构建专利池,组建专利联盟。
  18.设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立侵权违法档案和征信系统,帮助企业快速确权、获权、维权,严厉查处假冒专利,调处专利纠纷。
  19.依托科技服务云平台,提供人才撮合交易服务。实施&三百科技领军人才&和&五大功能区域创新创业团队&培育引进计划,为各类人才提供工作与生活配套服务。
  20.免费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股份制改造、上市辅导、上市渠道选择等培训服务。整合中介服务资源,开展专题辅导与诊断、会计、知识产权、法律等培训服务。
  据悉,通过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二十条&政策集成与服务创新,通过全市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各界参与,到2018年,全市要新增科技型企业1000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新增挂牌上市企业100家;到2020年,全市要累计新增科技型企业2000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0家(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3000家),新增挂牌上市企业200家。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河南省5月30日公布《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方案》要求,示范区在空间布局上要按照&三市三区多园&的架构,加快形成创新一体化发展格局。即以郑洛新三市作为示范区建设主体,以郑州、洛阳、新乡三个国家高新区作为核心区,在三市内规划建设一批园区,实现产业发展差异化。郑州、洛阳、新乡三个片区在功能布局上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特色明显的产业格局。
  《方案》确定了示范区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为,郑洛新三个国家高新区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带动郑洛新三市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示范区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带动河南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示范区内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5%以上,服务业占生产总值比重在50%以上。将把示范区打造成为国家重要的装备制造、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现代物流创新中心和产业基地,成为中西部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土。
  《方案》提出示范区建设的六项重点任务,包括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技术转移和开放合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构建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和促进郑洛新城市群协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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