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强捧流量明星,是粉丝的错还是资本的错?

这是到目前为止看到的,最让人满意的文章!(全文搬过来了,自行阅读)

来源:“董希淼”百家号,作者:伊舟(经济学博士)
"227事件"引起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从最初的混战,到现在有些理越辩越明,比如法理。但涉及很多深层次的问题,从娱乐业的商业模式到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价值观,还很复杂,很难达成共识和容易的解决方案。


一、明星和粉丝的关系、对粉丝的责任
一种比较普遍的看法是,明星对粉丝有引导责任。比如肖战没有尽到对粉丝的引导责任,就应该为粉丝的不良行为买单。
二律背反的一灯如豆写的"饭圈文化的精神控制特征",说"成也粉丝,败也粉丝,肖战因粉丝起、得粉丝利,那就不可能不为粉丝的不良行为埋单。"
凤凰网娱乐的微博"十问肖战",说"饭随爱豆,你认为你做了一个好的表率吗? "
杨樾的"如何预防传染性脑残",说"有什么偶像就有什么粉丝。粉丝的构成是用偶像的性格与人格筛出来的。"
刘润"偶像对粉丝的管理,是传递正确的价值观"认为,流量明星并不对粉丝具有管理能力,但作为粉丝的精神领袖,最重要的,是传递积极、正确的价值观。
这虽然不是完全没道理,粉丝会在一定程度上受明星的影响,但都高估了明星对粉丝的影响力。我们要做的,恰恰是不应该过于强调明星在思想上去引领粉丝,因为这另一面就是赞成粉丝将明星视为精神领袖、人生导师。


(一)明星和观众之间是什么关系?
根本上是一种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关系。明星演影视剧、唱歌、跳舞,带给大家娱乐产品,观众付费,和其他商品一样。但文化娱乐业的商品和一般商品不同之处是其精神性和情感性特别强,观众容易投射更多情感和关注。粉丝,是感情比较强烈以至于愿意投入更多时间和金钱的观众(有个定义,粉丝是认同IP或者明星并产生付费行为的人)。他们更可能受到明星的影响。
粉丝从明星身上受到的影响,是明星形成的一种副产品(by-product),不是明星的本职(精进技艺,拿出好作品)所在。演艺人员如果德艺双馨、品德修养好,既对其个人艺术生涯有利,也会产生激励粉丝积极向上的正外部性。如果其言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也可能对粉丝有不良影响。
(二)为什么明星的社会影响这么大,少数顶尖明星的收入特别高?
1.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看
历史上,古代的演艺人员主要是演戏剧的,被称为"戏子",是个地位低下、非常弱势的群体。有的有钱有势的达官贵人自己就能养得起戏班子,如《红楼梦》里的家班。有的虽然面向大众演出,被金主"捧角",有时也被霸占欺凌。如李碧华《霸王别姬》里写的从袁四爷到日本侵略者等如何对待程蝶衣的,巴金《秋》里写的高克安老爷包下男旦张碧秀,都是文学作品对现实生活的反映。
现代娱乐业,和古代只能现场小范围传播的演出不同,通过影视传媒覆盖广大受众,大众文化兴起。广大消费者替代了过去少数权贵阶层,成为支撑明星的主力消费群体。正如瓦尔特·本雅明指出的,可实现高效生产的机械复制技术成为主导,这是文化生产转向文化产业最为重要的条件,构成了现代文化生产的重要基础。盈利模式也逐渐变化。娱乐业造星造梦,制造"人造神话"。神话被一层"魅"(enchantment)或者"灵晕"(aura)所包裹。"机械复制的生产方式导致了灵晕凋谢,作为应对,现代文化产业则形成了一种灵晕补偿机制,这就是现代文化神话制造的基本原理。灵晕补偿对于现代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最突出的表现是文化产业与广告业的交织,广告是对文化产品(不限于文化产品)进行灵晕补偿的重要手段"(曹晋彰,2019)。而且这一现象随着娱乐业的发展越来越突出。正如分析师裴培所写,"全球娱乐产业发展的推动力:有钱、有闲、有意愿""工业化效率提升导致休闲时间的日益膨胀,推动全社会大众娱乐消费需求的释放"。恩格尔系数下降,人们用于娱乐的支出上升。大家可能感觉粉丝追星越来越疯狂,其实是因为人们越来越有钱有闲。因此明星的影响力超越以往。
明星看似风光无限,但因为消费者偏好的不确定性,竞品太多,这个职业也更为脆弱。以前明星很少,比如"四大名旦"可以红几十年,而现在"江山代有才人出",一部成功的影视剧可能就捧红一个演员,一部失败的影视剧也可能使一个演员背上"票房毒药"的恶名,很久不能翻身。或者人们偏好变化,一个明星就"过气"。


从生产者角度,少数明星收入很高,肯定是他们付出了努力,但明星有多红,收入有多高,是"劳动价值论"不能解释的,并不是和付出劳动成正比,而是在于观众的感受。每个明星的相貌、演技、唱功,具有独特性和稀缺性,使观众的接受和喜爱程度不一样,形成一种经济租或说生产者剩余。越红的明星,租或生产者剩余越大。
从消费者角度,一般的商品,对消费者的使用价值接近,消费者都希望在同样质量下以更低的价格买到,但明星给观众带来的快乐(艺术享受、心理愉悦),也就是消费者剩余,方差特别大,也就是不同的观众感受天地悬殊。有的观众觉得这个明星给他带的消费者剩余特别大,所以愿意支出额外的价格去追星。有一些是理性的选择,比如只要这个明星演的电影电视,他就会进电影院看或付费看,甚至爱屋及乌,或为让这个明星更有商业价值,买他代言的商品(由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决定,有一掷千金买奢侈品的,也有买快消的)。但也有一些是被一定程度上"洗脑"误导,好象不额外花钱就是"白嫖"。有的观众觉得这个明星给他带来的是负效用,比如毁了一部剧,让人受不了。
明星的超额收益来自于粉丝的贡献,这种贡献,主要还是因为消费者自己从中获得消费者剩余(快乐)而自愿支付的从经济学来看,类似于生产者通过完全差别定价,获得最大的消费者剩余(比如小剧院的每个座位因角度、远近都不一样定价),但和经典的单一商品的完全差别定价相比,方式更加多样(比如,各种周边产品,演唱会,代言商品)。
有的人认为明星挣得太多了。押沙龙的《为什么人一犯傻,正义感就容易爆棚》《不是你观念先进,只是因为你不像父母那样爱他》将明星为什么挣得多的道理写得很直接和幽默。"现在很多人都说明星拿的太多了,赚钱太容易了!那是胡扯。在我看来,明星拿的一点都不多,赚钱一点都不容易。那个行业的金字塔摆在那儿,你得有多大的勇气,又有多好的运气,才能爬到顶峰?"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有多少父母愿意孩子选择演艺道路?这是一条容易走的道路吗?
(三)明星能成为粉丝的"精神领袖"吗?
本雅明指出,电影工业的发展需要"灵晕"的"加持",需要制造"明星崇拜"、渲染"明星魅力"以吸引更多的观众和票房。这是一种"灵魂补偿"。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这个文化现象,不能将"人造神话"视为真理,将明星视为神。
让明星来教化众生,是让明星负载了不能承受之重。明星只是演艺工作者,不是人类灵魂工程师。很多明星自己还很年轻,并没有足够的人生积淀、思想素养去指引别人。他们的一言一行都这么受到关注,还肩负起指引那么多人的重任,也真是难为他们。演员的职业非常特殊,我们每个人都是做自己,虽然在社会角色中也有一定"演戏"的成分,而演员,需要全身心投入,"魂穿"角色,饰演他人,有时会导致自己入戏深、走不出来,演技好也会导致观众入戏走不出来,人戏不分。明星生活的世界,和一般人有很大不同,未必是适合一般人学习的对象。比如,因为娱乐圈俊男美女太多,面临的诱惑太多,恋爱婚姻状况比一般人更不容易稳定;因为职业要求,他们的衣着消费各方面远较普通人奢侈;有些明星,特别是摇滚歌手等创作型的明星,为了寻求所谓的艺术灵感有时以毒品来刺激自己;因为竞争激烈、社会关注度高、压力大,演艺人员中患心理疾病甚至自杀的比例可能高过常人(这只是感受,未寻找研究数据支持。艺人自杀率高,似乎韩国比较显著)。
家长老师以至整个社会,对青少年的教育,是要袪魅、破除明星身上过度的光环,让他们认识到,明星是一个职业有特殊性、能让更多人看到、容易添加光环的普通人。如果他们有好的品质当然可以学习、用以激励自己(比如,不管是演戏还是唱歌跳舞,脱颖而出都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吃很多苦,非有毅力者不能为),但不要把明星作为自己人生灯塔。古往今来各行各业那么多杰出人物不能指引鼓舞人,为什么青少年要将明星作为精神导师?本来的确是将已经盖棺论定的杰出人物作为人生榜样更好。但过于"高大全"的人物、历史人物,青少年又容易觉得有距离感,而和他们年龄相仿、形象靓丽的明星,青少年心理上更亲近喜爱,更会产生模仿心理。但有时明星出了吸毒、出轨等品行问题,粉丝会感到人生幻灭。


(四)明星能为粉丝的行为负责吗?
一个明星,喜欢他的人成千上万都说少了,越是红的明星粉丝越多。比如肖战和王一博,关注他们微博的人各有2、3000万。这些人能在多大程度上受明星的影响?是某个明星的粉丝,只是粉丝的社会角色中很小的一块,受明星的影响,也只是他们从出生以来受父母、老师、社会影响中很小的一部分。
中国古语云"外受傅训,入奉母仪"(古人做梦都想不到要让"戏子"来教育引导自己的孩子吧),教育青少年首先是父母老师的责任。如果一个人连父母老师社会都没教育好,明星能教育好?假如一个人犯了罪,连他的父母都不会被连坐判刑,这人声称他喜欢一个明星,就要明星为他的行为负责?粉丝今天追这个明星明天追那个明星,同时追多个明星,还得制订一个明星的责任追究制度,划分责任?
如果有些粉丝的言行,超出了合理范畴,损害了明星或他人的利益。首先应该被批评谴责甚至惩罚的是这些粉丝,而不是怪明星吸引了、没教育好粉丝。
当然,由于明星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明星也应该首先对自己的品行有更高的要求,以免起到不良的社会影响。其次对粉丝也应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正面引导。
的确有些明星性格直爽,对粉丝的不良言行直言批评。这应该肯定和鼓励。不敢得罪粉丝的,从我们普通人的角度,也可以理解,在商言商,你敢得罪客户吗?服务业,对无理取闹的客户,还不是大都忍气吞声的。不过,如果希望明星对粉丝有一言九鼎的号召力影响力,那他引导的方向错了怎么办?正确的做法仍然是要降低明星的这种影响力。总之,不要指望任何明星去做粉丝的"精神领袖"。世上绝大多数人都没这资格能耐。
(五)明星都是资本制造出的符号吗?
很多人说"资本造星",认为哪个明星红是因为背后的资本支持大。前面也分析了现代娱乐业的特征,明星离不开资本的扶持。但每个人毕竟是独特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人的差异性和主观能动性。比如一个组合中,就有人更红一点有人相对人气不高,分开单飞后,发展好坏区别也更明显。有的演员,就是资本再大力捧也捧不起来,除非特殊背景,资本也不会支持扶不起的阿斗。
影视剧是否成爆款(以及演员是否爆红),有很多偶然性,当然编剧、导演、演员,整个剧组认真投入,有较大的资金投入,大多时候是成功的前提基础,但有时小制作也会爆红。有的大制作投入很多,结果观众就是不买账,票房惨败。没有资本是不行的,但资本也不是万能的。
明星的价值,恰在于其独特性,给人带来独特的审美感受。明星的个人魅力,首先还是来源于其演技、唱功能专业能力,呈现出给人带来艺术享受的作品。其次来自于其个人性格、内涵的魅力。现在有所谓卖"人设"之说。如果靠团队打造"人设",也存在"人设"破灭的风险。而且现在社交媒体太过发达,明星曝光度极高,通过自己的社交媒体主动发声、被采访、上真人秀节目,一言一行都被放在显微镜、放大镜下,如果明星能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时时刻刻伪装自己的真实性格情感,也很困难。有时被过度关注也造成明星的话被过度解读甚至断章取义、曲解。我们有必要这么360度评判一个明星吗?人无完人,一个人还能从出生到死每句话都伟光正得可以做成励志语录?
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下,人被商品化、被物化、被符号化。但我们仍然应该尊重人之为人的价值。将明星捧为神或贬为物,都不是一种正确的态度。


二、粉丝和饭圈存在的问题
因为娱乐业带来的强烈的情感性,有时粉丝情感过分激烈,到了非理性的程度,把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都快当成自己私有财产了。
粉丝的不良行为包括,攻击或打扰/骚扰明星本人,攻击其他人,CP粉和唯粉之间互撕,不喜欢明星结婚等。不说其他人了,明星经常也是受害者。少数他们能制止,多数也制止不了。
1. 攻击/骚扰明星本人。杨樾在文章中举了几个极端的例子——明星被自己的粉丝枪杀。"1980年12月8日,上世纪最伟大的摇滚音乐家John Lennon被自己的粉丝枪杀,当时他接近Lennon只是想要一个签名。"作者逻辑不自洽,他说"有什么偶像就有什么粉丝。粉丝的构成是用偶像的性格与人格筛出来的。"那枪杀约翰·列侬的粉丝,是用列侬的"性格与人格筛出来的"?作者为了证明这句话,举了一些例子,包括自己的例子,"作为一个老牌DJ,我也有数量巨大的粉丝,很多人已经追随了我20多年,但是他们极少会有夸张的表达,甚至来参加我的活动,都不敢凑近了说一句我喜欢你"。
这种区别在于,第一,粉丝的数量,顶流明星的粉丝数量巨大,即使大多数理智,有万分之一十万分之一的不理智,就会闹出问题。第二,明星的吸引力,押沙龙在"送你一顶体谅帽"中分析,郭德纲的粉丝没有肖战的粉丝这么激进,"主要还是脸的问题"。这表达得幽默,道理的确如此。越是长得好看、魅力大(包括个人的性魅力和作品的艺术魅力)的明星,粉丝越容易狂热。另外年青的明星,粉丝中低龄的比例会更多。这并不是偶像的性格与人格问题。甚至说,艺术作品激起人强烈的感情,是其成功的一个标志。这种感情经常会延伸到演员身上。很多明星,包括肖战,"私生饭"问题很严重。明星深受其害,身心俱疲,很多发过声明谴责提醒,可总有这种不理性的粉丝。
可能是美的魅力太大,爱美是人的天性。古代有被看杀的卫玠,引发战争的海伦,君王千金买笑的褒姒。现代娱乐工业生产的影视剧,有剧情服化道加持,把在古代只有少数人能看到的俊男美女鲜活送到每个人面前,引发狂热也不足为奇。
2.攻击其他明星。一直很普遍。一个经典例子是80年代,张国荣和谭咏麟粉丝互掐,当时他们都成名已久,应该有成熟团队吧?他们也很苦恼,甚至最后因此宣布不再领奖或退出歌坛。明星自己经常是和其他明星关系挺好或至少无冤无仇,从正常的演艺合作到互动,都能被粉丝骂成别人蹭热度。甚至一个组合里,都有粉丝喜欢一个、攻击其他明星的。粉丝也太把明星当自己私有财产不容侵犯了。人的感情、偏好就会不同,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一人之佳肴,他人之毒药,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这都可以理解。参差多样乃幸福之源。没有哪个明星可以统一所有人的喜好。人生苦短,花费在自己喜欢的人和事上情有可原。不喜欢的又何必去花时间精力攻击他呢。


3.CP粉和唯粉之间互撕。以前也有,在肖战王一博的粉丝身上比较突出(仍然是基数太大引发关注的问题)。喜欢他俩CP可以理解,两人颜值高加入戏共情、真情实感、惺惺相吸,看们在一起赏心悦目。可是极端的CP粉就有点丧失理智了,要知道魏无羡蓝忘机才是一生一世,肖战和王一博只是一个短期项目合作的同事而矣,当然可以因为同事关系成了好朋友,但演员还要和其他演员继续组CP演别的戏。演对手戏,就得两个人势均力敌,互相成就。那些唯粉毒唯粉,喜欢一个,提起另一个来就不共戴天,也不可理喻。
4.不喜欢明星结婚。演艺明星是个职业,哪个职业还不让结婚了?这在心理上的原因是明星承载着粉丝的性幻想。但要清醒,喜欢明星和喜欢现实身边中的人不同,后者是有可能发展成为你的配偶的,前者成为你配偶的比例,小概率事件接近于不可能发生。如果你喜欢一个明星,他给你带来美好、快乐的享受,你不希望他幸福吗?因为明星结婚就不喜欢他的,太幼稚太自私了。还有明星A选择了明星B作为配偶,喜欢A的因为不喜欢B就去骂B。这也真是奇怪,是人家选配偶不是你选。你有什么权利公开对别人选配偶指手划脚(心里觉得谁配不配得上谁可以理解)?
但这些人不追星,可能偏执也会表现在其他方面。首先得做个三观正、理智的人,才能做一个理智的粉丝。
很多粉丝偏执和狂热的问题,是社会、是教育的问题。对粉丝(特别是青少年)重点是要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比如尊重个体,尊重生命,讲究礼貌,"君子交绝,不出恶声",这都是应该教育孩子树立的基本为人处世原则,以及要有独立思考能力,不能成为无脑跟风的"乌合之众"。赞同杨樾"如何预防传染性脑残"文中写的,"脑残的根本原因是没见过世面",眼界、心胸不足够开阔,格局不足够大,所以偏执,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不能尊重多样化的选择。现在这社会上,三观不正的人太多了,各种问题上都有脑残。又岂止追星族。这次AO3平台的用户,把怒气都撒在肖战身上,各种诅咒辱骂,已经触目惊心,到了网络暴力的程度了,更是一种偏执。


原来粉丝喜欢一个明星,大多是自发、零散的,现在形成了组织"饭圈"。对此也有不少分析,有的认为已被商业资本利用,形成了层层控制关系,发动组织打榜投票、买代言、反黑等。刘润分析饭圈是一种自组织。自组织的力量很强大。也有积极的一面,比如饭圈管理募捐是最擅长的,所以饭圈替明星做慈善公益事业效率很高,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各明星的饭圈捐款捐物不少,得到赞扬。但这种力量,有时对粉丝和饭圈之外的人也会造成伤害。
饭圈成员平均而言较为低龄,大学生就算是里面年龄大的了,很多是中小学生。在我看来,打榜投票真是浪费时间金钱。组织这种排名榜单,一定程度上是以情感绑架,过于榨取粉丝的消费者剩余。一个演员歌手应该都是凭作品说话
但是,打榜应该禁止吗?市场经济下,愿打愿挨。似乎也不能靠行政力禁止。而且,不管是孩子还是成年人,总有感情、时间、精力无处发泄,封了这个渠道他们也会找别的乐趣。如果不让追星,那打游戏呢?花钱买游戏道具呢?其他弊大于利的喜好如抽烟、喝酒呢?。正如大禹治水,堵不如导,也很难限制过多。互联网时代更是如此。饭圈文化如何整治引导确实成为一个问题。这又和现在娱乐业的盈利模式变化紧密联系。
现代娱乐业的盈利模式,和明星的"流量"、个人市场价值高度捆绑,背后都是资本利益、甚至涉及业绩对赌等操作,将影视作品的成败在经济上放大。所以有时产生组织饭圈、引导舆论的需求。但娱乐业的资本化影响程度加深,也是娱乐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上升,影视剧制作投入成本越来越高,广告等周边衍生利益增多导致的。如何能既使娱乐业的投入多出精品,又减少过度资本化带来的将功夫放在作品之外的问题,也是需要研究的。


1."流量明星"。原来只是说明星人气很高,现在有时似乎带有贬义,有没演技没唱功没实力之意。其实"流量"的数字化,是一切都被量化被计量、以数据说话的数字经济时代难以避免的。过去的明星,被大众广泛喜爱,收到"雪片般的"观众来信,也可以算那个时代的"流量明星"。我相信那时的观众如果有打榜投票的机会,也会积极参与,表达爱意支持的。如果没有吸引人的能力,"流量"又是怎么来的呢?当然,"流量明星"肯定也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艺(演技、唱功),以实力以作品赢得观众的认可,成为优秀的演员和歌手,才能有更长久的艺术生命。
我们也不必厚古而薄今,认为年青一代的演员、歌手实力就不如过去的,需要给他们时间和机会成长和证明自己。国内外都有很多优秀的演员是从偶像派变为实力派,转型成功。东方卫视"我们的歌"节目,让"前辈歌手"和"新声歌手"同台切磋,两代歌手都觉得能从对方身上学到很多,创造性改编经典歌曲,给观众带来美好的视听享受。
"白嫖"。这词是一种语言的低俗化和词义的不当扩大化,可能存在娱乐业资本为鼓励粉丝花钱而有意引导。"嫖"这词本意是一对一的。看明星严格说不存在所谓"白嫖"。观众不光金钱而且时间都是有价值的(机会成本)。所谓"注意力经济",观众花了时间、注意力来看一个演员(就会减少看别的),都是贡献。而且从"白嫖"(仅观看不花钱)开始才有喜欢、转粉的可能。观众看一个明星花费的时长和其商业化变现能力高度正相关。
观众对一个明星的喜爱程度、是否愿付出额外的金钱,应该是个人行为,不应该被强制,陷入集体性的盲从。而且这种饭圈集体性组织去打榜、买代言付出时间金额越多,粉丝就越容易误以为自己对明星具有了某种权利,超越对其作品评价讨论而到干预其生活工作的程度,甚至一旦脱粉回踩,粉转黑,其激烈程度也是可怕的。
总之,大众喜爱明星,根植于对美、对艺术的喜爱,一定程度的追星是正常的娱乐消费,现代娱乐业则因为商业利益推波助澜,给明星造势造神。但是个人需要理性认识,将对明星的喜爱控制在合理限度内,"佛性"一点更好,不能走火入魔,占用过多时间金钱,影响正常生活。


三、关于AO3平台和创作自由
查到AO3平台的一些情况,引号内资料,破折号外是我的评论:
"2007年5月底,聚集大量同人作者的英文博客兼社交网站LiveJournal,因保守团体施压,无预警关闭数百名张贴同人创作用户的账号(删除线事件)。一个名为FanLib的网站趁此时创建招揽同人作者,但该网站之营利取向及对利用该网站之小说著作权归属引发不少质疑。同人作者们为求以创作为本的发表管道,经讨论后最终自行成立非营利机构再创作组织;该组织以记录、保存同人文化与作品为目标。再创作组织在2008年10月创立了AO3作品库。"——可见同人作品内容引起争议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这个保守团体施压后,关闭账号不知道是否为网站主动为之,有兴趣的可以继续研究此事。
"AO3作品库坚持'最大包容性'和最少内容审查的原则这导致了其托管的内容中有不少争议内容。根据AO3作品库政策与滥用主席马蒂·鲍尔斯(Matty Bowers)的说法,在提交给网站的作品中只有一部分(1,150份)被用户标记为'令人反感'。再创作组织法律委员会志愿者史黛西·朗塔基(Stacey Lantagne)说:'再创作组织的使命是倡导二创作品,而不仅仅是我们喜欢的作品'。""只要内容合法,AO3作品库便允许用户发表任何题材的作品。之所以制订这项政策,被认为是AO3作品库对其他热门同人作品网站的回应。例如:LiveJournal曾经禁止刊登包含色情内容的小说则禁止多种类型的小说,特别是严禁撰写那些明确表示反对二创的作者名下的作品。"——可见AO3是同类网站中审查最少,尺度最大的。按国内的相关法规,不可能认可这种"最少内容审查"原则吧?


关于引发事件的《下坠》同人文和AO3网站,很多文章的说法存在有偏和误导。比如流传很广的"肖战粉丝偷袭AO3始末"一文中说"各圈展开了激烈的文化讨论:站街和妓女本来就是文学母题。 如果"妓女"不应该出现在创作中,那么至少有一半的世界名著不复存在。"有人举了一堆世界文学名著里有妓女,《十日谈》《悲惨世界》《茶花女》等等。还有人说同人文也很普遍,比如《大话西游》是《西游记》的同人文,等等。需要指出的是,《下坠》的问题:
第一,不是妓女是否可以出现在创作中,是拿演员的名字来创作同人文是否合适。所举的这些名著里的妓女,哪个是用一个真实的名人的名字?
这方面的法理分析,如中国新闻周刊的微博上采访法律人士分析了"创作同人作品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同人圈高举'自由大旗'真没错?"等文章也援引了。大王是只猫"深扒一下引发饭圈大事件的同人作品《下坠》的法律问题"的文章有更多的案例和分析。
同人文包括用文艺作品人物名和真人姓名去创作两种。前者,如果文艺作品已过了版权保护期,就不存在法律风险,如《西游记》,否则就有法律风险。如2000年,作家江南用金庸作品中乔峰等66个人物名称创作了《此间的少年》,2016年被金庸起诉索赔500万元,耗时2年,最终以江南不构成侵犯著作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金庸获赔共188万元结束。法律人士解释"如果以真人为原型进行创作,可能涉嫌侵犯对方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而在作品中如果包含淫秽、暴力、血腥等元素,则涉嫌违法犯罪"。从上述国外网站情况来看,有的管理严格的同人作品网站(如)是严禁撰写那些明确表示反对二创的作者名下的作品的。目前中国多数作者并没有明确反对。有人建议以后小说作者都声明对二次创作的态度,倒也是个办法。
第二,这篇小说是否涉嫌"淫秽"。有人说这篇小说不是把肖战写成妓女,是写成一个性别认知障碍的男性,身份是发廊妹,和另一个男主之间是相爱而不是金钱关系,里面也是反映社会现实云云。支持这篇小说创作自由的人,可以把这篇小说找来看看,设身处地想一想是否愿意自己或家人的名字,被用于这样的文学创作。文学创作自由的边界在哪里,特别是涉及情色描写的小说,一直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查太莱夫人的情人》等,也曾是禁书,后来被承认是优秀的文艺作品(再次提示,它只是是否黄色的问题,不涉及用名人名字的问题)。即使从艺术创作角度,文艺作品也有高下之分,是为了整体的艺术完整性而有少量涉及情色的内容,还是高比例大尺度的情色内容。
作者用肖战的名字,一方面可能出于喜爱,一方面也可能出于为了吸引读者。民事纠纷,民不诉官不究。肖战不去起诉也就罢了,还有人要肖战道歉。那肖战是要向原作者道歉,鼓励侵权吗?


很多人都说肖战粉丝不应该举报,类比说两个孩子打架不应该去告老师。这句话本身就不对。孩子打架有不同程度,不是都能自我解决的,如果到校园暴力的程度呢?有的孩子自己并没有还击打回去的能力呢?何况这个事情涉及创作自由的边界、法律上是否侵权、国家对文化事业的管理方式、"扫黄打非"的标准等,非常复杂,远超出两个孩子打架。
还有人说"好比一家超市的货架上有酒,有人冲进来不仅把酒瓶子砸了,还查封了超市,仅仅因为这种酒未成年人不能饮用。"如果是粉丝通过黑客手段屏蔽了平台,那"有人"是粉丝。但227事件中,不是粉丝查封的"超市"。粉丝是向网信办和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的,也并非举报"超市",只是举报链接到AO3这篇文章的微博账号。
毕志飞对举报AO3的看法,颇有道理。《检察日报》郑帆文章也指出"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值得肯定。有些同人作品打着同人的旗号,实际上传播的却是淫秽等非法内容。作为一个守法公民,对此进行举报非但无不妥,而且还值得鼓励。因此,对于肖战粉丝的举报行为,要客观评价,个人认为,只要其不是诬告陷害,应对此持肯定的态度。由于AO3系境外的网站,其虽然采用了分级制度,对部分作品的情色等级做了标识,但是我国并没有相关的分级制度,因此,AO3平台的部分作品确实存在很大争议,有可能已经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境外网站我们没有执法权,那么依法采取措施阻断传播则是可以预见的结果。所以,一些网民认为肖战的粉丝不应该举报,个人认为单从法律上讲是站不住脚的。"
任何问题的争执,有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两种解决手段。前者,包括自行协商和自行报复。后者,包括找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和找法院起诉。
比如,一个客户嫌商品质量不好或假冒伪劣,前者,他可以向商家投诉,如果商家处理满意,就解决了,商家处理不满意,他还可以向工商局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后者,他跟商家说估计没用,就得直接向行政管理机构部门投诉。也可以像王海那样,直接到法院起诉。
又如一个人的亲人被杀,自己去把仇人打一顿甚至杀了,那是私力救济,即使在古代也不提倡不允许,现代法治社会更不允许,必须通过法院去解决。
对平台上写的关于肖战的同人文的问题,私力救济手段包括和作者沟通撤稿、和平台沟通撤稿、写文章声讨抵制等,公力救济手段包括举报,也就是找相关部门投诉,或到法院起诉作者侵犯个人名誉权等。
如果觉得公力救济手段不合理,比如觉得法院应该把杀人者判死刑,结果法院考虑种种因素只判无期或判了几年,或者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只把有问题的文封掉而不是把平台封掉,甚至文也不应该封掉因为那是艺术创造。前者可以上诉,后者本来应该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通过法院起诉行政管理部门不当执法、甚至法律和行政规章违宪违法,侵害公民权利。但中国,的确是这个公力救济手段严重缺乏,欲诉无门。这也导致大家对举报这个本身是合法的公民监督权的行使,意见很大。如果大家都不相信公权力能合理裁判,那是"塔西佗陷阱"的表现。关键是在于改进公权力、裁判者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而不是批评举报者。
举报中最为人不齿的是告密。告密,是把一个人在非常小的圈子里,比如家人、朋友、课堂,不超过几个人、几十个人的范围内,说的话,告发到官方。而对《下坠》这样一篇已通过微博公开传播的文章,已经超出小众,不能算告密。


五、关于谁应该站出来和应该做什么
知乎上焰瞳雪兔君写肖战"已经创造历史,成为中国互联网史上,第一个自己没主动犯错,却被钉上焚烧火架的偶像。"以前出现声誉风险事件影响个人发展的明星,都是自己犯错。吸毒、出轨、嫖娼、发表政治不正确言论等。而肖战,一直都被评价为非常品质好、正能量的明星(可参见《人物》杂志2020年第2期的专访《肖战 心中有旷野》)。他的错,据说是没引导好粉丝、没表态。他刚爆红没多久,他和他的团队都缺乏经验,也许有经验的能够更好引导粉丝、处理应对得更好。没引导粉丝的问题,本文重点分析了。表态,他应该说什么?部分赞同衣锦夜行的燕公子写的"肖战,你会出来发声吗?"。肖战里外不是人,左右为难。我是想不出来他应该怎么说才能让各方都满意。也许有高人可以。
有的粉丝有问题,饭圈文化有问题,对文化娱乐的管理可能有问题,AO3平台的用户把气撒到他身上、施行网络暴力更有问题。只是因为肖战去年爆红,种种机缘巧合刚好在他这里爆发。吃瓜群众有的不明就里,跟风站队,从对粉丝非理性追星的不满,到对网管删贴限制言论自由的不满,都倾泄到肖战头上。
现在看来,举报本身完全合法,AO3平台是否该封的问题除了法律规定,更涉及价值观,是文化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之争。即使按现行法律封了有理,持自由主义观点的人也会认为是法律有问题。而且AO3平台情况存疑,有人分析可能是流量过大因为技术设置导致不能看,并非被封。
我觉得现在最需要站出来的,是封了AO3网站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解释封AO3的原因,是否因为不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然后大家可以讨论这些法规是否合理,执法是否合理,应该如何改进。这才是讨论AO3问题的正确方式。可惜相关部门未必会站出来。
227事件中凸显和可以讨论改进的问题有很多。比如如何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如何正确追星,娱乐行业的商业模式是否需要调整,文化娱乐业应如何管理,文学创作自由和言论自由的边界,是否需要建立文艺作品(影视、文学)的分级制度
从我个人观点,不赞成为明星打榜投票这种活动。我也希望能放宽一些艺术创作的自由。比如同性恋题材的文艺作品,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将同性恋从疾病列表中删除,中国在2001年将"同性恋"从精神病名单中删除。但对同性恋在影视剧中的展现,中国限制还是很多,我不清楚具体的规定。美国的《费城故事》《断背山》《老友记》等众多优秀影视作品中,都反映了同性恋人群的情况甚至以同性恋为主题。艺术创作哪种在可允许范围内的,哪些涉嫌黄色淫秽,也应该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中国因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使得创作者、影视投资者,都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
《陈情令》里问"孰黑孰白,孰正孰邪",肖战真是遭遇现实版穷奇道和不夜天。《陈情令》里,魏无羡16年后才沉冤得雪,那是仙侠小说,可以重生,不会老去。但在现实中,个人是非常脆弱的,一个人只有一生。希望我们能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每一个人不可重来的生命。


这篇文章发布之后,留言和私信我的不少,有的感谢、认同我的思考,有的批评攻击,也有的认为这事说啥都没用了,不可能改变谁的观点,静悄悄等它过去就好。
关于这事的讨论有没有用。可以看两篇文章
1.讨论能够改变人的观点
萨伊定律与凯恩斯定律——哪一个更准确?
2. 讨论不能改变人的观点
财新王烁在《舆论食物链》中写,"影响没有看法的人形成看法,才叫启蒙(enlightenment);说服异见者认同你的看法,那叫改宗(convert)。"
对一件事没有明确看法的人是比较容易被一篇文章的观点引导的,如果这个观点看起来言之成理的话。新的信息也能显著改变人的看法。比如经常一个新闻出来某人有问题,成了千夫所指,另一个新闻出来原来另有隐情,大家的看法"反转"是建立在新的信息的基础上。
对一件事有坚定的看法的人,而且这种看法根植于自己的价值观甚至可以说是信仰的,这比较难于被一篇文章所改变。人们经常选择性地接受信息,接受本来就符合、巩固自己观点的,忽视不符合自己观点的。但这不能绝对化。要看这个人是不是具有开放的心态,有更高一层的批判性的思维方式,知道审视自己的观点,如果确实错了,可以调整修正自己的观点,而不是永远固守自己旧有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思想家的早期和中后期的观点,都是既有一以贯之的东西,也有很多变化的东西,甚至后期的自己批判、否定前期的自己。我们普通人,40岁和20岁对同一件事的看法,会一样吗?甚至昨日之我和今日之我也会不一样。如果一个人的思维固化了,一成不变,何来进步和上升。
卡罗尔·德韦克《终身成长:重新定义成功的思维模式》一书中,将人分为学习者和非学习者两种,学习者的成长型思维会推动你前进,非学习者的固化型思维会限制你的发展。我们还都是要努力成为前者吧。
我觉得在我思考和写这篇文章过程中,在看两方观点中,我也有所成长,知道了一些以前不知道的信息、澄清了一些以前错误的认识,对社会现象、对这些问题,认识更加深入了。希望与大家共同思考,建设一个更和谐和理性的社会。


我这篇文章在今日头条和百度发布后,下面大部分留言都是赞同我的分析的。部分留言:
"从经济学的角度入手客观地来看待和分析这起事件,写得很中肯,赞一个!这起事件暴露出来太多问题了,值得深思。一开始媒体不负责任地引导和舆论的一面倒导致事态的迅速激化,说实话,我认为肖战工作室的道歉声明没什么问题,也一直不理解凤凰网和几位公知等为什么一再要求他出来道歉。后来227团体的过激言论和集体网暴行为,各种大字报,还有b站的各种鬼畜视频,真得触目惊心毁三观。希望有识之士都能参与理性的讨论和思考,共同推动这些问题的合理解决,也希望给这场网暴中的唯一实名制受害者一个公平的对待!""这场闹剧暴露出来的问题可以说是触目惊心。青少年普法教育必须加强。媒体对社会事件不应该是那边声音大就站那边,而是应该提出客观理性的分析。此次媒体可谓失格,是非不分,令人失望。""作者的分析很中立,很专业,终于把我的三观找回来了!希望部分媒体发文能公正的引导未成年人的三观!""'外受傅训,入奉母仪',没听过一个人的言行是需要演艺明星来引导和负责的。"(谢谢,我把这句引语放入正文了。)"作者分析非常理性,也非常全面。我抱着和你一样的观点,却看到媒体只关注同人圈文化和饭圈文化现象,很少过问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所遭受的暴力,我总觉得事态的发展已经偏离了最初的诉求,可大量的营销号还在指责无辜的人,心里郁闷极了,感觉三观被毁。你的文章让我燃起希望,谢谢你!""感谢作者从人的角度把人当成人。可怜肖战不能从来的人生。他也是父母的孩子,凭什么要承这样的灾难。他妈妈得多心疼啊"总体看来,除了有些人是固执于自己的认识不可改变,一些人也是觉得疑惑但想不清道理。还是需要借助理论工具进行理性分析,帮助大家澄清认识的。正如马克思所说,"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

连续3天,情怀片《狮子王》将内地票房第一的宝座稳稳拿在手上,截止14日19:30,已突破3.53亿元大关。在电影上线前的一波营销中,迪士尼祭出了“流量明星”绑定宣传这一老招,成功制造了片前最后一大悬疑:哪类明星才能“代言”一代人记忆中的狮子王?

连续3天,情怀片《狮子王》将内地票房第一的宝座稳稳拿在手上,截止14日19:30,已突破3.53亿元大关。在电影上线前的一波营销中,迪士尼祭出了“流量明星”绑定宣传这一老招,成功制造了片前最后一大悬疑:哪类明星才能“代言”一代人记忆中的狮子王?

大概是本着“数据决定一切”的选角儿标准,这次#像辛巴一样勇敢成长#的话题营销,片方分别引入了蔡徐坤、李易峰、罗志祥等流量明星,分享其与狮王谢逊,啊不,是狮王辛巴的成长故事。

而一场意料之中的舆论漩涡也精准地在电影上映前将《狮子王》从代言人蔡徐坤的微博推向了更多人的视野。

流量明星助攻引来影迷上书:他和辛巴有什么关系?

风波缘起于影片上映前的7月10日,迪士尼电影“真狮”版《狮子王》在社交媒体公布了一组国内流量明星与狮子王同镜的海报,将蔡徐坤等作为电影的宣传大使,以“#和辛巴一样勇敢成长#”为话题,展开微博互动。

而蔡徐坤则早在9日就大方发了一条《狮子王》同话题相关的微博,当然,这也可能是应宣发合同约定发出的营销内容——“直面、战胜、解决,靠自己扛下来,向前走,#像辛巴一样勇敢成长#,总有一天,你,会成为真正的王。”

说实话,这种帮阅读者加标点符号来注意语气停顿的行文风格还真是欣赏不来,不过2555万粉丝的底蕴还是体现了流量价值。虽已不能和被查处前动辄过亿次的转发量相提并论,截至发稿前,这条发布于10日的微博仍已被转发32.3万次,评论32.1万条,点赞量达到了38.5万次。

但这一捆绑宣传行为迎来的除了蔡旭坤粉丝们“哥哥,你就是我的小狮子”之类的追捧外,也迎来了《狮子王》粉丝们的抵制。许多辛巴的粉丝们认为,“流量明星”蔡旭坤和《狮子王》辛巴的关联度几乎为零,这种强行捆绑不仅尴尬,更有拉低《狮子王》艺术水平的隐忧。

更直接的微博网友@Vocarious2020甚至在当天即致信迪士尼,虽被投诉至系统删稿仍再次将其全文公布在微博上,“我几乎不认识这位明星或者听他的音乐……我很沮丧地看到蔡(蔡徐坤)代表辛巴,因为蔡(蔡徐坤)代表辛巴所不具备的一切。”

而网友没有提及的是,进入2019年后,基于流量大而声名鹊起的蔡徐坤已先后被爆出多次劣迹事件。首先是运用星援App大刷数据造假的事件被爆出,该事件不但连累一众流量明星和流量现象现了原形,还牵出星援、应援宝等一系列数据软件数据造假等问题,致其被下架、起诉等。

在之后,蔡徐坤又因接下NBA代言而被B站网友吐槽,其宛如初学者的几个动作更掀起全民吐槽的浪潮,而他的形象被认为完全无法匹配NBA的阳刚气场。到如今,再以这样的一种综合形象去代言狮子王辛巴,总让人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资本看得显然更深远:他可让更多人关注到这一事件

但回到《狮子王》电影宣发的本质,蔡徐坤事件带来的其实是一场令发行方喜闻乐见的舆论风波,启用流量明星来推广影片话题,本身的意义只在于让“《狮子王》即将上映”这一条有价值的信息被流量粉丝所感知,吸引“辛巴”粉丝之外更多的观影圈层对此表示关注,如果能在此基础上再产生一段经久不息的舆情,显然对影片的扩散意义比负面影响要大得多。

这背后的一个逻辑是:如果你是我《狮子王》的粉丝,那么不好意思,我做不做宣传,你自己都会关注到这部片子上映的进程,并且到场观影;而如果你不是我的粉丝但却有观影的消费实力,那在知晓偶像“力挺”此片后,你自然也会来此消费,无形中就扩大了观影的人群基础。

电影宣发无非是要通过尽可能多的渠道让电影有持续的曝光度和流量,出现争议反倒是宣传的一大推动,在这其中,蔡徐坤的流量是被消费的东西,也是让路人粉丝衡量影片质量的一个标准——如果蔡徐坤都配不上这部电影,那这部片是不是更值得去看看?

事实上,比国人考虑的粉丝情感更为深刻的,是影片资本方或是发行方所思考的商业逻辑。往前些年走,这些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大片看重的方式经历过:在影片中吃点中餐、来点中国式俏皮话、移师中国拍摄甚至植入点中国明星,后来他们发现植入流量明星并不取巧,反而不如让这些明星通过其他方式和影片发生点关系。

这就出现了让流量明星以配音演员的方式加盟影片、以中国歌手演唱中文版主题曲、聘请中国流量明星担当观影大使等等,而在这其中,备受考量的就是明星身上所承载的流量大小和带货能力。

那为什么是经历了一众负面且与辛巴形象并不相符的蔡徐坤,就不言而喻了。

据微博用户@圈内教父统计,蔡徐坤的带货能力在流量明星中实属上乘。如Prada在其代言后首周股价开盘大涨近5%,vivo在其代言后第二月首度夺得中国畅销手机品牌榜首,李维斯在一季度扭亏为盈、收入增11%,汤臣倍健新线yep系列则在去年双十一首日单线预订600万,是前年整体的837%。

粉丝营销的困惑:屡屡趟雷的爱豆做错了什么?

然而7月10日前后,围绕在蔡徐坤身上最大的新闻却不是“像辛巴一样勇敢”,而是其像“刀疤”一样无知的粉丝营销。

同样是在微博中,7月11日,网友曝出蔡徐坤、朱一龙等流量明星的粉丝此前以《南京条约》等中国历史上签订的耻辱条约作梗,为自己的偶像写应援文案,如“你是我的南京条约,是我沦陷的开始。”

这一行为引来共青团中央、紫光阁、央视新闻等官媒集体发声,也引来网友的震怒吗,“国仇家恨,请勿调侃!”

7月11日傍晚,微博管理员发布公告称已查明此类内容来源于“键盘66”输入法APP预制的与明星有关的文案,而后的调查结果显示,这类标书来源于部分用户创建的快捷输入,再引来了一些流量明星粉丝的广泛转发,换言之,这是某些粉丝的个人行为。

而这也不是蔡徐坤的粉丝们第一次如此地表现其对偶像的爱慕了。今年3月,著名表演艺术家潘长江就因在节目上表示不认识蔡徐坤,反被其粉丝攻陷了微博,被骂得狗血淋头。而就在蔡徐坤展现高超情商地回应“我们别在意,别让别有用心的人得逞”的微博下,粉丝们一水的留言却是:“我真的好想哭,你明明什么都没做错。”“为什么受害者需要道歉,我不明白。”

至此也很难分辩此举究竟是所谓真爱粉还是黑粉所造的孽了,所谓成也流量,败也流量的感慨也正来自于此吧,对于营销无底线,对于合作无考虑,对于粉丝无约束,或许将是蔡徐坤等流量明星们未来成败的关键。

回到偶像养成本身:参与的都是生意

回到蔡徐坤的流量明星打造逻辑,其在社会上收获的偌大关注度与《偶像练习生》这一偶像养成系选秀活动全然无法回避,很多人曾言,正是这一可以全程参与决策的活动让粉丝真正体会到了“养成”一个偶像的乐趣和成就感,也正是基于这一乐趣,更多人像玩游戏一样无意中进入到这一过程,再在这种成就感下无可自拔。

往前回溯,其实自李宇春等一代平民明星上已可看出流量明星的影子,但彼时还有更多的“评委”的权威身份来搅乱偶像“养成”的过程。自从资本将偶像养成这项生意引入国内,粉丝经济开始更加直观地呈现在世人面前。

“为孩子付出一切”,更多的亲近、互动带来的是粉丝与偶像有“双向关系”的感觉,“豢养”偶像的粉丝地位也更特殊,很多养成系偶像都会称自己的粉丝为“妈妈粉”。有机构分析,养成系偶像的大部分粉丝团都带有“妈妈粉”情节,因为这类节目面对的主打市场就是25-45岁的女性群体。

而蔡徐坤的核心粉丝群集中在30-39岁,具有更高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这才是其被资本屡屡看重用作代言的根本。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粉丝经济正在经历成长和细分的过程,仍是可被挖掘的金矿,但更多资本关注下,也意味着更多的变数将会诞生。

“偶像养成”这门生意会越来越火爆,但“偶像”这个行业是否该进化出一个靠谱的标准了?

*原创文章,转载需注明出处

  近来,文艺从业者违法失德失范事件频出,“饭圈”乱象丛生,产生恶劣社会影响,冲击行业健康发展,引发公众对“饭圈文化”现象的高度关注。对“饭圈文化”进行综合治理,推动娱乐行业健康发展成为社会各界共识与期待。

  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修身守正立心铸魂——中国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响应《修身守正立心铸魂——致广大文艺工作者倡议书》号召,秉持重大文艺现象必有重点文艺评论的理念,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围绕“饭圈”乱象及“饭圈文化”治理归正,约请文艺学、美学、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青少年文化、政府管理、行业管理等不同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从学理层面、多维视角,深入解读“饭圈文化”产生机理,深刻揭示不良“饭圈文化”严重危害,共同探寻“饭圈文化”治理的工作方向和具体措施,努力廓清社会风气,弘扬社会正气,回应社会关切。本报特刊发一组文章,以飨读者。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 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 出品

  本版文图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提供

畸形“饭圈文化”应有更多制约

  在文艺界和娱乐业中形成的“饭圈”,会围绕某位明星或偶像组合形成虚拟社群,建立常态化联系,会有为“爱豆”打榜、购买产品、制造话题、线下众筹以及组织见面会等活动。处于“饭圈”中的粉丝,在长期追星过程中,会花费大量的金钱和时间,这导致粉丝群体和明星之间出现了一种非常紧密的绑定关系。“饭圈”形成的核心在于利益,粉丝们付出金钱,而明星用见面会等福利给予粉丝回报,让利益关系更加紧密。这种“利益化”的走向已经相当清晰。

  在偶像与普通粉丝之间,还有一个中介的角色—— “粉头”。这些“粉头”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在一定程度上,他们甚至操纵着粉丝群体的言论走向,和经纪公司勾连。他们把普通粉丝组织起来,为明星炒作热度、应援集资、制造话题。与普通粉丝相比,“粉头”与偶像之间的关系更加利益化,他们不仅切实参与到明星的演艺事业之中,还能够借助粉丝文化谋取利益,获取物质回报。“饭圈”一方面是粉丝自发构成的群体,另一方面也是明星背后的资本掌控者为提高明星的商业价值而锁定的对象。

  同时, “饭圈”也已经“势力化”。资本运作之下,明星与粉丝之间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当偶像面临公关危机或因违反公序良俗受到批评时,粉丝就会为自己的偶像“战斗”。由于利益共同体已经形成,明星的垮塌意味着共同体的垮塌,粉丝们会产生严重焦虑,反应也就更加强烈,以至于出现一些极端言论。

  “饭圈文化”极大地影响着粉丝群体的辨识能力和心理状况。在“饭圈”中,自己的偶像形成一个完美人设。在对人设的追逐中,粉丝对社会及人的认知能力都会变得简单弱化。当违反公序良俗的事情被爆出来时,周边的群体会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或其他原因,用公共关系的手段将事情掩盖下去,但真实存在的问题最终是不可能被掩盖住的,这样做只会造成一些偶像网红的有恃无恐、无所顾忌。

  对“饭圈”的整治和规范确实已经迫在眉睫。“饭圈文化”所带来的网络乱象和社会乱象需要引起各方重视,并形成合力加强治理。一方面要多管齐下,进一步发挥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平台等的作用,让“饭圈文化”的链条更加规范。另一方面,要进行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让年轻人能够理性追星。一定要设立规范和底线。一是不能影响自己的正常社会生活,二是不能盲目、极端地追星。

  扭转“饭圈”风气并非一日之功,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应该行动起来,共同推动健康有序的“饭圈文化”形成。对于“饭圈”中的粉丝群体的引导还要依靠学校教育、家庭影响、社会宣传的协同发力。同时对于“饭圈”的中介等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并建立更多的规范。

  在“饭圈”的链条中,平台作为不容忽视的一环,同样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平台也应该承担起管理责任,对于平台上的极端言论和行为进行适当的监管。

  随着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介入,畸形的“饭圈文化”一定会受到遏制。

端稳精神食粮的中国饭碗

国家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中国人民对文艺界个别人失德失范丑闻劣迹的集体愤慨,人民群众对所谓“流量明星”“娘炮形象”的厌恶唾弃,社会各界对“饭圈”乱象“畸形追星”的严肃批评和舆论抨击,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对一手制造了文化糟粕的背后势力的重拳治理,都雄辩证明:一个为实现民族复兴伟业而奋发图强的中国,绝不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天堂,一个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中国,绝不会重蹈被精神鸦片侵略的覆辙。

  “饭圈”乱象是一种人为制造的畸形文化消费行为,是当代精神文化生活中的糟粕,必须加以治理,必须予以矫正。治理与矫正必须综合施策、齐抓共管。

  一要“断饭破圈”。“饭圈”相关的利益获取,表象上看来自资本、明星经纪公司、文艺娱乐平台机构及“流量明星”构成的产业链,但本质上,处于链条末端的粉丝、草根,才是最终的“买单人”,还是普通老百姓被掏了腰包,被割了“韭菜”。因此,必须斩断这条侵犯人民群众基本权益的黑产业链,坚决破除这个华丽外衣包裹着的利益圈层。治理的重中之重是限制和禁止国内资本和外资在我国文化领域兴风作浪、无序扩张。这类资本掠夺两样东西:一是制造“流量”,即争取民众,二是收割“韭菜”,即掏老百姓的腰包。这说到底就是抢文化市场,争思想阵地。在这一点上,必须保持政治清醒,重拳出击。对于演艺人员,则应作为管理教育对象,对于“饭圈”人群,则应作为引导教育对象;始终坚持法律约束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二要“加碗添饭”。守正必须创新。文艺界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己任,从体制机制上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文化文艺娱乐产品,用正能量、主旋律占领阵地,激励扶持积极健康的娱乐节目。

  三要“端稳饭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是重大的历史性论断,告诫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必须牢牢端稳中国文化、中国精神这个“饭碗”。这碗精神食粮,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文艺战线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文化自信,举精神之旗、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高全民族文化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饭圈经济”的逻辑、危害与治理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饭圈”现象的出现有其复杂的社会、科技、经济背景。从供给侧的角度看,“饭圈经济”是“内容经济”的产物。资本之所以在“饭圈经济”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在于文化产业是中国经济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的“风口”,存在高额的利润回报。从需求侧的角度看,“饭圈经济”是“数字经济”的产物。在“数字经济”时代,更容易出现“羊群效应”的从众心理。“饭圈”黏性得到极大增强,“饭圈”的经济属性更加浓厚。从交易机制的角度来看,“饭圈经济”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饭圈经济”的产生和运转,在逻辑上利用了市场经济的规则。

  “饭圈经济”是“市场失灵”的典型表现。收入和财富分配不公、负外部性、行业垄断、公共品供给不足等问题,在“饭圈经济”模式中都以放大的效果呈现出来。放任自流“饭圈经济”,结果是野蛮生长,集盲目、无序、混乱、低俗等诸多特征于一身,是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饭圈经济”代表了一种错误的消费观。这种消费行为完全是非生产性的,非积累性的,对个人发展无益,对家庭和睦无益,对社会进步无益。“饭圈经济”代表了一种扭曲的财富观。年轻人容易产生不劳而获和好逸恶劳的思想倾向,认为财富“唾手可得”,丢失了中华民族吃苦耐劳的优良传统和自强不息的积极心态。“饭圈经济”代表了一种短视的投资观。资本大量流入虚拟经济,尤其是通过“饭圈经济”获取超额暴利,对实体经济发展带来阻碍。“饭圈经济”代表了一种异化的价值观。明星所附着的生存环境,由劳动者和社会的关系异化为商品和资本的关系。粉丝、明星、平台、资本,在非理性和利益的勾连下,形成了一个诡异的价值共同体。此外,年轻人沉迷于不健康的文化娱乐产品,对未来人力资本的形成也有很大危害。

  “饭圈经济”乱象的治理,首先要有辩证的认识。不能将其作为孤立的问题去解决。要将“饭圈经济”的治理与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等重大议题结合起来,要纳入到“十四五”规划“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的大框架中,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其次,既要治“本”,也要治“人”。处理好政府与相关产业资本的关系是根本。在文化产业领域,政府尤其不能缺位。要积极倡导年轻人健康消费心理和行为,引导文化产业领域消费升级。要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功能,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完善法律,打击“饭圈”的非法集资活动和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活动。最终的目标是构建“亲清型”的文化产业生态。

发挥行业组织的中间管理作用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鉴于“饭圈文化”久积成疴、构成复杂,我从演出行业一线从业者角度,建议对其治理应调动监管部门、文艺从业者、新闻媒体、经纪公司、行业组织等力量,统筹协调、多管齐下,建立长效整治机制,才能标本兼治。

  一是以法为剑,斩断幕后资本黑手。“饭圈”变质的根本原因是资本的肆意插手。不良“饭圈文化”背后既有投资方的蓄意操纵,也有经纪公司的策划制造,更有不良媒体的推波助澜。资本一味逐利,炮制造星机制,渗透粉丝意志,使其沦为数据和流量的“生产机器”和资本角力的武器。建议一方面严加防范,警惕资本对媒体舆论走向的控制和对大众文化消费行为的错误引导;一方面严厉出击,斩断资本操控下的高流量、高额度消费的“灰黑产业经济链”。

  二是以德为盾,阻断不良信息传播。“饭圈文化”走向畸形,一些媒体社交平台难逃其责,他们放任引导粉丝极端行为,甚至将舆情工具作为牟利手段,成为资本方操纵舆论的喉舌。建议建立文化、广电、新闻、网络、教育等跨行业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经纪公司、社交平台、内容平台等的监管力度,高度关注演艺人员道德品质、职业操守及相关舆情,一方面坚守舆论阵地,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分析、评价和算法的研究与引导,阻断不良信息传播渠道,成为有效净化网络的过滤器;一方面严把平台底线,对于恶意炒作、误导青少年、组织非理性活动、拒绝承担净化“饭圈”风气责任的平台予以严厉打击。

  三是以质为本,严格艺人培养标准。资本的追捧、粉丝的买单使流量明星容易轻视演技的磨练和艺德的修养,成为“烂剧”代言人和低质“偶像” ,对社会和行业产生诸多负面影响。建议各行业机构严格从业标准,一方面提升门槛,对文艺群体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如演艺经纪人从业资格证、演员从业资格证等,每年度可分级分类进行学时学分考核,合格者方可登记注册。反之,各类演艺平台一律不能录用,一经发现严肃惩处;一方面系统培训,将修养艺德作为从艺必修课,对从业演员、经纪人进行艺德、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培训,引导艺人以德立身、以作立名,建立正确的演艺观。

  四是以评为鉴,重塑健康评价风气。“饭圈文化”下的“唯流量论”近乎成为单一的行业评价机制,极大干扰文艺作品评价的社会公正性,行业生机和活力缺失。建议各行业主管机构优化评价体系,一方面重塑标准,摒弃“流量至上,数据为王”,合理参考“质量”“流量”等指标;一方面抵制劣品,拒绝使用是非不辨、低级庸俗、粗制滥造的作品,建构风清气正的行业新风。

“饭圈文化”的组织社会学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教授、

  “饭圈文化”大约在2005年前后开始传入中国。但当下的“饭圈文化”并不是对韩日偶像养成体系的简单模式移植,而更是一个发生在中国转型社会情境中的复杂社会过程,是多重社会机制共同交织的结果。同时,与韩日原型相比,“饭圈文化”在中国已衍生出诸种复杂的形态和面向。如果说“饭圈”最开始是一个松散的趣缘群体,或者说爱好与情感共同体的话,那么经过十几年的演化,“饭圈”在今天已经成为具有一定资源动员能力、内部分工与层级体系明确的半专业化组织。因此,“饭圈”的“圈”不仅是一种文化,更实质的意义其实是一种组织方式与动员方式。

  从组织社会学的角度来分析,“饭圈”当中存在着一些十分值得关注的组织现象或特点。例如,一些粉丝组织存在明显的“目标替代”现象。所谓“目标替代”,是组织社会学中的一个经典概念,它指的是组织在演化过程中会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而逐渐偏离原初目标,甚至发生目标变形或目标置换的现象。例如,“饭圈”的初衷可能是为了支持偶像、表达粉丝之爱,以及为成员之间创造分享互动的平台,但是后来有些粉丝组织却慢慢演变成为了党同伐异、拉踩引战的工具,或者在不知不觉间成为个别“粉头”满足私利的摇钱树。“目标替代”的另一种情况是,组织在运行中出于操作性的考量会更加侧重于实现一些容易测量的指标,久而久之就忽略甚至遗忘了最初的实质性目标。这在“饭圈”中也有所体现。例如,很多粉丝组织以生产数据、制造流量为第一“要务”,完全让手段或指标代替了目的本身。

  从组织社会学的角度还可以看到,一些“饭圈”群体在演化过程中陷入了双重悖论。首先是连通与封闭的悖论。“饭圈”是社交媒体时代的产物,一方面,粉丝组织熟练地利用各种社交媒体来促进内部的互联互通、信息传播与组织化;另一方面,一些粉丝组织却又具有极强的封闭性,组织本身成了信息过滤器,只接受符合其立场与偏好的信息,任何对其偶像不利的信息,哪怕是真实的也不被信任,由此作茧自缚。这造就了其成员非此即彼的狭隘身份认同,也使其不仅没有增进反而消耗了社会团结。其次是赋权与去权的悖论。“饭圈”就其理想形态来说本意味着一种权力的倒转,即在“粉丝-偶像”的二元关系中实现对普通粉丝的赋权,将造就偶像、选择偶像的权力放回粉丝手里,但在今天,很多“饭圈”成员却沦为承担大量数字劳动的“幽灵劳工”、成为明星经纪公司以及平台资本的隐性劳动力。由此,粉丝的赋权不仅无从谈起,反而以一种组织化的方式被去权。

破除泛娱乐行业的“数据拜物教”

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

  “流量明星”现象是在互联网资本主导的娱乐产业生态转型中形成的。他们并不像正统文艺工作者那样,主要通过奉献文艺作品来积累公众认知度,赢得演艺行业的宝贵资源,而是更多地依靠各式“明星势力榜”所涉及的并不具备足够公信力,但总是会有一些从业者采纳的新媒体指数,来吸引各类合作邀约与代言合同。

  “顶流明星”的新媒体势力的形成,不仅有赖于泛娱乐资本的资源投注与互联网平台的技术支持,而且也高度依赖于造星团队对其粉丝圈层的“粉丝运营”。他们会对“后援会”进行刻意的操控,与“粉头”保持密切的沟通,借由“粉头”引领的严密组织,对“流量明星”的粉丝社群展开持续的动员与规训,向粉丝布置各种旨在制造并增加“正面”数据、消除或压制“负面”数据的任务。

  正是由于此类“粉丝运营”的长时间、大规模、高强度的施行,在“流量明星”的粉丝圈层中,形成了“爱他就为他做数据”“爱他就为他氪金”之类的“饭圈观念”,形成了“控评”“打榜”“反黑”“洗广场”等一系列“饭圈实践”,形成了乱象丛生的“饭圈文化”。

  依靠“粉丝运营”的手段,明星团队将粉丝征用为“数据劳工”,调动他们的劳动力和购买力来制造数据;互联网平台收获“饭圈”贡献的流量数据和付费数据,继而依据唯数据论的评选标准,为“顶流明星”颁发某些荣誉称号;由此而来的荣誉称号又会在“粉丝运营”的过程中充当某种想象性的回馈与报偿,被用来巩固粉丝与“爱豆”的情感联结,维系粉丝社群的忠诚度与凝聚力;而粉丝为此付出的时间、精力与金钱,也会增加粉丝“脱粉”的沉没成本。在“粉丝运营”实践者所设想的情境中,文娱项目出品方还会优先聘用“自带流量”的“流量明星”,品牌方也会倾向于聘请“流量明星”来充当代言人,以便将“饭圈”的粉丝热度转化为商业领域的经济效益。

  这条环环连通的产业链路,由此构成了一种以某些可被特定的大数据算法挖掘和量化的数据作为关键绩效指标的泛娱乐闭环。在这个闭环里,可供变现的特定数据成为了最受看重的价值衡量尺度,被相关从业者用来衡量文创内容的价值、演艺明星的价值、粉丝与偶像的情感联结所蕴含的商业价值,各方行动者的行为逻辑也因此受到唯数据论的深刻支配。

  这种唯数据论正在严重地侵蚀文艺行业的评价机制与创作生态。因此,有关部门不仅要严格地监管文娱公司的“粉丝运营”,而且要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有效地破除上述这种弥漫在泛娱乐行业当中的“数据拜物教”,遏制互联网资本的无序扩张。只有这样,方能真正地建立起“饭圈文化”治理的长效机制。

“饭圈文化”凸显美育的缺失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兼理论委员会副主任、

  对于近年来愈演愈烈的“饭圈文化”和越来越离谱的“脑残粉”现象,需要作多方面的反思和治理。从我的研究领域来看,我认为这是长期的美育缺失造成的不良后果。“饭圈文化”披着审美的外衣,而实质是迷信或者迷恋的狂热。

  我们可以先在概念上作些区分,弄清楚审美与宗教、迷信、迷恋之间的不同。蔡元培先生在倡导“以美育代宗教”的时候,曾经在美育与宗教之间作了明确的区别:“一、美育是自由的,而宗教是强制的;二、美育是进步的,而宗教是保守的;三、美育是普及的,宗教是有界的。”美育与宗教的区别由此可见一斑。不过,如果要作进一步的区分,我们可以在宗教中区分宗教与迷信,或者文明宗教与原始宗教。例如,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对宗教与迷信作了这样的区分:“只不过以这样一种方式,宗教就内在地与迷信区别开来了,后者在内心中建立的不是对崇高的敬畏,而是在超强力的存在者面前的恐惧和害怕,受惊吓的人感到自己屈服于这存在者的意志,但却并不对它抱有高度的尊重:这样一来,当然也就不能产生出良好生活方式的宗教,而只不过是邀宠和献媚罢了。”对于宗教与迷信或者文明宗教与原始宗教之间的区分,在卡西尔的《人论》中有更加清晰的表达。在卡西尔看来,迷信或者原始宗教与道德或者文明宗教之间的区别,在于心理状态或者态度的不同:迷信或者原始宗教通过禁止和恐吓引起的心理状态是消极的恐惧;道德或者文明宗教通过理想和激励引起的心理状态是积极的热情。迷信或者原始宗教将约束和义务强加给人,依靠外在力量让人被动地屈服;道德和文明宗教让人自由地接受约束和义务,依靠内在力量让人主动地追求。

  显然, “饭圈文化”既不是审美,也不是宗教,还不是迷信,而是三者混合而成的怪胎,或许可以称之为迷恋。与宗教和迷信一样,都有很强的强制性和区分性,强制性表现在一旦进入“饭圈”就失去了自由,区分性表现为不同“饭圈”之间的相互攻击。但是,“饭圈文化”不完全是保守的,而是新兴的文化现象,随着流行文化、大众传播和信息技术的发达而生长出来的,而且还披着审美和艺术的外衣,但它不是真正的审美。

  对于这种貌似审美实质却反审美的“饭圈文化”可以从不同方面去整治,但如果说要根治,就需要加强美育,培养真正的审美敏感力和鉴赏力。这些年我们在美育方面做的工作确实不够,年轻人失去了自己的审美判断力,这是“饭圈文化”蔓延的原因之一。从这种意义上讲,“饭圈文化”凸显了美育的缺失,加强美育可以消解“饭圈文化”的盛行。

“饭圈文化”的道德基因缺陷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主任、

  追星是人之常情,粉丝是共同追星的一群人,这些都无可厚非,但“饭圈”却是一个有道德基因缺陷的圈子。为什么呢?第一,“饭圈”是因为对偶像明星的共同喜爱而组成的一个“圈”,问题在于置于“饭圈”中心的偶像明星只是个“人设”。这个“人设”是资本、传媒、明星和粉丝等多方互动、包装的结果,偶像的价值凝聚功能和道德示范功能就被消解了;而且这个“人设”的外在形象压过了内在品质,所谓“颜值即正义”,传统偶像的超越性和崇高性归于世俗和平庸。第二,忠诚是“饭圈”的首要德性,但这是一种变异了的“忠诚”,只讲立场,不讲是非;只讲应援、打榜、打赏等外在行为和效果,不讲内在动机;只讲服从,不许批评。可见,“饭圈”忠诚已丧失了本该有的丰富的道德内涵。第三,“饭圈”伦理具有某种“部落”伦理的特性。在粉丝眼里,“饭圈”内外是两拨人,圈内是一拨,圈外是一拨。圈内讲团结,并且通过营造信息茧房的方式来形成集体意识;圈外讲斗争,把“为了爱豆而战”作为“饭圈文化”中一个重要的指标。上述三点是对“饭圈文化”的道德诊断,结论是“饭圈”有病。

“饭圈文化”治理势在必行。“饭圈文化”治理实质上是一种道德治理,应该遵循道德治理的内在要求和特殊方式。第一,要重塑偶像的道德示范功能。“饭圈文化”的最大危害在于污染个人的精神世界,但清除精神世界的污染,既不能通过外在强制的方法,也不能光靠教育灌输的方法,而是应该通过道德示范和道德感染的方式,需要用“德艺双馨”填充那个被抽空了道德内涵的“人设”,这是“饭圈文化”治理的第一步。第二,强化演艺行业、网络平台和粉丝群体的治理,这是治理“饭圈文化”的重要抓手。要全面检讨和完善各行业自治的规则制度和实施机制;要抓住网络平台具有的公共性和资本性两重属性,平衡平台的经济利益和公共利益,并给资本扩张确立道德边界;要对粉丝群体主要是进行网络文明素养的教育,包括行有所止的规则意识教育和行有所耻的羞耻意识教育。第三,“饭圈文化”的治理要运用法律强制手段来守护社会的伦理底线。伦理底线是指那些使有序的社会生活尤其是公共生活成为可能的基本道德要求。这些规则得不到普遍遵守,生活安定和社会秩序都会被破坏。“饭圈”的乱象尤其表现为明星、平台和粉丝突破法律的界限,破坏底线伦理的行为。比如“私生饭”侵犯明星的隐私权的行为,明星的偷税漏税行为,经纪人、平台、粉丝群体合谋操纵的非法集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这些行为必须予以法律的惩罚。

“饭圈文化”严重冲击青少年价值观建设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研究所所长

  “饭圈文化”的本质是青少年追星行为的极端化,根本原因是“资本+流量明星”在很大程度上使青少年榜样偶像在资本的控制下通过选秀市场快速批量生产,严重冲击主流榜样偶像的树立推广和作用发挥;“资本+流量明星”的无序扩张侵蚀、过分追求高额回报、社会责任缺失的综合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使青少年追慕榜样偶像的个体化行为转变为组织化行为、由暂时行为转变为长期行为、由精神投入为主经济投入为辅转变为精神和经济双方面的巨大投入,给青少年发展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甚至是阻碍作用。青少年是“饭圈文化”的主要受害者,“饭圈文化”对青少年发展的影响是全方位、全时态、全领域的,对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产生的严重冲击尤其值得关注。

  “饭圈文化”对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造成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同粉丝群体之间相互攻击、彼此割裂,抹黑、告密、造谣行为屡见不鲜,冲击“文明”“和谐”价值观;二是资本主导下的明星出道主要基于颜值或运气而非作品和努力并导致“五官决定三观”的不良现象,“私生饭”和利用公权力打榜应援的新型“微腐败”,冲击“公正”“法治”价值观;三是明星的流量数据造假或炮制虚假繁荣,“饭圈”选边站队、针锋相对,冲击“诚信”“友善”价值观。

  针对“饭圈文化”全链条中的主要节点展开治理,分别是关于资本、明星、明星周边力量、途径载体、粉丝等五个主要方面的治理。一是针对资本作为“饭圈文化”的主要控制力量,加强头部明星演艺公司、明星生产运营的主要平台等的规范管理,限制资本在演艺明星市场的无序扩张,建立明星相关演艺公司的信用评级。二是加强对明星尤其是“流量明星”的监督约束,借鉴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方式以完善对明星的监督约束机制,积极动员和做大做强行业力量的监督引导作用,开发独立、公正的明星违规风险指数。三是加强对明星周边力量尤其是经纪人、“粉头”等的监督约束,强化经纪人对明星在加强遵纪守法、遵从公序良俗方面的提醒、告诫、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明确“粉头”对粉丝的法律责任,强化对“粉头”等粉丝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加强对以粉丝为主要对象的平台、商家、营销号等的治理整顿,在粉丝聚集空间显著张贴或公告相关注意事项以履行告知义务,确保对未成年人非法支出的全额返回。五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与相关能力的提升,持续深入开展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升青少年理性追星的能力,不断提升青少年的金融消费素养。

透视“饭圈”亚文化现象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执行院长、

  “饭圈文化”是基于粉丝文化和网络社群文化形成的以青少年人群为主体的亚文化现象。

  在资本和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粉丝群体经历了从自发的个体追星到松散的社群,再到有组织管理特征的“饭圈”的发展过程。流量经济模式和资本相结合,导致“饭圈”组织逐渐异化,乱象丛生,扰乱了社会精神文明秩序和网络生态,给青少年的成长带来了不良的影响。

  “饭圈”有如下发展特点。作为一种亚文化现象,“饭圈”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低龄化趋势。有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粉丝的比例逐渐提高。二是社团化趋势。“饭圈”虽然没有正式注册为法人机构,但逐渐形成了具有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工作分工和会员运营职能的社会化组织,类似于非法社会团体,既不受工商部门监管,也不归属民政部门管理。三是符号化趋势。偶像不仅仅包括明星、网红等真实的人,也可以是漫画、动画和CG等二次元虚拟形象。偶像作为文化符号,已经成为部分粉丝的精神支柱,保护“爱豆”是粉丝的信仰,“饭圈”社群本身也承载了粉丝的情感寄托,部分粉丝在其中寻找安全感。“饭圈”中形成了阶层化的内部结构,偶像具有专业代言人并分级授权。“饭圈”具有特定的文化礼仪、话语体系和行为方式,对其他“饭圈”和圈外的普通网民具有排斥性,甚至为维护偶像利益对不同意见的网民进行攻击,这些行为已经具有了类似宗教文化的特征。

  资本是推动“饭圈文化”的重要力量。文化资本将偶像包装成为文化IP符号,其目的是实现资本升值。投资机构与互联网平台企业进行利益共谋,通过传播价值观培育和扩大粉丝群体,通过事件和活动提升偶像的流量价值,通过粉丝消费、捐赠和集资应援等行为进行消费变现,获取利润。

  “饭圈文化”对青少年的成长造成一系列不良影响。一是不利于青少年正确价值观的形成。“饭圈”成员盲目模仿偶像的失范行为,崇拜金钱至上和不劳而获,为维护偶像不讲道德、不分是非、违反公序良俗等问题,充分反映了“饭圈文化”对青少年价值观的扭曲。二是“饭圈”的规定任务占用了青少年大量学习和生活的时间,严重影响了青少年学习和成长。三是“饭圈”的群体极化是导致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和网络犯罪的重要原因,为维护偶像利益,粉丝肆意人肉、污蔑、侮辱和攻击对手,甚至会导致集体违法行动,挑战法律权威。四是诱导青少年不当消费,甚至产生类似传销的融资模式和其它非法集资行为。

  要着力加强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清朗网络空间。治理“饭圈文化”乱象,必须整合各方面力量,强化综合治理。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数字伦理和道德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提高处罚力度;三是压实文化企业和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力量,赋予行业组织监管权力;五是加强正能量传播、鼓励主流媒介加强精品内容生产和网络舆论监督引导;六是加强学校教育,明确家庭责任,不断提高青少年媒介素养。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主任

  10位专家分别从不同学术领域、研究视角和理论路径深入探讨“饭圈文化”治理,提出许多新观点、新举措,不乏学术性、理论性,兼具指导性、实践性,形成治理共识。不良“饭圈文化”是一种畸形、扭曲、有缺陷的价值观,对于艺术创作本体带来根本性的侵蚀和伤害,有损于青少年的价值观建设,对整个社会良好风尚和文明程度造成严重冲击和危害,必须旗帜鲜明地加以抵制和反对。需对症下药、辨证施治、实行“链条化”治理,既要监管靠前、法锤高悬,又要明星自律、理性追星;既要约束资本、平台守责,又要行业引导、价值引领。在治理过程中,文艺评论不能缺席,应充分履行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职责使命。

  一是做时代风气守望者,履行文艺理论评论家的文化责任。文艺是时代的先声,文艺评论则是时代先声的回响。文艺评论承担着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心怀“国之大者”,以铁肩担道义的社会责任感,以理论家评论家的理性思辨和独立思考,自觉做时代风气的守望者、时代潮流的领引者、时代先锋的实践者,努力维护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和核心价值。“饭圈”是伴随时代发展,娱乐圈催生的新名词、新事物、新现象,不良的“饭圈文化”带来种种社会危害愈演愈烈,绝不可听之任之。文艺理论评论家应该敏锐感知、深刻把握时代文化发展的新现象、新特征、新规律,走出书斋,走出象牙塔,紧跟时代脉搏,走进文艺现场。既要评作品、也要评现象,既要评艺术、也要评德行,弘扬真善美,批驳假恶丑,发挥专业权威评论引导舆论、引导市场、引导大众的作用,推动畸形“饭圈文化”治理和纠偏,促进娱乐行业与主流文化相适应。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文艺评论的人民立场。文艺评论必须健全评价标尺,把人民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把政治性、艺术性、社会反映、市场认可度统一起来,不做金钱的奴隶,不受资本的绑架,不做流量的傀儡,不用简单的商业标准取代艺术标准,当两个效益、两种价值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要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要服从社会价值,形成更加科学完善的文艺评价标准和体系。不良“饭圈文化”,是对精神力量的弱化、矮化、虚化、毒化,若放任“饭圈”乱象滋生蔓延,必将带偏文娱行业、带歪年轻受众、带坏社会风尚。 “饭圈文化”也许能带来虚假的繁荣,获取一些短暂的经济收益,但它危及的是文艺健康发展,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不利于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从根本上与人民利益相悖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评价标准,以“为了人民、服务人民、依靠人民”为价值向度,把满足人民文化需求与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为根本标尺,才能以“火眼金睛”看穿“妖魔鬼怪”,提升我们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理论穿透力和思想洞察力,才能对不良“饭圈文化”做出准确科学的判断和评价。反之,如果偏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评价标准,我们得出的结论、做出的判断、拿出的措施可能就会偏航、失焦、脱靶。

  三是倡导大无畏批评精神,推动娱乐生态健康发展。文艺批评要的就是批评,不能都是表扬甚至庸俗吹捧、阿谀奉承。文艺批评褒贬甄别功能弱化,缺乏战斗力、说服力,不利于文艺健康发展。有了真正的批评,我们的文艺作品才能越来越好。针对“饭圈”怪病,我们要发挥“激浊扬清、褒优贬劣”的批评精神,在艺术质量和水平上敢于实事求是,对不良现象思潮敢于表明态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表明立场。抽丝剥茧、廓清迷雾,揭露真相,回归理性,富足精神。文艺评论要勇做文艺生态的“卫士”,为艺术之树“除害”,向炫富竞奢说不,向低俗媚俗说不,向见利忘义说不,向无知妄为说不,端正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创作观。同时,理论评论家作为文化精英,应当利用自身的专业和特长,建设性地开展批评,不仅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更要勇于回答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智力支持作用,在不良“饭圈文化”治理的决策咨询中大显身手,为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建言献策,努力为推动娱乐行业健康发展、推动文艺繁荣发展作出文艺理论评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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