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怎么维权

这种情况如果说那个鉴定结果出来以后,15天内如果双方都没有异议,任何一方都没有要求再重新鉴定这个结果,基本上就按照这个鉴定结果为标准,如果你不明白,可以打当地市的人力资源局的一个电话12333可以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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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伤职工经过治疗之后,伤情趋于稳定之后,存在有肢体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功能障碍,应及时向当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内容,那么,工伤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鉴定初次鉴定不服的怎么办?劳动鉴定后伤残情况有变还能复查吗?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 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监察、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2. 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证明原件。

劳动鉴定初次鉴定不服的怎么办?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劳动鉴定后伤残情况有变还能复查吗?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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