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逾期,总公司没立案,但分公司立案了,哪个对业务员有利?

善林金融作为一家知名的金融信息服务平台,近年来在公益事业上多有建树,但近日,善林金融被传出暴雷了,有投资者上百万资金打水漂,目前善林金融董事长自首,那么善林金融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E租宝案余音未了,又一庞大的互金平台倒戈,金融市场风声鹤唳,再次掀起涟漪。善林金融一直秉持“善念、善心、善行、善为”的核心价值观,却将自己整到局里去了。

4月11日上午,上海浦东新区警方官方微博消息证实,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投案自首。此前一天,善林金融旗下的善林财富网站、APP等均无法正常使用。

4月11日下午,多名投资人向记者透露,善林金融各地分支机构大多都在正常上班,并以一份名为“善林金融合规迎检致客户公告”的材料(以下简称公告)安抚投资人。公告表示,行业临近备案验收,善林公司正在接受监管部门正常的一次严格检查。不过,该公告未加盖任何公章。

记者了解到,善林金融核心线上平台共三家,分别为善林财富、善林宝、亿宝贷,4月10日待还余额总计近30亿元。而待还余额是指,平台某个时间点平台上所有借款人或者项目尚未偿还的金额(仅包含本金)。

多地分支机构仍在正常上班

4月10日晚上,有知情人士向记者介绍,当天,上海经侦来到善林金融总部调查,并调取了一些资料等。当晚,记者来到善林金融位于上海浦东新区的办公场所,看到办公区域灯火通明,前台显示屏仍在播放善林金融的宣传片,还有多名公安人员在善林金融办公区域内把守。

值得注意的是,10日下午,民警告知善林金融总部从2018年4月11日起将会被封禁,让员工回家等待进一步通知。11日上午,记者到现场探访注意到,善林金融总部办公区已无工作人员。

不过,据多名投资人反映,大多数地方分支机构依然在正常上班,并就10日下午之事发布了公告,但未加盖公章。

记者在投资人出示的聊天记录中看到,面对投资人对于无公章的质疑,善林金融分公司的业务员称,“公告是总部发的,不要慌”。该业务员还表示,自己也是善林金融的客户,投资人反映的问题也是他的问题,领导已经向总部反映,有消息会立即告知投资人。

业务员多为善林金融客户

记者了解到,善林金融各地分公司的业务员大多都是善林金融的客户,并且业务员的客户中有一部分是来源于自己的亲朋好友。

根据上述情况来看,分公司的大多业务员既是员工,也是客户,显然“分饰”着两种不同的角色。那么,这样的公司对于客户有着怎样的服务理念呢?

根据善林金融之前投放的宣传资料,从首款线上产品善林宝的问世,到善林财富和亿宝贷投资相继加入补充,善林金融以风控为战略服务核心,始终致力于提供多元化的金融科技服务,逐渐让客户对善林金融保持专业、全面、权威的品牌认知,赢取客户的认可与信赖。

此外,天眼查信息显示,包括注销的公司,善林金融分支机构多达658家,对外投资机构有14家。同时,善林金融在区块链方面也有所布局,成立了区块链事业部,专注于区块链底层技术研发和应用落地,推动区块链技术的创新与应用。

旗下产品昨仍有投资人跟投

值得注意的是,善林金融核心线上平台善林宝、善林财富、亿宝贷,都是在开展网贷信息中介业务。目前,除善林财富网站、APP无法正常使用外,善林宝、亿宝贷网站、APP都未发现异常情况。不过,有投资人指出,善林宝余额无法提现;亿宝贷可以提,但一直没有到账。

记者打开善林宝网站发现,出借项目已经没有标,而“体验宝”还可以投,根据加入记录,4月11日还有20多名投资人跟投“体验宝”;亿宝贷则全部满标。网贷之家数据显示,4月10日,善林宝待还余额为2.11亿;亿宝贷待还余额为5.56亿;善林财富待还余额为20.51亿。

据投资人介绍,在善林金融投资有两种方式,一是自己线上操作,另外一个是通过线下门店的业务员进行投资。一名自称之前做过业务员的投资人在QQ群中表示,之前业务员的提点最多是2.5%。

但监管部门2016年8月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十条明确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比如,“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善林金融在各地广设线下理财门店实有不妥。

融宜宝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 法定代表人“已去世4年”

文章导读: 据融宜宝多名投资者现场反映,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利息拿到,但本金没有拿到,有投资者300万元理财产品3月份到期了,至今还没有拿到本金。“他们的态度就是我没钱,让你等着。”胡先生说。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宋杰 | 上海报道

4月12日晚,有自媒体发布消息称上海融宜宝积家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上海浦东警方刑事立案,并配有投资者泼油漆等激烈表现的图片。

  融宜宝:未收到公安机关任何要求协助调查的通知

4月13日上午10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来到位于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 鄂尔多斯 大厦6层的融宜宝上海第三财富中心。会议室内已有多名投资者聚集。

一名自称是团队经理的赵先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针对网上的“谣言”,公司已发布声明,一切以该声明为准,“我不能多说,我要负法律责任的”。赵经理向记者出具的声明中提出,“根据该文图片显示的浦东公安分局立案告知书(副本)内容,我们注意到抬头报案人处是‘匿名’,这不符合公安机关相关文书书写以及发放的规定和习惯,不足为凭。需要说明的是,本公司以及上海分公司并未收到过公安机关就前述案件发出的任何要求协助调查书面或口头通知。目前本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知情人士:融宜宝的确已经被上海警方立案

针对融宜宝浦东分部立案书,《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随后致电浦东警方获悉,此案由市经侦总队统一办理,区级层面无法给出正面回复,浦东警方有关人士在电话里表示:“我看过图片,应该不是伪造,如果伪造,市民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而有关“匿名”举报一说,记者咨询了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洁律师,她指出,涉及公众的案件,抬头可以署名“匿名”。


网上流传的另一份《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立案告知书》显示:“有市民于2015年11月20日向警方反映的‘上海市静安区融宜宝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已决定立案。”落款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

经《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多方核实,该份立案告知书真实可信,也就是说,融宜宝的确被上海警方立案。

  融宜宝投资者:到期后只拿到利息没拿到本金

当记者于4月13日上午11点赶到位于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招商局大厦东楼1508室的融宜宝上海第一财富中心时,有等待兑付的投资者告知记者,有身着警服的经侦人员收集材料刚刚离开。

在现场,记者遇到了一位陪朋友来兑付的胡先生,他告诉记者,自己也是从事金融行业的,但因此被融宜宝的业务员拒之门外。“业务员态度很差,知道我也是做金融行业的,就把我朋友单独领进去谈。我让业务员提供债权列表里面贷款人的贷款协议资料,随机选了3个,他们就提供了一个人的信息给我朋友看,我朋友不是这行的,根本看不懂,还有另外两个贷款人信息,业务员说打印很麻烦,就不提供了。”

胡先生无奈地说,他的朋友投了4家(融宜宝、中晋、金鹿财行、善林金融)理财产品,有3家都出现了兑付危机。

据融宜宝多名投资者现场反映,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利息拿到,但本金没有拿到,有投资者300万元理财产品3月份到期了,至今还没有拿到本金。“他们的态度就是我没钱,让你等着。”胡先生说。

5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是其4年前去世的总裁

资料显示,融宜宝总部设在北京,旗下有5家全资子公司,并在北京、上海、南京、天津等25个城市设有百余家分公司,至今已经累计服务上万名会员客户,为客户配置资产超过百亿;4年前,融宜宝原总裁王会师遇害身亡,目前该公司负责人为安小燕。

然而,记者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融宜宝”后,显示出融宜宝积家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融宜宝积家普惠征信(北京)有限公司 、融宜宝积家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融宜宝嘉创(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融宜宝国际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家公司,这5家的法定代表人仍为已故的“王会师”。

  业内人士:2016年将是互联网金融“严打年”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宋杰 | 上海报道

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主任菅峰认为,投资者在追逐高收益的同时,一定要有风险意识。目前,由于互联网金融比较混乱,平台跑路、提现困难、平台停用比比皆是,因此,在理财投资的选择上应当以防风险为主、收益为辅:一是不要盲目追逐收益率过高的产品,对于稳健的、收益合理的理财产品可以优先选择;二是选好产品发行方,比如大型银行和金融机构,或者具备一定经营历史的、管理规范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可以参与,坚决远离不靠谱的理财平台;三是仔细审核投资合约,不要被所谓的“单一信托”产品所蒙蔽,对投资项目要上门考察。

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 ”研究咨询中心副主任李易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指出,2015年7月18日有个标志性文件出台,即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的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也意味着,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不是空白。

李易告诉记者,今年两会上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重提“互联网 普惠金融”,提出了“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给未来5年定调。业内认为2016年将是“严打年”,此后全国对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注册也会越来越严格。

李易表示,政府由以前“促进”到现在的“规范发展”,显示了决策层发展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决心,也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将迎来规范发展的新纪年。今年3月31日,央行联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从积极培育发展消费金融组织体系、加快推进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加大对新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改善优化消费金融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新消费领域的细化政策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管理理念,探索建立公司洗钱风险自评估机制,识别和掌握公司面临的洗钱风险,全面提升公司反洗钱管控能力,公司制定了《洗钱风险自评估管理办法》。该办法从公司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组织管理、自评估工作体系、风险自评估程序、管理要求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公司洗钱风险指标结构采取三级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包括基础管理、洗钱风险识别、风险控制、沟通协调调整项目五方面,二级指标14项,三级指标30项。公司将根据洗钱风险自评估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级别,并针对C级及以下级别给予相应的预警信号。2015年10月,公司依据该办法开展了2015年度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本次自评估工作由公司风险合规部牵头负责,信息技术中心、法律部、车险管理部/财险管理部/人险管理部/农险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对公司反洗钱工作流程和环节进行了自评估。经自评估,公司洗钱风险结果为81.95分,属于正常级。针对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也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加强洗钱风险管控和防范,提升公司反洗钱管控能力。

根据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辽宁省反洗钱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沈银反洗钱字[2015]14号)要求,辽宁分公司高度重视,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反洗钱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永保辽发【2015】84号)文件,制定了相应的宣传方案并组织全省机构开展了以“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分公司利用LED电子滚动屏、条幅、咨询台、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及业务员普及保险和反洗钱的知识,让员工和广大群众了解保险、了解反洗钱,营造有利于反洗钱工作的外部环境。在积极的履行向社会宣传打击洗钱犯罪的责任的同时,增强广大市民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意识。

为加强可疑交易监测实务操作,2015年9月上旬,四川分公司组织反洗钱岗位人员认真学习了《保险业反洗钱操作实务》中有关可疑交易识别与报告内容。通过此次学习,全省系统各级机构反洗钱岗位人员收获颇多:一是深刻理解了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是反洗钱工作监管的核心义务,是我们日常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结果。二是充分意识到可疑交易报告工作主要依靠人为甄别、综合分析作支撑,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直接影响着可疑交易监测结果的合理性。三是认识到可疑交易报告工作要真正落实,最终还需直面客户的业务条线或业务部门人员进一步对客户进行了解,对客户交易目的、交易性质进行把握和定性,才能确保可疑交易报告上报的有效性。
分公司坚持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要求各岗位人员要不断规范监测可疑交易实务操作,立足本岗,注重实效,努力做实反洗钱基础工作。

根据2015年度反洗钱稽核计划安排,江苏分公司对徐州中支、扬州中支、南通中支公司开展了反洗钱专项稽核工作。稽核中发现中支公司在承保、理赔方面客户身份资料保存不完整等问题,分公司针对稽核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出具了专项稽核报告并向中支公司提出了整改意见。徐州中支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稽核报告进行学习,对照反洗钱检查内容进行逐项整改和落实。扬州中支织业管、理赔、一线业务人员进行反洗钱相关文件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岗位人员对风险业务的识别能力。对存在的资料保存不完整问题要求进行资料补充。南通中支针对提出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对承保和理赔人员进行了再培训,对没有完整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明确序时要求进行补充和完善,为切实履行金融机构承担的反洗钱义务作出努力。

面对日益复杂的洗钱形势,大连分公司结合大银办发〔2015〕209号文件,开展《大连市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学习活动。在本次学习活动中,各机构、各部门视频学习了《大连市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办法(试行)》,重点分析了新办法与旧办法的不同之处,详细了解如何客观评估大连市法人及非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状况。并将学习资料统一挂在内网,要求各机构、各部门集中7天时间,细致学习文件及附件。通过此次学习,促进了员工熟知反洗钱要求,提高了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自觉性。

江苏分公司组织开展异常交易监测培训工作
       为提高岗位人员开展对可疑交易、大额交易的识别能力,落实总公司《关于开展反洗钱异常交易自建指标试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苏分公司对各部门、中支公司相关岗位人员开展了异常交易自建标准视频培训,为有效识别可疑交易、大额交易打下坚实基础。

陕西分公司制定了“提高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培训资料,内容从非法集资的特点、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的特点及防范措施、典型借保险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学习。分公司将培训的重点内容制作成宣传信息,以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群发朋友圈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商洛中支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洗钱风险防范案例培训学习。此次培训由公司总经理、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彭晓晖主持,学习了人行商洛中心支行2015年下发的1-3期洗钱风险案例提示,学习了建行、农行和工行一些打击和防范洗钱风险的先进做法和案例提示,让每位员工都要提高洗钱风险防范意识。
成都分行在内江召开反洗钱专题座谈会
成都分行反洗钱处组织分行营管部、攀枝花、内江、德阳、宜宾、资阳、眉山、凉山等8个中支反洗钱部门负责人在内江召开了反洗钱专题座谈会。会议对禁毒反洗钱金融情报工程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禁毒反洗钱情报工程建设,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提供情报信息,做出反洗钱部门的贡献。二是总结经验,提炼方法。加强与公安沟通协调力度,准确掌握公安机关案件侦查和破获情况,强化金融机构涉毒资金监测。三是突出地域特征,开发系统。根据各地吸毒、贩毒、制毒的特点,总结完善涉毒资金监测指标和模型。四是积极推动洗钱案件判决。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引导其加大打击毒品洗钱犯罪的力度。

2015年7月24日,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八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第七次工作会议以来反洗钱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了我国反洗钱工作面临的形势,讨论了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重点研究了《关于应对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四轮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工作方案》。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受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郭庆平作了工作报告。郭庆平指出,第七次部际联席会议以来,各成员单位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部门间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基础制度,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洗钱、恐怖融资和各类上游犯罪案件调查,为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郭庆平强调,当前国内恐怖融资和洗钱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国际反洗钱监管和评估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做好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四轮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应对工作,下一阶段,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团结协作,扎实推动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和分工配合,建立应对互评估的工作机制;二是集中精力解决主要制度性问题,协调推进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管理,建立完善反恐怖融资和反扩散融资制度,构建反洗钱数据统计体系,开展国家洗钱风险评估工作;三是加大力度防范和打击重点领域洗钱犯罪,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反洗钱监管;四是建立高水平的人才队伍,为互评估工作提供工作保障。
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认真讨论了工作报告以及《关于应对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四轮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工作方案》,并就本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中国人民银行和澳门金融管理局签署关于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谅解备忘录近日,经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核准,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郭庆平与澳门金融管理局主席丁连星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和澳门金融管理局关于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谅解备忘录》,备忘录内容涉及反洗钱监管信息交流机制、反洗钱现场检查中的互助与合作安排、加强双方人员交流与培训等方面。备忘录的签署对落实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建议、加强区域反洗钱监管工作交流,促进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关领域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中孟两国签署金融情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
        近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与孟加拉国金融情报中心(BFIU)签署了《关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金融情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与境外金融情报机构签署的第33份双边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金融情报信息交流合作文件。 厄瓜多尔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政策措施取得进步厄瓜多尔《商报》10月23日报道,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近日在法国巴黎召开第27届全会,决定将厄瓜多尔从不合作国家和地区名单(NCCT)中剔除。FATF方面表示,之所以将厄从黑名单中剔除,是因为近年来,厄政府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政策措施取得了长足进步,并按照承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相关法律体系。FATF是西方七国为专门研究洗钱危害、预防洗钱并协调反洗钱国际行动于1989年在巴黎成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厄瓜多尔于2010年6月被FATF纳入不合作国家和地区名单。一旦进入不合作国家和地区名单,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就将就面临FATF的制裁,在吸引外资、国家结算等方面受到限制,蒙受经济损失。(摘自驻厄瓜多尔经商参处)

在中国和西班牙两国执法部门的通力协作下,9月19日5时许,公安部“猎狐2015”境外工作组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和贷款诈骗等多项罪名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丁某从西班牙依法引渡回国。这是中国警方首次成功从西班牙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发现,2007年至2008年间,犯罪嫌疑人丁某多次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贷款诈骗、合同诈骗、敲诈勒索等行为,涉案金额高达2亿余元,涉嫌构成多项犯罪。2008年9月,丁某携家人从上海潜逃出境。2011年10月,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丁某发布红色通报。丁某出逃后,公安机关始终没有中断对其缉捕工作。去年12月,西班牙警方根据中国警方提供的情况,成功将丁某抓获。随后,在我国外交部门的配合下,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向西提供引渡请求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及时启动引渡程序。今年9月,西班牙宪法法院审判决定将丁某引渡回中国。公安部“猎狐2015”行动办立即派出工作组赴西办理引渡交接手续。在我国驻西使馆的协助下,9月19日凌晨,丁某被顺利引渡押解回国。【摘自新京报】

根据《公司反洗钱工作动态评价及风险预警办法》(永保发[号),公司对22家分公司2014年度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通过对各分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情况、宣传培训开展情况、报表资料报送情况六个二级指标的专项评价,共有18家分公司的二级指标达到安全区,还有4家分公司单项评价指标低于临界点。公司将评价结果在全公司进行通报,对4家分公司下发了风险预警通知书并提出意见。

大连分公司召开2015年反洗钱工作会议

5月22日,大连分公司召开了2015年度反洗钱工作会议。会议结合了人民银行大连中心支行2015年反洗钱工作会议精神,在客观总结2014年分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对分公司2015年度反洗钱工作导向各级反洗钱工作人员进行了宣导和培训。会议首先由总经理助理姜君东对各级反洗钱工作人员进行了当前反洗钱工作形势的宣导;综合管理部着重对《大连分公司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大连分公司反洗钱考核管理办法》两项制度进行了详细讲解;最后,针对人民银行大连中心支行对2015年反洗钱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要求向参训人员进行了详尽释义。此次培训,强化了一线工作人员反的洗钱敏感度,提高了全员反洗钱风险责任意识,对提升分公司反洗钱工作整体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经过陕西分公司及各级机构的共同努力,陕西分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已连续2年被当地人行评为反洗钱监管A类机构;陕西分公司在2014年度陕西保监局反洗钱工作考核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四川分公司深入实际督查反洗钱基础工作

5月18日至22日,四川分公司对内江中支公司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反洗钱工作专项稽核。通过查阅机构组织机构、内控制度相关文件资料,指出内江中支在反洗钱内控方面存在的不足,督促机构按照人民银行及上级公司文件要求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针对洗钱风险点,要求机构在正常展业的同时,提高客户身份识别、留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风险划分评估及反洗钱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质量,全面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真正承担起反洗钱“第一道防线”的职责;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找出存在问题,对反洗钱工作岗位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实务培训,强化了内部员工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加大了中支机构对洗钱风险的防范力度。

山东分公司立足岗位职责开展反洗钱培训工作

为提高员工反洗钱意识,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山东分公司于5月29日下午开展了全辖范围内的反洗钱培训会议,各中支公司部分核保人员、收付费人员及反洗钱岗位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总公司历年制定并下发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相关制度、《关于开展反洗钱异常交易自建指标测试工作的通知》及《关于2014年保险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报送情况的通报》,从如何收集大额和可疑交易基础数据、相关工作岗位反洗钱职责及报告流程对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进行了详细地讲解。

        分公司在此次培训中突出了内控管理制度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将培训内容渗透到工作中,站在反洗钱的角度上,以简单精炼、理论联系实际的讲解模式,对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进行了培训,有效提高了反洗钱培训的实用性。进一步促进了员工反洗钱知识的融会贯通,为公司后续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意识,加大对洗钱风险的防范和打击力度。二季度分公司组织辖内各机构开展反洗钱展板宣传活动。各机构将反洗钱宣传展板摆放于出单大厅,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了宣传和讲解。通过反洗钱展板宣传活动的开展,让更多的员工与客户更好的了解反洗钱的各项要求与相关法律法规,规避洗钱风险的发生,对营造良好社会经济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夯实工作基础 加强风险管控

根据总公司新修订的《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四川分公司在前期运行客户风险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在当前反洗钱工作监管形势下,结合公司产品/服务风险、客户风险、地域风险,和产品属性、业务流程、系统控制等因素,以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评定体系为基准,以客户身份识别为依托,继续做实、做细反洗钱基础工作,努力做到从各个环节着手,充分论证新修订管理办法在实际操作中的适应性、合理性,积极协配总公司实现优化反洗钱资源配置的工作目标,确保分公司有效评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和客户分类工作顺利实施。

强化反洗钱考核管理,推动反洗钱工作力度

按照大连市保险业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中的要求,大连分公司结合反洗钱工作实际,制定了《反洗钱考核管理办法》。《办法》中对奖惩标准做了明确说明。其中:对考核结果≥100分的机构,分公司在全辖通报表扬,并对表现优异的机构或个人给予相应奖励。对考核结果在80-90分的机构,扣减反洗钱责任人职级津贴的5%,扣减反洗钱合规人员薪酬的5%;对考核结果在70-80分的机构,扣减反洗钱责任人职级津贴的10%;扣减反洗钱合规人员薪酬的10%,对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下的机构,扣减反洗钱责任人职级津贴的15%,扣减反洗钱合规人员薪酬的15%。对受到人民银行通报批评和处罚的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职级津贴为零,并依据《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分公司将每半年考核一次,评分标准为100分,并对考核后各机构的考核结果在全辖进行通报。

人民银行大连中支加强对各金融机构反洗钱从业人员考试管理

人民银行大连中支反洗钱岗位准入考试在2015年继续采取“随时报名,集中考试”形式。大连市各金融机构需按照《大连市反洗钱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工作要求,严格遵守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各新设机构人员、各机构新增或调整人员从事反洗钱工作的必须持证上岗;各义务主体的反洗钱牵头部门负责人,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也必须持有反洗钱从业资格证。各层级反洗钱从业人员违反持证上岗规定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加强反洗钱信息调研工作,进一步提高课题研究的规划统筹能力,根据《大连市反洗钱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大银办发〔2012〕147号),人民银行大连中支在全市金融机构内开展2015年反洗钱重点课题调研工作。大连中支在结合2015年人民银行总行工作会议精神和当前反洗钱新形势新任务的基础上,确定了4项重点课题,并根据辖内各机构业务特点、研究优势和调研意向,定向分配部分机构承担相应课题研究工作。相关课题要由课题组组长牵头,认真做好组织部署,合理安排调研进度,明确分工,交流协作,按时保质完成调研任务。

        同时,人民银行大连中心支行还将依据考评办法,对辖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以及各金融机构、各支付机构调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并在《大连反洗钱动态》等平台上择优刊登调研成果,适时向人民银行总行推荐,调研成果采用情况将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指标。(大连分公司供稿)

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召开2015年全区人民银行金融稳定暨反洗钱工作会议

        5月6日至7日,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组织召开2015年全区人民银行金融稳定暨反洗钱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总行2015年金融稳定座谈会和反洗钱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总结了2014年全区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和反洗钱工作,安排部署了2015年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行客观分析当前金融风险状况,按照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统一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抓好关键环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扎实做好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后的各项工作;二是扎实做好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工作;三是扎实做好“两管理、两综合”有关工作,提升“两管理、两综合”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反洗钱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五是进一步理顺监管思路,突出风险为本和法人监管重点;六是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认真落实《新监管办法》;七是进一步探索实践,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八是进一步加强协调机制建设,提升监测分析和调查、协查工作有效性;九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组织开展反洗钱培训

6月15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举办了山东省反洗钱人才库暨反洗钱专业主查人培训班。本次培训特别邀请了人民银行反洗钱局政策监督处查宏处长,查处长围绕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事务,从反洗钱工作的再认识、反洗钱国际标准国内化、新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等方面对反洗钱工作重点进行了全面而详细的讲解,并对金融机构今后的反洗钱工作提出了建议。此外,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反洗钱处王宝运处长对如何做好当前反洗钱、反恐融资工作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分析。

        5月20日,人民银行泰安中心支行举行了反洗钱培训,特别邀请了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领导亲临授课,培训内容主要有《反洗钱、反恐融资形势及主要工作任务》、《当前反洗钱监管政策调整》等反洗钱工作重点,本次培训对今后的反洗钱工作中起到了更加规范的作用,提高了金融机构分析洗钱的辨别能力。

人民银行济宁支行开展“反洗钱知识进县域巡讲活动”

为保证县域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强反洗钱职责履行情况,2015年4月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启动了以“预防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秩序”为主题的反洗钱知识进县域巡讲活动,本次巡讲活动的主讲人全部为2014年反洗钱综合评价为A级的金融机构,本次巡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综合评价的正向激励和导向作用,提高了地方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防范能力。

郭庆平副行长出席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会议

        2015年6月22-26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二十六届三次全会及工作组会议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来自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成员、区域性组织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观察员的近500名代表参加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郭庆平率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代表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会议。

全会讨论了马来西亚(FATF观察员)的互评估报告,通报了FATF对沙特阿拉伯现场访问的情况,通过了防范非营利组织被滥用的最佳实践文件和以风险为本原则监管虚拟货币的指引文件,以及对黄金产业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的类型研究报告。全会还对日本、冰岛、美国、巴西、南非等成员改进其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体系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讨论,同意结束对印尼的国际合作审查。FATF发布了有关声明,进一步解释和澄清了FATF有关客户身份识别和代理行业务的要求,并就国际合作审查工作发表了新的“公开声明”和“提升全球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合规水平:持续性进程”文件。

        全会决定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申霁润担任FATF主席,西班牙代表担任FATF副主席,同时通过了韩国担任FATF主席期间的重点工作计划。下次FATF全会及工作组会议将于2015年10月在法国巴黎举行。

        全会期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与新西兰和波兰金融情报机构分别签署了金融情报合作协议。

中波签署反洗钱金融情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

2015年6月25日,在参加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二十六届第三次全会期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与波兰金融信息监察局(GIFI)于布里斯班签署了《关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金融情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自成立以来与境外金融情报机构(FIU)签署的第29份双边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金融情报信息交流合作文件。根据此次与波兰签署《谅解备忘录》达成的协议,中波两国的金融情报机构将基于互惠原则在涉嫌洗钱和恐怖融资及其他相关犯罪的金融情报信息收集、分析和互协查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

        波兰是反洗钱/反恐融资区域性组织反洗钱措施和反恐怖融资评估专家欧洲委员会(MONEYVAL)成员以及欧亚反洗钱组织(EAG)观察员。波兰金融信息监察局成立于2000年,隶属于财政部,为行政型金融情报机构,是金融情报机构国际性组织埃格蒙特集团成员。

香港特区拟立法规管跨境携带大额现金及票据

香港特区政府建议对跨境携带大量现金或不记名可转换票据设立申报和披露制度,以打击国际洗黑钱及恐怖活动融资的行为。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副局长李家超表示,香港作为全球反洗钱组织财务行动特别组织(FATF)的成员之一,有义务按照组织建议对跨境现金流动立法规管。按照国际标准,当携带超过12万港元的现金或等值可转换票据跨境时,旅客有义务主动向海关人员申报并配合询问。李家超表示,有关管制不会限制资金流动。目前,包括美国、澳洲、日本等在内的30多个成员都已经实施了此项制度。

        据悉,特区政府计划本月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咨询,届时会进行宣传并征求业界人士意见。

网络大盗利用支付宝“洗钱”

        随着现代社会发展,网络已融入人们的生活,并达到前所未有的依赖程度。很多人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机遇、财富。另一方面,网络的发展也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

2014年,红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高科技手段、依托支付宝交易平台实施的网络盗窃案,案件的被告人及被害人分别居住于“三省四地”,该案犯罪类型较为罕见、犯罪手法花样翻新。被告人谢某,80后,无职业,福建人。2012年11月,谢某在网上QQ群里购买了一个木马程序,该程序如果植入到他人的电脑,就会乘电脑使用者网上购物之际,将其网银上的余额全部转到木马指定的支付宝账号上。购得木马程序后,谢某从淘宝网站的成交记录查询买家王某的ID及卖家的联系电话,继而与卖家打电话,谎称自己是买家王某的朋友,王某买完衣服就下线了,留的地址可能有误,要求重新核对。卖家未作核实即将王某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发给了谢某。谢某又给王某打电话,问她是否在淘宝网店买了衣服,得到肯定答复后,谢某随即谎称自己是该店店长,现在支付宝升级,订单显示不出来,未能支付成功,现在需把货款退回后再重新支付。因王某不会操作,谢某提出将其加为QQ好友,通过QQ进行远程协助。二人互为QQ好友后,谢某通过QQ将木马程序植入到王某的电脑。就这样,当谢某远程操作王娜的电脑向支付宝账户支付1元钱“激活费”的时候,其网银卡上的余额28万元已经全部支付到谢某利用木马绑定的支付宝账号上。窃取了王某的巨额款项后,谢某并未急于取现,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直接从那个账户上取钱,无异于自投罗网。为了更好的逃避打击,他开始实施下一步计划—“洗钱”。

首先,谢某用这个支付宝账户到中国联通公司网站购买联通充值卡,面值为100元、500元两种。所谓购买充值卡,无非就是购买充值卡的卡号和充值密码。因中国联通公司网站限购,单次交易最高额5000元,谢某就以最高单次交易额不停地向中国联通公司付款购买充值卡,直至将账户内的余额全部消费殆尽。获得了相应的联通充值卡的卡号和密码后,谢某在网上找到专门买卡的人,拟将充值卡卖掉。谢某在淘宝网站上设有自己的网店,在卖卡交易之前,谢某与买卡人沟通好,由其在网店上虚拟个商品出售,让买卡人去拍,成交后通过支付宝账户将购买“商品”的钱转账到谢某指定的其它支付宝账户上,谢某给付买卡人的不是真实的商品,而是相应价值的充值卡,然后谢某再用网银卡从支付宝提现,从而完成整个“洗钱”过程。

        通过上述手段,谢某将盗窃王某的28万余元购买充值卡后分别在网上出售给了湖南的张某和李某。收到“货款”后,谢某将其作案时使用的手机、手机卡、无线网卡以及笔记本电脑等全部销毁。

最终,公安机关凭借先进的技术侦查手段,顺藤摸瓜,将谢某、张某、李某三人抓获归案。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8万元,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李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己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宣判后,三人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陕西分公司供稿)


公司全面完成“ 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保险机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的通知》(保监稽查[号)要求,公司认真部署安排,在全公司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公司各单位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系统专项检查及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及时转发保监会相关文件,多次召开会议学习、部署中国保监会“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研究讨论公司“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方案。并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保监会和公司的安排部署,抓好落实,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充分暴露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全面整改,为实现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落实责任,扎实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保监会要求,公司明确专项检查重点、落实责任部门,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发挥作用,全面开展各单位自查作,主动揭示存在问题并认真整改,同时,公司建立三级督查机制,以督促自查工作有效开展。各单位通过认真全面的自查自纠,发现各类问题及积极进行整改落实。
三、根据保监会开展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要求,及时传达保监会“回头看”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回头看”工作。各单位在回头看期间重新核对相关数据,进定步暴露问题和完善整改措施。按照保监会的安排部署,公司认真进行了“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工作,摸清了公司内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通过进行风险处置、落实整改措施,防范和化解了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全面完成了专项检查工作,并收到预期成果。公司将针对发现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守住公司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辽宁分公司举办反洗钱知识竞赛
        2015 年3 月19 日,辽宁分公司工会组织开展了全省知识竞赛活动,竞赛涵盖反洗钱基础知识及常见的洗钱途径方式等多方面的内容,采用现场笔试及抢答方式,试题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考验了参赛选手的知识储备量。
来自全省各分支机构共30 多名员工参加了本次活动。经过三轮竞赛,辽宁分公司机关、本溪营销服务部和抚顺中心支公司代表队分获团体奖一、二、三名,同时还决出了个人前三名。
广东佛山中支开展反洗钱培训活动
        培训内容包括部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中支反洗钱相关制度宣导学习,重点针对中支目前在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保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强化培训。
江苏分公司开展反洗钱培训活动
        为了提高岗位人员开展对可疑交易、大额交易的识别能力,落实总公司《关于开展反洗钱异常交易自建指标试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公司于2015 年3 月9 日,对分公司部门、中支公司相关岗位人员开展了题为《理解文件精神,掌握标准尺度》的反洗钱视频培训,为有效识别可疑交易、大额交易打下坚实基础。
大连分公司全面提升反洗钱管理水平
        近日,人民银行大连中心支行以“务实创新,开拓进取”为主题召开了大连市金融机构2015 年反洗钱工作会议,黄晓静处长部署了2015 年反洗钱工作任务。大连分公司表示,2015 年将全面落实人民银行大连中支会议精神,坚持“法人监管”、“一把手负责制”和“以问题为导向”的监管思路,严格机构高管履职要求,加大对公司高风险领域和业务的管控力度,加强新常态下的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
江苏分公司及扬州中支获人民银行评价
        江苏分公司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2014 年度省级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评级情况的通报》中获得“A”类评价。扬州中支公司在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分行《关于2014 年度扬州市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中喜获“B”级评价。
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15 年反洗钱形势通报会
        4 月13 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15 年反洗钱形势通报会。会议分析了近期国际国内洗钱活动威胁、风险和类型趋势,通报了我国反洗钱工作进展和反洗钱资金监测情况,交流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经验,部署了下一阶段反洗钱工作任务。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郭庆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郭庆平指出,要正确认识当前国际国内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形势。随着我国经济金融快速发展和进一步对外开放,金融交易尤其是跨境交易和网络交易大量增加,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日趋上升,在打击恐怖、腐败、毒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肩负的责任更重。另外,国际社会对加强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的合作日益重视,我国也在积极推进与相关国家的合作。随着各国不断加大反洗钱监管力度,我国经营国际业务的金融机构面临着新的挑战,金融机构做好反洗钱工作,既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确保自身平稳健康发展的需要。
郭庆平强调,面对日趋复杂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形势,我们要按照“风险为本”的原则,建立与风险水平相适应的反洗钱体系,做好今后一段时期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需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一是积极做好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四轮互评估有关工作;二是加强反洗钱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内部控制水平;三是加强支付机构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各类洗钱风险;四是持续做好反洗钱业务培训,提高全系统反洗钱风险意识和专业技能;五是加强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间的沟通协调,及时报告反洗钱工作方面重大事项。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反洗钱工作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部分证券、保险、支付机构反洗钱工作负责人、人民银行总行有关司局和部分分支机构代表90余人参加了会议
保险业反洗钱指引出炉重点关注代理及非面对面交易
日,保监会正式下发《保险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下称《指引》)。《指引》认为,产品属性要素主要考察产品本身被用于洗钱的可能性,保险机构应综合考察各子项的影响,考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八项。如与投资的关联程度。保险产品特别是投资性理财产品,与投资的关联程度越高,越容易受到洗钱分子的关注,其相应的洗钱风险越高。
        每单平均保费金额,如高现金价值产品,以及保单质押变现能力、保险责任满足难易程度、能否任意追加保费、历史退保比例和退保金额、是否存在涉外交易等。保监会要求人身保险产品应考察上述全部风险因子,财产保险产品可选择部分风险因子进行考察。
在评估外部风险时,《指引》特别提示“代理交易”和“非面对面交易”需要重点关注。代理交易是保险行业的突出特点,在寿险领域,保险机构获得的客户信息高度依赖代理人,某些情形下保险机构难以直接与客户接触,客户尽职调查多由代理人完成,其有效性受到限制。非面对面交易方式,主要指电销、网销渠道。特别是现在兴起的互联网保险,投保人通过网络在线投保,在线支付保费。虽然有的网上投保还需要在线下补办相关手续,但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保单已经生效,投保人可以退保变现。
人民银行大连中心支行全面开展大连市2014年反洗钱风险评估工作
为落实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要求,提升大连市反洗钱风险评估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人民银行大连中支根据反洗钱风险评估工作实践和金融机构及支付机构反馈意见,重新修订了《大连市反洗钱义务主体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要求全市各金融机构按照新《评估标准》中的评估指标认真开展自评估工作,评估期为上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同时要求各机构自评估工作要客观、详实、准确、全面,实事求是,自评估报告要真实反映本机构反洗钱工作情况和风险状况。(大连分公司)
中国建立国家层面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2014 年中国反洗钱工作稳步推进,人民银行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在国家层面建立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体系。
        央行官网发布的2015 年反洗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消息显示,2014年中国反洗钱工作取得新成效:正式启动接受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四轮互评估的准备工作,建立了涉恐资金交易监测模型,调查和协查数量创历史新高,反洗钱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推动国内金融机构建立起一支合格的反洗钱专家队伍。
央行副行长李东荣说,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中国正面临各种新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挑战,人民银行反洗钱系统要依法行政,尽快适应新常态下所面临的各种挑战,努力开创反洗钱工作新局面。李东荣要求,今年要立足长远,认真做好国家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以及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四轮互评估有关工作;建立科学的反洗钱法律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提高反洗钱监测分析和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高风险领域反洗钱监管。
尽快建立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
        近年来,反洗钱监管力度和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能力不断加强,洗钱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机构等传统渠道实施洗钱的成本和难度变得很大,从而将洗钱视角转向特定非金融机构,洗钱风险向特定非金融机构转移的趋势日益明显。有专门认为,应尽快建立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
我国现行反洗钱法虽然明确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都应当依法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简称反洗钱)义务,近年来,金融领域反洗钱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反洗钱工作扎实推进,但我国特定非金融领域的反洗钱制度建设相对缓慢,目前仍未从法律法规层面对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具体范围及其监督管理办法作出明确规定,从而导致特定非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进展缓慢,成为反洗钱防线的漏洞,影响反洗钱体系的整体有效性;也导致我国不能有效执行反洗钱相关国际标准,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和话语权。从国家安全稳定工作、反恐怖融资形势严峻,以及当前国家反腐败的需求来看,我国当前实际情况迫切需要建立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新建的制度需符合国际反洗钱标准要求。
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国内反洗钱工作的现实需要,应尽快建立特定非金融领域反洗钱行政法规,从立法层面上明确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范围、义务、法律责任以及监督管理办法,为有效推动特定非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首先,要明确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范围,针对国际标准中涉及的行业在国内有对应行业的,应全部纳入义务范围,包括从事不动产买卖交易、贵金属和珠宝交易商、律师、公证人、其他独立法律专业人士及会计师、信托和公司服务提供商等在内的行业,并规定其应当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依法报告涉嫌金融诈骗、恐怖活动、贪污贿赂犯罪等上游犯罪的可疑交易。其次,在规定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时,应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各类机构应当履行普遍义务,针对不同行业授权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实施规则。最后,明确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强制性的,对于不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规定相应的惩处措施。
如何防范由银行卡保管不善引起的洗钱风险
        一是废弃的银行卡要剪毁磁条和芯片,闲置的银行卡要保管好,不可以随意丢弃,更不可一时贪图几百元的小便宜将卡贩卖给犯罪分子。
        二是银行卡和身份证要分开保管,身份证若暂进不需使用则不要放在钱包等较容易丢失的地方,避免银行卡和身份证同时遗失而被盗刷。更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如果曾经遗失过身份证,就有必要定期到人民银行检查信用记录,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遗失的身份证冒名开立账户造成经济损失和信用受损。
三是不要因为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用自己的账户帮他人提现或办理收付款,更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网银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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