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载公安部发布的通缉令吗?

  8月23日,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官方公众号“南康公安”发布一则重金悬赏通报:

  近日,广东省陆丰市公安局接到举报: 有群众曾经于今年5月在赣州市南康区看到过一个与公安部A级通缉犯覃志钢(男,壮族,39岁,身份证号:122530)相貌相似的男子,后经陆丰市公安局与南康区公安局现场调查未果。

  犯罪嫌疑人覃志钢穷凶极恶,极度危险,曾于2015年故意伤害致3人死亡、2人受伤,2018年故意杀人致2人死亡。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覃志钢抓捕归案,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广东省陆丰市公安机关发布悬赏,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发现疑似该逃犯人员请立即拨打110报警,对提供有重大价值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或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单位或个人,广东省陆丰市公安机关将给予人民币30万元奖励。

  附:广东省陆丰市公安局悬赏通告。

  如果您有任何线索,

  希望犯罪嫌疑人尽早落网!

据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官方微博消息,公安部28日发布A级通缉令:缉拿汪虎云、郭虎林,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人民币二十万元。

公安部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公安局正在侦办一起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及合同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汪虎云、郭虎林现在逃。

汪虎云(在逃人员编号T),男,蒙古族,1963年1月10日出生,身高180厘米左右,内蒙古口音,户籍地及现住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青松小区3段14栋29号,身份证号:100911。

郭虎林(在逃人员编号T),男,蒙古族,1971年8月2日出生,身高180厘米左右,内蒙古口音,户籍地: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青松小区3段14栋19号,现住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街道办事处丽日社区丽日别墅35楼1单元1层0101号,身份证号:020316。

公安部称,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办案单位将给予人民币二十万元奖励。


公安部部署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4月9日电(记者何春中)公安部今天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

    公安部副部长、全国打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张新枫表示,公安部和各省级公安机关在打拐专项中要抓一批串案、大案,挂牌督办,对被列为“公安部督捕重大人贩子”的,将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

    张新枫在做动员部署时说,拐卖儿童、妇女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稳定的恶性犯罪活动,一直是公安机关的打击重点。由于多种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拐卖儿童、妇女的犯罪活动近期在不少地方又重新抬头、发展蔓延,危害日益严重,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中央领导同志对此非常关注,多次批示要求加强打击和整治力度,切实保障儿童、妇女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张新枫强调,这场专项行动总的任务目标是侦破一大批拐卖儿童、妇女案件,打掉一大批拐卖犯罪团伙,抓获一大批人贩子,解救一大批被拐卖儿童、妇女,整治一大批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重点地区和场所,坚决把拐卖儿童、妇女犯罪多发高发的势头压下去。

    张新枫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迅速开展大排查,发现和解救一批被拐卖儿童、妇女。各地公安派出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口调查工作,对本地疑似被拐卖的儿童、妇女要登记造册,发现犯罪线索,通报有关地方或移交刑侦部门。要开展对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强迫、拐骗聋哑青少年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幕后操纵者。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通缉令是什么情况会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