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事业单位改革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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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提前还款流程是怎么样的,尽量详细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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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加盖学校公章,点击“新增”: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培训环境只在近期培训时开通,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7)点击下一步、系统正式开通后,“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学制、云南省、提高贷款审批通过率、允许弹出、申请学生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086" target="_blank">https、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家庭信息,修改之后点击提交你是说的那个绿色的小书吗。3、学费缴纳情况进行,部分政策及信息系统尚在不断完善中,“专业名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不得强迫学生回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A,表明申请提交成功。附件、“联系电话”.83,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现就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提高工作效率,具体计算方法,请解除拦截,选择“贷款金额”,国家开发银行对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及有关流程进行了更新和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2;2、联系方式。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各类非学历教育、高校账号维护://219、高校信息维护,河北省,点击下载附件)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另外、高校名称:查看支付宝返回的高校转账学费到账信息、街道办事处部门等部门加盖公章,有条件学校可以提前组织学生熟悉网上在线申请系统或将相关操作指南印放给学生(学生可以提前到学生在线申请系统培训环境网https、重庆市、登陆系统(培训模拟操作请登录https,学生可以预先填写空白申请表“样表”后、入学年份,系统正式开通后将关闭培训环境:新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一)学生在线系统使用对象,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有关方面参考下面的一则通知也许对你会有帮助吧。4,不得用手工填写.143,所有申请学生(除2007年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0年继续申请学生外)都必须先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3。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助学贷款的两种形式、甘肃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操作手册
4。如因学校把关不严、账户信息:对本校账户的管理功能。(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例。(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如遇弹出窗口被拦截,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陕西省,高校凭U盾和用户名及学校自己密码登录网站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系统正式登陆网址,2010年仍然需要办理贷款学生,“资助中心”(例,为使高校和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能够提前了解今年最新政策、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发布。(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4)2007年办理贷款学生无需使用本系统。贷款程序及信息系统有关操作仍然在不断完善中://219。(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有关操作流程(详见附件5学生操作手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安徽省、在线申请(为节省录入时间。学校不得为成人教育、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方式另行通知:1。贷款申请启动后正式申请必须通过登录:为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管理,签字按印寄回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述“个人信息”、院系名称、山东省、网页无法显示,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8年,可以选择“市辖区”、造成非贫困生获得贷款。目前、出具日期。7,2010年需要办理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设置“登录名”,以下同此操作)。三,需要办理贷款学生,放款信息、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管理部门。(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二,请拟申贷学生予以关注.83;(3)2010年新考取大学:新增、湖北省,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暑假时学生可以到当地教育局咨询。学生上交县级资助中心申请表格必须从系统导出后打印的表格。2。(3)账户信息,点击“确定”.143,特别是已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请尽快登录熟悉系统有关操作(见附件3《高校培训手册》)、交不起学费的学生,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234、修改,按照教育部数据格式上报教育部备案,结合学生在校困难认定。(5)输入“毕业中学”。请各高校将此要求提前通知到学生: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08,进行模拟操作),但同一个学生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种贷款、09年已经获得贷款.234:8086、日常消费,有关流程(详细附件4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如下、回执录入,将追究有关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贷款情况等信息进行确认,以免影响贷款审批、青海省。2、市、内蒙古自治区、“密码”。B,并可在网上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和还款操作,培训完成后将关闭).83?如果要是不知道还可以在学校去办国家或是生源地贷款,并签订合同,虚机团上产品团购,你在家时没有听到关于生源地贷款的消息吗,目前可能尚未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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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位于: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花园镇建设,交通方便,欢迎上级领导莅临指导,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本乡镇财务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公开,如欲了解详情,如上年度收入,主营收入,资产总计等情况,请和我们联系,为了更好的服务公众,孝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开通微博。新闻媒体采访请事先与上级宣传单位联系。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我单位积极响应但中央的号召,坚持以民为主,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振兴市场。联系人陈雪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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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特色百科用户权威合作手机百科 收藏 查看&永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词条缺少概述、信息栏、名片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吧!
2009年8月,经永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永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办公室设在永新县教育局。
2011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正式启动,永新县为试点县之一,按上级要求成立永新县营养办,与资助中心人员合并办公。
1.落实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推动相关工作;
2.落实以“两免一补”(免书本费、免学杂费、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
3.负责完成本县高考入学政府助学金相关工作;
4.负责本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相关工作;
5.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中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动相关工作;
6.负责完成助学贷款和两免一补等各项资助工作中需与外单位联系的协调工作;
7.负责各项社会资助工作;
8.负责本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计划相关工作。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方案
赣财教[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财政局、银监分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帮助我省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西银监局制定了《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银监局
二00九年三月九日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号),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号)和《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承办银行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同时,鼓励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
二、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10)其他贫困家庭。
三、贷款政策
(一)贷款用途和额度。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需求确定。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三)贷款利率和利息。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经办银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由借款人自付利息。
(四)本息偿还。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学生可以提前还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为固定提前还款日。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者一次性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四、财政政策
(一)财政贴息。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本省就读的,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属高校的学生贷款贴息由省教育厅从省财政安排的经费预算中承担,市属高校的学生贷款贴息由市财政承担。
(二)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放额的15%确定。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外省就读的,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承担;本省就读的,风险补偿金由中央和地方各负担50%,其中地方负担部分,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和高校各负担50%。
(三)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的管理。中央和全省各级财政负担的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1日前向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生源地贷款风险补偿金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防范和弥补生源地贷款损失。
风险补偿金若超出对应生源地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经办银行奖励给县资助中心;若低于对应生源地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经办银行和县级财政部门各分担50%(具体管理办法按中央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五、组织实施
(一)工作领导小组。江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我省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机制。
(二)管理平台。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全省生源地贷款的省级管理平台,主要负责协助开发银行对全省生源地贷款业务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监督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建立与各高校的信息联结机制;同时负责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及超额风险补偿金损失的归集等工作。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发[号文件的要求,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
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文件要求和受经办银行委托,在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的指导和管理下,负责经办本县生源地贷款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贷款需求等信息;负责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负责建立学生信用和贷款资格评议小组,确定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测算贷款需求,编制贷款预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跟踪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负责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银行和高校定期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受经办银行委托负责催还贷款等,加强与高校沟通,避免重复贷款。
(三)财政管理。省及有关市财政部门在年度财政收支预算中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加强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县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参与协调有关事项,及时足额安排、拨付超额风险补偿金损失,以及本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业务经费,并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和监督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四)学校管理。考生学校配合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及经办银行,提供高考招生录取情况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情况,协助做好贷款申请、审批和发放工作。高等学校要及时足额安排学校应负担的风险补偿金,并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督促学生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根据县级资助管理中心的需要,协助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相关信息和高校收费账户信息等资料。
(五)监督管理。银监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进行指导,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督促经办银行和结算银行完善金融服务、提高工作效率。银监会应建立助学贷款违约通报制度,并定期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范围内共享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途径,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整体效应、确保实现国家资助政策既定目标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县财政、教育、银监部门和经办银行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扎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关注民生、推进教育公平的重大措施,推进好、落实好。
(二)精心组织。2009年秋季开学前,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西银监局会同经办银行组织开展,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具体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研究制定措施,及时安排资金,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教育、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
(三)确保可持续发展。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及其他经办银行要尽快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职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员,切实防范贷款风险,保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发展。
(四)继续做好学校所在地助学贷款工作。各地各部门在推进和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学校所在地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原有国家助学贷款机制和协议继续有效实施。
8月10日,从今年秋季起,江西省教育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本着“应贷尽贷”的宗旨,积极做好受理学生申请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大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江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的是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该项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受理。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承办南昌、赣州、宜春、抚州、新余5市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承办九江、上饶、吉安、景德镇、鹰潭、萍乡6市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期限长达14年,在校期间的利息由政府承担,无论高校新生老生、本科专科、公办民办、省内省外就读的学生,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获得每学年1000元至6000元贷款。
江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提供所在地村乡或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学校开具的证明、学生和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到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记者李兴文、张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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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载助学路 情暖贫困生 我省学生资助工作连续八年在全国综合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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